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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新媒体语境与“文学史的终结”——兼谈文学批评的现实困难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吴俊 参加讨论

    本文标题看似把福山的 “历史终结论” 搬用到文学场域,有点危言耸听了。后来的世界似乎也证明了“历史终结”的虚妄,但福山的理论依然提醒我们注意到一个已经变得更加严重也更加复杂的全球性社会问题:意识形态的冲突与泛化的利益争夺已经完全纠缠在一起了;或者说,现实的权利冲突和权利争夺不是缓和了,而是更加尖锐化、复杂化,并且还更加表面化了。这在网络世界中已是显而易见的了。那么,对于我们的文学而言,所谓“文学史的终结”又意味着什么?
    文学史的终结,一般说是指传统的以经典作品为核心(价值标准)构建的文学逻辑的断裂或终止。这个文学逻辑也可以理解为文学史。这种文学史的终结是怎样发生的?这就要归因到当下的新媒体语境了。
    何谓新媒体语境?简言之就是数字化媒体所形成或主导的文化场域。参照一般的定义,如果说传统媒体是指报刊、广播、电视等的话,新媒体主要就是指数字化的媒体形态,即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以互动传播为特点,能够涵盖所有人际间的信息传播媒介。到目前为止,新媒体主要包括数字报刊、数字广播、手机信息、移动电视、桌面视窗、数字影视、触摸媒体、手机网络等一般网络媒体形态。新媒体依赖数字、网络的技术支持,通过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相联结的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渠道,完成信息的传播与服务。所以,一般将新媒体概称为数字化新媒体。
    相对于技术层面而言,新媒体的传播与服务功能所体现的文化特点更为重要,更值得各种专业领域的关注和探讨。在技术层面,互联网、数字、移动技术可谓新媒体的支柱,但新媒体的功能体现则主要是在其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方面,即时、交互、共享、定向、个性、海量、超文本等为其主要特征。也就是说,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和内容都不再是单线或线性流向为主导的了,这将导致对其价值判断和有效利用的多种乃至无限的可能性。在此意义上,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是信息内容的无穷变量,包括其中的内容创新,新媒体形成的实际就是一种新的技术文化和价值观。
    更深一点看,如果新媒体成为人类社会的主要生产工具、文化工具、生活工具等之后,那么人类社会实际进入的就是一种新媒体的文明时代——以新媒体为生产力水平标志的文明时代。但这个话题现在暂不讨论。
    因此,新媒体也可以说是形成了一个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文化场域。在新媒体语境中已经没有了一般意义上的“受众”概念,所谓“受众\用户创造内容”成为新媒体语境的一大特征。这是与传统媒体语境的一个重大区别。它标志着文化权利构成及其所属的结构性重组或重建。正是在此意义上,“文学史的终结”在不同层面上发生了。
    
    首先是传统的经典作品的价值地位发生了“位移”。新媒体语境的形成和实现,依赖的是它的技术支持,并由其技术支持而生产、形成其自身逻辑的特定文化。这意味着传统媒体语境中的经典不再可能独占新媒体语境中的经典价值地位,正统主流的经典历史不再只有唯一性的书写方式;换言之,新媒体文学的经典——假如其还会诞生的话——需要而且应该由其自身的生产方式来产生,并由其自身的价值观来重新塑造和定义,同样,新媒体的经典所主要体现的也必然是其自身语境的文学生产水平及价值观。否则,所谓新媒体文化就无任何实际所指,也无任何实质意义,就谈不上真正具有存在意义的文化创造性。这可以说是一种文学史观的改变。
    不过,传统经典的唯一性地位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它的价值地位的完全沦丧。严格地说,传统经典的地位不是被完全的取代,而是发生了位移——传统经典的价值地位既非以往的独占,也非可能的消失,而是将在新媒体语境中进行结构性的重建,传统经典的历史也将随着这种重建而部分地延续与流传下去,成为新媒体也即人类社会未来的共同传统。简言之,这种文学价值地位的改变或者说文学史观的改变,并不是一种零和游戏,价值地位发生位移之后,新的结构功能将使我们的文学史继续承传、脉传至未来。
    其实,就在不远的过去,传统媒体文化自身的历史就可以对这一变化做出一个相对简明也比较乐观的解释。大约百年前的新文化、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用白话取代文言,这在文学和书写、书面语言的历史上,可谓千数百年一遇的革命。当时就有了“白话文学正宗说”。白话正宗一说与其他的文学革命理论差别何在?或者说它的历史合理性与合法性何在?文学的正统并非只有文言文学一脉,白话文学也是中国文学古往今来的正宗嫡传。白话正宗说的“革命智慧”在于,并不完全否定文言文学的正统地位,并非要用白话文学完全取代中国文学的传统历史,而是确立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新传统,准确说是挖掘出了中国文学的一个固有传统,即白话文学传统的历史合法性。
    中国文学不止是文言文学的传统历史,而且也有白话文学的传统历史,只是历史价值观的偏执,使得白话文学的传统一直被压抑,而文言文学传统的一枝独秀最终桎梏了中国文学的生命力,特别是在西风东渐、世界文学大潮席卷中国文学的历史背景下,文言文学无法担当中国文学复兴的民族文化重任,必须重新激发白话文学的历史生命力,以其主导助推中国文学汇入世界文学的发展潮流。正是在这一理论阐释中,白话文学正宗说一方面获得了文学革命的现实引领地位,另一方面也重新定义了文言文学、中国文学的历史观念。
    我们也可以说,白话文学正宗说使得文言文学的传统价值地位产生了位移,它不再能够独占文学的唯一正统地位了,但它的价值地位并未被完全取代或抹杀,而是在与白话文学的历史博弈和互动影响中,继续在中国新文学历史上延续和拓展自己的生命,但历史已经进入了新文学即白话文学主导的时代,新的文学经典只能是白话文学,这确是无可置疑的了。这也是历史发展进步的一种体现。
    所以,文学价值地位的位移、变化,并非一定就成悲剧,尤其是,文化多元的交织生态更是共生共荣的常态。换个角度看,某种价值地位的位移也是对文学革命的一种广义的认同和贡献,新的文学支持因素比如白话、比如新媒体,也是传统文学因素比如文言、比如传统媒体能够借以发展自身的一种崭新平台。
    在此意义上的文学史的终结,指的就是有关于文学经典的价值观历史的终结,也可以说就是一种传统文学史观的终结,或者说就是一种传统的文学意识形态的终结。而其前提则是在新媒体语境中文学的生产工具、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具有划时代区别性特征的改变。
    
    其次,所谓“文学史的终结”将发生和体现在新媒体语境中的文学形态上。传统媒体语境中的文学形态受制于其文学生产方式、传播方式的线性化特征和规则,一般而言无法获得多维、多向度的支持;而且从创作\生产到阅读\评价的反馈路径来说,有着明显的延时滞后和空间阻隔的双重屏障,文学的生产和传播只能是一种单向的运动。所以其文学形态不能不主要呈静态、定型的特征。
    新媒体语境则全面破除了传统媒体语境的这种生产机制规限,使得文学形态在其形成过程中能够获得前所未有的解放条件,最大程度地体现出动态、变型(相对稳定)的特征。新媒体的即时、交互、共享、定向、个性、超文本等诸多传统媒体所无法想象、无法企及的革命性功能,都为其语境中诞生的文学形态提供了近于无限的可塑性。首先便是新媒体语境中的“作者”就对此提供了前提保障。
    如果说新媒体语境已经消除了传统的读者\受众的概念,那就应该可以更准确地说,新媒体的巨大贡献实际上是创造出了“无处不在的作者”。传播(过程)同时也就成为创作(过程)。这势必影响到新媒体文学的形态呈现。当我说在作者方面,“新媒体比传统媒体创造出了更多的作者”这句话时,其中的作者并非单指个体性的预设的、确定性的创作者,而是同时更多指向一种创作的机制,或创作主体的可能性存在。可以确凿无疑地说,新媒体的技术支持平台能够激发出更多的主观创造欲,能够极大地、甚至可说史无前例地提升文学创作的实际可能性,也能够为创作提供更多的实践和实现的技术路径支持,而且能够使“作者”经由即时、交互、共享的功能确认自身的存在价值,拆解空间屏障,同时又能够利用诸如超文本功能,抹平时间落差,实现时间上的秒杀。
    归根到底是新媒体具有了建构“作者共同体”的技术功能和文化功能,在某种程度上,新媒体语境首先就是由这种作者特点、作者关系、作者共同体所构成的。新媒体重组了文学生产关系,最大可能地解放、释放出了文学生产力。而文学的传播过程既为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提供了可行的也是合法的凭据,甚至文学传播本身就由这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因素所直接构成。
    抽象点说,文学创作、文化创造体现出的是创造主体的强烈主观动机,而不单是创新技术手段的支撑。创新成果不单是技术的产物,而更应该视为创新意志、创新欲望的结晶。主体的自觉较之客观实际的结果,往往更能显示出文化创造、社会进步的动力机制作用,显示出人的作用,显示出创新的真正动能何在。新媒体所激发出的创作、创新欲望,引导了创新成果的不断出现。在文学形态上,这种创新成果显然不再是传统媒体所能够规范和解释的了。它们之间的技术条件、动力机制、实现路径都有了根本性的不同。
    其实,从纵向的文学史和横向的直观感性角度对照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语境中的文学形态现象,就能分外鲜明地看出两者的巨大不同,以及传统媒体语境对于新媒体文学形态在阐释上的软弱和无奈。百多年前纸媒报刊勃兴之时,中国文学的生态变化及文学形态生长就发生了传统文言文学所无法应对的现实问题。
    一是商业化带动的文学(类型化)写作时尚渐成潮流,传统的通俗文学也汇入了近代都市读者市场为主的大众文学生产,新的文学样态已经势不可挡地出现了。这意味着社会的历史变迁催生、形成了新的时代文学,而传统文学范畴包括其文体、文学形态的概念及规范都已不再能够解释当下的新文学,这也可以说是新的文学生产机制(纸媒报刊的生产与传播)逼退了传统文言文学历来所占据的价值中心地位,且更重要的是颠覆了传统文学的精英意识、思维方式及其价值观。——我们当下所面对的新媒体文学语境,几乎就像是当年纸媒文学语境勃兴时的再现,只不过当年的“纸媒”在百多年后的今天,终于也成为“传统媒体”了。
    二是纸媒支持的泛文学性、泛文学化写作的流行,或者说是文学的泛化已经被广泛接受,而传统文言文学显然没能意识到这种时势的必然性和革命性,没能及时产生出应对、顺应、汇通、融合的互动发展变革策略,始于藐视,终于被替。新出现的这些泛文学写作既是对传统(文言)文学观的冲击和挑战,也产生出了一系列实际的问题(新文学问题)亟待面对和解决,其中最突出、也是最具理论急迫性的就包括了文学文体、文学形态的命名与概念范畴认识。泛文学写作是否可以视作文学写作?在何种前提下才能将新文学归入(传统)文学的可接受范围?当新文学在巨大的时势潮流支持下全面突破了传统文学的规范之后,是否有必要对之进行新的规范性限制?甚至是否有必要对之进行一些“反动”、“反革命性”的思考?
    我们反观新文学史可以发现,新文学革命者在创作与理论的两方面实践中都做得非常自觉和成功,可以说从五四前后到良友版《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出版,终于全面奠定了新文学的不可撼动的文学经典地位,也开创了新文学的经典历史传统。白话文学完胜了文言文学。——当下新媒体语境中出现的也是同样的现象和问题,那么传统媒体有能力回应并有效地解释这些新媒体文学问题吗?
        
    历史上的纸媒革命动能是否还有当下的生命力?或者,只能由新媒体主要担当新文学运动中纸媒传播的革命角色?
    历史的惊人相似处早已昭然若揭。新媒体文学以来最显豁的两条生长路径一如百余年前纸媒文学革命的翻版,即市场利益驱动的类型化写作、全社会个人化的泛文学写作。不同在于,现在凭借新媒体语境诞生的这两种文学生长路径,却已经是纸媒\传统媒体所遭遇的尴尬困境和无情挑战了。上下百余年,纸媒\传统媒体从曾经的革命者换位成了“被革命者”,或“被迫的革命者”。
    在类型化写作方面,传统的类型写作实际上已经被新媒体写作所超越。新媒体文学的类型写作不仅细分而且也拓展了传统的类型写作,“细分”是在内部形成了更多的区别,在有限性中制造出更多的丰富性;“拓展”是在外部衍生出新的类型,特别是相互具有亲缘性的类型特征,从而开拓了类型写作的整体格局。但不管是形态数量上还是空间分布上,新媒体文学类型化写作中的这种细分和拓展的特点及趋势,都已经给相应的文学批评造成了困惑,形成了相当明显的理论障碍。如何应对、如何命名、如何对之进行必要的和基本的理论把握?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当下文学批评面临的严重挑战。所以,类型化写作在新媒体语境中实际上也形成了一种泛类型化的倾向,使得所谓的类型并不容易作为典型类型来把握。这是直接改变了新媒体语境中的文学形态。
    至于全社会个人化的泛文学写作现象就更加复杂了。本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纸媒文学复兴时代,文学生态、文学形态的多元化现状就已经形成了批评的困境,比如跨文体写作的概念,用一个权宜性的名称来指称一种文体现象,犹如日后的80后被用于指称一代写作者现象,显然是批评在理论上无力无能的表现。新媒体语境的发展和成熟则更进一步地加剧了批评的这种窘况。新媒体对于文学写作和信息传播、内容创新等方面既有的传统媒体壁障的拆解、清除与打破,在极端程度上解放了作者——个人化写作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也就势必造成文学写作的极度泛化,泛文学写作即呈汹涌泛滥之势。
    泛文学写作的强势甚至影响到了日常的文学观念和一般价值认识,不仅主要在网络形态的写作中,而且在传统的纸媒文学中也成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概念或现象,最近的显例就是正在热闹着的“非虚构”。不管是在实际形态上,还是在文学批评及理论上,所谓非虚构写作都已成为一种“尴尬”。这种尴尬并非质疑其写作本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而是指它凸显出了在新媒体崛起、多种媒体交互作用的语境中,(文学的)写作形态渐趋不可控的变化态势。但其利弊目前却并不能明确判断。
    对此稍作深入分析,“文学”的形象和地位主要由其共识经典的历史地位所塑造,而且“文学”为一切写作提供了无限可能的技术支持,在一定意义上,技术支持又会形成内容支持,这使得“文学”能在所有写作方式中获得特殊的尊崇地位,乃至“文学至上”的写作理念深入社会人心。不仅如此,在教育制度的设计中,“文学教育”又是其中的基础和主要环节之一,人生经验、生命体验、文化成长、社会人格的发展过程,就伴随着“文学”的规定性教育接受,这使得从来无法面对文学产生心理自觉的反抗意识和抗拒意志。
    在我们的观念和社会中,“文学”是有特权的。我们的文化赋予了文学以特权。那么,当这种特权的文学获得了天生就是民主性格的新媒体支持之后,新媒体文学的空间膨胀就几乎不会再有限制了,全社会的个人化写作也同样不再受到限制。极端地说,新媒体技术支持的空间有多大程度,新媒体语境就能达到多大程度,即新媒体文学的边界也就在那里。所以,很明显,传统媒体的文学理论不再可能有效、圆满地规范、定义新媒体文学形态了。
    一言以蔽之,新媒体语境赋予的文学形态的创新性、可塑性和未来成长性,都在实际的文学经验及直观感知层面上,对于传统的文学史延续产生了摧毁和终结的威胁。
    
    如果说以上的探讨主要围绕着一些文学价值判断及实际的文学现象问题而进行的话,那么“文学史的终结”在新媒体语境的文学(专业的、美学的)评价和一般社会(市场的)评价中会有更多的直接体现。
    我们迄今为止的文学评价标准,包括经验性的把握,主要来自于纸媒即传统媒体的文学资源及规范。从文学评价的权利地位来说,文学链的下游注定了只能“臣服”于中上游居高临下的权威。简言之,以作者为主的创作系统(上游)、以发表出版机构为主的传播系统(中游)、以读者受众为主的接受系统(下游),既构成了文学链的主干,也划定了此一链条环节中由上到下的权利差序地位。
    如果引入中国当代文学的“政治变量”的话,则这一链条主干也可能会被随时打乱甚至打碎。所谓中国当代文学的“政治变量”,主要是指特定权力介入而形成的文学支配性因素,比如国家、政府机构或以其为背景的文学评奖\评价活动之类,体现意识形态强力导向意志的文学批评舆论,还有借助含有“权威”身份标志的各种关于文学的倾向性要求,以及各种出于功利诉求的文学规训等,凡此种种,都有权力随时“合法地”介入、契入任一文学链中产生支配性的影响,并由此决定或改变文学链中各环节的权利地位。中国文学链的既定权力格局状况由来已久,纵向的上下游序列已经成为固定模式,并非仅受到传统媒体的支持,因此政治变量所指向和针对的往往也就是文学链的上中游,只有上中游才拥有最大的文学权利;搞定了文学的上中游,就获得了文学的操作支配权。
    这样或能理解一点为何“读者来信”等群众和社会的意见经常会产生自下而上的颠覆作用。没有自上而下的权力操作,这种契入文学的“造反”既不可能发生,也没有成功理由。由此也就得到了另一个结论,不管政治变量的影响如何巨大,都不会影响到文学的制度层面的真正改变,即文学链的权力差序在宏观层面上不会因此产生实质性变化,改变的只是因政治变量而带来的具体利益博弈方。文学链的运行其实依然如故,其上游或契入的变量因素仍会对文学传播起到引导乃至支配性的导向作用。
    但新媒体语境却在根本上能够改变、甚至颠覆传统媒体及其经典文学权利支撑的文学秩序,包括文学链的权力差序地位格局。原因就是我们已经能够想象到的新媒体所提供的技术平台支持和市场地位支持。如果说新媒体技术创造、形成了文学的作者共同体,同时也赋予了传统意义上的读者\受众以作者即内容创造者的地位,由此改变了传统文学链的上下游纵向单线的传播与权利关系格局,那么新媒体的市场支持特征就是将新媒体语境中的文学市场转化、改造成了一种立体多维、互动开放的文学传播场域,产生出了多元、交叉、关联性复杂的利益博弈方,传统媒体的文学传播格局几乎就此发生了完全的转型,而首先是传播的主流型态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现在已经能够看到旧世界的秩序和权利正在衰减、消失的过程中,新世界的型态正呈成熟向上的生命勃发生长期。此时此刻,新旧世界在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文学与政治的权利博弈方面无疑会越来越激烈,但乐观而言,最后也将会以某种妥协达成新的共识,合流推进新媒体语境主导的文学发展。
    从宏观面看,当下博弈的主要力量无疑就是传统主流权利与依附于新媒体或由新媒体催生出的新兴“文学民主”权利。传统主流权利一是源于传统媒体语境的支持,二是得到了最多的政治权利支持。实际上,在传统媒体语境中,政治权利对于文学的掌控和支配也是最易实现的。所以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全部历史中,不乏主要受制或支配于政治权利的文学时代,至于受到政治权利支配的文学现象更是不在少数,由此不难梳理出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国家文学\文艺特征——主要受到国家权利支配的文学。
    显而易见,真正能够打破这种传统权利统治格局的就是新媒体技术及所形成的新媒体语境。传统主流权利虽然也能利用新媒体技术,但只有在新媒体语境中孕育、诞生、直接受到新媒体技术支持并与新媒体语境联动的新兴文学才能成为新的文学权利。这种文学权利也就是新媒体语境的构成部分。为什么说依附于新媒体或由新媒体催生的文学才是新兴的“文学民主”权利?就是指这种新兴文学并非源自传统的权利系统,且天生就是传统主流权利的竞争力量。既不依附于传统媒体语境,也不直接受制于权力意识形态的权威。
    因此,对于传统的文学集权力量来说,新媒体文学就是一种文学的“民主”力量。从泛政治角度看,作为文学民主力量的新媒体文学必然会受到传统文学权利的排挤和抵制。道理很简单,这是一种应运而生前来“夺权”的力量,二是这种力量的不可控性。比较而言,前者可以通过“谈判”而形成一种妥协、互利、可控的结果,后者却更加可怕和恐怖;对于政治权力而言,不可控因素的存在无疑就是最大的危机和陷阱。
    从另一方面看,已经意识到的、可见的“政治冲突”实际又不是最可怕的。比较传统权利的压迫,来自新媒体文学的民主权利立场自身的内部挑战或许更具危险性和破坏性,这种危险性和破坏性尤其具有自我瓦解的倾向。新媒体(文学)对于民主权利的强大支持可以说比任何一次社会革命、政权交替、传统媒体变革等都要来得彻底——权利直接赋予了每一个个人可以自由地实现。权力的行使几乎没有了任何一种门槛限制。
    这种彻底的民主权利革命同样也使得民主的天然毛病在新媒体语境中变得异常的普遍和严重,除了效率、规范、秩序、道德等问题外,新媒体更加给“民粹”思潮和“民粹”情绪与言论的极端释放加注了空前的助推剂,已有可能形成新的现实政治危机。
    观察近年的网络舆情,可以明显发现,在所有重大公共事件和问题上,激烈的民粹表现已经是一种常态了。国际问题、国家关系上,夹持所谓爱国主义的极端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言论近似战争狂热宣言,毫无理性可言;在社会现象、一般日常问题上,将“弱者的蛮横和特权”视作天经地义,不断突破社会道德良知的底线;在学术文化、专业问题上,无视常识、缺乏基本知识准备,一味想当然地粗暴武断的“反智”,凡此种种,都能在新媒体的技术支持下得到无限的放大,形成为社会和舆情的冲突焦点。这其实是政治危机的潜在病灶。但新媒体的支持和放大功能显然并非源头和主因,而主要是加剧了动荡“洗牌”的速度、幅度及其复杂性,这种民粹思潮的社会基础和根源究竟何在?
    新媒体语境放大和激化的实质上是社会内部的自我矛盾与深层问题。新时期以来、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社会的进步举世瞩目,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方面,从一个落后的大国、穷国,一跃而为当今引领世界发展的经济引擎和最重要、最广大、最具潜力的市场。但是,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以及积累而成的问题,也已渐渐成为影响社会良性发展的阻碍,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经由新媒体语境的多方发酵,这些问题或已成为更加难以容忍的社会痛点,比如医疗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住房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我们不知道的只是这些问题最终破坏性爆发的时间。而从一个社会的结构与利益关系来看这些问题的出现及其实质,则失衡的贫富分化、官民对立、城乡差别、乃至左右之争等,无疑都是制度性根源派生出的重大问题现象。
    正是这种业已普遍持久的失衡,成为滋生、酿成民粹主义思潮泛滥的土壤和温床。也就是说,因为社会内部的权利等级差太大、基本的平等权利问题已趋严重,特权痼弊无法消除,社会强弱之势愈发分明,这使得社会民粹思潮能够充分利用或借助新媒体的支持,形成一种民主与民粹“合体”的社会语境。目前这种社会语境其实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中的显著现象。
    所以,现在不是说某个领域、某种议题、某种层面上表现出了明显的民粹主义思潮的泛滥,而是在社会整体的表达上出现了一种可称之为“民粹政治正确”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产生操控言论权利、主导舆情趋势、压制异见表达、甚而“绑架”国家机器和社会广大权益的社会政治后果。
        
    用造成2015年股灾的一个金融术语来形容,就是如同股市资本中的金融杠杆,新媒体语境正成为民粹思潮泛滥的技术杠杆。
    但是,正如我们经常看到的那样,民粹主义的表现可以为权力的功利动机所用,成为政治动员的一种巨大力量,可一旦它成为撕裂社会的失控能量,从底层反噬权力的驾控,政治的稳定性就会受到撼动。在可比较的也是极度相似的性质和程度上,文革中的造反派夺权和红卫兵运动对中国社会与政治秩序的破坏,就是一个前车之鉴。
    所以,任何一种理性的力量面对民粹主义的泛滥,都必须要有一种谨慎和恐惧,否则很可能形同饮鸩止渴。在此意义上,当今新媒体语境的民主和民粹性格往往难以截然区隔,一方面挑战了传统媒体的规则,另一方面同时也产生着瓦解自我价值和建设性价值的后果。只是这两方面在某一点上是天然地获得了一致,那便是通过对于传统媒体权力的反抗来达到争取和维护自身的权利及其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理解新媒体文学在当今文学市场及其评价的地位,就会有一种更加清晰明了的根本性认识——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权利分化和重组,为文学的“底层革命”创造了条件和契机。新媒体文学在社会层面上有文学\文化民粹主义支持;而文学\文化民粹主义则是国家民粹氛围的一种特定表现而已。这对传统的文学权利、文学史书写、文学(史)价值观当然就是一种新的挑战和对抗。
    这种对抗在文学的专业层面即美学层面上的突出表现,则是传统文学的审美经验及批评框架与技术已经不完全适应新媒体文学的写作实际了。这还不是一个写作实践中的问题,而主要是一个批评理论问题。虽然传统文学至今依然怀有一种经典文学出生的身份自负,而且对于新媒体文学多少还有一种隐隐的不便完全公开的美学歧视,但在商业市场和社会评价方面,新媒体文学已然做土豪有许多年了,虽然自觉暴发户和文学市场的新宠还有点缺乏涵养,但自立门户的江湖地位应该已经完全确立。新媒体文学不再是传统文学的跟班,它的技术支持即其文学载体早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标志,其内容创造没有理由一直处在自卑的阴影中。
    所以,新媒体文学的美学经验和审美标准一定会建立,而且,新媒体文学的美学标准一定是以传统文学的不得不妥协为前提,或者,新媒体文学将主导新的文学审美标准的重建。此时此刻,就是两种文学的博弈时代。
    当然,这只是一种简便的分析和表述方式,为了突出需要阐释的核心问题,并无意将“两种”文学又划分成二元对立的两方。事实上,新媒体的出现并不可能将文学划分成截然不同或对立的两方,而只是因为技术支持条件和传播方式等的巨大差异,而导致和生成了文学观念与形态内容的种种差异特性,这才有可能将文学的新质视作一种新的文学形态或其雏形。在纸媒的历史上,这种雏形多少次引导出了真正的文学革命。
    
    那么,在这堪称文学的千年之变时代,文学批评何以自处、何以作为呢?如上所述,传统文学与新媒体文学的博弈,主要将对文学批评理论构成挑战,而非专门为难实际创作。
    情况正相反,正是因为新媒体的实际创作由此释放了巨大的文学社会生产力,逼使传统文学史的终结,才使得迄今主要依赖传统文学资源的文学批评陷入窘境,同时新媒体语境支持的文学批评理论看来也还尚未成熟,甚至无所作为。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尴尬和困难。从前述的类型化及泛类型形态的文学现象,跨文体及泛文学写作的命名困难,传统的文学等级及精英观念与社会化个人性写作的冲突等,都已经能够看到文学批评在新媒体语境中表现出的理论挣扎。就文学场域中的权利关系而言,文学批评的传统地位已经崩塌,批评家的权威也已遭瓦解。
    此前的十几二十年间,针对文学批评的批评有过批评的缺位或失语,理论的“空转”等,但现在看来,那时的说法真还是有点过虑,像是无病呻吟了。相比之下,过往的所谓缺位、失语、空转等,指的实际应是一种文学批评的精神状态,是批评主体的懒惰或封闭意识,这种状态源自社会外在条件的约束和压迫——文学批评(家)看不到社会文化利益重新分配中有关自身的利好,造成批评主体的精神萎靡和行动消极,而并非批评本身的资源和能量的耗尽。待到新媒体席卷天下已成蔚然之势的现在,新的问题已然发生,文学批评惊觉传统资源已然不敷所用,即便是再深厚的历史资源积累,也无法从中检出可用的武器。从俗所说,文学的当下活法变了,古典或传统的经验和标准终于不再崇高或重要了。
    同时,专业批评和批评家的存在价值也无形中遭到了质疑:手上已经没有了批评的武器,理论自信何以建立?又无法有机融入新媒体语境中的文学生态,文学批评的有效性何在?加之汹涌的文学民粹主义声音已盖过了任何一种专业理论企图,后者只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理性遗留物。
    现在谁还说“经典”呢?还是有人说的,甚至要在21世纪文学中寻找并确立中国文学的经典。但这种经典显见绝非学术概念意义上的经典了,只能作修辞意义使用。我这样说当然就站在了传统学术的立场上,但事实是“经典”已经泛滥,传统的阐释已经系统崩溃。文学批评无从作为,根本上是文学批评无法构成有意义的文学生产关系,也无法成为文学生产力或促进文学生产力的释放与提升。在文学意义上,新媒体语境的语义都是某种修辞的功能体现。
    在政治层面中,国家权力与社会个人权力的博弈,可以依赖法律来规范、约束和保障。但在文学层面,如果文学批评已经走向末路,那便只能是无政府主义的文学社会了。所以,文学史的终结根本上体现的是文学批评的终结。本文在讨论文学史终结的一系列现象中,涉及的根本问题无不与文学批评的终结现象相关联。理论意义上的文学史,首先应该是由文学批评来书写和完成的。如果期待文学批评还有可能的话,或者,文学批评的“有效性”——它的文学价值还有可能实现,那需要在新媒体语境中的浴火重生。
    原文载于《文艺研究》2016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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