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中国的叙事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以小说为核心的文学叙事学)。综观40余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国叙事学研究大致可分为介绍运用结构主义理论的成果、关注中国文学叙事特色、对话交锋西方叙事学理论、努力建构中国叙事学派等四个阶段。 介绍运用结构主义理论的成果 叙事学是结构主义的标志性成果。改革开放以后,结构主义和新批评、接受美学一道,成为学界关注的对象。 1980年,袁可嘉翻译了罗兰·巴特的《结构主义——一种活动》,结构主义与技巧的联系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1984—1985年,《外国文学报道》对法国叙事学研究的成果进行了集中报道,罗兰·巴特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格雷玛斯的《叙述信息》、托多洛夫的《叙事作为话语》、热奈特的《叙事的界限》等叙事学研究经典文章都被翻译过来。 对中国学术界影响更大的是詹姆逊1985年9—12月在北京大学的讲学。在讲学中,他介绍了普罗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并运用格雷玛斯的语义方阵理论来分析《聊斋志异》中的《鸲鹆》和《画马》,引起学界的持续关注。 对西方叙事学的介绍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末。王泰来等人编译的《叙事美学》和张寅德编选的《叙述学研究》,从整体上呈现了西方结构主义叙事学的面貌。在了解西方叙事学的面貌之后,孟繁华《叙事的艺术》一书系统地介绍了结构主义叙事学,对叙事的视角、时间、语言等方面均设专题进行论述,并以中国作品为例证加以分析。 在对国外最新研究成果集中译介的同时,中国理论界也逐渐尝试运用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理论和方法展开具体研究,最常见的是聚焦某个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其中,分析西方作家作品的如邵旭东《开拓:挑战面前的抉择——论高尔斯华绥的叙事艺术》,分析中国古代作品的如孟昭连《〈红楼梦〉的人物叙事观点》,分析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的如吴晓东《鲁迅小说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等。同时,也出现了用叙事学方法来分析某一时期或某一类型小说的情况,如袁健《宋元话本与明清拟话本叙事体制之比较》、孟悦《视角问题与“五四”小说的现代化》等,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数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该书借鉴托多洛夫的叙事理论,依托中国文学传统和晚清、“五四”的小说创作状况,从叙事时间、叙事角度、叙事结构三个方面“把纯形式的叙事学研究与注意文化背景的小说社会学研究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