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艾柯“丹诺讲座”反对“过度阐释”,呼吁回归久被忽略的作者意图和写作语境。然布朗《达·芬奇密码》中抹大拉的马利亚这类线索,见证了小说家阐释历史,想象力诡谲离奇可以远超过批评家阐释小说。乔纳森·卡勒重申意义出自语境,但是语境推陈出新,没有边际。这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德里达《签名事件语境》一文中的意义解读语境。由此来读霍桑小说《红字》这部近年被“情感理论”关注有加的经典文本,劳伦·贝兰特不遗余力地解剖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如何粗暴介入小说人物的情感世界,同样演绎了经典阐释语境不断更新的精彩案例。或如从伪狄奥尼修、库萨的尼古拉、埃克哈特大师,到海德格尔和德里达的“否定神学”理路,梳理意义的脉络,说它是什么,常常反不如说它不是什么来得更要清楚。 关 键 词:过度阐释/《达·芬奇密码》/语境/《红字》/贝兰特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ZD099)。 作者简介:陆扬,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陆扬,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研究方向:文艺学和文化研究。 一、过度阐释抑或过度想象 1990年剑桥大学的“丹诺讲座”的主角是安贝托·艾柯。艾柯提交了《诠释与历史》《过度诠释文本》和《在作者与文本之间》3个报告,然后分别由美国哲学家理查·罗蒂和批评家乔纳森·卡勒,以及英国小说家和批评家克里斯蒂娜·罗斯给予回应,并最后由艾柯一并作答。7篇文献由剑桥大学英国文学教授斯特凡·柯里尼编为文集《诠释与过度诠释》,1992年出版。艾柯力挺适度阐释、反对过度阐释的立场是众所周知的。在第一篇讲演稿《诠释与历史》中,艾柯开门见山宣称他1962年一举成名的《开放的作品》是给人误读了。他说: 我发现读者们在阅读这本书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作品所具有的开放性这一方面,而忽视了下面这个事实:我所提倡的开放性阅读必须从作品文本出发(其目的是对作品进行诠释),因此它会受到文本的制约。换言之,我所研究的实际上是文本的权利与诠释者的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① 所以不奇怪,回顾过去数十年间文学批评的发展进程,艾柯感慨道,诠释者即读者的权利,是被强调得有点过火了。是以殊有必要限制阐释,回归文本,从鼓吹作品无限开放的神秘主义路线,或者说当代的“文本诺斯替主义”,回到长久被弃之如敝屣的作者意图和写作的具体语境中来。 当其时,艾柯,这位一流的后现代主义小说家,正志满意得,沉浸在围绕10年前《玫瑰之名》激发的阐释大战成就感里。《玫瑰之名》布满隐喻、十面埋伏,其背景是作者得心应手、早有许多著述在先的中世纪神学,而且顺理成章脉络直追亚里士多德据信佚失不闻的《诗学》第二卷。这样一部本身神秘主义无以复加的学院派经典小说,艾柯期望有人帮他正本清源,不复云里雾里不着边际,应该是在情理之中。事实上,讲座的第三讲《在作者与文本之间》,艾柯就在反复念叨《玫瑰之名》远超越原初修道院凶杀案情节里面的名实辩证。比如他说到小说俄文版的译者写过一篇文章,提到法国小说家埃米尔·昂里奥(Emile Henriot)1946年出版的《布拉迪斯拉发的玫瑰》里也有追寻神秘手稿和图书馆失火的类似情节,故事发生在布拉格。而《玫瑰之名》开头也提到过布拉格。更有甚者,《玫瑰之名》里有个图书馆员名叫贝伦加(Berengar),昂里奥小说中也有个图书馆员,名叫贝恩加(Berngard Marre)。这里面是有借鉴还是纯属巧合?艾柯说,即便他坦言自己压根就没读过,甚至没听说过昂里奥这部小说,也无济于事。不过他倒是高兴批评家不断在他的作品中读出自以为他刻意隐藏,可是实际上他本人根本就是一头雾水的新材料。这样一种狡猾的读者和貌似狡猾、实际天真的作者之间的较量,委实是其乐无穷。 但是哪位小说家能有艾柯的学识才情呢?哪位批评家又能像艾柯本人那样,以自己的畅销小说为后盾,游刃有余,在文本的开放与约束间左右逢源呢?或许美国60后作家丹·布朗(Dan Brown)的《达·芬奇密码》(2003)该是后来居上。布朗是音乐人出身,以高科技来追踪中世纪诺斯替神秘主义中的一种另类宗教史,正可以比肩当年艾柯《玫瑰之名》中设置的重重机关悬念。郇山隐修会、斐波那契数列、圣殿骑士团、墨洛温王朝的直系基督血缘,甚至卢浮宫馆长垂死之际留下遗言“哦,恶龙魔鬼!噢,瘸腿圣徒!”(O,Draconian devil! Oh,Lame Saint!)来供人打乱字母,重新拼成“列奥纳多·达·芬奇!蒙娜丽莎!”(Leonardo da Vinci! The Mona Lisa!)……所有这些匪夷所思的情节线索,远超过一切自命不凡批评家的想象力。阐释再过度,我们发现,比较小说家自己的异想天开,也还是显得苍白。 更令人瞠目的是,据信耶稣最后的晚餐上使用的圣杯,被《达·芬奇密码》破解为女人的子宫。盖因它们都是容器,形状相似也。子宫与微言大义又有何干系?干系是子宫喻指女人。具体来说,它指的就是同耶稣有过交集的抹大拉的马利亚。《马可福音》中有三处提到过抹大拉的马利亚,其一是耶稣给钉在十字架上,极度痛苦中气断之时,当时除了目睹惨状的百夫长,“还有些妇女远远地观看,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15∶41)。其二是“过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雅各的母亲玛利亚并撒罗米,买了香膏,要去膏耶稣的身体”(16∶1)。这是言抹大拉的马利亚即最早得闻天使报知基督升天的三位女性之一。其三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稣复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耶稣从她身上曾赶出七个鬼”(16∶9)。这是说,耶稣曾经作法,给马利亚治过病。而据丹·布朗言之凿凿的交代,这位抹大拉的马利亚不是别人,她就是耶稣的妻子,两人不但成婚,而且留下了子嗣。这类连诺斯替教经卷都未敢染指的奇谭,作家是不是可以随心所欲设置为作品的情节线索?这个线索比较艾柯《玫瑰之名》中的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的假设,其或然性又当几何?质言之,小说家叙写历史事件,是不是同样需要接受一个史学真实的限制,抑或凭借虚构的名分可以无所不至?特别是当作品宣示虚构就是真实之时? 布朗这部在神学界引起轩然大波的《达·芬奇密码》,销量直逼《哈利·波特》丛书,远超当年《玫瑰之名》。假如说《哈利·波特》是魔幻小说,其真实性自有虚构自身的逻辑来予以圆说,那么像《达·芬奇密码》和《玫瑰之名》这类以符号学和另类历史读解等专门知识为背景的扑朔迷离惊悚小说,其作品的意义恐怕最终得从历史自身的必然性与或然性中考究。我们有理由相信普通读者并不是文化白痴。我们只能说,作品本身天马行空,想象力高涨,或者说,文本自身的过度想象,远超过读者阐释之异想天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