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1985年9月21日,一代武侠小说鬼才古龙(1941-1985)(1)病逝。古龙离世至今将屈二十年,而其所创作的武侠小说,仍是余波荡漾,甚至历久弥新,大有中兴之势。(2)古龙的骤逝,也为世人留下许多难解之谜,如其始终令研究者感到扑朔迷离的生世、武侠小说创作年代及真伪作品,在学术界始终未有定论。 对于古龙武侠小说的书目,已有多位学者如曹正文、周清霖、于志宏、胡仲权等,予以整理,但在各家说法中,古龙小说作品数目、创作年代等,皆有出入。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中所载的“古龙武侠小说书目”,计有七十二部。(3)胡仲权所著录的古龙小说除本于曹正文的七十二部之外,复又增入《双流神剑》、《江湖奇谭》、《名流剑客没羽箭》、《风雨夜潭》、《风云男儿》、《菊花的刺》等六部,计达七十八部。(4)大陆珠海出版社的《古龙全集》“依据周清霖先生整理《古龙书目》及覃贤茂《古龙传》附录及作者所见版本综合而成”的书目,亦有六十八部。(5)于志宏所整理出来的“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则录六十九部小说。(6) 本篇论文首先即是就古龙武侠小说创作年代予以讨论,尽可能找出古龙武侠小说的出版或原先刊载之报刊杂志;其次则是对部分不应纳入目录的代笔作品予以说明,希冀可以对絮乱如麻的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耙梳整理,提供一份完整资料。 二、古龙武侠小说作品年表 本篇论文第一部分即是先整理古龙武侠小说作品目录,并列其开稿及完稿日期。古龙武侠小说因出版时间和地点的不同,产生“同书异名”的状况,故在整理古龙武侠小说创作年表时,将“同书异名”与发表状况,以随页注方式说明。(凡表中有*者,乃因未见该书,故暂从曹正文《古龙小说艺术谈》中所载“于东楼提供资料,周清霖整理”之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
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大体如上,该商榷之处亦于注中说明。其中有多部小说,如《剑毒梅香》、《血鹦鹉》、《菊花的刺》、《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等书为列入目录,这些“代笔”之作将于下节说明。 三、代笔及阙补 过去台湾武侠小说界,除了充斥著弥天盖地的伪作之外,倩人“代笔”也是一大特色。叶洪生即言:“凡号称武侠名家者,因获利甚丰,无不多产,且泰半‘拖’成数十万言乃至百万言长篇巨制。由于稿债如山,忙不过来,往往便央人代笔。”(35)古龙早期亦曾为人代笔,待至成名之后,亦成“被代笔”的对象。以下即就“代笔”的问题,进行一番讨论。 首先,关于《剑毒梅香》一书,多位学者皆载明“大部分由上官鼎代笔”。但所谓的“大部分”,根据真善美出版社发行人宋德令先生表示:“《剑毒梅香》古龙仅撰写四册,大约至十八章,以后皆是上官鼎代笔。”《剑毒梅香》共计十五册,其中约十一册为上官鼎所写,如此巨大篇幅的代笔,应当无法再视为古龙原创小说。 《血鹦鹉》和《绝代双骄》亦曾由人捉刀代笔,古龙即言: 以往写武侠小说没有什么完整的故事或架构,只是开了个头,就一直写下来,写写停停,有时同时写三四本小说;有时写得一半停了,出版社只好找人代写,例如《血鹦鹉》就是;又有时在报上连载,一停好几十天,主编只好自己动手补上,像《绝代双骄》就成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的稿子。(36) 《血鹦鹉》是古龙“惊魂六记”之一,《绝代双骄》虽“曾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的稿子”但后来也是由古龙亲自增修完成。但《血鹦鹉》却是写到一半停了,出版商另外找人捉刀完成。倘若《血鹦鹉》仅是由他人代笔写稿十多天,之后再回到古龙之手完成,其说法当如同《绝代双骄》,“曾被某人补了几十天的稿子”,但古龙并不如此表示,可以推测《血鹦鹉》仅由古龙亲手执笔一半,往后的内容皆是由他人代笔完成。 1980年10月的“吟松阁事件”,古龙遭人砍伤右手腕,因其“腕伤未愈”,有很长时间难以提笔创作,故有“古龙口述,他人代笔”的作品。(37)如1981年2月于《联合报》发表的《飞刀,又见飞刀》,即是古龙口述的作品,但古龙口述成份有多少?而执笔者的创作又有多少?《飞刀,又见飞刀》一书是否可视为“古龙原创”已是启人疑窦。古凌曾说过:“自‘风铃中的刀声’之后,两年多来古龙没有写过一篇武侠小说。”(38)《风铃中的刀声》发表于1981年,往后推两年多,大约于1981年至1983年之间,古龙曾经停笔。细察这“两年多来”属名为古龙的武侠小说,计有《剑神一笑》、《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等书。 1986年6月,万盛出版社曾印行《菊花的刺》共三部,其第一部书末曾刊登两篇广告,述说《边城刀声》及《菊花的刺》这二部“古龙遗作”的成书过程:《边城刀声》乃是古龙“希望再创第二个武侠高峰”,因此“对此书期望颇深,曾交九万字给本公司”,古龙去世之前,此书“大纲早已完成”。古龙离世后,出版社“特请与大侠似友似徒更似情人的----丁情----完成此部‘边城刀声’”;《菊花的刺》则是“早在三年前古龙曾签订新稿‘菊花的刺’一书交由本公司出版,并于生前最后一个月交来稿七万余字”,在惊闻古龙去世的噩耗后,“为了不使大侠有憾,读者跌足,我们聘请少壮作家楚烈先生整理大侠遗作并完成它,菊花得以绽放,刺足以发威”,故在《菊花的刺》出版后,挂名为“古龙•楚烈著”。(39) 综观多位学者所整理的古龙武侠小说目录,皆是止于1984年《猎鹰•赌局》的出版。1986年6月出版、挂名“古龙、楚烈著”的《菊花的刺》却无缘列入目录。实际上,这部长达约二十七万字的《菊花的刺》,若只有来稿的七万余字是古龙所写,且又再经过楚烈的整理,原貌可能已经尽失,的确无法归入古龙作品。再且,不管是古龙晚年所写的或是朋友所写的文章,从未说过《菊花的刺》一书,更加令人怀疑此书的可信度。 但学者眼中“大部分由丁情代笔”写完的《怒剑狂花》(1982),《那一剑的风情》(1982)及《边城刀声》(1983),因在古龙生前所创作,故被收入目录之中。然《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究竟可否列入古龙小说中?丁情说过: 你有没有碰过当你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时,快到完成的阶段,为了某种原因,而不得不离开,最后作品当然是挂别人的名字时,那种心痛而又无可奈何的情形? 如果你曾有过,那么就了解我是在一种什么情形下写这本“怒剑狂花”的。(40) 这段话已经明白揭示《怒剑狂花》是由丁情“全心全意”著笔写成,后挂“别人的名字”,此当指挂“古龙”之名。而在〈后记----心中的话之二〉也说到因为古龙一句“如果你不能写,我绝对不会让你写”,丁情“才有了‘那一剑的风情’和‘怒剑狂花’。”(41)此外,丁情亦言: “边城刀声”这部小说是以“边城浪子”的故事为影子,而发展出另一段故事。 也是我尝试从另一角度去写武侠小说。 当然更是我写作的一个新起步。(42) 此段话足可证明《边城刀声》是丁情对于武侠小说创作的一种新尝试,事实上,古龙亦曾于文中坦承这些小说都是丁情所写: 于是他就开始写。 于是就有了“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这些小说了。 于是在武侠世界里,又多了一位“侠客”。 这位侠客的名字,就叫“丁情”。(43) 这篇“稿于一九八五•九•二深夜”的文字,即是古龙揭示这些书都是丁情所著,大有替丁情“背书”的用意存在,正如陈墨所言:“实质上应算是丁情的小说,古龙至多不过是导师而已。”(44)古龙既已承认《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都是丁情所著做,当然需摒除于目录之外。而前所言古龙曾交已完成九万字的《边城刀声》给出版社,并且已完成大纲,也只能算是出版商的行销策略而已。这九万字的稿子和故事大纲,或许都是丁情所写。 至于《白玉老虎》的续集《白玉雕龙》,虽说“大部分都是申碎梅代笔”,但实际上当算是申碎梅作品。若“问:申碎梅写的是一篇什么故事呢?”古龙则“答:他的一篇叫白玉雕龙。”(45)于字里行间当中承认《白玉雕龙》为申碎梅所著。 由上所论,乃将《剑毒梅香》、《血鹦鹉》、《菊花的刺》、《飞刀,又见飞刀》、《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都剔出于古龙武侠小说目录之外,故本篇论文中之书目皆未收录。 《剑神一笑》是“陆小凤系列”最后一部,在风云时代出版《古龙全集》时,曾有读者致信询问发行人陈晓林相关问题。其中论及部分真伪问题时,陈晓林于信中回答古龙因“饮酒过多,已有酒精中毒的迹象,因此,往往会弄错了系列中原已设定的人际关系及特色”,替被怀疑是伪造的作品辩白。再加上古龙生前与陈晓林为至交好友,陈晓林亦曾当面向古龙查询“何者为他亲笔写完,何者曾由何人续写完,大体均已清楚”,故最后肯定“陆小凤系列的最后一部《剑神一笑》,亦却是古龙本人的作品。”(46) 至于《凤舞九天》一书,张文中访谈薛兴国,问及代笔时,薛兴国即言“像《陆小凤之凤舞九天》,他写了开头八千字,说我不写了,兴国你帮我写下去!”《凤舞九天》长约二十万字,若古龙只写八千字,其余接由薛兴国代笔写成,是否能录入目录,有待商榷。(47) 除代笔问题外,古龙曾在《转变与成型》一文中,简言自己创作武侠小说的转变过程,并提及部分武侠小说为例: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苍穹神剑》开始,接着的是: 《剑毒梅香》、《残金缺玉》、《游侠录》、《失魂引》、《剑客行》、《孤星传》、《湘妃剑》。 然后是: 《飘香剑雨》、《神君别传》、《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武林外史》。(48) 在这段引文中,古龙提到《神君别传》一书。关于《神君别传》,伪书行列无其踪影,“同书异名”亦未曾见,且目前所见的古龙武侠小说书目,皆未著录此书,甚至不曾提及。古龙于〈转变与成型〉论及《神君别传》,乃是将其列入《飘香剑雨》、《情人箭》、《浣花洗剑录》、《武林外史》的创作时代,大约可知《神君别传》约成书于1960年至1963年之间,据闻由华源出版社印行。此时的古龙尚未声名大噪,出版量可能又不多,故易遭忽略,渐成佚失之作。然《神君别传》开头标题即言“此章原承先,重提旧事言七妙;彼文非继后,再续新章话神君。”其“神君”当指七妙神君梅山民,在《剑毒梅香》中遭诡计设害,伤于点苍落英剑谢长卿的七绝重手之下:“别传”则是叙述奇妙神君的徒弟的另一段故事,可见《神君别传》当是承《剑毒梅香》而来。但《剑毒梅香》后来由上官鼎续书完成,为何古龙仍创作《神君别传》?确切原因不明。《神君别传》虽由古龙于文中著录确认,但究竟是真品或系伪作,仍待考证。 除了《神君别传》外,《剑气书香》亦是一部仅闻其名,难窥其貌之作。真善美出版社曾在《湘妃剑》第一集书末郑重推介此书: 青年作家古龙先生,以严谨之写作态度,为本刊撰写“剑气书香”一书,布局之奇,格调之道,描写之深,气氛之新,均有其独到之处,慧眼如读者,当可领略其滋味。 古龙先生继“苍穹神剑”“剑毒梅香”“残金缺玉”之后,更以开拓武侠写作之新境界为目标,而撰写“剑气书香”。吾人皆信以古龙先生清丽之文笔,灵巧之构思,不难臻此,则非但读者诸君有幸,本社亦与有荣焉。(49) 《湘妃剑》第一集乃在1960年10月印行,同样是1960年10月出版的《孤星传》第一集末页亦有“剑气书香 古龙”之广告,可见《剑气书香》第一集应早于《湘妃剑》、《孤星传》,在1960年10月前就已经印行。根据宋德令先生表示,真善美出版社握有《剑气书香》的版权状,但却不见此书,故宋德令先生对现今所传之《剑气书香》的真伪颇感怀疑。但《剑气书香》与《神君别传》传本甚稀,只字片语亦不易寻得,风云时代及珠海出版社分别印行的《古龙全集》也未收录,更加增添二书的神秘性,也造成收藏家不惜千金收购的举动。(50) 另外,古龙在〈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有提及《历劫江湖》一书: 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骨残剑令”,都是我十五年前的旧书,我并不反对把“旧书新登”,因为温故知新,至少可以让读者看到一个作家写作路线的改变。(51) 文末更附上“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既言《历劫江湖》是“十五年前的旧书”,由1974年往前推十五年,约是1960年。事实上,曾于《武侠春秋》连载33期的《历劫江湖》,即是《孤星传》的别名,并非额外还有他书。 真善美出版社曾于《湘妃剑》第十五集刊有“古龙新作——‘情人箭’‘大旗英雄传’‘大风英雄传’”(52)的广告。对于1963年7月完稿的《湘妃剑》而言,1963年4月开稿的《情人箭》及当时尚在《公论报》连载并将于1963年9月印行成书的《大旗英雄传》,皆可谓“新作”。但另一部名列“古龙新作”的《大风英雄传》,日后却不曾有只字片语出现。既列入“新作”广告,古龙或许曾经有此计划撰写《大风英雄传》,但之后并无动笔;又或或许古龙真已撰写《大风英雄传》,只是日后出版又更动书名。 四、结论 以上是针对古龙武侠小说的创作年代及目录所进行的讨论。创作年代部分,经由笔者的考察,发现有多部作品的创作年代有待商榷,这些皆以于注中一一说明;其次,关于代笔部分,则认为若是大部分由他人代笔,因其独立创作的精神及作品内涵,可能已遭他人左右,而非古龙原意,故当排除于古龙武侠小说目录之外,不应收入。古龙武侠小说终至古龙离世,未曾亲自整理修改,并撰写一份创作年表,故其真伪究竟如何?也只能借用陈墨所言:“古龙作品真伪考辨,还是一个未完的课题。”(53) * 淡江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生 (1) 关于古龙出生年月,乃依据真善美出版社收藏之古龙亲笔版权状所载之民国三十年(西元1941年)六月七日。古龙在<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一文有言:[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剑残骨令》,都是我十五年前的旧书],文末并注明“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天涯•明月•刀》最早在1974年4月25日开始连载于《中国时报》,若由1974年往前推“十五年前”,当为1960年左右。古龙又于<不唱悲歌>中言:“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苍穹神剑》于1960年由第一出版社印行,此年真善美出版社亦开始印行《湘妃剑》(即《金剑残骨令》)与《孤星传》(即《历劫江湖》),可推测1960年的古龙当是十八九岁。由1960年再往前推十八九年,约是1941年(即民国三十年)。故“民国三十年六月七日”可能为古龙出生日期。<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收录于《天涯•明月•刀》(上),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页7。<不唱悲歌>(收录于《九月鹰飞》,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页190。 (2) 此可从二十年来,古龙武侠小说的不断更新再版、电视电影的翻拍、漫画的编绘、电脑游戏的产生等方面来观察,可看出古龙武侠小说是文学界、影视界、娱乐界等方面不可或缺的灵感来源。 (3) 见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年4月),页244—245。曹正文《古龙小说艺术谈》(台北:知书房,1997年3月)所录之“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经过“于东楼提供资料,周清霖整理后”修订成68部。 (4) 见胡仲权编:《武侠小说研究参考资料》(台北:万卷楼,1998年11月)。 (5)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1年7月),页20—24 。 (6) 于志宏“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转引自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1年7月),页25—28。 (7) 1974年2月南琪出版社印行时,改名《风云男儿》。 (8) 《孤星传》刊载于《武侠春秋》时,改名《历劫江湖》。连载期数由189期(1973年11月21日)至221期(1974年10月11日),共计33期。 (9) 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及陈墨引珠海出版社的《古龙全集》目录皆注是书又名《风云男儿》,当系误认。 (10) 1976年修订,出“汉麟版”,改名《怒剑》。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注其又名“《怒剑狂花》”,当系讹误。 (11) 古龙《情人箭》第九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6月初版)书末曾刊有“本书作者古龙,另一新作----《大旗英雄传》由真善美出版社即将出版”,可推测此时《大旗英雄传》应当仍在《公论报》连载,尚未集结成书。至《情人箭》印行至第十二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9月初版)时,《大旗英雄传》第一集亦同时与1963年9月出版。《公论报》则连载至1963/12/20,计194集。1965年10月,真善美出版社印行第28集方完稿。 (12) 《中华日报》曾于1978/4/13至1979/10/21连载全集。 (13) 《武侠春秋》曾于第83期(1971年11月24日)至第116期(1972年6月23日)连载《风流盗帅》,即是《铁血传奇》。 (14) 真善美出版社宋德令先生曾出示权状表示:《铁血传奇》于1977年改名为《楚留香传奇》。以后皆以该书名印行。楚留香故事系列共有五部曲,依次是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及蝙蝠传奇、桃花传奇;先经由香港《武侠世界》周刊连载,而后交付台湾两家出版社结集成书。前三部曲收入(1967年),由真善美出版;后两部曲收入《侠名留香》(1968年),由春秋出版。《蝙蝠传奇》曾在武侠春秋29—47期连载。 (15) 胡正群为上海学林出版社编“台港新派武侠小说精品大展”时曾写一篇总序〈神州剑气升海上----简述台湾武侠小说的兴起、沿革与出版〉云:“他写出了《风云第一刀》。上半部一九六八年连载于香港《武侠世界》,下部易名《铁胆大侠魂》,连载于一九六九年创刊的香港第四本武侠杂志----《武侠春秋》。”淡江大学通俗武侠小说研究室所藏的《武侠世界》第500期(1969年3月22日出版)中刊有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回目为〈公子多情情不贰〉,与春秋版(1969年8月)相比对,已被改编入〈第九章 何处不相逢〉,只是全书内容的九分之一。《武侠世界》乃“逢星期六出版”,故若由第500期所刊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往前推测,当是约自1968年开始连载,胡正群所言甚有根据。但开始于《武侠世界》连载时即是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并非《风云第一刀》(关于《风云第一刀》详见《边城浪子》)。 (16) 胡正群文中又言“下部易名《铁胆大侠魂》”连载于《武侠春秋》,今查《武侠春秋》第5期(1970年1月2日)至第45期(1971年2月10日)确有连载古龙之《铁胆大侠魂》,但出版商于目录标为“多情剑客无情剑续集”,与春秋版对比,确实是“下半部”。故笔者以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当为原名,而《武侠春秋》连载之《铁胆大侠魂》为其续集,春秋出版社印行时即上下两部合刊,取其原名《多情剑客无情剑》,非胡正群所言“出单行本时将上下部两部合并,改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 (17) 《蝙蝠传奇》后被析分为《鬼恋侠情》(即《借尸还魂》)与《蝙蝠传奇》。《蝙蝠传奇》曾连载于《武侠春秋》29—47期。 (18) 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页21。 (19) 《边城浪子》以《风云第一刀》之名于《武侠春秋》第98期(1972年2月16日)开始连载。《武侠春秋》连载前,曾于第97期(1972年2月9日)刊有“《风云第一刀》是古龙专程为武侠春秋读友写的,铁定下期刊出”。曹正文言《边城浪子》“曾被改名《风云第一刀》,误”。(见曹正文:《古龙小说艺术谈》,台北:知书房,1997年3月,页226)但《武侠春秋》所连刊的《风云第一刀》与1973年南琪版的《边城浪子》比对,二书内容无异,皆言傅红雪故事。故《风云第一刀》即是《边城浪子》,较《天涯•明月•刀》早写,如何言其为“《天涯•明月•刀》后传”?且亦非胡正群所言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上半部。 (20) 此乃根据于东楼对陈墨所言金庸封笔,向古龙邀稿之事。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页42—43。 (21) 《武侠与历史》第644期(1973年5月11日)曾刊有《凤凰东南飞》(即《绣花大盗》),而670期(1973年11月22日)则刊有《银钩赌坊》,并标为“陆小凤传奇之四”,至685期(1974年3月7日)未刊完。由此可见在《大游侠》之前,即已被划分为《凤凰东南飞》、《银钩赌坊》等书,而《大游侠》之名当是南琪出版社印行时将五部“陆小凤故事”结合而改名。 (22) 《武侠春秋》第246期(1975年6月21日)曾刊出古龙的武侠小说目录,其“陆小凤故事”分为六部:陆小凤、凤凰东南飞、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冰国奇谭、幽灵山庄。其中冰国奇谭今被编《银钩赌坊》第六章之中,由此可见:《银钩赌坊》曾被析分为《银钩赌坊》及《冰国奇谭》两部。 (23) 《七杀手》曾两次连载于《武侠春秋》。第一次不知自何期开始,但至第169期(1973年6月27日)完结;第二次则从第377期(1979年元月1日)至第381期(1979年4月1日),并标其为“七种武器之七”。南琪出版社印行《武林七灵》时曾从第九集(1973年7月)开始连载。 (24) 南琪出版社于1973年10月印行时,名为《火拼》,36开,计18册。 (25) 1974年2月,南琪出版社开始印行《武林七灵》。该书开头即言“七个不平凡的人。七种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可以判断就是“七种武器系列”。淡江大学通俗武侠小说研究室仅藏九集,观其内容依序是《长生剑》、《孔雀翎》、《七杀手》,以后则未见。 (26) 《碧玉刀》不知其确切创作年代。《武侠春秋》第246期(1975年6月21日)所刊古龙的武侠小说目录,其“七种武器故事”仅列出四种: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 (27) 南琪出版社所印行之《多情环》,36开,共计48集,114章,3362页。但却是多部书的融合:《多情环》(页3—371)、《霸王枪》(页371—990)、《血鹦鹉》(页991—2203)、《吸血蛾》(页2203—3362)。 (28) 据陈晓林所言:“古龙的《天涯•明月•刀》连载于<人间>副刊竞被腰斩,原因是许多读者不习惯古龙的快节奏,蒙太奇笔法,去函报社表示要“退报”,吓得报社老板仍请东方玉之流连载,而中断了古龙的作品。”(见<陈晓林先生对《古龙全集》的一些回答>,浪子古龙(http://www.langzigulong.com))《天涯•明月•刀》于《中国时报》连载时间乃自1974年4月25日至1974年6月8日,以后则被腰斩。但《天涯•明月•刀》被“腰斩”前,即在《武侠春秋》208期(1974年6月1日)开始连载,至231期(1975年1月21日)全书结束,故其完稿日期当在1975年1月21日。 (29) 《武侠春秋》曾刊载《拳头》二次。第一次是自229期(1975年1月1日)连载,《拳头》下注(又名狼山),但至235期(1975年3月1日)后断稿,直到242期(1975年5月11日)又复连载,至245期(1975年6月11日)完结。第二次连载则不知起于何期,但终于376期(1976年2月11日),此次则正名为《拳头》,并列入为“七种武器之六”。 (30) 古龙<楔子----从“绝代双骄”到“江湖人”的一点感想>(《武侠春秋》第274期,香港:鹤鸣报社,1976年4月1日,页49。)云:“刚写的‘江湖人’,只希望能写一点必要,成熟,满意的东西。”文末并载有“一九七五年、十、十七、夜已深”的写作时间。古龙所谓的“江湖人”即是《三少爷的剑》,《武侠春秋》曾自246期(1975年6月21日)开始连载《三少爷的剑》,接近古龙撰写此文的1975年10月17日,故言“刚写的‘江湖人’”,可见《三少爷的剑》首次发表当于《武侠春秋》。 (31) 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注其“又名‘刀神’”,页245。然在《武侠春秋》连载之时,即名为《刀神》,而非《圆月弯刀》,目之为《圆月弯刀》当是汉麟出版社于1977年印行时更名。其次,《武侠春秋》于282期封面标出“台港武侠小说泰斗,本刊特约作家古龙先生,再为本刊呕心力撰新稿——‘刀神’,即于本期起连续刊出,敬祈垂注”,可知此为《刀神》的首次发表。然刊载至293期后,曾断稿4期,于298期(1976年12月1日)复稿,一直连刊至322期,再次断稿,共断22期,后于345期(1978年4月1日)复稿,并于目录页刊登“启示”云:“‘刀神’作者古龙因事,自第三二三期后断稿,现续稿已到,是期接续刊,敬希垂注!”此后至348期(1978年5月1日)完稿。 (32) 薛兴国〈问“剑”与古龙〉(收录于《离别钩》,台北:风云时代,1997年10月)言:“其实我问的不是剑,是钩;是‘离别钩’。是即将在联合报上连载的‘离别钩’”,其后又言“古龙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推出作品了”,而“离别了八个月之后,古龙又和读者相聚了”的作品,即是“以他的‘离别钩’”。故《离别钩》当时离开读者八个月后推出的作品,并于《联合报》首次发表刊载。 (33) 《武侠小说周刊》创刊号(1978年3月)连载《七星龙王》时,其封面登有此为古龙“最新力作,全东南亚独家刊登”,但目前暂无资料可知连载至何期完稿。 (34) 此部为古龙最后遗作,短篇武侠小说。古凌以为此是古龙“罹患肝疾”,出院后“重现江湖”,欲“求新求变”之作,但“无奈体力已大不如前,因而封起长剑,执笔为联合报万象版的万象系列,写他第一篇短篇武侠小说—赌局。”(见古凌:〈古龙的短刀〉,《赌局》,台北:万盛,1981年1月1日,页1—3)。 (35) 见叶洪生:〈论当代武侠小说的“成人童话”世界----透视四十年来台湾武侠创作的发展与流变〉(林耀德、孟樊编:《流行天下:论述当代台湾通俗文学》,1992年1月,台北:时报文化),页227—228 。 (36) 见龚鹏程:《犹把书灯照宝刀》(台北:小报,1993年4月),页94。 (37) 丁情在〈后记----心中的话〉(《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图书,1985年10月)中即写到古龙“因手受伤,时常会痛,所以只好用念的,由我这个不成材的人来写。”古龙于〈关于飞刀〉(《飞刀,又见飞刀》,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中亦言“现在我腕伤犹未愈,还不能不停的写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请人代笔。”〈关于飞刀〉乃是在“七二年二月十日”写成,正值古凌所言“两年多来”的时间点内。 (38) 见古凌:〈古龙的短刀〉(《赌局》,台北:万盛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1月),页1。 (39) 以上引文皆见古龙、楚烈著:《菊花的刺》第一部(台北:万盛出版有限公司,1986年6月)。 (40) 见丁情〈不吐不快----我心中的话之一〉(《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图书,1985年10月),页685。 (41) 见丁情:〈后记----心中的话之二〉(《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图书,1985年10月),页691。 (42) 见丁情:〈浪子与刀声〉(《边城浪子》第一部,台北:万盛,1986年6月)。 (43) 见古龙:〈谁来与我干杯〉(《边城浪子》第一部,台北:万盛,1986年6月),页10。 (44)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页47。 (45) 见古龙:〈一些问题,一些回答〉(《那一剑的风情》第三部,台北:万盛,1989年1月),页712。 (46) 陈晓林先生的回答后来被该名读者刊登于网路,并题为〈陈晓林先生对《古龙全集》的一些回答〉,文见浪子古龙(http://www.langzigulong.com)。 (47) 见张文中:〈《卧虎藏龙》•新派武侠小说•古龙----薛兴国访谈〉,(国际边缘网站,http://www.intermargins.net/,发表日期:2001年3月13日)薛兴国于访谈中,表示自己为古龙“代他写了不少”。 (48) 见古龙:《谁来跟我干杯?》(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此书收录古龙散文,为百花文艺出版社印行的“侠骨诗心”丛书之一,共计四本,其余三本为梁羽生《笔•剑•书》、高阳《手掌上的夕阳》,温瑞安《天火》。 (49) 见古龙:《湘妃剑》(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0年10月初版)第一集书末广告页。 (50) 曾有一位收藏家刊登启事于真品搜查网(http://www.ylib.com/bid/),表示愿意以五千元,甚至一万元的代价,请求网友协寻或让渡《剑气书香》及《神君别传》。而该名收藏家后来购得《神君别传》及《剑气书香》上册(春秋出版),现今则以一本五千元的价钱,请求协寻《剑气书香》下册。 (51) 见古龙:〈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收录于《天涯•明月•刀》(上),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页7。虽然文末有著明“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但1975年3月南琪出版的《天涯•明月•刀》,其“第一章 武侠始源”,今与〈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比对后,除无此段引文外,其余文字均相同,当为日后增补而成。 (52) 见古龙:《湘妃剑》第十五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7月初版),页1204。 (53)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页2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