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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媒介/文化对北京地区未成年人的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黄会林 参加讨论
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已成为除家庭、学校教育、同龄人之外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第四大重要因素。与受各种生物因素影响的“内源性”因素相比,电视媒介以其视听结合、生动直观、逼近现实的媒介属性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生活的面貌。作为“外源性”的影响因子,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同伴影响一样,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推进或延缓的作用。电视文化推动了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同时,在全球化的传播语境和中国特有的文化生活背景下,我国未成年人专业媒体的结构性稀缺、发育不良和媒体以商业化、市场化为主导的诸多现状,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电视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为了解北京地区未成年人收看电视的现状和特征,及电视媒介文化对未成年人学业、价值取向、暴力倾向的影响,并相应地提供对策研究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影视文化对北京地区未成年人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北京市社科“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课题组于2006年5月在北京城区、近郊区、远郊区6个区县 ——西城区、东城区、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延庆县,14所中小学面向未成年人作了随机整群抽样调查。发放问卷1339份,有效回收1335份,其中小学453份、中学453份、高中429份,回收率达99.7%。所有数据录入计算机,并经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进行统计处理。
    在电视媒介/文化对北京地区未成年人影响的调查设计中,首先,我们对北京地区未成年人对电视的接触行为和选择偏好进行调查。对未成年人观看电视的时间、观看动机、制约因素及电视类型喜好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研究。其次,展开对未成年人电视节目受众满意度的调研。除期望了解北京地区未成年人对中国电视节目的整体评价外,更集中于他们观看较多、对未成年人影响较大的儿童电视节目、电视娱乐节目和电视新闻节目三大节目类型,进行评价分析。在获得娱乐和新闻的优先权上,还对未成年人进行不同媒介的选择偏好进行考察。最后,着重于观看电视对未成年人学业、价值观和暴力倾向的影响进行调查。以期能够再结合前人已有的在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在控制电视媒介的消极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方面,提出相应对策支持。
    对于以上三大调研部分,我课题组均得到了诸多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原始数据,并联系未成年人特有的心理特征和接受能力进行了数据分析。但鉴于此次论坛发言时间所限,我想简单就实证调研的第三部分,即电视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部分,结合调查数据给予简要解读。期望通过本次发言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电视与未成年人的关系,和未成年人价值观现状的进一步思考和关注。
    本次调查中,当问及电视节目中表达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一致时,未成年人选择“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做”的比例最高,达32.0%,其次为“征询长辈的意见和建议”(30.0%),再次为“与同龄人商量”(23.3%)。而选择“听从媒体的建议或意见”的未成年人也占有效样本的8.7%。可以看出,除较强的自我意识外,在未成年人心中,当媒体观点与其自身所持观点相左时,长辈(包括家长、老师等)的影响占据主导力量,长辈、同龄人、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力指数依次降低,电视媒体在未成年人眼中,其影响力不及长辈与同龄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中,8.7%的未成年人是充分信赖电视媒体的。这说明电视媒体传播的意识形态无论正确与否,对这部分人群都起着决定性的教化作用。
    进一步分析,从性别看,女生更愿意通过一种平等交流的形式,与同伴分享自己的见解,获得同龄人的帮助;而男生更加信赖电视媒体,更容易受到电视媒体观点的牵引。
    从教育程度看,小学、初中、高中不同教育程度的学生回答该题时,随教育程度的提高,选择“听从媒体的建议或意见”的比例明显降低,选择“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做”的比例明显增高。可见,电视传播对未成年人施加着影响,同时,还受到未成年人自身社会、文化经验的制约。
    当问及电视最能影响未成年人的哪些方面时,未成年人认为,电视最能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22.9%),其后依次为“生活作息”、“思维方式”、“道德观念”、“性格”、“人际交往”、“价值取向”和“心理健康”。从不同教育程度看,小学生认为电视会影响“学习成绩”和“性格”的比例最高,初中、高中依次递减。而在“生活作息”、“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三项的选择上,高中生选答率最高,高中、初中、小学依次递减。
    1.电视与未成年人的学业
    (1)看电视的时间与未成年人的学业成绩相关不显著
    在本次父母对待未成年人看电视态度的调查中,30.5%的家长反对儿童看电视。但本次调查的相关分析研究表明,北京地区未成年人看电视的时间与其学习成绩、最终学历期望、学历理想归因、写作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相关均不显著。
    正如社会学家评价的那样,电视媒介本身并不带有任何意识形态特征,与其他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介(书籍、报纸、杂志、广播、网络)一样,电视荧屏只是将信息与娱乐内容输送给观众的传送带。在传送过程中,电视媒介存在一览无余地将复杂的成人世界暴露给儿童的弊端,或少数媒介从业者出于偏见或商业目的,而导致电视节目歪曲现实或节目低俗化的倾向。但也不可否认,未成年人通过电视媒介也会获得宝贵的应对生活的经验,电视媒介在促进不同时空的人类进行“对话”与交流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本次调查显示,关于电视是否有益的问题,超过五分之四的未成年人持肯定态度,认为会从电视中得到“一些收益”(63.6%)或“很大收益”(20.1%)。
    (2)最喜欢的电视节目类型与学历理想归因(学业价值取向)显著相关
    调查显示,大部分北京地区未成年人对自己的最终学历期望很高——占样本总数50.50%的被调查者希望自己最终能够获得博士学位,表现了高度竞争的现代社会对所需专业人才在智力水平上的更高要求。其中,最喜欢少儿节目(74.1%)、教育讲座(71.4%)、纪录片(66.7%)和科技文化和健康卫生节目(66.7%)的未成年人最终期望达到“博士”学位的人数比例最高。这些有着较高学历理想的未成年人,通过教育讲座、纪录片、科技文化和健康卫生等非虚构类节目充实自己,通过媒介渠道为自己的理想实现汲取有用的知识。该项数据让我们看到,非虚构类节目对于未成年人亦有较强的引导作用。
    在电视对其影响上,通过卡方检验,未成年人最喜欢的节目类型与学历归因差异显著。在选择人数大于1的节目类型中,最喜欢观看记录风物变迁,追寻人生印记的“纪录片”(N=15)的未成年人,把学历理想归因为“个人需要”的比例最高(73.3%,总体平均49.3%);富有童心,最喜欢“少儿节目”(N=55)的把学历理想归因为“国家需要”的比例最高(61.8%,总体平均29.7%);最喜好关注穿衣打扮、汽车、旅游等“时尚类节目”(N=4,28.6%)、和最喜欢家长里短、儿女情长故事,观看“影视剧”(N=67,23.1%)的未成年人把学历理想归因为“家庭需要”的比例最高。以上数据表明,学历理想归因与节目类型喜好之间存在着有意味的同构性关联。
    2.电视与未成年人的人生价值观
    在人生目标的测量上,调查设计了“最有价值的成功是什么”一题。“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传统思想的人生信条,其中的“平天下”是中国几千年来无数知识分子尊崇的最高人生理想。调查表明,接近一半的未成年人选择“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49.3%),符合中国传统的人生价值观。约1/5的被调查者选择“为父母争光”(19.3%)。这种把成功价值归因为亲情观的选择,是中华民族重血脉亲情的优良传统在青少年一代身上的延续。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在发生着整体性的深刻变革。现代经济的畸形增长,西方文化的强行入侵,社会分化的不规则状态,都在给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调查中,约有1/5的被调查者认为人的成功在于“挣很多钱,过富有的生活”(19.6%)。这种并不在少数的不健康、不科学的人生价值目标,及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价值观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蔓延,应该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在价值观评价测试中,本次调查列出了十三种价值观,经过重要性指数赋值,未成年人认为其重要性由高到低依次是,“诚实”、“尊敬长辈”、“自我约束抗拒诱惑”、“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等。北京地区未成年人认为最重要的价值观是“诚实”,相对最不重要的价值观是“保持中国传统道德文化”。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强调以“仁”、“义”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意识,把“诚信”视为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和为人处世最基本的原则。随着社会发展,现代社会中,“诚实守信”已经由人的自我心性修养延伸到经济伦理范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令人欣慰的是,在本次调查中,北京地区的未成年人把“诚实”(得分3.84)视为最重要的价值观,说明“诚信”意识已经在北京地区未成年人群体中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对“保持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得分3.257)的较低认同度不免令人忧虑。几千年来,中国悠久、博大的传统道德文化积淀蕴涵着中华传统美德。“仁者爱人”、“尊老爱幼”、“舍生取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等都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应有之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又是民族文化、民族智慧、民族心理和民族情感的高度凝聚,集中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血脉和风骨。中华民族能够长盛不衰,屹立千年,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断流的古代文明之一,正是在于它能够传承这种带有历代普遍价值的民族精神和民族传统。可以说,要提高未成年人对中国传统道德认同,及民族优秀品质的传承,除了家庭与学校的教育,电视媒介和媒介人同样任重而道远。
    崇拜对象是人生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偶像常常扮演了引路人的角色,对他们的成长起到正面或负面的指导作用。本次调查中,除“现在还没有”崇拜的对象外,北京地区未成年人心中崇拜对象的职业分布呈现了多元化的特征,但较为集中于“科学家”、“歌星”和“企业家”。而在北京地区未成年人的择业期望中,选择率较高的前三项分别为白领职员、科技工作、演员/歌手或影视工作。数据表明,崇拜对象与未成年人的择业期望之间有着很强的呼应关系。
    在电视媒体传播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价值判断的即时影响研究中,调查表明,电视新闻对于好人好事的报道会使大多数(83.7%)未成年人受到感染,并对他们产生正面影响。可见,当大众传媒进行主导价值观传播时,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意识具有强效的正面助推作用。一定的传媒控制和正面引导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整合力和凝聚力,教育未成年人,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但调查同时表明,当未成年人的心理接受了电视媒介传递的信息后,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形成良好的心理驱力,并将内化的心理“势能”转换为外化的身体“动能”,亲身实践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换句话说,在上述人群中,并非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把看到并认可的社会高尚行为付诸于有利于社会的行动。在全体被调查者中,73.1%的人“认为社会的好人好事正在不断增加,要努力向他们学习”。但有超过十分之一(10.6%)的未成年人虽然“认为社会的好人好事正在不断增加”,却明确表示“不会向他们学习”。这种“以个体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既与当今巨变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文化气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与未成年人自身淡忘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减弱不无关系。市场经济带来的功利主义浪潮,大众媒介不断重复刺激着的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不免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冲击。更加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共有16.3%的未成年人对电视新闻中报道的好人好事采取漠视或反感的态度——6.1%的人选择“与我无关,不关心”,10.2%的未成年人会“马上跳过去,选择其他节目”。
    3.电视与未成年人的暴力倾向
    一直以来,描写暴力行为的影视作品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都是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文化人类学者密切关注的课题。在本次电视新闻暴力场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研究中,当问及未成年人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报道社区暴力事件新闻的反应时,大多数(60.4%)未成年人“认为现在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差了,社会很乱”。数据说明,电视新闻中暴力场景的出现,会导致大部分未成年人对现存社会秩序产生负面评价,过度报道社会治安犯罪事件,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安全感。进一步分析,当新闻中出现暴力场面时,与男生相比,女生更易认为“社会很乱”,产生恐惧和脆弱感。
    2.1%的未成年人选择“很想模仿”。虽然这28人只占有效样本(N=1311)的少数,但这些边际人群的心态很可能正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子。未成年人具有好奇心强,求知欲旺,可塑性强的心理特征,一些微不足道的环境变化很可能打破他们内心微妙的平衡,以对外界施暴发泄内心波动的情绪。如果肆意渲染暴力,甚至美化暴力行为的镜头频繁出现,不断侵蚀未成年人的价值体系,当这些“易感”人群被激发的攻击性无法释放时,其后果可想而知。
    7.5%的被调查者在电视报道社区暴力事件时选择“马上跳过去,选择其他节目”,说明该部分人群对于该类节目存在抵触情绪。从不同年级看,小学生选择该项的比例最高。换句话说,小学生对新闻中出现的暴力镜头或场景有更大的排斥心理。
    此外,14.0%的被调查者选择“无所谓,看看热闹”。从不同年级看,高中生选择“无所谓,看看热闹”的比例最高。在性别比较中,男生选择“无所谓,看看热闹”的比例远远高于女生,男生高达17.2%,女生仅为0.9%。可见,当面对电视暴力场景时,高中生和男生能够更加镇静地看待暴力事件,或者说,他们对暴力场景更加习以为常,麻木不仁。这种对暴力由憎恶、反感转变为旁观、默认甚至接纳的道德观,反映出他们对受害者缺乏同情的麻痹心态。暴力场景的不断出现,久而久之,很可能成为滋生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土壤。
    以上调查数据表明,电视新闻暴力对未成年人会产生较大的即时影响,依据未成年人自身不同的教育程度和性别,影响效果有所差异。数据警示我们,为了消除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除了政府要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加大对电视暴力的控制力度外,电视媒体还应提高自律意识,严格限制暴力内容的播出。
    未成年人是一棵棵正在成长的树苗,他们需要一个良好的整体社会生态,包括媒介/文化生态来呵护他们的成长。电视作为当今世界文化传媒中传播最广最快,对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影响最大的艺术创造和文化传播方式,在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人格形成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潜移默化的作用。电视传媒如无形之网,但掌控传媒的却是具体的人。在复杂、多元的舆论环境中,电视产品应努力贴近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与审美心理感受,创作出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来。中国电视人与所有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有志之士都应为我们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担当起自己的重任。
    谢谢大家!
    作者简介
    黄会林: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兼职有:国家教育部艺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影视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高教学会影视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话剧历史及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田汉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与高校委员会主任等。主编《中国影视美学丛书》。获奖成果由国家级4项省部级6项。曾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著述及出版著作约1600万字。
    原载:中国作家网2007-12-26
    
    原载:中国作家网2007-12-2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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