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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学制度与明中叶复古文学的央地互动

http://www.newdu.com 2018-06-06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叶晔
    摘要:明代的提学制度,是国家基层教学和人才选拔的重要保障,也是未第士子较早接触京城文风并建立学缘关系的一次机会。弘治陕西复古作家群的崛起,就与提学官杨一清、王云凤所创立的书院式集中教学法密切相关。后来李梦阳、何景明、边贡、李攀龙、李维桢、王世懋等复古派核心作家,亦借助各自在地方上的提学经历,采用督导教习、刊印图书等多种方式,建立起复古文学思想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常规流动通道。由此形成了一条复古文学年轻人才培养与选拔的专门路径,得以制衡馆阁文学的庶吉士培养模式,保持了阁、部文学在发展规模上的相对均势状态。明代文学之馆阁、郎署、地方的三层文学格局,在此两两互动和竞争的关系中,得到更充分的展现。
    关键词:提学制度  文学复古  郎署文学  央地关系
    文学复古运动,是明代文学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前、后七子为代表的复古作家群体到底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究其根本原因,自然是文学创作与批评上的同声相求。但作为一个以士大夫官僚为主体的文学流派,制度的牵系亦不可忽视。有关复古文学的郎署背景,自廖可斌先生[1]以下,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笔者在《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一书中亦有专题讨论,指出明代文学之馆阁、郎署、地方的三层文学格局[2]。但当时限于“中央文官制度”的选题范围,只停留在馆阁与郎署之间的文学互动上,对郎署与地方之间的文学流动机制关注不多,故对三层文学格局的表述,多有局促和偏颇之处。有鉴于此,笔者希望通过撰写一组论文,来填补其中的某些空缺之处。如本篇着重关注的提学制度,既是连接郎署文学与地方文学的制度纽带,又是郎署得以在文学师承上与馆阁相抗衡的重要利器之一,在三层文学格局的两两互动上,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下面笔者将以复古作家们的提学经历为主线,辅以复古文学发源地陕西地区的文教情况和提学官的群体面貌,考察明代弘治至嘉靖年间,复古作家们如何借助官方的提督学校制度,来实现复古文脉的代际传承,以及对地域文学中复古传统的延续塑造。
    一  士大夫的人际网络及其去地方化的始端
    从学理上说,帝制中国晚期的士大夫人际网络,主要由族缘、地缘、学缘、政缘四类缘际关系组成。族缘包括血缘、亲缘两种关系,前者为先天生成,后者通过婚姻关系构成;地缘虽不是先天所有,但依赖于语言、风俗等诸多要素的养成,强调相似的成长环境及对区域文化的认同,基本上在弱冠之前也已定型;学缘比较复杂,注重知识谱系的继承性,以及教育经历上的实在联系,根据不同年龄段的教育层级和受业对象的不同,既与同一层级、同一科次的学生或考生,形成同学或同年的关系,又与塾师、书院师、官学师、科举座师等长辈,建立起层级分明的师生授受关系;政缘在这些基本人际关系中居最上层,只有在国家机构中任职过,方构成任官层面的同僚关系,或政治思想层面的派系关系,并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可在日后使用。在每一位士大夫的人生经历中,族缘(同族、姻族)、地缘(同乡)、学缘(同学、同年、师生)、政缘(同僚、同党)四者,是以生成的先后顺序依次出现的,最终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人际网络。
    之所以使用“帝制晚期”这一概念,是因为与中古文学相比,元明清文学的地域性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这里所谓“文学的地域性”,不是指文学创作者的地缘集群,或文学作品中的地域风格,而是指文学创作中的地方意识。某一时代文学的地缘集群和地域风格,从文学史的眼光来看或许很鲜明,但身处那一时代的作家们,对此未必有自觉的认知。只有自觉的地方意识,才是地域文学真正发展的关键标志。对明清文学研究来说,我们考察某一位士大夫的文学经历,难免涉及他的地域属性,这是惯性的思维模式,自有其观察的合理性。但我们也要认识到,真正意义上的地方意识的形成,是通过“走出地方”来达成的。这里所说的“走出地方”,包括知识和实践两个维度,但毋庸置疑,在实践层面上与地方之外世界的接触和交流,是更加重要的一环。就像我们讨论地域诗派的创作风格,固然可以围绕诗歌文本去分析,但如果这群作家从来没有走出过地方,只是市邑乡里间的诗酒酬唱而已,那么即使他们的诗风再怎么新奇,也只是后人在文学史视角下观察到的与众不同而已,未必代表他们在不同地域诗风比较的基础之上,已有自觉的文学创新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一位士大夫,他早年走出地方、接触世界的那一步,显得非常重要。
    历史学视野中的“地方”概念,较早出现在南宋史研究领域,其大致的地理范围,相当于两宋的州级行政区划(即明清的府级行政区划)。而在宋人或明人的笔下,经常会用汉代的“郡”,来代称当时的“州”或“府”。故接下来,笔者将使用“地方”“郡外”(即“地方之外”)这一组相对应的概念,来强调士大夫地方观念中的“内”“外”之别。我们有必要认识到,除了一小部分望族子弟,由于随父履职、跨地区联姻等原因,在少年时期便有了与郡外接触的机会;而其他多数的文人,从小生活在方圆百里的地域空间之内,族缘、地缘关系就是他们全部的人际网络。直到登上更高的教育阶梯,才可能建立新的学缘关系,接触更外面的世界。早期的塾师、书院师,大多是本地文人;基层官学系统中的府学教谕、县学训导,也都是来自府县周边、语言相通地区的文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年轻的士子在赴省城参加乡试之前,并没有太多可以接触“地方之外”的机会,更多地来自对父兄及居乡官宦前辈之赴考、任官、交游经历的耳濡目染,而这种单薄的学缘关系实依附于族缘、地缘关系。所幸在基层教育中,有一种不算频繁、却有制度保障的非本地学缘关系,那就是省一级的按察司提学副使或佥事,例行提督各府县学政,这让府县生员们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郡外”的文学世界。故从弱势个体的角度来看,地方提学制度是普通未第士子得以接触郡外文坛的较早途径,提学官也是他们最早建立起实质性缘际关系的非本地官员之一,这是以往学界较少留意的。这些弱势士子们,大多数终身未第,其研究价值诚然寥寥;但那些业已成名的作家、学者、官员,在走向成功的开始,也都经历过这一人生阶段。而考察优秀作家早期人际网络的形成,特别是他们的非本地人际网络中的第一根线是如何搭建的,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明代的提学制度[3],并非始于开国之初。宣德以前,地方上推行府州县官兼理与巡按御史、按察司官监督相结合的学政制度。特别是府州县官,在生员的入学、考核、劝惩、选送等事务上,拥有很大的权力,时称“提调官”。正统元年(1436)颁布《敕谕》十五条,是提学制度创立的开始。“生员入学,初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正统元年始特置提学官,专使提督学政。……督、抚、巡按及布、按二司,亦不许侵提学职事也。”[4]但是,初创期的政策经常变动。直到正统九年(1444),科举生员的发解权,方从府州县官移交至提学官;正统十年(1445),诏令布政司官也要对所至儒学提督考校;正统十二年(1447),生员入学的考取权,又再次回到府州县官的手中。以上这些反复,显然不利于地方儒学的稳定发展。故至天顺六年(1462),朝廷颁布新《敕谕》十八条,进一步突出提学官“总一方之学”的权责。此后地方诸职的分工渐趋明确,在生员入学(童试)一事上,府州县官负责县试、府试,提学官负责院试;在生员的日常考核上,教谕、训导负责日课、月考,府州县官负责季考,提学官负责岁考;而最关键的选送岁贡、乡试二事,其权力皆在提学官。简而言之,教官负责教学,提调官负责初考,提学官负责终考和定额。
    对提学官来说,这或许是仕途中的普通一站而已;但对未第士子来说,却有着决定早期人生命运的重要意义。首先,朝廷对提学副使、佥事的任命,事关人才的基层选拔,兹事体大,明确要求“文学才行兼备”[5],文采出众的官员优先;其次,提学官多从六部郎中或员外郎迁转而来。六部郎中、员外郎为正五、正六品,侍郎为正三品,而提学副使、佥事为正四、正五品,正好填补了六部官员迁转过程中的品阶空缺。故从显性身份来看,他们作为在任的省级官员,代表了“地方之外”的文风;但他们还有一层隐性身份,即作为曾经的、甚至未来的中央郎署官员,实际上还代表了“地方之上”的京城文风。另外,在明代科举制度中,并不是所有生员都可以参加乡试,只有通过三年一试的府级科考,才能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而这场科考的主考官及具体名额的裁决人,就是提学副使。故从实际的师生情谊来说,提学官与考生的关系体现在日常督导和科考取解两个层面,较之糊名阅卷的乡试、会试中的房师、座师,显然更亲密一些。
    任何一个知识人,无论受教育等级如何,都有族缘和地缘关系,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学缘和政缘关系,后两者需要后天的不懈努力。因此当我们考察一种全国性文学现象的时候,需要有内外互审的眼光。向外看,四种关系皆备的作家,对文学世界的理解更加丰富和完整;向内看,只有一两种人际关系的作家,对此种关系的体认,可能未必是清晰的。一生不出乡里的诗人,既体会不到地缘关系在郡外社交中的重要性,也无法对比得知本地文风的鲜明特征及其边界。一旦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强调学缘和政缘的重要性,就不仅是为了研究这两种人际关系本身,更是为了求证研究对象是否对其早期生成的地缘关系已有更自觉的体认。提学官和府县生员之间的关系,就发生在年轻士子从早期缘际关系走向成熟期缘际关系的节点上,发生在他们从地方走向郡外、由地方接触中央的仕途前夜。
    虽然中央政府一直明白提学官员之于整个科举社会的重要性,但由于明代文官迁转体系的特殊性,翰林官员不出京城,一直在翰林院、詹事府、国子监之间迁转,而六部、科道等其他中央机构的官员,需要间歇性地出任地方官,这为明代郎署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意外的制度保障。职掌国家文事的馆阁文学,通过翰林院的庶吉士培养制度,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文学后备人才;而职掌吏事的郎署文学,却只能期望前来六部观政或任职的,是一些年轻好文之士,这种期望未免偶然。也就是说,在常理上,馆阁文学是通过同僚兼师生关系来传承的,而郎署文学所依赖的缘际关系只有同僚关系。一个自足的文学系统若要长久发展,稳定有序的师生传承是很有必要的,但郎署的机构职能并不提供相关的支持。这个时候,它借助了馆阁文学所不具备的优势,即外任地方官,抓住出任提学副使、佥事的机会,抢在庶吉士培养环节之前,更早地建立起与未第士子之间的师生关系。而朝廷对提学官“文学才行兼备”的要求,又让这些有抱负的郎署作家们,在提学官的竞争和考选上占得先机。通过这一条外拓式的人才选拔途径,身居京城的郎署文学,在流派发展的持久性上,终于有了可与馆阁文学相抗衡的制度保障。而这一套师承机制,在“前七子”群体的主要聚集区陕西、河南等地,表现尤为明显。
    二  杨一清提学陕西与弘治北地文风的兴起
    如前所言,天顺六年颁布新《敕谕》十八条,代表着明代提学制度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之后的发展态势如何,学界有一些不同的意见。郭培贵认为,提学制度自天顺六年至万历初有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严重缺陷,直到万历三年(1575)重订《敕谕》,方进入成熟期(参见《试论明代提学制度的发展》)。而徐永文认为,正统至正德年间,提学官员比较称职,督学工作颇有成效;正德以后,开始出现轻授、渎职等不良现象,直至明末不变[6]。当然,二人的观察角度略有差别,前者关注制度本身的完善度,而后者更关注人之于制度的能动性。但不管哪一种视角,他们都承认,明成化至正德年间,是提学制度比较稳定而有效的一个时期。
    一般认为,宋室南渡后,整个中国文学的重心移至南方,作为文化区域的北方文学(不包括作为政治区域的京城文学),几乎再没有统领全国文坛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明代弘治、正德年间“前七子”的崛起,确是一个较特殊的个案。而提学制度之于馆阁、郎署文学场域的变化,放在北方的文学现象中,更能呈现其内在的机制。因为南方作为明代文学的核心区,多种要素叠加在一起,使得我们很难判别相关场域的变化,到底是归因于制度、地域还是其他。
    复古派“前七子”中,诗推李梦阳,文推康海,两位都是陕西人。他们登第后的文坛声望,自不待言;与之相比,难得的是他们在登第前,都深得陕西提学杨一清的赏识。如果说学校教官是受业之师,科举座师是名义之师,那么提学官就是知遇之师,对未第士子之人生轨迹的改变尤为重要。杨一清是明代政治史中的重要人物,以往学界考察其功绩,重在弘治十五年(1502)后的总制西北军务、计除刘瑾、两度入阁主政三事上,较少从学脉传承的角度去探究他入仕之初二十余年的教学识人之功。笔者目力所及,余嘉华、陈书录、师海军等先生有所论及[7]。关于杨一清早年的这段经历,王恕在《赠陕西提学宪副杨公升太常寺卿序》中做出概述:
    授中书舍人,暇则授徒于京邸,从游之士得其指授,登进士为京职者甚众,由是誉望益隆。前天官卿以为公授徒既有成绩,使之提督学校,必能大成就贤才而为国家用。乃举授山西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公在山西不数年,学政之修,士风日振。丁内艰,服除,余适典选,素闻公名,且知其行检,于是举授本省提学。公至,开示教条三十余款,行令郡邑及边卫学校师生遵行肄业。又刊行古丧、射、冠礼,使士习之,且禁止有丧之家作佛事。复亲临考较,视其勤怠从违而赏之。由是士皆孜孜进学厉行,而游惰苟且之徒不得杂于其间;衣冠之族咸执古礼,而闾阎之间,反道悖德者鲜。此皆公教化之所及也。去年乡试,除中式举人外,尚有可中者百余卷,非公提督造就,能如是乎?公在陕西,由佥宪升宪副,又将四年矣。始终一节,略不少渝。于西安,在城修复正学书院,武功修复横渠书院,商州秦岭改佛寺为韩文公祠。斯皆崇儒重道之盛事,亦可见公拳拳用心于斯文,以尽斯职也。[8]
    以上文字,不止介绍了杨一清早年授徒、提学的经历,更关键的是,王恕明言“余适典选,素闻公名,且知其行检,于是举授本省提学”。杨一清补陕西提学佥事在弘治四年(1491),而王恕任吏部尚书在成化二十三年(1487)至弘治六年(1493)间。也就是说,这一人事任命,有王恕利用职权之便的嫌疑。作为明代关学的代表人物,王恕在中央陕籍士大夫中威望极高,后来康海为救李梦阳而拜谒刘瑾,提到当今三秦豪杰有三,第一人即“王三原秉铨衡,进贤退不肖”[9],那时王恕已致仕十余年,在陕西士人心中的地位和声望依然不减。也就是说,在政治生涯的巅峰期,王恕为家乡安排了一位青年老成、教学能力突出的提学官员,而杨一清也不负所望,用了七年的时间,将陕西学校的教学风气及人才质量提升了一个台阶。
    先前学界探讨杨一清与陕西作家群的关系,主要是梳理诸人之间的学脉师承关系,而本篇将尝试去探究相关学脉关系的建立和运作机制。杨一清历陕西提学佥事、副使七年,教学改革可谓大刀阔斧。特别是弘治九年(1496),在提学副使任上重建正学书院,尤为时人所称道。“拔各学俊秀会业于中,亲为督教,其大规先德行而后文艺,故院中士连魁天下为状元者二人,其以学行、功业著闻者甚多。”[10]这里所说的状元二人,即康海与吕柟。如果我们着眼于杨一清个人,那么正学书院不过是他学政事业的巅峰而已;但如果我们跳出个案的视阈,进入制度与社会结构的视野,则此事意义重大。李东阳撰《重建正学书院记》,对书院建置介绍如下:
    划为三区,其中为祠,左为提学分司,而书院实居其右。……书院之制,皆与司称。又左右环为肄业之室,堂之后为会馔之所。共为门三重,以通出入。塈而垣之四周,而其制始备。……杨君受命分省,任兴教作人之寄,其督学州郡有成效矣。兹又聚徒置院,为养蒙储俊之计,为之标的绳准以示之。[11]
    由上可知,陕西提学分司的官署,与正学书院位于同一院落内。建筑形制上的捆绑,意味着杨一清的诉求,不仅是创建书院,更希望“亲为督学”,即直接管理书院。他早年以授徒闻名京城,实际教学经验相当丰富,“初授中书舍人,职务清简,横经授徒,从者日益众,以其教魁天下、魁两京诸省、登显位者百余人”[12]。朝廷正是看重这一点,才任命他为山西提学佥事。但提学官不同于塾师、教官等一线教师,主要起提督学校之责,并不承担具体的教习任务。故在山西、陕西提学佥事任上,他做事虽然雷厉风行,却停留在提学官的常规职能以内,未有太多逾矩,此即李东阳所说的“督学州郡”。弘治七年(1494),杨一清由陕西提学佥事升本司副使,或许是掌握了更充分的教育主导权,也可能是其教育思想更趋成熟,他改用重建书院的方式,让提学官来集中教习优秀生员,“群陕士高等者其中,亲课之”[13],此即李东阳所说的“聚徒置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杨一清的从教经历,分为横经授徒、督学州郡、聚徒置院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的横经授徒,是身为中书舍人的杨一清的私人行为,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也为他赢得了巨大的社会声望;第二个时期的督学州郡,是身为提学佥事的杨一清的官方行为,行事严谨果决,但至多算是职权范围内的政绩出色而已;第三个时期的聚徒置院,其实是身为提学副使的杨一清,合理利用职权边界、拓宽职能范围的一种行为。一方面,他将私学性质的书院融入到提学体制之中,以此发挥他在横经授徒上的经验优势。在名义上,他并未干涉府县官学的日常教学事务;但事实上,他在更高层级介入了对生员的直接教学,这显然溢出了提学官的权责范围。另一方面,如此安排又在制度层面上,为那些有潜质的未第生员提供了一个在省城集中学习的机会,其教学质量无疑比府县官学要高出一个档次。经过数任提学官的经营,最终成就了弘治、正德年间陕西文士的“井喷”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变相地填补了明代学政制度的一个空缺,即省一级行政区划没有统一、稳定的官学机构。
    中国古代书院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无疑在两宋。宋代的官学系统,尚未成熟到覆盖所有府县,官学生、私学生皆可应解试,地方书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明代的情况则不一样,洪武年间诏令天下,所有府县必须设置官学,只有官学生员才可应科举试,这在很大程度上断绝了地方书院的发展前景。虽仍有一些乡居士大夫积极创办私学书院,但纵观整个明前期,书院讲习之风远未兴盛。有鉴于此,明人根据自己的经验,也在摸索一些新的发展道路。王守仁借书院来讲习心学,继续保持书院的私学色彩,即其中一途;而杨一清的官学化改革,借提督学校之名义,将私学性质的书院半官方化,同样是新法之一。此法的优势,在于它不偏离“科举必由学校”的国家政策,不会分散年轻生员的学习精力。是一种比较保守而稳妥的试验法,较适合在陕西这种教育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推行。
    我们应当承认,杨一清的提学宗旨,是“先德行而后文艺”,文学不是他的教习重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去探究其中隐性的文学传承关系。正德年间,杨门弟子编《同门题名录》,得七十人,明言寄寓“邃翁先生复古之教”[14]。这里所说的“复古之教”,笔者以为,包括政教复古和文教复古两个层面。政教层面的复古是否成立且不论,至少文教层面的复古,在陕西提学任上,有很多线索可寻。陕西诗人胡缵宗回忆道:“(杨一清)视学关中,亦以古文辞启发诸士子,诸士子皆勃然兴起。尝语人曰:‘吾于秦中得李献吉,诗不愧李、杜;得康德涵,文不愧马、班。’”[15]嘉靖后期,王世贞送李攀龙任陕西提学副使,亦以杨一清事迹相勉:“吾闻孝庙时,北地有李献吉者,一旦为古文辞,而关中士人云合景附,驰骋张揭,盖庶几曩古焉。父老言故相杨文襄公实为之师倡之,献吉诸君子时时慕称杨公不衰也。”[16]万历年间,冯从吾撰《关学编》梳理陕西学统,亦云:“邃庵杨公督学关中,见先生与康德涵、吕仲木,大惊曰:‘康之文辞,马、吕之经学,皆天下士也。’”[17]以上三条材料,皆聚焦在“古文辞”的层面上,讨论杨一清之于李梦阳、康海等陕西籍作家的影响,显然不是道德规导、时文教习等常规的师授路径所能涵盖的。
    弘治十一年(1498),杨一清回京任太常寺少卿。接替他工作的,是新任提学佥事王云凤。与杨一清任提学官之前只是品阶较低的中书舍人不同,王云凤在出任陕西提学之前,已经在中央郎署颇有名望:
    弘治丙辰间,朝廷上下无事,文治蔚兴。二三名公方导率于上,于时若今大宗伯白岩乔公宇、少司徒二泉邵公宝、前少宰柴墟储公瓘、中丞虎谷王公云凤,皆翱翔郎署,为士林之领袖。砥砺乎节义,刮磨乎文章,学者师从焉。[18]
    丙辰为弘治九年,正是李梦阳活跃于郎署文坛的开始。一位是锐意文学复古的郎署新人(时任户部主事),一位是“刮磨乎文章”的郎署领袖(时任礼部郎中)。刚在郎署年轻人中兴起的复古文风,是否对接下来历任陕西提学佥事、副使共五年的王云凤产生影响[19],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在陕西提学任上,确实很好地延续了杨一清的督学方针。比如遵循先德后文的教育宗旨,“教人先德行后文艺,锄刁恶拔信善,崇正学毁淫祠。学政肃清,三秦风动,豪杰之士莫不兴起”[20],“设四科以取士,曰求道,曰读书,曰学文,曰治事。……取人首名节,次文辞”;又如坚持正学书院的教学活动,并“建书楼于正学书院,广收书籍藏之,以资诸生诵览”[21]。作为省一级的半官方书院,必须有足够的藏书,方能满足优质生员的阅读需求。杨一清督学期间努力扩大典藏,但收效甚微,“杨公为提学副使,建书院,即搜葺各学遗书,得《仪礼陈氏礼乐书》《真西山读书记》《通鉴记事本末》,以示学者。……云凤继至,益以石刻五经等书,兹八载矣,然蓄犹未广,士用固陋”[22]。故后任者王云凤专门建造了一幢藏书楼,典藏从各地征集来的图书。从他撰写的《正学书院藏书记》,可知当时已有《文苑英华》《册府元龟》等大型类书,显然不是未第士子通过私人途径可以看到的。这也为年轻人在常规的经义之学之外,开辟了文艺之学、经世之学等多种可能。
    杨一清和王云凤在陕西连续十二年的提学工作,特别是对正学书院的改革,选拔出了一大批青年才俊,“所识拔李梦阳以文学名天下,而状元康海、吕柟与名士马理、张璿辈,皆与焉”[23]。其中李梦阳是弘治五年(1492)陕西解元,时正学书院尚未重建,他与杨一清应只是知遇提携的关系,未必有直接而紧密的教学关系。但比李梦阳稍后的一批士子,如康海、吕柟等人,皆受益于正学书院的新教学体制。弘治十八年(1505)状元康海,自言“予为诸生时,邃庵先生提学关内,以予就业正学书院”[24];王九思之弟王九峰,颇受王云凤的赏识,王云凤“督学关中,按鄠,首问寿夫,得其文大喜。命为学官弟子,遂携入正学书院,与高陵吕仲木辈亲受其业”[25]。正德三年(1508)状元吕柟,“屡为督学邃庵杨公、虎谷王公所拔,入正学书院,授以所学,复友诸髦士,由是见闻益博”[26]。可见正学书院的功能,不止于让提学官来直接教习生员,更在于为全省的优质生员提供一个共同的交流平台。天才们成群结队地涌现,并非出于某种偶然,而是他们相互勖勉,“友诸髦士,见闻益博”的结果。这一互学机制,在正学书院的后续发展中得到了很好地保留。如嘉靖四十年(1561),孙应鳌任陕西提学副使,撰《教秦绪言》一卷,就要求“各择同志为会……有师从师,无师从长,商议文字,谈说经籍,各尽所长,虚怀以解”,再三强调“本道躬亲查核”[27],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双线交流机制,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了,此为后话。
    三  “七子”提学经历与郎署、地方间的文学互动
    平心而论,以杨一清、王云凤为代表的弘治提学官群体,虽然大多出身郎署,而且在出任提学官之前已是蜚声京城的郎署领袖,但他们的文学思想并没有明显地表现出与馆阁相悖的排他性。故他们在地方上教习和选拔年轻士子,更多的是从选拔国家后备人才的角度去考虑,并不会刻意地将自己的文学思想推介给地方士人们。但他们提携上来的新一代士人如李梦阳、康海等,则与前辈们不同。李梦阳等人有着更积极的文学复古诉求,试图对当时日趋僵化的馆阁文学发起挑战,当身居郎署的他们看到文章之士经庶吉士一途被翰林院纳入彀中的时候,难免想起并非翰林院出身的杨一清、王云凤等人在提学任上对自己的知遇之恩。要想为复古文学群体聚拢人心,除了借郎署诗会保持内部的凝聚力和传承性外,向外的吸纳与挖掘人才也很重要。而作为郎署官员,随着品阶的上升,外任地方官是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而地方官中最适合作家们发挥文学才能、选拔人才的职位,就是省一级的提学官。
    “前七子”中,康海、王九思是翰林官员,徐祯卿英年早逝,三人没有担任过提学官,其他四人皆有提学地方的经历。李梦阳在正德六年(1511)至九年(1514)任江西提学副使;何景明在正德十三年(1518)至十六年(1521)任陕西提学副使;边贡在正德九年至十二年(1517)任河南提学副使;王廷相在正德十二年至十六年任四川提学副使,正德十六年至嘉靖二年(1523)任山东提学副使。有意思的是,何景明、边贡、王廷相分别职掌陕西、河南、山东学政,其中陕西是李梦阳、康海、王九思的故乡,河南是何景明、王廷相的故乡,山东是边贡的故乡,这三省正是弘正文学复古运动的核心区,这应该不是一个巧合。其他的外围作家中,朱应登历任陕西提学副使、云南提学副使,王韦任河南提学副使,戴冠任山东提学副使,他们所辖的地区,也以北方几个核心省份为主。
    与何景明、边贡等人主持北省学政不同,作为复古派领袖的李梦阳,担任的是江西提学副使。如果说北省学政只要维系当地的复古文学潮流即可,那么南省学政更需要李梦阳开辟出一块新的天地,尤其江西一直是宗尚欧阳修的馆阁作家的主要来源地。虽然有不少文献提到李梦阳在任上“振起古学,力变士习,既材高又大享时名”[28],但这类表述带有程式书写的痕迹,尚不能证明李梦阳在江西提学的任上确有选拔复古文学后进之意。以下这则故事,介绍得更具体生动一些:
    正德间,空同李先生督学江右,尚气节,精裁鉴,诸生入品题者,才能无毫发爽失。然其最高等,类以举业擅长。先生既博学好古,时时向诸生诵说之,鲜有应者。独庐陵草冈周公,为古文诗歌,不屑举业,与先生意合。试而奇之,遇以加等。未几,举江西癸酉乡试。乡试故以举业,而公之取独以古文诗歌,于是江右莫不闻公。而先生亦以得公自庆,遇所知辄延誉之,先生所知多四海名士,于是公之名骎骎远矣。[29]
    罗洪先是江西吉水人,他的见闻比较可信。在他的叙述中,李梦阳并不满足于道德、举业上的人才选拔,而是将触手伸至文学一途。遗憾的是,或许文章学习有宗汉、宗宋之别,或许江西士人更热衷于八股学问,李梦阳的举措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回应。只有周仕等少数年轻人,愿意跟随他学习古文辞。在正德八年(1513)的江西乡试上,李梦阳也利用了职权上的便利,将周仕拔置举人名单之中。与其说李梦阳很赏识周仕,不如说他想借此营造江右皆闻的舆论效果,即擅古文诗歌者也有可能甚至更有可能中举,以此来改变江西地区的科举风气。后来张岱在《石匮书》中提到汪文盛提学陕西,“与江西督学李梦阳、陕西督学何景明一时齐名”[30],汪文盛的声誉或许只是张岱的夸饰之辞,但李、何二人无疑是当时提学官的杰出代表,否则这句话便失去了佐证传主督学声望的有效性。
    另一位复古派领袖何景明,他的提学经历也很关键。正德十三年,他出任陕西提学副使,而陕西是复古派文学群体的大本营。巧合的是,何景明年未二十进士登第,任中书舍人满九载后外迁提学官,与杨一清的仕宦经历如出一辙。对他来说,杨一清既是榜样也是压力,如何在前贤基础之上再有质的提高,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难题。所幸在他之前,另一位复古作家朱应登已经导夫先路。而任命朱应登出任陕西提学副使的,正是时任吏部尚书的杨一清。李梦阳记载道:
    凌溪辟正学院,群秦士高等其中,置官设徒,丰饩严约,谈经讲道,至者且数千指,风教大行。文自韩、欧来,学者无所师承,迷昧显则。我明既兴,隆本虽切,然要奥未闻也。及凌溪等出,创睹骇疑,大不容于人。人各以所不胜相压,而凌溪性挺直,不解假词色于人,更哆憎口,恨不即阱之。幸例调荒裔,往御魑魅。寻升参政,卒罢去。[31]
    朱应登的性格很像李梦阳,有率直倔强的一面。大概之前的任职皆以吏事为主,没有机会展示其学问才情,故在陕西提学副使任上,他不仅在经义上聚士授学,还在古文辞上流露出对以韩、欧为代表的唐宋文的不满。这种教学方式,与李梦阳以古文辞取士的方法相似,都是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毫无顾忌地输出自己的文学观。这自然也会遭到很多人的攻击,朱应登因此被调任云南提学副使。与之相比,何景明的性格更温和一些。他一上任,“作《学约》示诸生。已成材者,经、书、子、史,自宜周贯,不为程限;其未成材者,令学官量资作成以相授”[32]。以学宫的名义,编纂刊刻了《学约古文钞》一书。根据胡缵宗序可知,这是一部古文选集,是为了让那些“以举业为专门,以文辞为别途”的读书人迷途知返,知“古文之标的”[33]。嘉靖《陕西通志》说他在提学任上“庄重和粹,严毅高明。教人以德行道谊为先,以秦汉文为法,条约精密,以教化为守令首务”[34]。虽然同样宣导文宗秦汉的复古主张,但所谓的“条约精密”,更多是在文章技法上落实其创作思想,而在教学宗旨上,依然维系程朱理学的相关思想,不像朱应登那样,试图在更基础的知识结构上,用秦汉之文将两宋之文一概替换。这种折中式的教学方法,总的来说效果不错。乔世宁是何景明在陕西最赏识的学生之一,他回忆何景明“督教关中士,亦以经术世务,如其所自志。关中士气习文艺,盖自是一大变云。是时世宁侍先生正学书院,先生说五经义,与诸家训诂多殊,私以为诸训诂不及也”[35]。可见何景明基本上秉持先经义后文章的原则,但在经义教学中,并不恪守宋儒注解,而是掺杂了不少宋以前的训诂内容。正因为在经义层面上让学生们多接触宋前学说,所以这些学生的文章学习虽后于经义,在创作上仍显古风。胡直就说:“关西三石乔公,自少为大复督学高第,故其文虽不颛仿子长,而实郁然有汉人气。”[36]可见提督学校一事,对新一代复古作家的选拔和养成,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七子中其他几位,如边贡在河南提学副使任上,“以格物先行而后文,申条教以定其趋,勤考校以程其业,复文体以示其标,严劝惩以鼓其气”[37];王廷相在山东提学副使任上,时有“海内谈诗王秉衡,春风坐遍鲁诸生”[38]之誉。虽没有像李梦阳、朱应登那样,较极端地推行复古文学思想,但都在积极地建立与新一代作家的缘际联系。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讨论提学制度之于复古文学传承的重要性,并不是说郎署和地方之间必须有内在的文学共通性,而是强调郎署与地方之间文学流通与互动机制的顺畅之于明代文学发展的重要意义。
    “后七子”的情况,亦有相似之处。如李攀龙任陕西提学副使,吴国伦任贵州提学佥事,宗臣任福建提学副使,周边作家如王世懋历任陕西提学副使、福建提学副使。甚至文坛领袖王世贞,也有过被推为提学副使的经历,只是为首辅严嵩所阻,“分宜遂大衔公,铨司两推公(王世贞)为督学副使,皆格之,补青州兵备使”[39]。
    诸人经历中最重要的,属嘉靖三十五年(1556)李攀龙出任陕西提学副使。王世贞在《赠李于鳞视关中学政序》中,对好友报以极大的期望。首先,陕西文风为提学官所引导,自杨一清以下形成了颇为鲜明的传统,王云凤、朱应登、何景明、唐龙、刘天和等皆有贡献,李攀龙正可延续这一带有复古色彩的地方学脉。其次,李攀龙之前的职务“部贵人毛,束以吏事。且于文非职,即有所著作,重自不出,而两河之滨跂响而思奋者比比”[40],在众望所归之下出任陕西提学,对他来说是一个培植复古文学力量的绝佳机会。另有一点,王世贞没有提到,但笔者以为,是当时吏部任命李攀龙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二月发生了陕西大地震。这是中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地震,奏报官吏军民死有名者八十三万有奇,韩邦奇、马理、王维桢等陕西文坛名宿同日身亡[41],张治道亦在数月后去世。较之名宿离世更致命的,是陕西各府县学宫受损严重,重建工作举步维艰;地方典籍罹经动荡,毁佚不存;大量儒学教官和生员遇难,基层教育遭受沉重打击[42]。在这样的紧要关头,吏部任命复古文学领袖李攀龙为陕西提学副使,应是寄予了提振地方士气的厚望。对“后七子”来说,也是接续“前七子”陕西文脉的一次机缘。可惜李攀龙在任上与陕西巡抚殷学关系紧张,不到一年便弃职还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在这之后,嘉靖复古作家群中的吴国伦、宗臣、王世懋等人,皆有提学地方的经历,但延续复古文脉的效果,似乎再也不像之前那样立竿见影。尽管如此,在万历文人的眼中,复古文学与提督学政之间的关系依然清晰:
    明兴以来,海内操觚之士,毋虑千百。独北地李空同先生,力追古雅,单词片语,足风来学。后数十年而又有沧溟李先生者,崛起中原,自谓主盟斯文。平居不轻许可,独推尊空同氏,而学士大夫亦并称之为二李云。往沧溟氏督学关中也,行部论秀,自先生外不多屈一指。每试辄冠,冠必击节惊赏,曰此空群骥也。先生名,盖自青衿时,已蔚然邮置四方矣。甫兹拜命之日,则江之人士争相庆曰:“何幸得孙大夫视吾学乎!”江右之士,高者尚节概,其次修词,其下亦兢兢不越尺寸。俗之弊也,文滋胜而质渐漓焉。自空同李大夫来视吾学,抑者伸之,卑者振之,靡者实之。士咸相涤濯,知所兴起。故至今语文学大夫,必称空同先生云。空同先生,故关中人也,去今且七十余载,何幸复得孙大夫继之乎![43]
    敖文祯是江西高安人,他在陕西人孙代出任江西提学副使之际,表达了自己对提学文风一事的看法。他对以李梦阳、李攀龙为代表的复古文学思潮颇为认同,且强调二人的提学经历与孙代的潜在关系,即李梦阳是历任江西提学中的杰出代表,而李攀龙在陕西提学任上对孙代有知遇之恩。在敖文祯看来,之所以拿二李作为典型,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督学实绩,更在于他们以文坛领袖的身份出任提学官,对整个地区起到了引导文风的作用。这里的“文风”,显然不能以狭隘的“时文风气”来理解。在制度职能上,它指向的确实是时文风气;但在现实教习中,诸人对古文风气多有留心,前及李梦阳、何景明等,都是这样的情况。当然,作为一种教育监察制度,提学官的职能毕竟是监督选培政治人才。以个别文学家之案例来推断提学制度的整体面貌及文学影响力,未必妥当。他们的文学行为,实立足于“先德行而后文艺”的基本教学观,此不可不再三强调。
    四  官刻本之职掌与复古文学地域传统的延续
    作为带有浓郁北方文学色彩的复古派作家,“前七子”很希望将自己的文学思想推广至大江以南,所以才为徐祯卿、顾璘、朱应登等江南诗人的加入欢欣鼓舞。但南方的文学传统实在太强大,在某种程度上,巩固故乡的文学阵地,维持北方文学的影响力,才是根本之法。如果说老一辈的复古作家们通过在提学官任上提携后进来保持地域文学的活力,那么新一代的复古作家们就是在继承老辈做法的同时,还通过在提学官任上对前辈复古作家文集的整理和刊刻来延续地域文学的传统。
    这就涉及提学官的一个非常规职责,即参与地方图书的刊刻。这本身不是提学官的职能,但刊刻已故乡贤的著述,树立文学和学术上的地域典范,也是学校建设的一部分,因此在未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一职责或多或少地落在了提学官的身上。特别是在文学复古最盛的陕西、河南等地区,其区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与南方诸省相比有一定差距,故家刻本、坊刻本等类型的发展空间没有南方那么宽裕。在这种情况下,官刻本由于有政府的资助,便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甚至可以说,提学官介入书籍刊印一事,在明中叶经济力量相对薄弱的陕西、河南等地区,确有其存在且适当发展的必要性。
    在文学史的常规表述中,我们总能看到复古作家的生平、思想和作品,以及在当时文坛的巨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的存在和持续,一是靠作家生前的舆论口碑,二是靠作家身后的文集流布。但这两种途径是如何运作起来的,我们却很少深入探究,好像理所当然一般。其实,在作家去世后,闻其名而难寻其文的情况非常普遍。如朱孟震在隆庆六年(1572)上任陕西兵备副使,感慨“康德涵先生以文章名海内,不佞自束发谈艺,心窃向往之。于今数十年,而始得从关中读其集”[44];万历八年(1580)出任陕西提学副使的王世懋,也说“余至关中,首索先生集读之”[45]。可见康海文集虽刊印过一次,但流传不出陕西,外地作家很难读到,文集的传播速度和数量,远远跟不上舆论的效应。康海尚且如此,其他作家就更不用说了。从这个角度来说,陕西的复古文学传统要想继续传承下去,点对点的直接师承固然重要,点对面的文集刊刻、流布与接受,也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们仍以陕西为例。从现存古籍来看,明代陕西作家的文集,基本上没有商业途径的坊刻本问世;由于资金问题及作家后人的能力问题,私刻的推广也有一定的难度。负责编纂刊书的家族后人或生前好友,一般很难独立完成所有的流程,或多或少会寻求巡抚、提学或府县官员的帮助。这种帮助既有资金层面的,也有人力层面的,如协助编纂、刊刻甚至受请撰序等。此话题已有相关研究成果[46],但主要是选取出版史的视角,而笔者的关注点是此事之于前、后七子复古传承的文学史意义。对“后七子”群体来说,刊印陕西先贤文集,不仅在职能层面上延续了地方文学传统,而且是对前代复古文学的一种认同、继承和发扬。
    如康海的《对山集》,最早由好友张治道编纂,其刊印一波三折。先是“洪洋赵公尝欲板行……移文藩司,堕而弗举”,后是“中丞东厓翁公抚临关中,搜其集,付西安守六泉吴君刻之以传”[47]。早在嘉靖十八年(1539)至二十一年(1542)间,陕西巡抚赵廷瑞就有意刊印,还专门移文布政司,却无疾而终;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陕西巡抚翁万达再主其事,这次他委托西安知府吴孟祺负责,最终顺利出版。从这次刊印可以看出,地方文献的官刻,并没有清晰的权责界限,完全取决于各级地方官的喜好与热情,而布政司官员显然对刊印地方文献一事兴趣不大。故《对山集》的第二次刊印,多任按察司官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南轩评价这次全集的刊印,“裒益成集则朱秉器、李本宁、王敬美三君也”[48]。其中朱孟震任陕西兵备副使,李维桢和王世懋先后任陕西提学副使。李、王二人是复古派“后七子”群体中的骨干:王世懋是王世贞的弟弟;李维桢名列“末五子”,被王世贞寄予厚望。他们对复古派前辈文集的刊印,流露出极大的热忱,不只是筹备资金或受请撰序那么简单,还花费了很多时间在具体的编纂工作上。如李维桢曰:“余从先生嗣子孝廉子秀访之,盖得十之四;又从其外孙张明府维训访之,得十之六,集庶几哉称全矣。”[49]王世懋曰:“凡二集中,铺叙亡关系者必削,率直亡蕴藉风者必削,命意就时、离于大雅者必削。总之,旧集之削者十之二三,而遗集之入者十之三四,彬彬乎足成一家言矣。”[50]总的来说,李维桢重搜采,王世懋重编选,康海诗文经两位复古名家之手,终在万历十年(1582)推出重编本。在普遍推重诗歌复古的隆、万年间,这可算是对“前七子”中文章复古一脉的重申和发扬。
    再如王维桢的《王氏存笥稿》,刊印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王维桢是嘉靖中期的陕西文坛领袖,身居馆阁而出入复古思想之间,可惜嘉靖三十四年死于陕西地震。陕西文士在他去世后,第一时间刊印其文集,以延续地方文脉。撰序者孙陞虽不是陕西人,其想法却多少反映了当时陕西文士的观念:“余观作者之林,其长短较异,即能属书摛词,而声诗不振。抑或以近体取重,古体诎焉。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非虚语也。独空同先生得其具体,王子与之后先入室,皆得擅场。即关中多材贤,此两人者岂易得哉。”[51]孙陞通过强调诗歌创作的分体并重,把李梦阳和王维桢放在同一个文学统序和层级中予以高度评价。在此基调下,《王氏存笥稿》的刊印就不再是纯粹的个人文集的出版行为,更被赋予了文学传承的意义。故主事者陕西监察御史郑本立,专门邀请了当时的陕西提学副使李攀龙来承担校勘工作,“适季翁先生自数千里外以其善本至,繁祛类析,益复精粹矣。遂檄督学李子校之,西安刘守刻之”[52]。前后两代复古文学领袖,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被联系在一起。对初到陕西的李攀龙来说,为一位在文学声望及观念上可与李梦阳齐名的陕籍作家文集作校,既是对自己文学思想的一次溯源,又可为陕西后学们树立良好的文学导向,自当用心为之。
    又如马汝骥的《西玄集》和乔世宁的《丘隅集》,皆是在陕西提学副使孙应鳌[53]任上刊印的。前面已经说过,乔世宁在何景明任陕西提学副使时被拔入正学书院,无论在地域上还是师承上,其文风皆带有明显的复古色彩:
    明兴当弘治、正德间,文治郁起。是时,北地空同李子、信阳大复何子为之宗。三石子与空同子同产于秦,相距甚迩,少即慕效焉。稍长为诸生,适大复子来秦为督学使,首目三石子,必且鸣世,必且耀后。于是立召前,立与语无常时,口授三石子意义,谈必移日。自是三石子文思益伟,拔迈流俗,遂赫然以诗文雄关中,斯师承之正辙也。
    这里所谓的“师承之正辙”,即乔世宁“文不作汉以后语,诗不作唐以后语,洗剽夺繁陋之习,一裁于造化性情之真”[54],其源头正是何景明的“凡著作悉不诡于法,又能本诸性情”[55]。孙应鳌之所以再三申说这条文脉,正因为他本人与王世贞、吴国伦等人多有联系,亦认同复古文学之思想。从《教秦绪言》及其文集被定名曰《孙山甫督学集》来看,他在陕西提学任上用心甚多,时常留意关陇地方文献的收集。嘉靖四十二年(1563),他受乔世宁、王崇古的委托,为马汝骥的《西玄集》刊印并撰序,其中提到他拜访乔世宁时的一次论诗对话:
    问诗之世代,余曰:“近体、歌行,擅美于唐。五言、古体,轶尘于汉魏。乃六朝者,则汉魏之委流,而唐之滥觞也。代既殊制,人亦异轨。但逐才之篇易求,体情之制难得。虽莫不有传,折衷无戾见亦罕矣。”三石子颔之曰:“韪哉。”因与论近代诸诗、关中诸诗,而及《西玄集》,三石子曰:“西玄子近体、歌行法唐,古体法汉魏,于才情无戾焉,其可传已。”余曰:“韪哉。”[56]
    从上可以看出,在诗歌学习上,孙应鳌主张近体学唐、古体学汉魏,且在常规的体式标准之上,追求一个更难达成的体情标准。这与上述的何景明、乔世宁、马汝骥的创作观念大体相仿,故孙、乔二人才会莫逆于心。通过与乔世宁等前辈作家的近距离交流,并为乔世宁、马汝骥等人文集刊印撰序,身为提学副使的孙应鳌,在文学复古思想的传播上,为陕西后学做出了一个有效的榜样。《孙山甫督学诗集》的刊印兼作序者乔因羽,就是乔世宁的长子,也是孙应鳌在正学书院的学生。乔氏明言,之所以刊其诗,就是为了“藏之正学书院,令关中士读此集者,因以识先生之遗教”[57],且将此事与当年李梦阳请黄省曾撰诗集序一事作比,以凸显孙应鳌在复古诗坛中的地位。就这样,孙应鳌为多位陕西作家刊印文集,以延续关陇的复古文脉;而陕西后学又为孙氏刊印《督学诗集》,用一种别样的方式来表彰和纪念他在陕西提学任上的贡献。这些图书在关中广泛流布,且被典藏于正学书院,在年轻读者的心中,建立起了提学名宦与地方文脉之间的亲密联系。这种观念上的洗礼,或许比具体某一对师承关系,更有学术层面上的意义。
    综上所述,明代的复古作家们,通过提督地方学政一途,采用督导教习、书院亲授、刊印图书等多种方式,建立起复古文学思想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流动通道。依赖于这一制度,他们将复古文学思潮从京城带至地方,扩大其流布的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方上的文学风气;与此同时,还在地方上培养了一批年轻作家,将他们提前带入复古文学的阵营,借此与馆阁文学的庶吉士培养模式相抗衡,保持阁、部文学在发展规模上的相对均势状态。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文学复古现象,比如“前七子”群体的形成与发展,前、后七子之间的承接关系,陕西文风的兴起与衰落等,若放在提学制度的视角下予以重新审视,将可得到更加全面、到位的解释,也有待引起学界的进一步重视。
    注释:
    [1]参见廖可斌《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05—206页。
    [2]参见拙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页。
    [3]有关明代提学制度的研究,参见陈宝良《明代学官制度探析》,《社会科学辑刊》1994年第3期;郭培贵《试论明代提学制度的发展》,《文献》1997年第4期;尹选波《明代督学制度述论》,《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5期等。
    [4]张廷玉等《明史》卷四五《选举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册,第1687—1688页。
     [5]黄佐《南雍志》卷三《事纪三》引黄福奏疏,《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412册,第256页。事见《明英宗实录》卷一七“正统元年五月壬辰”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13册,第343—346页。但《明英宗实录》所载奏疏并无《南雍志》所引文字,两处文献或皆为节录。
    [6]参见徐永文《明代地方儒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6—78页。
    [7]参见余嘉华《杨一清在明代诗坛上的地位》,《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陈书录《尊崇气节,致力于儒雅文学的复壮——由茶陵派向前七子过渡的杨一清》,《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师海军、张坤《教育、科举的发展与关陇作家群的兴起——明代中期关陇作家群形成原因探析之一》,《西北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8]王恕《王端毅公文集》卷二《赠陕西提学宪副杨公升太常寺卿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版,集部第36册,第185页。
    [9]黄佐《董大理怡传》,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六八,《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28册,第723页。
    [10]谢纯《谥文襄杨公一清行状》,《国朝献征录》卷一五,《续修四库全书》,第525册,第522页。
    [11]李东阳《怀麓堂文后稿》卷五《重建正学书院记》,《李东阳集》,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3册,第78—79页。
    [12]《谥文襄杨公一清行状》,《续修四库全书》,第525册,第521页。
    [13]邓元锡《皇明书》卷一八《弘治谟·杨文襄公一清》,《续修四库全书》,第316册,第75页。
    [14]吕柟《泾野先生文集》卷三《读〈同门题名录〉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60册,第548页。
    [15]胡缵宗《愿学编》卷下,《续修四库全书》,第938册,第459页。
    [16]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五七《赠李于鳞视关中学政序》,《四库提要著录丛书》,北京出版社2011年版,集部第118册,第49页。
    [17]冯从吾《关学编》卷五《溪田马先生》,《续修四库全书》,第515册,第216页。
    [18]顾璘《息园存稿文》卷一《关西纪行诗序》,《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第733册,第1163—1164页。
    [19]尚无直接材料可证明王云凤与李梦阳之间的文字交往。但李梦阳《邃庵辞》、王云凤《邃庵诗》,皆为题咏杨一清读书室之作。
    [20]吕柟《虎谷先生王公云凤墓志铭》,《国朝献征录》卷六三,《续修四库全书》,第528册,第456页。
    [21]何景明《雍大记》卷二五“王云凤”条,《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84册,第224页。
    [22]王云凤《博趣斋稿》卷一四《正学书院藏书记》,《续修四库全书》,第1331册,第187页。
    [23]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一《杨一清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52册,第433页。
    [24]康海《康对山先生集》卷四一《陈公淑人曹氏合葬墓志铭》,《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450页。
    [25]王九思《山西按察司副使王九峰墓志铭》,《国朝献征录》卷九七,《续修四库全书》,第530册,第485页。
    [26]马理《溪田文集》卷五《泾野吕先生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69册,第500页。
    [27]孙应鳌《教秦绪言》“惇友”条,孙应鳌著,龙连荣、王雄夫点校《孙应鳌文集》,贵州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34页。
    [28]颜季亨《国朝武功纪胜通考》卷六《征宁王案》,《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史部第70册,第196页。
    [29]罗洪先《念庵文集》卷一六《草冈周公墓志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5册,第356—357页。
    [30]张岱《石匮书》卷一四四《汪文盛列传》,《续修四库全书》,第319册,第424页。
    [31]李梦阳《空同集》卷四五《凌溪先生墓志铭》,《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31册,第311—312页。
    [32]何景明《大复集》卷三二《学约古文序》,《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39册,第269页。
    [33]胡缵宗《鸟鼠山人小集》卷一二《学约古文钞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62册,第323页。
    [34]何景明《何大复先生集》附录《(嘉靖)陕西通志·何景明传》,《四库提要著录丛书》,集部第274册,第316页。
    [35]乔世宁《丘隅集》卷一七《何先生传》,《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77册,第1557页。
    [36]胡直《衡庐精舍藏稿》卷八《刻乔三石先生文集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7册,第315页。
    [37]李廷相《华泉边公贡神道碑》,《国朝献征录》卷三一,《续修四库全书》,第526册,第562页。
    [38]郑善夫《郑诗》卷一三《送平厓侍御使齐鲁》(其八),《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42册,第565页。
    [39]王锡爵《王文肃公文集》卷六《凤洲王公神道碑》,《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册,第160页。
    [40]《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五七《赠李于鳞视关中学政序》,《四库提要著录丛书》,集部第118册,第49页。
    [41]参见《明世宗实录》卷四三〇“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47册,第7429—7430页。
    [42]参见高璐《嘉靖大地震与晚明陕西文学沉寂之关系考论》,《理论导刊》2012年第9期。
    [43]敖文祯《薜荔山房藏稿》卷七《贺江右督学孙肯堂公祖序》,《续修四库全书》,第1359册,第219页。
    [44]朱孟震《刊对山康先生全集叙》,《康对山先生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66页。
     [45]王世懋《对山先生集叙》,《康对山先生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68页。
    [46]参见李波《明代陕西提学对关中文人文集出版贡献探究》,《中国出版》2014年第15期。
    [47]张治道《对山先生集序》,康海《对山集》,《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35册,第421页。
    [48]南轩《对山先生全集序》,《康对山先生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65页。
    [49]朱孟震《刊对山康先生全集叙》引李维桢语,《康对山先生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66页。
    [50]王世懋《对山先生集叙》,《康对山先生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35册,第69页。
    [51]孙陞《王氏存笥稿序》,《王氏存笥稿》,《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3册,第62页。
    [52]郑本立《刻存笥稿叙》,《王氏存笥稿》,《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3册,第63页。
    [53]孙应鳌在陕西提学副使任上,著有《教秦绪言》一书,为现存研究明代提学思想的重要文献。参见黄文树《明代提学官制与孙应鳌〈教秦绪言〉教育训词探析》,《汉学研究集刊》2009年总第9期。
    [54]孙应鳌《丘隅集序》,《丘隅集》,《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77册,第1413页。
    [55]孙应鳌《孙山甫督学文集》卷一《重刻海叟集序》,《中国西南文献丛书》,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辑第18卷,第45页。
    [56]《孙山甫督学文集》卷一《西玄集序》,《中国西南文献丛书》,第2辑第18卷,第36—37页。
    [57]乔因羽《督学诗集序》,孙应鳌《孙山甫督学诗集》,《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795册,第2页。
    作者简介:叶晔,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出版过专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等。
    原载《文学遗产》2017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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