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尔阶《资本是个好东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谈城市发展,必然会涉及城市化红利的问题。政府官员招商引资,以为资本会创造城市化红利。但是在中国,城市只有吸收农民工,才能为工业化提供廉价劳动力。中国特有的1.6亿农民工才是创造出城市化红利的真正主角。中国的城市化红利是由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移民创造的。所以真正的中国特色的城市化,不仅要扩张城镇的面积,而且必须包括“化”掉农民工进城,即把1.6亿农民工变成“新市民”这个中国特有的一种“城市病”。 什么是城市化红利?城市化红利是指,农村向城镇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缩小城乡差别而创造的超过原有农村收益的那一块红利。实际上,城市化红利是与经济的发展相共生,它是由城市的集聚经济效益、规模经济、人口红利和级差收益等综合因素汇合形成的。 首先是因为现代工业生产在空间上的集中性,使得工业化的产业资本产生了在新的空间上的积累和扩张,不仅创建了工业企业,而且吸引了大量农民,脱离农村和农业劳动,成为工业劳动力,壮大了工人队伍和中产阶级,又形成了新的城市。而城市的基础设施加快了人口流动,更有利于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集中,由此产生了集聚经济效益,可以通过生产活动在空间距离上的彼此接近,实现资金周转、商品流通、劳动力培训、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集中运行,从而获得效益。这里,城市基础设施往往具有诱发作用,不但诱发了经济的发展,也创造了城市化红利。东部沿海地区在改革开放中抓住机遇建设大城市的,如深圳、上海的浦东,都起了集聚作用和辐射作用。尤其是上海,在建设浦东的过程中狠抓跨黄浦江的大桥和隧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诱发作用尤为显著。另一个开放城市厦门,地处东南沿海,与金门岛隔海相望,曾是国共双方炮火连绵的前线阵地,交通设施落后,一直没有进行经济建设的机会。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成立经济特区。1981—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利用科威特贷款2 100万美元,扩建了高崎国际机场,经济发展顿时改观,特显出超乎经济发展的城市化红利。所以在城市经济中,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只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来考虑投资和回收,而应重视基础设施投资对整个社会的边际收益。同样,在西部开发中,城市化建设和小城镇的建设,也是一个历史机遇。“十五”计划开始在西部投资1 000亿元建设1.8万公里的铁路,投资1 200亿元建设1.5万公里(20年内)的公路,以及投资天然气“西气东输”工程,仅其中的8条高速公路通过452个乡镇,4.1万个行政村,就将带动相当一批小城镇的发展。 其次是城市企业集群内高度专业化的分工协作,使各个分工不同的单个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外部合作,获得规模经济,使企业实现了柔性发展与规模的统一。而高速铁路加都市圈带来一系列城市群的崛起,带动的区域性产业整合与规模经济效益,将愈益明显。 第三是交通的便捷,有利于人口流动,吸引青壮年和有知识的劳动力汇集于城市,使城市有机会优先享受这部分人口红利。而高速轨道交通技术的发展,给城市的“时空压缩”带来巨大变化,将更能推进城市的人口流动和享受人口红利。 第四是城市经济的发展,产业的不断升级,实现了产业结构的高度化。由此,使城市的集聚效益具有一种级差收益的性质。这种级差收益,通常使大城市的经济效益高于一般城市,使城市中心地段的效益超过市郊。1984年,世界银行在中国的考察报告中就曾提到,在国外的大城市中,从城市边缘到市中心地区,土地的经济成本逐渐上升,其上升幅度,可高达每公里25%。假定郊区农田地价每平方米为0.8元,那么对市区半径为10公里的无锡来说,市中心地价每平方米应为10元;而市区半径为20公里的上海,市中心地价每平方米应为120元。世行的报告认为,如果上海自行车厂这样的企业搬到附近的小城市,每辆车的成本可以比在市内降低10~20元,因为它可以减少某些不必在城市负担的费用。 中外城市的实践都说明,城市的地价、地租和土地税,必须考虑级差收益。政府在土地或物业税收上要充分利用级差地租这个城市经济特有的经济杠杆,使企业在交付级差地租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机会成本、沉没成本、边际效益和级差收益等因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使某些不必滞留在大城市的产业,按照比较成本原则向最低成本点转移,迁离大城市或迁离中心城区,直至迁往原料产地,让位给新产业和高附加价值的产业,从而实现大城市和中心城区的产业高度化。 在上述分析中,似乎城市化红利只与工业发展的集聚效益、规模经济、人口红利和级差收益等有关,并未涉及脱离农业劳动的农民工。但是必须强调指出,真正创造城市化红利的能动性因素是脱离农业劳动的农民。在中国,就包括这1.6亿进了城而不能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因为工业化的产业资本虽然创建了工业企业,但如果不能吸引农民为工业提供劳动力,资本将无从动作。由此,一切与工业发展相关的集聚效益、规模经济、人口红利和级差收益等,也都将成为泡影。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城市引进了资本,同时鼓励企业招收农民工作为廉价劳动力。进入新世纪后,跨国产业集团更是纷纷将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一方面,产业资本集团以低工资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竞争力。城市从工业的发展中获得了像一般城市那样由集聚效益、规模经济、人口红利和级差收益等综合因素汇合而成的城市化红利。而脱离农业劳动的农民工却是创造这一切的原动力。没有农民工,再强大的产业资本也只是一堆废铁。另一方面,中国的户籍制度使得中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只创建了工业企业,没有等比例地形成和壮大工人阶级队伍。中国上亿的农民工以农村户籍在城市打工,为城市创造了工业产值和税收,但他们没有城市户籍,不是正式职工,不算城市人口。同时他们虚占农村的土地,也影响了农业的规模发展。农民工在城里住贫民区,仍然要省吃俭用,紧缩消费攒钱在农村盖房,盖了新房又没有人住。而且由于城乡户籍的隔阂,还得返乡找对象结婚,子女在城里上学,收了赞助费,还只能“借读”,不能成为升学和报考大学的阶梯。他们与城市的汽车、住房无缘,也与城市的医疗、教育等福利待遇无缘,不能成为城市消费的主力,不能参与城市消费结构的升级。而城市(也包括企业集团)却不需要像对待城市职工那样,为农民工提供城市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把节省的这一部分支出也变成了城市化红利。这是中国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创造的又一种特有的城市化红利。城市对他们,“既不给进城的自由,又不承担提供福利的责任”(秦晖)。所以政府独享城市化红利,只能国富而民不能富。 出访过欧美国家的朋友都知道,在纽约、洛杉矶、巴黎和意大利,居住着不少非法入境的华人,尤以温州人和福建人为多。表面上这有当地侨店侨民利用亲友情谊的吸引和推动,其实更多的是当地政府出于劳动力短缺的压力,不得不故意不时地放宽对非法劳工和非法移民入境的禁令,因为它们更需要利用这部分非法入境的劳动力来发展城市。以美国来说,特别还因为非法劳工并没有“抢本土美国人饭碗”,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比如建筑、农场、餐饮和洗衣店等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基本上是美国人所不愿意干的。所以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政府都懂得要在一定时期放宽非法劳工和非法移民的入境,为他们创造城市化红利,这几乎已经成为惯例。但是任何政府毕竟不能长期窃据这部分红利,因而过一段时期,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就要以各种理由,例如大赦、特赦等,让非法移民转为合法,让他们分享他们自己创造的城市化红利。奥巴马入主白宫,就多次表达要推进移民改革,给1 200万非法移民带来希望。美国移民政策中心的一份报告说明,非法移民合法化对经济有利无害。因为一旦移民身份合法化,非法移民走出阴影,移民的收入和消费都将提高,合法工作和报税会为美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但如果将非法移民遣返,在未来五年将耗费2 060亿美元,平均每年412亿美元,相当于国土安全部全年经费的八倍。这也正是中国几亿农民工必须转为城市“新市民”的前车之鉴。 常修泽有个资料,1999—2007年,中国总储蓄率从37.1%提高到51.8%,提升了14.7个百分点。这当中,政府储蓄率从2.6%上升到10.8%,提高了8.2个百分点;企业储蓄率从14.6%上升到18.8%,提高了4.2个百分点;居民储蓄率从19.9%上升到22.2%,仅提高了2.3个百分点。按大数说,这个8—4—2的“三级跳”,居民是“低台阶”,政府是“高台阶”。这个数据正好说明,中国崛起中“国富民不富”,正是政府占据了这相当部分的城市化红利。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工为繁荣城市作出了贡献,你不能让他们连同第二代农民工都长期居于“另册”,而不能合法地享受他们自己创造的城市化红利。最近发生的广东本田职工以罢工来争取加工资,富士康职工不满于高纪律、规格化、集体管理的兵营模式的“连环跳”,这正是创造了城市化红利的农民工对“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提出的最基本的诉求。所以真正的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要从解决1亿多农民工以及今后的几亿农民工的户籍和城市福利开始。 问题的症结是,我们要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像西方国家让非法移民合法化那样,促进这几亿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市民,要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培育这几亿新市民在城市生活并逐渐实现购车买房的消费能力。除了改革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自由流动之外,关键是要搞活农村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抵押和买卖方面的自由流动,让农民工可以有偿地出让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到城市安家立业,让新市民和老市民一样,在城市拥有工作挣钱、购车买房(开始是租房)和享受子女教育以及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权利。一旦这几亿农民工成了新市民,可以在城市有房安家,必然会立竿见影地带来一系列家用器具和家用电器的消费增长。同时,也只有这几亿新市民充实了新一轮的城市化,我们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出现一个由中产阶级汽车与住房消费所拉动的长达20年左右的持续高增长。(本文为《资本是个好东西》书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