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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重章叠调的兴起与乐歌功能新论(2)

http://www.newdu.com 2018-10-08 《文学遗产:中文版》 李辉 参加讨论

    二、“仪式歌唱”背景下重章叠调的兴起
    重章叠调在《诗经》中并非一早就有,在不同诗体中分布也存在明显的不均衡。重章叠调在《诗经》中有一个明显的从兴起到流行的过程,这需要我们在周代诗乐体式、歌唱形态的变迁历程中予以观照。
    (一)重章叠调与“比兴”
    通观整部《诗经》,《周颂》中没有重章叠调,较早的重章叠调体见于《大雅》,如《凫翳》《洞酌》。以《凫翳》为例,其诗五章,各章属纯叠咏体,仅替换个别字词,其义一也。而郑玄用三家之义,以“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分别指燕祭宗庙、四方万物、天地、社稷山川、七祀之公尸。欧阳修《诗本义》驳郑说:“凫翳在泾在沙,谓公尸和乐,如水鸟在水中及水旁,得其所尔。在渚、在潨、在亹,皆水旁尔。郑氏曲为分别,以譬在宗庙等处者,皆臆说也。”④郑玄之失,在于不明重章叠调的特征。如方玉润《诗经原始》所说:“水虽有五,唯泾是名。其余沙、渚、潨、亹皆从泾上推说,犹言泾之旁、泾之涯、泾之涘耳。”甚至,“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作为兴辞,在表达“公尸燕饮”诗旨时,并没有主次轻重之分,这透露了重章叠调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它往往与“比兴”手法相伴而用。除上举《大雅》之《凫翳》《洞酌》外,《小雅》中《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蓼萧》《湛露》《菁菁者莪》等,亦无不如是。“比兴”手法的兴起⑤,及与重章叠调的相伴而用⑥,对周代诗乐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我们知道,赋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详细描写典礼仪式中的仪式仪节、礼物威仪、钟鸣鼎食等,以展现周代贵族精神之雍容、礼乐生活之繁盛。这种“赋”的手法,较早运用于《周颂》之《有瞽》《载芟》《良耜》《潜》《丝衣》等诗中。“赋”多就眼前所闻所见作直接的铺陈赋写,多以当下的“仪式”为中心来展开文本,但也因与“仪式”结合太过紧密,显得较为沉实、板滞。与此不同,“比兴”作为一种知识传统和思维习惯,相当于乐官所掌握的创作素材库,可以为乐官提供丰富的灵感想象和意象素材。因此,诗乐借助“比兴”手法的兴发,不再局限于当下仪式在场的感官所及,而是从更为广远的时空中引譬连类⑦。而且,在展开文本上,与“赋”依据一定的时空顺序展开铺陈赋写不同,“比兴”是乐官先有意欲表达的主题,再在主题的意义、韵律的指导下,撷取相合的“比兴”之辞⑧;而主题与比兴意象的对应性是可以多样的、辐射型的。也即是说,在同一仪式乐歌主题的指引下,可以根据主题表达程度和侧重的需要,创作出具有高度相似章句结构的乐章,即重章叠调。“比兴”与重章叠调在《诗经》中相伴而用,其原因也正在于此。
    两者相互配合,可以为乐官的歌唱提供极大的便利:“比兴”作为“歌手的记忆手段”,不仅可以使乐官免却记诵之苦,更可以便于乐官在歌唱中作临场即兴的自由发挥;同样,重章叠调在“比兴”的基础上,复沓叠咏,扩充乐歌内容,加深乐歌主题表达,更为重要的是,重章叠调的灵活运用,可以便于乐官在歌唱时根据仪式的进度、主题表达的需要对诗章作相应的伸缩。乐章的这种衍生功能,有着很大的即兴性、随机性、偶然性,因此,可以说,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文本中的重章叠调,有可能只是历史上某次歌唱或多次歌唱经典化之后的章句结构。比如今本《小雅·南山有台》,五章章六句,属纯叠咏体,但有可能历史上某次歌唱曾是四章章六句,或者六章章六句。叠咏次数的多少,甚至叠咏的顺序,都可以根据现场需要随机应变。这可以说是重章叠调体为“仪式歌唱”所开创的最方便法门。
    当然,这种自由即兴的仪式歌唱,并不是所有周代诗乐歌唱都有的特征。献神“礼辞”或带有表演角色的剧诗性质的颂诗,都有更严格的程式限定;“赋”唱也受限于仪式中人、事、物的具体实况,乐官在这两类仪式歌唱中的即兴自由发挥十分有限。因此,乐官借助重章叠调与“比兴”,以便即兴自由的发挥,必是仪式歌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有的结果。
    (二)重章叠调与燕飨诗
    那么,重章叠调是在什么样的仪式情境下呼之而出的呢?我们知道,《周颂》中并无明显的韵律与分章情况,当然更没有重章叠调,这也说明并非诗章短小就有发展出重章叠调的要求⑨。而到雅诗阶段,《大雅》之《文王》《大明》《皇矣》《绵》《生民》《公刘》等多以叙事和记述的手法、以时空推移为线索展开诗文本,因此章句间的衔接出于歌诗艺术考虑的情况较少。其较有修辞痕迹的,如《大雅》之《文王》《大明》《下武》《既醉》以顶针格承接上下章;或者如《笃公刘》均以“笃公刘”一句作为诗章的开始,但重章叠调的歌唱体式并没有显现。如上所述,《大雅》中较早出现重章叠调的是《凫翳》《洞酌》,考察它们的仪式背景及歌唱形态,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重章叠调兴起原因、功能效果诸问题的认识。
    如《凫翳》“公尸燕饮”句所自言,其为绎祭燕尸之诗;《洞酌》从诗中“餴饎”“濯罍”“濯溉”看,也与燕飨仪式相关。这在《大雅》中确实属于别调,朱熹曰:“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会朝之乐,受釐陈戒之辞也。”⑩《凫翳》《洞酌》歌于燕飨礼,有别于大雅之正体,而接近于小雅。且如严粲《诗缉》所言,《小雅》正经“大抵寂寥短章,其首章多寄兴之辞,次章以下则多申复咏之,以寓不尽之意”(11),《凫翳》《洞酌》用寄兴之辞、章短叠咏,也与小雅之体十分接近。综合《凫翳》《洞酌》的上述特征,联系《小雅》中重章叠调的流行,可知重章叠调的兴起、流行,与《诗经》燕飨诗的歌唱当存在一定的关联。那么,何以《诗经》并非一早就有重章叠调,单单发展到燕飨歌唱阶段才出现重章叠调?其中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呢?
    孔颖达《毛诗正义》曰:“以其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章不尽,重章以申殷勤。”“诗本畜志发愤,情寄于辞,故有意不尽,重章以申殷勤。”(12)虽然雅、风中讽谏、民谣之作都有袭用重章叠调体,但重章叠调发轫于燕饮诗,这才是最值得关注的。我们认为,正是“一章不尽,重章以申殷勤”“有意不尽,重章以申殷勤”的寄意,与燕飨礼酬兴尽欢的主题十分吻合,这才是重章叠调在《诗经》燕飨诗中首先兴起的直接原因。
    据学者研究,西周中期是周代礼乐制度粲然大备繁盛的时代,富有周礼特色的燕飨礼仪和《诗经》燕飨歌唱也是在西周中期开始流行(13)。可以说,燕飨诗正是周代礼乐“钟鸣鼎食”的典型形态,它的流行也是周贵族礼乐生活与歌唱臻至繁荣的重要标志。重章叠调在燕飨诗中的运用,不仅其细腻、周致、蕴藉的表达效果正可用来表达燕飨主宾的殷切款款之情;它回旋往复的歌咏方式,也与燕飨礼上主宾间的觥筹交错、进退周旋的行进节奏十分合拍。《小雅·彤弓》就是一个十分好的例子,其辞曰: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彤弓弨兮,受言载之。我有嘉宾,中心喜之。钟鼓既设,一朝右之。
    彤弓弨兮,受言櫜之。我有嘉宾,中心好之。钟鼓既设,一朝酬之。
    据《毛序》,此是天子以彤弓赐有功诸侯之诗。诗三章,章六句,每章只变三个字,属纯叠咏体。诗中“一朝右之”,右即宥之假借。《国语·晋语》有“王飨礼,命公胙宥”,王引之曰:“胙即酢之借字,盖如宾酢主人之礼,以劝侑于王,故谓之酢宥。”(14)“一朝右之”即报饮之酢。“一朝酬之”,《郑笺》曰:“饮酒之礼,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饮而酌宾,谓之酬。”所以,孙诒让《诗彤弓篇义》综论《彤弓》一诗曰:“首章飨,即谓主人献宾;次章右,即谓宾酢主人;三章酬,即谓主人酬宾,以《诗》《礼》互证,参次甚明。”(15)如此,《彤弓》一诗,三章正好与一献之礼的献、酢、酬三个环节相对应,所以叠咏之回旋往复,与主宾之间举爵相酬、往来有秩的仪节,相互呼应,若合符节。这可以算燕饮歌唱中十分巧妙的一种艺术布局。在《小雅·瓠叶》中,我们也能见出重章叠调与一献之礼的呼应关系:
    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
    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酬之。
    诗四章叠咏,首章是总挈之章,“君子有酒,酌言尝之”,孙诒让以为“尝”是主人馔具之事,在飨前;后三章“君子有酒,酌言献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君子有酒,酌言酬之”,则是敷写之章,张彩云曰:“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16)有献、有酢、有酬,正是备一献之礼。故《左传·昭公元年》载:“赵孟赋《瓠叶》,穆叔曰:‘赵孟欲一献。’”赵孟赋诗断章,乃是直接从诗中“献之”“酢之”“酬之”取义,所以穆叔一闻即知赵孟欲行“一献”之礼。
    综上所述,《彤弓》《瓠叶》二诗都在诗中明言了燕飨礼中献、酢、酬的仪节,诗的各章可能就是配合献、酢、酬的“一献之礼”的仪节而唱,各章句式、节奏整齐,反复叠咏,与主宾间献、酢、酬的反复劝侑正好合拍。且,礼书中记载,燕飨礼中主宾在献、酢、酬之际,有“乐作”“乐阕”之节。“乐作”“乐阕”,指某一乐曲伴随着一定仪节而兴作、终结,如:
    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主人升受爵以下而乐阕。(17)
    卒爵而乐阕。孔疏:“宾至庭,乐作,乃至。主人献宾,宾受爵,啐酒,拜,告旨,而乐止。宾饮讫,酢主人。主人受酢毕,主人献公而乐作,公饮卒爵而乐止。是‘卒爵而乐阕’也。”(18)
    金鹗《求古录礼说·古乐节次差等考》谓“礼乐相为表里,宾酢主人,礼之一节也,乐依之而为一节;主人献宾,礼之一节也,乐亦当依之为一节”“每节奏一章,三节则三章也”(19)。《彤弓》《瓠叶》之诗,礼书中虽不见记载歌于仪式的哪个乐节——今本《仪礼》中的乐节都是诗乐经典化、程式化之后的乐用情形,但其既然是专为燕飨礼而作的“仪式乐歌”,且诗中明言“一献之礼”,则它歌于此际也是情理之中,那么,献、酢、酬之际的“乐作”“乐阕”之节,最便捷的方式,也就有可能是通过乐章的伸缩繁衍来实现乐歌的兴作阕止。《彤弓》《瓠叶》之重章叠调,因此成为适应这种仪式情境和乐用要求的最佳歌唱手段。
    乐曲须依随仪节的行进而有所调适,此外,还须针对礼仪的尊卑隆杀而有繁简的变化。那么,同样一段乐曲,尤其是适合“通用之乐”的燕飨诗,在不同仪式场合、面对不同主宾人群时,也需要随机做出区别。如,《左传·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晋侯享之,奏《肆夏》之三,不拜”,金鹗认为“盖诸侯燕聘宾,惟用《肆夏》一章,而两君相见及天子享诸侯乃得备三章”(《求古录礼说》,第371页),是故穆叔不拜。可见,在不同等级的仪式中,同一段乐曲也会有演奏章数的不同。乐曲如此,歌诗也不例外,如《仪礼·大射》载“歌《鹿鸣》三终”,郑注:“歌《鹿鸣》三终,而不歌《四牡》《皇皇者华》,主于讲道,略于劳苦与咨事。”认为与“《鹿鸣》之三”有别,“《鹿鸣》三终”是就《鹿鸣》一诗歌三遍。胡培翚《礼记正义》引胡肇昕说:“射略于燕,故只歌《鹿鸣》三终,就《鹿鸣》一篇而三次歌之也。……下文‘乃管《新宫》三终’,亦就《新宫》一篇而三次以管奏之也。”(20)《仪礼·乡射礼》又有“歌《驺虞》若《采》,皆五终”,贾公彦疏曰:“大夫、士皆五节,一节一终,故云‘五终’也。”至若尹继美《诗管见》引《唐会要》,又有“乡饮乐章,有歌《鹿鸣》三终、《鹊巢》三终”“《嘉鱼》四奏,《关雎》五奏”者(21)。可见,配合相应的仪节,同一首诗歌可以歌唱几遍。以上诸诗都属叠咏体,若不将诗篇乐章视作固定文本,其歌几终,与同一曲式叠咏几遍,其性质是一样的,效果也别无二致。
    又,《礼记·投壶》记有击鼓之节的鼓谱:“薛鼓:取半以下为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是投壶所用鼓节为射礼之半。孙希旦《礼记集解》曰:“每奏诗一终为一节,而鼓节与之相应,每奏诗一终则鼓亦一终也。然鼓节可以增减,而诗篇长短有定,投壶鼓节用射节半,其歌诗之法未知何如。意者诗辞虽有一定,而长言咏叹之间,固有可舒可蹙者与?”(22)鼓节可以根据仪式等级作自由伸缩,孙希旦由此推论歌诗之法。这一认识合乎诗乐歌唱的一般规律,但孙氏未达一间的是,他认定诗篇长短有定,只能做歌唱节奏速度的调整。殊不知在歌诗时代,诗文本还没完全定型,文本在结构和内容上自身即具有这样的调适机能。重章叠调就是这种调适机能的重要手段,它的兴起和流行,正好为乐工根据仪式的进展程度、仪式等级的尊卑隆杀来调整乐章的章数提供了方便。
    可以说,在动态的歌唱情境下,诗乐文本是非固定的,每次歌唱容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诗乐结构与内容的变动,今本《诗经》只是某一歌唱情境下的典型存在形态。要认识重章叠调的功能,就要充分认识礼乐歌唱的这种动态属性。如上所述,仪式等级、歌唱的进度、主题表达的程度,都是制约重章叠调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的动态因素。而周代诗乐中最动态灵活的乐节,还要属“无算乐”,它与重章叠调的关系,也很值得深考。
    (三)重章叠调与“无算乐”
    “无算乐”,见于《仪礼》之《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是配合“无算爵”仪节的乐用。郑注“无算爵”曰:“算,数也,爵行无次无数,唯意所劝,醉而止。”注“无算乐”曰:“升歌、间、合无数也,取欢而已,其乐章亦然。”方苞《仪礼析疑》言:“旧说仍用前歌与间,但叠用数篇,周而复始,亦比于慢矣。疑若《春秋传》所载,宾各赋诗,工以瑟与笙应之,其不歌者亦听,以无定数,故谓之无算耳。”(23)方氏之说是也。“无算”不仅不限于升歌、笙、间、合之乐用方式,所歌内容也不限于“正歌”的篇目,并非就“正歌”诗篇叠而奏之,而是着眼于全部《诗经》,随兴所欲而歌。综合言之,“无算乐”较之“正歌”,在形式、内容上都更为灵活、丰富。在“尽欢”的仪式主题下,主宾可随兴所欲,曲目可以“不计其数”,歌唱形式可以不拘章法。这里我们有必要就旧说无算乐“叠奏”之说,做一交代,明代李之藻《頖宫礼乐疏》说:
    礼乐绸缪,乐依操缦,全诗俱用,日恐不给,故每诗先及首章,余俟留宾进羞无算爵、无算乐之顷而更迭奏之,其必更迭奏之者,晷短则止,宾倦则止,乡乐惟欲,非必俟其篇之竟也。……(正歌)音节繁多,行礼既久,奏乐复迟,虽强有力者,或将乘倦心而和敬之有忒,《仪礼》曰“乡乐惟欲”,注谓《周南》《召南》六篇之中惟所欲作,义避国君,则省《鹿鸣》《鱼丽》;礼存尚齿,则《皇华》《四牡》之诗不作,可焉。或于歌、笙、间、合,每诗取首章而余诗用于无算爵、无算乐之时,量晷之永短,客之多寡而酌用之。朝不废朝,夕不废夕,夫亦不失古人之意矣。(24)
    李氏的意思是,“正歌”时只歌诗之首章,至“无算乐”时则就“正歌”诗篇“更迭奏之”。此即方苞所言的“旧说”,如此割裂用之,其谬显矣。无算乐之独特处,不在于其叠奏“正歌”诗篇——如方苞所言:“无算乐不限于间、合之所歌明矣,必于正歌中取之,则不得为无算,如以叠奏为无算,则复而厌矣。”(《仪礼析疑》,第49页)但“无算乐”确乎可以为重章叠调的运用提供宽松自由的乐用空间,李之藻在这一点上的分析确是十分精辟的。如其所言,“音节繁多,行礼既久,奏乐复迟,虽强有力者,或将乘倦心而和敬之有忒”,所以“晷短则止,宾倦则止”,而重章叠调在章句上的伸缩性,正好可以为乐工所利用,“量晷之永短,客之多寡而酌用之”。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无算乐”所歌之诗、所歌之法,虽非必然用重章叠调,但重章叠调却可以借重“无算乐”的诗乐环境,充分发挥其优势,大行其道。
    我们再结合具体例证,来印证以上推断。如《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聘鲁,请观周乐,郑玄注《仪礼·乡饮酒礼》“无算乐”时引此为证,谓“此国君之无算”。季札所“观周乐”是“无算乐”,是从操作时间上讲,不可能完整歌唱诗三百篇,因此,有可能只歌唱部分诗篇,或者仅是缩略地歌唱诗篇中的部分诗章。又,《国语·鲁语下》曰:“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由下文“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云云,可知此“赋”即是歌,而所歌者仅《绿衣》之第三章。类似的情况,在赋诗活动中十分常见,据此也可推知歌诗活动之一般情形。只歌唱诗篇某一章节的情况,不论是从歌唱时间上考虑,还是从集中表意上考虑,这都有其合理性。尤其是重章叠调的诗章,叠咏之多少,并不影响诗意的理解和乐曲的完整。这种歌唱形式,与“无算乐”的乐节功能正相吻合。可以说,在仪式歌唱中,重章叠调与“无算乐”两者正可互相借势,相得益彰。
    以上我们结合周代诗乐发展的大背景,对重章叠调体式兴起的仪式背景、诗乐功能做了综合的考察。简而言之,重章叠调并非仅仅为了延长歌唱时间、丰富诗意内容。它在《诗经》中出现,是周代仪式歌唱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如上所述,从重章叠调与比兴、燕飨诗、无算乐的相互关系来看,重章叠调在燕飨诗中兴起,乃是应着燕飨仪节的行进节奏和仪式主题的表达需要应运而生,“无算乐”适情尽欢的诗乐情境,更是为重章叠调提供了绝佳的发挥空间。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正是“无算乐”的不断扩容、适情尽欢的诗乐功能不断强化,才使得众多“风诗”被采集入乐,并在“无算乐”中得到歌唱。因此,也可以说,正是重章叠调在“无算乐”中的适得其所、大行其道,才使得重章叠调这一诗乐体式在风诗中进一步发展,蔚为大观。而要说歌谣中有叠咏传统,也是借着“无算乐”广大的包涵力和适情尽欢的乐用功能才得以激活,在风诗的“入乐”歌唱中得到充分运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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