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义上看,在《宋史·乐志》的祭祀歌辞中,曾多次出现诸如“嘉肴既将,旨酒既清”“有酒既清,累觞载祇”,“我酒清矣,我肴烝矣”。“清酒既载,或肆或将”。“酌以清酒,稞献载祗”。“嘉肴既将,旨酒既清。”“有酒既清,累觞载祗。”“馨香在兹,清酒既载。”“挹彼注兹,酒醴维清。”“何以为报?爰洁兹酒。”可见在祭祀中,“酒”的后面出现“清”的频率很高,说明在祭祀中,酒的清洁清澈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清澈的酒,才能表达对神的尊敬。 综上所述,“嘉栗旨酒”的“栗”应作形容词理解,义即“清也”、“洁也”,无疑文从字顺。 (本文具体参考文献请查阅《汉字文化》2015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