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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结局种种——《红楼梦》新索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陈诏 参加讨论

    《红楼梦》是一部以江宁织造曹家荣枯兴衰作为创作题材的自传性小说。但是,曹家的历史,特别是曹頫获罪革职以后的历史,资料不多,语焉不详,造成研究工作者只得依靠想象、猜测、推断来填补这个空白,以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然而,只要我们细细阅读《红楼梦》以及脂砚斋的批语,就不难发现,这里面原有许多蛛丝马迹的线索可供研究。我们的前人曾经用过的索隐抉微的办法,并不是绝对不可采取的。问题在于: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全面地掌握资料,并且加以去芜取菁的改造,这样,还是能够有所发现,有所收获的。蔡义江同志在《社会科学战线》创刊号里发表了《‘贾府失火’辨》一文,就是一个可喜的尝试。他认为《红楼梦》里写贾府失火,并不能说明曹家确实有过回禄之灾;曹家最后彻底败亡,“显然是政治原因”,“与火灾毫不相干”。这种观点,是完全正确的,我完全同意。稍嫌不足的是,蔡义江同志没有引征更多的史料加以参证,内容略感单薄。为此,我不揣浅陋,想就曹家结局问题,作一点小小的补充和探索,就教于广大读者和蔡义江同志。
    一、关于曹家抄家的时间
    蔡义江同志认为:《红楼梦》“写到失火的地方仅有两处”。据我的考查,至少还遗漏了极重要的一处,即第一回甄士隐抱着英莲遇到一僧一道的时候,那僧念了四句言词:
    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这里的“烟消火灭”,原是“伏笔”,它与后面写到的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起火的那一场火灾是前呼后应的。但奇怪的是,明明写三月十五发生的事情,为什么诗中却提“佳节元宵后”?这里足足要差两个月的时间,论时令,应该“上巳后”才对。难道语言艺术大师曹雪芹竟糊涂到连节令都不知道吗?
    幸好,脂砚斋为我们写了一条极重要的批语,帮助我们揭破这一谜语。甲戍本在“好防佳节元宵后”句旁边,有朱笔批语云:“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
    注意!据脂砚斋提供的线索,“烟消火灭”的时间还不在“佳节元宵后”,而在“佳节元宵前”。所以前后颠倒,是为了“讳知者”——蒙蔽知情人,这就更值得深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故弄虚玄,讳莫如深,欲说还休?
    原来,这“烟消火灭”完全是一种瘦词。它隐喻曹家的一件大的变故,即曹頫获罪抄家。我们从故宫档案中知道,雍正“着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的命令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的。根据当时的邮驿条件,这份“密旨”到达南京时已届年末。经过春节“封印”和一番部署策划以后,范时绎正式动手查封曹頫家产的日期,极有可能就在元宵节前——正月初十到十五之间。
    故宫档案中另有一份“上谕”称:
    二月初四日,奉旨:署理总督范时绎汉字摺一件,帐本一本,在养心殿明殿正宝座东边放着,明日题奏,向内务府总管发旨。
    二月初五日:当面发与庄亲王等旨意。
    可惜,这“汉字摺”、“帐本”和“发旨”的具体内容都没有留存。但毫无疑问,范时绎的奏摺和帐本肯定与曹頫抄家一事有关。与此同时,新任江宁织造绥赫德于二月初二接任后,也有“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况”一摺奏闻,并说:“在未到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頫家管事数人拿去,来讯监禁,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固。”从这一事态发展过程中,把抄没曹頫家财的日期断为雍正六年元宵节前,是比较有根据的。
    曹雪芹和脂砚斋等人对抄家一事当然耿耿在怀。但他们不敢明言,不敢流露怨望情绪。所以,《红楼梦》里躲躲闪闪,吞吞吐吐,故意把时间写成“佳节元宵后”,下文又故意往后拖到“三月十五”。这都是障眼法,都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为了迷惑封建统治者的视线,为了小心避祸。
    二、关于曹頫“获罪”的原因
    曹家被抄,当然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近因,有远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看到雍正下令的时候提到:“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这好象就是曹頫的全部罪状。但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呢?
    所谓“行为不端”,并没有具体事实。
    所谓“亏空款项”,据一份绥赫德的奏折:“再查织造衙门钱粮,除在机缎纱外,尚亏空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诰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①这就是说,历年积欠的钱粮都已还清;三万一千余两是当年亏空,数目不大②,也不难还清。更何况,曹頫还放债三万二千余两,抵补有余。所以,事实上并不存在“亏空款项”的问题。
    所谓“财物暗移他处”,更是查无实据,虚张声势而已。从这个“上谕”中可以看到,雍正的着眼点就在财产,原想曹家做了几十年的盐政和织造,一定中饱宦囊,大有油水可捞,所以就怕财产走漏。谁知范时绎“封固”在先,绥赫德“细查”在后,发现名气极大的曹家,仅有“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机、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这说明既无“亏空”,也无“转移n。雍正满心想捞一票,结果补了个空!
    再拿这份抄家物资单来看,不要说与和坤家相比,就与李煦家相比,也显得十分“寒枪”,怪不得雍正也“闻之恻然”。③
    那末,为什么曹頫受到惩治呢?这里,有一条脂批值得注意。第一回,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大概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一段上面,甲戍本眉批曰:“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关于“南直”,蔡义江同志认为是“南直隶的简称”,即“南京和直隶南京的地区”。据《明史》:南直隶“统府十四,直隶州四,属州十七,县九十有七;北至丰、沛,西至英山,南至婺源,东至海”,实际上横跨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省地。“召祸”,应指“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亲戚连累。我们看到,自从康熙一死,雍正上台,曹家的亲友故旧确实是个个失宠,“一损俱损”。先是曹頫的舅舅李煦于雍正元年六月撤职抄家(以后在雍正五年又治罪下狱,定为“奸党”,发配到打牲乌拉,最后折磨而死)。接着,曹頫的姑父傅鼐于雍正四年五月获罪,滴戍黑龙江。曹頫的姐夫平郡王纳尔苏也在这一年“革退王爵,在家圈禁”。再有,推测为曹家另一门亲戚孙文成又与曹頫同时罢官。特别是李煦的牵累,对曹家影响最大(葫芦庙起火正在苏州)。这种情况,用火势蔓延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也没有了。
    综如上述,曹頫的所谓“罪状”,实际上是“莫须有”的。根本原因是,封建社会“一朝天子一朝臣”。曹頫及其亲戚,本来都依靠康熙的恩宠和庇护。康熙一死,靠山倒了,他们的政治生命也随之完结。雍正心狠手毒,决心要把盐政、织造的“肥缺”让给自己的亲信。这样,“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曹家的遭殃也就势在必然了。
    三、关于兄弟不和
    曹家的衰败,当然还有内部原因。这个官僚贵族之家,繁荣了将近百年,必然要走向它的反面。特别是子孙不肖,骄奢淫逸,这在《红楼梦》里有详尽的反映,我们用史料来核证,确实也是如此。例如雍正的硃批,就有两处指责曹頫为“向来混账风俗惯了”,“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曹頫尚且如此,比曹頫更糟糕的曹家子弟,恐怕大有人在。
    可是,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兄弟不和,萧墙之内发生争吵和倾轧。大家知道,曹颙病死后,康熙决定在曹荃诸子中选一人入嗣曹寅之妻。当时,内务府的一个奏折中传达了康熙的“谕旨”说:“他们兄弟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到底曹荃诸子之间不和,还是曹荃之子与曹寅之子之间不和,还是与曹宜之子不和,这里却没有交代。
    奇怪的是,曹頫革职抄家时,曹欣却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和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两次获得赏赐御笔“福”字④。同时曹欣从茶房章京晋升为茶饭房管领,接着又晋升为旗鼓佐领。兄弟二人,一个无罪革职,一个受宠高升,这是为什么?是不是由于兄弟不和,自相残杀,引起曹欣对曹頫的揭发?
    《红楼梦》第六十五回,写贾珍从铁槛寺回家时去探望尤二姐、尤三姐姊妹,巧遇贾琏骑着马也来了。当时,“马棚内闹将起来,原来二马同槽,不能相容,互相蹶踢起来。”
    这个小插曲应该是一条重要线索。原来,“二马同槽”出自“三马同槽”一典。《三国演义》第七十八回,写曹操将死之日,“忽一夜梦三马同槽而食。……后人有诗曰:‘三马同槽事可疑,不知已植晋根基,曹瞒空有奸雄略,岂识朝中司马师。’”盖“三马”指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他们后来篡夺曹氏之位,奠定晋朝。但是江宁织造曹家的“二马同槽”,很可能是由于兄弟不和,“不能相容,互相蹶踢起来”,正如脂砚斋所说“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⑤,最后促使这个曹氏家族的走向没落。
    总之,“二马同槽”是大可研究的。
    四、关于子孙流散
    曹頫抄家以后,家属回京,雍正给以“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加上曹宜,曹颀当时还有官职,应该说,曹家还不至于一败涂地。但是,《红楼梦》以及脂批给人的印象却是一派“树倒猢狲散”的景况,大概时隔不久,曹家确实是子弟飘零,到处流散了。
    我认为,这里面有一条重要原因,正如《红楼梦》第十三回秦氏托梦凤姐时所说,是由于曹家在祖坟附近没有多置田庄房屋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所以败落下来,子孙不能回家读书务农,没有个退步。甲戍本此段上面,有署名“松斋”的眉批曰:“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这个感叹,似乎不是局外人的泛泛之笔,
    其实,曹寅在世的时候也考虑到这件事。《楝亭文钞·东皋草堂记》告诉我们,曹家的受田在宝低之西,离东皋不远,估计祖坟一定也在哪里。曹寅在康熙四十年写这篇文章时,也想到“仕宦于四方者,往往穷年白首挚子负孙无所归”的问题。但是,他“仆仆道途,沟塍多不治”,没有在这里经营祭祀产业,给子孙留个退步,只是“勖弟编石(曹荃)至东皋墙垣篱落庖福之处,耕艺之事”。不久,曹荃死了,此事可能就搁置起来,再无人过问了。
    这种情况,大概是当时八旗贵族的普遍情况。为子孙后代长远考虑的是极个别人。昭梿《啸亭杂录》卷六“恒王置产”条,就写这个恒郡王弘眭“性严重俭朴”,“除日用外,皆置买田产屋庐”,“后诸邸皆中落,至有不能举炊者,而王之子孙皆自给”。钱泳《履园丛语》卷二十四也记载:“毕秋帆先生购得朱长文乐圃,不过千金。殁后未几,有旨抄其家产,园已造为家庙,例不入官,一家眷属,尽居圃中。”
    曹家没有象恒郡王、毕秋帆那样有远虑。因此,今天曹家遗址荡然无存,曹家世系查考困难,恐怕也与此有关。
    注:
    [1] 李伯玄《曹雪芹家世新考》。
    ②据故宫档案,李煦抄家时,亏空银三十八万两。相比之下,曹頫亏空三万一千余两,数目不大。
    ③见萧爽《永宪录续编》。
    ④皇帝赐御笔“福”字是一种特殊“恩宠”,见《啸亭续录》“赐‘福’字”条。
    ⑤见庚辰本第二十回回末批语。
    原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1980/01
    
    原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0/0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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