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伊格尔顿 特里·伊格尔顿2012年著作《文学事件》的中文版于2017年面世。在这本小册子中,伊格尔顿返回了30年前《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1983)中的基本问题:文学有没有本质?在当初那本影响甚众的著作中,他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时隔多年,伊格尔顿经过新一轮反思后觉得,似乎应该有个更乐观的态度,至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不应像当初那样斩钉截铁,所以在《文学事件》中,他决定重新探讨一下文学的共相与殊相。 《文学事件》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讨论的是整个问题的哲学根基,也就是中世纪晚期开始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论争核心,在这场论争中,神学家和哲学家们不断阐释的重点是“本质”究竟存不存在。唯名论者在乎特殊性,认为本质只是一种表达方式,现实总是越出概念的边际;而实在论者则看重普遍性,坚持本质是一种确切的存在,不存在超越概念的现实。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从精神分析学、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现象学、接受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批评等角度,解释文学的本质如何在作者、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中产生。在第四章和第五章中,伊格尔顿甚至走得更远,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文学理论的本质是什么?他认为,这是一门研究文学“策略”的学说。 正如序言中所说,其实《文学事件》(The Event of Literature)一书的题目本来是个无可奈何的翻译结果。“event”一词在这里更多地指活动的方式和场所,所以《文学事件》的真正含义就是“文学如何发生”,文学的本质就通过它发生的方式和场所向人们自我揭示。但这种揭示不是自动的,仍然需要读者和批评者付出许多努力去甄别。伊格尔顿要求人们回到文学体验发生之处,并且只有在与“非文学”的对立中,它才能够确定自己的位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