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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文本情节通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愚禺生 参加讨论

    一
    不同的人读《红楼梦》,就会有不同的读法;同一个人看《红楼梦》,也会有不同的见解。但无论是谁读《红楼梦》,大概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那就是每读到第81回文本,心里都会“咯噔”几下,“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这是因为“续貂说”在我们心中的烙印太深了。所以还不得不接着本人的《〈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②一文,继续批驳考证派流言家的“口孽”,以便看清考证派“胡诌学”的荒谬。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这一观点还算他有点见识,但同时又似乎在抽自己的嘴巴。因为《〈红楼梦〉考证》一书90%以上的篇幅都是在“考证”,而对《红楼梦》“内容的研究”,主要也就是下面一段话多少提出了一些问题:
    其实何止史湘云一个人?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她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的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结果也决不是曹雪芹的本意。③
    胡适在这一段文字中,提出的三个问题简而言之就是:湘云的丢开;香菱该早死;小红没下场。这三个问题中,湘云和香菱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节论述,本文暂不分析;小红的问题简单一些,所以首先简略分析一下。小红是不是“人才”,下场怎样?贾芸是不是“义哥”,结局怎样?对这样两个人物,实际上只要将下面两段文字稍作比较就会一目了然。
    这里雨村且翻弄书籍解闷,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雨村遂起身往窗外一看,原来是一个丫鬟,在那里撷花,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明,虽无十分姿色,却亦有动人之处。雨村不觉看的呆了。那甄家丫鬟撷了花,方欲走时,猛抬头见窗内有人,敝巾旧服,虽是贫窘,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这丫鬟忙转身回避,心下乃想:“这人生的这样雄壮,却又这样褴褛,想他定是我家主人常说的什么贾雨村了,每有意帮助周济,只是没甚机会。我家并无这样贫窘亲友,想定是此人无疑了。怪道又说他必非久困之人。”如此想来,不免又回头两次。雨村见他回了头,便自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尽,自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之知己也。一时小童进来,雨村打听得前面留饭,不可久待,遂从夹道中自便出门去了。士隐待客既散,知雨村自便,也不去再邀。(《红楼梦》第1回)
    这里贾芸便看字画古玩,有一顿饭工夫还不见来,再看看别的小厮,都顽去了。正是烦闷,只听门前娇声嫩语的叫了一声“哥哥”。贾芸往外瞧时,看是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生的倒也细巧干净。那丫头见了贾芸,便抽身躲了过去。恰值焙茗走来,见那丫头在门前,便说道:“好,好,正抓不着个信儿。”贾芸见了焙茗,也就赶了出来,问怎么样。焙茗道:“等了这一日,也没个人儿过来。这就是宝二爷房里的。好姑娘,你进去带个信儿,就说廊上的二爷来了。”那丫头听说,方知是本家的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听那贾芸说道:“什么是廊上廊下的,你只说是芸儿就是了。”半晌,那丫头冷笑了一笑:“依我说,二爷竟请回家去,有什么话明儿再来。今儿晚上得空儿我回了他。”焙茗道:“这是怎么说? ”那丫头道:“他今儿也没睡中觉,自然吃的晚饭早。晚上他又不下来。难道只是耍的二爷在这里等着挨饿不成!不如家去,明儿来是正经。便是回来有人带信,那都是不中用的。他不过口里应着,他倒给带呢! ”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只得说道:“这话倒是,我明儿再来。”说着便往外走。焙茗道:“我倒茶去,二爷吃了茶再去。”贾芸一面走,一面回头说:“不吃茶,我还有事呢。”口里说话,眼睛瞧那丫头还站在那里呢。(《红楼梦》第24回)
    根据以上两段情景极其相似的文本原文,至少可以比较引出以下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⑴、贾芸并不一定就是所谓“狱神庙”中探监的“义哥”,虽然在“郑藏本”中贾芸的本名是贾义,但在其他版本中,他已不是贾义而是贾芸了。而后40回文本中,他的所做所为,恰恰正如贾雨村之流。贾化与贾芸这两个人物只怕与“假语村言”都有些关联。因为既然“贾化”是“假话”的谐音,那“贾芸”谐音为“假云”也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即便作者给贾芸最初的命名是“贾义”,那也可能是“假仁假义”内涵,暗示其人品与贾化是一丘之貉。所以,他就是不改名改字,也不能充分肯定他就是名副其实的“义哥”。
    ⑵、小红是人才不假,但如果把她与娇杏相比较,他的下场并一定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换句话说,娇杏是“命运两济”,但小红并不一定也是,恰恰有可能是“有命无运”,甚至是“命运两无”。如果真像胡适所猜想的那样,最终与贾芸结成美好姻缘,那么小红也并不是“薄命女”,而是“侥幸女”了。娇杏与小红这两个人物,可能正是作者运用了“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的精妙笔法,表达出了“红杏出墙”的悲剧。娇杏是“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而小红则可能是“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下人”了。小红的名字就颇有几分青楼女子的味道,如果她真嫁给了像后40回文本中所描写的贾芸之流,她的最终下场可能正是《好了歌》解注中所言:择膏粱,谁承望流落烟花巷。
    ⑶、林之孝的媳妇是凤姐的“干女儿”,小红就是凤姐的“干孙女”。凤姐对他们母女俩也勉强也算得上“痴心父母”。然而这母女俩是不是“孝顺儿孙”可能就不一定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是指亲骨肉而言的,亲骨肉尚且如此,“干皮毛”只怕就更难说了。“林之孝”这个名字只怕大有深意。在第73回文本中贾母曾说:“我料到必有此事。如今各处上夜都不小心,还是小事,只怕他们就是贼也未可知。”又说:“殊不知夜间既耍钱,就保不住不吃酒;既吃酒,就免不得门户任意开锁。或买东西,其中夜静人稀,趋便藏贼引奸引盗,何等事作不出来。”在第111回文本中,“狗彘奴欺天招伙盗”说不定就是林之孝一家子与贾芸合伙,里应外合地唱了一出“监守自盗”、“贼喊捉贼”的双簧戏。因为当时荣国府的主子因送贾母灵柩到铁槛寺去后,掌管全府的男人就只有贾芸这位“旁主子”和他的“准丈人”林之孝这位大奴才了。
    以上三个方面的推论,仅仅是推论,并不是要刻意地栽赃贾芸和林家人。如果要真正得出准确可信的结论,显然是必须在证明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是“全玦”之后的。但通过上面两段文字的比较而得出来的三个方面的问题,至少可以说明胡适不仅“古文工夫太浅”(1948年8月7日,胡适给周汝昌信中用语),而且文学鉴赏水平也很低。胡适是没有看懂《红楼梦》前80回文本的,或者他的见解并不深刻——后40回文本他可能从来就没有用心去看过。鲁迅先生在《花边文学·一思而行》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极其生动精彩的描写:
    假使有一个人,在路旁吐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着,不久准可以围满一堆人;又假使又有一个人,无端大叫一声,拔腿便跑,同时准可以大家都逃散。真不知是“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然而又心怀不满,骂他的莫明其妙的对象曰“妈的”!
    胡适就是“在路旁吐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考证起来的第一人;又是“无端大叫一声,拔腿便跑”的第一人。还真不知他是“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也不知他为什么“心怀
    不满”地骂后40回文本是“狗尾续貂”。自胡适这位“海归”之后,又“围满”了“一堆”考证派“大家”,他们也跟着胡适一起“逃散”,以致上演了一出“前面的乌龟爬错了路,后面的乌龟跟着爬”的精彩闹剧;并且浩浩荡荡,势不可挡,凭借着这些“猜夯谜”大力士的实力,三下五除二地就将“猜笨谜”的索隐派搞熄了火。
    但平心而论,胡适对《红楼梦》的考证研究并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他搬运的砖瓦材料对构建红学大厦肯定是有帮助的。关键是他本来只能做“搬运工”,可偏偏又不安本分,想要做什么“建筑师”,结果是把红学引进了“死胡同”。正是这些用科学方法来研究文学艺术的流言家,用他们的“唾沫”淹没了后40回文本的伟大艺术成就,从而把后40回文本说成是“狗尾续貂”。又平心而论,对胡适这样一位“做古”了的文人翻尸盗骨地进行批判,本来也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因为无论是否冤屈,他都没有从棺材里爬出来替自己辩解的可能了。然而他是考证派“猜夯谜”的大力士,是考证派“胡诌学”的鼻祖。不彻底揭露,则还有“待古”的流言家想借尸还魂!不彻底揭露,则不足以让“考红”的流言家彻底警醒!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胡适本身就是一位极其无聊的文人。因为他对《红楼梦》这棵梦幻般的“婆娑树”评价并不高——在他心目中《红楼梦》最多只算得上一棵“歪脖树”;甚至逃跑到台湾以后,更将《红楼梦》贬得一文不值。如果《红楼梦》真的是像他所评价的那样“毫无价值”(参见《胡适全集》第26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可他自己又为什么要下苦工夫去考证研究呢?如果《红楼梦》真是价值连城,为什么又要将其贬得一文不值呢?其险恶的心理逻辑大概就只能如此去推测:《红楼梦》既然是“你们”中华民族的骄傲,那么首先必须将其致残;但还不满足,阉割之后还要“呸”地啐上几口“唾沫”!如此之后看“你们”中国人还骄傲不骄傲!其“汉奸文人”的本质,真是昭然若揭!
    二
    以胡适为首的考证派“胡诌学”把后40回文本阉割从而将《红楼梦》致残之后,很自然就会有在前80回文本基础上的“探佚学”了。我敢肯定,在这种前提下的“探佚学”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因为谁也不是曹雪芹,谁也不可能构想出像曹雪芹原著一样精妙的结局。钱钟书先生在《写在人生边上》一文中曾经这样生动形象地比喻说:“看文学而不懂鉴赏,恰等于皇帝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却无能力。”考证派大力士这样一群“识字的文(学)盲”,恰如后宫御膳房打杂的太监,除了宰割、阉劁之外,更是一无所能。其中就有人栽赃说后40回文本是乾隆伙同和珅的“狗尾续貂”,如此胡编乱造的人,不是皇帝身边的太监,又怎能如此明了呢?所以这种在考证派“胡诌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探佚学”,只会推演出更荒唐更离奇的结论。难怪有些考证派流言家高兴地预测:大哉《红楼梦》,再评一千年!只怕一万年也不会有令人信服的结论!
    只要还有“续貂说”的存在,就还会有“探佚学”的存在,这些考证派流言家就还有机会不断地散布流言的种子:打着“考红”的旗号,既可以给传统文学“抹黑”,又可以欺骗国人,更可以赚取稿费——买油买盐,吃饱了、吃撑了之后继续演绎荒唐的“探佚学”,继续撒播流言的种子,续续“考红”,继续给传统文学“抹黑”,继续欺骗国人,继续赚取更多稿费。如此周而复始,祖祖辈辈,子子孙孙,无穷匮矣!这样一个永远也说不清对错的是非世界,对流言家个人来说是免去了无穷的“腿脚奔忙之苦”,然而对整个民族文学来说,却带来了不尽的“口舌是非之害”,红学“泰斗”周汝昌的“探佚学”研究,就是“铁证”。
    周汝昌的“探佚学”研究用“108”这个数字就能概括他的全部理论基础——这个理论的奠基石就是大荒山无稽崖下的那块“五色石”。这也是红学界的“胡诌学”进一步演变发展的“里程碑”,所以考证派“胡诌学”更准确地说就是“胡周学”——本人对考证派的批驳揪住胡适与周汝昌他们师徒俩不放,主要是因为他们俩一个是“鼻祖”,一个是“泰斗”,是名符其实的“驮碑”大力士,其他散兵游勇之流只能算“皮皮虾”,不足专节论述!
    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答曰:八层。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边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形的四条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这就表明:曹雪芹的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④
    这段文字之后,周汝昌还得出了一个结论:雪芹不但写人是一百零八位,连全书的回数也是一百零八回。周汝昌的推论依据很简单:那块五色石高经十二丈,对应十二正钗;方经二十四丈再乘以四,共九十六,对应九十六副钗;十二加九十六共一百零八。暂且不管《红楼梦》人物是不是108钗,也不管全书回目是不是108回,单就周汝昌的算法来看,就经不起推敲:(1)五色石的高有四条,为什么只取一条呢?(2)五色石有四条底边,那么四条顶边为什么不算呢?(3)“乘除加减,上有苍穹”,为什么用加法而不用乘法来换算呢?
    红学界还有一场关于“遗诗案”的闹剧,大致经过是这样:脂砚斋说曹雪芹作《红楼梦》,兼具传诗之意,但除《红楼梦》文本之外,曹雪芹并没有完整的诗作流传后世,只在敦诚的《琵琶行传奇》的中有两个断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其他两句(或六句)怎样,却根本无从知晓。然而1973年左右,曹雪芹的这首“遗诗”却忽然面世,并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开了。自此,红学家为这了这首“遗诗”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一个个黧鸡似的,有的斗昏了头,有的斗光了毛,有的甚至斗瞎了眼。然而直到1979年周汝昌才站出来发话,说这首“遗诗”的前六句是他1970年秋,从湖北干校回北京时拟补的。
    十年期间,周汝昌干什么去了呢?1976年他的《〈红楼梦〉新证》一书增订出版时,也录存了这首诗,周汝昌自己附加按语说,“有拟补之者,去真远矣,附录于此,聊资想象”,虽然明确指出了“遗诗”是假的,但并没有说是自己拟补的。直到红学家一个个斗得头破血流时,他才站出来说话,这不是涮人玩儿吗?周汝昌自己一向所标榜的“打假寻真”还真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当然,十年“文革”期间,又不知该有多少“跳蚤”上下蹦跶,又不知该有多少传统文化惨遭荼毒, “遗诗案”只不过是其中小小的一场闹剧而已。
    与胡适的“考证”一样,这首有“唾壶崩剥”之称的假诗,也不过是周汝昌“吐一口唾沫”,于是就“围满了一堆”不明真相的“大家”,并上演了十年的“唾沫战”。周汝昌不仅是一个造假者,而且还算不上造假“高手”;相反由于他的“古文工夫太浅”,也决定了他造假的功夫十分“蹩脚”。除了那首内容空泛的假诗外,此处还列举一例,也就是“靖藏本”中有关妙玉的一条批语——此处并不是要栽赃说“靖藏本”也是周汝昌造的假(“靖藏本”是谁造的假有待考证,曹雪芹都有人敢冒充,冒充一下脂砚斋又何妨,如果蒙骗过关,则红学大吉,天下大吉)。“靖藏本”中有关妙玉的批语原文如下:
    妙玉偏辟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劝惩不哀哉屈从红颜固能不枯骨□□□(妙玉不收成窑杯一节眉批,缺字前二字看不清,似是“各示”两字,第三字为虫蛀去,文义也不可解。)
    所谓的“靖藏本”的所有批语只不过是把脂评本中的一些批语“整合” ——以后如果有机会专节论述,此处暂不枝蔓;加之对这样的“水货”如果也逐句去批驳,实在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之后的赝品。这种造假能力,是“上了一年学,些许认得几个字”的人都有可能具备的。关于妙玉的这条批语,红学界不止一位流言家为了自己的流言能够“自圆其说”,也都试着随意宰割,无情阉劁,周汝昌就校读为:
    这一条批语,后半错乱太甚,校读已十分困难。今姑暂拟如下:“他日瓜州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 或者可以校读为:“他日瓜州渡口,红颜固[?]屈从枯骨,不能各示劝惩,[岂]不哀哉!”(注:引于网上的“靖藏本”,网址在下记不清了;陈林先生的《破译红楼时间密码》一书中似乎也曾用来批驳“续貂说”。)
    单就这则批语的校读来看,周汝昌的句读能力确实是很差劲的。或许他在校读这条批语时,也是为了他的论证能自圆其说,根据需要而随意宰割的,周汝昌关于妙玉结局的“探佚”就能说明这一点:他认为妙玉的最后结局是为了救宝玉并促成宝玉和湘云的婚姻而委身于一个糟老头子了。宝玉要出家当和尚是一定了的,但又与湘云组合,那么湘云也只能去当尼姑才行,可是这样和尚庙或尼姑庵不就成了一个淫窝了吗?当然如果宝玉只当个花和尚也可以勉强说得过去——周汝昌这样“想当然”,在下也只能顺着周汝昌这样“想当然”了。实际上,对这条批语,不动一字,就可以完全通顺断句,本人做如下句读:
    妙玉偏辟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劝惩不⑴?哀哉屈从?红颜固能不,枯骨⑵各⑶示之⑷!(注:⑴“不”通“否”;本句的意思是批书人推测:妙玉被劫持后,是否也对劫匪进行过劝惩呢?⑵“枯骨”即批书人,也即脂评本中常出现的“老朽”;⑶“各”是“吝”之误,即“吝惜”之意;⑷“之”即为“虫蛀去”了的“第三字”。)
    如此断句之后,再将前80回文本与后40回文本的内容相联系,妙玉的结局则前后完全吻合。如果“靖藏本”是可信的,这条批语恰恰成了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是出自同一手笔的“铁证”。如果“靖藏本”也像“遗诗案”一样又是一个骗局,那同样也“铁证”了考证派流言家常常用此条批语来证明“续貂说”的荒唐——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一切荒唐的“续貂说”看起来凿凿有据时,那么后40回真本也成了“狗尾续貂”了。这不仅证明了“续貂说”的荒唐,也自证了“靖藏本”是个货真价实的“水货”——因为“靖藏本”里面也有“情榜”一说,根据“靖藏本”的批语推测,《红楼梦》全书未尾也是有一个“情榜”的,但是程甲本却没有,所以后40回文本是“狗尾续貂”;然而“靖藏本”在这里关于妙玉的一条批语则又完全可以证明后40回文本与前80回文本的情节是吻合一致的。
    从上面对这则“靖藏本”批语的断句来看,周汝昌确实“古文工夫太浅”。但胡适的“古文工夫”也高不了多少,他在对程印本《高序》的断句中,也就因读破句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本人的《〈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已经做了简略的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所以胡适说周汝昌“古文工夫太浅”,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耳,然而在“又向荒唐演大荒”的工夫上,他们师徒俩又称得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三
    前面简单反驳了周汝昌根据“五色石”而确立的理论基础并进一步得出《红楼梦》文本是108回、人物是108钗的荒唐结论。下面再分析他在此理论基础得出的另一个荒唐结论:《红楼梦》“情榜”是108钗。理论基础“108钗”不再赘述了,单就“情榜”进一步分析。在《红楼梦》文本第6回刘姥姥一时进荣国府时有这样一段话:
    先到了倒厅,周瑞家的将刘姥姥安插在那里略等一等。自己先过了影壁,进了院门,知凤姐未下来,先找着凤姐的一个心腹通房大丫头【甲夹:着眼。这也是书中一要紧人。《红楼梦》曲内虽未见有名,想亦在副册内者也。】名唤平儿的。【甲夹:名字真极,文雅则假。靖夹:要紧人。虽未见有名,想亦在副册内者也。靖眉:观警幻情榜,方知余言不谬。】周瑞家的先将刘姥姥起初来历说明,又说:“今日大远的特来请安。当日太太是常会的,今日不可不见,所以我带了他进来了。等奶奶下来,我细细回明,奶奶想也不责备我莽撞的。” 平儿听了,便作了主意:“叫他们进来,先在这里坐着就是了。”周瑞家的听了,方出去引他两个进入院来。(《脂砚斋全评〈石头记〉》/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从这里可以看出,“靖夹”的那一条批语就是根据“甲夹”的第一条批语删减而来的。这么简单的加工仿制,只要不是文盲就能办到。重要的是“靖眉”的那条批语:观警幻情榜,方知余言不谬。根据脂评本“批语”以及“文本”顺序而言,这是脂评本中第一次出现了“情榜”的词语。但由于“靖藏本”是“水货”,所以这里根本不能作为《红楼梦》的未尾有“情榜”的依据。《红楼梦》的未尾到底有没有“情榜”,只能从其他可信的版本中去找论据。
    宝玉吃了半碗茶,忽又想起早起的茶来,【(1)甲侧:醉态逼真!(2)甲侧:偏是醉人搜寻的出细事,亦是真情。】因问茜雪道:“早起潗了一碗枫露茶,【(3)甲侧:与“千红一窟”遥映。】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潗了这个来?”【(4)甲侧:所谓“闲茶”是也,与前“浪酒”一般起落。】茜雪道:“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5)甲侧:又是李嫫,事有凑巧,如此类是。】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6)甲侧:是醉后故,用二字,非有心动气也。】往地下一掷,【(7)甲眉:按警幻讲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嫫,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袭人数语,无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8)甲眉:余亦云:实实大醉也。雖辞(原作“难碎”)醉闹,非薛蟠纨绔辈可比!】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9)甲侧:真醉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10)甲侧:真真大醉了。】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脂砚斋全评〈石头记〉》第8回/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这是甲戌本中关于“枫露茶事件”的十条批语,也就是对一向“多情”的宝玉为什么今天却对茜雪如此“无情”作出解释:宝玉是“大醉了”,才有酒后失态丧德。宝玉到底是真醉了,还是借此耍酒风,暂不探究,在此首先对第(7)、第(8)两条批语的成因进行分析。
    从语意上可以看出,第(7)条批语是在第(10)条批语的基础之上的进一步细评,也就是详细解释为什么将“大醉”二字加之于宝玉。可能是因为第(10)条批语处已经没有空处再加“侧批”了,所以就批到了书眉上。并且,从语意上可以看出,第(7)条批语与第(8)条批语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下面要重点分析的是第(7)条批语的前面两句话。
    根据批语的原文,“讲榜”二字的繁体是“講榜”。那么“講榜”能不能改成“情榜“呢?脂评本的批语有很多的错别字,这是客观的事实,将错别字更正也是必须的。但必须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形近、义通;而且这两个方面,本人认为,“形近”是第一重要的。因为脂评本是手抄本,在抄录的过程中,由于文字“形近”而出现错别字的可能性最大。依据这个原则,这里的“講”字误写为“情”字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本人认为“講榜”是“構謗”之误抄,因为在抄录——第(8)批语可能就是抄录者的加批——的过程中,可能底本字迹不清,抄录者将两字的偏旁部首想当然地“错位”篡改了,据此本人认为脂评本的原批当是:
    按警幻構謗(原为“講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嫫,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袭人数语,无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
    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脂评本的这一条批语就是针对“枫露茶事件”中宝玉的“失态”而作出的评价:一向多情的宝玉在这里却表现得极端无情。我们如果联系一下“太虚幻境”中警幻仙子对宝玉的评价,问题便会更加清楚明确了:
    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言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红楼梦》第5回)
    对于脂评本给宝玉“情不情”的评语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暂且不做详细分析——本人认为如果一定要用“情”字来加评宝玉,宝玉也当是“情情”,而非“情不情”,因为空空道人只可能易名为“情情僧人(简称情僧)”,而不可能易名为“情不情僧人”(与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不成对应);而且“情情”与“情不情”在这里是主谓结构还是动宾结构,含义也是不一样的。就目前来所见的脂评本来说,最早而可信的版本应该属于甲戌本。依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第(7)条批语完全是针对文本第5回中警幻仙子的“构谤”而言的,根本得不出所谓的“情榜”一说。下面进一步再联系第5回文本中的另一处原文:
    进入门来,只见有十数个大橱,皆用封条封着。看那封条上,皆是各省的地名。宝玉一心只拣自己的家乡封条看,遂无心看别省的了。只见那边橱上封条上大书七字云:“金陵十二钗正册”。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省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门开了,拿出一本册来,揭开一看,只见这首页上画着一幅画,又非人物,亦非山水,不过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红楼梦》第5回)
    从上面这段原文可以看出,“薄命司”的画册就只有“正册”、“副册”、“又副册”,共三册三十六人,可是力主“情榜说”的周汝昌以及其他附和者——如刘心武之流却偏偏搞出“一百单八将”。这种不顾文本原意而故意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探佚学”,正是由于“脂油蒙了心”。他们将《红楼梦》阉劁之后,又还一个个红口白牙地高昂着头颅,你也百家讲坛,他也破译“揭秘”,却不拿镜子照照自己,个个脸上满是“脂污”。阅读刘心武之流的“揭秘”专著,让人最感遗憾的就是秦始皇为什么不生在我们今天的时代。
    又有林之孝家的来回:“采访聘买的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十分道袍也有了。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儿皆不中用,足的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⑴庚眉:妙玉世外人也,故笔笔带写,妙极妥极!畸笏。】【⑵庚眉: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模样儿又极好。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妙玉本欲扶灵回乡的,他师父临寂遗言,说他“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静居,后来自有你的结果”。所以他竟未回乡。王夫人不等回完,便说:“既这样,我们何不接了他来。”林之孝家的回道:“请他,他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王夫人道:“他既是官宦小姐,自然骄傲些,就下个帖子请他何妨。”林之孝家的答应了出去,命书启相公写请帖去请妙玉。次日遣人备车轿去接等后话,暂且搁过,此时不能表白。【⑶己眉:“不能表白”后是第十八回的起头。(注:甲辰本、程甲本、程乙本即在此分回)】(《脂砚斋全评〈石头记〉》第18回/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宝玉笑道:“你说的话,怎么叫我答言呢。我不过是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⑷己夹:妙号!后文又曰“须眉浊物”之称,今古未有之一人始有此今古未有之妙称妙号。】倒生在这里。”【⑸己夹:这皆是宝玉心中意中确实之念,非勉强之词,所以谓今古未有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今古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光明正大,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袭人道:“他虽没这造化,倒也是娇生惯养的呢,我姨爹姨娘的宝贝。如今十七岁,各样的嫁妆都齐备了,明年就出嫁。”(《脂砚斋全评〈石头记〉》第19回/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从这里的几条批语来看,甲戌本中的“讲榜”,到了己卯本和庚辰本中,就“因讹成实”,实实在在地讹化成了“情榜”。己卯本与庚辰本的这五条批语,其疑难杂症必须诊断清楚的就是第⑵条与第⑸条的后半部分。所以首先必须对这两处审字,本人认为正确的原批当是:
    橱(原为“樹”)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本(原为“末”)回警幻構謗(原为“情榜”)方知正、副、再副乃(原为“及”)三幅(原为“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復(原为“後”)观構謗(原为“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通过上面文字比较分析,并联系第⑶条批语可以看出,这里的第⑵条批语是针对第⑸条批语而言的,并且己卯本虽在庚辰本之前,但这里第⑵条批语的加评时间却是“壬午年”,在庚辰年之后,所以这里的第⑵条“庚眉”批语,是不是脂砚斋原批的过录都是很值得怀疑的。本来这两种版本的时间就是年前年后的问题,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暂且不论。但从这里,根本就得不出“情榜”一说,也不可能得出“三副”乃至“八副”的结论。第5回文本警幻仙子明明白白地说只有“三册”,“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脂砚斋不至于糊涂到睁着眼睛说瞎话吧!按照上面更正批语中的错别字之后,不仅批语的语意通顺,而且批语的语意也完全符合警幻仙子对宝玉“构谤”。然而庚辰本第18回中的“警幻情榜”又“以讹传讹”,到了第22回中又讹化成了“警幻幻榜”:
    宝玉自己以为觉悟,不想忽被黛玉一问,便不能答;宝钗又比出”语录“来,此皆素不见他们能者。自己想了一想:“原来他们比我的知觉在先,尚未解悟,我如今何必自寻苦恼。”[庚眉:前以《庄子》为引,故偶续之。又借颦儿诗一鄙驳,兼不写着落,以为瞒过看官矣。此回用若许曲折,仍用老庄引出一偈来,再续一《寄生草》,可为大觉大悟已(与“矣”通)。以之上承果位,以后无书可作矣。却又轻轻用黛玉一问机锋,又续偈言二句,并用宝钗讲五祖六祖问答二实偈子,使宝玉无言可答,仍将一大善知识,始终不出警幻幻榜中,作下回若干回书。真有机心游龙不测(原为“则”)之势,安得不叫绝?且历来小说中万写不到者——己卯冬夜。]想毕,便笑道:”谁又参禅,不过一时顽话罢了。“说着,四人仍复如旧。(《脂砚斋全评〈石头记〉》第22回/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从这里的批语来看,“幻榜”与周汝昌所说的“情榜”是毫无瓜葛的,并不是因为“十二钗总未的确”而告诉读者去看所谓的“未回警幻情榜”,相反语意正是在“评痴之上”。更有趣的是,这条庚辰本上评语的加批时间恰恰又是“己卯冬夜”。由“讲榜”到“情榜”又到“幻榜”这样一根因讹成实、以讹传讹的“稻草绳”,却被周汝昌硬证成为一根“金条链”,以致“情榜说”成了“续貂说”的又一“铁证”。
    “情榜说”还有另外一个理论依据,那就是《水浒传》的“一百单八将”。然而“一百单八将”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且不说七十二地煞,单把《红楼梦》画册中的“三十六天罡”完全做实,就比登天还难。又有谁能肯定香菱之后是谁呢?又有谁能肯定袭人之后是谁呢?张爱玲曾把后40回文本比作“狗尾续貂”式的“附骨之疽”,周汝昌对此曾感服之至(见《红楼小讲》第11页/作者周汝昌/北京出版社/2009年3月第2版);如果进一步来比方,那么在“续貂说”基础上演绎出来的“情榜说”更是“附疽之瘤”式的“水学”。
    实际上,“薄命司”三幅画册究竟包含哪些“薄命女”,根本不用白费心思、煞费苦心地去做实。太虚幻境“薄命司”的三幅画册不完整,本就是曹雪芹故意留下的一个悲剧空间。因为从金陵的豪门望族来看,并不是只有“贾史王薛”四大家族。“金陵城内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甄家”即便是不能与贾家平起平坐,但排老五也应不成问题。难道他家就没有几个像点样的姐儿妹儿吗?如果有,他家是在文本前80回就被查抄了的,毫无疑问,甄家的这些千金小姐也成了薄命女了。所以太虚幻境“薄命司”中的“金陵十二钗”更正确的说法是“金陵甄贾十二钗”!《红楼梦》一书不仅在结笔之后预留了一个伟大的悲剧世界,而且在行文之中也创设了一个伟大的悲剧空间,其悲剧的社会意义很显然并不只有曹雪芹自己一家。
    四
    虽然用考证的方法来研究文学艺术,往往会得出方枘圆凿的结论,但是自胡适开始,考证派研究红学时就一直强调“科学”的考证。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周汝昌对《红楼梦》回目的推测方法就并不“科学”,根本就经不起推敲。如果非要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学艺术,那么《红楼梦》一书该有多少回目,就有更直接更科学更可信的算法:
    周瑞家的因问道:“不知是个什么海上方儿?姑娘说了,我们也记着,说与人知道,倘遇见这样病,也是行好的事。”宝钗见问,乃笑道:“不问这方儿还好,若问起这方儿,真真把人琐碎坏了。东西药料一概都有现易得的,只难得‘可巧’二字: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甲侧: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开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开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这日晒干,和在末药一处,一齐研好。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十二钱,……”周瑞家的忙道:“嗳哟!这么说来,这就得一二年的工夫。倘或雨水这日不下雨水,又怎处呢?”宝钗笑道:“所以了,那里有这样可巧的雨,便没雨也只好再等罢了。白露这日的露水十二钱,霜降这日的霜十二钱,小雪这日的雪十二钱。把这四样水调匀,和了丸药,再加蜂蜜十二钱,白糖十二钱,丸了龙眼大的丸子,盛在旧磁坛内,埋在花根底下。若发了病时,拿出来吃一丸,用十二分黄柏煎汤送下。”(《脂砚斋全评〈石头记〉》第7回/霍国玲校勘/2006年1月第1版/东方出版社)
    前面周汝昌文中的“照应副十二钗”这句话,也是脂评本中的一条批语,如果再联系甲戌本第7回文本中的这条侧批,那么全书中的重要“女儿”也当是12×11=132钗。全书的回目也当是12×11=132回。但从这里可以看出,脂评本的这两处批语,前后是自相矛盾的。周汝昌依据这种矛盾的批语来探佚,肯定也是错误的,更何况他换算的方法并不“科学”。
    依据“五色石”来探佚,还不如依据“冷香丸”来探佚。据此,本人的推论是《红楼梦》文本的回目是120回,换算公式就是:12×4+12×2+12×4=120。前一个“12×4 ”就是前48回,中间的“12×2” 就是中24回,后一个“12×4 ”就是后48回。“十二分黄柏煎汤”不是“冷香丸”的配料,只是为了送服,所以不能作为回目的依据。其实这也是作者在告诉我们该怎么来品《红楼梦》文本了。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作者把文本最苦的部分——“树倒猢狲散”的结局,暗示在第120回文本之后了,其味之甘苦留给读者自己去品。
    根据上述的换算,本人认为,就程印本120回《红楼梦》的整体结构而言,可以有如下三种划分方法,这三种划法是一个由简略到详细的过程。并且这三种划法,在文本中都可找到直接的文字证明,不需要太复杂的“科学”论证。
    第一、“宝鉴”结构:《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为东鲁孔梅溪所题。在文本第12回,贾瑞因中了相思局的毒招,已是无药可医。恰好有一跛脚道士给了他一面“风月宝鉴”。并一再叮嘱,“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如果我们牢记跛脚道士的这句话,然后再看《红楼梦》,就会发现《红楼梦》前60回文本中,处处是“风花雪月”,当我们再看后60回文本时,又处处是“悲欢离合”。《红楼梦》正是通过正面前60回与反面后60回的双面映照,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全书的悲剧主题。
    第二、“情僧”结构:文本开卷第1回文本中有这样一段话: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之前,他是从头至尾看了两遍的——有趣的是颇有几分像脂砚斋所说的“重评”。他自己由“空空道人”易名为“情僧”,也是因为全书“大旨谈情”,并且有一个逐渐感染转变的过程,那就是“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这四句话的前后两句强调的都是“空”,中间的两句强调的都是“情”。这“情”也就是书中之情,正是因为这书中之“情”,才让空空道人易名为情僧的。这“易名”的根本原因就是“由色生情”与“传情入色”之间有一个“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转换过程。所以空空道人易名为情僧,更准确一点说,他是易名为“情情僧人”。
    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时的“读后感”,实际上也就是他对《红楼梦》结构的划分。也就是全书共分为五部分:第1回至第24回,因空见色;第25回至48回,由色生情;第49回至第72回,乐极生悲;第73至第96回,传情入色;第97回至第120回,自色悟空。空空道人是传书人,也算是第一个点评《石头记》的人,我们研读《石头记》时,与其相信考证派的“流言”,还不如相信空空道人的“空话”。
    第三、“虬海”结构:“情僧”结构就是对“宝鉴”结构进一步细致的划分,而“虬海”结构则又是对“情僧”结构更进一步细致的划分。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是一个天衣无缝的精妙布局,那就是“九曲十环一百二十节”。在文本第41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中的这样一段文字描述:
    宝玉笑道:“常言‘世法平等’,他两个就用那样古玩奇珍,我就是个俗器了。”妙玉道:“这是俗器?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的出这么一个俗器来呢。”宝玉笑道:“俗说‘随乡入乡’,到了你这里,自然把那金玉珠宝一概贬为俗器了。”妙玉听如此说,十分欢喜,遂又寻出一只九曲十环一百二十节蟠虬整雕竹根的一个大海(这里的一个字打不出,用“海”字代替了)出来,笑道:“就剩了这一个,你可吃的了这一海?”宝玉喜的忙道:“吃的了。”妙玉笑道:“你虽吃的了,也没这些茶糟蹋。岂不闻‘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你吃这一海便成什么?”说的宝钗、黛玉、宝玉都笑了。妙玉执壶,只向海内斟了约有一杯。宝玉细细吃了,果觉轻浮无比,赏赞不绝。(《红楼梦》第41回)
    妙玉不请湘云也不请探春,偏偏只请黛玉和宝钗到自己的禅房品茶,偏偏宝玉又跟了进来。正所谓“香销茶尽尚逡巡”,作者在这里正是又一次以品茶“情事”来暗示全书的情节结构——第一次是怎样以“品茶”来暗示文本情节结构的,联系第5回文本中的“群芳髓”、“千红一窟”、“万艳同杯”,本文也暂不枝蔓。在这里特别点出这一只“九曲十环一百二十节蟠虬整雕竹根”大海,作者曹雪芹正是要借虬海这只“大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而决不仅仅是为了故弄玄虚而考古。
    中国自古就有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搭配组合成六十甲子的纪年纪月纪日纪时方法。这大概也就是宝玉所说的“俗器”。程印本《红楼梦》全书120回文本,就是作者曹雪芹把我国这种传统的天干地支组合搭配方法运用到了自己的创作构思中。文本120回,实际上就是两个“六十甲子”结构(注:贾家发迹的起始时间可以推论出是1616年,《红楼梦》文本终结的时间即是1736年,正是两个甲子120年,本人以后将会专节论述,到时可以参阅《〈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在此暂不枝蔓),也是“宝鉴”结构的正反两面。这十环就是每12回为一环,全书共十环。同样在文本第41回中,“黄杨根整抠的十个大套杯”也是在暗示《红楼梦》的十环结构。但第五环与第六环是不可分开的整体,所以共“九曲”:
    第01至12回:梦缘,为第一环,也是第一曲。
    第13至24回:梦悠,为第二环,也是第二曲。
    第25至36回:梦迷,为第三环,也是第三曲。
    第37至48回:梦怡,为第四环,也是第四曲。
    第49至72回:梦酣,为五六环,也是第五曲。
    第73至84回:梦惊,为第七环,也是第六曲。
    第85至96回:梦遥,为第八环,也是第七曲。
    第 97 至108回:梦怨,为第九环,也是第八曲。
    第109至120回:梦结,为第十环,也是第九曲。
    如果我们搜寻《红楼梦》一书书名对中国传统文学的传承,那么“黄粱梦”可能是最相似接近的了。作者开篇也说自己是“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红楼梦”与“黄粱梦”的本旨也相差不多;所以本人以“梦幻”作为划分《红楼梦》情节结构的依据也是科学的,并且以“梦幻”来概括每一曲的“曲旨”也是合乎作者立意本旨的。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 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红楼梦》第1回)
    从这里两段引文可以看出,“人生如梦如幻”这不仅是中国自古文人的感慨,也是曹雪芹的感喟,故文本“楔子”中就有这样两段话。作者在这里表明“梦”“幻”等字是此书立意的本旨,但作者还不只有这一目的,作者还要用来“提醒阅者眼目”。所以文本的“环”与“环”之间,几乎每一处,要么用“梦”,要么用“幻”,作者都一一作了划分的暗示。因此以“梦幻”为线索来划分全书的结构也可以说是作者之匠心。作者正是把传统的“干支记数”法与全书的“立意本旨”结合起来,从而构建了一座极其精妙的艺术迷宫。
    简单点图示就是:梦缘→梦悠→梦迷→梦怡→梦酣→梦惊→梦遥→梦怨→梦结。这是梦的自然过程,也说明人生如梦短暂虚幻。本文不对每曲一一分析了,首先简单的对第五曲“梦酣”为什么包括第五环与第六环而不能断开做以下三点说明——并在本文后面简略分析第七环,也即第六曲“梦惊”的内部结构:
    (1)第60回文本与第61回文本的内容确实就如同“古铜镜”一样,完全是两面打磨光滑后都能映照的整体。这不像今天的西洋镜,是由两块镜面复合而成。这大概也是《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的另一个原因。
    (2)“九曲十环”划分的依据,也就是以“梦幻”为线索。而在第60回文本与第61回文本之间没有作者所说的“提醒阅者眼目”的“梦幻”作为划分的依据。因此从作者构思布局之匠心来看,此处是不能断开的。
    (3)冷香丸的配料“蜂蜜十二钱,白糖十二钱”,就是前面换算公式中的“12×2=24”,这里“蜂蜜”与“白糖”的象征意义,大概也只有“酣”字才能更准确地概括,正是所谓的“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尽好散场”。
    杜牧《题青云馆》诗句云:虬蟠千仞剧羊肠,天府由来百二强。如果“望文生义”地拿这两句诗来形容《红楼梦》文本“九曲回环一百二十节”的情节结构,也是有几分贴切的。如果再借用《西厢记》中的一句话来形容《红楼梦》文本的悲剧艺术力量,正可谓是“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华岳低”。
    五
    排除了“续貂说”的心理障碍,那么再读《红楼梦》后40回文本就会心平气和了。当然即便有了这种心态,读《红楼梦》也不是一件易事。毛主席曾说,“《红楼梦》最少读五遍才有发言权”,那是伟人的读法,区区在下,凡夫俗子一个,只怕读十遍也不一定有发言权。十年前,我开始研读《红楼梦》时就是遵照毛主席的最高指示,老老实实地读了五遍,然而仍是一头迷雾。大概在五年时间之前,一次偶尔的机会,我和学生一起“鉴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当读到文章的最后一段时,却让我瞬间“顿悟”了: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晋)陶渊明。
    只因火花一闪,我却把“遂迷”与“无人问津”贯串起来,得到了“迷津”。于是我从头再次研读《红楼梦》第1回中与第5回中关于“迷津”的文本,尤其是第5回的前后。贾宝玉“一场幽梦同谁近”呢?秦可卿、花袭人、刘姥姥!再联系《桃花源记》中的高尚之士刘子骥,又“仿佛若有光”,灵感真的出现了:刘姥姥是《红楼梦》中的一个“芥豆之微”的小人物而已,与荣国府也只“略有些瓜葛”。为什么偏偏从她说起呢?为什么偏偏姓刘呢?为什么不叫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呢?于是“忽行数十步”,就跟着刘姥姥走了下去。当我一下明白刘姥姥就是“迷津”中“木筏”上的“木居士”时,所有的迷雾便一下子“豁然开朗”。
    为什么明明“处处志之”了的“向路”却成了“迷津”呢?很显然《桃花源记》是文学作品,要用科学方法来解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人类把长矛演变成手枪,把流星锤革新为原子弹时,科学是进步了,但同时也是该给自己准备坟墓的时候了。有的时候,相信科学比相信迷信更可怕!从此我不再相信胡适用“科学”研究文学的方法;不再相信“续貂说”,更不再相信“情榜说”——由“续貂说”到“情榜说”正是一部“又向荒唐演大荒”的“归谬学“!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种释然的心态,所以我研读《红楼梦》后40回文本时不再是鄙视,而是热爱!不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享受!
    下面就分析一下后40回文本的艺术技巧。但限于本文的篇幅,仅就第73回至第84回(即第六曲)而论。因为只要证明了这12回文本是浑然天成的整体,也就初步证明了“程印本120回《红楼梦》均出自同一手笔”——这也是我所有论证的唯一目标。第六曲(也即第七环)划分的依据在前面已说了,此处不再赘述。在文本的第72回有王熙凤的一个梦:
    凤姐道:“不是我说了没能奈的话,要像这样,我竟不能了。昨晚上忽然作了一个梦,说来也可笑,梦见一个人——虽然面善,却又不知名姓——找我。问他作什么,他说娘娘打发他来要一百匹锦。我问他是那一位娘娘,他说的又不是咱们家的娘娘。我就不肯给他,他就上来夺。正夺着,就醒了。”旺儿家的笑道:“这是奶奶的日间操心,常应候宫里的事。”
    这里的一段话究竟与元春有多大的关系,暂不分析。但至少作者是在暗示:“风月宝鉴”已经翻转到了“反面”。因为贾宝玉与“通灵宝玉”的对应关系,就是王熙凤与“空灵宝鉴”(风月宝鉴为太虚幻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的对应关系。王熙凤这里的“梦”不仅暗示了她“衣锦还乡”(注意:“空灵宝鉴”的“还乡”不是金陵,而是太虚幻境的“空灵殿”,即“空灵宝鉴”制造地,文本第114回王熙凤死时照应极其精妙)的结局,同时也是作者在开篇所说的“提醒阅者眼目”。所以这里第72回与第73回之间必须断开。在文本的第85回又有这样一段对话:
    且说珍、琏、宝玉三人回去,独有宝玉到贾母那边,一面述说北静王待他的光景,并拿出那块玉来。大家看着笑了一回。贾母因命人:“给他收起去罢,别丢了。”因问:“你那块玉好生带着罢? 别闹混了。”宝玉在项上摘了下来说:“这不是我那一块玉,那里就掉了呢? 比起来,两块玉差远着呢,那里混得过。我正要告诉老太太,前儿晚上我睡的时候把玉摘下来挂在帐子里,他竟放起光来了,满帐子都是红的。”贾母说道:“又胡说了,帐子的檐子是红的,火光照着,自然红是有的。”宝玉道:“不是,那时候灯已灭了,屋里都漆黑的了,还看得见他呢。”邢王二夫人抿着嘴笑。凤姐道:“这是喜信发动了。”宝玉道:“什么喜信?”贾母道:“你不懂得,今儿个闹了一天,你去歇歇儿去罢,别在这里说呆话了。”宝玉又站了一回儿,才回园中去了。
    第七曲(即第八环)的开头,又以五色石的“幻像”通灵宝玉为开始,其作用显然又如作者开篇所的“提醒阅者眼目”,所以这里第84回与第85回之间必须断开。北静王为什么偏偏要送贾宝玉一块仿制的玉,也暂不分析。单纯就作者在这里用“通灵宝玉”来暗示文本情节划分而言,其笔法就如前面以“空灵宝鉴”暗示文本情节划分一样精妙。“通灵宝玉”为什么在这里出现了反常现象呢?这是“警幻”,是“幻的警示”,就是因为“堪叹世乖玉不光”,这已经是“通灵宝玉”最后的光泽了。
    第六曲以“梦惊”为曲题,在文字上也是非常明显的。第73回以赵姨娘“吃了一惊不小”开始,第84回又以贾环“惊心动魄的话”为结。这样首尾照应,决绝不是文字上的巧合,只有同一作者才会有如此精妙的构思照应。这里正是要暗示第120回文本之后“树倒猢狲散”的根源——贾环就是最大的祸根。当然“梦惊”的题旨在第73回到84回文本中还有多处暗示,本文也不一一分析,鉴于本文的篇幅,下面直接从第81回文本展开论述。
    有些力主“续貂说”的流言家在阅读后40回文本时有一种怪现象:凡是前80回文本中“不科学”的文字,例如“魇魔法”就是伟大的浪漫主义手法;然而到了后40回文本中“不科学”的文字,例如这里的“占旺相”就是封建迷信了,甚至诽谤说这是令人做呕的文字。但同样是“魇魔法”这种“不科学”的文字,在第25回文本中有,在第81回文本中也有,为什么前面“浪漫”后面就“做呕”了呢?我想还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心魔在作怪。
    第81回文本是从雍正10年、农历壬子年(公元1732年)“芒种节”开始写起的(本人的《〈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已经详细推论)。此年五月十三芒种节,宝玉是满十七岁时到天齐庙还愿的。所以此时正是夏季,从时令上讲,完全符合“钓游鱼”的季节的。从情节上讲,第80回文本后半部分贾宝玉还愿的事一笔带过,却浓笔渲染“王道士胡诌妒妇方”这一情节,这在全书的情节结构中有什么作用也先不分析,仅从同一回前面的文字来看,宝玉是因为香菱的不幸才有如此荒唐的想法。“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当今手足情”,多情的宝玉对香菱这位“闺友”的不幸尚且如此,那么对自己姐姐的不幸会无动于衷吗?所以紧接着第81回写宝玉以及贾府对迎春的不幸的反应,也是文本展开的必然。
    然而第81回文本一开始,却形成了一个极大的反差,那就是四美的“优游之乐”。探春、李纹、李绮、宝琴与迎春是手足情或近乎手足情,但迎春的不幸却并没有对她们四人内心产生太大的波动,倒是宝玉“一砖”击起千层浪。正当宝玉与四美嘻笑游乐时,文笔一下子回到了几年前的“魇魔法”,这是空谷传声,也是暗渡陈仓,是横云断岭,更是两山对峙。因为这是从前面四美的“手足情”转到了贾府的“骨肉情”。“二木头”迎春是一个十足的“薄命女”,自小就没了母亲,可她并不缺少母亲:邢夫人是继母,王夫人是养母。可惜都是隔了肚皮的,即便有一位掌握着生杀大权的祖母,也是隔了两层肚皮的——贾母实际上并不是贾赦的亲生母亲。所以,这里的“手足情”是假,“骨肉情”更假——“幻情”。倒是“痴情”的宝玉和黛玉为迎春醒了一夜,为迎春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本来敢说敢做的探春只要给贾母一点提示,王夫人只要给贾母一点暗示,迎春就有重获自由的可能,但她们俩并没有这么做。当然也只有可能,贾母知道了,也不一定会救迎春于水火,因为迎春出嫁时,贾母的态度就已经很明显了。这里“两山对峙”的手足情、骨肉情,与“空谷传声”的“魇魔法”有什么关联呢?简而言之就是由干娘到姨娘,由姨娘到继母,由继母到养母,由养母到祖母;正所谓“草蛇灰线”,层层“暗渡”,语意的丰富性与文笔的精妙性真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不仅如此,贾政的一句话倒是“暗渡”到了真正的“骨肉情”之上:生女儿不得济,还是别人家的人;生儿若不济事,关系非浅。“奉严词两番入家塾”不仅是第73回文本中宝玉“读夜书”的自然照应(当然也还有本曲内部的多处照应),更是一击多鸣。由“两番入家塾”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第9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第81回文本末尾也直接表述了)。这似乎扯得太远了,但只要把“秦鲸卿夭逝黄泉路”时对宝玉说的一番话与第82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时说的话横比,并进一步把“老学究”儒太爷的一生纵比,作者的用意显然并不是为了教人怎样写八股文了。甚至可以还扯远一点,回到开卷第1回的“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文本语意的丰富性可谓“惟心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有的文章分析评论说黛玉在第82回文本中说的一些话不符合人物的性格:
    黛玉道:“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也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听到这里,觉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又不敢在他跟前驳回,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红楼梦》第82回)
    言为心声,这里本来是一段刻画人物内心世界的精彩对话,语意的丰富性需要联系上下语境才能清楚。由于篇幅限制,这里就事论事,断章截取了一部分。从这里的文字表述来看,宝玉还是宝玉,可黛玉却好像变了,“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其实黛玉早就变了,第3回文本中黛玉刚进贾府时,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可是还只到第8回文本,黛玉在梨香院不仅话多,而且“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这还没多久的时间吧,怎么就由一个“闷葫芦”变成了“刀子嘴”了呢?
    林黛玉不是崔莺莺,《红楼梦》也不是《西厢记》。《红楼梦》中的人物都是立体多面的,《西厢记》中的人物则是平面规则的;林黛玉是U型人物,而崔莺莺是O型人物。单就从对爱情的态度上来讲,林黛玉排薛但并不排袭;当她知道袭人成了预备姨娘后,还专门去祝贺呢!可是只要宝钗与宝玉有点风吹草动,她就剑拔弩张了,就连湘云因为有个金麒麟,她也提心掉胆。所以黛玉与宝钗之争是夺嫡之争,对于谁是宝二姨娘,她是并不在意的,她也不可能要求宝玉一生只有一个女人。所以,性格多面的黛玉,才是曹雪芹刻画的活人物。又如在第32回文本中,宝玉上午还夸黛玉不说“混帐话”,可是刚到第34回文本中,也就是宝玉挨打的当天黄昏,黛玉的“混帐话”就来了,劝宝玉“你从此可都改了罢”——改什么呢?大概就是第19回文本中袭人的约法三章之一,“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到文本第62回,黛玉“心里每常闲了”,却还精打细算——“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竟然也考虑居家过日子的事了;到了文本第79回,黛玉又劝宝玉“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真是女大十八变,到第82回文本,此时的黛玉已经十六岁多了(黛玉生于1716年二月十二惊蛰日,参见《〈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一年大二年小”的,也不可能不有所改变。实际上黛玉的变化,正是因为环境的变化,有时甚至是被逼的。为了自己能够符合荣国府嫡妻的标准,黛玉不得不对自己的言行有所收敛、有所改变。黛玉是“痴情”,但智商并不低。贾府里嫁了汉子的女人们的争夺看多了,明白的事也就多了,因此在第82回文本,她说出“但凡家庭之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也就并不夺怪。她的悲剧只是因为她缺少王熙凤的“狠毒”,也不如薛宝钗“阴毒”——宝钗的性格也是多面的。
    还是回到宝玉的“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上来,贾政送宝玉上学不仅是“情节”上对第73回文本的照应,也是对前面“情理”上的照应。贾政学政任满回家,如果不过问宝玉的功课,那才是真的不合情理。又有几个当父亲的希望自己的儿子天天游荡,不求上进的,更何况贾政又是一个“自幼酷喜读书”的人呢?所以这里贾政及王夫人对宝玉来说,绝对是“痴心父母”,逼宝玉两番入家塾,正是因为“生儿若不济事,关系非浅”。附带说明的是,有些文章因为文本中“贾不假”推出“贾即假”,并进一步推出“贾政即假正”的谐音,这是不合作者原意的。“贾即假”是不能无限制地推演的,如果贾政就是“假正”,那么贾赦就是“假邪”了。但从文本中的描述来看,贾赦绝对是“真邪”而不是“假邪”!
    前面已说,面对迎春的不幸,就只有宝玉和黛玉真正滴下了伤心的泪珠。所以文本说完宝玉的骨肉情后,很自然地就应叙述到黛玉的骨肉情了。文章又是极其精妙地转换了笔墨。正是由黛玉的“干娘”薛姨妈说起,就如前面也是由宝玉的“干娘”马道婆说起一样(如果说这两个干娘一样歹毒,只怕又有人说我是“拥林派”了,说句不怕挨骂的话,《红楼梦》中人物,我最喜欢的女人既不是林黛玉,也不是薛宝钗,而是王熙凤)。不管薛姨妈是否也像马道婆一样歹毒,但这里通过对比,“暗渡”引出黛玉的梦,不能不说这是精彩之笔。
    更妙的是薛家送来的是“一瓶儿蜜饯荔枝”。为什么不送其他的而偏送荔枝呢?而且还是“蜜饯”的——此时又是农历七月初七乞巧节,参见本人的《〈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蜜饯荔枝”可能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荔枝罐头——呢!这是作者又在巧妙地“兼传诗意”。由“荔枝”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杜牧的诗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曹雪芹正是把这两句诗化用到了自己的小说情节中了。不过在里是“一席奉承妃子哭,无是知是荔枝来”。“蜜饯”在这里就是“奉承”的象征,妃子当然就是潇湘妃子了。所以这里的一位老婆舌头,说不定就是薛家别有用心派来,送荔枝是假,探听宝玉、黛玉的反映是真。因为前面已经露出了宝玉提亲的苗头——也就是第81回一位姓王名尔调字作梅的清客相公请贾政说话。由薛姨妈这位干娘引起了黛玉的思虑,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们只要把黛玉梦中的一段描述,与前面迎春实实在在的不幸对比,作者在这里的手笔真令人叹服:
    你还装什么呆?你难道不知道林姑爷升了湖北的粮道,娶了一位继母,十分合心合意。如今想着你撂在这里,不成事体,因托了贾雨村作媒,将你许了你继母的什么亲戚,还说是续弦,所以着人到这里来接你回去。大约一到家中就要过去的,都是你继母作主,怕的是道儿上没有照应,还叫你琏二哥哥送去。
    这是梦中之梦,幻妙之极。这是黛玉梦中王熙凤对黛玉说的话。在这里,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假的,甚至还包含了贾雨村与林黛玉的“师生情”。但这里暗写了一个特殊的人,她对黛玉的情是真的,那就是“二玉”爱情的守护神元春。因为在这里,黛玉梦魇、宝玉心痛、元春染恙是在同一天发生的——关于这一点可以暂时参阅本人的《〈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本人将在《〈红楼梦〉文本辞章通诠》一文中详细论述。
    《红楼梦》文本“字字看来皆是血”,不仅前80回文本如此,后40回文本也是如此。黛玉一场恶梦惊醒,其悲凉心情,伟大的曹雪芹又用诗的语言作了诗情画意般的渲染烘托:一是景物的“秋窗风雨”(照应前面的《秋窗风雨夕》);二是人物的“杜鹃啼血”(杜鹃指紫鹃);三是指环境的“人非物换”(指惜春的园子画)。这正是脂砚斋批语中所说的“千皴万染”之笔。不仅如此,又“明修栈道”,通过探春与湘云两位表妹对黛玉病情的反映,将笔墨“曲折”“映带”到了第83回文本中。
    本来,决定着“二玉”婚姻成败与否的人物主要有三个:一是元春,二是贾政,三是贾母。元春是守护神,她的态度也就是圣旨。有她在,“金玉派”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偷梁换柱,可惜的是元春的命不长,元春一死,二玉也就失去了守护神——二宝马上成婚就是明证。贾政实际上也是“二玉派”的,可惜的是他做不了主,只能听贾母的。所以元春死后,贾母就完全成了“二玉”婚姻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可惜的是她的态度又很骑墙。
    第83回文本一开始就从一个老婆子骂自己的外孙女,这就是“草蛇灰线”,是为贾母的态度彻底转变作引。《红楼梦》整个文本从一开始,贾母并没有取中宝钗,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首先,如果元春端午节的礼真的是赐婚“二宝”,贾母为什么不敢明明白白地宣示这个旨意呢?比黛玉小、比宝钗更小的湘云都提亲了,为什么黛玉和宝钗就一直这么耗着青春年华呢?宝琴一来,贾母对她的态度不仅比对宝钗好,甚至比对黛玉还好,几乎与宝玉同等对待了。所以,贾母的态度是很暧昧的。然而到了第83回文本中,大夫对黛玉的诊断书,实际上也是黛玉的死亡通知书,这才使贾母彻底下决心“舍黛取钗”。因为亲疏之故,对自己心肝一样的宝贝孙子,是不会明明白白地给他娶一个今日举行婚礼明日就要举行葬礼的嫡妻的——不过后面婚礼与葬礼还是同时举行的,其悲剧性不言而喻了。
    暗示了贾母态度的转变之后,下文作者却并没有直接转到“省宫闱”,而是在贾母决定“舍黛取钗”之后、“省宫闱”之前,夹入了一段有关“金麒麟”的对话。这段对话也是一击多鸣、空谷传声。这里不仅是对“金玉缘”的暗示,而且将一段“舍云取黛”的真事暗示了出来——关于这一点,本人将在后面的《〈红楼梦〉文本辞章通诠》一文中详细分析,此处暂不枝蔓。“省宫闱”时,贾母是不是也向元春请旨,请她另行赐婚,本人在《〈红楼梦〉文本辞章通诠》一文中也将详细分析,此处也暂不枝蔓。
    文本在叙述完“省宫闱”之后,马上转入了对薛家的叙述,似乎又跑得太远了。但实际上,这还是对“情”的渲染。不仅把“情”的范畴推广了,也实际上是在为“二玉”悲剧寻根,那就是“孽情”。“二玉”悲剧的产生,薛家人就是造孽者之一,所以薛姨妈之“肋痛”,巧姐儿之“惊风”,都是一种所谓报应的警示。我在这里并不是要宣扬“因果报应”,但《红楼梦》文本往往是通过因果报应来暗示文本情节的,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否则,用科学的世界观来研究《红楼梦》,那么像“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这些情节就永远无法解释清楚了。实际上,我们回顾一下前80回文本就会发现,只要“二玉”悲剧的造孽者稍有风吹草动,巧姐儿就会有所警示,要么是“出风”、要么是“扑风”,要么是“惊风”。真是“无巧不成书”。《诗大序》中说:“风者,讽也”;第84回文本中,巧姐儿“出风”时,作者刻意写“牛黄”就是如此。牛黄者,流谎也;这正是对“金玉缘”的极大讽刺,也是作者曹雪芹在“兼传诗道”。
    关于贾政对“金玉缘”的态度,“试文字”也做了暗示,此处不再一一论述。但通过上面对第81回文本至84回文本的分析,可以看出从第73回到第84回,完全是一气贯通、浑然一体的,后4回文本的艺术性也决不亚于前8回文本。由于区区在下的鉴赏水平有限,这四回文本中,肯定还有许多精妙的笔法本人无法发现。但考证派将整个后40回文本一律视为“狗尾续貂”,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后40回文本的妙处从而得出的荒唐结论。在这个荒唐的结论上,“又向荒唐演大荒”地搞“探佚学”,其结果必然是一部“归谬学”。
    六
    前面分析了胡适从文本艺术形式上对《红楼梦》的考证,不仅如此,他也从理论上为“续貂说”提供了依据,但是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的。不过,更可悲的是,提出这种荒唐理论依据的始作俑者,却成了考证派的“鼻子祖宗”。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的最后写道:
    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地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⑤
    从这段文字不难看出,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文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就是他所认为准确的“悲剧理论”,也就是西方彻头彻尾的悲剧艺术手法。鲁迅先生的对悲剧作过最精练的概括:悲剧是将最美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但中国的悲剧理论与西方的悲剧理论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严格比较区分,其不同点就是:西方的悲剧是“作者”自己去撕毁,中国的悲剧是让“读者”自己去撕;西方的悲剧裸露,一览无余,中国的悲剧含蓄,一唱三叹。
    自胡适的“文学改良”以来,中国文学界就喜欢用西方的文学理论来论证中国的文学作品,甚至指导中国的文学实践,鼓吹什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连《诗经》和《楚辞》也分别戴上了现实文义和浪漫主义的高帽子,似乎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人就在按西方的文学理论在创作。现实是现实了,民族性没了;浪漫是浪漫了,艺术性没了。《诗经》和《楚辞》是含有几分像现实文义和浪漫主义的因素,但《诗经》和《楚辞》决不是现实文义和浪漫主义所能概括的。中国的《诗经》和《楚辞》所开创的风骚传统,就如阳春白雪,而西方的现实文义和浪漫主义就如下里巴人。用浪漫主义来形容屈原,就如活生生地将他身上的“奇服”给扒了下来,硬套上了一件不合身的“童装”。屈原是怀沙自沉了,但他的精神却感召了一代代爱国志士。到了今天,我们如果还要坚持顺着胡适开创的那条死胡同“浪漫”下去,只怕连屈原的精神也要最终“淹没”了。
    对此我举一个例子先简单的说明一下:“鹊桥仙”应该是中国古代最美的悲剧之一,可是如果也用西方的悲剧理论来看,却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悲剧人物每年都可以会面一次,这也并不是一个太糟糕的结局,但我们是否也要因为不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就要怀疑曾遭人篡改呢?曹雪芹所创作的120回《红楼梦》这部伟大的悲剧,并没有写成一步到位的悲剧,而是留下了一个伟大的悲剧世界让读者自己去“撕”,“胡诌派”流言家自己不会“撕”后40回的文本了,于是乎就大骂“狗尾续貂”,其原因大概除了“崇洋媚外”的心理之外,也还由于他们被“脂油蒙了心”,因为后40回文本没有了脂砚斋的批语,他们就不知道好在哪里了。
    考证派不是力主《红楼梦》文本带“自传性”的吗?如果《红楼梦》真是“自传性”的小说,那作者也就是写自己家族的事,难道对自己的家族寄托一点“家道复兴”的美好愿望就不伟大了吗?难道非要写家人大部分死光,没死的也终身乞讨才算伟大吗?难道非要写自己的家人都沦落为“阿其那”、“塞思黑”一般的奴隶才算伟大吗?我不知考证派流言家如果也给自己家族做传时会不会这样去写。其实,从美学的角度而言,中国的悲剧比西方的悲剧更具艺术性。因为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读者的再创造和再审美,中国古代诗歌讲求“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就是最好的理论依据。
    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悲剧。作者曹雪芹正是运用中国传统的文学理论,把悲剧暗示在第120回文本之后了,这也是中国传统的诗歌理论——“言有尽而意无穷”——在小说创作中最伟大的实践。从文本语言来看,曹雪芹在“食尽鸟投林”(指“奴才”散尽)这个小悲剧就结笔了,但把“树倒猢狲散”(指“主子”散尽)这个大悲剧放在了第120回文本之后。所以,“探佚”就当是在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文本的基础上,对“树倒猢狲散”这个大悲剧的“探佚”。下面就按曹雪芹的暗示,试着对这部伟大的悲剧“撕一撕”。
    《红楼梦》的后40回文本确实是个“狗尾巴”,但这不是考证派流言家所说的“狗尾续貂”,而是曹雪芹的伟大创作。从某种角度上讲,《红楼梦》第1—5回文本是全书的总引,从第6回文本开始,才是《红楼梦》的正文,但在这里一开始,就已经暗示了全书的结局,也就是第6回文本所说的、作为全书头绪的“纲领”:从一件“芥豆之微”的小事情说起,也结于这个“芥豆之微”的小人物,也即刘姥姥,当然还有狗儿的一对子女青儿和板儿——也就是全书的“狗尾巴”。青儿与板儿,正是“鼓儿词”说书人手中的“情板”,书不结局,“情板”就要不停的敲击着,书归结了,“情板”的声音也仍有回响,这也是中国诗歌一惯追求的“弦外之音,韵外之旨”的艺术效果。  
    “板青”是不是“反清”的拆字谐音,本文暂不分析,这是关系到《红楼梦》一书的立意本旨的大问题,必须在彻底证明“程印本120回《红楼梦》均是出自同一手笔”之后才能具体说明。首先还是证明刘姥姥的身份,刘姥姥就是“迷津”中的“木居士”,也就是木筏中的掌舵者——把握方向者。关于这一点,本文前面已有“顿悟”式的分析,但这不足以让人信服,还必须从文本中找出实证。首先庚辰本第41回的一则“蒜瓣”式的批语,就已明确指示出来:
    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回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为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
    这里的佛手,显然就是指明方向之意。所谓“居士”,就是指不出家的佛教徒,刘姥姥一口一个“阿弥陀佛”,见佛见庙就拜,说她就是“居士”并不难理解——苏东坡信俸禅宗并自号为“东坡居士”,但他并没有出家。关键是这个“木”字,在哪里找到实证呢?
    鸳鸯笑道:“酒吃完了,到底这杯子是什么木的?”刘姥姥笑道:“怨不得姑娘不认得,你们在这金门绣户的,如何认得这木头!我们成日家和树林子作街坊,困了枕着它睡,乏了靠着它坐,荒年间饿了还吃它,眼睛里天天见它,耳朵里天天听它,嘴儿里天天讲它,所以好歹真假,我是认得的。让我认一认。”一面说,一面细细端详了半日道:“你们这样人家断没有那贱东西,那容易得的木头,你们也不收着了。我掂着这杯体重,断乎不是杨木,这一定是黄松的。”众人听了,哄堂大笑起来。(《红楼梦》第41回)
    如果我们读了《红楼梦》中的这段文字,也只因为刘姥姥的“俚言”而“博笑”一阵,那就正如俗话所说的“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实际上,这就是对“木居士”身份最具体的文字表述。刘姥姥与巧姐儿是有缘者,也不用多说了。从缘的角度来说,凤姐儿两次“济刘氏”,那么巧姐儿也当是两次“巧得遇恩人”。但后40回文本,刘姥姥只一次救巧姐儿,这也是考证派把后40回文本视为“狗尾续貂”的依据之一。本来借《周易》中的“既济”与“未济”两卦的“经传”来说明这个问题是很直观的,但解读《周易》要比解读《红楼梦》更难,问题也更复杂了,所以还是只能从文本来找依据,在文本第40回有这样一段文字:
    刘姥姥拿起箸来,只觉不听使,又说道:“这里的鸡儿也俊,下的这蛋也小巧,怪俊的。我且肏攮一个。”众人方住了笑,听见这话又笑起来。贾母笑的眼泪出来,琥珀在后捶着。贾母笑道:“这定是凤丫头促狭鬼儿闹的,快别信他的话了。”那刘姥姥正夸鸡蛋小巧,要肏攮一个,凤姐儿笑道:“一两银子一个呢,你快尝尝罢,那冷了就不好吃了。”刘姥姥便伸箸子要夹,那里夹的起来,满碗里闹了一阵好的,好容易撮起一个来,才伸着脖子要吃,偏又滑下来滚在地下,忙放下箸子要亲自去捡,早有地下的人捡了出去了。刘姥姥叹道:“一两银子,也没听见响声儿就没了。”众人已没心吃饭,都看着他笑。贾母又说:“这会子又把那个筷子拿了出来,又不请客摆大筵席。都是凤丫头支使的,还不换了呢。”地下的人原不曾预备这牙箸,本是凤姐和鸳鸯拿了来的,听如此说,忙收了过去,也照样换上一双乌木镶银的。(《红楼梦》第41回)
    “凡鸟偏从未世来”,这里刘姥姥夸赞的“鸡儿也俊”、“蛋也小巧”正是对凤姐儿母女俩的暗示。刘姥姥两次夹蛋,也是暗示刘姥姥两次救巧姐儿。更妙的是那两双筷子:第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后来换的第二双“乌木三镶银箸”。“筷子成双”正是对巧姐儿婚姻的暗示。第一双正是暗示巧姐儿第一次许配周家。第二双正是暗示巧姐儿沦落后最终配给了板儿。这是“随物取象”,也是“立象以尽意”、“穷形而尽相”。刘姥姥第一次救巧姐儿是“既济”(《周易》第六十三卦的“经传”可供参考),刘姥姥第二次救巧姐儿才是“未济”(《周易》第六十四卦的“经传”可供参考)。第一次“既济”文本中已写明了,第二次“未济”就是贾家彻底败亡后刘姥姥再次救巧姐儿。“未济”是指文本没有写到,不是说刘姥姥最终没有救济巧姐儿。本人在全书120回文本的基础上,对“未济”试做如下“探佚”:
    宝玉“悬崖撒手”出家后,贾环侥幸成了“不幸的”的荣国府的承继人。毫无疑问,这是贾府彻底败亡最直接的内部原因。荣国府这棵大树的最终结局就是“树倒猢狲散”,巧姐儿与平儿也都被卖到了青楼。刘姥姥在已经沦为乞丐的贾蓉的指引下,找到了巧姐儿。但因无钱赎身,刘姥姥最终在“内线”平儿的帮助下,用“调包计”让自已的亲孙女青儿把巧姐儿换了出来(平儿的最终结局,文本中有多处暗示,此处暂不分析探佚)。这种结局,在第6回文本实际上已经作了明确的暗示,那就是刘姥姥的拜乞与贾蓉的跪求。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锣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附着一个秤砣般一物,却不住地乱晃。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得一展眼。(《红楼梦》第6回)
    对这一段文字,如果读了之后也只是一笑,笑刘姥姥少见多怪,那也是算不上看懂了《红楼梦》的。作者在这里正是在告诉我们:穷苦百姓心里时刻都装着一杆秤。我们可以借用宝琴《怀古诗》中的两句来形容:寄言众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正是王熙凤对刘姥姥一家的接济之恩,让巧姐儿得以“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对于巧姐儿最终的结局还可以进一步探佚:到底是一生平安,还是“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呢?刘姥姥醉卧怡红院,加上史太君和王夫人的接济,刘姥姥与宝玉也当属于“有缘者”,她对宝玉又是怎样报恩接济的呢?这一切,文本中实际上也做了暗示,暂且也别“打破砂罐纹到底”了。
    读这样的悲剧,我也常常感动得泪沾巾袖,我甚至不愿这样去撕毁美好的东西,但伟大的曹雪芹又在文本这样暗示着我。从文本可以知道,板儿不是刘姥姥的嫡亲孙子,青儿才是嫡亲孙女。如果换个位置,板儿是刘姥姥的嫡亲,而青儿不是;结果同样是刘姥姥用青儿将巧姐儿从青楼里换出来,其悲剧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说不定还有人会怀疑,刘姥姥是因板儿娶不到女人了,才用这一箭双雕的“损招”——用青儿把巧儿换出来,既排除了“异己”,又让自己的嫡亲孙子有了老婆。然而曹雪芹从一开始似乎就预感到了读者会有这种怀疑的可能。因为从人物的重要性来讲,狗儿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他能有一个女人也就不错了。可是作者曹雪芹在第6回文本偏偏还让他有一妻一妾,又特别强调板儿是妾所生,青儿是嫡妻刘
    氏所生。所以伟大的曹雪芹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读者将悲剧“撕毁”时的再创造与再审美。
    七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单就诗歌而论,自从胡适的“诗界革命”开创中国“打油诗”新时代以来,已历九十春秋,结果不仅没有达到“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目的,相反是落下了一个“走别人的路,忘记了自己的路”的可悲下场。东方文学的回归,已刻不容缓。1957年毛泽东在批判胡适之流时就指出:“现在不必恢复他的名誉,到21世纪再来研究这个问题吧!”时至今日,21世纪又过去了十年,是到了该彻底清算胡适的时候了。“三劫”已经过去,考证派“新红学”也到了该在北邙山会齐的时间了。治学先治史,还是闲话少说,言归“胡传”,关于胡适的生平,在《名家正解〈红楼梦〉》(北京出版社出版/2007年月1月第1版)一书第8页有这样一段小引: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字适之,安徽绩溪人,1910年留学美国。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成为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影响的人物。1917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曾任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编者文字本来就少,本人引用到此时又还省掉了一大部分,但与他创立考证派“新红学”时引用的《小梅溪闲话》的一则最重要论据相比,这段文字也不算少了。鲁迅说胡适是有“考据癖”的,如果我们也用胡适做学问的手段,对他自身“考证”一番,一定大有文章可做,如果以此进一步“考证”下去,绝对能搞出一门名副其实的“胡学”。
    胡适名什么[胡洪者,胡哄乎]、字什么[古“适”字有“疾速”之意,大概“胡适之”三字也有“胡乱疾速跑之”的含意]、郡望何在、生卒何年?对这些问题,先姑且不做太多的考证,单就胡适的“ 1910年留学美国”而言,就颇有可供考证的价值。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就说:“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毛泽东的这句话是对中国近代屈辱历史最精练的概括,因为他的论断是有一个时间上限的,那就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
    为什么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我们中国人就骄傲不起来了呢?那是因为好的东西中搬得动的都被抢光了,搬不动的也被砸光了。然而《红楼梦》却侥幸留了下来,那是因为其早已深埋在中国人的“心目”之中了,只要有中国人在,就还会有《红楼梦》在。中国人物质上的好东西大概到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为止,再也没有什么好抢的了,中国人也被彻底打趴下了(但精神领袖鲁迅和革命领袖毛泽东没有,否则中国人真的再也站不起来了),然而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还有站起来决战的可能,对此洋人该怎么办呢?难道左边一个耳光就扇翻了的人,为了平衡,还硬要翻一下个儿,给右边再来一下吗?或者干脆还踹上几脚,并啐上两口骂道:“妈妈的!愚昧!”我想再凶残的人也没有这么无聊,加上洋人一向标榜自己是文明人,这样做似乎也太有失身份了。
    于是乎,还是洋人想起了他们老祖宗最擅长的办法——麻醉。可是用老办法鸦片是已经行不通了:中国人已经赔得精光,哪里还有银子买鸦片吸食呢?于是乎,就只有精神麻醉一种办法了。但因为中国人吃尽了麻醉的苦头,即便是再换一种麻醉方法,也不是那么容易上当的,怎么办?于是乎,他们把精神麻醉诈称为“启蒙”,用庚子赔款的一部分,“请”中国人中还稍有点智识的人到西方去洗脑;把这些中国人脑中还残留的一些“中国性”的东西通通洗掉,再给塞进些洋人认为安全的东西,然后又把他们送回来,帮助那些没有机会到西方洗脑的“不幸”之人再洗脑。这样本来就“赤吊精光”了的中国人就完全是“来去无牵挂”的了,脑子中除了洋人认为安全的东西外,跟白痴也没了什么区别。这样的中国人,不仅会老老实实地跟在洋人的屁股后面“胡乱疾速跑之”,而且还安全甚至可以作为最忠实的奴仆。这大概就是中国第一批公费留学生——如胡适之流——出国的缘由,胡适就是这第一拨“幸运儿”。鲁迅就没有这样“侥幸”,他是靠他母亲典当衣衫筹集了几块大洋才东渡日本的,大概他的学费自理也决定了他的思想自由——他不是为了洗脑,而是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
    果然,胡适跑到美国吃了几天洋面包,喝了几瓶洋墨水,跟着杜威学了几天实用主义哲学之后,便有些手痒痒了。所谓“人在曹营心在汉”,“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人还在美国就扯起了“革命的大旗”,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首先拿中国的古代文学开刀,大造声势,一炮打响,从而“成为新文化运动中颇有影响的人物”。1917年夏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真是名利双收。看来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他是活学活用了,还真不笨。本来他应该满足了,可是洋人“蚀本”让他公费出国留学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仅限于给他自己洗脑,然后捞取一官半职啊!他是要学成归国后再给殖民地的中国人洗脑的,然而此时中国人脑子中也就只有一部《红楼梦》了,于是乎,他就拿《红楼梦》开刀了。
    我一向就怀疑西方人的好心,他们给中国人的“启蒙”,其险恶用心大概就是要培植第一批忠实于他们的“汉奸文人”,然后利用他们把中国人心目中西方人无法消灭的东西,让中国人自己去消灭掉。我猜想,胡适如果不是在美国时就发表了他的《文学改良刍议》,康奈尔大学大概也不会马上就授予他“哲学博士”学位的——注意是哲学博士而不是文学博士。正是看他儒子可教,堪当大任,真正恰如西方人所愿,所以马上授予了博士学位,又马上遣回殖民地,并进一步施行西方人无法施行的“革命”。胡适果然也不负重托,一回殖民地国内,马上就运用骟匠的手段,随意宰割,无情阉劁,轻而易举地就割掉了《红楼梦》的“尾巴”,从而开始了把中国人的“风月鉴”性变成“西洋镜”的伟大革命。
    对《〈红楼梦〉考证》一文,本人也不再一一批驳,单就全文30页中最后的两页半再简单地析论。换句话说,用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手段,只要将这个尾巴割掉,《〈红楼梦〉考证》一文的价值也就所剩无几了——正是所谓的“以其治学之道还治其学之身”!胡适在对高兰墅进行大量考证之后,得出了“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的结论,并举了四层证据,其中的第三条,胡适相信那是“铁证”,原文如下: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大师品评〈红楼梦〉》第121页,也即倒数第3页的后半页)。
    《红楼梦》一书中有大量奇巧的事姑且不说,因为那确实是作者编造的“满纸荒唐言”,但现实中是确有这样奇巧而胡适又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的。还是上文提到的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这不仅让中国彻底丧失了民族主权,而且再次洗劫北京城,给中国文化造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但这还不“奇巧”,更“奇巧”的是就在这同一年,甘肃的敦煌发现了中国文化的最大宝库。从此,中国不仅沦入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深渊,中国文化更深重的灾难也开始了。毫无疑问,当时远在敦煌的道士王圆箓与八国联军司令西摩尔是不曾有过串通的。这就太“奇巧”了,王圆箓早不发现藏金洞,晚不发现藏金洞,偏偏是在这同一年!
    我曾幻想,如果王圆箓再迟个50年,直到位1949年,让中国真正主权独立后才发现,我们今天研究“敦煌学”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困惑与遗憾了。50年相当于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那只是个零头,并不算太大的奢望。可是,事实上并没有给我们这50年。这只能说是“祸不单行,福也双往”的奇巧之事了。至于胡适也是因为这一年的“庚子赔款”才有机会吃上洋面包的事情,虽也与这件事有点关联,但那并不算“奇巧”,上文已作了分析。大概将来也许会有人感到,没有“八国联军”,也就不会有“庚子赔款”,没有“庚子赔款”,也就不会有胡适的“文学改良”与“诗界革命”。如果将来证明了他的“诗界革命”是中国文学的一种灾难的话,那也就有些“奇巧”可言了。但目前可以明确的是,他对《红楼梦》的考证,即便是“铁证”,也经不起推敲。他的“考证”是《红楼梦》的灾难的真正开始!
    一个人,如果有了病,当然是要找良医给他治病,但决不可能因为他有了病就干脆枪毙。文学即人学,如果也用人学来比喻文学,中国的文学是需要改良,而且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就是一部民族文学改良史,但中国的历代文学大师们从未将中国的传统文学“革命”,相反正是在传承的基础上对文学不断革新,才带来了中国文学一代又一代的繁荣(例如两次古文运动)。文学要为人民大众服,因此提倡白话文也并没有错,而且像《红楼梦》这样的旷世巨著就是古白话,因此白话文也并不是胡适的什么伟大创见,在他提倡白话文几百年之前,早就有了曹雪芹等文学大师的伟大实践,只是还没有扩大到散文领域而已。然而中国的诗歌是绝对不需要形式的革命的,文学要为人民大众服,但并不一定要人人都会写诗,诗人写好,人民大众去看也可以了;在今天,即便是自由诗,也不是人人都会写。试想,如果《红楼梦》中也夹上几首自由诗,那就真的有点不伦不类了——不过薛蟠的“呆霸体”还真有几分自由诗的味道。故在下胡诌《自由诗》诗云:
    文学改良始俑者,诗界革命胡适之。
    老Y主义Z牛B,风流人物打油诗。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文面世也让胡适成为了红学界的“明星”,其后他的“粉丝”更是“罄竹难书”、“擢发难数”(“多如牛毛”之意)。然而有几根粗点的“粉丝”也就是所谓的“红学家”,大多是在胡适开创的这条“死胡同”里“穿凿”了一辈子,可谓“殚精竭虑”、“皓首穷经”。曹雪芹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人生悲剧”,《红楼梦》文本也是一部“悲剧”;胡适的“考证”又把《红楼梦》一书变成了“悲剧”,然而最可悲的是考证派流言家更在胡适开创的这条死胡同里演义着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剧”——当他们最终明白自己的一生不过是在“胡诌学”的基础上“又向荒唐演大荒”时,岂不悲乎!但与曹雪芹的人生悲剧相比,本质不同,影响也不同:曹雪芹则是流芳百世,流言家却是遗臭万年!真可谓是“半部红楼知天下”!
    请将不如激将,激将不如骂将。也许有人会批评本人在文中不使用文明语言——当今的红学“泰斗”周汝昌也是如此,凡是对后40回文本说点赞美的话,凡是为替高兰墅唱点赞歌的人,他都视为“嗜痂之癖”(《红楼小讲》第85页/作者周汝昌/北京出版社/2009年3月第2版)。其实当今红学界所谓的红学家,大多不过是一撮吃着“皇粮”却用屁股看书的流言家,一个个死要面子,又死不悔改。他们一方面糟蹋民族文学,一方面又欺骗国人。相对于《红楼梦》的命运,相对于整个民族文学的前途,几个流言家的面子算得了什么?如果对这样一撮学痞也还要用“文明”的方式,那中华民族的“文明”,就真的没有了希望!
    旷世巨著《红楼梦》,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从艺术上,都将是世界文学的典范。如果说莎士比亚是西方文学伟大的“承前启后”,那么曹雪芹就是世界文学不朽的“空前绝后”。如果说中国政治上的转折是1911年(辛亥年)在西方民主思想影响下的辛亥革命,那么1791年(辛亥年)程印本120回《红楼梦》的面世,则是世界文学上的辛亥革命。历史已经证明,西学‘启蒙’了中国,但历史也还将证明,中国将“启蒙”世界。因为世界文学的典范在中国!中国文学的典范在古代!明年2011年即将来临,这既是程印本120回《红楼梦》面世220周年,也是辛亥革命100周年。本文算是对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英灵的祭奠,也算是对伟大的革命者先驱孙中山的追思!
    ——庚寅年正月二十一初稿;二月二十一定稿
    ①作者愚禺生:本名王文才,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人。如果需要联系,个人QQ邮箱号码为920342688,欢迎批评指正。
    ②本文已投稿到某大学学报,如果退稿,本人会尽快在网上公布。
    ③《大师品评〈红楼梦〉》第122页/出品人张四季/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2008年月1月第1版。
    ④《红楼小讲》第205页/作者周汝昌/北京出版社/2009年3月第2版。
    ⑤《大师品评〈红楼梦〉》第123页/出品人张四季/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2008年月1月第1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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