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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煌兮赤瑕 灿灿兮神瑛 ──论宝玉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栖泠 参加讨论

    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
    黛玉说:至贵者是宝,至坚者是玉。
    阿凤说:宝玉为人,不管青红皂白,爱兜揽事情。给他个碳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思想者,他是作者对宗法礼教的背叛和对女性主义张扬的代言人。是作者对一切美好的赞叹和美好毁灭的悲伤的表现者。他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也是这个时代终结的产物。
    一切有说服力的考证结果。使得《红楼梦》一书与曹家的历史历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逐渐清晰。宝玉这一典型形象也与作者本人的人质特点,社会同矢度有着惊人的一致。而宝玉所为之思想。也正是作者思想结构的表达。宝玉对“国贼,禄蠹”的看法,也正式作者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认识。
    贾宝玉的叛逆,他的叛逆精神,实际上并不是对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叛逆,不是对中华民族一切优秀思想成果的叛逆,不是对中华民族的叛逆。在宝玉身上恰恰体现着中国文学,诗歌以及其他传统文化的精华的承载与延续。且不说宝玉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显现的中国诗词的才华,和博学。只说他那一首“访妙玉乞红梅”:
    洒未开樽句未裁,寻春问腊致蓬莱。
    不求大士瓶中露,为乞嫦娥槛外梅。
    入世冷桃红雪去,离尘香割紫云来。
    槎丫谁惜诗肩瘦,衣上犹沾佛院苔。
    这是第五十回中,湘云“鼓”声未绝,而宝玉诗已成。章法布局层次清晰,追词造句清新雅致,不落别人窠臼,处处流落出宝玉的才华“入世”“离尘”又让人联想到宝玉的“由来”和归宿。
    宝玉的叛逆,决不是在所谓中华传统文化“预定”的文化框架中的叛逆。如果如此说,这将全盘否定了中国文化。中国传统思想精华,如果说宝玉的行为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解构行为。不免让人感到整体民族精神的不被理解的悲哀。宝玉以及作者实际上就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
    实际上,当二十世纪过后,西方的“科学本体论”“科技认识论”正一步步走向没落的时候。应该反思的是中华文化结构,中国思维历史性的对人类存在的任务和责任。
    宝玉的叛逆是什么?是中国封建末期的专制,是那一时期所提倡的已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儒教理学”。文化的单调停滞与枯涩,社会伦理的压制。强暴的“文字狱”。政治行为,和对一切优秀进步思想的禁锢。这些不能与中国文化整体划等号。从思想性上说,不光宝玉如此。许多文化艺术现象都带有这种叛逆性。“斗洒百篇”的李白,“魏晋风度”的阮籍,“如痴如狂”的张旭,“白眼向天”的朱耷。正是他们对中国文化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而成为中国文化中精华部分。
    文化本身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也是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国封建末期的社会文化结构越来越腐朽。但是任何社会文化,制度伦理在历史上都不会是完全封闭和静止的,即使它是一个行将就木,苟延残喘的社会文化结构,它都要想尽办法维护自身的存在,延续和稳定。于是朱程理学被大肆宣扬,甚至加以曲解,三纲五常泛滥。儒家思想蜕变成后儒思想.这样的社会文化结构才是宝玉要叛逆的。
    宝玉的人生历程是丰富多采的。作者通过自身身世的反思,在人生挫折──封建未世的制度给予的自我意识的毁灭面前,其思想达到了一种历史认识的境界,这种境界的产生必将使作者对社会,对文化,对历史更进一步思考,而这些作者以文学的方式在贾宝玉这个人物形象上的投射。这种投射愈使得贾宝玉的人格、行为,呈现出多姿多彩的状态。这个状态便是宝玉的“顽劣异常,憨痴呆傻”
    宝玉这一形象,将其思想的锋芒尖锐的指向了封建礼教的一系列制度,而他对制度本身的怀疑、批判,都是发自思想,认识的深层次上的。
    宝玉对男尊女卑的观念深恶痛绝。他不愿屈服于社会的规戒、制度,他想按自己的人生价值的趋向生活。他毫无顾忌的在强大的外在压制下,打开了自己本我的闸门。让人生中最有力的,是纯正的欲望畅然,奔流。
    《红楼梦》中对宝玉的描写存在着大量的人性描写。这些有关人性的描写并非只局限于宝玉一人,但就象在黛玉的描写中突出了她的各种心理特征。来折射她的思想轨迹一样。对宝玉则是通过他的观察与行动来表达他人性的张扬。可以说,没有对宝玉人性特点的描写,宝玉不但不会成为书中的支柱,而且也无法真实的让宝玉的形象鲜活起来。在书中宝玉对女孩子们的所谓“泛爱”便是他人生突显的一面,是他自然属性的天然流露。而在社会属性的特点上,宝玉几乎对后儒们的抵抗情绪达到了极端的态度。对“正经学问”“仕途经济”厌恶到了极点。这仅而证明了,宝玉的个人生活与社会发展趋向有很大的一致的程度。他自主的活动,行为的态度与社会发展运动客观要求与强烈的一致性。
    宝玉的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人性的特点。宝玉在书中描写下仍过着贵族公子,“富贵闲人”式的生活。然而他在他所处的环境中仍有着强烈的精神上的需要。在他特有的价值观的支配下。产生了他行为习惯的基本特征。这不是说宝玉的生活本身,而是方式。在他物质生活锦衣玉食的前提下,宝玉并没有浑浑噩噩,而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意识生活的渴望。这表明了他向意识生活活动趋近的特征。宝玉在他的精神世界里矛盾着,冲突着,领悟着,始终进行着自我识别。长期的选择适应了宝玉在精神需要上的行为方式,在他生活中定了型。变成了习惯,形成了他特有的活动模式。生活方式。这些本身既是由宝玉在精神世界形成的价值观念决定的。这种价值观念成为了宝玉生活方式的灵魂和内在的标志。正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生活方式的特殊,涵概了宝玉种种“古怪”行为,人性的勃发,对感情的追求,也正式宝玉内在的标志,最具特点的所在。
    第三十六回中宝玉在梦中使喊出了:“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这是宝玉人性的奔放,是他人性流光逸彩的呈现。
    但是如果说,宝玉对封建未世的社会结构对封建大家族起到了破坏,解构作用。倒是夸张的。宝玉是一个思考者,并以一个审视者的身份出现贯穿全书的结构。书中第五回,宝玉梦游幻境。观看“金陵十二钗”的“图册判词”即是将宝玉安排在了一个凝视者的位置上。而真正在行为上对封建家族起到了破坏,解构作用的人却不是宝玉,而是“金陵十二钗”中一个“钟灵毓秀”的人物──王熙凤。
    宝玉的形象是异常鲜活的。对宝玉的理解也应是以发展的方式的。任何人的思想发展社会化进程都是终身的。宝玉身上的反礼教,女性主义和人性解放的思想。也不是与生惧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实这也是作者“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思辩历程,对本身,对家族,对制度,对社会,以及对文化的深刻认识和反省过程。作者的思想是发展的,宝玉的思想是发展的,这种发展一直进行到“泪尽而亡”的最后一刻。这也是,在《红楼梦》中认识宝玉的关键所在。
    宝玉对女性的态度,与“金陵十二钗”是紧紧相连的,“金陵十二钗”的出现,应该说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创举。这也体现了宝玉对待美好的人,美好事物的一种态度。这个态度至今可能也是惊“人”的。“金陵十二钗”每一形象皆有不同。这正是《红楼梦》一书女性思想成熟的象征。宝玉对不同女性,有着相同的关切,更说明了他的女性主义的进步。如果不是这样,按所谓女性的标准去塑造形象实际上又是在为女性树立标准。这与作者的意图相悖。女性就是女性。她们不应有任何标准。“金陵十二钗”不是女性的标准,她们是女性中的典型。宝玉所追求的是美好的典型。反对的是束缚典型们的标准。
    《红楼梦》一开篇就写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这个女性主义的态度已很明显了。
    事实上,女性主义的理论研究,始自西方,比《红楼梦》要的晚,出现了系统化,理论化的的东西,层出不穷,以致五花八门。几乎陷入了理论的混乱。而这些理论的贡献则是女性主义的性别问题定位在了社会性别上,很多研究是从社会文化角度和社会制度来看问题的。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性别”进行了颠覆,颠覆经历了从生理到心理到文化这样一个过程。
    它的提出和反思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人们以为“自然”的性别特征和性别角色的状态分配并不一定是自然的,它是每个人持续不断的一种社会表现的性别特点。所以,针对不同性别人群的歧视是完全应当纠正和改变的。
    从社会性别的角度看,女性不是生来就是女性,而是逐步变成一个女性,社会化过程引导了这一切,也使其产生了所谓“女性气质”,社会性别的特点。女性的社会性别特点的形成并非是“先天性”的,自然的。而是后天塑造的,是社会文化作用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父权,夫权制社会文化建构的产物。整个社会一起建构了女性。这种建构对两性来说是不平等的。女性成为男性的从属物,男性社会性别的特点是建立在对女性特点的控制上的。社会性别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过程。分析女性的被压迫时,社会环境,历史文化是真正的源头。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处在一个异常稳定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从上古时代起,传说中就有女子在路上遇到男子必须让路,如果不让,男子可以鞭打的规定。从此,女性的生存逐渐有了必遵守的“标准”。社会权力一直在男性手中。男性规范女性,这种体制的实现在封建时代的中国比民族,阶级的壁垒更加严酷,普遍,坚固持久。这是一种“内部殖民”式的严重歧视。这种歧视从形式上可分为显性歧视,隐性歧视,和反向歧视。
    显性歧视是一种直接的歧视,可以直观的察觉到,感受到的不平等,它把女性视为低于男性的“第二性”。或把女性看作“负面”这种歧视曾一度主宰了整个社会文化。是一种制度性压迫的体现。是丑恶的男性霸权最显著的暴露。
    隐性歧视,则对所有的人都规定出同一标准。而这此实际上是以男性作为客观标准的,结果是男性的行为和其本身成为标准。成为理性,成为文化的主宰,当被认定为感性和自然的女性追求发展和权力时,这种表面上的“无性别差异”界定都产生了强烈的歧视女性作用。
    反向歧视是一种隐藏更深的歧视,它表面上赞美女性的所谓“虔诚,纯洁,顺从,温柔”。标榜所谓这些“女性特点”构成“真正的女性”。表面上的礼让,无足轻重的优先,让女性进入一种弱者状态。夸大杜撰女性的能力,作用使女性不堪重负。胡说所谓女性的“直觉”使女性背上沉重的包袱。这些常使女性们在生活中努力去同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自我”做斗争,这个“自我”是那样完美。女性们被这个完美的“自我”压得透不过气来,对她们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
    以上三种形式的歧视,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尤其是理学统治文化的时代都大量的存在。《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身上也都不同程度的体现着这些不同歧视的痕迹。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的刻画,无疑是作者女性的真实表露,即使《红楼梦》中最“完美”的女性──黛玉,作者也没有掩饰她身上的缺点。而黛玉自身的解放精神也使她在社会文化意识的重压下走向了难以抵抗的结局。去结束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伦理宗法,社会文化对她的建构
    这便是《红楼梦》中的女性主义。
    这便是宝玉的女性主义。
    宝玉不但称蜕变了的后儒们为“国贼,禄蠹”而且将一切遵循着封建伦理的男性称之为“须眉浊物”。在那个时代的中国男性霸权和男性本身已经牢牢的结合在一起,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一个不可分的状态的“怪胎”这样,“只反对男性霸权,不反对男性本身。”也就成为一句苍白无力的空话。中国封建的男性霸权是几千年中国女性的鲜血和生命搭建的,于是宝玉对于这个霸权深刻的叛逆了。宝玉发出了“女儿是水做的”女性主义宣言。
    然而中国封建社会的超强稳定结构,和复杂性。宝玉只能眼睁睁看着“金陵十二钗”走向她们的悲剧结局。只能与她们一起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真正是: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称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寡时,试遣愚衷。因此,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宝玉的生活中,不同寻常的思维的产生,不同于他人的行为,是宝玉内心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是他独特的意识认识的表现。这些是受着一种特殊的环境气氛影响而逐渐形成的。这个特殊的环境气氛的营造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黛玉,在宝玉的社会化进程中,黛玉几乎成了他的“导师”。黛玉的影响可以说使宝玉改变了自己一生的生存态度。选择了他一生的人生轨迹。可以说宝玉被黛玉“建构”了。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而宝玉对黛玉,尤其是在失去黛玉以后,产生的并非仅是爱情,和感情上的痛苦,而在这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宝玉更多的将是“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一种对黛玉的类信仰状态。
    情绪作为人的一种心理状态存在,也参与其心理结构框架的构成,文学艺术要表现人的感情生活,作者往往通过自己内心的感受去塑造人物形象,而作为负载人的活动的精神支配力量,也制约着人的心理活动。环境因素不能直接决定人的行为。情绪心理是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中介。情绪活动经常出现在人的心理活动的前沿。人们遇到事情情绪首先被激发,人们做事情首先受到情绪的审视,许许多多的感情情绪体验介入认识,影响着人们的决断。情绪的信号交流,往往引起对方感情反映和共鸣。情绪互相的感染,互动性在《红楼梦》晴雯撕扇一节中充分而典型的得到表现。二人在撕扇后会心的笑。正是宝玉和晴雯经历的情绪心理活动的再现。然而情绪毕竟存在与人和事的短暂的开端。没有成为认识的主体。当宝玉的情绪世界一步步深化时。他的爱情生活开始了。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嚓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宝玉的爱情生活是《红楼梦》作者刻意表达的微妙,曲折的描写。从这些描写中明显看出,作者对爱情,婚姻,家庭这些社会元素在一个肯定的社会环境内认识,而这些认识,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而“过时”。由于这种认识是对真实的事件的认识,和感受,甚至可以说是对自身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追抚,它的真实性,超越性强烈的呈现着。
    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个体自我识别的能力越强,这意味着他能成功的发展一个特别的自我,越是这样,他就有越强的压倒一切的对爱情的需要,他越是希望实现最有力的原因──爱和被爱。“被爱”意味着被另外的人当作惟一的,而与其他任何人不同的对待。它意味着“爱人”个体需要社会对他的肯定,这是必须的。这种肯定第一个需要的就是从“被爱”来实现的。然而,个体们在社会生活中是以“非人”的方式注意到社会存在的。这就是说,爱,真正纯粹的爱的实现是困难的。社会压力是巨大的。
    而这种纯粹的爱,并非真的不会出现,在宝玉和黛玉身上就显示了它作为人性本源的展现。宝玉较多的是需要黛玉的爱情肯定。实际上黛玉也是如此。正如他们含蓄而经典的那句话:“你放心”“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这是异常美好的,真实纯洁的感情表达。它昭示了世间人和人之间最美妙的关系。
    然而在社会生活中,这种爱情并没有存在于真空中。它承的压力,现实的存在都使得它变得异常脆弱。
    宝玉和黛玉的爱情行为,本身可以看作是一种不希望有任何“互惠”原则指导的感情生活体验。这种爱情实际上是许多人试图维护,又充满向往的。而当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投入于他所营建的情境环境中时,并充分理解这个环境他们双方达成了一种高级别的心理深层的相互理解与末期。《红楼梦》第三十三回中:“宝玉说道:‘好妹妹,目略站站,我说一句话再走’,黛玉说:‘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正是这种已通灵犀的表现。
    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在整部《红楼梦》中成为了真正的爱情。而宝钗对宝玉的“爱情”则是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的,责任,义务,关心,体贴,她内在的经验一直由需要来提供,这种内在经验又提供给她了大幅度的迁就和充分的耐心。而黛玉孤傲的人格,和她单纯的心理特点,对于这些根本就没有任何主、客观认识。
    婚姻标志着爱情或非爱情因素的存在而促使的最终趋向。这个趋向并不一定与爱情所指的趋向一致。爱情达成的婚姻和非爱情因素导致的结果,在形式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婚姻意味着家庭筑构的始端。而在社会生活的大前提下,婚姻的构成本身既有它不同于爱情,不被爱情左右,而且往往反过来约束爱情的一个实实在在存在,需要遵守的规律,这个规律对于家庭的维系致关重要。只有在它的运行下,家庭才能筑构成功。否则,大多婚姻边不能成立。这个规律与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生活的规范,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它却往往与真正的爱情是相悖的。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红楼梦》中的大量的类似“情”“大旨谈情”“意淫”的“术语”这些“术语”是作者在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不可不用,也是不能不用的。
    其实可以说,“淫”既是肉欲。而“意淫”则指爱情。它们的背后直拉指的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贾琏的“淫”宝玉的“意淫”,肉欲与爱情,通过它们的不同,《红楼梦》表达了对社会罪恶和社会情理的不同指向。
    爱情与肉欲的根本区别在哪?从“神经生理”学研究的成果可以得到确切的回答:爱情是一种获得奖赏的动机,热恋的人他们的大脑中主管“奖励”和“动机”的区域被激活。“腹则苍白球”部分的活动明显增强。它维持着人的长久的爱情。“奖励区”所含的“多巴胺”参与形成了强烈的爱情,而当爱情体验越强烈,大脑中特定部分就显示出超强烈的活性,这表明,这些和获得“奖励”动机有关的大脑区域,是追求爱情的驱动力所在。大脑中激发爱情体验的区域和性唤起的相关区域只有很微小的重叠。可以说,爱情和肉欲分属大脑不同的系统管理。这回答了“性和爱是不是一会事”古老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脑中爱情的生理基础会发生变化。强烈,浪漫的感情会渐渐转化为深深的依恋。爱情是人类最强烈,最持久的情感体验。而性的驱动力是短暂的力量,它在动物性上,是一种仅和求偶与生殖有关的特征。
    如果从人类学角度看,肉欲──性的渴望是一种动物的本能驱使。动物的许多生理特征的本质的产生并不需要大脑的专联参与。而爱情则是人脑在这反面不断进化的结果,是为了更容易被求爱者所释放的能量吸引。提高感情相契的可能。较之肉欲。爱情是社会行为。是社会行为整体形成的重要方面。
    宝玉的“意淫”,实际上就是爱情,它是真实的纯洁和崇高。它与肉欲的距离甚远。宝玉的性启蒙直似乎是秦可卿,袭人。然而他的爱情给予了纯洁无比的黛玉。
    《红楼梦》第五十回中,警幻仙实际上以把“淫”、“意淫”──肉欲,爱情的本质去边说清楚了,书中写道:“警幻道:‘……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蠹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迁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警幻的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爱情区别于肉欲,重要的是表明了宝玉为第一“意淫”者,即对纯洁的爱情的追求。在那个时代的社会文化中将得到的是不被理解,讥笑嘲讽。而与其背道。
    婚姻也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宝钗力图得到与宝玉的婚姻,事实上她多要求得到的是一个现实的,对她有着利益诱惑的,能满足她需要的家庭和地位。而在此之前,她必须做出成功的心理,精神协调,忽然对宝玉的感情以及大的容忍方式做出引导。尽量使他感受到“贴心”的“理解”和重视。最终长期产生对她的“爱情的认同和依赖。达到对她身份的认可,而这一切基础是宝钗的需要。”
    宝钗对宝玉并无真正的爱情要求。她只要与宝玉达成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与爱情无关,因为宝玉与宝钗的思想距离过大。不会成为“知己”。宝钗只是要得到宝玉的一种身份的承认或者连宝玉本人也可以越过去获得这个承认。她与宝玉的关系永远是一种身份认同的关系。宝钗即使得到了这个承认,得到了家庭,地位。也永远会与宝玉保持这种身份认同关系。而宝玉和宝钗都将得到一份“被爱”的虚幻。而将失去真正的爱情。
    而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真正的爱情,则永远不会走向婚姻,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情,完全没有需要的要求,缺乏了这种力量的“凝聚”就不会象以“贾府式的婚姻模式”靠近。这个模式恰恰就是由人伦纲常扶持,理学宗法维护的社会需要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在宝玉眼前,展开的是一条线,纯真的爱情和互换交易是线的两端。沿着这条线所有的人际关系被勾画着。
    宝玉和黛玉的爱情生活,在那个死而不僵的大家庭内,在那个昏暗的社会生活中被践踏,被毁灭,最终成为一曲最为凄美的挽歌。
    宝玉是整部《红楼梦》一书的贯穿者。是宝玉的眼睛看着“三春过去诸芳尽”宝玉这一艺术形象对《红楼梦》的全书结构来说是不可代替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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