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华散文集《跪拜大地》,篇篇短小精悍,但却不因其易于阅读而变成“快餐文化”。读这类恬淡静怡的文字,令人怀念那种“青灯黄页”式的传统阅读方式。须心归于静、意归于寂,才能读出味道来。 这本书的作者周振华是一位农民的儿子,被土地滋养至今,血脉中都是土地的气息。他对大地的感恩是由衷的,而“跪拜”这种人类感恩行为表达的极致,正是他胸襟中根之所在。散文是一种直面生命的文字形式。 在这部汇聚了近百篇作品的文集中,最使我动心的,有两类作品。一类是作者书写大地,与大自然交汇融通的篇章;另一类是作者录写人生的社会纪实类篇章。 先说第一类。这是全集中最精彩的部分。读罢这类文字,评价它们的当选“纯真”二字,纯真不是简单幼稚,或仅有童趣。周振华散文中的纯真,是如蓝天一样干净,如溪水一样明洁。 纯真首先是来自作者的生活,及在这种生活中,作者的洞察力。山清水明的乡土包围着他。他充满热情地徜徉其中,不嫌它的寂静,不弃它的贫穷。他能从每一粒土、每一株草中,看到美,并以此感到欣喜,于是,他就有了创作欲望,他的笔端就能画出大自然中陪伴他的生灵。 在观察中,他的可贵还在于细致。这使我们想起托尔斯泰的一句话:文学就是细节的不断更新。这句话用于作家对生活的观察,同样是有指导意义的。周振华对生活的观察,恰是在“细节”上下了功夫。小小的枣花,不起眼的紫荆花,山丹丹的火红,野花的漫山绽放,全在他的视野之中;他去“采摘秋天”,去感受“果香”,去体验麦收的喜悦,去和放蜂人一起迎春;他眼里有“老家的炊烟”,有“冬日的鹊巢”,有燕子的翩然归来,还有蓝天的再现……总之,在家乡土地上的目力所及中,他并不是寄情于高山大川,而是从细微处去感觉大地永恒的生命力,和大地对人类的慷慨赐予。 当这些观察所得感触于心时,他提笔落字写它们,却并非自然主义的描摹,而是给予它们灵性。在周振华笔下的大自然,这灵性不是作家的臆想,而是他和它们相处日久后,对它们的一种质的认识。周振华认为,这种灵性,是大自然中永恒存在的,只是当我们和大自然间有着隔膜时,尊严的大自然不会向我们显露“天机”;而当我们一心一意地亲近大自然时,这天性才会从一草一木一石一土中显露。 这种对大自然的认识,使作者充满了创作的情趣。于是,他不仅去描绘大自然中种种生物的形态,而且,画龙点晴般地写出它们的灵性,使它们充满生命力地存在于文字之中。 比如,作者笔下的麦收,全无生产劳动的劳累,反而充满了喜庆感,当大自然将人类劳动果实馈赠给人类时,那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使人们心中的爱,变得飘逸博大起来。写柿子,它的成熟过程,它的由青涩变得美丽的结果,都令人向往,但作者重笔点出的,是它的“守节气”,霜冻前还是黄色一片,一俟霜冻,颗颗倏然红透……我们还会列举山杏、红樱桃、白桦林、酸枣、海棠树等等。当我们把周氏笔下的自然景色,串联起来时,我们发现,他笔下飘散着色彩、形态、声音、变化,更重要的是,还飘散着一种感悟,一种从生活中长年积累又反复咀嚼的感悟。这种感悟是可以创造文章的意境的,它甚至在与读者的交流中,是一种最到位的打动和沟通。 说到这里,我想起“气韵”这个词。倘若我们把“气”理解成创作者主体的一种内在气质,那么,韵就是这种内在化成的一种文字之外的意境。从周振华散文中,这种意境给我们的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他对大自然的纯真之情的传达。 再说另一类纪实性的散文。 这类散文,写人记事。在完成这个写作的过程中,作者的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出来了。应当说,这类写实的散文,是作者对世道人心的书写,它虽不如第一类散文那般绚丽多彩,但它的如磐的分量,却是可以让人引出绵长的感慨和思索。 这类纪实文字中,写的最多和最好的是作者的父母。自己熟悉的人,容易放纵笔墨,不加节制地写出。但周振华却选择了文笔的简约,把对亲人的抒情写作纳入文学创作的轨道中,不写滥文,不写无味之文,他节制笔墨的最有效的办法,是选典型的材料。 比如,写“文革”的经历,常人皆有,如实写来,就成了流水账。周振华坚持从细微处观察并由此入笔:他写父亲一肩高一肩低——劳累所致;他写父亲喜欢将腿压在儿子身上——一种特殊的父爱的表示;他写父亲的眼泪——是在父亲高压下走投无路时,背着家人流的;他写父亲的宽厚——落实政策后,反去帮助迫害过自己的人……这是一个如山一样的父亲,他因劳累而弯曲的躯体里,充实着多么巨大的精神力量。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词藻描绘和歌颂父亲,他只是写出了那些只有自己父亲才有的“典型”性的事情,就让一个周氏父亲立在我们眼前,让人景仰。 写母亲,他有儿子的柔情,但他并不刻意地用文字去煽情,而是朴朴实实地写属于母亲性格的东西。母亲纳的千层底;母亲喜欢《芙蓉镇》和她自己在“文革”中扫大街的经历;母亲为求人给儿子治病遭受的冷眼的卑微和伤感;母亲种烟种花送给别人,并以此把小小的自己和偌大的社会连起来。作者说,母亲教给他的,就是一个“正”字——这是一个普通母亲最富有的财产啊! 没有曲折的故事,没有轰轰烈烈的言行,正是这些典型的细节化的材料,塑造了作者独有的父亲和母亲。 写自己的经历,是这类纪实散文中可读性最强的篇章。这并不在于自身经历是否曲折,而在于执笔之时,作者的心态——一颗宽容的温暖的追寻阳光的心。 作者文中没有回避童年时的苦难,但他没有对过去光阴的控诉和苛责,他只如实地写一个孩子的弱势生存状态——由于出身不好,要看别人眼色,要多做事以取得别人的认可,但在如此压抑的生活中,他却能从许多地方去感知幸福,于是,他写从解放军打靶场捡拾废子弹的快乐,写冬天钻进被窝吃冻柿子的童趣,看着家乡炊烟飘飘时那种田园心态,甚至乡村路上,抹平一块土地以在上面练字的细节,也让他的回忆文字中,充满温馨…… 把这部散文集中所有的人和事聚集起来,让我们一一圈点,我们最后的感受,一定是“质朴”二字。被写者的质朴和作者感悟的质朴,汇在一起,向我们传达了这个难得的情感。 最为可贵的当然还是周振华的生活积累,这是创作的源泉。有它的滋润,文字将会是何等的深厚和优美!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11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