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海慈善团以外,其他经济实力雄厚的慈善团体大多也向不太富裕的团体提供资金援助。如设立于1926年的邑庙董事会管理豫园城隍庙各殿的赛钱,将它作为补助经费分配给各慈善团体。1928年,它每月向游民习勤所、中国救济妇孺会、疯人所、平民医药所、戒烟所、邑庙施药所提供补助,一年合计32400元。 就这样,民国时期上海的慈善团体在业务和资金方面都形成了网络。从民国初年上海慈善团成立后对主要善堂进行财务统合、业务整理开始,直至资金充裕的团体向其他团体提供财政补助,上海慈善界的网络逐渐变得紧密起来。这些动向基本上都是城市社会内部自发产生的,民国时期的上海民间不仅形成了自律的慈善事业,而且形成网络,自发地向高度组织化的方向发展。 (摘自《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