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维特根斯坦著名的图像论。维特根斯坦贯串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这种图像论所依赖的语言观可以称为真值语言观,即命题必须有真值才有意义。这就是说,哲学命题没有逻辑基础,哲学问题是“建立在误解我们的语言逻辑上的”(《逻辑哲学论》序)。即哲学家在言说没有对象的术语,在言说没有意义和没有真值的命题。“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够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逻辑学者论》序)。于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命题是不可言说的。 很多学者只从图像论的角度来理解维特根斯坦反对言说哲学命题的理由,这没有错,但不充分。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命题不表达思想(《逻辑哲学论》6.21),但数学命题和逻辑命题并没有被维特根斯坦排除在可言说的范围外。维特根斯坦也认为逻辑命题具有自然科学命题的性质(《逻辑哲学论》6.111)。蒯因(Quine,W.,1951)后来认为综合命题(基于事实的命题)和分析命题(基于意义的命题,包括数学或逻辑命题)并没有截然的界限,引起了争论。我们认为无论是否区分综合命题还是分析命题,数学命题和逻辑命题是有真值的,真值语言观才是早期维特根斯坦在可说和不可说之间划定界限的背后理由。正是基于真值语言观,前期维特根斯坦还认为数学也有坚实的逻辑基础,他甚至考虑到把罗素和怀特海的《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进一步完善。 概括地说,维特根斯坦的真值语言观限定了两种“真”,即基于图像论的真和基于数学的真。但是,那些建立在真值基础上的看起来能够说清楚的事情,真的能够说清楚吗? 考虑狭义相对论的一个命题(两个基本公设之一): 显然,要确定这个命题是否和事实对应,首先要定义“规律、惯性系、相同、形式”等名词。图像论要求名称和对象对应,但如何才能判定是否有对应,必须首先对名称加以定义。同样,数学语言无论是否形式化,都必须加以定义。如果没有明确的定义,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关于名称对应于对象的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