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1 月8 日的《 文艺报》 ,同时发表王家惠的《 曹渊即曹颜》,刘润为的《 曹渊:<红楼>的原始作者》两篇文章。王家惠的文章,想入非非,说丰润人曹渊曾过继给内务府包衣曹寅为子。刘润为的文章,更是信口开河,强词夺理,妄言曹渊是《红楼梦》 的“原始作者”。这两篇无甚学术价值的交章,得以发表出来,已令人觉得文坛之事不可吞议,万没料到,还有周汝昌、杨向奎两位老先生出来捧场,[1]表示“深为欣佩”。杨先生说:“王家惠同志画龙,而刘润为点睛。有此一‘点’,全龙活了,而《 红楼梦》 一书原始作者的找出,使七十年来的悬案至此解决。”杨先生并强调说:“曹雪芹对于《石头记》 作了增删,‘增删’不是著作”。他因此主张再出版《 红楼梦》 时署“创始者:曹渊(方回)”、“增删者:曹沾(曹芹)”。 周汝昌、杨向奎是两位持“丰润说”的先生。过去的“丰润说”, 是说曹雪芹祖籍丰润,把曹雪芹拉扯成“丰润县人”。如今刘润为和杨老先生向前进了一步,干脆取消曹雪芹的著作权,用丰润县的一个无名小卒顶替曹雪芹。对于这种荒诞无稽而又传播有术的言论,我想,所有关心祖国历史和文化的人,都不会容忍。我们一定要辩驳清楚。 曹雪芹的著作权不是“悬案” 曹雪芹是《 红楼梦》 的作者。现今能看到的几种《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就是曹雪芹著作的最接近原稿的传抄本。曹雪芹的书稿本来是百多回,而后世传抄的只有前面八十回(其中第六十七回也可能不是曹雪芹原作);八十回以后他写的约三十一回初稿不幸早已“迷失”了。程伟元、高鹗辑补的后四十回,究竟出于何人之手,如今仍是一个谜;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后四十回的故事情节和人物的性格命运,大体上是按照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提示、预示来写的,是沿着前八十回形成的悲剧趋向继续发展的。因此可以说,后四十口的创意基本上也是属于曹雪芹的。 曹雪芹的著作权,是客观的历史事实,也是红学界经过好几代的努力所达成的共识。 刘润为的文章劈头就说:" 1921 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 论定《 红楼梦》 的作者是曹寅之孙曹霑雪芹。此后,红学界大多沿袭这一论点。其实,这一论点是很难成立的。”按刘的说法,曹雪芹的著作权仅仅是胡适一人论定的,而红学界凡是主张《红楼梦》 作者是曹雪芹的,都只是“沿袭”胡适的论点。刘的这个说法以及杨老先生的“七十年来的悬案”云云,完全不符合红学研究的实际。不知是他们不了解红学研究,还是故意无视几代红学研究者的成果。 《 红楼梦》 这部小说以神话故事开头,假托全书是空空道人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一块曾经幻形人世的石头上抄来的。为了与这个神话故事相适应,曹雪芹当然要说自己的工作是“披阅”、 “增删”、“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明眼人在这里很容易看出,作者就是曹雪芹。同时,社会上很早就流传有可信的文字记载,证明曹雪芹创作了《 红楼梦》 。因此,乾嘉以来,尽管有过不同的传闻,而很多文人都相信《红楼梦》 作者是曹雪芹。如周春的《 阅红楼梦随笔》 、二知道人(蔡家碗)的《 红楼梦说梦》 、逍遥子的《 后红楼梦序》 、诸联的《 红楼评梦》 、梦痴学人的《梦痴说梦》 、许叶芬的《 红楼梦辨》 、梁恭辰的《 北东园笔录》 、陈其元的《 庸闲斋笔记》 、毛庆臻的《 一亭考古杂记》 、观鉴我斋的《 儿女英雄传序》 、刘鹗的《老残游记》 、吴沃尧的《 新石头记》 ,等等,都以十分肯定的口气说《 红楼梦》 的作者是曹雪芹。晚清改良派提倡小说创作时,侠人 、天谬生等人不仅肯定《 红楼梦》作者是曹雪岸,而且推崇曹雪芹是大小说家.大思想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俞樾《 曲园杂纂· 小浮梅闲活》 中,引袁枚《 随园诗话》 云:“曹练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 一书,备记尽风繁华之盛”。俞他据此指生:《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固有可考矣”。到了民国年间,杨钟羲的《 雪桥诗话》 、李放的《 八旗画录》 、叶德辉的《书林清话》 等有影响的著作,也都肯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的作者。在胡适发表《 红楼梦考证》 之前,曹雪芹的著作权,虽然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但如奉宽所说,己“久为读者所公认”② 。胡适在《 红楼梦考证》 中也说,《 红楼梦》 问世后,“当时的人多认为是曹雪芹做的”。 胡适的《 红梭梦考证》 ,本着“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的治学态度,对《 红楼梦》 的作者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考证。胡适首先引袁枚《随园诗话》 中记曹雪芹撰《 红楼梦》 的那一条,指出:“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 红楼梦》 是曹雪芹做的”。接着,胡适据《 昭代名人尺犊小传》 、《 扬州画坊录》、《 有怀堂文稿》 、《 丙辰札记》、《 雪桥诗话》 、《 楝亭呆》 、《 熙朝雅颂集》 等书中材料,考得曹寅的出身、宫职、当差接驾及文化修养状况;并推知曹雪芹名霑,是曹寅的孙子,能诗善画,由富贵坠入贫困后常纵酒狂歌。这就是说,胡适的考证,不仅落实了“《红楼梦》 的著者是曹雪芹”,而且还对曹雪芹的家世、境遇、才能及性格勾画了一个轮廓,从而更增加了可信性。 此后,中国的学者大都接受了《 红楼梦考证》 在作者问题上的基本论点。但胡适和红学研究者也并没有终止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与验证。1927 年,胡适购得《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甲戌本)。1933 年,胡适得以看到并开始研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庚辰本)。这两个“脂评本”提供了证明曹雪芹是《 红楼梦》 作者的非常有力的证据。胡适的《 跋乾隆庚辰本脂矶斋童评〈石头记〉钞本》 中说:“此本有一处注语最可证明臼雪芹怂无疑的;红楼梦》作者。”③ 俞平伯先生后来写的《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 ④ ,在“谈甲戌本的意义”时,也特地指出:“可以确定著作者为曹雪芹”; “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不断地总有人提起”, “在甲戌本上肯定了曹雪芹为作者”。这可以看作是《 红楼梦考证》 发表以后,胡、俞两位先生对曹雪芹著作权的继续论证。 在甲戌本、庚辰本上写批语的脂砚斋、畸笏叟以及梅溪、松斋、棠村,了解曹雪芹的身世和家庭,熟知《 红楼梦》的创作过程,有的还参与过小说的抄阅工作,给小说诞过彦改意见。他们的批语习惯上统称“脂评”,其中有多条批语明确指出,《 红楼梦》 作者是曹雪芹。如甲戌本第一回“未卜三生愿”诗旁批曰: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批: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文意十分明白,“作者”即“芹溪”(雪芹另一别号)。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没有写完,回末有批语云: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是感叹曹雪芹没有把第二十二回写完,曹雪芹当然是书的作者。 庚辰本和甲戌本影印流传以后,广大读者和研究者,对于曹雪芹的著作权便确信无疑了。 还有,本世纪五十年代,吴恩裕先生撰文介绍爱新觉罗永忠、富察明义两位满洲贵族诗人的证明曹雪芹著《 红楼梦》 的诗作。[5] 永忠是康熙第十四子胤禵的孙子,在雪芹去世后与雪芹的好友敦诚、敦敏相识,他从敦诚、敦放那里一定了解到雪芹的创作及为人。他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 三首绝句,其第一首是: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候。 这无疑是说曹雪芹创作了《 红楼梦》 。墨香(额尔赫宜)是敦诚、敦敏的叔父,明义的堂姊丈,永忠读的《红楼梦》 是从墨香那里来的。明义与敦诚、敦敏过从甚密,他的堂兄明琳与雪芹交好。明义很可能与雪芹相识,不相识也熟知雪芹。他的《 绿烟琐窗集诗选》 中有《 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诗前小序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 红楼梦》 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余见其钞本焉。 这段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而且从这一段话还可以扩想,当时与曹雪芹交好的敦诚、敦敏等人都很清楚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 。 以上证据,特别是熟知曹雪芹的脂砚斋、畸笏叟、永忠、明义提供的证据,构成曹雪芹著《红楼梦》 的铁证。当今的红学研究者熟悉这些证据,很多先生曾著文论述曹雪芹的著作权。曹雪芹的著作权早已不是“悬案”。别人不说,就说周汝昌先王,在《 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中反痛斥“否认曹雪芹是其作者”的,是“挖空心思”, 是“别有用心” ,是“鬼话”,是“胡涂人跟着乱讲”。⑥ 确实,每隔一些年,总有人“挖空心思”出来否认曹雪芹是《 红楼梦》 的作者。这是不是意味着曹雪芹的著作权还是“悬案”呢?不。学术问题是不是悬案,要以事实和科学论证为依据,不是看赞成的人数是否达到了百分之百。比知鬼神问题,科学早己作出结论,宇宙间没有鬼神;而直到如今,世界上仍然有不少人不接受科学的结论,坚持认为有鬼神。难道我们因此可以说,有无鬼神的问题,还是“悬案” ?当然不是。同样,曹雪芹的著作权,也不会画为个别人的异议而成为“悬案”。 曹雪芹具有创作《 红楼梦》 的条件 刘润为的文章,说曹雪芹“不具备独立创作《 红楼梦》 的条件”。 理由是: 根据敦诚的诗句“四十年华付杳冥”,曹雪芹大约生于雍一正二年(1724 ) ,卒于乾隆二十八年(1764 年)。而曹家被抄则是在雍正五年(1727 )。算来此时的“曹雪芹”才仅仅三岁,可见他生来便陷入厄境,根本就没有“烟柳繁华”、“温柔富贵”的体验。 刘润为关于曹雪芹生年、卒年的说法,均采用周汝昌先生的一家之言。他不管这是不是公认的定论,也不管有没有与此相抵拾的史料,真正是地道的“沿袭”!为避免枝蔓,这里不同刘讨论曹雪芹具体生于哪一年.只想谈一谈曹雪芹是否有过繁华生活的体验。在谈这个问题之前,先顺带向读者指出,所谓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的说法,并不是周汝昌先生首先提出来的。有个叫易俊元的人,在1930 年《 益世报》 上发表《 曹雪芹生卒年表》 ,提出:“康熙五十四年,曹父顺为江宁织造。雍正二年,雪芹生于南京。……(乾隆)二十九年,雪芹卒于北京,年四十岁。”奉宽于1931 年在《 北大学生》 上发表的《 <兰墅文存>与<石头记> 》 ,其注9 介绍了易俊元的《曹雪芹生卒年表》 。周汝昌先生1947 年在天津《 民国日报》上提出“雍正二年”说时,正着手撰著《 红楼梦新证》 。从《 红楼梦新证》 引用的资料看,周先生是读过奉宽文章的。他的“雍正二年”说也是“沿袭”。 敦诚说的“四十年华”是个大概数。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说雪芹“年未五旬而卒”。近世学者由于对有关史料理解的不同,关于雪芹生年有多种推测。看来,曹雪芹的生年现在还难以考定。但是,他少年时期曾有过繁华生活的经历,则是确定无疑的。他的朋友经常说到他的“梦”和“忆”。如敦敏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赠芹圃》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记与雪芹相遇诗)⑦ 写悲歌燕市(北京)的曹雪芹,回忆少年时期在秦淮河畔(南京)的富贵繁华生活,如梦如烟。敦诚的《寄怀曹雪芹》 [8] ,更在“扬州旧梦久已觉”句下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明确点出曹雪芹随先辈织造任上的繁华生活。那往事留给雪芹的回忆、思考以及爱和恨,象是他一生解不完的情结,所以他的朋友们才屡屡说到它。敦敏和说曹雪芹“四十年华”的敦诚,都证实曹雪芹具有富贵繁华生活的体验。那段生活体验,是他《红楼梦》创作素材的重要来源。 应当提醒刘先生,曹雪芹坠入贫困以后的见闻和人生体验,也是他创作激情和创作素材的重要来源、正由于坠入贫困,才看清“世人真面目”;看到上层社会日甚一日的腐朽没落,才更多地接触到背离封建正统的“异端邪说”。这便使他写出了那个时代贵族世家的典型,揭示出中国这个“文明古国”在进人近代之前的社会弊病与危机,并塑造了体现人文主义思潮的年青一代的形象。古人讲,“发愤(发抒忧愤)著书”,诗“穷而后工”。曹雪芹是在贫困中“发愤著书”的杰出代表。 敦诚的《 寄怀曹雪芹》 诗末写道:“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勉励曹雪芹在贫困中著书。杨老先生说:" ‘增删’不是著作”。同理,“著书”也不是“增删”。敦诚分明说曹雪芹“著书”,再著名的历史学家也不能建议改成:“不如删书黄叶村”。 所谓“批阅”、“增删” 小说不是“纪实”, “纪实”的不是小说。现在小学生都懂得这一点。《 红楼梦》 开头石上“编述历历”的“故事”,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以及曹雪芹“披阅”、“增删”,应该怎样理解,红学研究者早已解释清楚。刘润为为了抬出曹渊、贬曹雪芹为“增删者”,又在这个问题上跟学术界纠缠。他说.“《红楼梦》第一回关于该书缘起的叙述,并非‘假语村言’,而是事实”。他要把出白“大荒”、“无稽”的石头以及“满纸荒唐言”,说成是“事实”。 脂砚斋等人好象早料到有人会对“披阅”、“增删”发生误解,或者会以此为借口“去追寻《红楼梦》 的原始作者”。甲戌本第一回有一则针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眉批: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列、原误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胡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明确指出“披阅”、“增删”是小说家的“狡猾”之笔,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胡处”,不能呆看。在这一则批语后面,又有针对曹雪芹题诗中“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的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原误作“本” ) ,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指明“痴”的、“一把辛酸泪”的“作者”,即曹雪芹。这两个眉批足以消除读者因“增删”等语而产生的疑惑,也足以否定刘润为的武断之词。 由王家惠撰写解说词的电视片《 红楼梦与丰润曹》 ,引爱新觉罗裕瑞的一段话,来支持刘润为的观点。裕瑞的话见于《枣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9],是这样的: 闻旧有《 风月宝鉴》 一书,又名《 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乍看好象这是对刘润为的有力支持。过去主张曹雪芹是“增删者’的,也总是把裕瑞的这一段话当成祛宝。其实,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裕瑞的这一段话“只能表示十九世纪初叶一般人对于《 红楼梦》的一些传说,而没有确定的证据为价值”⑩ 。 裕瑞不是和曹雪芹同时的人。他出生的时候,曹断芹已去世八、九年。所谓“旧有《 风月宝鉴》 一书”, “曹雪芹得之”“删改至五次”的话,只是他所“闻”,不是他的“亲知”。他在同一文中还说: 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 曹姓,奴军人,亦不知其隶阿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 看他对曹雪芹的名字、旗籍都不知道,连敦诚、敦敏有关曹雪芹的诗也没有看到(二敦诗中都点出雪芹名霑)。裕瑞读过“脂评本”, 对《 红楼梦》 是有体会和见地的,但对曹雪芹及其著书过程并不熟悉。所谓“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他也用了一个“闻”字,也是听说的,并非“前辈姻戚”直接告诉他曾与雪芹“交好”。既然如此,他所听到的关于曹雪芹“删改”《风月宝鉴》 的传闻,就只能算是街谈巷议,或是老奶奶嘴里的故事。这能作为考证的证据吗?以传闻作证据,为考证之大忌。清代著名学者戴震就批评过“依于传闻以拟其是”的作法。[10]王家惠等人引裕瑞的话为证,正是“依于传闻”来支持刘润为的怪论。 如果稍有实事求是之心,便可以看出,裕瑞所记的传闻,基本意思就是《红楼梦》 开头那段“缘起”的内容。这样的传闻,当是出自于也把那段“缘起”看成“事实”的人。所不同的是,他们很老实的说原作“不知为何人之笔”,不象刘润为要到丰润县去寻找“石头”和空空道人。那段“缘起”叙述“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日宝鉴》 ”之后,紧接着就说“曹雪芹于悼红轩里”“披阅”、“增删”,可能有人就理解为曹雪芹是根据《 风月宝鉴》改成书的,于是就有了裕瑞所听到的传闻。有意思的是,甲戌本在“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军鉴》 ”一句之上有一则眉批: 雪芹旧有《 风月宝鉴》 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这是说曹雪芹有过一本题为《 风月宝鉴》 的旧作。除了刘润为不顾语言环境,妥把“雪芹旧有”曲解为“传到雪芹那里”以外,一般人都懂得这里“旧有”是“曾撰有”的意思。雪芹的这本旧作大概后来成了《红楼梦》 的一部分。由此批语我们得以知道,《 风月宝鉴》 、《 石头记》 、《 红楼梦》 ,都是曹雪芹著作的题名,不存在“删改”他人著作之事。 裕瑞本人,对他所记述的那个“闻”,实际上也不怎么相信。在同一书的同一篇中,他还记有关于曹雪芹“作书”的传闻,而且他写着写着便把曹雪芹当成了唯一的作者: 盖雪芹于后四十回虽炎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在《 枣窗闲笔》 的《海圃〈续红楼梦〉书后》一文中,裕瑞叙述了海圃《 续红楼梦》 的故事大意之后,指出; 余谓此不合雪芹作书本心。 再次称曹雪芹“作书”。历来喜欢引裕瑞的话作证据的以及当今的王家惠同志,应该把《枣窗闲笔》前后有关的话都读一读,看裕瑞是否交待他们的“增删说”。估计王家惠等人没有把《 枣窗闲笔》 从头至尾浏览一遍。 原载:《红楼梦学刊》 一九九五年第四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五年第四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