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书目与分类法是合为一体的。在各种史志书目、官修书目和私家书目中,收录了大量的文学典籍。各书目因书设类,无论其采用的是六分法(以《汉书·艺文志》为代表),还是四分法(以《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为代表),或是其它分法(以《通志·艺文略》为代表),文学性类目一直被列为分类体系中的主要类目。 我国古代没有细致的学科分类,文、史、哲区分不严格,学术交叉综合。对于文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笼统到逐步清晰的过程。与当时的思想、文化、政治和社会历史状况相适应,古典书目分类法中的文学性类目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 1体现封建正统文学观念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之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正统观念。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儒家正统思想一直支配着文学正统观念:以诗文为教化,以诗文为正宗。孔子《论语·阳货》提出了“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观点,白居易在《读张籍古乐府》中也认为诗“上可裨教化,舒之济万民;下可理情性,卷之善一身”。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是对散文而发的。“文以载道”所尊崇的文,指的也是散文。而小说和戏曲,则历来受到轻视和排斥,被认为不能登大雅之堂,正如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所言:“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 无论是史志书目、官修书目,还是私家书目,其分类体系中文学性类目的设置都鲜明地体现了这种正统文学观念。 1.1体现以诗文为教化的文学功用说 古代书目分类法中诗文类目所表现出的封建正统思想是较为浓厚的。例如: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儒家经典六经之一。自刘向、刘歆父子将六经列为《七略》之首以来,后世各家分类法莫不遵从,均将《诗经》与其它五经一同并列于首位。 许多分类法根据诗文的思想内容,在分类时予以区分。如《隋书·经籍志》将“楚辞”类单列于“总集”“别集”类之前,以尊“贤臣屈原”[1]。后来分类法多因之。再如《四库全书总目》将不符合封建正统观念的诗文在分类时予以贬斥,王充《论衡》一书,因其“与圣贤相轧”[2],被分入杂家类杂家之属;姚广孝的《逃虚子集》和严嵩的《钤山堂诗》,虽文词优美,但因作者人品不佳而被分入了存目。 一些分类法在类序中,也论及诗文的教化功能及对封建统治的作用。如《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序所言“观风俗,知薄厚”。再如《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序: 盖讲学者必辨是非,辩是非必及时政,其事与权势相联,故其患大。文人词翰,所争者名誉而已,与朝廷无预,故其患小也。然如艾南英以排斥王李之故,至以严嵩为察相,而以杀杨继盛为稍过当。……至钱谦益《列朝诗集》,更颠倒贤奸,彝良泯绝。其贻害人心风俗者又岂鲜哉。今扫除畛域,一准至公。 1.2体现以诗文为正宗,以小说、戏曲为邪宗的文学偏见 古典书目分类法中的文学性类目大多是收录诗文作品的类目,而收录小说、戏曲作品的类目很少。例如,除《诗经》单独列类外,《汉书·艺文志》中,诗赋略为文学性类目,收录诗赋,包括“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荀卿赋之属”、“杂赋”、“歌诗”五类;仅有诸子略中“小说家”一类收小说。《隋书·经籍志》中,集部为文学性类目,收诗文,包括“楚辞”、“别集”、“总集”三类;仅子部“小说”一类收小说。《通志·艺文略》中,文类为文学性类目,收录诗文,下分22个小类;只有诸子类中“小说”一个小类收小说。《四库全书总目》中,集部为文学性类目,其中,“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类,以及“词曲类”的“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四个小类皆收录诗词文:集部“词曲类”的“南北曲”一类收有一些品题论断曲的书;另有子部“小说家”一类收录小说。 对于小说和戏曲,古典书目分类法是加以贬斥的。如《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类之小序: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再如,《四库全书总目》将小说家类分三小类:杂事、异闻、琐语,即所谓“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3]。三类均收录旧小说笔记,对于宋元以来民间流传的通俗小说根本不予收录。所收录的旧小说笔记也只是那些“近雅驯者”,如其所说:“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4]。曲同样受到排斥,《四库全书总目》认为:“词曲二体在文章技艺之间,厥品颇卑,作者弗贵,特才华之士以绮语相高耳。……曲则惟录品题论断之词,及《中原音韵》,而曲文则不录焉。王圻《续文献通考》以《西厢记》、《琵琶记》俱入经籍类中,全失论撰之体裁,不可训也”[5]。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没有收录戏剧文学作品。 一般地说,在正统的古代书目分类法中,是不收录通俗小说和戏曲的。只是在一些私家书目分类法中收录了通俗小说和戏曲,如明代高儒《百川书志》史志“野史”、“外史”、“小史”三类收录了通俗小说、戏曲;晁瑮《晁氏宝文堂书目》在“子杂”、“乐府”二类收录了话本、小说、杂剧、传奇等等。 2揭示文学的发展流变 古典书目分类法有两种体例:一种是部类之后有类序,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等;一种是仅有类名而无类序,如《通志·艺文略》等。两种分类法的目的均在于从分类的角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分门别类、条理井然地纲纪群籍。两种分类法都揭示了文学的发展流变情况。 2.1有类序的书目分类法 类序的主要功用在于概略地叙述某一学术门类图书的源流演变。自《汉书·艺文志》将《七略》中的辑略散载于各类之后以为小序起,后世书目分类法多有小序。小序起初是放在本类图书之后,后来逐渐将其移于本类图书之前。例如,《四库全书总目》中集部“诗文评”类之小序对于我国古代文学评论的发展论述极为精到: 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者,则断自刘勰、钟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棨《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活》、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宋元两代,均好为议论,所撰尤繁。虽宋人务求深解,多穿凿之词;明人喜作高谈,多虚骄之论;然汰除糟粕,采撷菁英,每足以考证旧闻,触发新意。《隋志》附“总集”之内,《唐书》以下则并于集部之末,别立此门。岂非以其讨论瑕瑜,别裁真伪,博参广考,亦有裨于文章欤。 2.2无类序的书目分类法 如果说上一类书目分类法是以小序为主,分类为辅来考镜学术源流,那么,这一类图书分类法则是以分类部次群籍来体现学术的源流。郑樵《通志·校雠略》说:“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俱在”。分类本身就体现出了学术的源流本末,只有了解了学术源流,才能恰当地分类部次群籍,否则便会杂乱无序。例如在郑樵《通志·艺文略》中,“文类”为文学性类目,其下主要按文体细分为22个小类,即:楚辞、历代别集、总集、诗总集、赋、赞颂、箴铭、碑碣、制诰、表章、启事、四六、军书、案判、刀笔、俳谐、奏议、论策、书、文史、诗评。这一分类较为清晰地展示了文学发展的基本情况,便于人们依类查找有关文学图书。由于古代对于文学的理论认识不够清晰,故在古典书目分类法中,文学性类目略显粗略一些。 3文学性类目设置的松散性 由于我国古今“文学”概念的差异,在古代书目分类法和现代图书分类法中,文学性类目的设置有很大的不同。概括地说,现代图书分类法中的文学类目是比较集中的,如《中图法》将文学文献集中于“I”大类中;而古代书目分类法中的文学性类目是松散的。 自《汉书·艺文志》将“诗经”列于六艺略,“小说家”列于诸子略起,历代图书分类法均将《诗经》、小说与专门的诗文类目如“诗赋略”、“集部”、“文类”等分散设置。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除“诗经”、“小说家”、“集部”等这些专门性文学类目外,我国古典书目分类法中的许多其它类目都可看作文学相关类目。由于学术的交叉,从今天科学研究的不同角度看,某些类目所收录的文献既是某一学科的文献,同时又是杰出的古代文学文献。 例如,《汉书·艺文志》中,六艺略“论语”类所收《论语》,诸子略各家所收许多著作如《孟子》、《荀子》、《庄子》、《韩非子》、《墨子》等都是著名的先秦诸子哲学著作;六艺略“春秋”类所收《左传》、《国语》、《战国策》等都是著名的先秦历史著作。同时,这些著作又都是十分优秀的先秦诸子散文作品和先秦历史散文作品。 再如,《四库全书总目》中史部“地理类”下收录的许多书籍既是地理著作,又是著名的散文著作。如“河渠”类里的《水经注》、“山川”类里的《西湖游览志》、“古迹”类里的《洛阳伽蓝记》、“杂记”类里的《东京梦华录》、“游记”类里的《徐霞客游记》等等。 4文学性类目杂收其它文献 古典书目分类法中的文学性类目并不纯收文学文献,往往还杂入了许多其它类的文献。 如,历代分类法中“小说家”类都比较杂乱。《汉书·艺文志》所认为的“小说”,其概念范围非常广泛,即所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虽然保存了一些我国最早的小说篇目,但收入了许多杂书。 西晋荀勖根据三国魏郑默的《魏中经簿》编成《晋中经簿》(又称《中经新簿》)。这是一部以四部分类的书目,分为甲、乙、丙、丁四部。丁部包括诗赋、图赞、汲冢书,相当于后来的集部。丁部除收文学文献外,还杂入了其它文献,如汲冢书中的《竹书纪年》为编年史籍。 《通志·艺文略》中,文类为文学性类目,但由于其按文体分类,故也杂入了许多其它文献,如各种制诰、表章等等。 再如“别集”类,别集为个人作品综合集,除收录作者的诗文作品外,往往包括了作者一生的所有著述,涉及不少经、史、子部的内容。例如《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所收宋欧阳修《文忠集》包括:一、《居士集》50卷;二、《外集》25卷;三、《易童子问》3卷;四、 《外制集》3卷;五、《内制集》8卷;六、《表奏书启四六集》7卷;七、《奏议》18卷;八、《河东奉使奏草》2卷、《河北奉使奏草》2卷、《奏事录》1卷、《濮议》4卷、《崇文总目叙释》1卷、《于役志》1卷、《归田录》2卷、《诗话》1卷、《笔说》1卷;《试笔》1卷、《长短句》3卷;九、《集古录跋尾》10卷;十、《书简》10卷;十一、附录5卷。其中,《居士集》中有文36卷,内容也比较杂,包括赋、杂文、论、经旨、辩、诏册、神道碑铭、墓表、墓志铭、行状、记、序、传、书、策问、祭文等。同类所收宋司马光《传家集》也涉及了多种内容:“是集凡赋一卷、诗十四卷、杂文五十六卷、题跋疑孟史剡共一卷、迂书一卷、壶格策问乐词共一卷、志三卷、碑行状墓表哀辞共一卷、祭文一卷”。[6] 总之,我们不能以现代的“文学”概念眼光去看待古典书目分类法中的文学性类目。古代书目分类法中基本类目的设置,依据的是当时书籍的群体特征和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许多古书内容庞杂,论题不专一,因而古代书目分类法中许多类目的范围涉及了现代多个学科。研究古典文学,不能不利用古代书目分类法;而利用古代书目分类法应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充分注意其时代特色。 注释: [1] 《四库全书总目》集部词曲类序 [2]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序 [3]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序 [4] 《四库全书总目·论衡》提要 [5] 《隋书·经籍志》楚辞类序 [6] 《四库全书总目·传家集》提要 参考文献: [1] 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北京:中华书局.1984. [2] 李万健,赖茂生编.目录学论文选.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 [3]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 [4] (唐)魏征.《隋书·经籍志》. [5] (宋)郑樵.《通志·艺文略》. [6] (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 [袁学良:四川省高校图情工委。] 原载:《四川图书馆学报》1997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