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至此,疯癫人和理性人之间的对话就彻底破裂了。人们抛弃了疯癫与理性之间用于交流的没有固定文法的支离破碎的语言。精神病学的语言成为了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但精神病学的语言是建立在疯癫的人失去话语权的沉默之上的,所传递的只是单方面的判定。关于疯癫的研究在当代最具影响力的当属著名哲学家福柯的《文明与疯癫》。在此书中,福柯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疯癫并非心理上或者身体上的病变,而是在社会影响下的一种反应。所谓的疯癫只是违背了理性对于秩序、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 在近当代的英美文学中,随着女性主义的崛起,女性的形象在文学作品中经历了很大的变化。从失去话语权的“他者”到为追求自由平等的勇士,从等待骑士爱情的富家千金到为家庭婚姻烦恼的家庭妇女,女性的形象日趋丰富多彩。其中“疯女人”这一特殊的群体更是丰富了文学中的女性形象。 在中世纪文学中最为读者们所熟悉的“疯女人”莫过于《哈姆雷特》(1601)中的奥菲莉亚。单纯的她深爱着哈姆雷特,然而敌对的政治立场注定了他们无望结合。最终被哈姆雷特作为疯狂复仇的工具,被无情抛弃。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彻底击垮了她的神经,导致她沦为“疯女人”,失足落水而亡。由此可见在这个时期的“疯女人”是不幸的化身,她们本身纯洁而善良,却抵不过世俗的压力而又无力反抗,她们的悲剧是社会压迫的结果。 以疯癫女性为主角的短篇小说《黄墙纸》(1892)以“疯女人”的视角自叙揭露了一位已婚知识女性被男权婚姻家庭逼疯的过程。不同于毫无反抗能力的柔弱的奥菲莉亚,女主人公本身是一位拥有话语权的女作家,然而在婚后却被丈夫禁止写作,剥夺了独立的社会身份,取而代之的是仅附属于男性的妻子身份。在以男性为中心的西方文化中,写作一直被视作是男性的特权。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提到:“女人要想写小说,必须有钱,再加一间自己的房间”(伍尔夫,2003:2)。而“我”在婚后即丧失了独立,依附于丈夫,在丈夫看来,写作违背了女性的家庭角色,是导致妻子“生病”的根本所在。小说以“黄墙纸”命名“,黄墙纸”在文中也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我”在极度压抑的囚禁生活中,整日注视墙上的黄墙纸。墙纸上的图案在“我”的想象中变成了栏杆,而图案后的图形则变成了一群爬行的女人,许许多多的女性如“我”一般被囚禁在这黄墙纸之中。黄墙纸象征着男权社会的种种社会准则,而女性在这些社会准则的约束下卑微地生存着,丧失了自由,磨灭了天性。而主人公的“疯癫”之路也正是她对于男权社会的反抗之路。“我”扯断压在妇女身上的枷锁,拆除室内的一切障碍物,最后撕下了大半张墙纸,好让大批的女性从黑暗的墙角解脱出来。表面上看起来主人公失去了理智,然而这正是她挣脱男权桎梏,获得精神自由的方式。 在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男权对于社会的影响达到了鼎盛。在这一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主流标准已经形成。女性被认为是“家中的天使”,是贤妻良母,如果她们违背了社会主流标准,那么这样的女人则会被认定为“疯癫”或“歇斯底里”。肖瓦尔特认为到 19 世纪的时候,女性已经逐步成为了一种“疯癫”的独有代言,而这种“疯癫”即无节制的性行为“,疯癫”的主要判定病症也就是荒淫的性(Showalter,1985:7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期对于“性”有着双重标准,男性的放纵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女性的性欲则被认为是发疯的。这一时期文学中的另一个“疯女人”典型即《简·爱》(1847)中的伯莎。 其实伯莎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女人”的原因在《简·爱》中并没有很多的描述,反而是在对其进行后现代戏仿的《藻海茫茫》(1966)中得到了充分的阐释。这也体现了作品的时代特点。夏洛蒂·勃朗特身处维多利亚时期,为当时的社会价值观所影响,虽然有着女作家的女性主义觉悟,但是她仍然受着时代的局限,在《简·爱》中一方面赞美简·爱那样坚韧善良的女性,一方面剥夺了歇斯底里的伯莎的话语权。然而在 100 多年之后,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价值观的调整,琼·里斯在《藻海茫茫》重新赋予伯莎话语权,深刻地剖析了伯莎“疯癫”的真正的原因。就《藻海茫茫》文本而言,安托瓦内特(后被罗彻斯特重命名为伯莎)被罗彻斯特认定为“疯癫”的原因有三:一是因为大家都认为伯莎的母亲是“疯子”,而且认为“疯癫”这种疾病具有遗传性;二是因为安托瓦内特激情地对待爱与性,这不同于当时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的社会要求:纯洁、无欲;三是因为当安托瓦内特难过时她会咆哮、酗酒、咒骂,在她发现罗彻斯特背叛自己的时候甚至企图杀死罗彻斯特,这些也有违维多拉亚时期对于淑女的认定标准,而更类似当时男性所独享的语言和肢体暴力。由于自小在完全不同于大不列颠群岛的克里奥尔地区长大,安托瓦内特完全违背英国社会认定的“家中的天使”形象,不可避免地被罗彻斯特以维多利亚的社会准则戴上了“疯癫”的帽子。 类似的女性评判标准在 19 世纪的美国同样存在。斯密斯·罗森伯格对此做出了这样的概述:“19 世纪的美国社会只为女人提供了一种得到社会尊重和接受的角色——贤妻良母角色,一种要求她们不断自我牺牲、一心满足他人的角色。这样一来,无论处于什么心理状态和知识层次的女人都不得不极力使自己符合这个规定的角色。有关生育的书籍、上流社会女性杂志、儿童文学也无不要求她们无私地放弃自己的理想,将自己的希望和能力托付给她们生活中的男人。”(Smith-Rosenberg,1985:213)尤金·奥尼尔的《长日入夜行》(1941)中便深刻地刻画了这样一位被扭曲了的“贤妻良母”玛丽。文中的玛丽依赖吗啡 20 多年,常年处于亦梦亦幻的“疯癫”状态。玛丽吸食吗啡看似是因为生埃德蒙时患病被庸医滥用吗啡以致上瘾,然而真正迫使她吸毒成瘾的应该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和冷漠。玛丽不符于上流社会的婚姻观导致她被社会边缘化,加之婚后缺乏稳定的生活环境以致于她几乎没有朋友,使她处于了被孤立的处境。相对于同样深陷孤独感的儿子吉米和埃德蒙,玛丽更为孤僻。吉米和埃德蒙还可以走出家门,到外面世界,在大海或者妓女处寻求安慰,而玛丽却无处可去。一方面玛丽处于孤独的苦恼之中,另一方面蒂龙父子却对玛丽寄予“贤妻良母”的厚望。詹姆斯希望玛丽能成为像他母亲一样坚强的妻子,吉米和埃德蒙也渴望在玛丽那儿得到母亲的关爱,正如伯娜特·西蒙所说:“谁都想从身体很虚弱的玛丽那里得到最多的关怀”(Simon,1988:181). 父子们对于玛丽的孤独视而不见,却一心只想让她重新回到贤妻良母的岗位上去。玛丽对于吗啡的依赖和在吗啡作用下呈现的疯癫,不仅仅是她逃避家庭压力的一种途径,而且更是她对于家庭压力的有意识的抗争。只有在吗啡带来的疯癫幻觉中,玛丽才能回到美好的少女时代,摆脱家庭的束缚寻求自我,强硬地对待父子们的讥讽和鄙视。正如她对埃德蒙所说“:做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要在乎人家怎么看你”。疯癫的玛丽在梦幻中追寻少女时代,其实也就是为了摆脱现实生活中的贤妻良母身份。 近 30 年来,以布莱尔·肖瓦尔特和卡箩·斯密斯·罗森伯格为代表的女权主义历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关注到,对于一些女性来说,疯癫是他们摆脱“贤妻良母”的家庭重压的逃避方法。从被男性作家同情的“疯女人”奥菲莉亚到为女性作家所不耻的“疯女人”伯莎,从女性作家笔下反抗男权社会的“疯女人”安托瓦内特到男性作家笔下反抗家庭压力的“疯女人”玛丽,随着时代的变迁,“疯女人”的形象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近现代的英美文学中,越来越多的“疯女人”的形象不再是心理疾病的载体,在很大程度上呈现的是一种文学策略。为了摆脱社会强加于女性身上的不公正的身份和约束,这些女性用异于常人的,与主流社会对立的形象出现。她们的疯癫是对于社会的消极的反抗,她们的呓语是往往是真实内心的流露。众多的疯癫的女性文学形象无一例外地展示了千百年来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而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这一现象不仅被先锋的女性作家所觉察,也逐渐为男性作家所发现并揭露,并唤醒社会对于“疯女人”的正确关注。 [ 参考文献 ] [1] Showalter,Elaine. The FemaleMalady:Woman, Madness and EnglishCulture 1830-1980. New York,Pan-theon,1985. [2] Simon,Bernet. Tragic Drama andthe Family:Psychoanalytic Studies fromAeschhylus to Bechett. New Haven: YaleUniversity Press,1988. [3] Smith-Rosenberg,Carroll. Dis-orderly Conduct Vision of Gender in Vic-torian America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 [4] 特拉维斯·博加得.奥尼尔集[C].汪义群等译.三联书,1955. 原载:今日南国2010年03月(总第15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