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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小说《柳屯的》新解 ——文本细读与文化社会学分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吴永平 参加讨论

    老舍短篇小说《柳屯的》,发表于1934年5月《东方杂志》30卷10号,与《黑白李》、《抓药》等是同一时期的作品,其创作思想可互为参照。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主人公夏廉的小学同学,成年后在外地谋职,通过几度回故乡探亲时的所见所闻,敷写夏家若干年间的变迁,具有时空跳跃、情节断续和传奇色彩等艺术特点。小说述说的是一个旧式家庭“败家”的故事:夏家原有三百来亩土地,父子二人悭吝成性,不算精明但也不愚笨,却被一个相貌丑陋的名叫“柳屯的”的妇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短短五年内偌大的家业竟败落得“连一块土坯也落不下”。“我”因此评议道:“他们的失败实在太难堪了,太奇怪了!”所谓“难堪”,指的是夏家有悖于传统伦理,为争夺家产,父子、夫妻、父女反目成仇;所谓“奇怪”,指的是一个没有名份的外姓女子竟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宗教”)反客为主,使夏家骨肉相残而坐收渔利。
    由于这篇小说的情节中涉及到“宗教”,可以窥见老舍彼时的宗教观念,因而得到了研究者的重视;更由于作品中有对“柳屯的”借助“宗教”控制乡民的漫画式描写。于是,研究者们往往视之为作家其时的宗教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更有甚者将其作为作家背离基督教信仰的文本资料。如王晓琴在《老舍新论》中这样写道:“1930年老舍回国后,对宗教的批判更为尖锐。他笔下出现的教徒,不是贪得无餍的洋牧师,就是仗势欺人的假洋鬼子。如短篇小说《柳屯的》中,女主角‘柳屯的’就是吃洋教的女恶霸。她靠教会势力,横行乡里。最可笑的是,她每天在场院向乡民布道,祷告的竟是,愿公公‘一个跟头摔死’,叫丈夫的元配妻子‘一口气上不来,堵死……。’这无疑是对宗教的莫大讽刺。”[1](P.31)
    然而,这个判断缺乏充足的论据。老舍30年代初返国后,经朋友介绍与胡青相识,定情之际曾主动写信声明:“我是基督徒,满族……”胡女士回信说:“没关系,信教自由。”从这则趣事来看,不能断言老舍此时的宗教信仰有任何变化;况且,他在同期及其后创作的小说《大悲寺外》(1933年7月)中还描写了具有基督宽恕精神的黄学监,在《黑白李》(1934年1月)中还赞扬了具有基督牺牲精神的黑李,在《一块猪肝》(1938年)中还表彰了基督教青年会。据此分析,老舍在创作《柳屯的》(1934年5月)时没有批评宗教的主观思想基础;更何况,细读作品文本,“柳屯的”也算不上什么“吃洋教的女恶霸”,她哪里懂得宗教,充其量是个“会道门”邪教的混混而已。
    鉴于学界存在着如上误解,重新解读这篇作品是有必要的。
    
       小说中的三个主要人物都与宗教有关:夏老者、其子夏廉和“柳屯的”。
    先考察夏家父子与宗教的关系,作品起首便对夏家父子各自的秉性行为进行了一番描述,为情节的发展进行铺垫。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夏家父子虽然皈依了基督教,却无向善之心,其行为有悖于教义。他们之所以愿意当“教友”,不是出于灵魂救赎和博爱的需要,而是把它当作护身符:占别人的便宜而不被别人占便宜。作品这样表述信教对夏家父子的好处:
      “要说为村里的公益事儿拿个块儿八毛的,夏家父子的钱袋好象天衣似的,没有缝儿。   ‘我们信教,不开发这个。’信教的利益,在这里等着你呢。村里的人没有敢公然说他们父 子刻薄的,可也没有人捧场夸奖他们厚道。他们若不跳出圈去欺侮人,人们也就不敢无故   地招惹他们,彼此敬而远之。”
    老舍没有把夏家父子描写成依仗教会无所不为的恶棍,只是把他们定义为极端的利己主义者,一种另类的“吃教者”。宗教对于他们而言,除了守护钱袋之外,并不具有别的意义。作家对夏廉所谓的“宗教信仰”也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拿他那点宗教说,大概除了他愿意偶尔有个洋牧师到家里坐一坐,和洋牧师喜欢教会里  有几家基本教友,别无作用。他当义和拳或教友恐怕没有多少分别。神有一位还是有十  位,对于他,完全没关系。牧师讲道他便听着,听完博爱他并不少占便宜。可是他愿作教友。   他没有朋友,所以要有个地方去--教会正是个好地方。”
    夏家父子于宗教而利用宗教的态度,引起了老舍———这位虔诚的基督徒———的正义的愤怒[2]。在他看来,夏家父子的行为辱没了“教友”这个称号。他对夏家父子的讽刺,当然不能理解为对宗教的讽刺,正如基督徒但丁把不守教规的教皇放逐到地狱里,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宗教,而是为了维护宗教。
    
    再来分析“柳屯的”与“宗教”的关系。小说通过“我”三次返乡的所见所闻对其进行描摹,时间跨度共为五年。
    “我”第一次返乡的见闻(故事的第一年):夏廉为延续香火,把“柳屯的”弄进家门,违背了教规,在乡人攻讦下,教会进行了干预,夏廉于是“自动退出教会”。小说写到:“到年底下我回家来过年,夏家的事已发展到相当的地步:夏廉已经自动地脱离教会,那个柳屯的人儿已接到家里来。我真没想到这事儿会来得这么快。但是我无须打听,便能猜着:村里人的嘴要是都咬住一个地方,不过三天就能把长城咬塌了一大块。柳屯的那位娘们一定是被大家给咬出来了,好象猎狗掘兔子窝似的,非扒到底儿不拉倒。他们的死咬一口,教会便不肯再装聋卖傻,于是……”可见,“柳屯的”进入夏家,非但没有借助“宗教”,反而遇到了教会及教义的阻碍。
    “我”第二次返乡的见闻(故事的第二年):“柳屯的”进夏家后,先唆使夏家父子把夏廉患病的妻子和三个女儿赶出家门,然后又鼓动夏廉把老两口逐出家门,独霸了家业。同时,“柳屯的”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利用村人对夏家悭吝习性的憎恶及期望夏家败家的心理,“把全村治服了”。她虐待夏家父子并鲸吞夏家财产,没有受到村人的干涉;她在戏台上撒泼骂街,甚至得到了乡民喝采,而夏老者视之与土地同等重要的教会,此时却没有出头干预。作品中记载着“我”与松儿大爷这么一段对话及议论:
      “教会呢?”“他爷们栽了,挂洋味的全不理他们了!”
      他们父子的地位完了,这里大概含着这么点意思,我想:有的人或者宁自答理她,也不   同情于他们;她是他们父子的惩罚;洋神仙保佑他们父子发了财,现在中国神仙借着她给   弄个底儿掉!也许有人还相信她会呼风唤雨呢!
    夏老者此时并没有出教,仍是“教友”,他的权益受到侵害,教会却没有伸出援手。此时,基督教在中国北方农村的地位远非庚子年间可比,已没有包揽词讼、庇护教民的权势,作家的表现是真实的。至于“柳屯的”,此时并未与洋教发生联系,她在戏台上装神弄鬼的表演,作家特意用“中国神仙”这几个字概括之,与夏老者的“洋神仙”对照,其中颇有深意存焉。故事发展到这一年,“柳屯的”已经霸占了夏家产业,其间也并没有借助“宗教”的力量。
    “我”第三次返乡的见闻(故事的第五年):“柳屯的”鲸吞夏家产业后,企图长期霸占下去,于是便谋划如何使既得的利益合法化。她深知乡人敬教、畏官的心理,于是妄攀官府,托名“乡绅”;还弄起了一个“教会”,自命“传教”。小说中写到:
      “我们村里的人,对于教会的人是敬而远之;对于‘县’里的人是手段与敬畏并用;  大家最怕的,真怕的,是兵。‘柳屯的’大概也有点怕兵,虽然她不说。她现在自己是传教 的;是乡绅,虽然没有‘县’里的承认;也自己宣传她在县里有人。她有了乡间应有的一切  势力(这是她自创的,她是个天才),只是没有兵。”
    直到这一年,“柳屯的”才与“宗教”发生了关系。她“自创的”那个教会,请特别注意作家的附注,这对于辨识她自封的“传教”与泊来的洋教派的区别至关重要。作品这样描写她与洋教派关系的初始情景:“村里来了一拨子教徒,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这群人是相信祷告足以治病,而一认罪便可以被赦免的。这群人与本地的教会无关,而且本地的教友也不参加他们的活动。”作家特别强调这个洋教派“与本地的教会无关,而且本地的教友也不参加他们的活动”,其目的非常明显:不愿读者将其混同于正统的基督教会;作家特意说明这个洋教派的教义特征,也有将其与正统的基督教义区别之意。据有关资料,西方基督教中确实存在过“相信祷告足以治病,而一认罪便可以被赦免的”教派,其大盛时期约在16世纪西方宗教改革运动之前,当时的教皇得奥十世滥售“赎罪券”以聚殓财富,引起了广大基督徒的不满和抗议,成为宗教改革的导火索。著名的宗教改革家路德在教众的支持下反对这种邪恶的教义,号召要“运用百般武器来讨伐这些身为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而又伤风败俗不配为人师表的罗马罪恶城的蛇蝎之群”[3](P.179)。杨绛翻译的《小癞子》,是西方流浪汉文学的鼻祖,里面便有对售卖“赎罪券”的教士们卑鄙污浊行径的辛辣讽刺。随后,这个教派逐渐式微,成为基督教派中的异数,为正统的基督教会所不齿。
    不过,“柳屯的”自创的教会与“赎罪券”派又有不同,它的礼仪型式完全是“中国神仙”化的,除了荒谬可笑之外,并无丝毫的“洋教”气息。作品中有一段描写了“我”观看“柳屯的”传教的情景:
      “她站住,眼珠不动,全身也全不动,只是嘴唇微张:‘祷告!’大家全低下头。她并不 闭眼,直着脖颈念念有词,仿佛是和神面对面的讲话呢。”
      “她的祷告大略是:‘愿夏老头子一个跟头摔死。叫夏娘们一口气不来,堵死……’”  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觉着这个可笑,或是可恶。莫非她真有妖术邪法?我真有点发胡  涂!
    作家对这种“宗教仪式”的评价是“可笑”和“可恶”,谥之以“妖术邪法”。他甚至直截了当地将其与中国传统邪教“白狐大仙”相提并论。反观作家在《老张的哲学》中描写李应有感于“教堂里整齐严肃,另有一番精神”而加入基督教救世军的细节,也许不无启示。至于夏廉与“柳屯的”以邪教为幌子互相利用,老舍明白地写道:“我不十分明白他俩的真正关系,我只想起:从前村里有个看香的妇人,顶着白狐大仙。她有个‘童儿’,才四十多岁。这个童儿和夏廉是一对儿,我想不起更好的比方。”很明显,作家在描写时始终坚守着基督教本位的立场,尊重教规,恪守教义;他所批判的所讽刺的不是宗教,而是邪教,无论它是中国土生的邪教或是中西合璧的邪教。
    法国汉学家巴迪先生和美国神学家陶普义先生都是多年研究老舍的学者,前者是天主教徒,后者是基督教徒,他们在其专著中,都曾盛赞老舍对于基督教的尊重,说他不论是在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正红旗下》中都没有歪曲过基督教义。西方学者的这个意见,应该得到国内研究者的注重。
    
    老舍在《柳屯的》中讲述的这个“难堪”和“奇怪”的故事,之所以得到学界的持久注意,除了涉及到宗教问题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中有对于悍妾泼妇的描写。几乎所有论及老舍文学作品性别观念的文章,都注意到了“柳屯的”的暴戾性格和行为特征,并把她与名著《骆驼祥子》中的虎妞形象联系起来。
    勿庸置疑,“暴戾”或“凶悍”的女性,俗语所说的“母老虎”,确是作家给“柳屯的”涂抹的浓重色彩。作品中写到“我”与“柳屯的”第一次见面的印象时,有这么一段插叙:“我曾经作过一个恶梦,梦见一个母老虎,脸上擦着铅粉。这个‘柳屯的’又勾起这个恶梦所给的不快之感。我讨厌这个娘们,虽然我对她并没有丝毫地位的道德的成见。 只是讨厌她,那一对努出的眼睛!”此时,这个“母老虎”其实还没有露出尖牙利爪,只是表现得精明炼达罢了,用夏老者的话来说,便是“柳屯的,比大嫂强多了,真泼辣!能洗能作,见了人那份和气,公是公,婆是婆!”随着故事的发展,她的凶悍和暴戾才渐渐地显现出来。然而,作家对她的厌恶,却早早地通过描写那讨厌的“虎眼”透露了出来,这并不是没有意味的。“柳屯的”雌威淋漓尽致地表现在“拿住了”夏家父子之后,那时,她对待夏家父子真如猛虎之于羊羔,鹰隼之于狡兔,作家对她的暴行的描述也不吝笔墨:
      “夏老头子的胡子已剩下很少,被“柳屯的”给扯去了多一半。夏老太太常给这个   老婆跪着。夏大嫂已经分出去另过。夏廉的牙齿都被嘴巴扇了去……
      “(夏老头子)还没走出村儿去,她追了上来,一把扯回他来,左右开弓就是几个嘴巴子, 跟着便把胡子扯下半边,临完给他下身两脚。夏老头子半个月没下地。
      “夏廉的头已肿起多高,被她往磨盘上撞的。”
    然而,仅仅以凶悍或暴戾来概括“柳屯的”性格,多少偏离了作品所表现出的“柳屯的”性格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多少偏离了作家寄寓于人物性格之下的丰富而复杂的社会生活内容。换言之,“柳屯的”能够“拿下”夏家父子和全村的老少爷们,只是由于她的凶悍和暴戾吗?显然不是!
    老舍在作品中不止一次地通过“我”来评价“柳屯的”性格的其它方面,容或是更为重要的方面:“那个娘们算把他们爷俩的脉摸准了!”“这个娘们要是有机会,是满可以作个‘女拿破仑’。”“设若她会写书,她必定会写出顶好的农村小说,她真明白一切乡人的心理。”作家表述得十分清楚,“柳屯的”之所以能够霸占夏家产业,并不完全靠邪教的力量,甚至也不单凭凶悍,而是她的工于心计:她看准了他们都是极端利己的“货”,可以各个击破。于是,第一步,她利用乡人的封建观念,挑唆夏家父子把未生育男丁的患病的夏大嫂和三个“赔钱货”赶出家门;第二步,她利用夏廉的私欲,让他以为“父亲吃了亏,便是他自己的便宜”,煽惑他把父母逐出家门;接着,她又利用了乡人迷信和嫉妒的心理,以小恩小惠和“中国神仙”的邪门歪道蛊惑村民,“拿住了”全村的老少爷们。
    “柳屯的”阴谋得逞,其精采处就在于她完全摸准了村人的“恶”的脉路,并以恶制恶,扼杀了村人天性中“善”的残余。在“柳屯的”形象上,作家集中地表现出他所理解的国民性的最为卑鄙和粗俗的方面———与“文明”相反的———野蛮,这便是我们所理解的这个“太难堪”、“太奇怪”的故事的内涵。
    
    老舍在这个反人伦的故事外壳下面,寄寓着比讲述一个悍妇的传奇更多的追求。旧小说《醒世姻缘》描写了一些封建社会中乖于伦常的悍妾恶妻的故事,在清末民初的坊间颇有影响。老舍自小喜爱听评书,后来也读过这部旧小说,《柳屯的》创作或多或少受到这部旧小说的影响和启发。 他在小说中提道:“我一向不大信《醒世姻缘》中的故事;这个更离奇。”这个提示很重要,将“柳屯的”故事与《醒世姻缘》中“珍哥儿”的故事稍事对比,也许对我们的分析不无益。
    《醒世姻缘传》是清末的作品,其主旨在于“劝善惩恶”,借着佛教因果报应的外壳,演衍出封建末期的社会人情,不无可观之处。“引起”云:“看官!你道为何把这夫妻一事说这许多言语?只因本朝正统年间曾有人家一对夫妻,却是前世伤生害命,结下大仇;那个被杀的托生了女身,杀物的那人托生了男人,配为夫妇。那人间世又宠妾凌妻,其妻也转世托生了女人,今世来反与那人做了妻妾,俱善凌虐夫主,败坏体面,做出奇奇怪怪的事来。若不是被一个有道的真僧从空看出,也只道是人间寻常悍妾恶妻,那知道有如此因由果报?这便是恶姻缘。”《醒世姻缘》中的“珍哥”原是个卖唱的娼妓,因有几分姿色,被官宦子弟晁大舍纳为侧室,她恃宠生骄,做出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来”,最后被官府拿了去判了绞刑。《柳屯的》中的“柳屯的”长相颇为丑陋,却被夏廉视为至宝,她在夏家没有名分,却做出比珍哥更“奇怪”的事情,最后也被官府拿了去,但最终很可能会逃出升天,这便是作家所认为的“更离奇”一语的注脚。
    《醒世姻缘》的作者受佛教轮回转世思想的影响,企图以前世的报应来解释晁大舍与珍哥的生死纠葛,其实他也并非不知道咎非天降、魔由心生的道理。《柳屯的》中夏家父子因“柳屯的”败家,村人也以为是因由果报;这固然是老舍对村人封建迷信思想的真实反映,也不能排除从《醒世姻缘》中得到的启发。他在小说中安排了一个“明白人”,通过这位“松儿大爷”不止一次地揭示症结所在:“夏老头子是自找不自在。她给他们出坏道儿,怎么占点便宜,他们听她的;这就完了。既听了她的,她就是老爷了!”“他(夏老者)要不是这样的人,怎能会落到这步田地?”“夏廉也是这样呀,他以为父亲吃了亏,便是他自己的便宜。要不怎说没法办呢!”《柳屯的》与《醒世姻缘》在思想观念上的最大的区别在于:《醒世姻缘》把那种反人伦的现象看成是偶然的,可以在封建法统下得到化解;而《柳屯的》却把这种非人伦的现象看成是必然的,并不期望能在当时的体制下得到解决。而且,在老舍看来,松儿大爷虽然明白事理,但也缺乏他所呼唤的道德力量:问题不在夏家父子的道德水准,也不在村民们的道德水准,而是整个时代整个社会道德的崩溃。正因为如此,他认为,这样的事情永远也“无法彻底解决”。作品中“我”与松儿大爷有一段对话,发人深省:
      “那个娘们敢卷我半句,我叫她滚着走!”我笑了笑。
        松儿大爷想了会儿:“你叫她滚着走,又有什么好处呢?”
      我没话可说。松儿大爷的哲理应当对“柳屯的”敢这样横行负一部分责任。
    从批判利己主义这个层面上分析,《柳屯的》作者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远远地高出《醒世姻缘》的作者,他们毕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不可避免地各各带着其时代思潮的烙印。
    20世纪初的中国北方农村,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文化观念的侵入,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开始崩溃,利己主义无限地膨胀,纲颓纪坏、人欲横流,冲击了封建制度赖以生存的家族制度和规矩法度;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又缺乏抑制这种恶劣倾向的道德和法制力量,社会充满邪恶,腐败到了极点。正如鲁迅先生沉痛地指出的那样:“卑懦俭啬,退让畏葸,无古民之朴野,有末世之浇漓。”[4](P.69)
    面对利己主义猖獗的社会病态,老舍感到惶惑,而又无能为力。他有时企图用宗教打开人们的“良心之门”,有时寄希望于旧时纯朴道德的复归,有时愤极而呼:“没有大靡乱,是扫不清咱们这个世界的污浊的。”他的探索和态度始终是诚恳的严肃的和认真的。但他此时还不能更深切地认识到“人性”是变动着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没有一场从根本上变革现有生产方式的社会革命,利己主义的基本人性是无从改变的。
    [参考文献]
    [1]王晓琴.老舍新论[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吴永平.老舍与基督教“本色化”运动[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3,(3).
    [3]尹大贻.基督教哲学[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4]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Z].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作者简介]吴永平(1951—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7)
    原载:《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第25卷第2期(2005年5月)
    
    原载:《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25卷第2期(2005年5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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