二、反基督的逻辑 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文学首先是一个宗教现象。甚至,二十世纪那些伟大的苏维埃俄罗斯文学作品,例如《静静的顿河》《日瓦戈医生》《生存与命运》和《断头台》,也都渗透着复杂的宗教情感和宗教意识。因此,无论考察哪个时代的俄罗斯文学,都离不开宗教这个话题,就像我们无法离开泥土讨论万物的生长一样。 除了屠格涅夫、别林斯基、契诃夫、赫尔岑、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等作家和批评家,十九世纪的大多数俄罗斯作家都信奉基督。如果说,契诃夫只是一个温和的非宗教作家,那么,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是激烈的非宗教作家。赫尔岑属于少见的公开表达“反基督”思想的非宗教作家。 赫尔岑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早先受家庭影响,也曾熟读福音书。然而,后来,他却自称是“新俄罗斯的子弟”,“在宗教上不信神,公开反对教会”(31)。在他看来,世俗的宗教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纯然是消极的,它“把国家神化”,虽然能造成一个“强大的国家”,却“不能有独立的公民”(32)。由于君主制是一种庸俗性质的宗教,而宗教则是一种信仰形态的专制,所以,对它们都要否定,“只要这个世界上所有宗教的、政治的,应予批判和否定的一切一天不变成人性和朴实的,这个世界就一天不会自由”(33)。他随身带着普鲁塔克和席勒的著作(34),而不是《圣经》;他更相信黑格尔的哲学,而不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他说:“黑格尔的哲学是革命的代数学,它空前解放了人,彻底摧毁了基督教世界,摧毁了过时的传统世界。”(35)他不仅成了沙皇的反对者和敌人,还成了蔑视基督的无神论者。 那么,他为什么如此尖锐地批评宗教,如此绝对地否定宗教呢?难道他不知道宗教是俄罗斯文学和艺术的信仰基础,也是俄罗斯作家进行精神创造的力量之源? 一切宗教都是抑恶扬善的道德规约体系。它要求虔诚地信奉和服从,要求人为了善的目的而抑制自己的贪婪、傲慢和仇恨等内心冲动,甚至要求人们为了信仰而让渡自己的个性和自由。然而,对赫尔岑这样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来讲,一切无条件的服从和让渡,都意味着奴役和侮辱。在他看来,对任何力量的屈从,都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情,而宗教对人的个性的压抑,对服从的强求,则最终会使人成为驯服的奴隶: 个人服从社会,服从人民。服从人类和理念——这是人类供奉牺牲品的继续,宰杀羔羊是为了平息神祇的火气,为了有罪者而把无辜者钉死在十字架上。所有宗教都把道德建立在服从和恭顺之上,亦即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奴从之上,因此它们才永远都比政治制度更加有害。哪里有暴力,哪里就有意志的放任和放荡。服从和恭顺意味着与之一起把个人全部特性提升到普遍、无个性领域,提升到与其本人脱离而独立的领域。基督教是一种矛盾宗教,他一方面承认个人的无限尊严,就好像为了在赎罪之前,在教会面前,在天国之父面前,能更加庄严肃穆地将其杀死而已。它的观点业已渗进了风习中,凝结成为一个完整的道德奴役体系,凝结成一种完整而又被歪曲了的、对自己极其完全彻底的辩证法。(36) 赫尔岑拒绝一切形式的服从,尤其拒绝对宗教的服从。他用常识和逻辑来批判宗教的情感态度和伦理原则。对帕斯卡尔来说,“上帝是人心可感受的,而非理智可感受的”(37);对赫尔岑来说,恰恰相反,宗教也要用理性的尺度来考察和评价,因为,“真理的法官并不是心,而是理性”(38)。他否定宗教的逻辑,与尼采是一样的,那就是从宗教对人的道德束缚方面立论。他们都对宗教的信条和戒律,持毫不宽假的拒绝态度,只不过,尼采是通过激烈的诋毁来反对(39),而赫尔岑则通过严肃的辩论来反对;尼采反对基督教的目的,是为了替“超人”争取生存的权利和空间,而赫尔岑反对的目的,则是为了捍卫“个性”和“个人”的自由,甚至为了保护人的合理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就像他在《把所有东西带在身上》中所说的那样: 毫无疑问,人是利己的,因为他们是活人;人怎么才能成为一个不具有鲜明个性意识的自我呢?剥夺人的这样一种意识就意味着放任他,意味着把一个人搞得淡而无味,平平淡淡,毫无性格。我们都是利己主义者,因此我们才会追求独立性,诸事顺遂,我国法律的认可,因为我们渴望爱情,寻求工作…… 一个世纪以前,个人主义的宣传把人们从天主教毒害下陷入其中的沉甸甸的梦中唤醒了。这类宣传号召人们走向自由,一如和解把人们引向恭顺一般。利己主义者伏尔泰的著作更多的是为了解放的目的而写的,而不像充满爱心的卢梭是为了博爱而写的。 道德说教者谈论利己主义就像谈论一种不良习惯,却从来不问一句,一个人一旦丧失了个性意识,还算不算人……(40) 从宗教情感和宗教伦理的角度来看,爱自己的邻人,甚至爱自己的敌人,是一个绝对命令,而非一个逻辑问题:从赫尔岑的理性角度来看,要求人们“爱自己的敌人”,就是一个不合逻辑的事情,就会陷入一个严重的悖论——“既然敌人那么可爱,那我们为什么又要仇视他们呢?”赫尔岑倾向于按照事理逻辑,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来理解人的情感和道德,于是,在他的眼里,“利己主义”就像“社会性”一样,既不善,也不恶,只不过是“人生活的基本状态”罢了。事实上,他的最终结论,否定了他的最初判断,因为,在他的语境和逻辑体系里,“利己主义”显然“善”的,是一种积极的道德力量和社会力量:“没有它就不会有历史有发展”;“消灭人身上的利己主义,人就会变成一个恭顺的狒狒”(41)。他的“利己主义”是一种可以与绝对的利他主义相调和的道德主张,只不过,绝对的反宗教情绪,使他将自己的价值观与宗教之间的通道堵死了。 赫尔岑虽然反对宗教,提倡个性,但并不否定社会性,甚至反对将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个性”是好的,但“个人主义”是坏的:“个人主义憎恶普遍的东西,它使人脱离人类,要把他放在特殊地位上;对于他来说,除了自己的个性,一切一切都是无关的。它到处带着恶毒的气氛,弄得光明不被歪曲就无法穿过它。”(42)他也并不反对博爱,只是反对将博爱转化为一种禁欲主义性质的强制和义务,反对它将人降低为教条和制度的奴隶。在异化的情形下,宗教就是一种奴隶宗教:“奴隶宗教的最后一种形式是在社会和人二者的分裂和虚拟的仇恨下形成的。”(43)人完全有能力超越这样的宗教,创造自己的道德,把“利己主义”与“兄弟之爱”,“把人生活中这两种不可分割的因素自由而又和谐地结合起来”(44)。照此逻辑来看,赫尔岑的“利己主义”似乎完全可以与那些健全的宗教和解。 辩证地来看,赫尔岑的宗教意识,固然是理性和批判的,但也是简单化甚至是傲慢的。在另外一种阐释中,宗教是一种包含着理性而又超越了理性的复杂的精神活动;它坚信“温和的爱是一种可畏的力量,比一切都更为强大,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和它相比”(45)。它有自己的逻辑和现实性,甚至有自己特殊的超越数理逻辑的数学原理——“要知道,唯有在数学中,一加一才等于二,而在现实生活中,它也可以等于三和零”(46)。宗教的力量就在于它的超验性和彼岸性。它要求人们低调地认知自己,谦卑地让渡自己,甚至,在高尚的意义上牺牲自己。真正伟大的宗教包容一切人,因此与利己主义并不是一种绝对格格不入的关系,毋宁说,它是一种融合了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更高形态的信仰体系和人生哲学。 然而,赫尔岑完全忽略了伟大的俄罗斯文学的宗教思想和宗教伦理所提供的启示:如果没有上帝这个镜像,人就无法认识到自己的罪孽和有限性,就难以克制自己身上的傲慢的自大狂倾向;如果没有上帝,人就可能失去对审判和惩罚的畏惧,就会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最终变成一个冷血的、无耻的、自大的利己主义者。同样,如果没有宗教精神,那么,俄罗斯文学绝对不会在对人性的表现上,达到如此高的境界,获得如此大的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