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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用语亟待规范——以“有”字的新用法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18-02-28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 邓晓旭 参加讨论

    一切信息皆由广义的语言所传播,无论这种语言有声或无声、以言语或动作来表达、以文字或图像为载体。因而以传播信息为基本职责的媒体,无疑同时肩负着传播语言的使命。许嘉璐曾指出,媒体语言对社会语言和民族文化的走向有着其他载体不能比拟的影响力。也正由于这种强大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媒体对于规范、准确、严谨、庄重的语言的传播与维护,责任极其重大。
    媒体用语规范不尽如人意
    然而,目前媒体用语不规范的现象相当普遍。在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工作中,审核委员会共发现381件作品存在928处各种差错,有差错作品竟占审核作品总数的42.8%。主要问题仍然是文字差错,包括字词误用以及生造的词语或表达。送审作品应当是各媒体相对优秀的已刊发作品,优秀作品尚且如此,大量普通的已刊发作品又存在多少差错,可想而知。
    2017年11月,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上海咬文嚼字公司与出版物编校质量检测中心抽查了全国100家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报纸。抽查结果显示,“无错不成报”的现象并未改观。此次抽查发现的文字问题主要表现在:《通用汉字规范表》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某些别字大面积存在、“的地得”一片混乱、用词存在滞后现象、用词不求甚解渐成习惯、近义词混淆情况严重、时间表述模糊、数字表述不合规范等。
    报纸如此,广电媒体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而且对受众的影响更为直接,仅以“有”字为例略作分析就可见一斑。
    近年来,部分广播影视媒体出现了“有”字用法的新现象,如“你听了吗?”“我有听。”“我有采访过……”“我有说过吗?”在一些新生代的口中,类似用法相当普遍。那么这种不同于传统的用法究竟是否规范?
    吕叔湘和罗常培指出,“词典是进行规范化最重要的工具”。我国第一部用白话释义、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现代汉语词典》,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已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维护国标的严肃性,同时又妥善处理少数现有规范标准与语言实际相违的情况,被誉为汉语辞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在最新修订的第7版中,关于“有”字的义项有10条,但对照这10个义项,没有一项与“我有听过”的用法契合。
    丁树声、吕叔湘等在《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指出,“有”字后头通常不能跟动词。朱德熙的《语法讲义》也指出,以准谓宾动词“有”为例,不能说“有看、有写、有去、有反对、有喜欢、有同意”;“有人”的否定形式是“没有人”,“没有来”的肯定形式可不是“有来”,而是“来了”。
    既然并不规范,一些媒体却出现“有”字这一新用法,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方言表述进入普通话,二是对英语表述方法的误译。
    法国语言学家约瑟夫·房德里耶斯(Joseph Vendryes)说过:语言的接触是历史的必然,而接触必然会引起渗透。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国家间、国内各地区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语言作为交流的载体,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广度和频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中文和外文之间可能相互渗透,普通话与方言也可能相互影响。
    朱德熙的《语法讲义》提到,在有的方言(例如粤语和闽南语)里“没有+动词”的肯定形式恰恰是“有+动词”。闽粤地区经济发达且传媒发达,当地方言极有可能在和普通话的接触中引起渗透。“我有采访过……”之类的表达进入当地媒体进而影响全国,也就不足为奇。
    而在汉语和英文的互译中,众所周知,汉语语法没有时态的区分,表示动作已完成一般用“动词+了、过”的形式。英语对完成时态的表述则为“have+动词过去分词”形式,“have”是表示完成时态的语法结构,并非动词,无实际意义,因此译成中文时不能译为“有”。简单以“have”的常见义直接套用,纯属既不符合汉语语法又不符合英语语法的误译。
    与之相类似的现象还有,错误地将“之前”放在句首,替代“以前”;给动词后画蛇添足地加上“到”,如“我被震撼到了”等等,都属于需要规范的内容。
    媒体应引导、规范、筛选、过滤语言传播
    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而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积淀中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汉语历经几千年,言简义丰,形式优美,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传承发展的精髓。保持汉语的纯洁性和规范使用也是坚持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汉语是全球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已成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对语言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语言文字的发展树立了标尺。依法规范、净化社会的语言环境,推动规范的中文和普通话在国内外的传播运用,同时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有效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当然,语言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对语言文字制定的规范具有兼容并蓄、适度开放的原则。新词汇、新用法大量进入现代汉语,正说明汉语具有自我更新、不断发展的强大包容力与生命力。但这些语法和词汇应当符合语言学的基本原则,否则将在使用的过程中被淘汰。
    媒体对语言的传播需要肩负引导、规范、筛选、过滤的职责。20世纪50年代,国家开始大力推广普通话,至80年代取得巨大成效,其中媒体功不可没。大众以媒体语言为标准语言,模仿主持人的发音,学习新闻的用词和语法,传媒用语直接引导着受众的选择。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意见》特别列出的重要任务包括: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此,媒体用语规范亟待加强,以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媒体当牢记使命,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时刻履责,不断前行。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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