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了大批唐代前后的手写本和少数刻本文献,震动了整个国际学坛。这次发现的文献数量之多,价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文献的内容,涉及我国11世纪以前(尤其是5世纪至10世纪)的历史、政治、经济、宗教、语言、文学、科技、社会生活和中外关系等各个方面,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整个中国学术文化的历史,其意义是多方面的。此文我们打算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谈谈敦煌文献的价值。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敦煌文献的文字学价值 1、保存了一批失传已久的古代字书 在敦煌写本中发现的字书主要有《字样》残卷、《正名要录》、《时要字样》,以及童蒙识字读物《千字文》、《开蒙要训》等,除《千字文》外均别无传本。下面略作介绍。 (1)《字样》残卷。本卷见于斯388号,卷首残缺,存83行,无书名和作者名,其后为郎知本的《正名要录》。卷中避唐太宗及高宗讳,而不避中宗及玄宗讳,其书写的时代当在唐高宗或武则天之世。本书系依颜师古的《字样》进一步增删考定之作,主要是以《说文》、《字林》为准来辨别正字和异体字,其中包括正、同、通用、相承共用、俗、非等类型。本书的性质与久已失传的唐杜延业的《群书新定字样》颇为近似,很可能就是杜书的残卷。 (2)《正名要录》。本卷接抄于上揭《字样》残卷之后,字迹相同,当系同一人所抄。书名下题“霍王友兼徐州司马郎知本撰”。郎知本史书无传。《隋书·郎茂传》说“有子知年”,据《旧唐书·郎余令传》,郎知年曾为霍王李元轨友,据此,郎知本、郎知年应系一人,二名当有一误。本书是一本分别古今字形的正俗和辨别音同字异的书,是现存的第一部完整的字样学著作,包括比较隶定字与通行楷体笔画的异同、刊定正体与俗讹、辨正楷体与别体、定字形、定古今异体字、辨音同义异字六部分。 (3)《时要字样》。凡存三个写卷,即斯6208、斯5731、斯6117号。斯6208号有两部分,前一部分为分类抄录事物名称的字书残页,后一部分即本书残片,首行题“新商略古今字样撮其时要并行正俗释下卷第□(三)”,所存皆去声字。斯5731号残卷首为去声字,与斯6208号相衔接,系同一抄卷断裂为二。斯5731号凡存39行,后25行为入声字,入声字前题“时要字样卷下第四”。全书当为两卷,上卷为平声字和上声字,平声为卷上第一,上声为卷上第二;下卷则为去声字和入声字,去声为卷下第三,入声为卷下第四;所谓“时要字样”和“新商略古今字样撮其时要并行正俗释”实系同书异名。这是一种分别同音异义字的字书。如:“逸放佚乐溢满,三。”这是指“逸”是放逸之“逸”,“佚”是佚乐之“佚”,“溢”是满溢之“溢”;被注字与注字连读,便是被注字的意义;最后的“三”是表示该组同音字的字数是三个。 (4)《千字文》。《千字文》系后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奉梁武帝之命集王羲之所书千字,按韵编成。敦煌文献中有《千字文》的抄本很多,包括真书、篆书、草书、注本、汉藏对照本和习字本《千字文》,总数达五十余件之多。 (5)《开蒙要训》。凡存15个写卷,其中首尾完整的有伯2487、2578、3054、3610等卷。本书系童蒙识字读物,自天地、四时、山川、人事谈起,以下详记各类事物的名称。凡348句,每句4字,计1392字。 上述字书,大体可分为两类,《千字文》和《开蒙要训》为一类,均为童蒙识字读物,其不同写本中的异文很多,可供校勘和研究文字学的参考。另一类为字样书,主要是辨别字形及同音字,其中收载唐代前后的异体俗字甚富,对字形的辨别也很细致,许多后世流行的俗字在这些字书中最先得到收录(如《正名要录》收录的怜、床、粮、断等简体字),一些后人不甚了然的俗字在这些字书中有明确的记载,一些大型辞书解释有误的汉字在这些字书中却有正确的辨析,参考价值极大。如《颜氏家训·杂艺》篇记北朝俗字有“以百念为忧,言反为变,不用为罢,自反为归,更生为苏,先人为老”者,其中所举皆为会意俗字,如“百念为忧”指“忧”字俗写作“□,“更生为苏”指“苏”字俗写作“□”,等等。但何以“言反为变”、“不用为罢”,人们却不得其解。素以注释详赡著称的王利器先生的《颜氏家训集解》于“言反为变”下阙注,“不用为罢”下则云:“器案:《龙龛手镜》三不部:‘甭,音弃。’与此音别。”[1]遍查其他字典辞书,也没有相关记载。然试检敦煌写本《正名要录》,其“正行者正体,脚注讹俗”类,“罢”下脚注“甭”,“变”下脚注“□”。这才使人恍然大悟,原来“言反为变”是指“变”字写作“□”,“不用为罢”是指“罢”字写作“甭”(《龙龛手镜》音弃的“甭”则为“弃”的会意俗字,与“不用为罢”的“甭”为同形异音字),也是会意俗字。借助敦煌写本《正名要录》的这一记载,《颜氏家训》的原文便顺适无碍了。 又如《中华字海·生部》有“□”字,云:“音义待考。王鼎《法均大师遗行碑铭》:‘上悦甚,因为师肆□,兼免逋负,仍锡宸什。’”今查敦煌写本《正名要录》“本音虽同,字义各别例”:“□,灾;省,废”,则此字与“省”字同音,而其义为灾,循此音义考察,知此字当为“眚”的俗字。“目”旁俗书与“月”旁相乱。伯2011号王仁□《刊谬补缺切韵》去声号韵莫报反:“□,涉。又莫北反。”其中的“□”乃“冒”的俗字,是其比。《广韵·梗韵》所景切(与“省”字同一小韵):“眚,过也,灾也。”《正名要录》的“□”与“眚”字音义正同。《中华字海》所引王鼎《法均大师遗行碑铭》的“□”亦正是“眚”的俗字,“肆□(眚)”乃宥罪之意。《春秋·庄公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杜预注:“赦有罪也。”《后汉书·王符传》:“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宜数肆眚以解散之”;白居易《为宰相贺赦表》:“肆眚措刑,涤瑕荡秽”,正用“肆眚”一词,义同。这也是据敦煌字书辨认疑难俗字之例。 再如《汉语大字典·金部》“□”字音项(一)音jué,引《广韵》古穴切,义项①云:“同‘□’。有舌的环,用来系辔。一说为缺环。……《续汉书·舆服志下》:‘紫绶以下,□绶之间得施玉环□云。’刘昭注引《通俗文》云:‘缺环曰□。’”又义项⑤云:“戳伤。《汉书·天文志》‘晕适背穴’,唐颜师古注:‘孟康曰:“穴多作□,其形如玉□也。”如淳曰:“有气刺日为□。□,抉伤也。”’”据《说文》,“□”为“□”字或体,指“环之有舌者”,用来系辔。但《汉语大字典》所引《续汉书》、《汉书》二例中的“□”却与“□”字无涉,而是“□”字或体。敦煌写本斯388号《正名要录》“字形虽别,音义是同,古而典者居上,今而要者居下”类有“□□”。可证“□”字确可用同“□”。《说文·玉部》:“□,玉佩也。”《国语·晋语一》“衣之偏□之衣,佩之以金□”,韦昭注:“□如环而缺,以金为之。”《续汉书·舆服志下》指“缺环”的“□”正与“□”字义合,这一音义的“□”应同“□”,可以无疑。至于孟康引《汉书·天文志》异文的“□”,亦用同“□”,因“□”指缺环,与“缺”谐音,以喻指日晕有缺,而非“□”字本身有抉伤或戳伤义。“□”字又用同“□”,以往的辞书中是不见记载的,而只有依靠敦煌本《正名要录》的上述记载,才为我们正确解读《续汉书·舆服志下》和孟康引《汉书·天文志》异文的“□”创造了条件。 除上列字书以外,敦煌文献中还有不少摘录疑难字的卷子,如斯4443号背《诸杂难字》、斯5463号《诸杂字一本》、斯5554号《妙法莲华经譬喻品难字(拟)》、斯5685号《妙法莲华经难字(拟)》、斯4622号背《佛经难字(拟)》、斯5524号《佛经难字(拟)》、斯5690号《佛经难字(拟)》、斯5757号《杂字(拟)》、伯3698号《杂字一本》、伯3891号《大庄严论经难字(拟)》、北图8431号(字7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难字(拟)》、北图8347号(生25)背《诸杂字一本》,等等。这些卷子所抄虽多为僧徒阅读佛经时随手摘录的疑难字,但也有不少很有价值的文字资料。如斯189号背有一残片,《英藏敦煌文献》拟题为《杂写(习字)》,所抄不过十几个汉字,其中有“□咳”二字。“□”字一般字书不载。《汉语大字典·口部》引《龙龛手镜》“□”音口顶反,又引《字汇补》云“义阙”。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有音无义的疑难字。但据上揭残片“□”与“咳”字连用,我们就有理由推断“□”应为“謦”的俗字。“謦咳”或作“謦□”,指咳嗽或谈笑,乃古书中常语。“謦”字《广韵》上声迥韵音去挺切,正与“口顶反”的“□”字同音。凭借这一小小的习字残片,竟能找到一个千百年来未能破解的疑难字的正确答案,我们固不能因其为习字残片而忽视也。 2、提供了丰富的近代汉字字形资料 汉语文字学包括古文字学(研究小篆及其以前的古文字)和近代文字学(研究隶书以下的近代文字)两个大的方面。近一个世纪以来,随着甲骨的发掘和铭文铜器的大量出土,吸引了众多学者的注意,因而古文字学在文字学的领域中一枝独秀,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而近代文字的研究,虽然与我们的关系更密切,也更重要,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处于空白或半空白的境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与重正轻俗的传统观念有关,而可资研究的近代文字资料的匮乏,恐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雕板发明以前,书皆手写,书写文字无定体可循,字形歧异,乃属必然之理。宋元以后,刻本流行,字形趋于规范。写本中“遍满经传”的“俗字”“伪字”(《颜氏家训·杂艺》),一经后人刊刻,亦多荡然无存。所以传世的一般的刻本书籍中俗写文字已不多见。近世铅印流行,汉字进一步规范化。这种情况对汉字的规范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也造成了近代文字研究资料匮乏的后果,从而对近代文字学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而敦煌卷子借以产生的魏晋六朝以迄五代宋初这一历史时期,是汉字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汉字字形最为纷杂的时期。敦煌卷子作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产物,不但魏晋六朝以前的俗字异体在它上面留下了痕迹,宋元以后的俗书简体也在它上面露出了端倪。正如姜亮夫先生所说:“敦煌卷子刚好是关键,敦煌卷子以前的俗书、伪书、假书在敦煌卷子里面都可以看见了。敦煌卷子以后所用的省体字在敦煌卷子里也都找得出来了。”[2]所以,敦煌卷子作为唐代前后流行的各种字体积存的大宝库,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近代汉字字形资料,不但从客观上为近代汉字学的发展繁荣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为现代汉字的整理和规范,为大型字典的编纂,为古籍的整理和校勘,提供了许多有用的实证材料。如我们在上文据斯189号背《杂写(习字)》残片“□咳”连用推断“□”为“謦”的俗字,而这一推断又可得到更多敦煌文献资料进一步的证实。敦煌写本北图5778号(秋24)《妙法莲华经》卷七《如来神力品》:“诸佛磬咳声,及弹指之声,周闻十方国,地皆六种动。”其中的“磬”乃“謦”的假借字[3]。据此,可以推知“謦”字作“□”当是在“磬”这个假借字的基础上增加形旁而成的,“□”应是“謦”的后起形声俗字。又敦煌文献中载录《妙法莲华经·如来神力品》的写本有数十件,其中北图5780 (洪37)、5781 (阙42)、5788 (金61)号等三十多件上揭“诸佛磬咳声”的“磬”字作“□”,“□”亦正是“謦”的俗字,而北图5779 (云22)、5782 (黄73)、5803 (秋63)号等二十余件正作“謦”字。有这些实际用例为证,“□”应为“謦”的俗字,就更可确定无疑了。 再看下面的例子: 唐颜元孙《干禄字书》上声:“惚□:上俗,下正。”明孙沐《干禄字书跋》云:“右《干禄字书》,再以鲁公石刻校之,多所更定。……上声有‘惚’字,在十九皓韵中,同为‘□’字。考字书‘□’字别无此体,即恍惚之‘惚’也,音忽。夫此帖自唐入宋,已经传刻,当时亦云‘浸磨灭’矣。况后世苟简书写,而正之风日远,又安知非乌焉之类乎?”他最后的结论是“惚”字定误无疑[4]。诚如孙氏所说,“惚”字通常音忽,即恍惚之“惚”。但唐代前后“惚”又往往用作“□(恼)”的俗字,其例在敦煌写本中几可以千万计。如斯161号《大佛名忏悔文》:“所言三障者,一曰烦惚,二者为业,三是果报。”同卷“烦惚”一词尚数十见,而另一本伯3706号皆作“□烦”,“惚”即“□(恼)”的俗字。又俄罗斯藏敦煌写本符卢格编96号《佛报恩经讲经文》:“特故朝参辞父母,愿王令去无忧惚。”末字为韵脚字,与上文宝、老、扫、道、到等字押韵,“惚”显然也是“□(恼)”的俗字。天津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本《文选注》丘希范《与陈伯之书》“张绣事刃于爱子”句注:“张绣降曹公,公纳其母,绣懊惚,遂反,掩杀太祖长子昂及一姓。”张绣降曹复反事载《三国志·魏志·张绣传》,传文“绣懊惚”作“绣恨之”,“懊惚”即“懊恼”,与传文“恨”义近,“惚”自亦应为“□(恼)”的俗字。例多不赘举。颜元孙据当时写本用字的实况辨别正俗,故以“惚”为“□(恼)”的俗字,可谓合情合理;而孙氏不见敦煌遗书,不明写本用字的真相,因疑“惚”字为误,实属无知妄说。又按:清卢□文《抱经堂文集》卷一五《唐王居士砖塔铭跋》云:“(塔铭)烦恼之‘恼’作‘惚’,臆撰无理,不可以误后人。”倘若卢抱经先生知道唐代前后写本“恼”字多写作“惚”,恐怕就不至于发此感慨了。 敦煌文献资料对传世古籍的校理、对近代汉字整理的重要价值,于此可见一斑。又清吴任臣《字汇补·耳部》:“□,音义阙。出释藏。恐是耶字之讹。”吴任臣说“□”字恐是“耶”字之讹,只是一种推测之词,所以后来《康熙字典》仍把“□”列入“无可考据”的《备考》之中,今人编的《汉语大字典》也说“□”字“音义未详”。然而敦煌遗书的发现,则使吴任臣的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敦煌写本中,“耶”字类多写作“□”形。如伯2721号《舜子变》:“己身是儿,千重万过,一任阿□鞭耻。”伯2918号《圣教十二时》:“夜半子,摩□夫人生太子。”伯2418号《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为人不孝负于天,轻慢□娘似等闲。”皆其例。这也是敦煌文献资料有助于疑难字考证的实例。 二、敦煌文献的音韵学价值 1、《切韵》系韵书和音义类写卷的意义 如众所知,《广韵》是在《切韵》系韵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由于《广韵》在汉语音韵学史上的崇高地位,作为《广韵》蓝本的《切韵》自然也就格外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宋代以后《广韵》、《集韵》流行,而《切韵》系韵书则流传日少。至20世纪初,人们所能见到的只有古写本《唐韵》残卷一种和王仁□《刊谬补缺切韵》、裴务齐正字本《刊谬补缺切韵》各一种(均有残缺)。敦煌遗书发现以后,人们才陆续发现了《切韵》系韵书的写本(少数为刊本)多种。据前辈学者研究,这些写本可分为以下几类: (1)陆法言《切韵》的传写本。有伯3798、伯3695+3696、斯6187、斯2683+伯4917等卷。 (2)笺注本《切韵》。有斯2071、斯2055、伯3693+3694+3696+斯6176等卷。 (3)增训加字本《切韵》。有斯5980、伯3799、伯2017、斯6013、斯6012、伯4746、斯6156等卷。 (4)王仁□《刊谬补缺切韵》。有伯2129、伯2011等卷。 (5)《唐韵》残本。有伯2018等卷。 (6)五代本韵书。有伯2014+2015+2016+4747+5531、伯2016等卷。 上述写本或刊本韵书,大多是世无传本的古佚书,这是古代韵书最大的一次发现。这些韵书的发现,不但使我们有可能窥知陆法言《切韵》原书的大致面貌,了解唐五代人对《切韵》的增订情况、唐五代韵书体式的变迁,而且使我们得以更深刻地了解《广韵》和《切韵》的关系,使我们明白《广韵》并非直接本于《切韵》,而是在《切韵》系韵书长孙讷言《笺注本切韵》、王仁□《刊谬补缺切韵》,尤其是在李舟《切韵》、孙□《唐韵》和五代本韵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姜亮夫先生说这些韵书的发现是“学术上的一种伟大的发现”[5],并非溢美之词。至于这些韵书的具体价值,姜亮夫《瀛涯敦煌韵辑》、《瀛涯敦煌韵书卷子考释》,潘重规《瀛涯敦煌韵辑新编》,周祖谟《唐五代韵书集存》均有详论,此不备述。除了韵书以外,敦煌遗书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音义类写本残卷,如伯3383、斯10、2729、5705号《毛诗音》,斯2053号《礼记音》,伯2494号《楚辞音》,伯2833、斯8521号《文选音》,伯3602号《庄子集音》,斯6256号《庄子音义》,斯3469、3538、伯2271、2901、3734、3765号玄应《一切经音义》,斯5508、伯2948、3971、北8722 (李39)号可洪《新集藏经音义随函录》,等等。1996年,杭州大学出版社推出张金泉、许建平合著的《敦煌音义汇考》,堪称敦煌遗书音义类写卷的集大成之作。《汇考》分四部书音义、字书音义、佛道经音义三类,凡得音义写卷约643号。这些音义书多为魏晋迄晚唐五代佚书,赖敦煌写本才保存了部分内容,吉光片羽,弥足珍贵;即使一些世有传本的音义写卷,也以其去古未远,有很高的校勘价值。如《礼记·檀弓上》“公叔木”陆德明释文:“音式树反,又音朱,徐之树反。”“木”音式树反他书未闻,有误。北图殷44号《礼记释文》此条释文“音”下有一“戍”字[6],是也。上揭“公叔木”下郑玄注云:“木当为朱,《春秋》作戍。”陆德明释文即承郑氏此注而来,“音戍”“音朱”皆为校字之例(犹《颜氏家训·书证》篇称《史记》“作悉字,误而为述……裴、徐、邹皆以悉字音述”之比),而非谓“木”字本身有“戍”音,又有“朱”音。今本《经典释文》脱去“戍”字,有人遂据以谓“木”有“式树反”一音[7]。不睹敦煌写卷,则恐无从正其疏谬矣[8]。 2、保存了丰富的中古近代汉语语音材料 除了《切韵》系韵书和音义类写卷以外,敦煌文献中还有三宗音韵资料:汉藏对音资料,别字异文资料,韵文押韵资料。敦煌在唐代曾一度被吐蕃占领,敦煌文献中的汉藏对音资料大约就是当时汉藏交流的结果。这方面的资料主要有汉藏对音《千字文》、《大乘中宗见解》、藏文译音《金刚经》残卷、《阿弥陀经》残卷等。罗常培的《唐五代西北方音》一书就是根据这些资料及注音本《开蒙要训》等材料撰写的一部专著[9],该书勾勒出了8世纪到10世纪西北方音的概貌,是历史描写方言学和汉语语音发展史的重要著作。后来日本高田时雄根据新发现的一些资料对罗书有所补充和纠正[10],可以参看。 敦煌写本(尤其是其中的俗文学和社会经济文书写本)中的错别字很多,同一内容不同传抄本的异文也很多,这些别字异文有许多是同音或音近造成的,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实际语音的变化,所以也是考察中古近代汉语语音的宝贵材料。邵荣芬《敦煌俗文学中的别字异文和唐五代西北方音》[11]、张金泉《敦煌变文假借字谱》[12]是与此相关的两篇重要文章。 敦煌俗文学作品如变文、曲子词、王梵志诗等的韵文需要押韵,有时还要讲究平仄,这些材料也可以反映当时的实际语音。这里我们举一个小例子:“打”是普通话中的一个常用词,今音dǎ。但是这个字斯2071号《笺注本切韵》上声梗韵音德冷反,又都定反;《广韵》音德冷切,又都挺切,均与今音不同。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记当时口语此字音“丁雅反”,而斥之为谬,他说:“今世俗言语之讹而举世君子小人皆同其谬者,惟打字尔(原注:打,丁雅反)。其义本谓考击,故人相殴、以物相击皆谓之打,而工造金银器亦谓之打,可矣,盖有槌击之义也。至于造舟车者曰打船打车,网鱼曰打鱼,汲水曰打水,役人饷饭曰打饭……以丈尺量地曰打量,举手试眼之昏明曰打试,至于名儒硕学,语皆如此,触事皆谓之打。而遍检字书,了无此字(原注:丁雅反者)。其义主考击之,打自音谪(原注:疑当作滴)耿。以字学言之,打字从手从丁,丁又击物之声,故音谪(泉按:当作滴)耿。不知因何转为丁雅也。”[13]由欧阳修的话我们可以知道,北宋时“打”字“举世君子小人”皆已“谬”音丁雅反,那么这种口语读音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考敦煌本《燕子赋》云:“但雀儿□缘脑子避难,暂时留连燕舍。既见空闲,暂歇解卸。燕子到来,即欲向前词谢。不悉事由,望风恶骂。父子团头,牵及上下。忿不思难,便即相打。”前几句的韵脚字分别为舍、卸、谢、骂、下,下文的韵脚字还有胯、亚、价、呀等字,皆为假摄字,“打”作为韵脚字,显然应读作丁雅反,才能与上下文相押。该一《燕子赋》敦煌文献中有七个写卷,其中伯3666号标题下有“咸通八年”的题署,咸通八年是唐懿宗李□的年号,咸通八年相当于公元867年,则该文的写作时间最迟当不会晚于此年。由此可见,今天普通话“打”的读音,早在唐代已然了[14]。然而这种读法的“打”,我们在当时正规的韵书和文人著作中却是很难觅到踪影的。 敦煌韵书、音义卷子的发现,以及其它敦煌遗书中蕴含的丰富的音韵资料,给中古近代汉语语音(尤其是唐五代西北方音)的研究以很大的推动,为汉语语音史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这方面的研究成为20世纪汉语语音研究的一个主流,相关的研究论著层出不穷,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研究结果表明,当时的口语语音轻唇音开始分化,浊音开始清化,韵母系统简化,入声韵尾弱化,浊上变去已经形成,等等,这些演变在近代汉语语音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这些结论主要是在分析敦煌文献中蕴含的音韵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敦煌文献音韵资料是研究中古近代汉语语音发展史的基础,也是研究普通话语音发展史的基础。 三、敦煌文献的词汇训诂学价值 1、口语辞书《字宝》、《俗务要名林》的价值 敦煌文献中与训诂学有关的佚籍,主要有《字宝》和《俗务要名林》。《字宝》见于伯2058、2717、3906、斯619、6204等卷。其中伯2058卷首题“大唐进士白居易千金字图 次郑氏字图”,次行题“郑氏字宝”,斯619卷又题“白家碎金一卷”,其具体作者不详。全书按四声排列,计收“不在经典史籍之内”,而“闻于万人理论之言”的民间口头语词四百余条,而记载这些口头语词的又往往是没有“凭据”的俗体字。 《俗务要名林》见于伯2609、5001、斯617等卷。本书分量部、秤部、市部、果子部等数十部,分类辑录当时的日常生活用语并加以注释。 《字宝》和《俗务要名林》收录的大都是口头语词或日常生活用语,其共同特点是贴近生活,注重实用。如《字宝》记录与人的眼睛相关的词语有目□眵、人眼□(音花)、□眼、笑□、眼□著、眩□、笑□□、人眼□、□眼、睥□、人□□、□眼、小□□、眨眼、轻蔑等十多个;又如《俗务要名林》彩帛绢布部记载绫有独窠、双□、龟甲、雀眼、填心之别,罗有孔雀、瓜子、许春之别,锦有波斯、卧鹿、鸭子、对凤之别。这些词语不仅对于研究汉语词汇发展的历史有用,而且对于了解唐代前后社会的经济、生活、风俗、习惯等也大有帮助。《字宝》和《俗务要名林》的这一特点,与以白话为主体而又多用俗字表现出来的敦煌俗文学作品有相似之处,所以这两种书又是我们校读敦煌俗文学作品的重要参考资料。如《敦煌变文集》卷四《降魔变文》:“(金翅鸟王)遥见毒龙,数回博接,虽然不饱我一顿,且得噎饥。”《敦煌变文集》校“博接”为“搏接”,徐震又校作“搏击”[15]。按《字宝》云:“口□□博接。”据此,“博接”实为“□□”之同音借字,文中指金翅鸟王咬嚼毒龙肉的动作,而与“搏击”无涉。变文“博接”的本字因《字宝》而得以明了,《字宝》“□□”音“博接”,其音义因变文而得到证明,以俗治俗,可收左右逢源之效矣。 2、近代汉语语料的渊薮 语言学界习惯以晚唐五代为界,把汉语的历史分成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两个大的阶段[16],敦煌文献大多是晚唐五代这个界标前后的产物,在汉语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特别是其中以白话为主体的变文、曲子词、王梵志诗,以及愿文、契约等社会经济文书,更是近代汉语语料的渊薮,对于推究古今汉语演变之轨迹,考索宋元白话之源流,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价值。前苏联汉学家C·E·雅洪托夫曾说:“我们在变文中找到了几乎所有列入我们清单的近代汉语语素。”[17]这是合乎事实的结论。这些文献的发现,为汉语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孕育或推动了近代汉语、俗语词研究等一些新兴学科的诞生和发展。蒋礼鸿先生的名著《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就是以敦煌变文为对象的近代汉语语词考释方面的一部经典之作,受到学术界的高度推崇,被誉为“研究中国通俗小说的指路明灯”。在蒋先生的影响下,一些中青年学者也加入到敦煌语词考释的队伍中来,如郭在贻的《郭在贻敦煌学论集》,以及他和他的弟子张涌泉、黄征合著的《敦煌变文集校议》,项楚的《敦煌变文选注》、《敦煌文学丛考》、《王梵志诗校注》、《敦煌歌辞总编匡补》。近代汉语研究、俗语词考释已成为当今汉语研究中的显学,受到海内外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敦煌文献的发现分不开的。 从更微观的角度而言,借助于敦煌文献资料,许多宋元以后白话词语的来源得到了正确的说明,一些长期困扰学术界的难题得到了破解,不少相沿已久的错误得到了匡正。如元曲、明清白话小说中每见“煨干就湿”或“煨干就湿”、“回干就湿”一词,其中的“偎”、“煨”、“回”其义云何?孰是孰非?旧说纷纭。龙潜庵的《宋元语言词典》以“偎干就湿”为正目,而以“回干就湿”等为附目[18]。王利器主编的《金瓶梅词典》“偎干就湿”条释云:“意谓靠着干地方,却去睡湿的,腾出干的让子女睡。偎,靠;挨着。”[19]顾学颉、王学奇的《元曲释词》则以“煨干就湿”为正目,释云:“煨干就湿,是说把煨干的地方让给幼儿,自己睡在潮湿的地方。……或作……偎干就湿、回干就湿……音近义并同。”[20]《中国语文》1991年第5期载张生汉释“煨”一文,又以为“煨、回、偎都是‘违’的借音字”,“煨(回、偎)干就湿”即“违干就湿”,亦即“避干就湿”。这些说法,乍看似乎都有道理,但后来我们在敦煌文献中发现这个词较早的时候只写作“回干就湿”,却未见“偎干就湿”或“煨干就湿”,更没有“违干就湿”的说法。如《敦煌变文集》538、681、682、683、700页,《敦煌变文集补编》57页,《敦煌歌辞总编》749、1301页均有“回干就湿”一词。而且这个词现知的最早出处也是作“回干就湿”。敦煌写本伯3919号《佛说父母恩重经》(这一经本未被历代大藏经所收载,应系唐代人所伪作)云:“尔时如来告阿难曰:‘谛听谛听,父母恩德有其十种。何等为十?一者怀担守护恩,二者临产受苦恩,三者生子妄(忘)忧恩,四者咽苦吐甘恩,五者回干就湿恩,六者洗濯不净恩……’”应即此词所源出。考六朝以来“回”字有换易之义[21],所谓“回干就湿”是说母亲把干燥的地方换给幼儿睡,而自己则睡到幼儿尿湿之处。台北中央图书馆藏敦煌写本《盂兰盆经讲经文》:“渐渐孩儿长大时,咽苦吐甘为孩子;干处唯留与子眠,湿处回将母自卧。”又斯2204号《父母恩重赞》:“父母恩重十种缘,第一怀担受苦难。……第五渐渐长成人,愁饥愁渴又愁寒。干处常回儿女卧,湿处母家自身眠。”其中的“回”即“回干就湿”之“回”,也正是换易之义,足资比勘。正是依赖于大量敦煌文献中的实例,才有力地证明了这个词作“回干就湿”才是正确的。元代以后才出现的“偎干就湿”或“煨干就湿”,“偎”、“煨”显然为“回”的音误字。 四、敦煌文献的校勘价值 1、敦煌文献中保存的古书的较早抄本或引文,可据以纠正传世文献的一些传刻之误现在传世的许多汉魏六朝唐五代文献,如《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孝经》、《尔雅》、《论语》、《经典释文》、《史记》、《汉书》、《晋书》、《大唐西域记》、《唐律疏议》、《老子》、《庄子》、《文子》、《列子》、《孔子家语》、《抱朴子》、《文选》、《文心雕龙》,以及许多佛经,敦煌卷子中都有数量不等的传抄本。另外有些敦煌文献中还有这些古书的或多或少的引文。这些抄本或引文,所根据的当然又是更早的抄本(甚至作者的稿本),比起我们平常见到的宋代以后的刻本来说,时代要早得多,因其少了一些传抄翻刻,字句往往更加可靠,可据以纠正传世文献的不少传刻之误。如: 《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裴□集解:“徇,疾;齐,速也。言圣德幼而疾速也。”司马贞索隐:“斯文未是。今案:徇、齐皆德也。……《孔子家语》及《大戴礼》并作‘睿齐’,一本作‘慧齐’。睿、慧皆智也。太史公采《大戴礼》而为此纪,今彼文无作‘徇’者。《史记》旧本亦有作‘□齐’。盖古字假借‘徇’为‘□’,□,深也,义亦并通。《尔雅》齐、速俱训为疾。《尚书大传》曰:‘多闻而齐给。’郑注云:‘齐,疾也。’今裴氏注云徇亦训疾,未见所出。或当读徇为迅。迅于《尔雅》与齐俱训疾,则迅、□虽异字而音同也。又《尔雅》曰:‘宣、徇,遍也。□,通也。’是遍之与通义亦相近。言黄帝幼而才智周遍,且辩给也。”[22] 按:清段玉裁引《素问·上古天真论》“黄帝幼而□齐,长而敦敏。”王冰注:“□,疾也。”谓今本《史记》“徇”为“□”之讹[23],王筠谓《史记》“徇”当作“□[24],极是。《说文·人部》:“□,疾也。”正与裴注“徇”字字义相合。敦煌写本斯388号《字样》:“徇,行示;□,疾也,即《史记》‘幼而□齐”字。”据此,《史记》原文本应作“□”,裴□《集解》所据似尚未误,故训为疾。至司马贞作《索隐》,则“□”确已误作“徇”,故云“裴氏注云徇亦训疾,未见所出”,而疑当读为“迅”,曲加解释,实非切诂。今得敦煌写本所引,乃知《史记》原文实本作“□”,则裴注可通,段校王校可从,而司马说为妄也。[25] 又如《后汉书·班超传》记任尚代班超镇西域,临别时任尚请以治边之方,班超曰:“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养易败。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下和。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按敦煌写本斯1441号《励忠节抄》卷二将帅部引《汉记》记班超语云:“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负罪,希求功效。而蛮夷戎狄,怀鸟兽之心,饥附饱□,难养而易皆。”两相比较,当以后者文义较为完足。但敦煌本“难养而易皆”费解,王三庆《敦煌类书》因据前者及四库馆臣辑《东观汉记》卷十六校作“难养而易败”(泉按:《东观汉记》作“难禁易败”),谓“皆”字恐涉前行“皆以负罪”之“皆”而讹[26]。王说恐不可从。考底卷“皆”字下部作“日”形,此处应为“背”字俗讹。“背”字下部的“月”俗写为“日”,上部的“北”俗书又常与“比”相乱。秦公《广碑别字》收有“背”之别体“□”,可资比勘。故“背”字俗书多与“皆”字相乱。就文意而言,“难养而易背”句承“怀鸟兽之心,饥附饱□”而言,“背”指背叛、背弃,正与文意密合。今本《后汉书》等书作“败”,则与文意不尽切合,疑为“背”字音讹,亟宜据敦煌本《励忠节抄》所引改正焉。 2、敦煌文献中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料,可以给校勘古书提供许多有用的证据 敦煌文献湮埋一千多年,未经后世校刻窜乱,其中的语言文字资料保存着唐五代时的原貌,可靠程度较高,可以给校勘古书提供许多有用的证据。如我们在上一节据敦煌文献资料校“偎干就湿”或“煨干就湿”为“回干就湿”,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又如唐苏鹗《苏氏演义》卷下:“只如田夫民为农,百念为忧,更生为苏……囗王为国,文字为学。如此之字,皆后魏流俗所撰,学者之所不用。”[27]《苏氏演义》原书久佚,今本系清人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由于传录翻刻,错讹颇甚。上面这段话,所举盖皆会意俗字,但“田夫民为农”、“文字为学”二句却令人费解。有人在“田夫民为农”句下引《龙龛手镜》卷一田部的“□”字[28]。但《龙龛手镜》“□”字音“同”,实与“农”字无涉。考敦煌写本斯388号《正名要录》“正行者正体,脚注讹俗”类,“农”下脚注“□”。该卷避唐太宗讳,“□”应系“□”的避讳缺笔字。“□”字合田、民二字而成,应为“农”的会意俗字。上引“田夫民为农”句殆即指“□”字而言,“夫”字或为衍文当删。又考敦煌写本“学”字多简省作“□”,如伯3286号《十二时》:“□持斋,究经义,亲□莲花生慧智。”伯4028号《法体十二时》:“日入酉,莫□渴鹿驱□走。”皆其例。又斯388号《正名要录》“正行者正体,脚注讹俗”类,“学”下脚注“□”。据此,上引“文字为学”疑当作“文子为学”,即指“□”字而言。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五引唐韦述《集贤记注》称后魏俗字“自反为归,文子为字”[29],其中的“文子为字”亦当作“文子为学”,亦正指“□”字而言,可与上例互勘。“田民为农”、“文子为学”与上下文“百念为忧”、“更生为苏”、“囗王为国”皆合二字以成一字,文正一律。正是依赖于敦煌卷子提供的大量字形资料,才为我们解决“田夫民为农”、“文字为学”、“文子为字”这样棘手的难题创造了条件。否则,要作出正确的校订就会困难得多。 再如《说文·部》有“奏”字,云“奏进也。从□,从廾,从□,□,上进之义”。“奏”字何以从□、从廾、从□,其字理不明;“□”旁隶书何以变作“天”,也是疑问。睡虎地秦简“奏”字有作□者,上似从奉,下从矢,何琳仪以为系“会承矢以进之意。小篆则秦文字之省变”[30],其说颇为新颖。但由于缺乏更坚强的证据,故何说的可靠性人们仍存有疑问。今查敦煌写本《正名要录》“各依脚注”类“侯、□ 、雉、族、矣”五字下脚注:“从矢。”《正名要录》“奏”字写作“□”,并且特意注明下部从“矢”,这说明当时应以“□”为正字,从而可证何说是很有见地的,而今字“奏”下部的“天”应即“矢”旁之讹。“矢”旁讹变作“天”为俗书通例。如汉《韩敕碑》“族”字作“□”[31],魏《元灵耀墓志》“矣”字作“□”[32],是其比。而今本《说文》小篆“奏”字下部从“□”,疑为唐代前后人所妄改,《正名要录》作者所见《说文》应尚非如此也。《正名要录》“本音虽同,字义各别例”载“□ ”、“□”、“腠”三字,右旁亦皆作“□”,右下部从“矢”,可以比勘。蔡忠霖《敦煌字样书〈正名要录〉研究》以古今字书皆无“□”字,而以《正名要录》“奏”字从矢为无据,斥之为误[33],可谓视珍宝为沙砾矣。 再如《说文·糸部》云:“□,蚕衣也。从糸,从虫,□省。”段玉裁改“□省”为“从□”,注云:“□声(泉按:“□声”疑“从□”刻误)各本作□省,□不得为□。会意。《韵会》‘□省声’,□上从二十并,亦非也。《五经文字》曰:‘从虫,从□。□音绵。’许书□部有□字,相当也。读若宀。张参所据本是矣。今据正。虫者蚕也,□者□足蔽其身也。”今考敦煌写本斯388号《字样》:“□,经显反,从□声,□音已殄反。”“已殄反”当是“亡殄反”之讹,“□”字《广韵》有弥殄切一读,正与“亡殄反”同音。《字样》云“□”字“从□声”,“声”字固误,但其谓“□”字“从□”,殆即《五经文字》所本,足证段说为不诬也。 注释: [1]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76页注[九]。 [2]《敦煌学概论》,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6页。 [3]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妙法莲华经》第七卷音义,此字作“謦”,注云:“謦,口冷反……经作磬,口定反,乐器也,磬非字体。” [4]《丛书集成初编》本《干禄字书》末附。 [5]《敦煌经卷在中国文化学术上的价值》,《思想战线》1981年第1期;又《敦煌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 [6]许国霖:《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下辑。 [7]黄□:《经典释文汇校》引清雷浚语,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5页。 [8]张金泉、许建平:《敦煌音义汇考》已指出雷氏之误,参看该书第99、104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单刊甲种之十二, 1933年版。 [10]《敦煌资料による中国语史の研究》,创文社1988年版。 [11]《中国语文》1963年第3期。 [12]《杭州大学学报》1984年增刊。 [13]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七 [14]参用张金泉《敦煌俗文学中所见的唐五代西北音韵类(导言)》之说,载《敦煌学论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5]《敦煌变文集校记再补》,《华东师大学报》1958年第2期。 [16]参看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序》,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 [17]《七至十三世纪的汉语书面语和口语》,《语文研究》1986年第4期。 [18]《宋元语言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835页。 [19]《金瓶梅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341—342页。 [20]《元曲释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6页。 [21]参看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语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83页;王□《唐宋笔记语辞汇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7页。 [22]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史记》第3页注[五]。 [23]见《说文解字注》“□”字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清段氏经韵楼刻本,第367页。 [24]见《说文句读》“□”字下注,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清同治王氏刻本,第1055页。 [25]《史记?赵世家》“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句下徐广注:“《五帝本纪》云幼而徇齐。”其中的“徇”亦当为“□”字之误。 [26]《敦煌类书》上册,台湾丽文公司1993年版,第600页。 [27]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1页。 [28]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第576页注[13]。 [29]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四库全书本,第380页。 [30]《战国古文字典》侯部“奏”字条下,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84页。 [31]《隶辨》卷五屋韵,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1页。 [32]《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3页。 [33]《敦煌字样书〈正名要录〉研究》,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94年硕士论文,第277页。 [作者简介]张涌泉,1956年生,文学博士,浙江大学敦煌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