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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印度作家(1952—)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邱华栋 参加讨论

    维克拉姆•赛思:印度的万花筒
    “拉什迪的孩子”
    在印度裔英语作家中,维克拉姆•赛思是非常重要的一位。1980年代之后,萨尔曼•拉什迪的创作带给了印度英语小说以强劲的影响,他那喧哗、复杂、绚烂到极至的叙事开创出一种独特的英语新小说,在他之后,受到他影响的一批用英语写作的年轻作家,则被誉为“拉什迪的孩子们”。这中间,维克拉姆•赛思最令人关注,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印度裔作家。因为,维克拉姆•赛思复活了狄更斯宏大的叙事传统,并嫁接了现代小说的复杂叙事技巧,引领了一条小说新道路。
    印度的英语小说写作一直非常繁盛,自这个国家在1947年获得独立之后,英语作为殖民主义者遗留下来的语言,不仅没有在这个国家消失,反而逐渐成为一种更主流的文学写作语言了。过去很多用英语写作的作家比如纳拉扬、拉迦•拉奥等就不说了,单是最近30年,印度裔作家写的英语小说就一直在西方世界大放异彩:1971年,奈保尔以长篇小说《游击队》获得了英国的“布克小说奖”,这是印度裔作家第一次荣获这个英语文学的最高奖。到了1981年,萨尔曼•拉什迪凭借长篇小说《午夜的孩子》再度成为该奖的印度裔作家获奖者,标志着印度裔作家所创作的英语小说达到了一个峰颠,备受世界瞩目。此后,1993年,维克拉姆•赛思的长篇巨著《如意郎君》出版,成为整个英语文坛的一件大事;接着,居住在加拿大的罗辛顿•米斯垂以长篇小说《完美的平衡》获得了1995年的吉勒奖;到1998年,印度女作家阿鲁德蒂•罗伊•以自己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卑微者的上帝》获得了“布克小说奖”;八年之后,35岁的印度裔女作家基兰?德赛的《失落》获得了2006年的“布克小说奖”,2008年,最新的布克奖得主依旧是一个印度作家:33岁的阿拉德温?阿迪加凭借长篇小说《白虎》拔得了头筹,从而将印度英语文学又推上了一个新境界。有趣的是,《白虎》这部小说是以一个当代印度企业家给准备访问印度的中国总理温家宝写的几封长信结构而成的,描绘了印度当代新富人在崛起的过程中是如何不择手段、如何经受着道德和良心的拷问,内心挣扎但却无济于事,忏悔之情满纸满页的状态,实在值得被翻译成中文。正是因为上述这些印度裔英语作家在几十年间不断地将一种混合了印度的社会现实和文化的景观、并与西方现代主义小说技巧结合起来的英语小说贡献给世界文坛,在英语文坛上兴风作浪,不断地掀起波澜,才使世界文学的版图有力地转向了东方大陆,我所说的“小说的大陆漂移”就这样坚定地漂移到了亚洲。
    维克拉姆•赛思1952年出生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他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上层家庭,家族属于印度种姓制度下的上流“婆罗门”阶层,他母亲是印度高等法院历史上的第一个女性大法官,因此,出身于这样一个家境殷实和颇有社会地位的家庭,维克拉姆•赛思自然可以受到很好的教育。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在多种语言的熏陶下成长,中学毕业后,他远赴英国,在牛津大学学习文学,获得了学士学位,接着,他又到美国名校斯坦福大学攻读了经济学硕士学位,后来他还是决定改行学习文学,这一次是来到了中国,在南京大学中文系攻读中国古典诗词专业,于1982年获得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博士学位,对中国的唐诗宋词颇有研究。可以说,维克拉姆•赛思的文化背景相当复杂,既有母国印度文化的滋养,又受到了欧洲和美国文化的深刻影响,最后,他还受到了中国古典文学和文化的滋养,这样一个横跨世界上的几大文明和文化、在三个大陆之间都自由游走并游刃有余的作家,的确十分罕见,这也是我特别注意他的原因。
    一个人的经历必定构成他全部写作的重要基点和出发地。像很多作家一样,维克拉姆•赛思最开始的写作,也是从诗歌开始的:1980年,28岁的维克拉姆•赛思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地图集》,1983年,他出版了游记《从天池归来:穿越新疆和西藏的旅行》,获得了英国托马斯?科克国际旅游图书奖。1985年,维克拉姆•赛思出版了自己的第二部诗集《拙政园》,该诗集获得了英联邦国家诗歌奖。1986年,他又出版了叙事体长诗《金门》,第二次获得了英联邦国家诗歌奖。这个阶段,我认为是维克拉姆•赛思文学创作的第一个阶段,从创作题材上看,他主要以诗歌、评论和游记为主,还没有尝试写小说,但是在语言探索和形式实验上积极地做着准备。
    《地图集》和《拙政园》这两部诗集,以清澈的语言和简约的风格,描绘了他在印度、美国和中国之间来回穿梭的奇特感受。在诗集中,几大文明的文化符号和特征,情绪、感觉细节和日常生活的面貌,都展现出种族和文化的差异性,并带给了他新奇感,这种对异质文化的惊喜感完全呈现在他的诗篇里。长篇游记《从天池归来:穿越新疆和西藏的旅行》则记述了他从南京出发一路西行,在新疆、西藏这些和印度接壤的中国省份旅游的见闻,其中,细致地描绘了当地的少数民族风情和地域文化特点,还有宗教文化习俗和大自然奇丽的景观,这些东西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他还以西方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描绘了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带给国家和人民的创伤和后遗症。
    维克拉姆•赛思的叙事长诗《金门》,则把视野投向了美国,描述了美国旧金山五个白领青年的生活和爱情,诗歌语言机智诙谐,情节生动具体,并采取了交叉叙述的方式,将他看到的美国青年一代的生活方式呈现了出来。他写这部叙事长诗,可以说明显地受到了普希金的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的影响,以普希金的瓶子装了他自己的酒。在1980年代后期,他又出版了两部诗集《今夜酣睡的你们》和《各个地方的残暴故事》等,无论是题材还是诗歌的风格,都呈现出鲜明的世界主义风格。除了诗歌写作,他还从事翻译工作,将16世纪的一个重要探险家拔都的日记翻译成了英文,还将中国唐宋时期的诗人的作品,以《三大中国诗人》为名,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
    在维克拉姆•赛思的早期写作阶段中,他不遗余力地尝试了抒情诗、散文、评论、文学翻译、叙事长诗和游记等多种文体的写作,训练了自己的文学技巧,初步将自身的多元文化特征和感受呈现了出来,给英语文学带来了新鲜的活力和清新的空气,并标志着一种新的文学现象出现在了世界文坛上。维克拉姆•赛思说过:“如今的世界,英语早就被那些母语并非英语的人们所接受、喜欢和使用了。”的确,很多非洲和亚洲国家中用英语写作的作家,在最近30年集中出现,既丰富了英语文学本身,也表现了第三世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的真实面貌,使第一世界的人们看到了第三世界的丰富和复杂性,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后殖民文学”潮流和“对大英帝国的反击”,在这个层面上来看维克拉姆•赛思的创作,会更有启发性。
    狄更斯的继承人
    我发现,维克拉姆•赛思最值得关注的地方,不是他对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直接嫁接,而是来了一个隔代遗传,将19世纪英国文学巨匠狄更斯的小说传统发扬光大了。
    在实验了各种文学形式的写作之后,维克拉姆•赛思因为写作叙事体长诗《金门》获得了信心,发现自己能够驾御叙事性作品,他渐渐地找到了表达自我的新文体:小说。于是,从1986年开始,他就在埋头写作一部大部头小说,一时间似乎从英语文坛上消失了。1993年,经历了长达7年的写作,他抛出了自己的重磅炸弹——长篇小说《如意郎君》。这部小说的英文版厚达1474页,篇幅巨大,可以说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巨著,可是在这个一切都崇尚快捷的时代里,照样受到了英语世界的读者的热烈欢迎,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书店中的畅销书,在一些图书畅销排行榜上长久占据首位,还获得了当年的英语“布克小说奖”的提名,最终很遗憾地没有夺得桂冠。但是,随着岁月的推移,《如意郎君》的重要性开始日益显现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人都认为这部肯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英语长篇小说之一。自问世之后,在英国就销售了200万部,而且至今仍旧是书店的常销书。我的一册英文版本的《如意郎君》就是在新加坡的一家书店里买到的。
    《如意郎君》的篇幅巨大,翻译成中文在150万字左右,可以说是18世纪以来最长的单本英语小说之一,按说,这么大篇幅的小说在眼下似乎不会吃香,因为现在的读者十分懒惰和浮躁,可能没有耐心去读这么厚的小说。可是,情况恰恰相反,《如意郎君》以其独特的叙事风格,以连环套一样讲故事的手段,以万花筒般的叙述手法和对社会与人心的细致描绘,将读者带到了1950年代的印度,给我们呈现出印度世界的万花筒。
    我们知道,1947年,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时宣布成立为各自独立的国家,此后,这两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完全不一样,文化的分裂和敌对,政治的博弈和战争的威胁总是横亘在两个国家之间。维克拉姆•赛思将小说的叙述视点放到了他出生前一年,也就是1951年,由此展开了对印度社会的观察。他虚构了一个位于恒河之滨的城市,叫做布拉姆普尔,显然,这个城市是以他的出生地加尔各答作为原型的。在这座城市中,有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女主人叫梅拉,她的丈夫是印度铁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已经去世了,她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结婚,二女儿拉塔还在当地的大学读书,没有交男朋友。拉塔个性独立、聪明、反叛,因此让她母亲梅拉非常担心,梅拉决定,一定要给拉塔物色一个无论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还是宗教信仰、种姓阶层上,都要和她家相配的女婿,一个金龟婿。梅拉寻找“如意郎君”的大戏就此拉开了幕布。小说从这个缘由开始,以穿针引线的方式,将梅拉找女婿的过程作为主干线,牵连出四个家庭的人物出场,由这四个印度家庭又引出了很多印度其他社会阶层的人物,场景广阔、情节生动复杂,从而将印度1950年代初期的社会风貌以全景观的方式展现了出来。
    小说一开始,信奉印度教的寡妇梅拉的大女儿已经和印度普尔瓦普拉迪什邦的税务部长卡普尔的儿子订婚了,订婚之后,梅拉就对二女儿拉塔的婚事格外担心。她开始物色“如意郎君”。可是,对“如意郎君”的寻找注定是艰难的。拉塔很优秀,她自己也很希望能够有一位好丈夫,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她有三个追求者,第一、第二个分别是穆斯林教徒卡比尔、拉塔嫂子的弟弟、她的小叔子阿米特——他是从英国牛津大学毕业归来的带有西方人作派的诗人;第三个追求者是一个依靠自身才能不断地奋斗的青年企业家哈雷西。于是,在这三个追求者之间拉塔颇费踌躇,不知道如何选择,演绎着故事不断地向前推进。
    在小说的第一章里,梅拉一家在结亲的亲家卡普尔部长家里举行盛大婚礼,梅拉的大女儿嫁给了卡普尔部长的大儿子。在婚礼上,由于卡普尔部长的小儿子马安钟情于穆斯林艺妓萨依达,他把萨依达请来参加婚礼,成为婚礼的座上宾,结果立即引发了保守的印度教徒梅拉的内心不满,使她感到这个婚礼受到了亵渎。她的二女儿拉塔也和刚刚认识的穆斯林青年卡比尔一见钟情了,结果,就引发了几个家庭的纠葛。于是,接下来,仿佛一幅巨大的印度社会画卷被缓缓打开,各种人物开始上场了,无数故事纠葛出现了,无数的阴差阳错就开始纷纷上演了。我觉得,对《如意郎君》这部小说,不能仅仅理解为它是一部描绘印度婚姻和爱情与家庭的社会风俗小说,要是那样的话,小说在立意上就显得狭窄了。小说不仅描绘了社会风俗画,还批判了印度社会和文化的病态,并且在叙事技巧上扭转了后现代主义小说日益地把读者引向死胡同的大方向,在叙述风格上创造出独树一帜的风格,争取到了读者对严肃小说的热烈兴趣。
    为了让读者了解这部小说的语言和叙事风格,我在这里引用小说第一章第一节的开头部分:
    “‘你将来的丈夫也要由我来挑,’鲁帕?梅拉太太以毫不通融的口气对她的小女儿拉塔说。
    “对母亲的这番训诫,拉塔掉转头去避开了,她望着普莱尼?尼瓦斯那个灯火通明的大花园。草地上全是些参加婚礼的来宾。‘嗯’,她答了一声。这更使她的母亲生起气来。
    “小姐,你这么嗯是什么意思我全明白,告诉你,在这桩事情上你跟我嗯是不行的。怎样最好只有我知道。我这样全是为了你们。你爸不在了,四个孩子的事情都要我一个人操心,你以为这容易吗?’一想到她的丈夫,她的鼻子有点发红了,她毫不怀疑,她丈夫也在天堂的某个地方满心慈爱地分享他们现在的欢乐。鲁帕?梅拉太太自然是相信轮回转世的,但在感情特别冲动的时刻,她也仿佛觉得故去的丈夫拉格比尔?梅拉的样子仍同当年他在世时没有两样。他四十二三岁,身体健壮,高高兴兴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最激烈的当口,由于操劳过度,心脏病突发而去世了。八年了,已经八年了,鲁帕?梅拉太太伤心地想。”(刘凯芳译,《世界文学》2001年1期)
    可见,这部小说的叙事语言是现实主义的,是非常清晰和具体的,尤其在场景的转换和刻画上自然生动,小说的核心问题在一开始就和盘托出了。而贯穿小说的语调、语速和开头这几段都一样,大量类似电视连续剧的场景接连出现,使读者觉得饶有趣味。我想,读者完全不会遇到像《尤利西斯》那样的每个章节之间的文体、主题、语感和语调的巨大变化,《如意郎君》的整部小说是一以贯之的。另外,在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刻画是非常成功的,比如,卡普尔部长就是一例。维克拉姆•赛思通过对税务部长卡普尔及其周围人士的描绘,将印度独立之后广阔的社会关系和面貌、社会矛盾和冲突、文化分裂和隔膜都呈现了出来。税务部长卡普尔是一个跟随甘地和尼赫鲁的政治家,他响应尼赫鲁的政策,打算改变印度严重的贫富分化、官员贪污受贿、农村弥漫封建迷信和暴力的社会现实,要推动强力的土地革命,想制订政策,剥夺一些地主和土邦主的土地拥有权。但是,在各种势力的角逐之下,卡普尔部长的均贫富的理想没有实现;为了让自己的次子马安改变放浪的生活作风,去接受朴素的生活观念,卡普尔把儿子送到了乌尔都语教师那里,马安由此体验到了印度农村的贫困生活,逐渐接受了自己父亲和老师带有社会主义思想色彩的主张。这是小说中一条非常重要的副线。最后,拉塔经过了生活的磨练之后,最终,她选择了踏实的企业家哈雷西作为自己的丈夫,也满足了挑剔的母亲希望钓到一个金龟婿的愿望。
    维克拉姆•赛思将几条线索都交织在一起,编织了一面巨大的叙述的花毯,他把卷起来的花毯逐渐地打开,绚丽的色彩、曲折的故事、缤纷的场景和个性突出的人物纷纷涌现,成就了一部包罗万象的小说巨作。不过,小说的结尾似乎显得有点保守了——拉塔挑来选去,还是服从了家庭和世俗的标准,和哈雷西这个成功的有钱人在一起了,让人觉得有些说不上来的失望和无趣。也许,这就是婚姻的实质——过日子,物质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东方的那种世俗的观念占了上风。小说的风俗画气息非常浓厚,这也是《如意郎君》最可贵的地方。本来,这部小说想讲的是一个富裕的寡妇为她的二女儿挑选女婿的故事,但是,由于维克拉姆•赛思在故事的背后藏了深意,结果,小说却成了对印度全社会在那个特殊时期的政治、宗教、文化、经济、种姓、城市、农村、革命、暴力、民族等各种矛盾和特征的总写照。小说中人物活动的场景也相当丰富,维克拉姆•赛思以生花的妙笔,将莫卧尔王朝的宫殿建筑、中产阶级的家庭环境、富人的桥牌俱乐部、男人喜欢的妓院、印度贵族上层居住的古堡塔楼、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印度教神庙、恒河边的大众浴场、古城里喧嚷的市民集市、安静的小巷、衰败发臭的皮革厂和穷人居住的贫民窟,一一呈现,统统作为了小说中各色人物活动的场景,以这些场景,将印度各个社会阶层的人物都牵引出来,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匪夷所思地联系起来,看上去,人物像走马灯一样地你来我往,人物的形象十分丰富和有个性,寥寥几笔就把一个人物的特性给刻画出来了,令人惊异。因此,《如意郎君》的长度在这个时候发挥出优势了,它可以展开广阔、深入的历史画面,能够全景展现印度刚刚独立那几年的社会生活,最终成就了一部少见的小说杰作。
    和大多数读者一样,我喜欢这部小说的缘由,是它的故事讲得特别好。眼下,故事讲得好的小说不多了,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眼光不一样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周围,我们一般都能从媒体上知道,能够让我们大开眼界的事儿并不多。但是,根据这部小说来看,维克拉姆•赛思似乎没怎么受到欧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各种小说流派的影响,他倒是直接继承了英国19世纪的杰出作家狄更斯所开创的现实主义叙事传统,我感觉就仿佛是狄更斯的叙述在维克拉姆•赛思的笔下又复活了。狄更斯(1812—1870)在34年的创作时间里,一共写下了14部长篇小说,还有不少中短篇小说,逼真地描绘了19世纪英国广阔的社会面貌,刻画了大量典型的人物,故事也讲得生动曲折。但是,自20世纪来临,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学思潮一浪高过一浪,将小说的实验和探索不断地推到绝境中,以现实主义风格写作的狄更斯和巴尔扎克都被认为是完全过时了,有些现代派作家的作品以晦涩和复杂著称,尽管包含了深意,但的确不太好被读者接受。可是《如意郎君》却读着非常轻松自然,没有玩文学技巧的花活儿。
    《如意郎君》一共有19章,每一章又分大小不等的20节左右的场景片段,以生动、诙谐、幽默的对话,以简约、准确的人物和场景的描绘为主要的写作手法。可以说,从结构上和写法上,《如意郎君》都相当老实,但是,就是这种老实和扎实的风格,以它巨大的感染力和讲故事的能力,把因为一些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小说的晦涩而远离小说的读者,又拉了回来。我读《如意郎君》,感觉它每章的二三十个小节,就仿佛是电视连续剧的一个个的连续场景,非常生动有趣。但是,我要说的是,维克拉姆•赛思的这部小说又绝对不等同于一部电视剧的脚本,而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小说,它的对话、场景、白描和心理描写等等技法,运用得十分精到。因此,我以为,《如意郎君》在西方世界的成功,可以看作是20世纪末小说发展的一个风向标,它意味着小说讲故事的传统依然具有生命力,它是现实主义文学风格的一次有力的回归,加上它罕见的150万字的长度和上百个人物群像,小说就更加令人刮目相看了。 
    一种“世界小说”
    自《如意郎君》获得了巨大成功之后,人们一直期待着维克拉姆•赛思再度捧出力作,并且为他当年没有获得布克小说奖而叫屈不已。1999年,时隔6年之后,维克拉姆•赛思才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相等的音乐》。这是一部中等篇幅的小说,从内容上看,这一次,维克拉姆•赛思没有把视线继续放到印度社会中,而是将小说的背景放到了英格兰,人物也比较少,集中在一个演奏四重奏的乐团里的四个乐手身上了。我感觉这部小说似乎不是维克拉姆•赛思写的一样,显得轻而薄了:小说的主题是音乐和爱情,以这个四重奏乐队的四个人的情感生活为线索,逐一展开了叙述。四个人中,第一个是脾气古怪的迈克尔,第二个是心地善良的姑娘海伦,第三个是海伦的弟弟皮尔斯,他是一个同性恋者,第四个是已婚的作曲家比利。这四个人除了沉浸在他们自己的小圈子里之外,并不愿意和更多的人和事情搅和在一起。《相等的音乐》中,叙事者是迈克尔,他以第一人称叙述,他感到自己在精神上特别孤独,因为他悄悄地爱上了一个姑娘,但是和那个姑娘擦身而过了。小说中弥漫着一种伦敦的雾气一样的湿冷和孤独的气氛,对英国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疏离与隔膜,可以说描绘得相当精彩,对四个人的内心也做了深入挖掘。
    因此,我感觉维克拉姆•赛思写这部小说,也许是为了证明他能够驾御英国题材,而不止是一个写印度生活的高手,但是,我感觉《平等的音乐》显然是一部一般化的作品。从题材、人物、篇幅、主题上来考察,显得狭小、稀少、短小和集中,和他此前的《如意郎君》的开阔和复杂,似乎有着相当大的距离,令我有些失望。不过,维克拉姆•赛思在这部小说中显示了他丰厚的音乐修养和对英国社会的精确观察。维克拉姆•赛思想证明他能够驾御英国题材,可是一不小心,陷入到某个狭窄的缝隙里了。
    2005年,维克拉姆•赛思又推出了一部长篇小说《二人行》,小说的篇幅翻译成中文在30万字左右,具有着鲜明的纪实性,小说的时间跨度几乎囊括了整个20世纪,以一对夫妻的一生来呈现20世纪的历史,以及历史变幻打在个人生活和经历中的烙印,场景主要在欧洲,再次展现了维克拉姆•赛思宏阔的视野。他写这部作品,是以自己的大伯和大伯母作为人物原型的。小说描绘了印度青年山迪?赛斯的故事,他出生于印度一个偏僻的山村,但是他勤奋好学,1931年,他来到了德国柏林学习医学。二战前,山迪?赛斯又来到了英国爱丁堡,在那里碰到了来自德国的犹太人姑娘汉妮,两个人相爱了。于是,这两个人经历了生离死别,在二战结束之后才结为了夫妻;他们共同经历了二战的残酷、印度的独立、东西方的冷战、柏林墙的倒塌等等20世纪的重大历史事件,但是,不管外部世界如何变化,他们之间的感情却越来越坚固。小说中还有一条副线,描绘的是维克拉姆•赛思自己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和他的大伯与大伯母接触与生活的情况,以及他后来从英国到美国斯坦福大学留学的生活,最后,他决定放弃学习经济学,改行开始写作诗歌,并且热爱上了文学。这部带有浓厚纪实性的作品似乎很难归类,到底是他关于自己亲戚的传记,还是一部带有虚构色彩的小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一些细节、场景和对话的描绘上,显然还是小说的写作笔法,虽然,人物的主要经历带有作者自己亲戚的影子,我认为它仍旧是一部小说作品。而且,这部作品要比他的《相等的音乐》水准高。
    维克拉姆•赛思现在还不到60岁,他还有可能写出更好的作品。可以说,维克拉姆•赛思和很多用英语写作的印度裔作家一起,从印度文化出发,以世界性的眼光写出了一种跨文化和跨种族的“世界小说”,这种“世界小说”并没有简单地迎合西方对东方的猎奇心理,没有专门去讨西方读者好,也没有以东方的眼光重新打量西方世界。维克拉姆•赛思从印度文化中汲取真正有价值的营养,写出来了描绘广阔的印度社会的新现实主义小说,这可能是20世纪末相当重要的一个文学现象。
    眼下,不少作家从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出发,以第一世界的语言来讲述第三世界国家和民族的故事,他们的作品丰富了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世界文学。现在,几乎每年的“布克小说奖”的入围名单上,都有来自南亚印度、巴基斯坦和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的国家的作家,像维克拉姆•赛思、罗辛顿•米斯垂这样的小说家,以他们丰富的写作真正地丰富了英语文学本身,这也是英语文学目前非常强盛的主要原因。也许,那么多“后殖民”或者“无国界”作家的出现,预示着在21世纪里,将会有一种新的、融合各个民族的文学和文化的“世界小说”的出现?我还不能完全肯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歌德所说的那种“世界文学”、是不是卡洛斯?富恩特斯所提倡的那种“无国界文学”?也不知道是不是大江健三郎所呼唤的、作为世界文学之一环的亚洲文学?但是,在维克拉姆•赛思的笔下,这样的小说已经诞生了。
    阅读书目;
    《如意郎君》(选译),刘凯芳译,载《世界文学》杂志2001年第1期
    《A SUITABLE BOY》,(《如意郎君》英文版),英国凤凰书屋1993年版
    安妮塔?德赛:“在印度的微光中”
    精神分析:《哭泣吧,孔雀》
    印度和印度裔作家创作的英语文学是20世纪下半叶世界文学的一个亮点。我在和一些西方作家的交流中,不止一次地听到了诸如“印度作家太会讲他们的故事了”的感慨。除了萨尔曼•拉什迪、V•S•奈保尔、维克拉姆•赛斯、罗辛顿•米斯垂这些闻名世界的男性小说家,安妮塔•德赛是印度裔作家中最杰出的女作家了。她以精微的笔触、细腻的感受、丰富的心理刻画与深度的精神分析,以女性的独特视角传达出印度人灵魂深处的五颜六色,把20世纪印度人的内心世界描绘得栩栩如生。
    安妮塔?德赛1937年出生于印度德里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她是一个混血儿,父亲是孟加拉人,母亲是一个德国人,因此,她自小就在两种文化混合的家庭环境里长大,既熟悉印度文化,又从小学习了英语和德语,对欧洲文化了然于心。她在家里和母亲说德语,出门遇到了其他人,则说印地语。安妮塔?德赛属于早慧型作家,7岁的时候她就能用英语写作了。据说,9岁开始,她用英文写的文章就在报刊上发表。中学毕业之后,她进入德里大学英语文学专业学习,20岁的时候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之后,她来到加尔各答,参加了当地大学的一个写作训练班,认真地学习文学写作,在反观自身所受到的多种文化的熏陶中,努力地寻找自己的文学道路。
    综观安妮塔•德赛的文学创作,我把她的小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63年起,这一年里,她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哭泣吧,孔雀》,这部小说以女性的视角,探讨了印度女性在社会中的真实处境和受压抑的状况。在这第一个阶段里,她将笔触放到探讨印度女性的社会处境和精神状态上,写出了非常奇特的带有精神分析和心理分析特征的小说。《哭泣吧,孔雀》的主人公是一个有着独立思想见解的女性,她叫玛娅,她一直渴望能够有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但是,在印度种姓制度的阴影下、在男权社会的影响下、在印度传统文化习俗的压抑下,她不得不选择了一条死亡之路。
    小说的叙述是第三人称的,主要情节是以玛娅的成长为主线,描绘她成长、结婚,以及在婚姻中感到严重的不适应的情况。从小说的叙述方式上来说,可以看出,安妮塔?德赛受到了意识流小说和存在主义小说的影响,语调是那种神经质的,内部紧张的,模仿了玛娅的精神恍惚的状态。这部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精神分析小说,我感觉到主人公玛娅似乎是弗吉尼亚?吴尔夫和萨特笔下的某个人物——比如《达罗卫夫人》和《恶心》的主人公——的混合体。玛娅总是感到周围的环境给她施加了压力,她感到非常的不适应。从玛娅的视线看去,几个女朋友的境遇都不很好,没有一个是幸福的,都是在男性社会和夫权社会的桎梏下苦苦挣扎。而玛娅的父亲也在不断地给她灌输印度传统观念中的宿命论和来世观,这些压力加到了弱女子玛娅的身上,给她形成了一个精神紧张的磁场。于是,她开始出现幻觉,一种死亡的预感也纠缠着她。我感觉,安妮塔?德赛如同在用这部小说解释弗洛依德所提出的“死本能”,主人公玛娅仿佛着魔一样地开始感到自己被死亡的意念所俘获了。结婚之后,她的生活平静温馨、平淡无奇,但是,玛娅却有强烈的窒息感,她渴望被大家接受,可大家却觉得她离他们越来越远。她的丈夫戈马塔对她很好,却不知道妻子的精神状态出现了异常,正在逐渐走向崩溃。玛娅本来视丈夫为和她外界交往的唯一窗口与途径,但是,她发现这扇窗户对于她的心灵世界来说也是关闭的,他们之间缺乏心灵呼应和沟通。最后,在精神崩溃之后,玛娅杀死了无辜的丈夫,随后也自杀身亡了。
    从上述情节来看,《哭泣吧,孔雀》显然是一部女性悲剧之书,它塑造了女主人公的刚烈性格和决绝勇气所导致的自身毁灭的形象,带有控诉和批判的色彩。不过,我感觉安妮塔?德赛设计玛娅杀掉自己无辜的丈夫这样极端的情节,多少显得有些理由不充分,就像是她专门在为女权主义者量身定做地写了这部小说一样。因为事实上,绝大部分印度女性很难有这样决绝的选择——去杀掉自己的丈夫,而且是在丈夫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我觉得,这是这部小说容易被诟病的地方。但是,当我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一个有精神疾患的女人杀死了自己的丈夫”之后,似乎就说得通了。
    现在看来,这部小说带有浓厚的象征性——玛娅的丈夫戈马塔其实就是印度的男权社会和传统习俗、宗教桎梏的象征物,她出手杀掉他,实际上是在以极端的方式向男权社会进行反抗。我还联想到台湾女作家李昂在1980年代写的那个中篇小说《杀夫》,不知道是否受到了这部小说的影响。也许,在女权主义高涨的20世纪后半叶,杀夫的想象和幻觉,持续地在世界各地的女人们的内心里爆发和闪耀,尤其是在女作家的想象中沸腾。不过,作为一个通情达理的男人,我很欣赏安妮塔•德赛在26岁的时候,在印度那样一个严重压抑女性的社会里,能写出这样一部带有深度精神分析和女性主义色彩的现代小说,十分难得。她的书写细腻生动,语言精微敏感,心理描写尤其漂亮。可以说,《哭泣吧,孔雀》以冒犯男权社会的情节、以耸人听闻的结局,将印度女性的隐秘愿望和社会处境,以决绝和惨烈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来引发大家的注意,小说也因此获得了巨大成功。安妮塔?德赛也依靠这本书而一跃登上了印度文坛。
    女性视角:《城市里的声音》
    安妮塔•德赛的小说里,声音、感觉和心理描写一直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安妮塔?德赛的创作的意义恰恰在于这个地方。她发挥了女性细腻的心理感知的长处,从小的地方入手,不断地描绘着一个被女性所体察的复杂的印度社会,用女性的视角来重新估量印度社会的一切价值观。
    《哭泣吧,孔雀》获得了成功之后,1965年,她出版了自己的第二部小说《城市的声音》,继续通过女性视角来观察印度社会。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是一个女性,她叫莫尼莎,是一个具有独立思想的现代印度女子,她的形象和安妮塔•德赛的第一部小说中的玛娅多少有些相像,但是,这个莫尼莎似乎要更加现代和激进一些,而且还更强有力一些。她爱上了一个印度男青年尼罗德,因为尼罗德富有魅力,有自省精神,试图追寻一种有价值的人生。他们陷入了爱河。但是,由于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和宗教习俗的反差,使他们两个人很难在一起结婚。尼罗德本人也反对婚姻,他认为,在到处都是羁绊的印度社会里,婚姻是痛苦的、有危害性的,他无法以结婚的方式给她以承诺。这使莫尼莎感到了痛苦和强烈的孤独,个性很强的她认为,假如不能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过有意义的婚姻生活,那么等待她的就将是死亡。最后,她感到谋求婚姻无望,随即以自焚的激烈方式,告别了人世。尼罗德在她自焚之后,似乎有所了悟,后悔自己应该坚强一些,抵抗住社会的压力和她在一起,但是他的这种了悟来得太晚了。
    《城市的声音》这本小说仍旧讲述了一出悲剧,有着撼动人心的力量。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气氛是令人窒息的。小说中,安妮塔?德赛强调的就是印度城市中那种看不见、摸不到的声音,那实际上是无形的文化习俗和社会风气给人带来的压抑与控制。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安妮塔?德赛有意识地将印度现代都市的面貌和声音都纳入到小说中,尤其是对市声的描绘。小说中的市声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力量,那种声音如同美国作家唐?德里罗笔下的“白噪音”一样,广谱般地分布在印度社会的各个角落,城市的嘈杂和低频声分布在女主人公的周围,以单调、乏味、保守和僵硬的姿态,禁锢着人们的生活和心灵。最后,女主人公自焚了,男主人公在通往了悟的途中警醒。
    《城市的声音》仍旧是一部带有精神分析和心理分析特征的作品,安妮塔?德赛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里,去探察主人公幽暗的精神世界。按照我们一般的经验,一个女人,你看见她坐在那里,你很难知道她有一个什么样的内心世界。安妮塔?德赛也认为,人们平时看到的“只是一个人的表面,如同冰山浮现在水面上,只是十分之一的部分,剩下的十分之九都需要作家去仔细挖掘了”。我觉得,她这个理论和海明威的那套“冰山理论”有异同。海明威的“冰山理论”说的是作家要直接写出那冰山浮在表面的七分之一,用这七分之一来显现那没有被明确显现的七分之六的部分,七分之六就不写了,而安妮塔?德赛的“冰山理论”的意思是,一个人表面上显现出来的只有十分之一,那没有显现、等待挖掘的有十分之九,她写的小说本身,就是那十分之九的内容。这等于说是海明威做了减法,而安妮塔?德赛则做了加法。因此,她注定要像绣花一样,或者像做科学实验那样,把人的内心世界的切片放在显微镜下,把主人公的思想、情绪、内心、灵魂的波纹都放到文字的显微镜下去呈现,把十分之九的内容写出来。这是她的小说的一大特点。
    我觉得,安妮塔•德赛笔下的女主人公,还和卡夫卡笔下的人物多少有一些呼应的关系。这两个作家都描绘了一系列和现代社会的具体环境激烈冲突的人物,不同的是,卡夫卡笔下的人物更加抽象,更像是寓言中的人物,是一个被抽空了的符号和象征物在和同样被抽空了的世界相对抗,而安妮塔?德赛笔下的人物都是非常具体的、可感的人,在和现存的世界发生具体而生动的、可感的冲突。
    自出版的两部小说获得了成功,安妮塔•德赛随后又出版了长篇小说《再见,黑鸟》(1968)、《今年夏天我们去哪里》(1975)、《山火》(1977)等,大都从女性视角来呈现当代印度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以及女性的觉醒和反抗。小说《再见,黑鸟》中,安妮塔?德赛动用了家族史的一些材料,以自己母亲的一些亲身经历作为素材,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作为主题,描绘了在印度生活的西方人如何最终融入印度社会的艰难过程。她的母亲作为德国人,融入到印度社会则更加艰难。大量生活的细节编织出关于母亲的肖像,读起来亲切而具体,使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时代的诞生和消逝。
    安妮塔•德赛的小说《今年夏天我们去哪里》翻译成中文在10万字左右,可以说是她的小说里篇幅较短的一部,故事线索比较单一,但有着一种向心力般凝聚起来的力量。安妮塔?德赛一贯善于描绘精神状态异常的女人,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又是这么一个女性,好像只有这样的女性形象才可以完全地表达她的观念。女主人公叫希塔,她想逃避现实婚姻的烦扰,一个人跑到了她的少女时代曾有过一段奇异经历的海岛上,想借助父亲当年在这里施展过的魔法的力量,使自己成为一个再也不生孩子的女人——把她肚子里怀着的第五个孩子永远地留在肚子里。在那座海岛上,希塔想起来,自己的少女时代在这里体验过的那种神奇的感受,她还回忆了已经度过的人生岁月,她的婚姻、家庭、丈夫和已经有的孩子们,这些回忆在她的内心深处激荡起复杂的感情,于是,在不断的回忆性叙述中,希望、绝望、喜悦、痛苦、欢乐、恐惧等各种情绪不断地交织着,在她的内心里形成了一股股的激流和波浪。最后,她的丈夫来到了海岛上,找到了她,把她接回家,她也并没有召唤到魔法,来使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留在那里,她不得不跟随丈夫一起回家,准备继续去生下自己的第五个孩子。我感觉这部小说不像她的《哭泣吧,孔雀》那样有着极端的故事情节,但是,女主人公希塔的形象塑造则更加可信。小说中,希塔自己演绎了一出显得有些滑稽的出走喜剧,她经历了一番幻想,却发现父亲当年表演的魔法是假的,她最终认可了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过去生活的轨迹中。小说以精细的心理描绘,将一个印度女性复杂和微妙的内心感受表现了出来,也呈现了她的生存境遇的两难。由于对女性社会地位和心理世界的精确描绘,该小说获得了1979年印度出版家和作家联合会所颁发的优秀小说奖。
    长篇小说《山火》的写作是安妮塔•德赛继续开拓女性主义题材小说写作空间的努力。小说中,一个和她过去的小说所塑造的主人公玛娅、莫尼莎等差不多的人物又出场了。有时候,我觉得对于一些作家来说,可能他们一辈子都在写着同样一本书,不同的是,每本书都是那一个终极版本的变形而已,安妮塔•德赛的小说就让我产生了这样的联想。我希望她最终能够让我解除这个想法。
    《山火》的主人公依旧是一个女性,她的名字叫楠妲,从表面上看,她是一位非常传统的印度女性,小说的一开始,她就过着一种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她喜欢穿印度妇女常穿的衣服,喜欢孩子并且操持着所有的家务,也很听丈夫的话。不过,在每天下午的时候,楠妲会留出一个小时的时间,专门给自己用于沉思默想。这个时刻完全属于她自己,如同吴尔夫强调要“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楠妲则需要有自己的每天一小时。在那一个小时里,楠妲喜欢沉浸到自己的世界里,拒绝外部的一切,完全入定。而且,她后来到了能拒绝一切来访者的地步。她这么做,显然是为了给自己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的消磨和压抑寻找一种精神安慰,寻找一种解脱。在表面平静的生活中,她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痛苦,但是,这种痛苦又无法言说,这使她陷入到一种尴尬的境地,于是,楠妲就越来越孤独,也就越来越陷入到孤独的静默当中了。小说在呈现楠妲的孤绝的精神世界的时候,用笔非常细腻生动。而和楠妲相对应的人物,是她的小孙女拉卡,她也是一个喜欢孤独并且总是躲在一边独处的小女孩。最后,拉卡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跑到了附近的森林里,点燃了山火。熊熊的大火吞噬了森林,也使楠妲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动,使她获得了佛教中的某种启示,准备打开心扉,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我注意到,在安妮塔•德赛后来的小说中,情节不再那么极端、离奇和富有戏剧性,而是能够在波澜不惊的状态里完成对心灵世界的塑造。小说《山火》获得了1978年英国皇家文学会颁发的“威尼弗德雷”文学奖。
    家族经验:《白日悠光》
    1980年出版的《白日悠光》是安妮塔•德赛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标志着安妮塔?德赛的写作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安妮塔•德赛的视野明显地扩大了,她不再将注意力放到某个女性的身上,而是更多地表现社会和家庭之外的历史、现实对印度人的精神世界造成的影响,她的小说主人公也不再是精神幽闭的单个的女性,而是什么样的人都有了。《白日悠光》这部小说,就动用了安妮塔?德赛本人一些非常重要的家族史的经验材料,将家庭编年史和当代印度的历史编织在一起,以一个家庭的四个孩子的成长和变化和分离,间接地反映了了现代印度历史本身所具有的生长和裂变的力量。
    我喜欢安妮塔•德赛的这部小说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她强有力地突破了自己擅长并且做得很精彩的女性视角的小说巢臼,在小说中描绘了更加广博的印度世界。也就是说,她不再是一个专门描绘多少带有些精神疾患的女性的高手,不再着重于对印度女性社会地位、社会环境的批判,不再将笔触更细微地放到主人公的心理感受上,而是以相对粗大的笔触,把四个兄弟姐妹的人生轨迹,如歌如哭地呈现了出来,仿佛一部四重奏,又仿佛一部有四个乐章的交响音乐,把印度现代史上的社会动荡、种族冲突、宗教冲突、文化隔阂和人内心的恐惧与忧伤,都表现了出来。而且,安妮塔•德赛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也运用了自己很擅长从小处入手和着眼的写作技法,把四个主人公的成长阶段里最重要的事件、最强烈的内心感受作为小说的主要部分,如同中国画中的点染和重彩部分,而与其他次要的情节的氤氲和熏染连接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叙述面貌。美国作家安妮•泰勒评价这部小说的时候说:“《白日悠光》确实做到了惟有最棒的小说才能达到的境界:它完全淹没了我们。它让我们深深地沉入另一个世界,深到我们几乎担心再也爬不出来。”这部小说出版之后,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并且进入到1981年英语布克小说奖的决选名单,但是,最终败给了拉什迪的《午夜的孩子》,与这个英语文学大奖失之交臂,从而成为一大遗憾。
    安妮塔•德赛一生中有三次最终入围了英语世界的最高文学奖“布克奖”,但是三次都与之失之交臂。1985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在拘留中》也是如此。从小说的题目上看,《在拘留中》显然是一部描绘当代印度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小说。这一次,安妮塔•德赛小说的主人公终于变成了一个男性,他叫戴文,是一个教师,像印度大街上到处都有的那么一个普通人,他喜欢家庭,热爱生活,和儿子情同手足,但是在生活中、事业中却不断地遭到失败:在学校遭受排挤,在社会上遭受奚落,只有家庭是他的避风港。后来,一个著名的乌尔都语诗人请他做私人秘书,戴文欣然答应了,因为他崇拜印度诗人奴尔,在奴尔的具有印度文化和完美语言的诗歌感召下,戴文找到了精神的故乡。这部小说通过对戴文这个小知识分子在印度特定的文化环境和历史阶段的生存困境和精神寻求,把一个印度小人物试图冲破生活的沉沦和打击,去寻找精神和文化归属的历程描绘了出来,生动异常,没有获得布克小说奖,的确很遗憾。
    1989年,安妮塔•德赛出版了小说《鲍姆加特纳的孟买》,进一步地将小说的题材和视角放大。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流落到印度的德国犹太人,在二战期间,他为了躲避纳粹的屠杀而跑到了印度。一个德国犹太人在印度,那种巨大的文化差异和疏离感,一定是非常强烈的。这个叫鲍姆加特纳的德国犹太人,不得不在孟买开始他的新生活。由于犹太文化的巨大影响,他很难进入到以家庭为小细胞和单位的印度社会的内部,结果,鲍姆加特纳成了孟买的局外人,成了印度社会的边缘人——他为了躲避屠杀来到了一个文化陌生之地,可是,这里也不是他的归属之地,他像浮萍一样漂浮在印度社会的水面上,没有根基,没有方向,也谈不上有生活的希望和喜悦。我前面说了,安妮塔•德赛的母亲就是一个德国人,因此,她从小就非常熟悉在印度的德国人所遭遇的文化命运。这部小说将东方和西方、印度和犹太人文化之间的隔膜都表现在一个人的遭遇上,体现出文化差异和交融的困难,是一部扩大了题材范围的她的突破之作。
    安妮塔•德赛1995年出版的小说《伊萨卡之旅》和上面这部小说主题接近,继续以印度社会的外国边缘人作为主人公,来探讨印度文化的特性和中西文化交融的困难。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来自西欧的夫妇,他们过去是嬉皮士,喜欢那些神乎其神的东方宗教体验,因此,他们来到印度的目的,主要是体验印度的宗教神秘。于是,在体系庞大、相当复杂和深奥的印度宗教文化面前,在印度唯灵论宗教组织中,这两个来自欧洲的夫妇受到了很大的震撼,自身的生活和精神都卷入到被印度庞大的文化和宗教体系吸引的旋涡里,演绎出一出多少带有滑稽色彩和荒诞情节的故事。这是一部关于文化相遇的小说,是多元文化时代里异质文化之间相互倾听和沟通的文化小说,安妮塔?德赛使她笔下的主人公跨越了文化的障碍,找到了一条通向伟大而神秘的印度文化的小径。
    跨越国界:《禁食,饕餮》
    安妮塔•德赛的小说在结构上并无新奇之处,她最大的特点在于,她确立了一种她独有的叙述语调,这种叙述的语调决定了她作品的一种叙事基调。她的语言带有着诗歌才具有的清新、明晰和流畅的风格,其间夹杂大量诗歌的意象,一些描述又带有着象征。在内心独白、意识流动和心理描述上,都有过人的功夫。1982年,已经45岁的安妮塔•德赛第一次真正地离开了印度,开始在欧洲、北美等地周游和居住,期间也在一些大学教书,在美国波士顿、印度德里、墨西哥的墨西哥城、英国剑桥、德国柏林之间来回穿梭,成为“无国界作家群”中很重要的一位小说家了。这个时期,安妮塔•德赛进入到她的晚期写作阶段,也就是她写作的第三个阶段,以长篇小说《禁食,饕餮》的出版作为标志。
    《禁食,饕餮》这部小说出版于1999年,此时的安妮塔•德赛已经62岁了,岁月的沧桑经变和在全世界的游历,使她的视野更加开阔了。小说的背景就带有了全球性地理特征,美国、印度、英国、墨西哥,都是她笔下人物活动的范围。于是,运用他者的眼光来反观印度,又从印度内部出发来看世界,是她小说写作的一个新的方向。从篇名上,《禁食,饕餮》这部小说显然和食物有关。的确,这部小说的切口,也就是切入点,就是不同种族和文化对待食物的看法、观点和态度。《禁食,饕餮》里的主人公有三个,分别是一个家庭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乌玛出身于印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她是这个家庭的长女,父母亲对她非常忽视,整天就让她干家务,做活计,而把全家的希望寄托在了乌玛的弟弟阿伦的身上。乌玛还有一个妹妹,聪明漂亮,和乌玛的性格刚好相反,也很受父母亲的喜欢和宠爱,因此,长女乌玛在大家庭里就是一个被忽视、被轻看的人。小说就围绕着这三个孩子在婚姻、爱情、求学的遭遇,展开了他们不同的人生道路。显然,在这部小说中,长女乌玛是安妮塔•德赛寄予最多同情的人物,她被父母亲做主和一个男子订婚,最终这场姻缘却失败了,这使得乌玛的内心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她感到了无比痛苦和伤心,而她的家庭也为此损失了一些钱财,父母亲对她的态度就更加恶劣了。妹妹以自己的容貌出众和聪明伶俐,倒获得了一桩好姻缘,她嫁给了一个家庭富有、相貌英俊的青年,这给乌玛的内心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乌玛于是陷入禁食的地步,她对食物由喜欢到厌恶,最后到连饭都不想吃了,开始拒绝进食了。她的弟弟阿伦带着父母亲的全部希望到了美国求学,寄宿在一户人家里,但阿伦发现,房东的太太和女儿都是那种反对大男子主义的人,和房东先生的大男子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房东先生是一个非常喜欢吃烤肉的男人,对烤肉和烤肉架的喜欢超过了一切其他乐趣。房东先生的饕餮与阿伦姐姐对食物的厌烦形成了对比,在对事物的态度上,也构成了这部小说的内部隐喻,将印度移民家庭和美国家庭之间的文化冲突和差异性表现得非常生动具体,将现代社会的种族和多元文化的离散状态下人性的挣扎、灰暗和亮色都呈现了出来。1999年,这部小说入围英语小说布克奖决选名单,最终以微弱的差距落后于南非作家库切的小说《耻》,后者获得了该奖,不能不说非常遗憾。
    安妮塔•德赛后期重要的小说还有出版于2004年的长篇《曲折人生路》。安妮塔•德赛周游列国,曾经在墨西哥城讲学,因此,这部小说的背景放在了墨西哥。小说讲述了一个美国人埃里克在墨西哥这个美国的南部邻邦艰难求生存和寻找人生意义的故事。埃里克是一个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他有志于成为一个历史学家,但是,他对自己的方向并没有确切的认识。于是,他和打算进行科学考察的女朋友艾姆一起来到了墨西哥。最后,在墨西哥尤卡坦半岛上,两个人争吵之后分手了,艾姆回到了美国,埃里克则一个人留了下来,因为他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那就是,去追寻自己的先人在墨西哥的开拓史。他来到了一个有银矿的小镇上,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查看和对当地矿工的调查,逐步地了解到自己的祖先在这里的生活面貌。同时,他的调查研究也触动了当地的政治势力,他被一个矿主的遗孀多娜盯上了。多娜的历史非常复杂,通过和她的接触与了解,埃里克渐渐明白了多娜的鲜为人知的过去,并迸发出情感的火花。多娜的经历和埃里克对自己祖先的调查,共同构成了埃里克要成为历史学家的最重要的原始材料。小说的结尾是墨西哥非常隆重的节日——万圣节、死人节,这一天,一切死去的灵魂都重新出现了,时间和空间交叉在死人节这个点上,历史、现实、未来,墨西哥印地安文化、美国文化和当代西班牙语文化都纠缠在一起,显示了人的一生将走过的曲折的道路,使小说的内部空间遽然变大了,埃里克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有趣的是,尽管安妮塔•德赛三次入围“布克小说奖”最终都功亏一篑,但是,她的女儿基兰?德赛则凭借自己的第二部小说《失落》轻松获得了2006年的“布克小说奖”。所以这评奖的事儿,有时候是全靠机缘了,我看安妮塔•德赛的命运之所以不济,是因为两次评奖都碰上了强劲的对手——拉什迪和库切。凭心而论,获奖作品《午夜的孩子》和《耻》都是非常出色的,安妮塔?德赛的小说碰巧和这样杰出的作品在同一年里相遇,也是比较倒霉。因此,她深知写作的难度和获得成功的难度,就一直告诫出生于1971年的女儿基兰?德赛,不要想着去走文学道路,可是,基兰•德赛不听母亲的,她在15岁之后移居到英国,后来到美国和母亲团聚在一起,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写作课程,1998年,基兰•德赛27岁的时候就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番石榴果园里的喧闹》,以描绘了当代印度生活的丰富性而获得了英语世界的好评。
    2008年5月,在帕慕克来华举办的演讲会上,我似乎见到了基兰•德赛坐在前排的身影。2006年10月10日,在帕穆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两天,当年的“布克小说奖”揭晓,基兰•德赛凭借《失落》夺得了该奖的5万英镑。评审委员会对《失落》高度赞扬,认为它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深刻地刻画了人性,文风淡雅而带点戏谑,针砭时弊而又犀利痛快”。《失落》的获奖,使基兰•德赛帮助母亲安妮塔•德赛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摘得英语最高文学奖“布克小说奖”。基兰•德赛在布克奖颁奖仪式上说,她的母亲安妮塔•德赛虽然三度入围三度失利,此时也会为女儿感到骄傲的。
    《失落》这部小说从结构上形成了复调特征,以主线和副线的形式,结构了两个故事。主线讲述在印度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地区一个退休法官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的失去了双亲的孙女赛。赛的到来,不仅改变了老法官的生活,也刚好与尼泊尔发生的革命同步。我们知道,尼泊尔一直是一个山地王国,多年来,尼泊尔政局不稳,一直有反政府的尼共(毛主义)游击队和王国的政府军对抗,并且不断地发生流血事件,最终导致了2008年的国王退位和还政于民,使国家走上了议会民主制的现代共和之路。小说《失落的遗产》的背景是在1990年代,正是喜马拉雅山下的地区十分动荡和骚乱频繁的时刻,于是,特定地域的特定政治和文化环境,纠缠着个人生活的突然变化,是这部小说的特点。小说的另外一条线索是这个退休法官的两个儿子的故事,他们来到了美国,在一家餐厅非法打黑工,在美国这个社会里艰难求生存。就这样,《失落》将喜马拉雅山下的印度退休法官的生活和美国的新移民的生活联系起来,给我们提供了全球化背景下一种多元文化和生存的复杂景象。眼下,全世界正在变成一体,如同“南美洲的蝴蝶扇动翅膀,就会带来喜马拉雅山下的一场暴风雨”那样,这部小说给我们呈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全球化的图景。可以说,小说恰好地解释了美国“9•11”产生的原因:在21世纪全球化背景下,种族、文化、宗教、经济和科学技术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不仅没有消弭,反而更加激烈了。这是人类面临的新问题,到达的新境况。小说也以其独特的结构和叙事方式而赢得了广泛赞誉。
    安妮塔?德赛和她的女儿基兰•德赛,两代母女作家共同成为了耀眼的印度裔女作家,她们的小说写作丰富了英语文学的内容,并且将印度女性的视野和感受带入到英语文学的浩瀚江河中。
    阅读书目:
    《白日悠光》,姚立群译,台湾麦田出版公司2005年9月版
    《失落》,基兰·德赛著,韩丽枫译,重庆出版社2008年1月版
    原载:《西湖》2010年第0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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