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高校开始着手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在30余年的时间里,高等教育研究取得了不俗成绩。然而,由于我国实行政府办大学体制,高校办学自主权欠缺,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社会问责机制,加之我国重学轻术的传统,目前高等教育研究存在成果难以满足高校实际发展的需要等问题,高教研究机构转型迫在眉睫。如何在机构转型中深化院校研究?华中科技大学院校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从2014年5月开始,历时一年多,首次对878所本科院校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 院校研究是大部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 调查显示,全国878所本科院校中,设有514个高教研究机构。高校高教研究机构的名称多达48种。其中,“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最为常见的机构名称,有293所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用了这个名称,占57%。常见名称还有:高等教育研究室(16%)、高等教育研究中心(5%)、高等教育研究院(2%)、其他(19%),如高等技术教育研究所、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所等。 在514个高教研究机构中共有研究人员4578人,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的数量及所占比例大致相当。在全体研究人员中,有正高职称者1586人,其中教授1075人,研究员511人。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高教研究机构大多由高校领导直接主管,33%的高教研究机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27%由校长直接领导。高教研究机构的主管领导还包括:主管科研的副校长(占11%)、党委书记(占9%)、主管人事的副校长(2%)、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1%)、其他(17%),如教育学院领导、党委副书记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