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引 《红楼梦》简直是一个碰不得的题目,只要一碰到它就不可避免地要惹出笔墨官司。1974年我偶然在香港的《中华月报》(六月号)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关于红楼梦的作者和思想问题》),立刻就引起了不少的反响。其中最使我感动的便是友人赵冈兄在病榻上写了一篇《曹雪芹的民族主义思想》(《中华月报》1974年10月号),驳我所提出的曹雪芹可能有“汉族认同感”之论(这个问题将来另行讨论)。稍后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学报》第二期(1974年6月)上刊发了两篇正式论文:《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和《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其中《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文,曾由香港《明报月刊》于1975年6月号加以转载,略有删节。这篇转载的文字也曾在香港引起了一位“四近楼主”先生的抗议。《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则转载在台北的《幼狮月刊》(第四二卷第四期)上,赵冈兄读后又写了《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文,有所针砭。这次赵冈兄的态度尤其诚恳,他表示是站在为朋友效忠的反对者立场上,来检讨“两个世界”论的体系。 我是向来不喜欢卷入任何文墨是非的漩涡的。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相信所谓“真理越辩越明”,而是因为我所看到的许多辩论最后往往竟流于意气之争,不但不能辩明真理,有时甚至使得原来争论的题旨更为混乱。尤其是在争论双方没有共同的前提的情形下,文字的往复常常得不到具体的结果,而只是以韩非所谓“后息者为胜”的方式来收场。谁发表最后一篇文章,谁就是在争辩中占得上风。现在我破例来答复赵冈兄的质难则是基于两重考虑:第一,我觉得我不应该对赵冈兄一再诚恳指教的好意完全置之不理;第二,我所提出的“两个世界论”既引起了红学考证专家如赵冈兄的疑难,则一般读者对我的说法或不免存有更多不尽了然之处,因此我也有责任对“两个世界论”作进一步的阐释。赵冈兄在《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文中所提出的几个问题恰好给予我一个补充论点的适当机会。 一、“自传说”与“两个世界论”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赵冈兄在《假作真时真亦假》大文中是把我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和宋淇兄的《论大观园》(《明报月刊》第八十一期,1972年9月)放在一起讨论的。因此他把自传说(包括合传说)简称为“盛衰论”,而把我们的新说叫做“理想世界论”。在这个基础上,他再进一步把新旧两种理论作了一番简单的对比。我不知道其他“盛衰论”者是否同意他对于旧说所作的提要,我也不知道宋淇兄是否接受他对于“理想世界论”所作的说明。就我自己的感受言,赵冈兄是把我的理论阉割了。他说: 新的理论对书中真假两部分的看法不同,认为“假”是主,“真”是从,小说的主旨是要描写一个理想世界,而以现实世界来烘托陪衬,以“浊”显“清”,以“丑”映美。 真假主从的问题暂且不谈,我的两个世界论和赵冈兄这里所说的几乎毫无共同之处。赵冈兄曾引了我两段原文,其中有云: 但这个理想世界自始就和现实世界是分不开的:大观园的干净本来就建筑在会芳园的肮脏基础之上。并且在大观园的整个发展和破败的过程之中,它也无时不在承受着园外一切肮脏力量的冲击。 我所说的两个世界之间的关系怎会变成了“烘托陪衬”的关系呢?何况我在原文中更曾着重地指出: 大观园是《红楼梦》中的理想世界,自然也是作者苦心经营的虚构世界。……但是曹雪芹自己却同样地非常重视这个肮脏和堕落的现实世界。他对现实世界的刻画也一样是费尽了心机的。 我又强调: 曹雪芹虽然创造了一片理想中的净土,但他深刻地意识到这片净土其实并不能真正和肮脏的现实世界脱离关系。不但不能脱离关系,这两个世界并且是永远密切地纠缠在一起的。任何企图把这两个世界截然分开并对它们作个别的、孤立的了解,都无法把握到《红楼梦》的内在完整性。 任何读者都可以看到,我的主要论旨是讨论《红楼梦》两个世界之间的动态的关系,而赵冈兄则用“理想世界论”的名称把我所提出的两个世界轻轻地抹去其一。这是很令人费解的事。所以就我的理论而言,赵冈兄的批评可以说是落了空的。 赵冈兄之所以把我和宋淇兄的说法合并讨论,当然是因为我的原文曾引了宋淇兄《论大观园》中的一段话作为讨论的起点。但是我必须说明,我当时只是在大观园的问题上引宋淇兄为同道,至于宋淇兄对《红楼梦》的全面看法是否与我的“两个世界论”相同,则我并不清楚。无论如何,宋淇兄似乎也并不曾否认《红楼梦》这部小说里面包含了作者的生活经验。现在赵冈兄根据自己的逻辑硬把新旧两种说法(所谓“盛衰论”和“理想世界论”)转化成一种势不两立、有此无彼的对抗性的矛盾,未免使问题的讨论横添了一层不必要的纠结。赵冈兄的误会大概是因为他没有读到我的《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文。我在该文中对“自传说”与“两个世界论”的关系曾有明确的交待。我说: 新“典范”(按:指通过小说的内在结构来研究《红楼梦》的创作意图而言,包括我的“两个世界论”)直接承“自传说”之弊而起,是对“自传说”的一种红学革命,但却并不需要完全否定“自传说”。相反地,在“自传说”支配下所获得的考证成绩,对于新“典范”而言,仍是很有助于理解的。……研究小说的人总希望对作者及其时代背景有所认识。这对于确定书中的主题(不必限于一个主题)至少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关于这些问题的解答,近几十年来的新材料和研究成绩都倾向于支持“自传说”。 我又进一步指出: 从学术史发展的观点看,新“典范”是从“自传派”红学内部孕育出来的一个最合理的革命性的出路。一方面新“典范”认为我们对《红楼梦》作者及其家世背景,撰述情况所知愈多,则愈能把握作品的“全部意义”;因此它十分看重“自传派”的考证成绩。另一方面,新“典范”复力求突破“自传说”的牢笼而进入作者的精神天地或理想世界,因此它又超越了历史考证的红学传统。由此可见,不但《红楼梦》中有现实世界和理想世界之分,红学研究中也同样有两个不同的世界。“自传说”所处理的只是作者生活过、经历过的现实世界或历史世界,而新“典范”则要踏着这个世界,而攀跻到作者所虚构的理想世界或艺术世界。所以,新“典范”比“自传说”整整地多出了一个世界。 我的“两个世界论”之不可能和“自传说”处在对立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赵冈兄必然不能同意我这种说法。他因为我不曾完全否定自传说,而说:“这种恻隐之心引来的麻烦可不小。我们先谈谈一个一般性生的问题:雪芹拿了这些材料如何使用?”这个问题问得好,正是我要接着讨论的。 赵冈兄最注重所谓真假主从的问题,让我从这里说起。依照“盛衰说”,则曹雪芹主要是写他自己家族的真实历史,而书中之所以有一个假的世界,用赵冈兄的话说,是“一来是要发挥他自己的恋爱观与人生观,二来也是为了衬托这个真的部分,使之前后的盛衰之变显得更为尖锐化”。这里我们立刻就看到,赵冈兄解释《红楼梦》理想世界之存在首先就犯了不分主从之病。究竟曹雪芹所创造的假世界是以表现他的人生观、恋爱观为主呢?还是以衬托真的部分为主呢?其实赵冈兄提出人生观、恋爱观之说完全是为了敷衍“理想世界论”而来的。他的真正想法是认定“假”只有衬托作用、烟幕作用。这一点他在《红楼梦新探》中说得很清楚。《新探》说: 自从胡适《红楼梦考证》认为此书是写曹家的真实事迹以来,此一原则性的断定已是坚立不移。……虽说是写曹家的真实事迹,但真实到什么程度,研究《红楼梦》的学者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此书是百分之百的写实。有人则认为《红楼梦》是以曹家史实及雪芹个人经验为骨干和蓝本,然后加以穿插、折合。我们是相信后一说法的。(上册页一八○—一八一) 换句话说,《红楼梦》本是曹雪芹的“自传”或“合传”,不过出之以隐蔽的方式而已。如果“自传说”(包括“合传”)可以成立,我们当然得同意“真”是“主”而“假”是“从”。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之初起,红学研究中的各种困难便已逼使俞平伯不能不放弃他以前持之最坚的“自传说”了。俞平伯说得好: 作者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取材,加以虚构创作出作品来,这跟自传说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页三) 事实上,经过了五六十年的考证,《红楼梦》中的人物在曹家及其亲戚中有痕迹可寻的恐怕最多不过百分之一二,而且红学家之间对书中某人相当于历史上某人意见仍极为分歧,更何况书中极少数最重要的主角之一林黛玉,赵冈兄便承认是虚构的呢!至于书中的事迹,今天能考证为确有所本者,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从一般的(而不是严格的)考证标准看,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说《红楼梦》是“曹家的真实事迹”。但是这并不是关键所在。尽管证实的部分很少,我依然承认曹雪芹的创作确有其家世及个人的生活经验作背景。现在我要回到赵冈兄所提出的问题,即曹雪芹掌握了他亲见亲闻以及亲自经历过的许多材料之后,怎样去使用它们? 让我从另一个基本假定开始:我假定《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小说,特别是像《红楼梦》这样一部精心创造出来的小说,自然不能没有整体的构想、通盘的布局,因此我们不谈作者的创造意图(creative intention)则已,要谈便只能通过全书的内在结构来谈。我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所作的便正是这样的分析。我所讨论到的如大观园与太虚幻境的关系,大观园和会芳园的关系,黛玉为什么葬花、怡红院等四所主要屋宇的安排等等都显示出作者的匠心独运及其贯串全书的“全部意义”(total meaning)。我可以承认作者在个别人物和事件方面曾经取材于他的生活经验,但是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他究竟是以真实的生活材料为“主”呢?还是以他自己虚构的创造意图为“主”呢?毫无可疑的,这时他的材料必须为他的创意服务,是为创意的需要所驱遣。换句话说,许多真实的材料在《红楼梦》中都经过了一番虚构化然后才能派得上用场。俞平伯说得不错,如果《红楼梦》是曹家的真实事迹,至少有三种不妥当: 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像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给换上姓名罢了。(《红楼梦随笔写》,转载于《红楼梦研究专刊》一辑,页一○五) 事实上,谁能考证出曹雪芹生活过的现实世界,从人物的一言一行到屋宇的布置都恰好是像《红楼梦》中一样,表现出一套完整的意义并具备着共同的发展方向呢?胡适之的“赶上繁华”说和周汝昌的“中兴”说都是想把曹雪芹安排一段“温柔富贵”的生活。然而由于文献不足,两说各有其困难。其实无论我们对曹雪芹的家世和经历知道得多详细,我们最多仍只能肯定《红楼梦》是大量地取材于作者生活背景的小说,而不能说它是曹家真实事迹的小说化。这一分别在字面上看来很细微,但实质上则极其紧要,因为这里确实涉及了主从的问题。在曹雪芹的创作世界里,他的艺术构想才是主,而一切建造的材料,无论其来源如何,都是处在从属的地位。这就是永忠在《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第三首诗所说的——“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下赋穷愁。”凿开混沌,这才是曹雪芹的开天辟地的创造性成就,材料的搜集乃是次要的。而且我已说过,真实的事迹还必须经过各种程度不同的虚构化才能成为《红楼梦》这部小说中的有机部分(因为不然的话,小说将不复是小说,而不过是一部无结构、无组织的回忆录或笔记而已)。这样我们就看到一个极有趣的现象:以真假主从而论,曹雪芹所经历过的现实世界和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恰好是颠倒的。现实世界的“真”在艺术世界中都转化为“假”;而现实世界的眼光中所谓的“假”(虚构)在艺术世界中则是最真实的。这正是赵冈兄所引“假作真时真亦假”一语的主要涵义。《红楼梦》一书由于种种原因引起了我们的历史考证的强烈兴趣,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且也是相当必要的。但是曹雪芹写《红楼梦》却决不是为了要保存他的家世盛衰的一段实录。曹家的盛衰只是给《红楼梦》的故事发展提供了一个时间架构。文学的乌托邦往往需要一个历史的背景以为寄身之所。《桃花源记》所避之“秦”,根据史学家的考证,是“苻秦”而非“赢秦”,所以,《桃花源记》虽说“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其实仍脱不了时代的影子。但是《桃花源记》却决不等于魏晋的历史实录。考证派所发掘出来的曹家历史当然极为重要,它大大地加深了我们对于《红楼梦》的背景的认识。然而作者在根据创作上的需要而运用其见闻阅历为原料之际,已赋予这些原料以崭新的艺术涵义,因而在本质上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作者正因为怕读者处处用现实世界的眼光去认取小说所描绘的事迹,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地要读者“千万不可照正面”。《红楼梦》写淫但决非淫书,写抄家但也未必即是谤书。曹雪芹深恐世人误认他的著述本旨,甚至把《红楼梦》当作淫书、谤书而加以毁灭,因此才在“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一回中哭道: 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来烧我。(按庚辰本此处有脂批云:“观者记之。”稍前又一条批云:“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 这里所说的“真”“假”,是《风月宝鉴》(《红楼梦》原名之一)中的“真”“假”,其意义与我们现实世界中所谓的“真”“假”恰恰是相反的。脂批也清楚地点明了这一点,第二十五回有一条云: 以幻作真,以真作幻。看官亦要如此看法为幸。(影印庚辰本页五八一;甲戌本同,但“看官”作“看书人”,而末一字误书作“本”,影印本,页一九一) 我决无意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两面都能照的“宝鉴”(亦脂批语),但是就小说而论,主从真假的问题曹雪芹和脂砚斋已经早就交代明白了,恐怕是没有什么争论的余地的。赵冈兄说: 我们今天看到的雪芹原作只有八十回。脂批在第七十一回说道“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然而真事尚未显而文章已断,故真假的比例,不免大为扭曲。 我们怎样了解这句脂批似乎是一个问题。这句批是写在“江南甄家”四字之下。全文如下: 好,一提甄事。盖直(按:乃“真”字之误)事欲显,假事将尽。 我们知道,甲戌本第二回有脂批说: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宝玉之文,则正为真宝玉传影。(影印本页三十一) 这句批语并不很正确。《红楼梦》一百一十回,半部则是五十五回,现存的八十回早已超过全书三分之二,却尚不曾实写到甄家。大概后三十回中甄府一定会出现,如甄宝玉送玉便是一例。所以“真事欲显,假事将尽”是指八十回后贾家将败落和甄家要出场而言。我们无法相信后三十回写到甄家便一定是“真事”,正如前八十回写贾家并不全是假事一样。我们仅知的“甄宝玉送玉”便可断定其决非真实人生中所能有的,除非我们相信曹家确有一位“衔玉而生”的子弟。更何况后三十回仍当以结束贾家为主,不可能有太多的篇幅留给甄府。这样看来,纵使全书一百十回完整无恙也仍无法改变赵冈兄所说的“真假比例”。我们如何去适当地了解每一条所谓脂批固是一个问题,但更重要的则是我们不能离开《红楼梦》正文而迷信脂批。这是方法论上的一大关键。脂批对原书推断有误之处并不少见,因此颇有自行更正或经他人驳正之事。脂批诚甚宝贵,但只要它与正文发生正面的冲突便失去了它的可靠性。 赵冈兄在讨论《红楼梦》主旨的时候,也涉及作者的动机问题,并同时说到动机问题不容易考证。这一点我自然同意。不过甲戌本的“凡例”即曾问过:“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作者的答案则是“风尘怀闺秀”,也就是说:“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时骂世之书。”这一自白颇值得注意。所以,即使我们接受“自传说”的假定,我们最多也只能说《红楼梦》作者的动机,乃在于记录他的“闺友闺情”的生活,而决不是其全部人生,更不可能是整个曹家的盛衰。不但《红楼梦》的两个重要异名——《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足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全书的内容也确确实实是以写一群女孩子为主。除非我们今天能证明曹家由盛而衰,其关键全在女眷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肯定《红楼梦》的主题是家族的盛衰(按:书中最可能与盛衰有关的元春还没有得到历史的实证,详见后文)。《红楼梦》中当然有家族盛衰的影子,但这并不是全书的主题,而不过是由于作者所经历的情感悲剧恰好发生在这一个盛衰的过程之中而已。以我们今天所知的曹雪芹的思想和精神境界而言,他决不可能是一个在风尘潦倒之中还念念不忘当年富贵的“俗物”。《红楼梦引子》早已点明了“怀金悼玉”(理想世界中两个最重要的人物)的悲剧主题,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相信作者自己的供证呢? 如果从“《红楼梦》是小说”这个基本假定出发,则《红楼梦》所透露的“闺友闺情”也不可能是作者生活的实录。我们可以承认作者大概曾经有过一段极不寻常的情感生活;但是当他撰写小说的时候,他已超越了具体的人生经验。用曹雪芹自己的话来说,他已是“翻过筋斗来的”人了。他在一种“无可奈何”的心境之下,重新去体认并解释这一段悲剧的、缺陷的人生。这样的体认和解释其结果不是原有的事实的单纯重复而是艺术上的再创造。这一层意思至少脂砚斋是懂得的。《红楼梦》第一回有一首偈云: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脂批在“无材可去补苍天”句下注了“书之本旨”四字。可见作者的动机是要交待他所深感的一段无可填补的人生缺陷(补天)。如果作者的动机只是记录他的客观经历,那么“书之本旨”四字便应该写在“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两句之后了。所以只要细心体味《红楼梦》本文和脂批,作者的主要动机和全书本旨也并不是完全无法断定的。我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中曾说: 干净既从肮脏而来,最后又无可奈何地要回到肮脏去。在我看来,这是《红楼梦》的悲剧的中心意义,也是曹雪芹所见到的人间世的最大的悲剧! 曹雪芹似乎正是用这样一种悲观的宿命论来解释他所亲见亲闻以至亲历的一段人生缺陷。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指出,《红楼梦》是一部规模巨大且内涵又极其复杂而丰富的小说。因此除了上面所讨论的主题之外,还有不少副题以至再副、三副、四副之题,正如《十二金钗图》之有正、副、三、四相似。我们决不能将《红楼梦》加以简单化、贫乏化,把它看作短篇诗歌,如自居易的“秦中吟”十首那样,可谓“一吟悲一事”。研究《红楼梦》的人在主题问题上始终不能取得共同的看法,一方面固是由于研究者的观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部小说包罗万象,主题副题杂然并陈,使读者一时分辨不得。撇开“自传说”、“斗争论”等等流行的说法不谈,让我姑举下面一条脂批为例。在第一回贾雨村口占五言一律之下,甲戌本批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按:‘为’当作‘有’字,草书形近致误)传诗之意。(页十四) 这条批不但明说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使人再无狡辩之余地,而且还点明了《红楼梦》的另一副题,即作者也有意借此书而传布他的诗篇。“传诗”当然也是动机之一,不过不能看作主要的动机罢了。可见《红楼梦》除了主题之外,尚有副题,至少脂砚斋是深知的。 我并不敢说我在前面所断定的作者的动机和本旨,一定正确。“两个世界论”究竟能否成立必须等将来的研究结果来判决。我在这一节总论中只想表明我的“两个世界论”决非与“自传说”处于直接而又尖锐的对立的地位。我的说法一方面否定了“自传说”作为一种全面论断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有限度地肯定了“自传说”作为创作原料的真实性,我的整个看法站不站得住是另外的问题,但就我自己运思的过程说,其中每一步骤、层次都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赵冈兄说我因为“恻隐之心”才为“自传说”留了余地,这个误会未免太大了。赵冈兄又说: “盛衰论”的红学家是想要弄得“真事存,假语隐”,这种舍从攻主、去假存真的还原工作,不可避免要使这两个世界的界限在短期内变得模糊一点。但这样作是得是失,现在下结论还略嫌太早一点。这要看基本假设如何而定。如果面包是面粉做的,研究面粉是有用的,如果面包是空气做的。研究面粉当然是错了。 我不能不诚恳地指出,这个乐观而天真的想法不仅事实上办不到,并且理论上也无法成立。红学考证经过了无数学者的五六十年的长期努力,差不多已翻遍了故宫档案和康、雍、乾三朝的文集(特别是旗人的作品),但是我们平心静气地估计一下,所谓“还原”的工作究竟完成了几分之几呢?这几十年来的红学进展主要只是曹学的进展,在这一方面,成绩的确惊人。然而即就曹学而言,进步主要也是限于曹寅和他的子侄辈;对于曹雪芹本身,我们的知识依然非常贫乏,甚至他的生卒年岁也还在莫衷一是的阶段。若更以曹学成绩配合着《红楼梦》的所谓“真事还原”的工作来说,我们的展望则更为黯淡。以前我们还敢假定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化身;现在则连这个假定也有些动摇了。我们有什么保证可以在未来五六十年内发现更多更惊人的资料,足以使《红楼梦》中隐去的真事都一一现其原形呢?赵冈兄所说的“短期”究竟要延长到那一天呢?事实上,如果我们不再存“自传”的偏见,我们已可以满足于一个多数人共同接受的暂时结论,即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确有其家世的一般背景,过了这一条基本防线,所谓考证便会流入“猜谜”的陷阱,即以“自传说”的“新索隐”代替“反清悼明”的“旧索隐”。今年出版的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新版删去了“新索隐”一章,同时又把旧版中以小说人物世系和曹家的真人混在一起的部分全删去了。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事实上不但周汝昌原来那种一对一的自传还原法行不通,任何其他“剔骨肉,还父母”的方法施之于《红楼梦》都不能不流为穿凿附会。我们只能在《红楼梦》中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些曹家人物和事迹的影子,但无法具体地加以指实。 从理论上说,还原论的不能成立也是很显然的。在自传说基址上发展出来的近代红学本是乾、嘉以来一般考证学在《红楼梦》研究方面的引申。乾、嘉之学号称“实事求是”,其中心理论便是所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清儒以为只要把文字还原到最初的古义,则古代经典的涵义便自然会层次分明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种想法其实似是而非;其最成问题的乃是把思想还原为语言。语言的厘清诚有助于思想的研究,但却不能代替后者;“训诂”和“义理”终属虽相关而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在西方学术思想史上叫做“字源的谬误”(fallacy of etymology)。同样地,文学批评家也认为艺术作品无法还原为它的构成素材;因为这是犯了“根源的谬误”(fallacy of origins)。即使我们确知作品和作者的生活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如《红楼梦》之于曹雪芹),我们也决不能把作品看成作者生活的简单翻版。所以,如果我们坚持《红楼梦》是写曹家的真实事迹,则无论将来再考出多少“嫡真事实”也无从使我们向《红楼梦》的艺术世界接近一步。这是两条永远不会交叉的平行线。 赵冈兄用了“面粉”和“空气”两个比喻,这颇使我不安。把艺术创造的构想轻蔑地斥之为空气,至少是不十分恰当的。从我的“两个世界论”的观点说,我并没有否认面包里含着面粉。我只是要强调,面包和面粉之间决不能画等号;而更重要的,我们要研究曹雪芹所制造的,究竟是那一种面包,或者竟不是面包而是馒头或其他食品?就面包中含有面粉这一点而言,我并不觉得我必须和赵冈兄或其他红学考证家处在敌对的地位。但赵冈兄似乎坚持一点,即任何人如果不接受《红楼梦》是“写曹家真实事迹”的前提,就同时必须全面否认《红楼梦》中“含有曹家真实事迹”的论断。抱歉得很,这个弯子我的脑筋无论如何也转不过来。 总说到此为止,下面我将分别答复赵冈兄所提出的三大结构上的疑问。 二、大观园的幻灭 赵冈兄指出“理想世界论”的第一个大毛病是大观园如何幻灭 的问题。他认为依“盛衰论”则大观园因抄家而破灭是最顺理成章的;但若以大观园为理想世界,则抄家便显得毫无意义。他引了宋淇兄的说法,即以为《红楼梦》的悲剧感主要来自大观园理想的幻灭,抄家不过是雪上加霜而已。但赵冈兄接着下一转语道: 宋先生“雪上加霜”是一句客气话,严格讲来应该算是画蛇添足的一大败笔。 我开始就说过,我无意代宋淇兄发言,但看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要给宋淇兄打一点抱不平。我觉得赵冈兄在宋淇兄的原文上所动的手脚太厉害了。接下去赵冈兄就处处在“蛇足”两字上大作文章,这似乎有故意入人于罪的嫌疑。“雪上加霜”是说“冷上加寒”,至于承认抄家有加强悲剧气氛的作用,不过不把抄家当作《红楼梦》悲剧感的最大来源罢了。“画蛇添足”则是讥笑人把“蛇”变成了“非蛇”,因为蛇是无足的,这和雪、霜之为同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赵冈兄又说我“发现了这个大毛病,于是提出新的解释”云云,这更是莫须有的话。我的“两个世界论”是藏之心中已久的一种看法。记得1960年的秋天,我已在美国剑桥的一个中国同学的学术讨论会上讲过这套理论,后来在密歇根大学与赵冈兄共事时我也向他提过这个观点。不过赵冈兄的兴趣在考证,对我所说的一套似乎不会留意而已。至于宋淇兄《论大观园》一文,我看到时已很迟,1973年10月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准备“两个世界”的讲演期间始得入目。所以我根本没有发现过什么毛病,而且我也看不出宋淇兄的原文有什么特别不妥的地方。我当时只觉得很高兴,因为我们两人真有许多不谋而合的见解。所以后来撰文时,凡是我早已看到的地方而宋淇兄已先我而发者,我都不再重复。我的“两个世界论”并没有任何要为宋淇兄修补理论的漏洞的意思。 大观园的幻灭和贾府被抄家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这一点在今天是人人都承认的事实。但是抄家,是否如赵冈兄所了解的那样,在“盛衰论”中便使全书“结构完整一致,紧凑有力”,而在“理想世界论”中则成为“蛇足”呢?我想,这是很成问题的。抄家当然就是《红楼梦》故事发展的一个戏剧性的高潮,但相对于主题而言则它完全是中立性的、工具性的。它适用于“盛衰论”,也同样适用于“理想世界论”。反过来说,理想世界的幻灭固可不借抄家而完成,贾家之由兴而衰也同样不是非经过抄家不可。事实上考证派红学家之所以特别看重抄家之事最初并不是从《红楼梦》的情节和结构上看出了它有任何“必要性”。相反地,他们是因为后来发现曹家曾有抄家的史迹,才从自传说的基础上肯定了《红楼梦》中的贾府也以抄家而败灭。这完全是一种倒果为因的论断。 1921年当俞平伯和顾颉刚两位先生通信讨论红学的时候,他们最初是不信原书有抄家之事的。他们认为抄家乃高鹗所补,而非原文所应有。顾颉刚在5月17日给俞平伯的信上列了许多证据说明何以贾家的衰败是由于“渐渐枯干”,而非“抄家”。后来顾颉刚虽觉得高鹗补写抄家一段颇可取,但仍认为原书不应有抄家这件事。俞平伯当时是赞成顾说的,经过反复的讨论,最后他们才确定了抄家之说。俞平伯曾坦白地说明他们改变态度的经过: 这时候,我们两人对于这点实在是骑墙派;一面说原书不应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说高鹗补得不坏。以现在看去,实在是个笑话。我们当时所以定要说原书不写抄家事,有两个缘故:(一)这书是记实事,而曹家没有发现抄家的事 实(以那时我们所知)。(二)书中并无应当抄家之明文。至于现在的光景,却大变了,这两个根据已全推翻了,我们不得不去改换以前的断语。(见《红楼梦辩》中卷所收《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特别是页八九~九三) 可见在曹家的抄家事迹未曾显露以前,“盛衰论”的红学家如俞平伯和顾颉刚并不认为“抄家这一段情节是绝对必要的”。用顾颉刚的话来说,“贾氏便不经抄家,也可渐渐的贫穷下来。高鹗断定他们是抄家,这乃是深求之误。”(同上书,页九二) 赵冈兄用下列的事实,来说明何以在“理想世界说”之下,抄家乃是结构上的“蛇足”: 在抄家以前,堡垒中的少女已经一个跟一个地幻灭了。黛玉病死,宝钗自己也结了婚,湘云嫁了卫若兰,是否早寡都用不着追究;迎春被中山狼折磨死了,最后探春远嫁,即所谓“三春去后诸芳尽”,根本用不着天灾人祸的破坏力。抄家前未曾幻灭的只有巧姐,年纪尚小,未及论婚嫁;妙玉,身为尼姑不能嫁人;惜春是二者兼而有之,一来年纪未及笄,二来立志要入佛门。这三个人的幻灭,也只是时间问题,无须假借外力。 最使我觉得有趣的是赵冈兄的论辩方法正和当年顾颉刚持以断定贾家之衰败不由于抄家者全相一致。顾颉刚认为贾家的穷不外下列几项缘故: 甲、排场太大,又收不小;外貌虽好,内囊渐干。 乙、管理宁府的贾珍,管理荣府的贾琏,都是浪费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纨祷习气很重。一家中消费的程度太高,不至倾家荡产不止。 丙、为皇室事件耗费无度。 赵冈兄说理想世界的幻灭只是时间问题,不须假借外力;顾颉刚则说贾府由盛而衰也是如此。这最可证明我所说的抄家对于《红楼梦》的主题而言乃是中立性的、工具性的。所以赵冈兄所用的其实是一把两面都有刃的刀,不过他的成见使这把刀只割向“理想世界”一边而不肯伤及“盛衰论”而已。 现在让我再转过来看看抄家对我自己的“两个世界说”有无内在的矛盾。我是相信有抄家之事的,我并且也同意赵冈兄的见解,即抄家可以使《红楼梦》的布局更为紧凑。但是我要指出,抄家一事对于“两个世界论”而言,也同样适合于创作上的需要并发挥了重要的文学效果。 我们都知道,曹雪芹费了极大的气力,借用元春省亲的绝大题目,才创造出《红楼梦》中的理想世界——大观园。这就表示理想世界的一个最重要的现实根据便是所谓“天恩”。因此当作者安排理想世界的幻灭时,其最自然、最合理的一个办法也莫过于先斩断此一最重要的现实根据。正是基于这种艺术创作上的需要,曹雪芹不得不写元春早逝。因为元春一日不死则“天恩”一日不绝;“天恩”一日不绝则大观园一日不坏。理想世界的幻灭岂非漫漫无期乎?从元春早逝之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曹雪芹创造这个人物主要便是为理想世界的兴起及其毁灭作引线的。相反地,如果采用“盛衰论”的观点,认为《红楼梦》是曹家实录的小说化,那么像元春这样一个最关系贾府盛衰的人物便根本无法交代。让我借这个机会展示一下“盛衰论”的虚幻性。 当初胡适因为在康、雍、乾三朝中找不出曹姓的妃子,乃不得不承认元春是虚构的人物(见《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胡适文存》第三集,页三六六,远东图书公司本)。这确不失为一种实事求是的考证态度。但后来的红学考证家不信庞蕴居士“慎弗实诸所无”的遗言,一定要想尽方法来坐实贾元春其人,竟使红学上了“索隐派”那种极端穿凿附会的路子而不自觉。这真是值得惋惜的事。现在姑引周汝昌和赵冈兄两家之说为例。 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的《人物考》一章列有“大姊(按:相对于曹雪芹而言)某,烦长女,选人宫”一条。这一条毫无史料根据,完全是以《红楼梦》所写的为实事。此外,他又引了几条批语如“非经过如何写得出”之类并从而断定元春“非尽虚构”。这尤其有迷信所谓脂批的嫌疑。近人研究脂批实已到了胡适所谓“猜谜”程度(我以后当专写一文分析这个问题,暂不枝蔓)。即以上引一句批语而言,它是写在庚辰本的书眉上的,并有“壬午春”三字,当 出“畸笏叟”之手,所批原文如下: 贾妃满面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说,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 这里所描写的是家人亲友久别重逢时常有的一种动人情景。“非经过如何写得出”这种话可以普遍地适用于一切有过类似经验的人。这如何能用来证明贾元春之实有其人呢?更重要的是曹雪芹所写的这几句话,明有所本,是从古代文学作品里脱化而出的。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云: 不见时准备着千言万语……待申诉,及至相逢,一语也无。 《红楼梦》中屡引《西厢记》,是曹雪芹熟极而流的一部书。两者之间的关系明显如此,何能视而不见?不但如此,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一四“诗话”中曾引了和他同时的诗人尤袤《寄友人》一联云: 胸中襞积千般事,到得相逢一语无。 更远在《西厢记》之前。曹雪芹于唐、宋诗文,大概也不会看不到吧(曹寅且取杨诚斋“只怪南风吹紫雪”句为“紫雪轩”)。我举此一例,以见从活的文学的眼光研究《红楼梦》是如何要紧。读《红楼梦》而念念不忘曹家的真实事迹,不但会横生种种曲说,而且也未免把曹雪芹的艺术天地看得太狭窄了。但这种“实诸所无”的大病,根源乃在于“传记说”,也是乾、嘉以来考证的通弊。《庄子·列御寇》篇有一则寓言,说郑国有两弟兄,哥哥名缓,弟弟名翟,兄为儒,弟为墨,相争十年,父亲后来帮弟弟(翟),哥哥自杀而死。这明明是用寓言方式来说儒、墨两派同源而相争,而清末考证大师孙诒让在《墨学传授考》中竟列有一条日:“某翟,郑人,兄缓。”又加案语说:“未详其姓氏。”这岂不是同《红楼梦新证》中“大姊某”此条先后如出一辙吗? 赵冈兄也曾努力于指实元春其人,但他的取径与周汝昌完全不同。照他看来,元春是两个人的合传:一半是曹寅的长女,即嫁给镶红旗平郡王纳尔苏的曹佳,这合乎皇妃的事实;另一半则是批书人(脂砚斋,赵冈兄指为曹天祐)的姐姐,不幸而早逝(按:曹佳嫁纳尔苏后,先后生有四子,并未早卒,故不得不另找一个早死的冤鬼)。这番考证极尽曲折离奇的能事,其中涉及年龄、性别、辈分种种问题。我现在不想节外生枝,只集中讨论一点,即怎样给曹天祜找到一个大五六岁的姐姐。 周汝昌在张云章的《朴村诗集》中找到一首贺曹寅得孙的诗。诗日: 天上惊传降石麟(原注云:“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先生谒帝戒兹辰。椒装继相萧为侣,取印提戈彬作.伦。书带小同开叶细,凤毛灵运出池新。归时汤饼应招我,祖砚传看入座宾。 周汝昌对这首诗的解释如下: 按连生(按:即曹颙。据最新发现史料,他的字是“孚若”,见冯其庸《曹雪芹家世史料的新发现》,《文物》1976年第3期)于四十八年(1709年)春始云上京当差,推年不过十四五岁。同年冬,寅入京述职。此后惟于今冬(按:指康熙五十年,1711年)复进京,明年卒矣。因系此诗于本年,此时连生当十六七岁,结婚当是去年间事,寅子嗣甚艰,故连生早婚。五十四年连生故,左兆右页折云:“奴才之嫂马氏(原注:‘按即连生室’),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据此知本年所生者旋即夭殇。(《红楼梦新证》,1976年版,上册,页五○四;参看旧版页三八四,仅连生年龄差一岁,余同) 我觉得周汝昌的考释非常合理。但赵冈兄不以为然,举出三项理由辨明曹寅这个孙子不但未早殇,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第一、曹寅长孙早折是一大事,何以曹寅及友人诗文集中无征?二、1715年李煦奏折中称曹颐有“孤”留下,何以有“孤”又不能承祧,足见是个女孩子。三、张云章误闻生男,以诗贺曹寅得孙(《红楼梦新探》页一七--)。其实这三项理由无一可以成立。第一项理由最弱,孙儿夭折虽是大事,何以必须见诸文字?而且此孙生于1711年(赵冈兄则把生年提早两年,即1709年)冬天,曹寅次年(1712年)七月即逝世了。周汝昌并未说这个孙子是在什么时候死的。如果孙子后折,我们如何能在曹寅及其友人的文字中找得到痕迹呢?第二项理由则是赵冈兄未加深考。李煦原折中所说“曹左兆右页承继宗祧,养赡孤寡”毫无可疑之处。此折写于1715年的3月10日,与同年3月7日曹左兆右页折中言其嫂马氏有孕事,相去仅三日。此时曹天祜尚未出世,性别未明,何能必其承祧?但已在母腹,何以不能称“孤”?赵冈兄所举第三项理由则更是犯了考证学上最大的忌讳,即以主观愿望来抹杀证据的价值。张云章与曹寅酬唱甚夥,周汝昌且疑其尝入曹幕,他的诗正是第一手资料。且诗中自注云: 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 晋代贾逵晚年生子,以为有充闾之庆,故名其子为充。这首诗是曹寅确确实实得到了北京来的添孙之喜的专信后才作的,怎么可能是“误传”。诗中有“归时汤饼应招我”之句,足见作者亦在江宁。而且诗中用的全是得子之典,绝无丝毫可疑之处。以时相往复的朋友,当面呈诗贺孙,竞至误女为男,事后居然还收入集中,这是事理之万不可通者。我们生在两百年以后的人,除非找到了绝对可靠的第一手反面证据,否则无论如何也不应在这首诗上别生新解,强使其适合我们立论的需要也。胡适当年提倡《红楼梦》考证,由于材料不足,或推论不精,错误自然不少,但他大体上还能遵守自己所立的“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信条。他的“自传说”本是相对于“反清悼明”的旧说而来,虽收宣传之效而立意已偏。不过他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明只研究“著者”和“本子”两项,故尚情有可原。后来的人推衍其说至极端,竟要把一部小说(以及所谓“脂批”)实录化,遇有不可通处,便悍然强材料以就我。这就不知不觉地走到考证学的反面去了。我在这里借元春一题,稍稍暴露一下“盛衰论”的局限性,决不是要否定新红学的成就,更不是对赵冈兄“反唇相讥”。我确实感到“自传说”支配下的考证红学早已面临“技术崩溃”的绝大危机,现在真是迷途知返的时候了。 以上的讨论旨在说明,曹雪芹借抄家来写贾府的衰败虽有其家世的背景作根据,但他虚构了一个早死的元春以为抄家的引线则决非为了要保存曹家的真实事迹。相反地,只有从两个世界的动态关系着眼,元春这个人物的创造才是可以理解的。通过元春而始有大观园(理想世界)的存在,随着元春的死去而大观园亦终归于幻灭。我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中说过: 作者处处要告诉我们,《红楼梦》中干净的理想世界是建筑在最肮脏的现实世界的基础之上。他让我们不要忘记,最干净的其实也是从肮脏里面出来的。……而另一方面……现实世界的一切力量则不断地在摧残这个理想世界,直到它完全毁灭为止。 曹雪芹用抄家来结束大观园,正是为了配合这种文学构想上的需要。而且抄家在《红楼梦》中的意义已决不同于它在曹家历史上的原始意义。历史上的抄家终结了曹家的“花柳繁华”和“温柔富贵”,这些在曹雪芹写《红楼梦》时已弃之若敝屣。他早已超越了世俗的荣辱升沉。抄家在《红楼梦》中则象征着摧毁理想世界的一股暴力,贾府的没落在此反而是处于从属的地位。作者的同情基本上是在大观园内一群清净的女孩子这一边,园外的贾府尚在其次。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便是清楚的暗示。探春对来抄检的人说: 你们别忙,往后自然连你们一齐抄的日子还有呢。 园内园外的分别指点得极为分明。接下去才是甄家抄家及自杀自灭那一番话,那是针对着整个贾府败灭而言的,也是曹雪芹家世背景的一种反映。但是在作者笔下,主从轻重之间是极有分寸的。 从文学效果上看,抄家对于大观园理想世界的必要性尤其显然。赵冈兄认为十二钗嫁的嫁、死的死,因此理想世界自然幻灭,所以不需要抄家。这似乎对我的“两个世界说”有所误解。照这个办法,理想世界固可自行幻灭,但与现实世界岂不是全无关系了吗?而且仅仅出嫁和死亡并不能使读者发生理想世界彻底毁灭的强烈感觉,更不能使整个大观园从干净变成肮脏。试想大观园中的人物都死光了之后,这个园子本身(即太虚幻境的人间投影)又如何交代?宝玉何尝不知道,女孩子终不免要出嫁,而人也都不免于一死。嫁与死虽可伤,但毕竟只是人间一般性的悲剧。宝玉并不是怕死,他的生死观最清楚地表现在第五十七回对紫鹃所说一句打趸儿的话: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并可参看第十九、三十六两回宝玉和袭人论“死”的问题) 林黛玉要起葬花冢,使花儿不致流出园外,也正是同一个意思。这样的死,不但不是理想世界的幻灭,而且恰恰是理想世界的永恒化。因为只有如此才真正能彻底的干净,再无被现实世界污染的危险。第二十二回黛玉为宝玉的禅偈续上二句:“无立足境,是方干净。”宝钗复从旁称赞道:“实在这方悟彻。”作者的深意是值得我们细心体味的。 然而曹雪芹偏偏要残酷地写出现实世界的肮脏力量怎样摧毁理想世界,使人虽欲求“无立足境”的“干净”而不可得。他伤悼的不是一般性的人间悲剧,而是一个最强烈、最浓缩且又最不寻常的悲剧。因此在结构上抄家就成为决不可少的一个主要环节了。如果没有抄家,大观园如何成为“衰草枯杨”之地?如何从“凤尾森森,龙吟细细”变作“落叶萧萧,寒烟漠漠”?潇湘馆、紫云轩等处又如何“蛛丝儿结满雕梁”?如果没有抄家,大观园中一群极清净的女孩子如何能自动地流落到现实世界的肮脏角落上去承受各种不同的屈辱和糟蹋?赵冈兄文中提到巧姐、妙玉和惜春三人,说“她们的幻灭也只是时间问题,无须假借外力。”这话未免说得太嫌轻松一点。我要请问,如果没有抄家这样的横暴外力,惜春又怎么会“缁衣乞食”(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妙玉怎么会“风尘肮脏违心愿”?巧姐更怎么会“流落在烟花巷”(见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这样剧烈的大颠倒必须要假定贾府对于依托其下的一群弱女子完全失去了保护的力量。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要使得像贾府这样的世族一下子垮得干干净净,抄家可以说是睢一的办法。赵冈兄又说:“要糟踏大观园的简便办法很多。譬如贾政、贾赦、贾琏等开个家庭会议,呈请贵妃批准,大家一起迁入园中居住,两个世界便合而为一了。”这好像是负气的话。曹雪芹如要图“简便”,他何必写一部《红楼梦》呢?照赵冈兄的办法,故事的发展是否人情入理呢?全书的气氛又是否调和呢? 总之,赵冈兑和我的看法最分歧之处在于他根本不肯相信大观园是太虚幻境的人间投影。我在《两个世界》一文中曾搜罗了许多条正文及脂批的证据说明大观园是理想世界,是乌托邦。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已极少争辩的余地。现在不妨再举一条以前未引用的脂批如下。庚辰本《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回,在“贾政方择日题本”句下批曰: 至此方完大观园工程公案。观者则为大观园废(按:当作“费”)尽精神,余则为(疑是“谓”字之误)若许笔墨却只因一个葬花冢。 把这条批和我对黛玉葬花的分析合起来看,大观园究竟是理想世界,抑或是曹家的真园林,那只好让读者去作公平的判断了。 赵冈兄坚信他已找到了大观园的曹家旧址,他在注释中问我道: 如果我能设法指证,大观园的两块肮脏基址,其荣府园为江宁织造署西花园,其会芳园为撷芳园。“拆会芳园墙垣楼阁”的拆建费是一千八百八十二而三钱银子,不知英时兄是否打算在理论上让一点步?” 我读了这条注文,不禁为之哑然。我在理论上没有任何让步的必要,倒是赵冈兄在考证上必须大大的让步才成。在我理论上无须修正,因为我并不否认曹雪芹创造大观园时心中会浮起他所亲历、亲见的一些园林。这些园林当然可以包括南京的旧园、北京的家园,甚至亲友的园林。只要红学家能确实考证得出来,我并无反对的理由。曹雪芹是生活在18世纪中国的文人,他所写的大观园自然不能不取材于当时的园林,正如陶渊明的“桃花源”也有其历史的影子一样。但是任何企图指实大观园坐落何处的努力都只能是白费的。不但随园、北京恭王府等说不可信,赵冈兄的南京织造署花园说也同样是“实诸所无”。赵冈兄引脂批之语及《红楼梦》本文,说明织造署花园在西边和荣府花园之亦在西边一致,因而肯定大观园即是织造署的“西园”。事实上,赵冈兄所引的“证据”没有一条不见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的旧版。不过由于周汝昌坚信大观园在北京,所以他没有下“南京织造署花园即大观园”的断语罢了。我们细看这些引文,最多只能说曹雪芹在这些地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了他的家世背景。我们如果认真地尊重考证学的正当标准,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南京织造署花园指证成《红楼梦》中的大观园。至于说南京行宫图所载的院宇花园,其规模及配置很类似大观园,那更是毫无根据的话。这个图现已收在新版的《红楼梦新证》中,恐怕想象力再丰富的人也无法在那样一个简单的图中看出任何大观园的痕迹吧! 大观园是曹雪芹在艺术创造方面的伟大成就。这个成就具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是为理想世界的活动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场所,故园内的布置和气氛处处都和人物性格以及故事的发展相配合。这一层我已在《两个世界》中作了初步的分析。第二则是对中国园林艺术的传统作了一次最成功的综合,这一层现在已开始受到文学研究者的重视。(详见Andrew H.Plaks,Archetype and allegory in the Dream of rhe Red Chamber,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6,chaps.VII and VIII.)这样创造出来的大观园是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因此它可以和许多18世纪的第一流真实园林具有若干相似之处,然而它决不可能和当时任何一个园林等同起来。 赵冈兄说他可以证明会芳园是撷芳园,并且举出会芳园的拆建费是一千八百八十二两三钱银子。这一层骤看起来十分惊人。他既考证得如此一清二楚,我们如何还能不相信《红楼梦》是“曹家的真实事迹”?那么就让我们检查一下他的立论根据吧。赵冈兄的根据是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内务府奏曹家人呈报修建西花园工程用银折》。原折有关文句照抄如下: 拆撷芳殿用匠及将拆下物品运至西花园,共用银一千八百八十二两三钱。(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 这里有三个问题:首先我们看到原文是拆“撷芳殿”,而不是“撷芳园”,这一字之差关系不小。但这当是赵冈兄涉上文“会芳园”而笔误,不足深究。其次是为什么会有这一奏折?自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始内务府就开始清查曹寅修筑西花园工程的费用,一直到曹寅死后尚未查完。上引之奏折即根据曹寅家人陈佐的报告而来的。最后是西花园究指何地?周汝昌新版的《新证》中有详确的考证。周汝昌说: 按此所谓西花园者,当是郊西之畅春苑,由连叙之六邓庄、圣化寺可以确知。畅春苑必寅在京任郎中时所监造。康熙帝常居,亦即卒于此园。 周氏又接着说: 又余初断此西花园为畅春苑,以语冯其庸先生,蒙检示日下尊闻录(畅春苑条之后,圆明园条之前)一则云:“西花园在畅春园西;正殿为讨源书屋。高宗纯皇帝问皇太后安之便,率谐是园听政。”是西花园为畅春苑西部。 可见两花园是北京皇帝的园子,所以才能用拆殿的材料来修建。西花园既与南京织造署的西园(不叫“西花园”)完全无关,撷芳殿更与《红楼梦》中的会芳园风马牛不相及。赵冈兄因有成见在胸,一见西花园三字便立刻往南京织造署的西园上去联想,以为又得一确证,竟不再细考同折中所说六郎庄、圣化寺坐落何处。追源溯始,这都是被“自传说”、“真事说”误引入歧途了。 最后还不得不补辩一句,赵冈兄在大文中问我:“干净的变脏了,原来肮脏的如何变干净”云云。我想这是一个可以避免的误解。我的原文明说“大观园这个清净的理想世界也不免要随着而遭到一番颠倒”。我压根儿没有想到过肮脏如何变干净的问题。我当时落笔之际是因周汝昌文中有“颠倒”两字而顺手借用了一下,没有想到这会连累到贾赦、贾珍要再去费事另造一个新的大观园。我现在郑重声明绝无此意,贾府的状况已今非昔比,省去这一项巨大的工程费用吧!一笑。 三、情榜及其他 赵冈兄所说的第二个结构上的大问题,细读之下似并不能独立存在。他只是强调《红楼梦》必然是曹家的真事而已。所以我把这一项和第三项的“情榜”问题合并在一起来讨论。合并的理由很简单,第二项主要只谈到秦可卿的问题,正和“情榜”的排名密切相关。 赵冈兄在第二项的开头处提出了《红楼梦》创作的时间问题,认为作者写真事而又须加以巧妙的伪装,因此需要十年的时间;如果描写虚构的理想世界,则用不了这样长的岁月。同时批语中有“血泪”两字考语,更可见是写自家的史实。这一层和我的“两个世界论”本无冲突,因为我本来就承认曹雪芹是用亲见亲闻的经历为创作的素材的。所不同者,我认为作者是运用这些材料来配合他的创造构想,而不是如赵冈兄所说的,只是在真事上面加些巧妙的伪装而已。但是使我大惑不解的则是赵冈兄下面这一番话: 真人真事当然无法纳入太虚幻境似的理想世界,只能用来做充填现实世界的材料。可是我们又得知现实世界是代表肮脏龌龊。于是我们不免要问,雪芹为什么要专门回家掏自己的茅坑来充填这个现实的世界?有什么理由相信曹家的脏事比别家多?……雪芹如果需要描写肮脏题材,大街上俯拾即是,无须专诚回到自己家中去掏茅坑。 《红楼梦》对贾府的男人的肮脏和丑恶几乎作了毫无保留的暴露,这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即使是对于大观园中的女孩子,作者也并不掩饰她们在性格方面的个别缺点。这是非常合乎写实主义的原则的。从“两个世界论”的观点说,大观园理想世界之终于幻灭,除了外在因素以外,也另有其足以导致幻灭的内在根源;没有内在根源的接引,外面现实世界的肮脏力量也就不容易渗透进来。由于曹雪芹要创造两个鲜明对比的世界,他平生所亲见亲闻的肮脏事迹自然就成为《红楼梦》中现实世界的主要素材。这些素材可能大部分来自曹家及其亲戚圈子,但其中也未尝没有从大街俯拾而来的东西,不过今天已无从考证罢了。总之,曹雪芹所掌握的材料是为他的创作意图服务的,他并不是为暴露而暴露的自虐狂者。他之取材于曹家是被他的生活经验所决定的。试问他不向自己最亲切的生活经验中去求取创作材料,又向谁家去“掏茅坑”呢?而且更重要的是曹雪芹在运用这些素材于艺术创造之际,已赋予它们以艺术的通性(也可以说是“艺术典型的概括意义”),因而使它们不复只是曹家一姓的个别历史事实了。在《红楼梦》第六十三回中,曹雪芹曾借贾蓉之口对贾府的肮脏作过如下的解说: 各门另户,谁管谁的事,都够使的了。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别讨我说出来。 这是作者化历史事迹的独特性为艺术素材的通性之一种明白的表示。很显然,《红楼梦》的作者写现实世界中的肮脏,是为了深入地挖掘人性中的缺失,而决不是单纯地自扬其家丑。所以对于“两个世界论”而言,“专门回家掏自己的茅坑”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相反地,坚持《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写其家族的真实历史的人(无论是“自传说”或“合传说”)倒必须要设法答复赵冈兄在前面所提出的那一番质难。这就是我最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普通所谓“传”者,是指有可传之事;雪芹如果只是为了传他生平所“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也不必一定要把他的父兄子侄辈,几乎写得没有一个不是龌龊不堪似的。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给凤姐,说“非告诉婶子,别人未必中用”一句下,有脂批云: 一语贬尽贾家一族空顶冠束带者。(甲戌、庚辰本同) 如果《红楼梦》是“曹家的真实事迹”,这样一网打尽的手法岂不是把曹雪芹的父亲曹烦(书中贾政)也包括在内了?这里我是用“自传说”来解释的,赵冈兄也许不尽同意。那么让我们转换一下,用赵冈兄的“合传说”,看看结果如何。依“合传说”,贾宝玉是曹雪芹和其堂弟曹天祐(赵冈兄指为“脂砚斋”)的合传,而曹左兆右页则又在书中“一分为二”,一部分是贾政,另一部分又是贾琏(因为赵冈兄要解决“过继”的问题,不得不如此安排)。更妙的是赵冈兄同时还相信曹左兆右页就是另一位大批家“畸笏叟”。这样一来,我们就清楚地看到了下面这一幅奇景:儿子写小说糟蹋老子到了极其不堪的地步,而老子居然还有心情和雅量,一再感慨万千地给这部小说写批语。这样的父子关系不要说在中国历史上为仅见,恐怕古今中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例子了。曹左兆右页既有权威“命”雪芹删去天香楼一段文字,何以竟不能令雪芹把他自己的艺术造型(无论是贾政或贾琏)改得像样一些?曹左兆右页是被曹寅“自幼带在江南长大”的,赵冈兄在小说中“很容易地找出这层过继关系”,难道曹左兆右页竟看不出贾琏就是影射他自己的吗?那么,是否雪芹曾向他父亲解释:“请您老人家不要误会,我写贾琏只是借用了您的一层过继关系。至于贾琏搞多少姑娘那类事情,是与您没有关系的。”可见“合传说”在这里所引起的后果更为严重。总之,如果我们坚持“传记说”,而同时又无法否认脂批所谓“贬尽贾家一族空顶冠束带者”那句论断,那么曹雪芹为什么写一部家族盛衰实录来“专掏自己的茅坑”,确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现在赵冈兄反而拿这个问题来向我质难,这真令人有不知从何说起之感了。 现在让我们来具体地检讨一下“情榜”的问题。 首先必须说明,我们今天对“情榜”的全部排名已无从知悉。除了正册十二钗,副册之首香菱以及又副册的首二名晴雯和袭人以外,其余的便只能猜测了。不但我们不清楚,就是当时的批书人似乎也不甚了了。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中本有一段双行夹注,推测正、副诸册的人名,但紧接着便有“畸笏叟”在壬午季春所写的眉批。驳云: 树(按:疑是“前”字之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 可见在曹雪芹生前“情榜”的名单已费猜测,必须看到末回“情榜”才知真相。“畸笏叟”在壬午(1762年)时已读到“隋榜”,所以敢于这样说。我们今天既无此眼福,自然不能全面地讨论这个问题。以下仅根据已知名次,略作推测。 我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并不是专门对“隋榜”而发的,不过因讨论所及,略一提示而已。我在原文中说道: 大体上说,作者决定“情榜”名次的标准是多重的:故除了“情”字外,我们还得考虑到其他标准如容貌、才学、品行以至身份等等。这里我只想提出一个比较被忽略了的重要线索,即群芳与宝玉的关系。庚辰本第四十六回有一条批语说:“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然各有各稿,穿插神妙。”这一条评语我觉得特别重要。“情案”之“情”即是“情榜”之情。这样看来,书中诸人与宝玉之间关系的深浅、疏密,必然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他们在“情榜”上的地位。而了解大观园世界的内在结构,也就必须个别地察看书中诸人如何在“石兄”处挂号了。 我在这里只强调了脂批“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那一点,但限于篇幅和文字体例,未及详细发挥。文中所引“容貌、才学、品行、身份”诸标准则是宋淇兄所提出,而我也赞同的一些排名标准。总之,我和宋淇兄都主张“情榜”排名是根据多重标准的。赵冈兄指责我们各自提出若干标准,“但是每项标准都是走一半就走不通了。”相反地,他认为按照“盛衰论”,则排名问题很简单;其中只有两大原则,一是人物的“重要性”如何,二是“各人在贾府中的身份与地位”。赵冈兄的第二项原则本是我们都已提出的,他既然认为我们的“每项标准都是走一半就走不通了”,他为什么又把我们所列的“身份”一项列为两大原则之一呢?我在《两个世界》一文中没有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身份一项早已为历来的红学家所重视,已没有再详说的必要。赵冈兄最特别之处则在于他举出“重要性”一项原则。但可惜的是他并未进一步说明“重要性”究竟何指。如指在书中所占的重要性而言,则任何人皆可同意;“重要性”愈大则在“情榜”中的名次也应该愈高,这是用不着说的,而且说了等于不说。因此空洞地、抽象地提出“重要性”的问题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不过赵冈兄在论及秦可卿时曾指出她的重要性在于“对贾府整个家运影响重大”。我姑且假定他的“重要性”是相对于影响贾府盛衰而言,这应该是符合“盛衰论”的观点了。 如果把“重要性”确定在“盛衰”这一点上,那么麻烦可就大了。依照这一原则(或标准),这个理论恐怕刚起步就有走不通的危险。首先我们要指出,“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难道贾府的盛衰的责任全落在女人的身上吗?难道这就是历史上曹家由盛而衰的事实真相吗?《红楼梦》中虽有极少数的女子与贾府的盛衰有关,但这种关系也并没有在“情榜”的名次中表示出来。以正册十二钗而论,元春和风姐可以说是系乎贾府的升沉荣辱的人了,可是元春排名在第三,凤姐在第九。如果我们运用赵冈兄的两大原则来解释正册的排名,则无论就“重要性”或“身份地位”而言,元春都必须高居首位。我们不能想象在关系贾府盛衰这一点上,黛玉和宝钗的重要性竟会在元春之上;我们也不能想象,以“各人在贾府中的身份与地位”而论,元春竟会低于林、薛两人。所以稍一分析,即可见赵冈兄所说的“排名问题很简单”者,其实远非那么简单,而他的两大原则,不用说“走到一半”,就连起步也发生了困难。再以凤姐来说,依据赵冈兄的两大原则,她无论如何也不应排名在妙玉之后。然而妙玉竞高居第六,这又怎么解释呢?如果说“重要性”一词另有所指,那么它已不是“盛衰论”的范围所能限了。其实我所特别指出的“在石兄处挂号”的一点正是确定书中诸人“重要性”的基本原则之一,无奈赵冈兄为“传记说”的成见所拘,不肯认真地加以考虑罢了。 排名问题十分复杂,其间并无简单的结论可寻。但一般地说,排名标准是多重性的,大概不致引起争论。但是这个问题不宜于抽象地讨论,也不应孤立地、个别地处理,而必须具体地、全面地加以检查,然后始能获致合乎事实的结论。 第一点要强调的是:标准虽是多重,但并不是所有标准都属于同一层次之内,我们知道,“情榜”首先是“以类相从”,把人物分为五大类,每一类之内又各有名次。那么,什么是决定“类”的标准呢?我觉得客观的身份地位是决定册次的主要标准。1921年6月24日顾颉刚给俞平伯写信,便说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俞平伯稍加修正,认为又副属婢妾,副则不必定属妾,书中不甚重要的女子,如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副册之中(见《红楼梦研究》)。这个看法大体上是正确的,曹雪芹毕竟是18世纪的中国作家,他并未能完全超越当时流行的关于身份的观念。不过进一层去分析,决定“情榜”册次的所谓“身份”也并不纯属社会阶级的范畴,其中尚有相对于贾府而言的亲疏成分。所以宝琴、李氏姊妹、邢岫烟等虽就社会地位言与贾府的小姐、奶奶不殊,却只能列名“副册”之中。前面提及庚辰本十七、十八回的双行夹注便说这四个人是“陪客”,乃所谓“副十二钗”,大致当不误。此夹注最大的错误是把香菱列入了“又副册”,故畸笏眉批谓其“漫拟”,又说其“未的确”。香菱高居“副册”之首,这在今日已成定案了。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曾说: 案婢女贱流,列入又副册,香菱以能诗超入副册…… (见《红楼梦卷》第一册) 这个说法很有问题。香菱所以居“副册”之首,多少与她本来出身书香门第有关,盖甄士隐在姑苏亦被推为当地望族也。甲戌本第一回脂批说: 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 所以,我深信香菱的本来“身份”是使她上接正册的原因之一(尚有别故,详后)。周春未见脂批,其说殊不足信。俞平伯在《读红楼梦随笔》中曾对香菱的地位问题表示过下面的意见: 在封建家庭地位高的,它不一定是赞美;地位低的,它不一定是瞧不起。而且正相反,越是占高位的,越贬斥得厉害:越是地位卑微,越对他表示同情。《红楼梦》作者就用了这个方式来初步批判了封建家庭。(见《红楼梦研究专刊》第三辑) 曹雪芹心中的褒贬标准我们不敢妄断,但他曾用当时流行的身 份来决定书中诸人的册次,俞平伯显然也是肯定的。 但是在各册之内的名次,其排列却绝不是再根据身份,而是采取了另外的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和宝玉的关系,即所谓“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挂号”,这一点可从正册十二钗中得到具体的说明。正册十二钗始于黛玉和宝钗,这两个自然是与宝 玉在情感关系上最深的女子了。但由于难分轩轾,因此册子上把两人合成一幅画,而且在《红楼梦曲子》中第二支《终身误》和第三支《枉凝眉》也同样是薛、林并举,避开了高下的问题。这一点已是尽人皆知的了。不过我相信在末回“情榜”中,这个问题终须解决,无法再拖下去。庚辰本第十九回双行夹注曾引后回“情榜”评曰: 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 似乎宝玉之下即是黛玉。如所推测不误,则黛玉最后仍是要比宝钗高出一头。这一点就全部《红楼梦》而言是可以得到证实的,即宝玉的心确是一直偏向着黛玉的。 薛、林以下即是元春,这也毫不意外。我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注释中,已指出“情”至少可分为爱情之情和骨肉之情两大类(当然还可以分得更细些,如友情之情以至介乎友情与爱情之间之情等)。元春和宝玉的骨肉之情自是不比寻常。所以在元春归省回中,作者特别说明原委,谓“其名份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及至元春召见宝玉时,作者更用重笔写道: 元妃命他(宝玉)进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竞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庚辰本,页三九二) 下面有双行夹注批日: 只此一句便补足前面许多文字。 尤可见元春列名第三是由于他和宝玉的感情已由姊弟进而为母子。此外还必须一提的即大观园这个理想世界便是在元春归省的名义下建造起来的,而后来宝玉和诸钗入住大观园也出于元春之命。在某种意义上,元春可以说是理想世界的创造者。但尽管如此,她和宝玉的关系究竟仍不能与薛、林相比,则排名与在“石兄处挂号”之间存在着何等密切的关系便不难推想了。 元春之后是探春,居第四位。这更不难索解。我在《两个世界》中已指出探春和宝玉之间除骨肉之情外,尚有自然发生的友情。这只要一读第三十七回探春写给宝玉的一封请求结“海棠社”的信就清楚了。我现在还要加上一句,即探春与宝玉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他们的关系自然比迎春、惜春要更深一层。 正册第五名是史湘云。湘云与宝玉的关系非比寻常,也是不待详说的。近代红学研究中因为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曾引起了湘云后来嫁给宝玉的争论。周汝昌尤其主此说最力,在新版《红楼梦新证》中他仍然没有放弃此说。无论以后的结局如何,宝玉和湘云之间大约有些“未免有情,谁能遣此”的味道,似乎是可以肯定的。所以黛玉要疑心宝玉“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第三十二回)第二十一回描写湘云的睡态,有下面这一段: 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一面说,一面轻轻的替他盖上。 这一段写法和第二十八回宝钗褪红麝串子时,宝玉见了她的“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十分相似。不过由于湘云已属名花有主,故写得远为蕴藉含蓄而已。 第六名的妙玉尤其必须从她和宝玉之间的一种微妙情感来解释。第五十回宝玉“访妙玉乞红梅”一段便是特笔。故庚辰本双行夹注,一则说:“想此刻宝玉已到庵中矣。”再则说:“想此刻二玉已会,不知肯见赐否?”此回批语不多,更可见批者郑重指点之意。第六十三回宝玉因接到妙玉“槛外人”的拜寿帖子,请教邢岫烟如何回法。 谈话之间宝玉表示了他对妙玉为人的深刻认识,邢岫烟竞上下细细打量了宝玉半日,方笑道: 怪道俗语说的“闻名不如见面”,又怪不得妙玉竞下这帖子给你,又怪不得上年竞给你那些梅花。既连他这样,少不得我告诉你缘故。…… 妙玉以一个与贾府毫无亲友渊源的女尼竞能在正十二钗中高居第六位,完全是因为她在“石兄”处有特别的挂号。她之超出迎春、惜春、巧姐,其故在此;而她之在凤姐、李纨、秦可卿之上则是因为她在大观园中是最干净的人物。但以关系之亲且密而言,她又自然不能不在前面五个人之下也。妙玉之例最便于说明作者所采用的多种标准。 迎春、惜春、巧姐三人不须多说。二春在凤姐等之前主要是因为她们都是清洁的女儿,且住在大观园之内,若以与宝玉的关系及在全书中所占的分量而言,她们自然不能与凤姐相提并论。这里最可见“已婚”、“未婚”所占的比重之大。至于巧姐在凤姐之后,那是因为她们毕竟是母女,作者总不能把女儿排在母亲之前吧? 现在我要特别讨论赵冈兄对我的质问,即李纨与凤姐的相对排名问题。关于凤姐,可讨论之处甚多,我现在只能尽量长话短说,集中在两个要点上:第一是她与大观园理想世界的关系,第二是她与宝玉的关系。凤姐因为已婚,和贾琏同住在园外,形式上无法像李纨一样成为园中的居民。这是一种不得已的安排。曹雪芹一方面着力地写理想世界,但另一方面又能够不违背写实主义的原则,因此写来毫不着迹。《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乍看似浑然一体,细察却又界限分明。这正是艺术造诣达到化境的表现。凤姐虽身住现实世界,她在精神上的认同则毫无可疑地在大观园之内。首先是她的活动,除了大观园建造之前“协理宁国府”一段外,几乎全集中在大观园之内。而且后来“抄检大观园”时,她处处流露着维护大观园中人物的意思。这和她在“协理宁国府”期间所表现的毒辣面貌,形成了最强烈的对照。读者不妨试加比观。凤姐和大观园的认同更具体地表现在三件事上。第一是她对邢岫烟的照顾。第四十九回有一段特写说: 凤姐儿冷眼掂掇岫烟的心性为人,竞不像邢夫人及他的父母一样,却是个极温柔可疼的人;因此,凤姐儿反怜他家贫命苦,比别的姊妹多疼他些,邢夫人倒不大理论了。 这里不但是要说明凤姐对邢岫烟特别体贴,同时,也在点出她对园中“别的姊妹”都是爱护的。第二件事是凤姐加入大观园诗社。当李纨追问她:“我且问你,这诗社你到底管不管?”她笑道: 这是什么话。我不入社花几个钱,不成了大观园的反叛了,还想在这里吃饭不成!(第四十五回) “大观园的反叛”这几个字更是作者有意要提醒读者,叫我们不要看错了凤姐,因为她不折不扣地是一个“身在江湖,心存魏阙”的人,是大观园理想世界的一个中坚分子。第三件事便正是赵冈兄所说的凤姐诌过“一夜北风紧”那句诗。凤姐主动要“说一句在上头”,而且是起首第一句,这是大有深意的。我们知道这次联句涉及了次序的问题,而起首正是李纨。宝钗将稻香老农之上补了一个“凤”字,恰恰与正册的排名遥为呼应。表面上看来,凤姐只说了一句诗,自然只好放在起首,写来丝毫不着痕迹。而骨子里则是凤姐要争取她在大观园中的地位。这一点又和八十回后已佚的“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目相应,一贯地表现她那种争强好胜的性格。《红楼梦》中的诗、词优劣和名次(如钗、黛两人的作品)都是和册子中的名次安排有密切的照应的。作者在这里突然要凤姐写一句诗,而且竞碰到“起首恰是李氏”,这岂能是偶然的、无意的吗?更值得注意的是前两回作者正在写香菱学诗。宝玉赞道:“这正是地灵人杰。老天生人,再不虚赋性情的。我们成日叹说,可惜他这么个人竞俗了。谁知到底有今日。可见天地至公。”(第四十八回)香菱梦中诗成之后,众人看了,笑道:“这首诗不但好,而且新巧有意趣。”(第四十九回)再看看凤姐那句诗成后众人的评语: 这句虽粗,不见底下的,这正是会作诗的起法。不但好,而且留了多少地步与后人。 两相对照,我们还能不承认曹雪芹是在用极大的气力描写凤姐的高度诗才吗?前回方写香菱“慕雅女雅集苦吟诗”,紧接着若再写凤姐学作诗,则不但文字重沓无趣,而且也不合凤姐平时的性格。(按:第七十六回写妙玉续成黛玉、湘云的联诗也是要避免重复,故又成另一面貌。)事实上,李纨不善吟诗是大家公认的,她自己也坦白地承认过。“诗有别才,非关学问”;论才不论学,凤姐实远在李宫裁之上也。凤姐加入了诗社,并且写下了一句诗,她和大观园的认同便达到了完全的境地了。 第二,我们要进一步检查一下凤姐是怎样在“石兄”处挂号的。凤姐和宝玉之间虽决无任何爱情之“情”,但却存在一种类乎姊弟一般的深厚而亲切的友情。第七回凤姐到宁府去看尤氏,宝玉也要跟了逛去。他们“姐儿两个坐了车”同去,回来时凤姐“和宝玉携手同行”,同车而归。第十五回宁府送秦可卿之殡,宝玉原是骑马的。但凤姐笑着对宝玉说: “好兄弟,你是尊贵人,女孩儿一样的人品,别学他们猴在马上。下来,咱们姐儿两坐车,岂不好。”宝玉听说,忙下了马,爬入凤姐车上。二人说笑前来。 这一类亲密的描写使我们看到两人之间的确流露着一种真挚的情感,决不止宝玉平常所谓手足之间“尽其大概情理”而已。凤姐和宝玉之间的特殊关系同时又建立在另一个坚固的基础之上,即她对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一直都表现了同情和支持。周汝昌最近在新版《红楼梦新证》中对这个问题有一段很深刻的观察。他说: 至于凤姐,他虽然罪恶重重,但这方面(按:指宝、黛姻缘)的重要关节上,她是和宝玉一面的,而绝非敌对。她在宝、黛之间,是个出力人物,从黛玉一入府,直到后来言谈行动,排难解纷,都是维护宝、黛的,前八十回所写。斑斑可见…… 事实上,如果我们不受后四十回的妄续所蔽,则凤姐是《红楼梦》中惟一有促成“木石姻缘”的意向的人,单凭这一点,她在正册中的地位便当在李纨之上了。更何况如前所陈,凤姐和宝玉还有深挚的友情呢!另一方面,李纨之于宝玉却只是处于一种“尊而不亲”的地位。这固然多少与李纨的性格与处境(早寡)有关,但曹雪芹如果真想描写她和宝玉之间的友情,他当然是有办法处理得人情人理的。第三十七回结海棠诗社,李纨是社长主持评判。宝玉说: 稻香老农并不善作,却善看,又最公道。你评阅优劣,我们都服的。 这是宝玉对李纨“尊而不亲”的最确切的自道。 原载:《明报月刊》1977年2月至5月 原载:《明报月刊》1977年2月至5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