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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翎,通向《金山》的文学路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孙小宁 参加讨论

    “桌台理好了,我可以开始写作了”
    张翎,通向《金山》的文学路
    2009年过了一半,文学图书仍旧平静,甚至称得上乏味,以至于《废都》重出,也让媒体很是兴奋了一阵儿。这平静的背后是更深的沉寂还是更有力的爆发,至少《金山》的出现,给的是正面的回答。旅居加拿大的张翎对一般读者而言,或许是个陌生的名字,但她今年出版的长篇《金山》,却像一座持续的火山,热度正从文学圈向外扩散。评论家们对它推崇有加,大有谈2009年文学创作不能绕开《金山》之势。再就是冯小刚的电影助阵。即将杀青的《唐山大地震》,其小说底本就是张翎的小说《余震》。而这本《余震》,也在今年作为华东师大出版社“张翎小说精选”6本中的一本,和《金山》一起推出。大概6本书齐集一起,才能让你明白,这是位文学的马拉松选手,而非文学选秀冒出来的新星。
    张翎出生在杭州,在温州生活到大学前。把她的人生路线画出来,就是直直一个向北的箭头。先是复旦大学上学,然后是北京就业,再到加拿大留学,最后定居多伦多,一居就是23年。如今再见张翎,你会惊异于她身上的南方印迹去得如此干净,那一口爽脆的普通话,说得比北京人标准得多,人也如同北方的秋日晴空,不粘不滞。那个“梳着两根齐肩的小辫子,刘海和发梢微卷,雪白的衬衣领子醒目地翻在一件暗红色的格子外套外面,神情里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忧郁”的张翎,如今只留在《江南》杂志主编袁敏的记忆里,她曾是张翎多部小说的责编,同为文学青年的她们,三十年前曾在一个江南文学笔会相识。关于早年的张翎,她肯定说得出很多故事。但真正面对张翎本人,又觉得这些过往不问也罢,因为她说:我已经在北方脱胎换骨了。
    南方婉约精致,南方脆弱易碎。而张翎的灵魂向着北方,她在一部《向北方》的作品中泄露了这个秘密,书中有个一米八的南方汉子,在江南处处放不开手脚。而那俨然就是张翎本人的化身。多伦多是张翎眼中真正的北方。她定居在那里的时候,手头已经有了分别在加拿大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拿到的英国文学硕士证书和听力康复学硕士证书。她靠后者安身立命。在定居多伦多近十年的时间里,人们看到的张翎,就是开在一家医院里面一位听力康复诊所的大夫,每天接待不同肤色的患者。和她同事的其他两个人,一个是从非洲移居至此的印度人,另一个是牙买加黑人的后裔。三种肤色,三种身世,碰在一起,故事颇多,何况每天还有那么多患者。诊所刚开张那几年,还能碰到参加过一战的老人,有个老人101岁了,老爱和张翎开玩笑:晚上有时间吗?可不可以约会你。得到否定的回答,他依旧乐呵呵:问一句总不坏,天堂见啦。张翎感慨,接触他们久了,就会想,到底谁才是病人呢?
    写作仍然是她的一个梦,只是她相信:太穷、太富都当不成作家。就像生活中洗碗,她总是习惯先把锅台周围收拾干净,写作,她首先想到的也是先把桌子周围打理清爽。谋生就相当于类似的事情,所以她需要有一份稳定收入的职业,这职业不算喜欢但也绝对不能讨厌。在她看来,开这个诊所正合适。奋斗若干年,她对自己说,现在你可以动笔了。于是有了1998年的长篇处女作《望月》,之后便是“张翎小说精选”系列另外那几部:《交错的彼岸》、《邮购新娘》、《余震》、《雁过藻溪》……
    和同为海外作家的严歌苓不同,张翎的小说在《金山》之前并没有蜚声海外,许多国内文学圈人对她作品的印象是“不好不坏”。作家莫言最早在国内刊物上看到她的小说,总是绕道而走,理由不是写得不好,而是不喜欢一个中国名字后面挂个外国国名,认为有点卖洋味。不过真正在海外见到了张翎,又对她印象大为改观。他激赏张翎的语言。无论是为《交错的彼岸》作序,还是为《金山》作推介文字,他都提到了张翎式语言的“细腻准确”,“尤其是写到女人内心感受的地方,大有张爱玲之风。”
    把张翎的小说从《望月》一路看到《金山》,不难看出,张翎的小说有一个传统的外貌,它们通常都是家族故事,都是异域与故土之间的穿插,伴随着主人公的生命寻根与自我探寻。《金山》虽然不脱这样的轨迹,但已突显大家气象。五代华人的血泪与欢笑,在金山与广东开平两地展开,如果把它比做织毛衣,你首先联想到的是那种双线织法,两种毛线都备料充足,不会在某处紧紧巴巴。其次就是织法均匀,细节处还不忘加花减花。最让人一扯一扯疼的,还是人物的命运。残酷之时直坠无底的黑暗,温暖处又让人无限感怀。
    其实不用张翎自己出来说,你都能感到这是扒两层皮的写作。《金山》首先是史实之山,需要知道加拿大华工的历史,也需要找到中国近代史与华工历史的交接点。而在史料之后,又需要面对文学的《金山》,它需要比史实更多的细节,从华工修洋铁路用到的炸药,到女人当时穿的玻璃丝袜。一些地方还不能穿帮。比如粤剧历史中男全班和女全班的背景,比如唱机什么时候问世,电什么时候在北美广泛使用……
    虽然工程巨大,但张翎并没有为《金山》的写作停掉诊所工作。她算了一下,每周刨去病人、朋友应酬各种杂事,她给《金山》留的时间也只有三四个晚上,每天两个多小时。
    一次漫长的攀越,现在被她完成。这似乎很有象征意味——那么多年的文学实践,一本一本小说地出,所有的努力与实践,好像就是为了最后,攀越《金山》这座山。
    悲观地想,一个人一生的时间与精力,能攀越几座这样庞大的山呢?乐观地说,张翎攀越了这座山,还会有无数沿途的风景可以在日后慢慢回味。
    看了《金山》,有人对她说,你完全可以再写一个纯粹史料性的《金山》,张翎灿然一笑,那没问题,光是我搜集到的那些历史照片,就绝对震撼。
    金山是座什么样的山?
    十九世纪中叶,随着美国西部淘金热潮的兴起,不列颠哥伦比亚(British Columbia)境内的菲沙河谷(Fraser Valley)也发现了金矿。一批大清国民从美国境内涌入河谷淘金,成为加拿大最早的华工。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新生的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了游说不列颠哥伦比亚留在加拿大版图之内,决定斥资修筑一条太平洋铁路,与早先已经成型的东部大铁路接轨,成为一条横贯东西的交通大动脉。负责铁路施工的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省成本,决定从广东招募大批廉价华工参加太平洋铁路的修筑。菲沙河谷地处崇山峻岭之间,施工条件极差,一条几公里的路,有时竟需要开拓好几个涵洞。险恶的地理环境,原始的施工材料和方法,使得许多华工丧生。这是人类历史上人与大自然的一次壮烈肉搏,留下了一些至今让人感慨和揪心的辛酸记忆,也成了加拿大华工历史的一个悲伤开始。张翎的长篇小说《金山》,就是从这里展开序幕。
    这个题材有陷阱,我必须挣脱出来
    孙:对于《金山》,我是未见其书,先得其名。一位作家朋友很早就跟我提到它,说是这个年代少见的安静从容。我猜他是先看《人民文学》杂志的选载。我的看法是,这部小说,已经不能用所谓海外华工血泪奋斗史来概括。因为那里面活着很多令人心中扯着疼的男人女人。为他们不得不如此的辛酸屈辱命运感叹,也同时觉得,这命运与这个国家牵着肉连着筋。
    张:是,也有人疑惑地问我,你描述的都是上世纪初前后到海外挣命钱,九死一生,把一个个铜板都攒着寄回家的华工,他们怎么会关心这个国家的大事,甚至参与了许多历史事件。我的回答是,他们的家国意识并不挂在嘴上,你叫他说说国家,他可能什么都说不上来,但是你要剪他辫子,那就像要了他的命。他们的家国意识,可能就系在这根辫子上。他们中一些人,可能一辈子都非常窝囊,但生命总有一刻,是不窝囊的。比如作为华工第二代的锦山,抱着弟弟锦河的骨灰盒,坐在剧院对加拿大的领位员说“决不”的时候。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剧院位置的好坏问题,而是作为中国人的尊严问题。
    《金山》可以归为华工题材,但我知道这类题材有陷阱,那就是你所接受的教育,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左右你的思维:“种族歧视、血泪仇、文化差异、奋斗并融入主流。”所谓华人在异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代比一代强,这些已成套路。但我不想这样。我希望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会呼吸、有自己灵魂的人,他们即使在白人的环境中与白人的生活发生了碰撞,生出了一些故事,这些也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故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种族歧视来概括。就一代代华工的境遇,我甚至不想呈现,他们的后人就一定比父辈感觉得更满足和幸福。要说苦,肯定是方得法那一代最苦,他们漂洋过海修铁路、建华埠,遭受一次次排华歧视的冲击,他们就像蚯蚓,在黑暗坚硬的土壤中钻洞,但他们是闭着眼睛的,想法简单得多。到儿子方锦河这一代,日子没那么苦了,但精神困惑增多了。再延伸到方延龄这一代,中国人给他们带来的耻辱,使得他们甚至宁愿不想再做中国人。你不能用背叛祖国来界定这种行为,这只是他们逃避苦难的一种本能方式。而到艾米这一代,她甚至对自己身上流淌的中国血液都浑然无知了……
    孙:坦率说,书中每个人的命运都有让我意外的地方。看最初方锦山亮相金山,那么游刃有余地到城里做生意,你无法想象后面的他,竟然是靠妻子猫眼养活。方锦河替洋人做了25年男佣,最后是死在异国的战场上。方得法与儿子一毫子一毫子寄回的银票,换来的却是家乡亲人五口一瞬间死于枪下……
    张:是的,书中每个人都在经历自己的故事,都有属于自身的精神困惑与磨砺,我不希望任何固有的思维模式套路限制他们,只想让人物无限自由地叙述自己。我觉得我做到了。这是挣脱套路带来的自由。
    灵感是潮水,细节是路障
    孙:阅读《金山》,我经历了两次。一次是图书校样阶段,后来是成书后。第二次再读,有的地方仍会心里一震,眼睛一热。虽然我认为这部小说是一个传统外貌,但这外貌的下面又蕴藏着无限的丰富。我尤其觉得人物故事在两个时空转换不易。因为有些故事时间是重叠的,转换不好,读者就会觉得凌乱。谈谈你的小说在这方面的设想。
    张:《金山》刚开始写,在我脑中是一个河流的意象。这河流首先是历史的长河。我最原始的功课是找出此期间中国近代史上发生了哪些事件,加拿大国土上又有什么和华人相关的事情发生。所以在这本书中,既能看到在中国发生的“公车上书”、维新改革,走向共和,抗战、解放与土改等,也能看到在西方发生的人头淘金,修筑太平洋铁路,人头税案,李鸿章、梁启超、孙中山访问加拿大等。这些历史事件构成一条横线,与之垂直的是方得法一家五代人的命运线。我将历史事件退入背景,一个家族两地阻隔的命运成为前景。所以小说最终呈现的是一个网格状结构。
    这里会有一些难题需要处理。比如方得法的儿子锦河在加拿大给洋人当男佣,一当就是25年。他的生活和开平老家是交错的,比如结婚生子,母亲和妻子的碰撞和磨擦,那都发生在家乡。这时我首先想的是,先把他在洋人家的故事写完整了,然后再在适当时候,让开平那段自成一个故事。整部小说有八章,每一章我也列了大纲,但真正动笔,还是常常觉得灵感如潮水般冲破篱笆……
    孙:这个能感觉出来。所以我形容这本书像织毛衣,有很多上下翻飞的加花。我特别喜欢那种描写,比如描述方得法妻子六指为婆婆割肉做汤前:“那一天六指的眼泪仿佛不是她自己的,只不过是借着她的眼目她的脸仓皇地赶路而已。”形容锦河在洋人家的处境,“八年来他学会的最大本事,就是把自己化成亨德森先生和太太的贴身衣裳,一皱一弯都合着他俩的心意。”
    张:如果真把《金山》比作山,我刚才说的那个大纲,只能说是山的脉络,我认为,细节才是山的纹理。一部小说,你不想把它变成戏说,那就只有在细节上下工夫。这些地方我使的是笨劲。刚才说灵感如潮水,这是写得顺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细节也构成我的路障。有时候为三两行字的一个细节,我可能要查几个晚上的资料。但它也会带来非常意外的一笔,比如锦山抱着弟弟的骨灰盒,执意要在剧院里找到一个好座位。
    孙:这个故事我也特别注意到,它非常像一个电影场景。一开始还不明白你要写什么——锦山一上来就找衣服,挑了件西装穿上后就去剧院看电影,领位员指的边位他不坐。最后他对着手里的木匣子说:“阿河,你终于坐上最好的位置了。”阿河是他弟弟,二战时死在异国的战场上。我觉得锦山那一句话道尽了海外中国人无尽的辛酸,又暗含着兄弟的情谊。让人特别感动。
    张:那一章的灵感来源于我发现的一个细节,在那个年代,海外华人在剧院,是不能享用好位子的。我写这段时的痛感,不亚于小说最后,雕楼上几条人命顷刻完结那章,怎么形容呢?仿佛沉到了生命的最黑暗处,只剩下沉默。
    为什么书中女人的情感总是残缺?
    孙:说起来,这部小说中的男人都不易,但我特别感叹的仍然是一串女人的命运。从华工阿法的妻子六指到阿法儿子锦山的妻子猫眼。要说阿法与六指还是两厢情愿才结婚的,但是你听六指对女儿锦绣说的那句话:“三十多年了,统共见过你阿爸三面。甘蔗有汁有水的日子都过去了,剩下一把枯渣,你说是有意思没意思?”真是无限苍凉。而那个“猫眼”,虽然一生都在为方家挣命,但是从来都没招方家待见过,因为她曾操过皮肉生意。
    张:有个朋友看了这部小说,也对我说,这些女人不幸福。我想说的是,我笔下的女人,首先是些自尊的女人,六指是自尊的,甚至猫眼这样看来身世不净的,一生的作为也会让我们时代中的一些女人汗颜。
    孙:自尊当然是自尊,但我还是挺为她们难过的。
    张:她们的感情绝对是残缺的。但说到幸福,我倒觉得不同时代的幸福没有可比性。六指与阿法到底有没有幸福?至少比同为华工妻子但从来没有建立感情的女人还是要幸福。即使方得法在金山的晚年,有了旧日戏子金山云相伴,并且写信给六指,说要带这个女人回乡,六指也不会像我们现代女人认为的那样,有强烈的被弃感。因为她的男人把一生的银票都寄给了这个家,这对当时的女人来说,就是一种生命和感情的归属和稳定。
    孙:小说中方得法最终没见到六指,但我按你的人物性格设定来想象,他真要带晚年相好回去见妻子,两个女人也还是会彼此相惜的。因为六指明白,在金山这一头,一个男人,也是需要孤独中的慰藉的。
    张:方得法年轻时在异国碰到名角金山云,暗含着他对文明、知识的向往。而在晚年与她重逢,更多的是一种怜惜。书中我特意把他们的关系处理得含蓄一些,是想给读者更大的想象空间。你可以认为他们是情人,也可以认为是精神之恋,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回到那个特定的历史社会环境去理解它。以阿法的为人,他绝对不会忍心把金山云孤零零地留在金山。
    孙:但是恰好在这个地方让我想到什么是幸福。金山云没有名分,却可以和阿法相守。六指用断指的方式争得了名分,却因为这名分,只能在家里尽孝管家。
    张:对幸福的理解,我们不能超越那个年代。我书中的人物阿桃有一句话:男人活着跟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他死后愿意和谁埋在一起。这句话代表了那个年代大部分女人的想法。所以我们不能用现在的幸福观去评说她们的幸福。其实即使没有金山云,方得法和六指再相逢,我相信他们也可能是相对无言。
    孙:莫言说你写女人的内心感受,大有张爱玲之风。这点我稍微有不同意见。首先像你所说,你笔下的女人都自尊要强,她们虽然心思复杂,但总的感觉是向善的。而张爱玲的女人是自我的,也是冷的。所以你小说中的每个女人,想来都让我疼。
    张:我小时候学过国画。用绘画比喻的话,张爱玲小说的基调是石青,我的应该是还偏红一些的赭
    石,尽管也是淡近似于无的。我们两人笔下的女人,如果都走在很深的隧道里的话,我的人物会看到头。而她的不会。
    爬不过去《金山》是常态
    爬过去是奇迹
    孙:下面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严歌苓,很有意思,一些海外中国作家写中国故事,会让我们觉得无比真切,倒是国内作家来写,反而常会失真,这是为什么?也有人觉得,可能国外的作家远离国内文学圈的浮躁,心更静些。
    张:严歌苓和我还不一样,她写过完全中国乡土的小说,而我目前写的基本还都属于两岸游走的经验。《金山》也是。其实不出国也能写《金山》,但我还是要感谢两头的经验。如果金山就在那里,我的中国经验让我看到的是正面。而有了国外经验,我等于从侧面绕到了金山背后,看得更立体了。
    说到心静,可能对我来说,我本身就不是一个着急冲动的人。几乎所有的小说我都会等到把料都备齐了才动笔,所以我说《金山》是我等了二十年的小说。刚到加拿大,我就看到了那些刻着广东人姓名的墓碑,为这地底下的人写这本书的念头那时就有。之所以一直没动笔,就是知道这里有许多细碎的工作要做。而这准备期间的写作空白,我就对自己说,你要接受一个长期被人遗忘的事实。
    孙:现在看来还是值啊。有了一座文学的《金山》。但把它放到“张翎小说精选系列”中看,我又似乎有个印象,你的所有小说都沿袭了类似的模式:家族史诗、两域的游走,一个主人公对身世的探寻。
    张:这一点说得很对。这可能跟我的个人审美兴趣有关。出国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怎么写过新移民故事,因为假如现代人的生活是一棵树上的叶子的话,我如果不探到根,就会怀疑它的真实。所以我总会追根溯源地挖掘到它的历史中去,这就是我为什么钟情墓碑文化的原因。而回到历史,或者家族史,我就无法不采取现在这种线性的方式。应该说是题材决定风格。
    孙:但这么一路看下来,会容易觉得没有突破。《金山》可以视为这类题材的集大成者,但再照这结构写下去,我就会下意识希望你挣脱这个壳。
    张:那首先是题材的突破。不过我自己还是能感到自身的改变。早先的那几部,更多是对童年记忆的重述,大体和江南街景有关,精致一些。这几年我变得粗粝一些,也许是在国外的阅历多了、视野开阔了。我的阅历和灵感会把我带到哪里,目前还不知道。但有一点很肯定,我一定会按照自己挚爱的方式写作。
    孙:但也有个说法说出来可能会比较残酷,一个人一生总有一部是集大成之作,《金山》对于你会不会是这样的?你再也……
    张:再也爬不过去?(笑)一点不残酷。爬过去是奇迹,爬不过去是常态。
    孙:那下一部呢?
    张:肯定不是家族故事。我需要一段时间休整。可能会把写《金山》留下的素材,再写一些金山人物。单独写那些人物,我就不再受这个家族题材大框架限制了,估计会更放得开。
    原载:《北京晚报》200-08-18 
    
    原载:《北京晚报》200-08-1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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