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论证普通话的“说”并非对应粤语的“讲”和“话”,而“讲”和“话”也非自由互换的动词。粤语的“讲”,基本属于言语表达义的言谈动词,所表达的事件是有过程而可重复的活动类事件;“话”表示告诉义,表达一次性的达成类事件。无论句法还是语义,这两个动词均不相同。本文的发现不囿于粤语语法,对“说”类动词的跨方言研究也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邓思颖[1] 【作者单位】[1]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香港 【期刊】《中国语文》 2018年第4期 【关 键 词】说类动词 讲 话 方言语法 粤语 【基金项目】本文部分内容在以下学术场合报告过,并得到与会者有用的意见:Roundtable on Current Issues in Light Verb Syntax in Chinese(香港2016年5月)、Eleventh Workshop on Formal Syntax and Semantics(台北2016年9月)、“汉语句式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武汉2016年10月)、第五届中国句法语义论坛(上海2016年10月)、高丽大学BK21Plus中日语言文化教育研究团座谈会(首尔2016年11月)、第二十一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澳门2016年12月)、第二十二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香港2017年12月)、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学系(温哥华2018年3月)。2017/18年度在麻省理工学院访问期间,笔者有机会整理资料,增润本文。 【全文阅读】粤语的“说”类动词.pdf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