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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水逝楚云飞——《壶中阁准“风月”谭》之六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愚愚生 参加讨论

    考证派确立“续貂说”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湘云的丢开”,在程印本《红楼梦》120回文本中,湘云到底是否丢开了呢?这需要论证,尤其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情节,在后40回文本中究竟是否得到照应,必须充分论证。
    但在论证这一情节之前,首先必须解决湘云的生日问题,在程印本《红楼梦》的第32回文本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原要还把你妹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要是别的丫头,赏他几两银子也就完了,只是金钏儿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口里说着,不觉泪下。首先金钏儿跳井自杀的时间是五月初六,也就是端午节刚过的第二天。可是在这里却说“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林妹妹是二月十二的生日,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然而为什么给林黛玉作生日的两套衣服到现在还没有给黛玉呢?如果说是来年作生日的衣服,时间又相距得太远了,所以这里所说的“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完全不合情理。因此本人怀疑,这里的“林妹妹”当是“云妹妹”之误,恰好也就在这之前的第31回文本,“史大妹娘来了”。湘云是在自己家过了生日,又过了端午节就到荣国府来的。
    本人在《〈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中已经推论出,这一年的芒种节实际上是1728年四月二十八,作者是为了将真事隐去,所以故意说成“四月二十六未时交芒种节”。其实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四月二十七日”正是湘云的生日,也即湘云是生于1717年四月二十七芒种节。而宝玉则生于1715年五月初五芒种节,但到了1728年,芒种节则是四月二十八,为避免湘云与宝玉生日在日期的矛盾,又为了突出两人生日都在“芒种节”这一共性,所以作者将这一年的“芒种节”既没定在四月二十八,也没定在四月二十七,而是定在了四月二十六。如果将这里的“林妹妹”纠正为“云妹妹”,很多问题就都得到了合理我解释。
    首先“你云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对史湘云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其次是,通过这里“金钏儿”死后“妆裹”的衣服,实际上也将湘云与宝钗这“二金”串联了起来。也就是《红楼梦》最后的“白首双星”。为什么说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历来的红学研究都只在找“麒麟”的结果,却并没有真正去找“麒麟”的来由,所以大多都是穿凿附会,并得出了许多荒唐的结论。与湘云相对应的一个“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就是来源于清虚观打醮时的“大幻仙人”,也即“终了真人”,如果合而言之,其意就是“大幻终了”。那他的金麒麟又是来源于哪里呢?实际上是来源于薛家。本来元春赐婚二玉之后,又让在清虚观打醮,实际上是为二玉的婚配求福,但因结果被调了包,加之贾母对于“金玉缘”此时并没有表态,所以薛家人只有再生一计,让张道士亲自出面做媒,想把“二宝”的亲事进一步挑明,并用一个“金镶玉”的麒麟来暗示贾母。然而贾母却还是装糊涂。不仅如此,这个“金镶玉”的麒麟还引出了湘云的麒麟,所以最终薛家人在这里相反是弄巧成拙。所以在文本第30回,宝玉讽刺宝钗“怪不得他们拿姐姐比杨妃,原来也体丰怯热”时,一向藏愚守拙的宝钗却有失常态大怒道“我倒象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可巧这时又有“靛儿因不见了扇子”说“必是宝姑娘藏了我的。好姑娘,赏我罢”。这更让宝钗大怒。“靛儿因不见了扇子”这一句的意思就是“定情”的扇子不见了,因为是“宝姑娘藏了”。最让人深思的是宝钗却说“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这个哥哥当然就指薛蟠了,这个呆霸王确实坏了宝钗的几件好事,第一就是因为他的人命官司,导致了宝钗的落选。
    其二就是假造一个“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对这个金麒麟的来历还要进一步探因。在文本第3回宝玉第一次出场时,就有“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到了文本第20回,宝玉要湘云给自己梳头时就有这样一段对话:湘云只得扶过他的头来,一一梳篦。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辫,往顶心发上归了总,编一根大辫,红绦结住。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怎么少了一颗?”宝玉道:“丢了一颗。”湘云道:“必定是外头去掉下来,不防被人拣了去,倒便宜他。”黛玉一旁盥手,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丢了,也不知是给了人镶什么戴去了!” 宝玉的四颗珠子,到这里就只有三颗了,丢了一颗。黛玉又说“也不知是真丢了,也不知是给了人镶什么戴去了”。然而这颗丢失的珠子又是通过湘云之口说出来的,联系后面的“金镶玉”的麒麟,那么麒麟上所镶之玉也就只能来源于宝玉这颗丢失的珠子了。可能正是薛家人拾到了这颗珠子,所以后来为了进一步向贾母暗示金玉缘,就做了一个“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结果贾母还是装聋作哑,所以薛家人又弄巧成拙了。在文本后40回结笔时,湘云和宝钗都没有死,而且都已成婚,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首先是指湘云和宝钗,湘云的麒麟是明,薛家人制的那个麒麟是暗。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二人共分六组,每组在第120回文本结束时,都只有一人还活着,所谓“情缘尚未完结”;但同组中的另一人都死了,如黛玉、元春、妙玉、迎春、凤姐、可卿。所以湘云与宝钗两人婚后都守寡,正如《好了歌》解注中所说的“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当也指这里的“白首双星”。然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还不能简单就理解为湘云与宝钗二人。麒麟历来多指男子,而不指女子,所以湘云与宝钗直到白首而活着,就是因为两个男子,这两个男子指谁呢?本人认为就是指她们两人的儿子。在第120回文本结束时,宝钗腹中已有一子,这没有什么疑问,但从什么地方又可以证明湘云也有一子呢?在文本第99回记载,宝钗成婚时,“史湘云因史侯回京,也接了家去了,又有了出嫁的日子”,紧接着又说“只有宝玉娶亲那一日与吃喜酒这天一过两次”;到文本第108回又说“史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请安”,接着就是宝钗的生日,这说明湘云正是此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出嫁的(参见《〈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到第109回贾母去世前夕,又说“哪里知道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说是姑爷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说这病只怕不能好,若变了个痨病,还可挨过四五年”;贾母是在迎春夭逝之后去世的,所以到此时湘云出嫁已经两个多月了,在这期间湘云怀孕也是完全可能的。到文本第118回又说“就是史姑娘是他叔叔的主意,头里原好,如今姑爷痨病死了,你史妹妹立志守寡,也就苦了”,到此时湘云已经守寡了,但湘云“立志守寡”,恰恰也说明湘云也可能因已经有了遗腹子。这与后面宝玉出家之前,宝钗也作了胎,是完全一致的。在文本第120回结笔时,有“兰桂齐芳”之说,对此历来就有种种误解,主张“续貂说”认为不合曹雪芹原意,因为他们把“桂”理解成了宝玉之子,这不符合贾府取名的原则。实际上这里“兰桂齐芳”是指四个人,不是指两个人,也就贾兰、薛桂、石齐、贾芳。贾兰不用说,他最后是必须发达的,不然李纨的判词以及曲词也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薛桂就是香菱最后与薛蟠的儿子,石齐就是湘云之子(史湘云嫁的是石光珠,不是卫若兰),宝玉的遗腹子就是贾芳。贾芳就是宝玉的遗腹子,这是完全符合贾府取名的原则的。但有一点矛盾就是在文本第13回,秦可卿葬礼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贾芳”。
    《红楼梦》文本中重名的现象并不奇怪,王熙凤重前代人的名,在文本第56回贾宝玉就还有一段专门关于重名的谈论。不仅如此,贾雨村本名“贾化”,而在文本第104回就有一个完全同名而不同人的“贾化”。所以在同一个大家族中,人口过多,重名也就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了。关于“石齐”就是史湘云之子的说法,必须证明其夫是姓石,并且还要解释清脂评本中三条关于“金麒麟”的批语。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庚辰本第26回眉批)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己卯本第31回回前)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己卯本第31回回末)这就是关于“金麒麟”的三条批语,这也是史湘云所嫁是卫若兰的依据。但本人认为,这也是一种想当然的推论。
    首先,《红楼梦》抄评本的评者就有多人,这里的己卯本与庚辰本的批语是不是均为“脂砚斋”的批语,本身就无法确定。但也可以有勉强的理由得出史湘云最后是嫁卫若兰。在文本第75回有这样一段文字: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朗,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通过第75回的这段文字,再联系己卯本第31回回末的那条批语,那么贾珍“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这里的“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也完全可以包括“卫若兰”在内。所以在这里,贾宝玉把自己的金麒麟随手送给了卫若兰也完全是可能的,只是文本中并没有完全明写。从第31回到这里的第75回,也完全可以说是“后数十回”了。
    另外还有“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这一句,本人在《〈红楼梦〉文本年表通志》一文中曾简单推论说明,在文本第86回与第87回之间,有两回文本的脱漏,那么在这两回文本中说不定还有“卫若兰射圃”的文字,只是我们今天也看不到了。正如畸笏叟的感叹:叹叹!总之无论是从文本上还是根据脂砚斋的批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情节在程印本120回文本的基础,都是完全可以解通的,自胡适开始把《石头记》当作“化石”考证以来,考证派就是在“红外”穿凿附会,他们并没有认真研读文本,从而得出了“续貂说”以及“情榜说”等等荒唐的结论,并误导了九十多年的“红学”研究,其危害之大,罄竹难书,要想让“红学”研究回归正轨,必须彻底肃清考证派的流毒。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胡适、周汝昌以及刘心武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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