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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与怀念的道理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李建军 参加讨论

    却说,读了一位老作家的自传……去年冬,一个与路遥过从甚密的人,写了一篇怀念……
    我们的“自传”写作的境界和“怀念”死者的能力之所以如此低下,之所以如此令人失望……
      ·作者·
    我喜欢读传记。太史公的《史记》、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君王传》、包斯威尔的《约翰逊传》、赫尔岑的《往事与随想》、罗曼·罗兰的《巨人三传》、莫德的《托尔斯泰传》、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和《罗素自传》,都是我特别喜欢的作品。百无聊赖之时,读读传记,辄有躁思顿清、烦襟尽涤之快,感觉与读美妙的小说一样好。
    传记之产生,源于人类渴望光荣和不朽的精神禀赋和心理需求,但也与人类强化记忆、传递经验的社会需求有关。人们之写传记,很大程度上,是想通过真实的记录和深刻的反思,将过去的灾难和教训,转化为今天的镜鉴和经验,用太史公的话说,就是“述往事,思来者”。杨宪益的《漏船载酒忆当年》、韦君宜的《思痛录》以及章诒和、高尔泰、邵燕祥等人的具有传记色彩的散文作品,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究其原因,盖在于它们包含着庄严的责任意识,在于它们写得真实和深刻,给读者提供了认识那个特殊时代的重要启示。
    在所有的传记形式中,自传也许是最难写的。写自传意味着与自我拉开距离,把自己当做一个他者,进行冷静的审视和无情的剖析。然而,世上最难的事情,就是自我批判和自我否定。由于宗教和文化方面的原因,西方人普遍具有罪感意识和反省精神,所以,他们的自传便多有自我批判的《忏悔录》。中国人好面子,爱虚荣,有耻感,无罪感,怯于责人,羞于责己,职是之故,在中国,有勇气说真话的自传,就难得一见。
    却说,最近受好奇心驱使,读了一位老作家的自传。显然,此人是颇有些经历和故事的,所以,我很想看看他对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和文学,有着怎样的困惑和思考,能提供多少有价值的判断。然而,读完全书,套用陕西艺人孙存蝶独角戏里的一句台词来说,我是———不但失望,而且失望。唉!他老人家实在太自恋了,自恋得让人替他难为情。他把已经失效的“三突出”创作原则,起死回生地用到了自传写作上,只不过他的“三突出”似乎是这样的:在所有人物中,要突出自己;在所有英雄人物中,要突出自己;即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也仍然要突出自己。他把自己写得像佛一样,却把别人写得像魔一样。尤其令人心寒的是,对一位已经客死他乡的作家,他的无情简直到了伍子胥掘坟鞭尸的程度了。我以为这是很不理性,也很不公平的。一个文学老人,是不应该这样写自传的。我们固然无权要求他也写《忏悔录》,不能勉强他像赫尔岑那样无所畏惧地写出一部《往事与随想》,但是,我们有权要求他多一点“费厄泼赖”的绅士精神,应该公正、宽厚地对待他人,尤其要体恤和同情那些含悲衔冤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死者已矣,长眠不起,欺侮这样一个与我们幽明永隔的人,这,这,这算什么能耐?中国古人不杀二毛,不追穷寇,不击未济,——难道对自己昔日的同志和朋友,我们连这样的胸怀和气度都没有了吗?
    一部完整而客观的自传,要求作者要有比较冷静和理性的写作态度,要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如此说来,写自传是最适合老年人做的事情。人到老年,曾经沧海,便有可能进入一种心志淡泊,宠辱不惊,气定神闲,百鬼莫侵的境界。老年意味着彻底的成熟和平静,意味着对世事人情的洞明和练达,正像叔本华所说的那样“:只有到了老年,一个人年轻时获取的知识才能得以深化;他曾经获得的观念才能被解释得详尽;他以为他早在儿时就已明白的事此时才能被真正理解。”(《叔本华论说文集》)在叔本华看来,青年时代并非人生中最幸福的年华,因为,只有到了老年,“一个人才终于摆脱了那无时无刻不在侵扰他的动物式的激情”。(同前)
    在一个见多识广的老年人看来,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应该以平常心待之。一个心智正常的老年人,通常是谦虚的,有自知之明的。蒙田说“:别的作者都着意谈论自己,他们认为这一题材丰富而且有价值,可我却相反,我觉得自己非常贫乏浅薄,因此我不允许本人卖弄自己。”(《蒙田随笔》)这才是对自我认知的智慧的态度。我以为,只有到了这种谦光自抑的境界,一个人才可以开始写自传,才可能在自传里把自己和别人都写得近乎真实,而不是相反。
    《罗素自传》无疑可以被当做自传写作的典范。罗素不是把“自传”变成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努力通过自己的所闻所见所思,记录那些重要的问题和事件,介绍值得关注的人物和有价值的思想,最终把自传写成了包含着个人“偏见”的一部“可容性”(compossibility)的文本。有趣与令人愉悦是一切美好的人和事物的共同品质,而罗素的自传就具有这样的特点。他选择了一种充满智慧和人情味的叙述风度。他从不把别人当做踏脚石,以衬托自己的伟大。在他的笔下,没有对于他人哪怕一丝一毫的羞辱和诋毁。他试图理解别人,而不是简单地嘲笑。例如,他写到了哲学家怀特海。他与这位大师是亦师亦友的关系。他们有过学术研究上的合作,但是,“在哲学方面,我和他意见不同,因此不能再同他合作进行研究。他去美国以后,自然我也就很少见到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完全不赞成我的和平主义者的立场,我们就开始分道扬镳了。在这个问题上,他比我更能容忍我们的分歧,这种分歧使得我们的友谊逐渐冷淡,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我的错而不是他的错。”(《罗素自传》,第一卷)令人尊敬的是,罗素绝不因这种“分歧”和“冷淡”而诋毁对方,相反,他怀着理性而深刻的情感,高度评价为人师表的怀特海“:怀特海作为一位教师,是十分完美的……他会启发学生自身的最佳能力。他从不压制或讽刺他们,也不显得高高在上,或者表现出任何低劣教师常常表现出来的态度。我相信所有与他接触的有为青年,就像我对他一样,对他产生一种真诚而持久的情感。”(同前)罗素不是一个古板的清教徒,所以,他不拒绝世俗意义上的快乐和幸福,不故意遮掩自己面对成就和赞美的荣耀感,但是,他又能用一种幽默的有教养的精神进行自我反省“:以授予勋章肇始并以获得诺贝尔奖告终的1950年,似乎标志着我的声望达到了顶点。我真的开始感到有点不安,担心这可能意味着盲目正统观念的开始产生。我一向认为没有一个人能够不邪恶而成为有名望的人,但我的道德感却非常迟钝,以至我看不出自己有什么罪过。”(《罗素自传》,第三卷)阅读这样的文字,有助于人们变得更有理性,也更有力量:罗素教会我们如何克服对黑夜的恐惧,帮助我们走出尘土弥漫的广袤沙漠,使我们的内心充满“信仰晨光”的激情。
    人们写关于自己的自传,也写关于别人的怀念文章。怀念同乎哀吊。刘勰在《文心雕龙·哀吊第十三》中说“:原夫哀辞大体,情主于伤,而辞穷乎爱惜。……必使情往会悲,文来引泣,乃其贵耳。”可见,怀念是怀着悲悼的心情,念想逝者的嘉言懿行,感谢他的种种恩德,而不是审判一个人,更不是羞辱一个人。如果想质疑和批判一个人,我们有更好的方式,那就是文学批评,即通过对文本和其它事实材料的分析,来认识一个作家,来评价他的作品。
    如果说,在“自传”写作上,需要警惕的是自恋,那么,在“怀念”他人的时候需要克服的则是冷漠,因为,无论是自恋的坏习惯,还是对别人的冷漠态度,都会使包括作者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成为被羞辱的受害者。刘勰说:“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文心雕龙·史传第十六》)写作带给人的荣耀和伤害,可谓大矣,舞文弄墨者,岂可以轻心掉之?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这个道理。
    去年冬天,路遥逝世十五周年之际,一个与路遥过从甚密的人,写了一篇怀念路遥的文章,先是发表于发行量很大的《华商报》,后来又刊发在影响更大的《南方周末》上。此文通过对路遥的包括在洗手间说话等细节的描写,披露了路遥的一些并不值得“怀念”的言行。但是,读者从这篇文章中更多看到的,并不是路遥的“阴暗面”,而是怀念者的狭隘、冷漠和庸俗,是怀念者与被怀念者之间微妙而复杂的关系,甚至是生者对死者泄愤的快意。闲言碎语,言于密室,止于二人“,金刚厮打,佛也不理”,真假是非,局外人自然难以遽断,何况死者也不能复起于地下,替自己辩白了。
    大成至圣者有言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谓之失人;不可与之言而与之言,谓之失言。”路遥这回显然是“失言”了。但是,那个听话的人也有责任弄清这样一点,那就是,哪些话是朋友在特殊的语境下讲给你一人听的,因而是不可以广为传播的,哪些话是朋友慎重严肃地讲出来的,因而是可以“广而告之”地与众人分享的。罗曼·罗兰曾经对茨威格讲了一些朋友之间才讲的事情,但是,茨威格没有辜负罗曼·罗兰的信任,他在写《罗曼·罗兰传》的时候,没有随便就把大师的隐私出卖给公众。1919年11月,茨威格在写给罗曼·罗兰的信中这样说道“:关于您的那本书,我拖了很久,因为我想尽量不要以知情人的面貌出现,不要泄漏您完全处于好意告诉我的事情。”(斯蒂芬·茨威格:《罗曼·罗兰传》)老实说,我当初读到这段文字,很是感动,觉得茨威格的人格非常高尚:他是一个真正的有道君子。
    有人也许会说:“这有什么呀?只要是他说过的话,就应该据实记录。”此话似乎在理,其实大谬不然。因为,每个人都有姑妄言之的权利,也有随便说话的时候,只要他的话没有成为社会性的话语事件,没有带来明显的社会后果,那么,这些话就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被以随便的方式公之于众;同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而这些隐私,他并不希望被所有人知道。1880年6月1日,贝多芬写信给自己“心爱的朋友”卡尔·阿门达,告诉他自己的听觉已经变得很弱,内脏状况也不好,总之,不得不过着“悲惨之极的生活”。他希望从朋友那里得到安慰,但是,不希望他做自己的“新闻发言人”:“请把我告诉你的有关我的听力情况当作重大的秘密保守吧,不要将它泄漏给任何人,无论他是谁。”(《贝多芬书简》,上册)这足以说明,有时候为朋友的尊严而保守秘密,恰好是为友之道中最重要的德性。
    在任何时候,说真话都是值得鼓励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真话都有意义的。真话之“真”有两种:一种是事实性意义上的真,一种是真理性意义上的真;或者说,一种是形式上的真,一种是实质上的真。有些叙述话语具有事实性和形式上的“真”,但却并不具有真理性和实质上的“真”,也就是说,它所言之事即使的确存在或发生过,但是未必一定是有意义的、值得谈论的。无聊的真话与聪明的假话一样没有价值,因此,说这样的“真话”,实在是近乎子贡所厌恶的“不逊以为勇”和“诘以为直”的。从那篇题为《怀念路遥》的文章里,我们看到的就不是真理性意义上的“真”,而是形式意义上的“真”;不是伤悲之情与爱惜之意,而是对于死者的侮慢和讥讽。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我”和路遥刚参加完一个选举活动,“票一投完,他在厕所里给我说:好得很,咱要的就是咱俩的票比他们多!”接下来,是一句“恋污癖”式的描写:“他然后把尿尿得很高。”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路遥并不是“累死”的,因为大家都像“野兽一样昼伏夜出”地写作啊,别人都没累死,怎么偏就他累死了呢?所以,他的死与“累”无关。这篇文章提供给我们的另一个信息是:路遥也不是“穷死”的,因为,那年头,“大家都穷啊”,——更何况,他还抽高级香烟,还喝高级咖啡,还“为给女儿吃西餐曾满城跑遍”,何穷之有?
    总之,此文最后的结论是:路遥之死与文学无关,与贫穷无关,而不过是遗传的结果罢了,因为,路遥的几个兄弟都得的是“这个病”,而且都是在几乎相同的年龄去世的。从这些阴阳怪气的话语里,我们可以读解出这样的微言大义——如此为造化小儿所苦,路遥只有自认倒霉,至于别的人,根本用不着为路遥的穷与死大惊小怪;路遥更关心的是文学之外的事情,而不是所谓的文学,因此,路遥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优秀,也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值得尊敬。
    刚参加完路遥的纪念会,就读到这样一篇莫名其妙的文章,委实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也陷入了深深的困惑:路遥也许真的没话找话地与“我”谈论过“得票”多少之类的事情,但是,他有没有说过更值得“怀念”的话?也许“我”真的看见过路遥在厕所撒尿的细节,但是,我们想知道,在厕所之外“,我”是否也看见过路遥的更值得“怀念”的行为?路遥的生活方式也许真的不好,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不穷啊;几个兄弟跟他得同样的病、在几乎相同的年龄段去世,的确是一件令人困惑的事情,然而,饶是如此,你也不能一口咬定人家这就是遗传的原因,而不是其他的问题。要知道,遗传是纵向垂直影响的结果,因此,除非你经过认真调查,得知人家几代人都这样,否则,你就没有任何根据冷冰冰地下一个“遗传”的判断了事。古人说:“死生亦大矣!”然而,对于路遥之死,某些人的“怀念”却是如此冷漠,解释却是如此随意。
    当然,路遥不是完人。无论他的为人,还是他的作品,都没有完美到无可挑剔的程度。但是,评价一个人,应该观其大体,要本着“不以一眚掩大德”的原则。路遥之死之所以令人觉得惋惜,他的作品之所以打动了那么多读者,人们之所以到今天还怀念他,是因为,他对文学事业的态度,是忠诚的,负责任的,——在粗俗、堕落、颓废和华而不实等文学风气大行其道的时候,他守住了自己的立场和信念;是因为,在他的文字里,没有任何让人觉得恶心和厌恶的低级趣味;是因为,在路遥的作品里,女性受到的是尊敬和赞美,而不是羞辱和伤害;是因为,在路遥的小说里,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尤其是青年,受到的是切切实实的同情和理解,而不是隔岸观火的“了解”和煞有介事的“描写”。
    那么,路遥英年早逝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原因也许有很多,但有两点是不应该被忽视的。一个是他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确实不利于健康。勃兰兑斯在谈到法国浪漫派的时候,这样说道“:文学工作的性质对许多人来讲是致命的。这种工作不知道什么叫休息日,它绞尽脑汁,而且不能悠闲地完成,因为只有作家在白热时刻产生的作品才能够用他所感受到的情感来感染读者。”(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五分册)路遥所从事的,就是这种对他来讲“致命”的文学工作。然而,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这种工作的性质,完全不懂得劳逸结合的重要性。糟糕的生活方式和过于劳累的工作方式,最终摧毁了他的健康,剥夺了他的生命。
    还有一点不应该被遗忘,那就是童年的贫穷和饥饿。据统计,18世纪以来,40岁以前去世的俄罗斯作家有18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出自平民阶层。高尔基说“:平民文学家很少有人活到40岁,他们差不多都经历过饥饿的、贫民窟和小酒店的生活。”(高尔基:《论文学》〔续集〕)做为农民之子,路遥不仅属于“平民文学家”,而且还是一个“贫民文学家”。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生活在陕北那样一个苦焦的地方,长期被可怕的饥饿折磨着,长到了十几岁,还没有穿过一条新裤子。出生于1949年的路遥,在心灵和身体上所承受的折磨和伤害,远非常人更非今天的“80后”和“90后”们所能想象。树怕伤根,没有比童年的饥寒交迫更能减损一个人的生命的了。读读路遥的《在困难的日子里》吧,如果没有切身的饥饿体验,他不可能写得那样真实;读读《早晨从中午开始》吧,看看因为贫穷,路遥体验过多少屈辱和痛苦,又有着多么黯淡、不幸的童年记忆。一个人,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委屈,却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情和乐观态度,还能怀着感恩的心情进行写作,这实在是不容易的,也是那些利己主义的“消极写作者”永远无法理解的。
    如果想真正破解一个作家创作的秘密,如果想解释他的痛苦、欢乐与死亡等问题,一定要联系他的经历,尤其要注意研究他童年时代的生活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阐释不至于太过离谱。然而,真是奇怪得很,面对死者,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总是会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傲慢的心态,以为自己有资格凭着随意的想象对他们信口开河,妄下雌黄。这实在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和庸俗的胜利感。活着,只不过说明我们的生命还在继续而已,并不足以证明我们比那些先我们而死的人更光荣,更值得骄傲。事实上,任何人,无论有多么“伟大”,多么“英明”,多么“正确”,多么能上九天揽月,多么能下五洋捉鳖,谁都难免一死,都必须接受历史老人的审视。我们必须明白,无论生者,还是死者,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死亡不过是培养这种平等意识和谦虚精神的学堂。正像约翰·克利斯朵夫在自己深爱的萨皮纳死后所体悟到的那样:“每个人都要轮到去登上千古长存的受难的高岗。每个人都要遇到千古不灭的痛苦,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每个人都要追随着抗拒过死,否认过死,而终于不得不死的人。”(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第一册,第三卷)但这只不过是从生命的自然过程来说,其实,从精神价值和伦理意义的角度看,有的人虽死犹生,有的人却虽生犹死。老子说:“死而不亡者寿。”真正使一个人“不亡”的,不是无疾而终的长寿,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而是他的高尚的人格和仁慈的心肠,是他对自己时代以及后来时代的积极意义上的影响力。
    所以,通过写作来怀念一个人,就是一件庄严的事情,——既不是流言家抖落别人的隐私,也不是王婆婆传播邻舍的闲话,而是发现他在精神生活诸方面对人类的贡献,进而感谢逝者对于我们的恩德,抒发自己对他们的思念和伤悼之情。在这里,尊敬的态度和真诚的情感决定一切。没有充满敬意的态度,没有充满爱意的情感,便不可能写出感人至深的怀念文章。在《世说新语·伤逝第十七》里,王戎丧子,悲不自胜,山简大惑不解:“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魏晋时人,的确是最懂得感情的。正因为情深意切,所以《世说新语》里的伤逝和追怀,至今还仍然令人怦然心动:“卫洗马以永嘉六年丧,谢鲲哭之,感动路人。咸和中,丞相王公教曰:‘卫洗马当改葬,海内所瞻,可修薄祭,以敦旧好。’”卫死于公元313年,到咸和年间,时间至少过了十五年。十多年的岁月,足以使一个人把一切都忘记得干干净净。但是,丞相王导却不仅记得亡故的朋友,而且还张罗着给他改葬。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以此与今天的人情浇薄、世情衰歇相比较,怎能不令人感慨系之。
    晋人的伤悼,往往超越了一己鸡毛蒜皮的利害得失,具有更为博大深刻的情感内容“:王子敬与羊绥善。绥清淳简贵,为中书郎,少亡。王深相痛悼,语东亭云:‘是国家可惜人!’”对于真气渊醇的晋人来说,仇恨止于死者,——在我看来,除了极少数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十恶不赦的罪犯(例如尼禄和秦始皇之类的暴君,例如希特勒和萨达姆之类的独裁者,例如东条英机和本拉登之类的杀人犯),其余的人都可以领取由死亡颁发的赦免书——面对死亡,以前种种恩仇,皆可在一刹那间消泯尽净:“王东亭与谢公交恶。王在东闻谢丧,便出都诣子敬,道欲哭谢公。子敬始卧,闻其言,便惊起曰‘:所望于法护。’王于是往哭。都帅刁约不听前,曰:‘官平生在时,不见此客。’王亦不与语,直前哭,甚恸,不执末婢手而退。”宗白华先生在《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中说“:晋人艺术境界造诣的高,不仅是基于他们的意趣超越,深入玄境,尊重个性,生机活泼,更主要的还是他们的‘一往情深’!”(《艺境》)。
    是的,一往情深,这就是一切伟大的艺术和文学在精神上最重要的特征。文学的价值和力量,从根本上讲,就决定于作家的情感态度与作品的情感力度。然而,缺乏教养的粗俗化和缺乏仁慈的无情化,却是我们时代文学最严重的问题。这也不奇怪。半个多世纪以来,温文尔雅被当做有害的行为方式,温情脉脉则被当做消极的情感态度。在一种怪异的理论看来“,革命”意味着放弃同情“,进步”意味着习惯仇恨。我们终于学会了仇恨。到处都是《大卫·科波菲尔》里的爱德华·莫德斯通式的人物。冷酷的报复和残忍的毁灭成了光荣的事业。没有敌人,我们就失去了发泄的目标;没有斗争,我们就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于是,我们看一切人都是敌人,但是却放过了真正的敌人,——不仅放过了他,还把他当做恩主;我们看一切事都是罪恶,但是却看不见真正的罪恶,——不仅看不见罪恶,还把它当做功绩。我们把自己当做绝对真理的化身,以革命的名义破坏一切,以拯救者的身份奴役别人也奴役自己。我们先是斗那些陌生的人,后来便开始斗熟悉的人,斗自己的老师,斗自己的朋友,甚至斗自己的父母。我们的心变得越来越冷,越来越硬,越来越狭隘。我们不相信爱的价值,也渐渐丧失了爱的能力。我们被塑造成了肆无忌惮、狂妄自负的野蛮人。对仇恨和“斗争”的迷恋最后导致的不仅是冷漠,还有自我中心主义的自私和自恋。因为,事实上,人不可能过无爱的日子,所以,人若不能正常地去爱别人,或者爱值得爱的事物,就会转而以病态、畸形的方式爱自己,或者爱根本不值得爱的事物,崇拜根本不值得崇拜的人。在爱的原则和基础被破坏的精神废墟上,文学的复活和复兴,无疑是需要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的。——我们的“自传”写作的境界和“怀念”死者的能力之所以如此低下,之所以如此令人失望,究其外因,盖在于此。
    然而,文学并不总是外部世界的直接投影,作家也不是时代风气的束手无策的奴隶。人世间没有一个如此美好的所在,在那里,诗人可以无忧无虑地吟唱,作家可以毫无阻难地写作。真正的文学永远出自与现实摩荡冲突的高贵而不屈、纯洁而温柔的心灵。所以,我们先要检视自己的内心世界,先要把自己的心灵世界变成一个有情世界。白居易《与元九书》云:“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无情者,必无诗,亦无文。唯有至情至性之人,才能写出至情至性之诗与至情至性之文。
    刘勰说“:任情失正,其文殆哉。”又说“:哀而有正,则无夺伦矣。”写“自传”和“怀念”文章的大人先生们,慎乎哉!勉乎哉!
    

2008年2月10日,于北京之平西府
    原载:《文学自由谈》2008年第2期
    
    原载:《文学自由谈》200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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