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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研究的当下困境与理论突围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 党圣元 参加讨论

    【  】相对于我国网络文学发展的速度与规模,相关理论研究和学术批评明显滞后,其“当下困境”主要表现为:受传统观念和西方话语裹挟,致使网络文学创作与理论批评间不能很好地接榫;研究对象选取褊狭单一;论述内容空洞宽泛;对我国网络文学市场化和产业化现实的文化价值认识不够等。实现网络文学研究理论突围的关键在于:在思想观念上,要厘清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认清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泛娱乐化是我国网络文学的基本状况和主要现实;在研究重心上,要实现从个别热点作家作品向整个网络文学现实的转移;在理论资源上,要减少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过度依赖,积极借鉴“文化研究”和“传播政治经济学”等理论资源,通过实现二者的“结合”,实现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与批评创新。
    【关键词】网络文学研究;当下困境;理论突围
    随着各种高新技术及社会力量向互联网的不断汇聚与转移,互联网已成为推动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同时成为威胁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媒介。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作了部署。[①] 这是从治国理政高度对互联网社会功能所作出的战略定位,对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网络文艺、文论、文化舆情研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中有云:“时运交移,质文代变”[②]、“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③]。对于当代之“文”来说,其“变”还染乎“技术”、染乎“媒介”,尤其是数字信息技术和以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媒介,对当代“文”之形态、样式、特征等皆有巨大的型塑作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不仅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了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面对这一深刻变化,当前的网络文学研究已取得一些成绩,但相对于网络文学发展的速度与规模,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批评明显滞后。网络文学研究如何走出“当下困境”,实现“理论突围”,成为当代文学研究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节点之一。
    一、从实践到观念:网络文学研究的当下困境
    无论在理论批评实践还是在认识和观念层面,当前的网络文学研究均遇到了发展上的“瓶颈”,比如受传统观念和西方话语裹挟、研究对象选取褊狭、论述内容空泛、对我国网络文学商业化和产业化现实的文化价值认识不够等,明显制约了我国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和深入开拓。充分认识这些瓶颈和困境,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是当下网络文学研究走出困境、实现理论突围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第一,在理论批评实践层面,网络文学创作与理论批评之间不能很好地接榫,网络文学研究隔靴搔痒、网络文学批评无的放矢的现象十分严重。究其原因,首先,就专业研究而言,面对日新月异的网络文学现象,研究者们受传统观念和西方话语裹挟,偏好于从两个角度展开探讨:一是习惯性地套用传统文学研究固有的观念、理论模式和批评话语,用“老花镜”去看待网络文学这一新的文艺业态、文学式样;二是直接照搬产生自西方社会文化语境和西方网络文学现实的所谓“超文本”、“多媒体文本”、“狂欢化”、“后现代主义”、“消费主义”等理论和批评话语。这两种专业研究倾向,本质而言都是外在于网络文学的,都是与我国网络文学创作实际有所“脱节”的。之所以如此,根本在于许多研究者对我国当前网络文学的现状、特征以及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二者之间的关系认识模糊。尤其是在处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二者关系过程中,如果过于强调二者之间的共有属性,认为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承载媒介与传播方式的不同,[④] 忽视二者在创作方式、创作主体、存在载体、传播媒介等方面的差异,就容易套用传统文学的分析模式、评价标准、话语惯例去看待和分析网络文学,其结果是贬低网络文学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如果过于强调二者之间的“差异”,认为网络文学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文学的新的文艺类型,就容易直接借用西方那种具有实验性、先锋性的批评话语去看待我国的网络文学,导致理论适用性上的“水土不服”和生搬硬套。其次,就民间批评而言,长期混迹于文学网站的粉丝和“原住民”们固然熟悉网络文学,但他们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理论和批评训练,主要兴趣往往局限于自己熟悉的某个或某些类型的网络作品,他们在谈及网络文学时多为有感而发、即兴评点,理论视野不足,表达零散片面,情绪化特征明显,有时难免浅尝辄止、文不对理。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在相互融通的基础上消除传统文学研究与网络文学创作和评论之间的隔膜,还有待时日。
    第二,研究对象稍嫌单一,论述内容流于空泛。当前,不少网络文学研究者在选取研究对象时,主要集中在个别热门网络作家的少数作品上,对发生在整个文学网络当中的文学现象、文学事件以及网络文学的生产与传播机制、产业化运作模式等关注不够,致使选取的文本与鲜活丰富的网络文学现实之间存在较大距离,研究对象过于单一而缺乏具体针对性,研究流于空泛。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与当前大量网络文学作品自身质量有关,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一,不少专业研究者和批评家对网络文学持轻视态度。在一些学者看来,网络文学研究尚不算真正的学术研究。加之当前网络文学研究尚未受到主流学术期刊的足够重视,国内许多重要的学者和批评家们亦很少将时间和精力花在网络文学文本研究上。即便偶有涉足,亦多是些先入为主式的“断言”或大而化之的“评估”,如网络文学存在的合法性问题、特征问题、创作缺陷问题等。其二,固守以“作品”为中心的研究理念。坚守这一理念,需要以对“作品”的大量阅读为基础,进而发掘出作品的“文学性”特征。然而,面对浩如烟海的网络文学作品,要求研究者们如传统文学研究那样去通读全部作品显然是不可能的。仅以阅文集团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为例,该网站现有作品61万余部,其中,100万字以上作品有6000余部,单本超过1000万字的作品近20部,《带着农场混异界》《重生之妖孽人生》两部作品的总字数均已超过2000万字。[⑤] 面对如此庞大的规模,研究者们只能退而选取个别热门作家的几部作品: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宁财神的《武林外传》、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今何在的《悟空传》、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等成了被反复探讨的文本,而绝大多数网络作品却被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这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理论与创作之间的隔膜,而且据此对网络文学作整体性评估,得出的结论也必然是片面和偏颇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执着于传统文学研究中那种以“作品”为中心的研究理念,而不考虑网络文学庞大规模这一现实,不去分析作为整体的网络文学及其在生产机制、文艺观念、接受方式等方面为文学发展带来的多元可能性,就难以真正理解和把握网络文学。
    第三,对我国网络文学商业化、产业化现实认识不够,在涉及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泛娱乐化现状同网络文学发展之间的关系等相关论述时,评价过于悲观和消极。我国大陆与欧美在网络文学上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欧美网络文学创作具有很强的实验性、探索性、前卫性、先锋性特征,而我国网络文学走的则是另外一条道路,即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泛娱乐化道路。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我国网络文学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市场与资本要素介入不断加深,功利化、市场化、娱乐化水平不断推进的过程。尤其是随着始于本世纪初的对网络作品“线下出版模式”的探索、对“在线付费阅读模式”的尝试,以及对网络文学进行的电影、电视剧作、电脑游戏、动漫作品改编等,使得我国的网络文学从诞生之初就不是一种单纯性的文学现象,更不是类似于欧美的那种先锋文学实验,而是有着浓郁的商业化气息的数字化文化产业。相应地,我国网络文学作品中占据绝对主体地位的也是这种体现着浓重商业、市场气息的作品。然而,固守或执着于传统的文学观念,或者直接借用欧美颇具实验性的批评话语,都是基于精英主义立场去分析网络文学“作品”的“文学性”,看到的都是低劣的“作品”:即认为国内网络文学创作是“不成熟”的,是“初级水平”的,因此需要“培育”更多优秀的网络作家,“引导”网络文学实现“健康发展”。另外,法兰克福学派以“文化工业论”为核心的批判理论在国内网络文学研究中影响很大,这进一步加剧了主流观点对网络文学的总体评价不高。这里,我们并不是说网络文学研究要完全放弃从“作品”层面探讨网络文学“文学性”的一切要求;网络文学作品当然也可以具有“文学性”,也可以成为“经典”。我们要说的是,近乎完全的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泛娱乐化是当前我国网络文学的现状,我国的网络文学在“文学性”之外还有更多其他层面的价值,仅从“文学性”入手难以发现我国网络文学的独特性,更难以对我国网络文学之商业化、市场化现实作出适当的评估。如何放下那种或固守传统或借自西方的精英立场,以一种适当的立场、态度和话语系统去评估、分析、探讨这种近乎全面商业化、产业化的网络文学现实,才是真正地面对和面向我国网络文学的实际,才能客观地评价我国网络文学的商业性、产业化倾向的文化含义,也才有助于真正实现我国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与话语创新。
    二、从观念突破到研究重心和理论资源转移: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突围
    要改变我国网络文学研究中出现的“理论失语”、“批评乏力”状况,需要产业界和学术研究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就产业界而言,已有相关网站采取商业化运作措施,以激发网络文艺批评的潜在活力。例如,盛大文学推出的投资百万元招募百位“白金书评人”的活动,此举尽管颇有争议,但盛大的良好愿望得到了多方面的理解与支持。招募书评人旨在“引领网络文学创作,提升网络作家写作水平,新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⑥],这是响应“唱响网络主旋律”号召的积极举措。就研究界而言,要实现网络文学理论与批评创新,必须面对文学艺术数字化生存、网络文学商业化和产业化的现实,在认清“当前困境”的基础上,探索实现“理论突围”。
    (一)厘清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着网络文学自身的发展,决定着网络文学研究的理论来源和分析路数,而且关系到文学版图的重新划分以及文学批评方式的改变与调整。由此,要改变当前网络文学研究中文学创作与理论批评相脱节的状况,关键在于正确看待和厘清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网络文学在创作主体、创作方式、发表流程、创作空间等方面的变化,改变了传统文学的生产模式,促进了文学的大众化和文学反馈机制的形成,打破了精英知识分子对文学创作的垄断,为当代文学的多元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但是,从我国网络文学目前的整体状况来看,我国的网络文学绝不是对传统文学的彻底否定、颠覆和断裂,它既有对传统文学的变革与突破,也有对传统文学的继承与深化。二者之间最显著的“差异”,在于“网络”二字,或者说主要在“媒介”方面。[⑦] 加拿大媒介思想家马歇尔·麦克卢汉的著名断语“媒介即讯息”启示我们:媒介本身而非其内容,对人的思想和社会发挥着更为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⑧] 据此,近二十年来迅速普及的互联网与五百年前出现的谷腾堡印刷术类似,它们本身(而非其承载的内容)就有着改变人类精神世界乃至整个社会模式的巨大力量。[⑨] 也就是说,在互联网语境中,基于网络的社会信息系统的变化正在重构我们的社会。另外,作为大众产消者全程参与共建的平台,网络文艺、互联网文化舆论资讯的生产、传播、消费与传统的方式非常不同,因此,网络文学研究与批评更需要借助媒介批评带来新的观念与方法,在直面市场规则的同时维护艺术精神,在认同大众趣味的同时坚守审美品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分析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二者之间的差异时,不能单纯或过于强调“媒介”要素而忽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因为新媒介技术只有与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相结合并在此背景之中,才形成了近二十年来我国网络文学的独特文化景观。
    (二)实现研究重心从个别热点作家作品向整个网络文学现实的转移。目前的网络文学研究,无论是套用传统文学研究模式还是直接借用西方“超文本”话语,其着力点都在对网络文学进行“作品”分析和所谓的“文学性”探讨上。我们认为,所谓的“作品”研究或者说“文本性”分析,其本质都是精英主义的。以此出发来衡量网络文学作品,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绝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都是难以令人满意的。这是因为,从超文本角度看,我国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只是将传统文本切割成一定数量的帖子并发布在网络之上,它们不像欧美超文本文学那样追求对互联网媒体本身或超文本性的自我反省、深刻探究和试验精神;从传统文学角度看,当前的网络文学创作显然整体上达不到传统文学所追求的审美艺术标准。由此,如果我们将研究对象定位于网络文学“作品”,我们就会错过更具有文化价值和意义的网络文学活动和文学现象,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由此我们认为,对网络文学的研究不能从预设的立场出发泛泛而论,网络文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也不应该是个别作品(或文本,或超文本),而应该是整个网络文学本身。也即是说,要克服当前网络文学研究中研究对象过于单一,论述内容流于空泛的状况,关键在于将网络文学研究的着力点从固守“作品”分析、“文学性”探讨转移到对整个网络文学现实的分析上来,把网络文学本身视作一个动态消长的过程,通过将网络文学置于数字媒介转型的大背景下,关注网络文学发展的总体、趋势、主流和变化,分析网络媒介和数字技术对文学、文化生态所产生的影响和冲击。依此,我们就会发现许多亟待深入研究的论题,譬如:网络文学的全版权商业运行模式;网络写手的创作与生存状态;网络文学创作和研究的守正与创新;跨文化视界中网络文学与媒介批评;新媒介文化冲击下的文艺创新与理论创新;数字化语境下的文艺生产与消费;文化资本的寻租与产业运作;网络文学的审美观念与伦理意识;传播政治经济学与网络文艺传播;文化研究视角下的媒介技术、图像文化及影视艺术的共生互动;文学网站的私人空间、民间视野及公共领域;网络文艺产生、传播、研究的社会责任担当等。这些论题,正是当下网络文学研究与批评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对于促进网络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
    (三)正确评估我国网络文学商业化、产业化现实的文化价值。要改变对我国网络文学商业化、产业化现实认识不够,对网络文学整体评价偏于消极、悲观的状况,关键在于对我国网络文学商业化、产业化现实的文化价值进行正确评估。具体说来,其一,要认清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泛娱乐化是当前我国网络文学的基本状况和主要现实。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少数几个互联网巨头对网络文学的介入,越来越多的资本力量将目光投向了网络文学市场,这进一步加剧了网络文学的市场化、产业化程度。由此,我们不能仅限于探讨“文学”与“媒介”的互动,同时需要分析作为社会经济基础浓缩状态的“资本”对于网络文学机制的“结构性”影响。其二,减少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过度依赖,充分肯定网络文学的产业运行机制对于文学发展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网络文学研究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过度依赖,以这种有着明显价值判断前提的理论去面对以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泛娱乐化为特征的我国网络文学现实,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再次重复霍克海默、阿多诺等“文化工业”批判所得出的消极结论。要正确评估网络文学产业化的积极功能,洞见“资本逻辑”对网络文学的深刻影响,应该借鉴同样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代表的“文化研究”和“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尤其是其“民族志”(ethnography)的研究方法,可以让我们真正介入到网络文学实际中去。“民族志”方法的特点在于参与性地介入到某特定人群中去,考察他们是如何在具体的日常物质生活中创造出文化的意义的。恰如斯图亚特·霍尔所说,“文化产品的效果不能从为消费者所生产的内容中直接地‘读出’或推演出来,因为要发生任何有深度的‘社会效果’,它们就必须进入,就必须积极地协商于一个业已充分阐释的社会文化世界。”[⑩] 在网络文学研究中借用文化研究的“民族志”研究方法,真正深入到网络文学的生产、传播机制以及产业化运行诸环节中去,有助于我们更为客观全面地看待、分析和评估网络文学及其带给我们的文化价值。然而,“文化研究”理论中存在着对“政治经济学”的忽视和背离,用道格拉斯·凯尔纳的话说,“尽管斯图亚特·霍尔和理查德·约翰生把文化研究的基础建于马克思主义的资本流通模式之上(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他们以及其他英国文化研究中的主要任务都没有始终如一地贯彻经济学分析,大多数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当下的英国和北美文化研究的实践者,都完全地背离了政治经济学。”[11] 面对这种忽视和背离,我们在借鉴“文化研究”相关理论的同时,须从对“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援用中进行补充和纠正。我们知道,传播政治经济学突出强调经济力量对大众传播活动的影响,特别是媒介所有权对大众传播生产的影响及由此给社会带来的后果,其“目标在于把大众媒介行为置于政治经济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宽泛框架中”[12]。将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运用到对网络文学的研究中,不仅有助于辩证地看待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化、市场化所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而且能够对资本的宰制性力量对于网络文学之文学性和创新性的侵袭保有一份必要的清醒与警惕。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是媒介批判理论中各有侧重的两翼,[13]新世纪的网络文学研究“给政治经济学和文化研究带来一种不说亲善至少也可说是亲近的联系”[14]。我们相信并期待,二者的结合必将为我国的网络文学研究提供新的启发、开辟出新的研究路径和前景。
    


    [①] 党的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详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求是》2015年第21期。“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6年3月18日,第1版。
    [②] 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6页。
    [③] 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9页。
    [④] 比如,於可训教授认为,“网络文学的名称,不过说明文学拥有了一种新的写作工具,获得了一种新的写作方式和传播方式,即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写作并借助网络流通”,网络文学“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文学之为文学的根本属性或本质特征”。详见:於可训:《说网络文学》,《长江文艺》2012年第9期。作家余华认为,“对于文学来说,无论是网上传播还是平面出版传播,只是传播的方式不同,而不会是文学本质的不同”。详见:余华:《网络和文学》,《作家》2014年第9期。肖鹰教授认为,只有“网络写作”,不存在“网络文学”。详见:《肖鹰:我为什么否定网络文学》,《中华读书报》,2010年1月28日。
    [⑤] 以上数据来自于“起点中文网”(http://www.qidian.com/),2017年5月29日访问。
    [⑥] 《盛大文学回应质疑:招募书评人重点在于新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出版参考》2012年第18期。
    [⑦] 这在学者们对“网络文学”的界定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比如,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是一种用电脑创作、在互联网上传播、供网络用户浏览或参与的新型文学样式。详见: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纲》,《文学评论》2004年第6期。王新萍认为,“网络文学是以计算机为载体、为依托、为手段,以网民为接受对象的艺术样式。”详见:王新萍:《网络文学的界定及其特征》,《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⑧] [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3页。
    [⑨] [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页。
    [⑩] Stuart Hall, “Richard Hoggart, The Uses of Literacy and the Cultural Turn”, in Sue Owen (ed.), Richard Hoggart and Cultural Studies, Palgyave Macmillan, 2008, p. 24.
    [11]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失去的联合——法兰克福学派与英国文化研究》,吴志峰、张永峰编译,《天涯》2003年第1期。
    [12] [加]文森特·莫斯可:《传播政治经济学》,胡春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102页。
    [13] Stuat Hall, “The Rediscovery of ‘Ideology’”, in Michael Gurevitch, Tony Bennett, James Curran and Janet Woollacott (eds.), Culture, Society and Media, London and New York: Methuen, 1982, pp. 56-90.
    [14] [加]文森特·莫斯可:《传播政治经济学》,胡春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105页。引文稍有改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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