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民族识别和给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展开了大规模的民族语言文字调查,这些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材料。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撰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字简表》,介绍了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傣族、朝鲜族、哈萨克族、卡瓦族、满族、么些族、水家族、傈僳族、倮黑族、山头族、俄罗斯族的文字。 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于1980年8月成立,1982年起编辑刊印相关系列丛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6年决定对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和文字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后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项目,出版了大量成果,介绍了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柯尔克孜文、锡伯文、西双版纳傣文、德宏傣文、金平傣文、傣绷文、四川规范彝文、传统彝文、老傈僳文、新傈僳文、景颇文、载瓦文、拉祜文、壮文、布依文、黔东苗文、湘西苗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滇东北老苗文、侗文、土文、佤文、哈尼文、纳西文。 随后,国内陆续出版了多部民族文字概述的著作,各省区还编纂了分省性的民族语言文字志或现状丛书,如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98)《云南省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志》、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指导工作委员会(2001)《云南民族语言文字现状调查研究》等。之前对少数民族文字文献进行概论性介绍的专著往往也包含有民族文字的介绍,而20世纪90年代陆续有学者对研究史进行总结,如黄行(1996)《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现状与发展》和孙宏开(1998)《二十世纪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涉及民族文字研究的情况,戴庆厦(1998)《二十世纪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第五章专述《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朝克、李云兵(2013)《中国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史论》按语族介绍了各民族的语言和文字的研究情况。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文献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