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尔罕·帕慕克的《黑书》里,卡利普失踪的妻子如梦是个侦探小说迷。卡利普有一次“想象在家等他的如梦正读着一本侦探小说,而他自己是书中的主角”。以卡利普为主角的这本《黑书》,中译本正好标明“侦探小说”。博尔赫斯说:“文学体裁与其说取决于作品本身,还不如说取决于阅读这些作品的人的看法。”又说:“侦探小说制造了一种特殊的读者。”(《博尔赫斯口述》)此类“特殊的读者”往往将侦探小说视为一种“文学体裁”,而以此种“看法”——多半是种共识,概括起来或许就是范达因著名的“侦探小说二十条准则”——去“阅读这些作品”。他们的反应是“是”或“不是”;如果先入为主地告诉他们“是”的话,他们会说“对”或“不对”。所以保罗·奥斯特《纽约三部曲》的中译本尽管声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仍然有读者站在侦探小说的立场对它表示“失望”。如梦若是读了《黑书》,大概也是同样反应。 类似的作品,还有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叉的花园》、《死亡与指南针》,罗伯-格里耶的《橡皮》,埃科的《玫瑰之名》,以及帕慕克自己的《我的名字叫红》等。它们都只是利用了侦探小说这一“文学体裁”。显而易见,无论罗伯-格里耶、埃科,还是奥斯特、帕慕克,谁也不可能为我们写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唯一例外的是博尔赫斯,他与比奥伊·卡萨雷斯合写过《堂伊西德罗·帕罗迪的六个问题》和《一种死亡模式》,不过迄未译介过来。 《黑书》描写了一桩失踪案,后来演变为一桩凶杀案;而卡利普对于如梦及其同父异母哥哥耶拉的追寻,很可能导致了他们最终被杀害。这与《橡皮》(林秀清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不无相近之处。在那本书里,密探瓦拉斯是来调查杜邦教授的谋杀案的,幸而不死的杜邦却阴差阳错地命丧瓦拉斯之手。这显然与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大相径庭。范达因的“准则”规定:“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因为这样做有愚弄读者之嫌。”其更深一层意义在于,侦探小说家坚持认为这个世界是符合逻辑的,因而是可以用理性来把握的。所以博尔赫斯才说:“在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年代里,还有某些东西仍然默默地保持着经典著作的美德,那就是侦探小说;因为找不到一篇侦探小说是没头没脑,缺乏主要内容,没有结尾的。……这一文学体裁正在一个杂乱无章的时代里拯救秩序。”而无论《橡皮》还是《黑书》,却都彻底颠覆了这种“秩序”。 《黑书》与侦探小说之间另有一种联系,就是书中一再提到的如梦与卡利普的相关争论:“如梦相信卡利普绝不会碰她的书。她知道他受不了侦探小说,而她也只有这些书。”作品的主人公卡利普,代表了帕慕克自己的意见;如梦对于侦探小说的看法以及侦探小说这一“文学体裁”本身,则是帕慕克所树立的假想敌。虽然帕慕克无意把《黑书》写成侦探小说,《黑书》却是对比着侦探小说写成的。换个说法,正因为作者的立场从“只有这些书”的如梦换成了“受不了侦探小说”的卡利普,一部侦探小说才变成了《黑书》。 《黑书》开始于如梦的突然出走,同时她的同父异母哥哥,出名的专栏作家耶拉亦告失踪。卡利普认为两件事是有联系的,于是在寻觅如梦的同时,也留心耶拉的作品。小说的基本架构即由此而来:卡利普对于如梦、耶拉的追寻与报纸上的专栏文章——作者先是耶拉,以后改由卡利普代笔——作为书中的不同章节交替出现。小说写道,卡利普“有一股欲望,让他想模仿如梦那些侦探小说中的侦探。‘若要像侦探小说中的英雄那样,处处可以发现线索,’卡利普疲惫地想着,‘唯一的方法就是,你必须相信周围的物品都隐藏着秘密’。”正是从卡利普这个想法开始,帕慕克与侦探小说分道扬镳。 小说写道:“卡利普有一次告诉如梦:‘唯一值得阅读的侦探小说,应该是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只有这样,书中的人物和角色才不会变成混淆视听的假线索,操控在一位全知全能的作者手中。由于反映出现实世界的真人真事,他们在书中的形象才会真实鲜活,而不单是小说家想象力的虚构之物。看小说看得比卡利普多的如梦则反问,如果一本小说真的如他所言,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细节,最后必然会因为过于庞杂而完全失控。侦探小说中的细节之所以如此安排,很明显地,目的是为最后的破案作伏笔。”以如梦的眼光看,《黑书》正是一本“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细节”、“因为过于庞杂而完全失控”的书。它违反了范达因的“准则”中“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的规定。问题在于,如何能从卡利普所发现的“周围的物品都隐藏着秘密”之中,将范达因讲的“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排除在外。这就要仰仗侦探小说中那位“全知全能的作者”了。帕慕克有意放弃了这一身份,卡利普也就成了不受控制的“处处可以发现线索”的角色了。于是卡利普追寻的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以及耶拉和他自己笔下的一切,无论是否构成“最后的破案”的“伏笔”,都在帕慕克笔下呈现出来。《黑书》正是这样一本书。 小说另一处写道:“虽然他只读过几本侦探小说,但他却时常高谈阔论此种文类:应该有办法架构出一本小说,让它的开头和结尾的章节一模一样;应该写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为真正的结局已经隐藏在中间的内容里;应该要编造出一本小说,其中的角色全都是瞎子,等等。卡利普在脑中组织着这些如梦嗤之以鼻的假说,梦想也许有一天他能够成为故事中的另一个人。”相对于侦探小说中的侦探来说,卡利普的确是“瞎子”;更有意思的则是他对于“结局”的否定。侦探小说的结局总是大同小异的,极尽巧思、千变万化的是通往结局的过程;但是就像如梦所说,是“最后的破案”决定“侦探小说中的细节之所以如此安排”;假如没有结局,所有过程都失去了意义。侦探小说的作者正是置身于故事的结局,才能做到“全知全能”,预先明白什么“细节”有用,什么“细节”没用,从而决定录存与否;“如梦侦探小说中的主角们则居住在一个整洁平和的世界,由作者提供的少数几条必要线索组成”。在“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中,作者将变得无所适从。然而当他回到过程之中,所写的就不是侦探小说而是这部《黑书》了。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对于读者来说,《黑书》如何成为这样一本书,其实并不重要。然而在我的印象中,帕慕克是位多少有些小心翼翼的作家。所以在《黑书》中,在耶拉的文章首次作为一个章节出现之前,他特意提示读者:“等卡利普确定共乘小巴里不会有人跟他闲聊后,他翻到报纸第二页的专栏,带着一个真正上瘾者的细心和享受,把它折成适中的大小,先是瞥向窗外一会儿,接着便开始阅读今日的耶拉专栏。”就像在《我的名字叫红》中,也先要交代“说书人扮演狗的角色说起了故事”,才出现“我是一条狗”那节文字一样。同样,认为《黑书》对侦探小说的利用与解构是有迹可寻的,或者说将卡利普与如梦的争论看成作者处心积虑在为自己制造理由,可能也是不错的了。我曾经说,一本书有一本书的读法。《黑书》肯定不应该当做一部侦探小说去读,但是既然其间多少有些关系,站在侦探小说的立场去看它如何不像一部侦探小说,或许反倒能够看出它的特色,以及作者如此写法的用意。论家谈到《黑书》的两重主题,指出一是“对自我本质的追问、自我与他人关系的思索”,这完成于追寻者卡利普最终对于被追寻的耶拉身份的取代;一是“对伊斯坦布尔历史和命运的叙述,更由此扩大到对东西方关系和本质的思索”,这体现在卡利普的整个追寻过程之中。假如卡利普不认为“周围的物品都隐藏着秘密”,而帕慕克也不这样海阔天空、事无巨细地去写的话,这一层就不可能实现。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071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