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分析和Wu(1994:72-3)观点类似,以半音节为同化范围,也就是半音节范围内元音[前后]和[圆唇]特征同化。例如,CGVX(X=V或C)的前半音节为CGV,后半音节为等同韵母的VX。和第一种分析的不同之处是两个规则或制约条件,即(28a)和(28b),都能够采用音节单位作为同化范围;相似之处是(28a)的规则或制约条件必须排序在(28b)之前。 第三种,与Wang(1993)、Duanmu(2000)、Lin(2002)的分析相似,不但以音节相关单位为同化范围,同时免除了排序的繁琐。(29a)以韵母为同化范围来解释(26a-b)和(26e-f),(29b)以单元音开音节为同化范围来解释(26c-d)的例子。由于(26e-f)不是单元音开音节,(29b)的规则或制约条件不适用,所以只能有韵母范围内的同化。 这些分析显示了音节和音节结构单位对汉语音系分析的用处。此外,在不同分析的比较中,如果采用合适的音节单位,还可能让分析更简化。 第六个例子,也是最后一个,是台湾闽南语唇特征的共存限制(labial co-occurrence restrictions)。台湾闽南语有下面的共存限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