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的丰富理解 赵宪章文章之价值,还体现在:它启发了笔者就此议题深入思考了“接地气”之“地气”和“接”的丰富内涵以及“上手性”的两面特质。 “接地气”的“地气”首先是生活世界的“现实”,这毋庸置疑。但其逻辑是,凡是用某种“上手性”的器物去对应某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时,那个问题就可以合乎逻辑地作为“地气”,或者说,人文学科等领域的理论问题,只要是问题,即为“地气”之一种形态。 具体到笔者这里,就是不仅指文学创作和批评之“地气”,也可指解决现实的文学理论建设本身这个“地气”。这里依然用了“地”的比喻义。这就是笔者所谓的“地气”丰富理解的涵义。就此,笔者以“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为例稍作展开。文艺评论价值体系建设,要求构建价值体系及其导向,乃为规约性要求,而文学作品本质则是创新性、个性化以及无法复制性,体现为不可规约性。两者关系为悖论。于是,体系所必有的审美价值理想和处于底线位置的特异性作品就构成了似乎不可解决的矛盾。这是多么典型的理论性质的“地气”啊! 问题是,拿什么理论去“接”这个“地气”呢?笔者大胆设想,文艺学内部的问题,可否转换为另外提法。于是,转向属性为传播学科之下的符号学原理延伸出来的艺术符号学,此学有成对出现的“正项美感/异项美感”和“正项艺术/异项艺术” 四个概念,每一对都为“标出项/非标出项”的具体体现,“标出项”均由“中项”及其翻转规律转换到“非标出项”方面去。 笔者发现,价值导向的涵义,因其历史社会性质与“正项美感”内涵大致相当;文学作品本质的不可规约性与“异项艺术”涵义大致相当。于是,借用艺术符号学的理论,所谓悖论性问题就转换成了文艺评论价值体系视野中“正项美感”与“异项艺术”的关系。谁是“接地气”的“接”之主体?笔者以为,意识到某种理论可被借鉴交叉,进而重新向它提问的人无论归属哪个学科,可为“接”之主体。笔者自认为以艺术符号学资源“接”文艺评论价值体系问题之“地气”的主体。 “上手性”具有两面特质。一面是它“有用、有益、合用、方便”。上面陈述已显示了艺术符号学四概念组成方阵对笔者问题呈现出的“上手性”,之所以如此,盖因形式命题与积极命题的“历史性”相遇并提出了问题。笔者“形式命题”的概念来自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冯先生认定老子的“道”,“这个概念也只是一个形式命题,而不是一个积极命题”的思路,形式命题不作任何描述”,即“它没有对话题提供任何信息”。笔者对此的理解是:命题没有具体语境,没有所指内容及其描述。同理,数学以及物理学等理科的一些公式和公理等,都属于形式命题。由此,符号学家说:“有人称符号学为‘文科的数学’”。笔者将积极命题与形式命题对举理解并表述为:积极命题是处于具体语境描述具体信息或提出具体话题的命题。科学研究乃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论题必定在积极命题中进行。 “上手性”的另一面,则是笔者运用经验所获的体悟:它可能被所接之“地气”暴露出尚有漏洞和可被质疑之处。其实,这恰是“地气”本身魅力所在。如前所述,艺术符号学四概念方阵帮助笔者提出了全新的问题,这个问题借助四概念进一步细化:笔者已经通过辨析认可了“异项艺术”存在的合理性,即“异项艺术”不必定通过“中项”翻转为“正项艺术”而得到认可,这也符合艺术作品本质为个性化不可规约的特质。既然艺术符号学认定“正项美感”可以给“正项艺术”提供审美标准,那么,“异项艺术”的审美标准何来?这就是个新问题。继而提出大胆的设想:“异项艺术”与“正项美感”有没有建立联系的可能性。 因为不仅“正项艺术”和“异项艺术”处于变动中,“正项美感”也随着社会历史文化在变化。这个问题是对艺术符号学原有四概念及其方阵的挑战。在那个方阵中,“异项艺术”通过翻转为“正项艺术”才可能与“正项美感”有关系。这就导致了,文学理论借助艺术符号学提出问题,又将问题细化后,转过身来向艺术符号学提出了挑战,即,其形式命题的性质:对应于始终处于具体语境的动态的且需要参照大历史视野的问题,艺术符号学的四概念方阵暴露了弊端。是否需要重新接受理论问题之”地气“以反思? “有用、有益、合用、方便”,但又必定会遇到现实问题的挑战,由此需要反思和更新,这就是“上手性”的两面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笔者以为符号学的概念命题等成果属性为形式命题,但该领域学者研究的问题,其属性为积极命题。他们始终对此领域乐此不疲,其根本原因就是缘于他们始终跟着那些“处于具体语境描述具体信息或提出具体话题的命题”走,质言之,跟着积极命题走。他们说:“符号就是意义,无符号即无意义,符号学即意义学”。前面两个分句,笔者完全赞同,“符号学即意义学”之“意义”,则需要辨析:此意义不是现实中“地气”性质的意义,而是符号所承载之意义。 [本文系2015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文艺评论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研究”(15JZD039)中期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