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愚禺生 参加讨论

    引言
    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是“全玦”。程印本校勘时所依据的底本,即便是过录本,但也与曹雪芹的定稿相差不多,也许有文字抄录之误,也许有排印选字之误,也许有刊者篡改之误。此其“玦因”之一。曹雪芹刻意地将“真事隐去”,而借“假语村言”,在全书开卷之前、行文之中、结笔之后,三位一体地创造了一个最伟大的悲剧世界,全书120回文本“言已尽”但是“意无穷”,从而诗一般地传达了“弦外之音,韵外之旨”的艺术效果;这便是中国诗歌艺术的理论精髓在小说创作中的伟大实践,也是作者兼传诗道的手段。此其“玦因”之二。所以研读这部空前绝后的巨著,既要审字,更要审美。
    

研读《红楼梦》必须兼顾三个层次:义理、考据和辞章。《红楼梦》的价值首先当是艺术性的,其次便是哲理性的,最后才是史学性的。《红楼梦》是野史,不是正史,是文学,不是科学,很显然从一开始就把《石头记》当作“化石”来考证,其结果必然会钻进“死胡同”,胡适就是覆车之鉴(胡适者,胡乱套用也;成语“削足适履”之“适”即为此意)。“知人论世”虽然对理解《红楼梦》的本旨——也即义理,是有帮助的,但决不可置换文本的辞章,因为史学是死的,哲学是僵的,而文学是活的。所以研读《红楼梦》既要进得去,又要出得来,这样才算是活读书,否则就成了死读书。
    

程印本《红楼梦》文本的前80回与后40回是不可分割的“全玦”,然而在对这部旷世巨著的不朽艺术进行鉴赏之前,首先又必须证明“程印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均定稿于曹雪芹”。这便是《红楼梦》的悲剧,也是曹雪芹的悲剧,更是中国文学的悲剧。这一切都是因为胡适等考证派文人的“口孽”,正是考证派“大力士”机械地套用西方的悲剧理论,用“猜夯谜”的手段,无情地腰斩了《红楼梦》。考证派大力士的“考红”不是在宣扬民族文学,而是在给民族文学“抹黑”。俗话说:时间能证明一切!所以首先不得不通论全书的“文本年表”。这便是本文的写作缘起。
    一、年表区间的界定
    研读《红楼梦》虽然必须以“辞章”为核心,以“义理”为旨归,然而也还必须借助于“考据”,因为“考据”是所有推论的必要前提,所以首先必须把程印本《红楼梦》120回文本的创作时段作出可信的区间界定。《红楼梦》一书带自况性(≠自传性)文本的创作时段只可能在1645年(顺治2年)至1791年(乾隆56年)之间,其理由简析如下:
    1、根据《红楼梦》文本第11回记载,在贾敬的生日宴会上,紧接着《双官诰》之后,王熙凤点了《还魂》与《弹词》这样两出戏,其中第二出《弹词》这一剧目即来自清代大戏曲家洪昇所著《长生殿》一书的第38出。剧情所反映的是乐工李龟年在安史之乱后流落江南靠卖艺为生,他无限悲慨地拨弄琵琶,将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节节唱出。《长生殿》一书的作者洪昇生于1645年,并且《长生殿》一书是经过三次易稿之后于1688年(康熙27年)面世的,书一面世就轰动了京城。据此可以推论,《红楼梦》一书带自况性文本的创作时段有可能在1688年以前,但决不可能在1645年以前,因为1645年之前,《长生殿》一书的作者洪昇都还没有出生,从而也不可能有《弹词》这一剧目面世。
    又据《红楼梦》文本第21回“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这一句记载,《红楼梦》一书带自况性文本的创作时段甚至可以进一步缩小界定到1662年(康熙元年)至1791年(乾隆56年)之间,因为《庄子因》一书即著于康熙年间。《楝亭书目》卷七“子集”记载云“《庄子因》六卷,本朝林云铭序述。”近人钱穆云:“林云铭有《庄子因》。此书亦就文章家眼光解庄,不免俗冗。而颇能辨真伪,上承欧归,下开惜抱,亦治庄之一途也。”《庄子因》一书最早见于1688年(康熙27年)林云铭评述自刻本,与《长生殿》一书面世的时间竟为同一年!附带说明一下,“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这两句的大意为:是何人无端弄笔(续庄),(就如)《庄子因》作践《南华经》一样。如此看来,林黛玉对贾宝玉“续庄”的评价实际上非常近似于钱穆对林云铭“解庄”的评价。
    2、程印本120回《红楼梦》在1791年(乾隆56年)初刊时,有高鹗的一篇序言: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 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
    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  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对作于“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的这篇小序言,仅就划线部分做两点“审字”说明:
    ⑴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给这句话的“标点”为:“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这样断句显然是不通的。胡适很可能是受了程伟元序言中“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至是始告成矣”这句话的影响,从而导致了“标点”的错误。大概因为胡适作《〈红楼梦〉考证》一文之前在西洋呆得太久,所以“句读”知识都忘了,真有邯郸学步之嫌!
    ⑵“子闲且惫矣”当是“予闭且惫矣”之误(“闭”是“闭目塞听”之“闭”)。如此纠正之后,不仅文意通顺,而且合情合理。本人认为,这种笔误或者排印选字之误,不是没有可能,相对于错字累牍的手抄本,这只是九牛一毛而已。那么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对高鹗的“怀疑”——说什么“但高鹗若是庚戌的新进士,次年辛亥他作《红楼梦》不会有‘闲且惫矣’的话,故我推测他们是戊申乡试的同年”②,也就成了庸人自挠之!
    高鹗这篇序言所写的时间是“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也就是1791年腊月初三③。《红楼梦》一书带自况性文本的创作时段不可能在此年之后,也不用赘述了。《红楼梦》一书带自况性文本的创作时段只可能在1645年至1791年之间,这一点本来完全不容置疑,就像太阳是从东边出来的一样,可是鉴于红学界的胡搅蛮缠,也不得不多说上这几句。
    二、焦点时间的确立
    中国历史上严酷的文字狱,导致了“当朝人不言当朝事”的传统,说点什么事儿,往往都要“假借汉唐”。但中国的文字又提供了“当朝人可言当朝事”的可能,因为中国文字创造之初,就是凭借着象形会意等手段以达到“立象以尽意”之目的的。所以文学作为一种艺术,象征是最基本的手法,因此也完全可以指桑骂槐,借古讽今。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严酷的文字狱,才使中国的文学比西方的文学更具含蓄性,更有艺术性。当然,中国的文字本身就比字母文字更优美、更适宜文学创作——尤其是诗歌创作,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因此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中,一方面明明是在写满清时代的事,一方面又处处否定自己是在写满清时代的事。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刻意地“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作者的“狡猾”就是在时间上做了极其精妙的安排,其中有两个焦点时间,那就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和“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
    

且说贾瑞到荣府来了几次,偏都遇见凤姐儿往宁府那边去了。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到交节的那几日,贾母、王夫人、凤姐儿日日差人去看秦氏。回来的人都说:“这几日也没见添病,也不见甚好。”王夫人向贾母说:“这个症候,遇着这样大节不添病,就有好大的指望了。”贾母说:“可是呢,好个孩子,要是有些原故,可不叫人疼死。”说着,一阵心酸,叫凤姐儿说道:“你们娘儿两个也好了一场,明日大初一,过了明日,你后日再去看一看他去。你细细的瞧瞧他那光景,倘或好些儿,你回来告诉我,我也喜欢喜欢。那孩子素日爱吃的,你也常叫人做些给他送过去。”凤姐儿一一的答应了。(《红楼梦》文本第11回)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然闺中更兴这件风俗,所以大观园中之人都早起来了。那些女孩子们,或用花瓣柳枝编成轿马,或用绫锦纱罗叠成干旄幢的,都用彩线系成了。每一棵树上,每一枝花上,都系了这些物事。满园里绣带飘飘,花枝招展,更兼这些人打份得桃羞李让,燕妒莺惭,一时也道不尽。(《红楼梦》文本第27回)
    

根据《红楼梦》文本第11回的这段文字记载,从1645年到1791年,这期间根本就没有“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这样一个时间点。但有一个时间非常接近,那就是1726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为冬至。这一年的十一月小,只有二十九天,过了“冬至”就是“明日大初一”。所以从1645年到1791年之间,也只有这个时间点,与文本的内容大致对上了号。
    

姑且以此时间点为基点,往后推算,再来分析第二个时间点,而且这两个时间点不能相距太远。依据这个原则,最接近的就是1728年四月二十八日,当天23点04分左右交芒种节——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末时交芒种节”。这个时间点相对于文本第27回中记载的“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有较大的出入。这是不是在文本抄录时出现了笔误,因为字形
    

极其相似,而把“八”字误写成了“六”字,把“末”字误写成了“未”字呢?本人认为不是!还是要回到上面所说的“文字狱”上来分析。
    

清代的文字狱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严酷的了。姑且不说两个时间点前后对不上号,如果从1645年到1791年之间,真有“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这样一个时间点,只怕也会成为文字狱的口实,而况从1726年到1728年的时段,正处于是是非非更加说不清的雍正时代。俗话说,做人要老实,做文要狡猾。作者曹雪芹在这里正是“狡猾”地将“真事隐去”,运用了两个都只对了一部分的时间作为全书的时间焦点,从而确立了《红楼梦》一书“双曲线”式的时间结构(曹雪芹懂不懂解析几何,本文不作考证,在此只是打个比方)。依据这两个“焦点”所确立的“双曲线”并将其前后延伸,《红楼梦》一书的“文本年表”则可以大致推定了。也许有人会问,作者在这里为什么不说“四月二十七日交芒种节”呢?这是因为四月二十七日是史湘云的生日,关于这一点,读者可以暂且参考本文后面的“文本年表”。
    

 
    

三、天下大势的冷观
    

 
    

《红楼梦》文本第2回的主要内容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么冷子兴与贾雨村 “说着别人家的闲话”来下酒的时间是哪一年呢?从1726年倒推,就是1723年(雍正元年)正月。
    

雨村不耐烦,便仍出来,意欲到那村肆中沽饮三杯,以助野趣,于是款步行来。将入肆门,只见座上吃酒之客有一人起身大笑,接了出来,口内说:“奇遇!奇遇!”雨村忙看时,此人是都中在古董行贸易的,号冷子兴,旧日在都相识。雨村最赞这冷子兴是个有作为大本领的人,这子兴又借雨村斯文之名,故二人说话投机,最相契合。雨村忙笑问道:“老兄何日到此?弟竟不知。今日偶遇,真奇缘也。”子兴道:“去年岁底到家,今因还要入都,从此顺路找个敝友说一句话,承他之情,留我多住两日。我也无紧事,且盘桓两日,待月半时也就起身了。今日敝友有事,我因闲步至此,且歇歇脚,不期这样巧遇!”一面说,一面让雨村同席坐了,另整上酒肴来。二人闲谈漫饮,叙些别后之事。(《红楼梦》第2回)
    

从文本中划线的句子可以看出,贾雨村与冷子兴两人对话的时间不是年底,而是年初——也即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前。然而,在这里一席谈话之后,却突然间来了个张如圭,告诉贾雨村“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张如圭”就是“张如龟”之谐音,因为他与贾雨村是“当日同僚一案参革”的,所谓一丘之貉。冷子兴所说的“敝友”可能也就是这个张如圭,不然他“四下里寻情找门路”,却跑到这村肆来干什么?大概也是得到喜讯之后,就来找冷子兴这个“有作为大本领”的旧友,进京后顺便也帮自己跑跑门路。
    

为什么这些当日被革职了的“虎狼之属”现在又要重新起用呢?毫无疑问,这与朝中大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日被参革职是因为如此,今天重新起用也因为如此。又联系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和冷子兴“成则王侯败则贼”的结论,大概也就指雍正皇帝登基了。如果把“雍正”二字与这里的“正邪两赋论”相联系,作者的用笔可谓是狡猾之极。这或许也就是“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式的指桑骂槐吧!
    

还有宝钗的“待选”,本来呆霸王从金陵起身进京是在黛玉起身进京之前的事情,然而薛家主仆却在路上晃荡了近一年的时间,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薛蟠的待罪之身,根本无法“亲名达部”以备宝钗待选,所以必须将人命官司了结之后,才能堂而皇之地进京——呆霸王的表字“文起”后改为“文龙”,也是为了“亲名达部”时抹去犯罪记录,这是作者的妙笔,并非前后矛盾。这样,即便真实目的是奔荣国府而去的,那也光彩些。这就是贾雨村入京之后,不到两个月就得到了金陵应天府这个肥缺的原因。因为薛蟠的人命官司不了结,无论是对贾家还是王家都没有好处,再拖真的就要一损俱损了。由此可见,王子腾的极力周旋,也不过是为了王家的利益,让贾雨村去灭火平祸。当然在贾雨村到达金陵之前,天下易主,老皇帝驾崩,新皇帝登基——1722年(康熙61年)冬月十七,康熙驾崩;同年冬月二十,雍正即位,天下大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宝钗的待选最终也成了画饼。文本第7回冷子兴的丈母娘“送宫花”时,作者一再说的“可巧”,就巧在这里。所以没有林黛玉的进京,也就没有贾雨村的良机;同样没有呆霸王的人命官司,也就没有贾雨村的速任。如果再联系一下贾雨村“第一局”飞腾之前的两联苦吟,曹雪芹之匠心,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红楼梦》第1回)
    

采用回文的方式,将对联试作调整如下:价善求在椟中玉,飞时待于奁内钗。这恰恰就是对贾雨村最好的注解。贾雨村总喜欢打听“新闻”,干什么呢?他当然不是什么忧国忧民了,只不过是为了搜取信息,捕捉机会。“一局输赢料不真”,他第一次被革职后,“担风袖月,游览天下”真是他的一种潇洒吗?一方面是有磨砺的因素,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跑官”,到豪门去做“西宾”,就是一种捷径,这便是他的“善求”,林黛玉就是“椟中玉”。也正因为薛宝钗之故,才真正到了他第二局飞黄腾达的时候,薛宝钗就是“奁内钗”。
    

依据上面的推论,冷子兴是过了“月半”,也即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后(“好妨佳节元宵后”)起身进京的。林黛玉进京的日子则是1723年二月初二,她到达京城也仍算是“残冬”。二月初二是中国的传统节日“青龙节”,也叫“龙抬头”。“时乘六龙以御天”(《周易·乾卦》),贯穿《红楼梦》整个文本的一条时间线索,恰如一条变幻莫测的游龙,一鳞半爪,或隐或现,从而贯串了程印本《红楼梦》120回文本极其精妙的情节结构。
    

 
    

四、双瞻玉座引朝仪
    

 
    

依据以上结论往前推算,宝玉和黛玉的生年,比较容易确定,但生日却还要费一番口舌。先亮明观点,再一一细说:宝玉的生日是1715年(康熙54年)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也是芒种节④;黛玉的生日则是1716年二月十二,当天也是惊蛰日。这两个日期所包含的特殊含义不用多说,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如果再联系一则史料,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绝妙的“巧合”。1715年三月初七日,《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折》云: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皇仁浩荡,代母陈情,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母在江宁,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将奴才承嗣袭职,保全家口。奴才母李氏闻命之下,感激痛哭,率领阖家老幼,望阙叩头。随於二月十六日井京恭谢天恩,行至滁州地方,伏闻万岁谕旨,不必来京,奴才母谨遵旨仍回江宁。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求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本月初二日,奴才母舅李煦前来传宣圣旨,奴才母跪聆之下,不胜感泣,搏颡流血,谨设香案,望北叩头谢恩。窃念奴才祖孙父子,世沐圣主豢养洪恩,涓埃未报。不幸父兄相继去世,又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奴才母子虽粉身碎骨,莫能仰报高厚於万一也。谨具折代母奏闻,恭谢天恩,伏乞圣鉴。奴才母子不胜激切感戴之至。 
    朱批:知道了。⑤
    据曹頫的这封《代母陈情折》来看,又据十月怀胎的常理而推论,那么曹頫兄嫂马氏当是1714年七月怀的孕。我选择1714年七月初七“乞巧节”,作为通灵宝玉“幻形转世”的时间——不是宝玉的出生时间,其理由如下:
    (1)甄士隐在书房“伏几少憩”从而梦游太虚幻境的时令正是“炎夏永昼”。俗话说,“热在三伏,冷在三九”。这一年的七月初一至七月初十就是“末伏”,也正处于“五季”中的“长夏”,完全符合“炎夏永昼”的时令。有的考证派红学家把1724年(雍正2年)闰四月二十六日定为宝玉(也即作者)的生日,这是“不合时宜”的秋行夏令!
    (2)甄士隐堕入迷津大叫一声醒来时,正是十里街“过会”,而在这一年的“未伏”,能与这“过会”联系得上的也就只有“乞巧节”了。再联系本文第18回元春归省时点的四出戏:第一出《豪宴》、第二出《乞巧》、第三出《仙缘》、第四处《离魂》。《红楼梦》一书的“大旨”应该说十分明确了:“一捧雪”就是“玉杯”,也是“玉悲”,即指“双玉”的爱情悲剧;曹雪芹正是把古老神话 “鹊桥仙乞巧节相会” 的爱情故事巧妙地运用到了自己的文学创作中,从而更加丰富了作品的悲剧内涵和艺术魅力;且由“乞巧”再到“仙缘”又到“离魂”的小说情节,在程印本《红楼梦》后40回的文本中也都有精妙的照应。
    (3)清代科举制度规定,“大比”的“春闱”是在农历的“辰戌丑未”四个年份。1714年是农历甲午年,来年1715年正是农历乙未年。所以1714年中秋节,甄士隐在自家的“豪宴”上对贾雨村说:“且喜明岁大比,兄宜作速入都,春闱一战,方不负兄之所学也。”有的考证派红学家把宝玉的生年推考为1724年(甲辰年),可是这个年份的来年1725年(乙巳年),根本就没有“大比”之年的“春闱”。这种说法连贾雨村这一关都过不了,如此“假话胡诌”式的考证,正是曹雪芹所说的“又向荒唐演大荒”!
    通灵宝玉“幻形转世”的时间敲定了,宝玉的生日也敲定了,即1715年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也是芒种节——宝玉的生日是芒种节,这是没有争议的。据此再往后推算,黛玉的生日也就定了,即1716年二月十二,当天也惊蛰日。进一步再往后推算,就到了“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间,也即1723年正月元宵节之前。此时宝玉七岁已满,八岁还差四个月左右,所以冷子兴说宝玉“如今长了七八岁”,这是丝毫不乱的。
    这里必须明确,《红楼梦》的文本是带有自况性(≠自传性)的。本文以曹頫《代母陈情折》中的一个“巧合”作为切入点推论宝玉的生日,似乎就意味着:宝玉就是曹顒之子,曹顒之子就是曹雪芹。但《红楼梦》毕竟是野史,而不是正史;是文学,而不是科学。如果仅仅因为《红楼梦》的文本带有自况性,就非得把作者与作品中的某个人物构建“科学”的对应关系,非但不是研究文学艺术的方法,而且也不可能得出满意的结论。比如据历史材料来看,曹顒很像贾珠;但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贾兰与曹雪芹又相差太远;又如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宝玉很像曹雪芹;但据历史材料来看,曹顒与贾政又相差太远。
    本人推测《红楼梦》文本初稿的作者并不是曹雪芹,而是其父曹顒(这个“假设”有待“小心求证”,目前红学界也有这种说法,本人将在日后文中详加论证)。初稿书名即为《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曹雪芹正是在其父初稿的基础上“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从而对《风月宝鉴》进行了伟大的艺术加工,并最终定稿为《金陵十二钗》(又名《红楼梦》)。《风月宝鉴》与《金陵十二钗》的关系就如《三国志》与《三国演义》,我们无法因为陈寿而否定罗贯中,同样也不能因为曹顒而否定曹雪芹。从文学艺术与革故鼎新的双重角度而言,两位后者都比两位前者更伟大、更杰出。本人怀疑《红楼梦》文本的初稿《风月宝鉴》的主要人物是王熙凤,而不是贾宝玉。由“空灵宝鉴”(“这物出自于太虚幻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专治邪思妄动之症,有济世保生之功”——《红楼梦》文本第12回)到“通灵宝玉”的转换,正是曹雪芹伟大的艺术加工。
    当然这种艺术加工也导致了《红楼梦》一书“本事”与“情事”之间的悖论。例如据《红楼梦》开篇的“楔子”来看,作者是“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如果与文本中的人物对应,作者更像甄宝玉;然而从人物塑造来看,作者是在贾宝玉的身上寄寓了自己更多的情感——也即“自况性”而非“自传性”。但是如果我们把“此开卷第一回也”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两句话之间的这个“楔子”略过跳读,那么作者与贾宝玉又大致吻合了。导致这种悖论的原因大概也就是脂砚斋所说的: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第(原为“弟”,通“第”)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因为带“自传性”的初稿《风月宝鉴》的作者是曹顒,但是带“自况性”的定稿《金陵十二钗》的作者是曹雪芹,这种由“自传性本事”向“自况性情事”的艺术加工也因而导致了《红楼梦》一书“本事”与“情事”之间的悖论。
    关于《红楼梦》一书的著作权,目前红学界是“鸡毛炒韭菜,越炒而越乱”。区区在下所知道的史料也就是红学界大家都知道的那么一点,所以本人没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是”曹雪芹,也没有更有力的证据“证非”曹雪芹。但是无论做多少“红外”考证穿凿,索隐附会,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谁也无法将“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一客观记载从历史中抹煞。关于曹雪芹的著作权,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却给了我们非常特别的启示。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校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访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
    这是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狂人日记》开卷之前的一篇序言。我们可以把《狂人日记》的这则“序言”与关于《红楼梦》“从何而来”的那段“根由”如此比较:狂人与石兄相对;狂人之兄与空空道人相对;鲁迅与雪芹相对。如果我们因为所谓的科学考证就怀疑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那么我们同样可以怀疑鲁迅先生对《狂人日记》的著作权了。如此考证下去,“红学”还没弄明白,只怕“狂学”又要纠缠不休了。据此看来,胡适用所谓的“科学”来考证“文学”,势必会把文学考进“死胡同”。无怪乎,鲁迅先生在小说《阿Q正传》一文中,对胡适的“考据癖”很是不以为然。所以红学界的当务之急不是沉醉于故纸堆中的“考据”,而是要回到文本的“辞章”上来,从伟大的传统文学中去汲取文学艺术的养分,并指导新世纪的文学实践!也只有这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时代”才能真正来临!
    五、元春诞辰的推论
    为了行文的方便,还是如同对“双玉”生日的敲定一样,先出结论,然后分析。元春的生日是1704年(甲申年)正月初一,当天也是立春日。元春之所以叫“元春”,不仅因为出生于正月初一,更因为出生于立春日,这样也才是名副其实的“元春”。当然不能仅仅为了让她名副其实,就硬扣上这一个日子,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首先要把文本第3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到文本第6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间详细推算一下:
    ⑴1723年二月初二(“出月初二”)青龙节,林黛玉从扬州巡盐御史府起身进京,在路上走的时间,应该不会太短,也不会太长,她到京还是“残冬”。她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也在路上晃荡一年,加上官迷贾雨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着她去耗。
    ⑵从文本第3回林黛玉进京到文本第5回宁国府“梅花盛开”,中间就是就贾雨村到金陵平祸又报喜的时间差。贾雨村前后折腾了多久呢?还是引用一则史料作为参考依据来说明。同样是1715年三月初七日,《江宁织造曹頫为恭谢天恩折》云: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 
    窃奴才於二月初九日,奏辞南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抵江宁省暑,省觐老母,传宣圣旨。
    全家老幼,无不感激涕零,叩头恭祝万寿无疆。奴才谨於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
    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奴才自问何人,骤蒙圣主浩荡洪恩,一至於此。奴才惟有矢公矢慎,遵守成规,尽心办事,上以图报王恩,下以奉养老母,仰副万岁垂悯孤孀,矜全骨肉之至意。谨具折奏闻,伏乞圣鉴。奴才不胜感激惶悚之至。 
    朱批:知道了。
    这个“恭谢天恩”的奏折与前面“代陈母情”的奏折是写于同一时间,都是1715年三月初六日曹頫“接印视事”后的第二天“具折奏闻”的。曹頫是二月初九南下,二月二十八日抵达江宁,行程整整二十天。用这个数据作为参考依据推算:林黛玉二月下旬进京;贾雨村四月离京,五月“接印视事”后,马上乱刀砍萝卜,胡乱地了结了薛蟠的人命官司,又急忙给王子腾报信;此后,薛宝钗也堂而皇之地进入了荣国府。宝钗进贾府的时间是不会一拖再拖,慢到来年的春天的。所以宝钗进贾府的时间与黛玉进贾府当属同一年,也即1723年。
    ⑶第5回宁国府盛开的梅花到底是“腊梅”还是“春梅”呢?对此甲戌本有脂砚斋的一条批语:元春消息动矣!1724年是正月初十立春;而且宝玉的“春梦”正是在赏梅的这一天,文本中也有“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的对联,又有“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的歌句。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在暗示,此时“春梅”盛开。
    ⑷从1704年的正月初一立春,到1724年的正月初十立春,正是二十年,元春也是刚满二十岁。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也就是元春判词中所说的: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这二十年究竟有多少是非,本文暂不一一分析。但以此为据点,确实能解开《红楼梦》文本中的很多谜团,谈完下面第⑸点之后再来例证。
    ⑸到文本第6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间就到了1725年的秋尽冬初,时间跨度也较大了。但在1723年正月,“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蓉“今年才十六岁”,到1725年秋尽冬初,也正是“十七八岁”了,这是到了古稀之年的刘姥姥的眼光,应该错不了太远。下面根据元春的生日,举一例证来分析文本中的“是非”。还是从刘姥姥的眼光和经历接着说起,刘姥姥在家对狗儿姑爷说:
    

当日你们原是和金陵王家连过宗的,二十年前,他们看承你们还好。如今自然是你们拉硬屎,不肯去亲近他,故疏远起来。想当初我和女儿还去过一遭的。他们家的二小姐着实响快,会待人,倒不拿大。如今现是荣国府贾二老爷的夫人。(《红楼梦》第6回)
    刘姥姥到过王家一次,后来王夫人的话也证实了。刘姥姥到荣国府后,在与周瑞媳妇闲话时又说:“这凤姑娘今年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就这等有本事,当这样的家,可是难得的。”并且前面又还露过一句话:“原来是他!怪道呢,我当日就说他不错呢!”。把刘姥姥这三处的话一比较,“是非”就来了。凤姑娘是九月初二的生日(姑且定为这一天,参照本文后面“文本年表”最终的结论),此时1725年秋尽冬初,凤姑娘刚满二十岁,那么刘姥姥二十年前去王家的时间,也一定是在1705年的下半年,因为如果是上半年,凤姐儿都还没有出生,刘姥姥不可能见到王熙凤,也就不存在“当日就说他不错”这一预言。
    如此历来争论不休的“是非”就有了答案:1724年正月初十立春,元春满二十岁,到1725年秋尽冬初,都二十一岁多了。回到凤姐儿出生时的1705年“秋尽冬初”,当时的王夫人都还没有出嫁,可元春却一岁多了。据此,王夫人不是元春的生母,已不容置疑了。实际上,即便是把“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间定在1724年秋尽冬初,也同样可以证明王夫人不是元春的生母。也许有人会问,王夫人是不是出嫁后回娘家时恰好见到了刘姥姥呢?不是!因为“他们家的二小姐着实响快,会待人,倒不拿大。如今现是荣国府贾二老爷的夫人”这一句话就说明了王夫人当时并没有出嫁。
    然而1723年正月“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为什么对元春的生母要含糊其辞呢?《红楼梦》文本中有两个怪人:一个是冷子兴,一个是大观园的总设计师山子野。两个人的名字就怪,只有一个号,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在彻底解决“程印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均定稿于曹雪芹”这个问题之后,冷子兴的“怪”在后40回文本中也就有了答案,此处不做枝蔓,还是先分析他“演说荣国府”时含糊其辞的理由。这在文本第7回,作者又巧妙地暗示了答案:冷子兴是周瑞的女婿,周瑞又是王夫人的陪嫁奴才。换言之,周瑞是王夫人的奴才,冷子兴就是干奴才。作为奴才,说主子的坏话没有好处,多多美言也不会有坏处,这中间一定有许多他不愿说出的“是非”,也就是元春判词中所说的“二十年来辩是非”。
    六、画梁春尽的核计
    根据元春的生日,解决了文本中的一个“是非”,紧接着也可以解决一连串的是是非非,例如王熙凤为什么与秦可卿如此亲密?其实就是因为在宁荣府东西两院中,目前就只有他们娘儿俩是贷真价实的嫡妻了。尤氏不是,李纨不是——贾珠不是嫡子,可能也为姨娘所生;邢夫人不是,王夫人不是——文本中王夫人是正室,但她实际上是贾政的续弦,贾政的嫡妻当为元春的生母;就连老封君史太君也不一定是贾代善的结发之妻——贾赦可能就是偏室所生,不然为什么袭爵却又不住“正经正内室”呢?这也要专节论述,此处暂不分析。所以王熙凤和秦可卿如此亲密,这也可以叫作“人以群分”了。
    由此,先不管贾珍是否有过“爬灰”,作为冢孙妇,秦可卿死后,宁国府风光大葬,也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从她的身上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前面那么多嫡妻之死,也肯定不是草草掩埋的。为什么贾府的嫡妻之命都不长呢?这样是是非非就更多了。在这里也只能暂将真事隐去,先解决“幻情身”秦可卿的死期。从文本第11回的“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到文本第14回的秦可卿“画梁春尽”,这期间究竟有多长的时间呢?文本中共有下面六个时间记录:
    ⑴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见前面第11回引文)。
    ⑵到了初二日,吃了早饭,(王熙凤)来到宁府,看见秦氏的光景,虽未甚添病,但是那脸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秦可卿都骷髅一堆了,贾珍还有兴趣“爬灰”么?靖藏本的“遗簪”、“更衣”之批,完全是无稽之谈;所谓的“靖藏本”批语绝对是“歪批”。)
    ⑶诸如此症,(贾瑞)不上一年都添全了。(《红楼梦》第12回)
    ⑷倏又腊尽春回,(贾瑞)这病更又沉重了。
    ⑸谁知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
    ⑹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红楼梦》第14回)
    

如果顺着这样的流水时间来推算,秦可卿的病则拖了近乎三年的时间。能有这么长的时间吗?贾蓉的履历中有这样的记载:江南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这是从1723年正月算起的,当时的贾蓉“今年才十六岁”,到秦可卿死时,贾蓉二十岁,这中间只有四年的时间差。所以从1726年的冬至日到秦可卿死的时间,中间是不可能有近三年的时间的。如果贾瑞的相思病也同样拖了近三年的时间,那么王熙凤设的“相思局”也并不算“毒”了。所以对这期间的几个“时间记录”必须细加推敲。
    第三个时间:诸如此症,(贾瑞)不上一年都添全了。本人认为这个时间可能是在传抄时出现了笔误:“不上一年”当是“不上一月”。这样秦可卿死的时间就是1727年二月二十九,当天也是春分日。正因为张友士“医理极深”、“能断人的生死”,而秦可卿的死期又恰恰正如张友士所断言的,所以秦可卿死后,贾府的人“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用作者惯用的谐音手法,“张友士”就是“长又死”,并不是刘心武先生胡诌的什么“张有事”。而且,秦可卿死在“春分”这一日,也才是实实在在的“画梁春尽落香尘”。
    第五个时间:谁知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这应是文本中的补叙,“林黛玉回去”的时间当是1726年。但“这年冬底”这个时间记录,正确的理解应是“这年冬天里”,而不是“这年冬季末”。更具体一点说,林黛玉至少是在1726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前就已离开贾府往扬州去了(参照本文后面的“文本年表”的最终结论)。
    贾瑞见凤姐如此打扮,亦发酥倒,因饧了眼问道:“二哥哥怎么还不回来?”凤姐道:“不知什么原故。”贾瑞笑道:“别是路上有人绊住了脚了,舍不得回来也未可知?”凤姐道:“也未可知,男人家见一个爱一个也是有的。” (《红楼梦》第12回)
    这是文本第12回开头的一段对话,引文中划线的两句话就说明贾琏与林黛玉早已起身到扬州去了;加之还有文本第11回“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这一句话前面的记述:且说贾瑞到荣府来了几次,偏都遇见凤姐儿往宁府那边去了(见前面第11回引文)。因为从文本情节来看,只有贾琏送林黛玉回扬州而离开后,才有贾瑞“只管来”“请安说话”的机会;只有贾琏不在家,也才有王熙凤 “毒设相思局”的闲暇。
    第六个时间: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这是昭儿从苏州回来捎的话,当时正是秦可卿丧礼的“五七正五日”。那么林如海去世的时间当是1726年九月初三日巳时。这又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时间安排。因为从秦可卿起病到死去,这中间不仅夹入了“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这段“孽情”,而且也夹入了“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这段“幻情”。
    尤氏道:“他这个病得的也奇。上月中秋还跟着老太太,太太们玩了半夜,回家来好好的。到了二十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也懒待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了。经期又有两个月没来。”……凤姐儿道:“我说他不是十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尤氏道:“你是初三日在这里见他的,他强扎挣了半天,也是因你们娘儿两个好的上头,他才恋恋的舍不得去。”凤姐儿听了,眼圈儿红了半天,半日方说道:“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这个年纪,倘或就因这个病上怎么样了,人还活着有甚么趣儿!” (《红楼梦》第12回)
    秦可卿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之后得的病,“到了二十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也懒待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了”。同一回文本又有记载:天气正凉爽,满园的菊花又盛开。这说明贾敬的生日当是九月中旬。在贾敬生日之前,也就是九月初三日,王熙凤“在这里见他的,他强扎挣了半天”。可是在此之后的文本,作者并没有着力叙写秦可卿是如何由病到死的详情,这是因为在全书中,秦可卿就是“幻情身”。作者在这里正是借“幻情身”暗示出林如海就死于此年九月初三日。伟大的曹雪芹用秦可卿这样一个人物折射出了一个更广阔的悲剧世界——林如海也是绝户,他去世的情景,只要联系秦钟的死,就一目了然。这种安排小说情节、刻画人物性格的手段,恐怕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并且1727年有闰三月,故秦可卿死后,“三日后开丧送讣闻”,停灵七七四十九日,出柩也在闰三月下旬。大致在闰三月下旬,贾政的生日;同时,元春也晋封。黛玉本来是要出月后(四月上旬)才能返京的,但因为元春的晋封,在闰三月底也随贾琏一起匆匆返京了。从1726年九月初三到1727年闰三月底,这中间有将近八个月的时间,足以安排林如海的丧事以及护送灵枢回籍苏州——昭儿就是从苏州而不是从扬州回来的。
    紧接着元春的晋封,便是修建大观园,到1728年二月二十二,宝玉和“群芳”搬进大观园,也近一年的时间,大观园全部修建完工,包括“汤蜡钉朱”、“磨石镌字”。三月中浣,“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从1714年七月初七“通灵宝玉”转世至此,也正是癞头和尚所说的“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距1728年七月初七——“通灵宝玉”转世十四载,还差将近四个月。
    1728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文本时间)宝玉满十三岁。五月初六,端午节的第二天,宝玉挨打。1715年五月初五,“芒种节”与“端午节”可巧是同一日。而在1728年,“芒种节”和“端午节”则又分开,从四月二十五日到五月初六日(文本时间),这中间十二天,却包含了《红楼梦》研究中的最大冤案,那就是元春的赐婚。请看下面一段引文:
    

 
    

说着命小丫头子来,将昨日所赐之物取了出来,只见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宝玉见了,喜不自胜问:“别人的也都是这个?”袭人道:“老太太的多着一个香如意,一个玛瑙枕。太太、老爷、姨太太的只多着一个如意。你的同宝姑娘的一样。【甲侧:金姑玉郎是这样写法。】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别人都没了。大奶奶、二奶奶他两个是每人两匹纱,两匹罗,两个香袋,两个锭子药。”宝玉听了,笑道:“这是怎么个原故?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我一样!别是传错了罢?”袭人道:“昨儿拿出来,都是一份一份的写着签子,怎么就错了!你的是在老太太屋里的,我去拿了来了。老太太说了,明儿叫你一个五更天进去谢恩呢。”(《红楼梦》第28回)
    

这里的“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是元春赐婚,并没有什么疑问,但关键是这里元春是赐婚“双玉”,并不是赐婚“二宝”。对这一句话,可以这样逐句解释:“宫扇两柄”就是比翼双飞——“通灵宝玉”就是“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之物;“红麝香珠二串”就是“双玉”联姻;“凤尾罗”“芙蓉簟” 这二者都与“竹子”有关,既是对“有凤来仪”的暗示,也就是对潇湘馆女主人林黛玉的暗示。
    

但结果是元春的赐婚却被调了包!元春为什么要赐婚“双玉”而不是“二宝”?这个包又是怎样被调的?这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本人将在日后文中详细论述这里的“调包计”,此处暂不枝蔓。但只因为脂砚斋在这里的一条侧批——“金姑玉郎是这样写法”,致使元春这位慈母般的姐姐,却被硬证成了宝黛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本人红学专著阅读不多,孤陋寡闻,也不知是否有人怀疑过脂砚斋在这里的“歪批”。
    

 
    

七、虎兕相逢大梦归
    

 
    

元春薨逝的时间,在《红楼梦》众多的版本中,总共只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虎兕相逢大梦归”,另一种说法是“虎兔相逢大梦归”。这两种说法到底哪一种才符合曹雪芹的立意本旨呢?关于元春的诞辰和薨逝的时间,程印本《红楼梦》的文本有这样两段文字记载:
    

甲申年正月丙寅这四个字内有伤官败财,惟申字内有正官禄马。这就是家里养不住的,也不见什么好。这日子是乙卯,初春木旺,虽是比肩,那里知道愈比愈好,就象那个好木料,愈经斫削,才成大器。独喜得时上什么辛金为贵,什么巳中正官禄马独旺,这叫作飞天禄马格。(《红楼梦》第86回)
    

不多时,只见太监出来,立传钦天监。贾母便知不好,尚未敢动。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贾母含悲起身,只得出宫上轿回家。贾政等亦已得信,一路悲戚。(《红楼梦》第95回)
    

 
    

关于元春的诞辰,前面已经详细论证了,此处不再赘述。从上面两处文字记载来看,元春存年是“三十一岁”。很显然是多算了一轮,也就是十二年的时间。元春生日是1704年(甲申年)正月初一,当天也是立春日,薨日是立春后的第一天。联系本文前面所说的,因为文字狱的缘故,《红楼梦》文本中是不可能有绝对准确的时间记录的,所以这里的“十二月十八日”与“十二月十九日”根本不用管它,只要抓住“立春”这一个时间概念就可以了。元春出生于立春日,又薨逝于立春后的第一天,毫无疑问,作者又在暗示一个非常巧妙的时间。 
    

如果对上面划线的一句话重新 “标点”,元春薨逝的时间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只要将“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一句点断为“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逝的时间就整整提前了一年,也就是1734年(甲寅年)立春后的第一天。元春生于1704年(甲申年)正月初一,当天也是立春日,这就非常巧了。然而还有更巧的:1734年正月初一,当天也是立春日——甲寅年、丙寅月、戊寅日。这一日的前一天,也就是1733年腊月三十,却是癸丑年、乙丑月、丁丑日。所以元春薨逝的时间,不仅年柱上是“虎兕相逢”,月支上也是“虎兕相逢”,就连日干上也是“虎兕相逢”。元春的判词不是“虎兔相逢大梦归”而应是“虎兕相逢大梦归”——“兕”是犀牛,这里指牛年,也即癸丑年。
    

根据以上分析,文本中划线的一句话,正确的“标点”、“干支”以及元春的“存年记录”应该是: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寅年寅月存年四十二岁。这里必须强调一点:文本中的“四十三岁”更正为“四十二岁”可以,但决不能改成实实在在的“三十岁”,因为我不相信高鹗和程伟元连这一点算术能力都不具备。这可能还是曹雪芹刻意的计算错误,从而达到将“真事隐去”之目的。
    程印本中的错误,可能是高鹗和程伟元因为没有看到作者匠心独运的妙处而臆断篡改的。1734年二月,贾政出任江西粮道。临行前对王夫人有“明年乡试,务必叫他(宝玉)下场”的吩咐。1735年,农历乙卯年,正是大比的“秋闱”之年——清代科举制度规定,秋闱在“子午卯酉”这四个年份。如果后40回真的是高鹗的“狗尾续貂”,高鹗也算是科场上的娇娇者了,不会连这一点常识都不懂吧!这又恰恰说明他们也读了“破句”。下面再次分析贾雨村淹蹇于葫芦庙时的那两联苦吟:
    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红楼梦》第1回)
    这是对宝黛钗三人婚姻纠葛的最早预示。上联“玉在椟中求善价”意思比较明显;价者,嫁也,即指黛玉。下联“钗于奁内待时飞”,只要与前面所说的“元春赐婚”与“元春薨逝”两个方面联系起来看,整个红学界所研究的“成果”几乎都要重新审视了。
    如果元春真的是赐婚“二宝”,荣国府的人为什么一直不敢明明白白的宣布这个旨意呢?而且宝钗、黛玉早已都到了已婚年龄,就连比黛玉还小的湘云、宝琴都定了婆家,而宝钗、黛玉却一直这么耗着。这就是因为“二宝派”的人为了达到“金玉缘”的目的,篡改了元春的赐婚旨意。元春不死,宝钗和宝玉是根本不敢嫁娶的。所以在文本第95回,元春一死,宝钗马上就“出闺成大礼”了。
    “钗于奁内待时飞”,宝钗待什么?宝钗为什么对元春的八字记得那么清楚?原来薛家人早就算定了,为了达到“金玉缘”的最终目标,那就只有耐心等待元春的死期到来。“八字”在今天看来是迷信,但作者不一定不信;同时,这也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种艺术手段。由此看来,后40回文本的情节与前80回文本的内容完全是丝丝入扣的,如果后40回让“二宝”在元春薨逝之前成了婚,那就真的证明了后40回与前80回不是同一作者的定稿。
    八、龄官画蔷的寓意
    文本中“龄官画蔷”发生的时间与“黛玉葬花”、“宝玉挨打”一样,都在1728年四月二十五至五月初六之间。局内人龄官“画蔷”的“蔷”当然是指贾蔷。可作者又为什么说“痴及局外”呢?——就是说宝玉是局外人。其实《风月宝鉴》是要反看的。换言之,宝玉才是真正的局内人。还是用拆字法来看这个“蔷”字的妙处。
    

再留神细看,只见这女孩子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大有林黛玉之态。宝玉早又不忍弃他而去,只管痴看。只见他虽然用金簪划地,并不是掘土埋花,竟是向土上画字。宝玉用眼随着簪子的起落,一直一画一点一勾的看了去,数一数,十八笔。自己又在手心里用指头按着他方才下笔的规矩写了,猜是个什么字。写成一想,原来就是个蔷薇花的“蔷”字。(《红楼梦》第30回)
    

繁体“蔷”字是十八画,拆开来看就是“艹”(注意:草字头“艹”是四画,中间是断开的)、“來”、“回”。三者连起来,就是“草之来回一十八”。“草”就是指“绛珠草”,“来回一十八”就是指黛玉存年十八岁。这又是一个非常绝妙的暗示。前面已经推定黛玉的生日是1716年二月十二,当天是惊蛰日。1734年二月初二,当天也是惊蛰日。如果把黛玉之死的时间也定在这一天,黛玉的存年正好是十八岁。这与宝钗“出闺成大礼”的时间也是完全吻合的。十一年前,也就是1723年二月初二黛玉“抛父进京都”的时间,也得到了精妙的照应。在文本第18回,元春还特别赏赐龄官,这实际上也是伏笔,而且在第36回文本中也有关于龄官的描述,她确有黛玉之风,所以“龄官画蔷”当是对黛玉“生龄”的暗示。
    

还有黛玉的《葬花吟》,如果单就文本第27回前前后后的内容来看,不就是宝玉没有给她开门吗?至于那么伤心以致提前写下绝命词吗?在前面三月中浣也有过葬花,宝玉甚至当面“调戏”过她,她为什么不写《葬花吟》呢?恰恰是因为这里元春给“双玉”的赐婚而被调了包,这是在用杜鹃啼血式的语言对造孽者进行控诉。不仅如此,如果再联系文本第96回,“双玉”最后的“生死诀别”以及文本第98回的“冷月葬花魂”,那么《红楼梦》一书的悲剧力量,仅凭这一首《葬花吟》的“前因”与“后果”,也足以惊天地,泣鬼神。
    

根据前面的推论,可以初步得出“程印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均定稿于曹雪芹”这一结论了,只是程伟元与高兰墅在选字摆印时,因为自己并没有完全弄清作品的匠心结构,而自作聪明地作了一些改动。结果是害了自己,也害了作品,以致自作聪明的胡适,除了盲目地迷信脂砚斋外,又无情地腰斩了这部旷世巨著。其后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考证派红学家,也人云亦云地跟着胡适一起大骂后40回的文本是“狗尾续貂”。其实脂砚斋对《红楼梦》的点评是不可全部迷信的,虽然他的点评也有一些“蒜瓣”,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蒜皮”,根本没有批到“骨相”;甚至因为他“有意或者无意”的“歪批”,导致了两百多年来对《红楼梦》的误读。前面的“调包计”就是一例,在此再列举一例。
    

今既遇令祖宁荣二公剖腹深嘱,吾不忍君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是特引前来,醉以灵酒,沁以仙茗,警以妙曲,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甲侧:妙!盖指薛林而言也。】字可卿者,许配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不过令汝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然如此,何况
    

尘境之情景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将谨勤有用的工夫,置身于经济之道。(《红楼梦》甲戌本第5回)
    

秦氏在外听见,连忙进来,一面说:“ㄚ鬟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又闻宝玉口中连叫:“可卿救我”,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没人知道,他如何从梦里叫出来?”正是: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红楼梦》第5回)
    

 他父亲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红楼梦》第8回)
    

先不管甲戌本的批语,只要把“乳名兼美字可卿者”与“我的小名这里没人知道,他如何从梦里叫出来”以及“小名唤可儿”这三句比较,就可知道秦可卿并没有“兼美”这个乳名。“乳名”就是小名,“美字”大概就是女人的大名。古人取名字,乳名与美字是有某种意义上的联系的。文本第8回就明明白白地说秦可卿“小名唤可儿”,所以她的美字就是在“可”字之后加了一个“卿”字。因此对“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这一句话的正确理解当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只因脂砚斋在这里的一条侧批,致使红学界在此处,一直都在读破句,都误认为秦可卿的乳名是“兼美”,可见脂砚斋批语的准确性是很值得怀疑的。还是本文开头“引言”中所指出的:研读这部空前绝后的巨著,既要审字,更要审美。品读《红楼梦》真是胆战心惊,稍有不慎,一个标点符合也会导致根本性的错误。
    九、宝钗生日的荒唐
    

前面已经简单分析了元春赐婚“双玉”结果却被调了包的情况,然而历来红学家却是把元春这位慈母般的姐姐当成了宝黛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其实真正的“造孽人”就是“薛家人”——薛宝钗虽然也是“金玉良缘”的积极谋划者,但她更是这段冤孽公案中的薄命陪葬者,这也是她的“错中错”。薛家人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薛,这又是曹雪芹玩的“文字游戏”:“薛”与“孽”两字竟是如此形似,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不光是姓有寓意,薛家人的生日也大有讲究。薛姨妈的生日姑且不说,薛宝钗的生日就十分“荒唐”。在《红楼梦》文本第22回,王熙凤对贾琏先说了一句“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接着又对贾琏说:
    

我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我原也这么想定了。昨日听见老太太说,问起大家的年纪生日来,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红楼梦》第22回)
    

王熙凤说这些话的时间,是在1728年正月十五元春省亲之后。但元宵节之后,接着就有大姐儿出天花,十二日后才“毒尽癍回”,那么到王熙凤说上面这段话时,至少也到了正月二十七了,怎么又说是“二十一”呢?而且,贾母说是给宝钗作生日,结果又只拿出了“霉烂的二十两银子来作东道”,看来贾母并不是真心的,难怪王熙凤有“想来若果真替他作”之疑心。其实这正是“老妖精”贾母的一招毒棋,她是在借此宣布:薛家的“大”小姐已是将笄之年了,该有婆家了,别再一门心思等着“金玉缘”了。贾母后来对宝琴的刻意“青目”也是她的高招,这至少说明贾母此时此刻还并没有取中宝钗。这还只是宝钗生日的荒唐,宝钗的年龄更荒唐,要彻底弄清宝钗的年龄,还需要转两个大弯子才行,先看下面两段文字:
    宝玉笑道:“你说的话,怎么叫我答言呢。我不过是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袭人道:“他虽没这造化,倒也是娇生惯养的呢,我姨爹姨娘的宝贝。如今十七岁,各样的嫁妆都齐备了,明年就出嫁。”(《红楼梦》第19回)
    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注云:“杏花陪一盏,坐中同庚者陪一盏,同辰者陪一盏,同姓者陪一盏。”众人笑道:“这一回热闹有趣。”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黛玉与他同辰,只无同姓者。(《红楼梦》第63回)
    这里袭人所说的“姨爹姨妈的宝贝”就是指她的姨表妹。可见到说这番话时,袭人已经是十七岁了。她说这话时是在正月十五之后,她的生日又与黛玉是同一天,所以她是本年正月之后马上就满十八岁,否则她的姨表妹就成了她的姨表姐了。文本第63回又说,“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这个“算来”本身就有问题,因为香菱的年庚大家又是怎么“算来”的呢?应该说,除了贾雨村之外,不会再有人知道香菱的年庚的。然而此时贾雨村不仅不在场,即便在场,也只会说不知道,甚至说连香菱认都不认识。但是在这里,宝钗与袭人同庚却是可以肯定的。再次回到贾母给宝钗作生日的时间,又结合当时袭人的年龄,那么宝钗当时并不是十五岁,而是十八岁(参照本文后面的“文本年表”)。
    所以,1728年正月二十一,宝钗的这个生日聚会,就是一个十分荒唐的生日聚会——正是“又向荒唐演大荒”。贾母是假热心,薛家人也在说假话。薛家人与王家人一起帮着宝钗瞒年龄,不过就是为了缩小宝钗与宝玉的年龄差距。实际上,此年正月二十一,宝玉十三岁不到,而宝钗已经满了十八岁,相差了五岁多。如果仍以这个日子来推算宝钗的生日,那么,她就是1710年正月二十一出生的,当日正是雨水节。这又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时间安排!
    文本年表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红楼梦》文本中人物的生日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日期,而是随着我国传统二十四节气的变化也相应地呈现为一种动态。例如:宝玉和平儿、宝琴、岫烟四人的生日相同,但并不一定他们就生于同一日期,而是因为他们可能都生于“芒种”和“夏至”这两个节气之间的十多天时间,所以作者便艺术化地把他们的生日都定在了“芒种”这个节气之上。正是这样一种动态,从而确立了《红楼梦》一书极其精妙的“文本年表”。程印本120回《红楼梦》文本,在时间上是以“乞巧节”作为缘起,又是以“乞巧节”作为梦结,简直就是一座“巧夺天工”的艺术迷宫。《红楼梦》文本虽然结束了,但“情事”并没有结束,作者通过全书120回文本的暗示,把“树倒猢狲散”这个伟大的悲剧结局暗隐在第120回文本之后了。这就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也是中国的诗歌艺术手段在小说创作中最伟大的实践。这是对我国诗歌“不朽之风骨”的继承,也因此铸就了世界文学的“无极之丰碑”。依据前面的分析推论,对程印本120回《红楼梦》的“文本年表”总结如下:
    公元1704年:[清]康熙43年;农历甲申年。
    正月初一:立春日,元春诞辰。
    注:元春实际上就是“警幻仙子”的化身,关于这一点,需要专节论述。
    公元1705年:[清]康熙44年;农历乙酉年。
    五月初三:薛蟠出生。
    注:此时薛蟠都出生了,这说明王夫人是王家的“二小姐”。她是在薛姨妈之后出嫁的。
    九月初六:霜降日,凤姐出生(参照后面的推论)。正如《周易·坤卦》所言:履霜,坚冰至,所以王熙凤画册中是“一片冰山,上面有一只雌凤”。
    注:薛蟠比王熙凤大,这在文本中有实证:第28回文本中贾宝玉在谈论“海上方”时,王熙凤说“上日薛大哥亲自和我来寻珍珠”;薛蟠也说“妹妹就没散的,花儿上也得掐下来,过后儿我拣好的再给妹妹穿了来”。第66回文本中,贾琏偷娶尤二姐后去平安州的路上碰上薛蟠,薛蟠也说“早该如此,这都是舍表妹之过”。
    公元1710年:[清]康熙49年;农历庚寅年。
    正月二十一:雨水日,宝钗出生。
    注:文本中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这是一个概数。如果真的只小“二岁”,那么刘
    姥姥一进荣国府时(1725年),王熙凤二十岁,薛蟠至少也二十岁了,宝钗也就应该十八岁,到1728年正月二十一宝钗则21岁,这样问题只怕就更大了。实际上《红楼梦》的文本中也还有多处模糊的时间概念,例如文本第26回薛蟠就说“明儿五月初三是我的生日”。毫无疑问这里的“明儿”决不是紧接着“今天”之后的“明天”。
    二月初七:惊蛰日,袭人出生。
    注:袭人与宝钗生年同庚;与黛玉生日相同,也是惊蛰日。
    二月二十二:春分日,迎春出生。
    注:《红楼梦》文本第73回迎春说“方才连宝姐姐、林妹妹大伙儿说情,老太太还不依,何况是我一个人”。从迎春的这句话可以看出,宝钗比迎春还大。1728年“二月二十二”也是“群芳”入住大观园的日子。这说明,《红楼梦》中每一个人物的生日,都有特殊寓意,而决不是随意安排的。同样也证明了本文推论“文本年表”的依据是正确可信的。
    公元1711年:[清]康熙50年;农历辛卯年。
    四月二十一:芒种节,英莲出生。
    注:英莲的生日需要专节论述。甄英莲与尤三姐、金鸳鸯、邢岫烟四人,就是太虚幻境中四仙姑“痴梦仙姑、钟情大士、引愁金女、度恨菩提”的化身——或指甄英莲、尤三姐、夏金桂、邢岫烟四人;或指英莲、平儿、宝琴、岫烟四人。根据文本的情节来分析,第一组人物似乎更贴切一些;但后两组似乎能更直观地得出结论。本人目前还不能明确哪种说法更准确,但完全可以肯定“四仙姑”的化身决不是黛玉、湘云、宝钗、妙玉四人。
    公元1714年:[清]康熙53年;农历甲午年。
    七月初七:乞巧节,末伏的第7天,甄士隐梦游太虚幻境。甄士隐梦醒时,十里街“过会”,通灵宝玉“幻形转世”。此时英莲年方三岁。
    注:甄士隐实际上就是“灰侍者”的化身,关于这一点,需要专节论述。
    八月十五:中秋节,也是秋分日,甄士隐在自家书房宴请贾雨村。次日,八月十六,贾雨村不辞而别,进京赶赴来年(乙未年)“大比”的“春闱”。
    公元1715年:[清]康熙54年;农历乙未年。
    五月初五:端午节,也是芒种节,宝玉“落尘”。
    注:毫无疑问,曹雪芹是足以和我国最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齐名的,这给我国端午节这个传统的“文化节”,又增加了更厚重的文化份量。胡适对《红楼梦》用所谓的“科学”考证,是文人“口孽”给中国文学带来的灾难,正是他用所谓科学的方法,机械地套用西方的悲剧理论,无情地腰斩了《红楼梦》,酿成了《红楼梦》一书的悲剧,并把红学研究考进了一条“死胡同”。
    公元1716年:[清]康熙55年;农历丙申年。
    正月十五:元宵节,英莲失踪。
    注:贾雨村说英莲“养至五岁被人拐去”,其消息来源于封肃或娇杏,应当是可靠的。所以英莲的失踪,并不是甄士隐在中秋节宴请贾雨村那一年的第二年,而是第三年。
    二月十二:惊蛰日,黛玉出生。
    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火起,十里街“烧成一片瓦砾场”。
    注:英莲失踪、黛玉出生、“葫芦庙中炸供”火起(祸起)三件事都发生在姑苏这个人间天堂。黛玉是“正册”之冠,英莲是“副册”之冠,其深刻含义,不言而喻!
    公元1717年:[清]康熙56年;农历丁酉年。
    二月初二:青龙节(也叫“龙抬头”),探春出生(参照后面的推论)。
    四月二十七:芒种节,湘云、宝琴、岫烟出生。
    注:这也是作者为什么不把1728年四月二十七日定为芒种节的原因之一。史湘云的生日需要专节论述。
    公元1723年:[清]雍正元年;农历癸卯年。
    二月初二:青龙节,“出月初二”,黛玉起程进京,到京仍算是“残冬”。
    注:此年正月三十惊蛰日,黛玉刚满七岁。贾蓉“今年才十六岁”
    七月初七:乞巧节,巧姐儿出生。至此,十二钗“正册”中的人物全部“落尘”。
    注:此年宝钗十三岁,正是“待选”的最佳年龄。
    公元1724年:[清]雍正2年;农历甲辰年。
    

正月初十:立春日,元春年满二十岁。此时前后,宁国府内会芳园中“春梅”盛开,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所以元春判词中有“二十年来辨是非”之说。
    

公元1725年:[清]雍正3年;农历乙巳年。
    秋尽冬初: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王熙凤刚满二十岁;贾蓉十七八岁。
    注:此后不久,宝玉给自己“卧室”命名曰“绛云轩”,当日天降“雪珠”。这大致就是《芙蓉女儿诔》中所说的“五年八月有畸”的起始时间。刘姥姥实际上就是“木居士”的化身,关于这一点,需要专节论述。
    公元1726年:[清]雍正4年;农历丙午年。
    八月十五:中秋节,“到了二十以后”,秦可卿起病。
    九月初三:当日“巳时”,林如海没世。
    

九月中旬:贾敬寿辰。这一天,宁国府内“满园的菊花又盛开”,所以与“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间已不是同一年了。
    注:此时贾琏还参加了贾敬的生日宴会,之后就没了踪影。
    这年冬底:最迟不超过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文本时间),黛玉从贾府起身回扬州,这是文本中的补叙。林如海可能就是在接黛玉回扬州的书信刚刚寄出后就没世了的。
    注: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他作为地方大员,即便是家人对他的死亡瞒而不报,官府肯定也会向朝廷禀报。官府一旦向朝廷禀报,贾府也应相应知道。但黛玉起身前,似乎并不知道林如海已没。所以黛玉起身回扬州的时间应是在“十月”更恰当一些。对“这年冬底”这个时间,更合文本情节的理解当是“这年冬天里”,十月就是冬初,也算是“冬天里”。古汉语字典中,“底”就有“里”之意!第91回文本有“况且如今到了冬底,已经年近岁逼”之说,而紧接着第92回文本又有“明日十一月初一”消寒会之说,所以完全可以肯定,文本中的“冬底”意为“冬里”,当然包括“十月”在内!
    十一月二十九:冬至日,“到交节的那几日,贾母、王夫人、凤姐儿日日差人去看秦氏。”
    注:文本中说“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但这一年的冬月小,只有二十九天。
    腊月初二:王熙凤再次探望病中的秦可卿,回来便“毒设相思局”,给贾瑞下套。自此,不上一月(文本中说“不上一年”),贾瑞便病入膏肓。
    公元1727年:[清]雍正5年;农历丁未年。
    腊尽春回:贾瑞“正照风月鉴”,一命呜呼。
    二月二十九:春分日,秦可卿“画梁春尽”。
    注:贾蓉的履历明确记载“江南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此年三月闰月,当在闰三月下旬,贾政生日,元春晋封;闰三月底,黛玉返京。
    公元1728年:[清]雍正6年;农历戊申年。
    正月十五:元宵节,元春归省。
    正月二十一:宝钗生日,这是一个“虽近荒唐”而“细按则深有趣味”的生日聚会。
    二月二十二:群芳会聚大观园。至此,大观园全部竣工,工程耗时将近一年。
    三月中浣:“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三十三天后,宝玉病愈。
    四月二十八日:末时交芒种节(23点04分左右),宝玉生日;黛玉“埋香冢”而“泣残红”。作者故意将“真事隐去”,说成“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作者不说“四月二十七交芒种节”,也不说“四月二十八交芒种节”,这是因为宝玉和湘云的生日都是芒种节,所以作者在这里不得不回避这种“巧合中的矛盾”。当然也因为文字狱的原故,文本中不可能有实实在在完全准确的时间记录。
    五月初六:入梅日,宝玉挨打。
    八月二十:秋分日,贾政起身外任学差,地点是海南。文本第75回有“把我海南带来的扇子取两把给他”之说。
    注:海南大概也就是葫芦僧被贾雨村“充发”的地方。
    公元1729年:[清]雍正7年;农历己酉年。
    八月二十一:偶结海棠社。
    八月二十二:夜拟菊花题。
    八月二十三:刘姥姥二进荣国府。
    八月二十四:宝玉听信了刘姥姥的“信口开河”,偏要“寻根究底”地让茗烟四处寻找茗玉的祠堂。
    八月二十五:大观园“两宴”、“三宣”。
    注:上面的时间,都是因为巧姐儿“风扑了”,根据《玉匣记》所载“八月二十五,病者在东南方得遇花神”这一句话逆推而定的。文本第37回开头记述“宝玉每日在园中任意纵性的逛荡,真把光阴虚度,月岁空添”,这说明结社的时间——八月二十一,与贾政起身外任的时间,年份已经发生了转换。
    九月初二:霜降日,凤姐生日。
    注:据此逆推,凤姐生于1705年九月初六,当天也是霜降日。
    九月十四:薛蟠挨打。
    十月十四:薛蟠为“躲羞”而“游艺”。
    十一月十五:宝琴、岫烟、李纹、李绮同进荣国府,至此群芳会齐。
    注:海棠诗社“昨日的正日已过了,再等正日又太过,可巧又遇下雪(文本第49回)”,所以“凑社”为宝琴等接风,“这才是十月里头场雪(文本第50回)”。这与薛蟠“十月十四”起身游艺的时间不合。薛蟠远行的时间是“十月十四”,如果到第二天十月十五就“群芳会齐”,这中间根本没有香菱“雅集苦吟”的时间差。所以这里的“群芳会齐”当是十一月十五。文本中的“十月里头场雪”当为“十一月里头场雪”。竖写手抄本,中间少个“一”字不是没有可能。此年十一月十七,即为“小寒节”,诗社的正日“十一月十六”昨日已过,恰好“小寒节”又下雪,所以十一月十八“凑社”为宝琴等接风,这完全合乎天气时令。
    腊月二十九: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注:1729年腊月只有29天,第二天即1730年正月初一。故文本第53回有“次日五鼓,贾母等又按品大妆,摆全副执事进宫朝贺,兼祝元春千秋”之说。
    公元1730年:[清]雍正8年;农历庚戌年。
    正月十五:元宵节,荣国府“夜宴”。
    注:正月十五之后还有江南甄府“进宫朝贺”(文本第56回),这说明朝贺日并未明确规定在正月初一。
    二月十八:清明节,贾琏带贾琮、贾环、贾兰往铁槛寺祭柩烧纸。
    注:文本第58回记述:可巧这日乃是清明之日。这“可巧”又巧在哪里呢?仍回到1723年正月“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的话:若问那赦公,也有二子,长名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这说明贾琏是1721年正月前后娶的王熙凤。王熙凤出嫁后就帮着王夫人料理家务,到1725年秋尽冬初,已近五年时间,所以周瑞家的说:“我们这里又不比五年前了。如今太太竟不大管事,都是琏二奶奶管家。”还有更“可巧”的是,从1723年正月逆推到1702年三月初九,当天正是清明节,这就是贾琏的生日(文本第62回探春说“三月初一是太太,初九日是琏二哥哥”的生日)。到1723年正月“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琏正是“二十来往”——二十岁已过,二十一岁不满(1723年三月初一清明节)。
    四月二十一日:芒种节,又是宝玉的生日,宝玉满十五岁。
    注:第二天四月二十二即为庚申日,贾敬为守庚申“吞金服砂,烧胀而殁”。从1645年到1791年之间,仅有这样唯一完全吻合的时间点
    五月初四:贾敬灵柩入城。
    注:这与黛玉的“五美吟”时间不太吻合,需要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六月初三:“初伏”的第1天,贾琏偷娶尤二姐。如果从五月初四算起,正是贾敬五七的第二天。所以文本第68回王熙凤大闹宁国府时有“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之说。
    七月上旬:贾琏第一次去平安州,路上巧遇柳湘莲和薛蟠。分别之后,薛蟠在回京途中又巧遇夏金桂,并逗留了好几天时间。这个“巧遇”的时间可能又是七月初七“乞巧节”。
    八月上旬:柳湘莲进京,尤三姐自刎;在这之后,贾琏第二次去平安州,“回程已是将两个月的限了”。
    八月十五:尤二姐被赚入大观园。
    腊月十二:贾珍起身送贾敬灵枢回籍。
    年近岁逼:尤二姐吞金自逝。
    公元1731年:[清]雍正9年;农历辛亥年。
    二月初二:青龙节,黛玉重建桃花社,至此诗社已散一年多了。
    注:此年正月二十八,惊蛰日,黛玉也刚满十五岁——将笄之年。文本第70回,黛玉重建桃花社时有“明日乃三月初二”的记述,但在同一回,前面又有“初春”和“仲春”两个时间概念。这说明重建桃花社应是“二月初二”,不是“三月初二”。这也说明探春的生日当是二月初二青龙节,而不是三月初二。这当是文本在传抄过程中的笔误,竖写手抄本把“二月初二”写成“三月初二”也完全可能。“桃花社”寄寓“桃之夭夭”的含义,并不一定要有桃花盛开才可起社;这也可能是抄录者将“二月初二”误改为“三月初二”的原因。
    八月初三:贾母八旬之庆,也即满71岁。
    注:白居易《偶吟自慰兼呈梦得·予与梦得甲子同,今俱七十》一诗中有云:“且喜同年满七旬,莫嫌衰病莫嫌贫。”根据白居易诗中“今俱七十”与“年满七旬”这两个时间概念,可知古人所说的“七旬”即指61—70岁。根据简单的数字换算,“初旬”是指“1—10岁”,“五旬”是指“41—50岁”,“八旬”是指“71—80岁”,81岁就进入“九旬(81—90岁)”了。所以贾母这里的“八旬之庆”就是指贾母进了“八旬”(71—80岁)并度过了“八旬”的第1个生日(即满了71岁),大概因为“人生七十古来稀”而大庆。1729年八月二十三,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是七十五岁,当时贾母刚满六十九岁,所以有刘姥姥比贾母“大好几岁”之说。如此推算,贾母生于1660年八月初三,当天正是白露节。这再一次说明了曹雪芹是在运用传统的二十四节气来暗示“文本年表”。文本第47回贾母说自己嫁到贾家“连头带尾五十四年”,那么贾母是十五岁左右(1675年)嫁到贾府的。1727年闰三月的下旬,贾政生日,据此逆推,1678年也是三月闰月,贾政当生于此年闰三月才符合文本中的年龄。顺便说明一下的是先不管曹雪芹生于哪一年,也不管他逝于哪一年,但他的“四十年华付杳冥”与“年末五旬而卒”实际上并不矛盾,也就是三十八九岁——即“四十未满”,也“未进五旬”——就去世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算术问题,然而红学界却一直为此而争论不休,真不知道是何原因!
    八月十五:中秋节,节后司棋、晴雯相继被撵。
    注:据《女儿芙蓉诔》中所说的“迄今凡十有六载”推测,晴雯当与宝玉同庚。宝玉“杜撰芙蓉诔”之后不久,便因“羞辱惊恐悲凄”至极而病倒,“一月之后,方才渐渐痊愈”。贾母又命“百日”后“方可出门行走”。此间有薛蟠悔娶、迎春误嫁两件大事发生。
    公元1732年:[清]雍正10年;农历壬子年。
    五月十三:芒种节,宝玉满十七岁,到天齐庙还愿。
    注:至此早已过“百日”,宝玉大病痊愈后方到天齐庙还愿。其后“四美钓游鱼”的时令也当为春夏之季,又重提1728年的“通灵遇双真”(文本第81回),如果与“天齐”二字联系,似乎也在暗示宝玉生日。这是根据文本的推论,但这种推论是必须的,因为“悲剧是将最美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这种“撕毁”就是审美,审美也离不开推论。《红楼梦》是一部分伟大的悲剧,但曹雪芹正是把“树倒猢狲散”这个悲剧结局暗隐在第120回文本之后让读者自己去“撕毁”。
    七月初七:乞巧节,元春染恙。
    注:这也是根据文本的推论,黛玉的“恶梦”,宝玉的“心疼”,这都是对“宝黛爱情”彻底“幻灭的警示”——也即“警幻”。王太医给黛玉的诊断书,实际上也就是黛玉的死亡通知书,这是贾母“舍黛取钗”,态度彻底转变的根本原因。元春“染恙”与黛玉“恶梦”、宝玉“心疼”是同一天发生的,这也说明元春就是“警幻仙子”的化身;并再一次说明元春才是宝黛爱情真正的守护神,宝黛爱情与元春的生死是息息相关的。同时也有力地证明了“程印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均定稿于曹雪芹”这一结论。“禄蠹”高鹗没有看出曹雪芹的匠心,“腐儒”胡适也没有看懂曹雪芹的妙笔。对《红楼梦》这部旷世巨著来说,“禄蠹”是待罪的功臣,“腐儒”是贪功的罪臣。无怪乎红学大师俞平伯先生去世前有“胡适、俞平伯腰斩了《红楼梦》有罪”之类的悔叹!
    公元1733年:[清]雍正11年;农历癸丑年。
    正月二十:惊蛰日,黛玉十七岁生日。贾政升任,薛蟠入狱。
    注:有的红学家把这里黛玉的生日说成是黛玉的“初潮”,这是一个荒唐的结论——“初潮”哪一天来临,怎能提前预知呢?在黛玉生日前几天,就是北静王的生日,再联系北静王赠送给贾宝玉的“念珠”,其特殊含义,在此似乎也得到了照应。黛玉此时十七岁,文本第39回刘姥姥讲“雪中抽柴”的故事时有“可惜这茗玉小姐到十七岁,一病死了”之说,所以在黛玉生日宴会上有《蕊珠记》中的“冥升”这一剧目,但“冥升”还不是“离魂”!
    九月十六:霜降日,也是“海棠社”的正经社日。
    注:宝钗“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又据宝钗书信中“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之句,大致可以认为宝钗正因为想起当天即为“海棠社”正经社日,又是十五刚过,故有感而作。文本中也有探春“这大九月里,哪里还有桂花呢”的反问。这与前面“正月二十”黛玉生日的时间相距较远(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在第70回与第71回之间,不是划分文本情节的关目,但也就有较大时间跳跃)。然而本人还是怀疑在程印本《红楼梦》的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有两回文本的脱漏(程伟元得到的底本可能只有38回),程高二人对此做了“文字焊接”,也就是程伟元序言中所说的:“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至是始告成矣。”本人推测这中间脱漏的文字可能是写:有人借薛蟠的人命官司,翻江倒海地折腾,以求达到某种目的——或者为打击贾雨村。不然,此时贾家、王家的势力也并未全倒,为什么就搞不定薛蟠的人命官司了呢?这个人可能就是李十儿,他就是当日被贾雨村“远远的充发”了的葫芦僧,“李十儿”与“十里街”是精妙的暗示;他是在贾政外任学差时,刑满或逃出后又投到了贾政的门下,贾政也正是通过他才对贾雨村的过去了解得如此清楚;葫芦僧后来又随贾政外任江西粮道充当“门子”,虽然仍是老本行,但看他的那副德行,还是那么一张嘴脸,不过他倒真的学会了“相时而动”、“趋吉避凶”的本事,加之贾政比贾雨村更容易被忽悠。这里“脱漏”的两回文本之中可能也含有脂砚斋批语中所说的“若兰射圃”这一情节。文本第75回记载贾珍“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这里的“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也完全可以包括卫若兰在内,所以在后面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脱漏的两回文本中射圃时,贾宝玉把自己的金麒麟随手赠给了卫若兰也不是没有可能。
    十一月初一:消寒会。
    十一月初二:又是二十四节气的“大雪节”,贾赦带宝玉到临安伯的府中听戏。
    注:蒋玉菡再次出现,大祸又将至矣。不久,“通灵宝玉”迷失,元春薨逝。
    公元1734年:[清]雍正12年;农历甲寅年。
    正月初一:立春日,元春薨逝。文本时间是“(1733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
    注:这一天是甲寅年丙寅月戊寅日,而前一天,即1733年的除夕,是癸丑年乙丑月丁丑日。这是真正的“虎兕相逢大梦归”。元春享年整整三十岁。这又是一个极精妙的照应。
    二月初二:青龙节,也是惊蜇日,黛玉“离魂”。同一日,宝钗“出闺成大礼”。
    注:黛玉在她生日那一天“离魂”——冷月葬花魂,存年十八岁,这正是“龄官画蔷”所暗示的黛玉年龄,也即“草之来回一十八”。在这同一日,“二宝”成婚,这是一个极俱悲剧力量的艺术构思。宝玉婚后第二天,贾政起身赴任江西粮道。贾政临行前有“明年乡试,务必叫他(宝玉)下场”的吩咐。1735年农历乙卯年,正是大比的“秋闱”年。
    五月上旬:“二宝”圆房。
    注:按丧礼制度规定,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守孝当为“大功”,服丧九个月。因此元春九个月的功服此时未满,“二宝”圆房又是越礼而办——只按“小功”,服丧五个月。所以宝玉娶亲是越礼而办,圆房也是越礼而办。此年五月初五“端午节”再次与“芒种节”重合为同一天,宝玉满十九岁。“二宝”圆房当在宝玉生日前后。大概作者正是要借端午节这个“屈日”来浓笔渲染“双玉”爱情的“枉凝眉”以及“二宝”婚姻的“终身误”。
    八月初一:散花寺神签惊异兆。
    八月初三:探春远嫁。也是贾母生日“八月初三(文本时间)”那一天。
    注:文本第99回说“等到秋天再挪”;第102回说“李纨姊妹、探春、惜春等俱挪回旧所”、又说“如今探春一去”;第104回贾政从任上被参回京后也说“难过重阳”;再联系王熙凤“初一”到散花寺求签这个时间,以及尤氏送探春起身后从大观园回来生病的时间——占卦的“世爻”是“午火”,此年八月初三干支正是丙午,也即“午火”(“丙”与“午”从五行上看均属“火”)。据此多个方面综合,完全可以推定探春是在八月初三远嫁的。探春判词中的“清明涕送江边望”,当指探春在贾府彻底败落时的再次远离——也即“树倒猢狲散”,这需要在全书120回文本的基础上才能对探春的结局“探隐”!
    九月十二:寒露节,锦衣卫查抄宁荣府。
    注:贾政回京后九月初九“重阳节”祭宗祠,三日后即为寒露节,摆酒宴请亲朋时宁荣二府被锦衣卫查抄。
    公元1735年:[清]雍正13年;农历乙卯年。
    正月二十七:雨水节,宝钗生日。
    注:湘云出嫁“回门(回九)”给贾母请安时说,“后日”是宝钗的生日,那么据此逆推,湘云当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左右出嫁的,又是“好妨佳节元宵后”,不久其夫暴病!
    二月二十七:春分日,迎春夭逝。
    注:从贾府四艳在正册中的位置来看,迎春才是真正的“三春”。迎春生于春分日,也死于春分日。迎春夭逝不久,贾母去世。此时宝玉已满十九岁,但未满二十岁,故贾政后来有“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之说。贾母去世后,“王熙凤历幻返金陵”,恰如秦可卿的预示: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惜春也正是“堪破三春景不长”才出家的。这种天衣无缝的情节安排,如果不是同一作者的手笔,绝对不会如此巧妙。
    七月二十二:白露节,贾母冥寿。
    注:文本时间是“八月初三”,这是为八月宝玉乡试“下场”作引。宝玉乡试出场时在龙门口“隐逝”——“隐逝”不是“夭逝”。
    九月初九:重阳节,当天也是霜降日,乡试放榜宝玉“中了第七名”——这也是对“七七节”的再次暗示照应。所谓“九九归真”,故宝玉后有“文妙真人”之封号。
    十月初十:小雪节,宝玉在毘陵驿拜别其父,最终彻底了断“俗缘”。
    注:“彻底了断”(文本第1回“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近似于脂砚斋所说的“悬崖撒手”。那天天气正是“乍寒下雪”,但这不是最终的“白茫茫大地”,真正的“树倒猢狲散”在第120回文本之后。1735年八月二十三雍正驾崩,八月二十七乾隆登基。这才有大赦天下,贾府因此才有彻底败亡前的短暂“复兴”,薛蟠也才侥幸捡回一命。以上“雨水”、“春分”、“白露”、“霜降”、“小雪”五个时间在《红楼梦》文本的第7回记述“冷香丸”的炮制时,已做了精妙的预示。由“群芳”炮制而成的“冷香丸”的象征意义更值得玩味,其作用很显然并不仅仅是为了宝钗“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
    公元1736年:[清]乾隆元年;农历丙辰年。
    七月初七:乞巧节,英莲“产难完劫”。
    注:英莲子名当为“薛桂”,她的一生正是“十里荷花,三秋桂子”。英莲的一生是“有命无运”,不是“命运两济”,也不是“命运两无”。英莲“平生遭际实堪伤”,但更可悲的是考证派红学家非要在第80回文本之后,马上就将她“证死”。单纯仅从情节结构而言,她也是不能早死的。英莲者,因连也,她是120回《红楼梦》全书的“文脉”之一。考证派“大力士”的“猜夯谜”之祸,有甚于“呆霸王”之毒乎!
       
    很显然,文本中如此多的巧合,正是曹雪芹的艺术加工。如果非要用考证的手段,以求把文本中的情事与历史中的本事“科学地”一一做实,那么再考证一千年,也不可能有结果。再考证下去,又要开始怀疑前80回了,最后干脆把曹雪芹的著作权也彻底否定了。《风月宝鉴》最妙之处就在于,照什么像什么,谁拿着照像谁;既然《红楼梦》“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不难,那么将来说《红楼梦》是马可·波罗的创作,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把《红楼梦》看作是马可·波罗从西天来到中国这个“红尘世界”的游记,也是有几分像的。到那时,中国的“风月鉴”就真的要“性变”为“西洋镜”或者“哈哈镜”了。最红的红学家往往就是最牛的流言家,鉴于如此“考红”学风,故也胡诌《百字歌》作为本人的批红之端:
    

石头本无情,无端下红尘;造孽风流记,至今说繁纷。
    

摸象又摸象,考证并索隐;扑通复扑通,你证与我证。
    

花儿落两拨,倭瓜熟两成;顺藤余摸瓜,只缘两同根。
    

奈何伤怀日,翘首盼嬴政;掩声长太息,书焚兼儒坑。
    

奈何寂寥时,泪流愚愚生;河西回河东,樽酹曹雪芹。
    

我“十年磨一鉴(《风月宝鉴》)”,程印本读了十几遍,脂砚斋全评本(霍国玲校勘,该书校勘之误很多)也读了好几遍,但未下一字按语。现在撰写本文,以“文本年表”作为研读《红楼梦》的切入点,算是初步论证了“程印本《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均定稿于曹雪芹”这一结论。至于目前红学界普遍认为的《红楼梦》后40回与前80回矛盾的地方,将在这之后一一论证。《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也是中国小说创作史上的最高峰,但结果是被以胡适为首的考证派文人给腰斩了。 国人不批胡适之,千古风流亦冤哉!去年是“五四”九十周年,也是共和国六十华诞。暑假期间,我到嘉峪关旅游,也曾附庸风雅、填词抒怀;国庆阅兵盛典,更是大快人心,令我感奋不已。故也附上当时胡诌的顺口溜《忆秦娥·嘉峪关》算是本文的结束语:
    

长城东,万里长城万里空。万里空,千秋功罪,百代耻荣。   三秦九州大唐风,铁马钢鞭射雕弓。射雕弓,家国兴旺,文武英雄。
    

——庚寅四月十二定稿于壶中阁
    

附注:
    ①愚愚生,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人,中学语文教师。
    ②《大师品评〈红楼梦〉》第120页/出品人张四季/时代文艺出版社/2008年月1月第1版。
    ③本文时间推论依据的是《实用万年历v5.0版》。本文的农历纪年与阳历纪年有时并不吻合,例如[清]雍正11年,农历癸丑年腊月三十,阳历已是1734年2月3日了;但本文仍记为1733年腊月三十,是为了便于对作品中人物年龄的换算,因而也完全可以只当作一个数字序号,而不当作阳历纪年,所以本文的“月份”和“日期”均只按农历,而不按阳历记录。没有《实用万年历v5.0版》的读者可以查阅“中国农历网”。
    ④红学家冯其庸先生也主张曹雪芹生于1715年(康熙54年)。读者可以参阅《细说〈红楼梦〉》第26页/责任编辑薛虹/蓝天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
    ⑤《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中华书局出版/1975年3月第1版。
    


    

邮箱号码:920342688@qq.com。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