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汉语言文字造字之法,呈现出重直观、重开放、重共享之特点。公共性乃阐释的本质特征,此为重要根据之一。“阐释”之“阐”与“诠释”之“诠”,各有极为深厚的哲学和历史渊源。“阐”之公开性、公共性,其向外、向显、向明,坚持对话、协商之基本诉求,闪耀着当代阐释学前沿之光。“诠”之实、“诠”之细、“诠”之全与证,其面向事物本身,坚守由训而义与意,散发着民族求实精神之光。中国古代的阐释路线,一条重训诂之“诠”,一条重意旨之“阐”。两者各有其长,互容互合。以中国话语为主干,以古典阐释学为资源,以当代西方阐释学为借鉴,假以对照、选择、确义,由概念起,而范畴、而命题、而图式,以至体系,最终实现传统阐释学观点、学说之现代转义,可建立彰显中国概念、中国思维、中国理论的当代中国阐释学。 关键词:说文解字;阐释;诠释;中国阐释学 《公共阐释论纲》(参见张江,2017年b,以下简称《论纲》)发表后,引起各方关注。作为纲要性论述,仅能对核心要义作集中表达,其内涵及意旨尚待阐扬。由本文始,以《论纲》中所涉概念为主干,就相关问题依次展开讨论。 20世纪中叶以来,所谓“阐释”或“诠释”,已成为西方哲学、文学、历史学及其他诸多学科之核心话题,对阐释的研究早已独立成学,发展为当代学术之基础性学科。特别是经由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保罗·利科等人的精心研究和深入阐述,阐释学确已成为几乎无处不议、无处不用之“显学”。20世纪80年代后,经由中国学者奋力开拓,西方阐释学的译介与研究也已广泛传播,同样成为中国学术界各方介入甚深乃至难以绕开的核心话题。毫无疑问,这是重要的学术进步,应该给予充分肯定。没有这个过程,我们无法以现代眼光认知和检视中国传统阐释学理论,也因此无法建立我们自己即当代中国的阐释学。但是,仅有西方研究是不够的。由于思维方式上的巨大差异,以西方理论和话语为中心,研究和建立本民族的阐释理论,无异沙上建塔。中国阐释学何以构建,起点与路径在哪里,方向与目标是什么,功能与价值如何实现,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迫切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话语为主干,以古典阐释学为资源,以当代西方阐释学为借鉴,假以对照、选择、确义,由概念起,而范畴、而命题、而图式,以至体系,最终实现传统阐释学观点、学说之现代转义,建立彰显中国概念、中国思维、中国理论的当代中国阐释学。 无论何种阐释,包括阐释对象和阐释本身,其根本载体和方式,均为语言或言语。对象为文本,自不待言,文本由文字而成,阐释由语或言而实现;对象为事物,一旦作为阐释之目标,首先要予对象以语或言表述之,再以语言解之、释之,然后完成阐释。无言无语,非阐释也。汉语言文字起源之初,勠力于象形。一字一词皆为整体图形,形即义,义即形,视之读之,其形其义共时共在于此。尤以公众共见之象为标志而明义,非隔、非臆、非折转,其公共性、共同性大开。此造字之法,从根本上影响汉语言民族之思维方式,使其呈现出重直观、重开放、重共享之特点。《论纲》谓阐释之公共性,乃阐释的本质特征,此为重要根据之一。 理解并承认阐释的公共性,是构建当代中国阐释学的重要起点。此其公共性,并非人之主观意愿所决定,而是阐释生成及存在之基本要素。阐释的公共性,由阐释主体及其间性而定位;由阐释之目的和标准而使然;由阐释行为的实际展开及衍生过程而主导。阐释之所以为阐释,就是因为它是公共的。任何放弃公共性的言说,不可谓阐释,最多可称私人理解,或未及实现的阐释。汉字“阐”(“闡”)及“诠”(“詮”)清晰蕴含此义。研究及立论于阐释之学,应重“阐”及“诠”之训诂。由此,我们从考据入手,追溯单音词“阐”与“诠”之本义及引申,汲取“阐”与“诠”之优长,坚持以“诠”为根据,以“阐”为目的,创建当代中国阐释学基本原理。兹论如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