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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翻拍:表述底线和文化责任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newdu 参加讨论

    在今年4月初召开的年度电视导演委员会年会上,广电总局有关领导对当前电视剧产业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会诊,并明确表态短期内禁止“四大名著”的翻拍。这一“禁拍令”不啻是今年电视产业的一颗重磅炸弹。这种以准行政手段干预影视艺术生产、调控影视文化产业的做法,在当前社会语境和文化环境中是否得当,是否值得提倡?对此,称道者有,反对者亦众。笔者认为,近年来名著翻拍俨然成为一种文化热点,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但这种被竞相复制的翻拍行为带来中国影视艺术表面的繁荣之时,并没有给中国影视文化产业带来多少实质性的益处。当前古典名著翻拍呈现出低水平重复、恶搞泛滥等不良倾向,内在价值诉求和文化精神深度缺席,与主流文化核心价值观不能构成有效对接,因而,叫停过于技术主义、一味追求商业利益、迎合消费文化口味的名著翻拍行为,势在必行。
    翻拍古典名著,是东西方影视艺术生产常见的一种手段和思路。古典名著是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反映本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的艺术精粹,因而,通过影视手段翻拍这些承载了民族精神内蕴的古典名著,既是古典名著在当代增殖的必要路径,也是传统文化有效实现古今承续的有效手段。“名著禁拍令”的出现,昭示的并非官方对这种古今交流的蛮横中断,也非名著本身不合时宜,而是在如何翻拍,通过翻拍彰显什么的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二
    影视产业翻拍古典名著在近些年有方兴未艾之势,尤其是刚过去的2010年,名著翻拍和涉案剧、穿越剧等俨然成为影视产业中的重要现象。据统计,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游记》自86版至今,加上续集、大话版、浙版、新近的3D版《吴承恩与西游记》等在内已有近8个版本,《红楼梦》自87版诞生以来,也已有5次影视翻拍,《三国》和《水浒》也有多个新版问世,同时这些名著还有多个翻拍项目亟待开工。总体来看,近些年大量涌现的名著翻拍剧成就并不高,专业人士和普通观众给予的批评和嘘声要比肯定和掌声多。客观上看,由于现代影视拍摄技术和后期剪辑合成水平的发达,加上化妆、服饰、灯光、音响等多种技术因素,翻拍的影视剧在人物造型、画面质感、音质效果等远超最初的版本。然而,翻拍剧经由现代技术包装的华丽外表之下,难掩其内在精神的匮乏和消费文化侵蚀之下沾染的粗俗之气。具体来说,在强调票房和收视率的今天,影视剧的导演们常常将工夫和心思花在演员阵容遴选和影视场面、气势的营造上,在他们看来,全明星配置,颇具气势的画面效果是一部改编影视取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很少有导演愿意深入古典名著的内部,立足于当下,建构有利于当代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弘扬并汲取这些名著中有利于当代文化精神的思想和精髓。抛却了对价值观和精神内蕴的追求,翻拍影视剧常常在语言、情节和人物形象上进行翻新。于是翻拍剧出现了颠覆经典的“黛玉裸死”、唐僧的床戏,以及太多过于现代的恶搞台词。
    尽管翻拍剧客观上给中国影视产业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元素,提供了新的影视生产模式,但总体上,由于中国影视艺术生产所置身的消费文化语境以及影视文化产业还处于探索期,这就导致了名著翻拍剧重视市场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重视经济价值而轻视文化传承、推崇技术美学而忽略人文价值,这些乱象使中国名著翻拍剧沦为一般流行文化产品,而很难成为凝聚和传播民族文化传统的艺术经典。当考察影视文化产业时,我们不能忽视消费文化作为一种主导性文化对于名著翻拍产生的深远影响。消费文化作为区别于传统文化形态的崭新文化,它所提倡和鼓吹的消费伦理常常表现为享乐主义、对崇高和经典的消解、注重感官体验和个体欲望的表达。英国社会学学者迈克·费瑟斯通在《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一书中将这种注重对当下体验的异质性文化概括为“一种强调对初级过程的直接沉浸和非反思的身体美学”。这种消费文化思潮影响着中国翻拍影视剧的思想深度和艺术走向。尽管翻拍名著形成的影视文化产品在实际上契合了民众了解、认知传统文化和经典文化产品的现实需要,但这些艺术品在传播传统文化、在弘扬文化经典的普世价值和文化精神时显示出令人窒息的苍白。其中原因还在于,这些文化产品在商品经济秩序和消费文化语境中过多受消费主义文化和流行文化的影响而致使这些影视艺术沦为商业气味较浓的快餐文化和流行文化,传统文化和经典名著的底蕴和现代价值并未得到彰显。因而,翻拍剧这种文化产品带来影视文化产业表面繁荣、影视从业人士名利双收的同时,并未带来中国古典名著及其内在价值的现代增殖与当代升华,也未在整体上提升影视名著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组成部分的核心竞争力。
    从某种角度讲,改编、翻拍名著形成的影视艺术不乏佳作,甚至成为当代消费文化、流行文化或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些消费文化产品与流行文化样式在推进传统文化价值的现代传承,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上似乎并没有发挥更多的作用。我们的古典名著在大众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得到的并非经典的增殖,而是经典的退化。由于过分看重影视的高收视率、高票房,过多看重影视作品的经济价值,翻拍影视在过度的技术包装和形式追求中迷失了对普世价值和精神深度的追求,名著本身所具有的超越时空的内在价值遭到剥离,仁爱、和谐、正义等普世价值被弃之一边,暴力、情欲、性爱等被高度放大,甚至被当做重要元素和看点无限放大成某种视听奇观。可以说,在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立民族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中,翻拍影视并未成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文化载体,相反,它们所具有的文化冒险性和文化消费主义,都极大消解了名著原本承载和具有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追求。
    三
    由于古典名著在民族文化版图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以及古典名著所包含的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历史精神积淀,因此,古典名著不应被当做一般的文化消费品,影视文化工业从业人员以及我们的影视产业在对待古典名著的翻拍这一课题上,应该少几分戏说、大话、游戏和恶搞,多几分真诚、严肃和庄重,唯有如此,古典名著和当代翻拍剧才不会两败俱伤。
    在当代社会语境下,名著翻拍应该坚持一定的表述底线,这种“表述底线”就是翻拍影视在重新阐释古典名著时,应该坚持原著的基本历史精神和文化诉求,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在当代多元的文化语境和消费需求下,对古典名著进行适度的改造和创造性的背离无可厚非,但不应违背原著的基本精神和文化传统,更要抵制消费主义文化和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翻拍版成为只注重渲染低级趣味和低俗文化的恶搞版、色情版。坚持这种“表述底线”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让名著翻拍剧承担一定的文化责任和价值诉求。“文革”结束以后,我们的民族文化工业是在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语境中发展和成长起来的,走过漫长的红色经典文化和文革废墟文化,中国社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迎来了思想的自由和文化的解冻,九十年代市场经济更推动了中国社会多元和开放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象征着国家政治的官方文化和由知识精英创造的精英文化逐渐式微,民间文化和大众文化成为更为显在的文化潮流,近年来,随着消费主义的强势蔓延,文化领域出现了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风气,民族影视文化工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沾染了这种不正之风,当代的影视叙事艺术在向国际化进军的征途上,注重的是影视的明星效应、轰动效应,追求的是商业利益、高收视高票房,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对文化精神的建构。这种状态在名著翻拍影视上也很明显。古典名著作为影视剧本,与演员阵容、商业宣传、赢利模式等共同组成了现代影视生产的构成要件,古典名著在其中并不是最为核心的要素,某种程度上说古典名著是翻拍导演们打出的一张“华丽的名片”,所谓弘扬传统文化只是他们停留在口头上的说辞而已,借古典名著之“尸”还商业利益之“魂”才是他们的最大关切和真正动机。古典名著被肆意改写和涂抹,商业利益大行其道,弘扬文化传统成为精致的幌子,在这里,历史遗产并没有成为当代人文精神建构和社会价值体系形成的有益部分,商业在挤兑文化,商业将文化作为自己的遮羞布。对此,难道我们可以视而不见?
    原载:《文学报》2011年07月0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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