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楼梦》 的废兴 《 红楼梦》 是一部清代小说界的巨著,这是谁都承认的。假使我们把它的历史追溯起来,从它的历程上说,怕亦是脱不开兴废的原理吧! 在清代初年的时候,它就被产生了。可是因为生不逢时,才一出世,就被列入为禁例,于是一部蕴藏着万种风情的著作,就这样地被贬落著,幸而在当时虽然处于满清的淫威之下,也好有些人把它偷偷地刊印起来,同时就有很多的人把它偷偷地欣赏著;不过这究竟是出于“偷偷地”,而且在社会舆论上它是被人诅咒著的,所以这情形,一直竟保持到满清衰亡为止,这时期我们名它为初盛时期。 至于它的全盛时期呢!就是清朝覆亡以后了。文学革命起,这书就踏上了它的幸运线。因为旧有的思想都被革除,所以它也还复了自由;这时候,却不如以前被偷偷地欣赏时的光景了。不仅公然的被欣赏,而且竟推为白话之祖,人们要进一步去研究它的文艺价值。二百余年以前被贬落的著作,到今日忽然的被祟拜著.不能不说是它的奇遇咧! 二《 红楼梦》 在文学上的价值 论此书在文学上的好歹,我们可以不必赘述,因为假使它根本够不上说一声完美,亦当然够不上被推为白话之祖;既然被推为白话之祖,自然有它的价值在。照我个人的评断,以为有下列三优点: ( l )内容的丰富 关于(红楼梦》 内容的丰富。我敢说,再没有第二部小说能够和它相伯仲了。根据它的题材,“贵族的小影”,可以联想到当时贵族的侈奢豪华的风气,一定是十二分的炽旺。要写尽它,委实不是人桩容易的事情。而这书能囊括无遗,无论人物、事迹,以及翰墨、酒令、技艺等,都细述在里面。假使有一个人从贵族的家庭里出来,他也想不出有一桩事而不见于《红楼梦》的,可见它是件件都写,而且都不是浮虚的写,这样真不愧说一声“包罗万象”呢! ( 2 )口吻的逼肖 大凡小说记言,最重要的,亦就是最困难的,要算是口吻的逼肖了。这一点,即如与《红楼梦》 齐名的《水浒》,也认为有缺憾。它写一百零八条好汉,也不曾把言语分得迥异。虽然说它的人数是太多了,而且又都是“劫富济贫”一类的好汉,要各有各的口吻,实在是太不容易,不过反转来说《红楼梦》的人物是否比《 水浒》少?而且描写同是“聪明才华”住在大观园的姊妹们,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困难啊!然而我们总觉得言出黛玉、晴雯之口,含有几分尖刺讥讽,好像“语中藏刀”一样,若换而出于宝钗、袭人的口里,则又另是一种风韵.只觉得“端庄稳重”“言近大体”了。这一点,是《红楼梦》的特长,亦就是它的最有价值处!。 ( 3 )布局与叙述的精细入胜 此书目的既为描写当时贵族的真相,当然事实是必定繁琐,若一一述之,而缺乏完美的布局,它的结果,一定是不见功效的。我们试看它里而布局的奇突,就不得不联想到作此书的人的天才了。综观全文,可以分为四大时期:( l )初盛时期,( 2 )全盛时期,( 3 )蜕分时期,( 4 )衰落时期,恰与释氏的四大时期― 生、住、异、灭― 暗相隐射,在征一期内,又纵横地散布了许多文线,以为全书的伏根,然后将琐屑的家事插入在里面,这样就不是“散然无绪”了。在叙述方面的胜处,要推文辞的华丽,与描写的动人了。它写大观园中的许多姊妹的风格和才一致,都是细腻雅致,娓娓动人。使人看了,似乎觉得不嫌其繁琐,好像真的有这些人住在一个有花草,有树木,有楼台,有亭阁的园子里一般;而且甚至千把看书的人.有时候也会置身到园里去,它的叙述工失,由此可知其一斑了。凡文辞之华丽与描写之能动人,这是“文”的长处!内容的丰富,及取材的得当,这才是“质”的长处。有“文”无“质”,我们觉得太“虚张文势”“近无实”,固然是不足取的;若但有“质”无“文”, 那更是觉得“味同嚼蜡”,愈不足取了。所以总括说一句,《 红楼梦》 是文质兼胜,这或者是它的的评吧! 三 关于作者之事迹 ( 1 )作者之家世: 作者的事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不了解作者是何等的人,当然不能知道他何以要作此书;所以在这取,首先要把他的生平事略加以深刻的了解,彻底的明白。 作者姓曹名霑.字雪芹一字芹圃,生长在南京。他的祖父曹寅和他的父亲曹颁都曾经做过江宁织造,所以资财甚富。这里可以知道他的幼年时代就是娇养在一个富贵豪华的家庭里的。其后大概是不幸家道中落,中年的时候,想到了往口的富贵荣华,自然感慨无穷的。大约《红楼梦》 就是那个时期的作品。我们看了《 红楼梦》 引子后,就可以证明他是在中年家道衰落以后作的。《红楼梦》 引子:“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因为他假如不家道衰落,又那里会得说“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呢! 至于雪芹的详细的事略,恐怕没有一个人敢断定是怎样的?因为在当时很少关于作者的事略传流下来,不过根据几个人的考据所得,约略知道些而已。今摘录俞平伯先生底《 雪芹年表》 如下: 西历 朝代 事略 1715 康熙五十四年 曹頫为江宁织造。 1719 康熙五十八年 曹雪芹生于南京。 1728 雍正六年 曹頫卸江宁织造任,雪芹随他北去。 1730 雍正八年 雪芹十一岁,《 红楼梦》 从此起笔。[l ] 1739 一1757 乾隆四年到乾隆二十二年,此十八年中,雪芹遭家难以致困穷不堪,住居于北京之西郊。 1754 一1763 乾隆十九年至二八年 雪芹三十五至四十四岁(? )作《 红楼梦),又十回。 1764 乾隆二九年 雪芹卒于北京,年四十五,无子,有妇成居。 ( 2 )作者写书的旨趣;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知道雪芹的著《红楼梦》,确系在家道衰落以后。继一步要明了的,就是他为什么要做这部书?他的旨趣如何?照书内卷首的作者自言,可以了解他最大的旨趣在“忏悔往日”了。今引原文几节如下;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阳1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至于他的“怀才不遇”的感慨,亦是显而易见的。不知者往往根据书中宝玉的“恨入仕途”的关系,就断定雪芹亦无意于仕途了。其实这是很大的错误。按雪芹之所以使宝玉骂一般入仕途的人为“禄蠹”,正因为他自己的“怀才不遇”,这是行文的故意颠倒处,否则,雪芹又何必要赘添“石头自怨”一段呢,”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人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其中“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 “无才”两字,是作者的故用反跌法处。谁也不会相信雪芹无才的话是真的,因为无才的人,那有这本领来做《 红楼梦》呢!既然明白他不是无才,而他的一生,始终不遇于时,这是谁都要兴遗憾的,何独雪芹呢?所以后来有“自怨自愧,日夜悲哀”的话。当此《红楼梦》大约也就是在“日夜悲哀”之余作成的吧! 四 一百二十回的真伪问题 《红楼梦》原本仅八十回,后四十回系高鹤续作,”这一点胡适之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中,已详细的加以证实;俞平伯先生亦是同样的主张。他们最大的理由有二点: ( 1 )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 ( 2 )前后事实之矛盾。 前一点是考证上的反驳,理由是十二分地充足;关于后一点两先生都说得很详细,引证的地方亦很多,他们觉得最大的疑点,就是关于宝、湘的联姻问题了。因为根据第三十一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依此句的意思,史湘云后日必须与宝玉成婚,而一百二十回的结束,且根本没有涉及宝、湘的关系,这可见后来的几回是高鹗续作的。至于何以知道高鹗的续书必有四十回呢?这照俞先生的意思是,因为第八十回目中有“奉严词两番入家塾。”是为后来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做伏根。这根本与作者的意义是矛盾的。由此可以知道《红楼梦》自八十一回起.决不是曹氏手笔。这问题虽然是才解决下,不过这究是猜想而得,并不曾有彻底的解决。最近宋孔显先生在《 青年界》 杂志第七卷第五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他的题目是《〈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均曹雪芹作》。照他的意思,以为《红楼梦》 一百二十回 确是曹氏手笔。似乎他的解释也有近理之处,例如他的驳胡、俞二先生的“事实前后矛盾”一点,他根本说《红楼梦》 在八十回以内,互相矛盾的地方,亦很多。例如他说“第五回册文的词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又同回的曲文也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枯湘江,… … 何必枉悲伤。’依这词和曲文,所谓‘水逝云飞,’所谓‘云散水枯,’都明指湘云日后要寡居,下文不能再有‘因麒麟伏自首双星’的回目… … ”,这样说来,也未始不是近于情理。而且《红楼梦》矛盾的地方.只在八十回内,也不只此,不过这比较稍大一些。关于宋先生对于考证方面.似乎也太缺少一些。虽然现在胡、俞二先生的意思如何,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认为这间题是很难确切的断定,除非是雪芹再世,否则是不会解决吧! 五 关系《 红楼梦》 索隐的探讨 《 红楼梦》 是一部小说。本来,一部小说的最大的目的,只要给人欣赏而已、至于它的背景怎样?用意何在?大概都不去理会它了。《红楼梦》 是一部伟大的薯作,所以才值得许多人去考证它。照历来考察者对于《 红楼梦》 作书旨意的见解,大约可分下列四派: ( 1 )主张《红楼梦》 是暗射清世祖与董鄂妃的事情的[2]― 王梦阮的一派。 ( 2 )主张《 红楼梦》 是写清康熙朝的政治事情的[3]― 蔡元培的一派。 ( 3 )主张《 红楼梦》 是记纳兰成德的事情的[4] ― 钱静方的一派。 ( 4 )主张《 红楼梦》 是纯粹描写作者的往事的― 胡适的一派。假使我们再把他们总括起来,大约还可综合为二类: (一) 《红楼梦》是客观的,寄托着别种事情的。 a .王梦阮《红楼梦》 索隐的一派。 b .蔡元培《 红楼梦》索隐的· 派。 c.钱静方《红楼梦》 索隐的一派。 (二)《红楼梦》 是主观的作者的自白。 胡适一振。 固然每一派有每一派的考证,不过我们觉得一部好好的小说,把它牵强的来附会到别的事情上去,似乎是太嫌赘繁了,而且情理上说起来,也不必如此,因为照主观派的胡适之先生的考证,雪芹一生的事实,原是很合乎全书的故实的,而且作者在卷首自己也这样说:“…… 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这样不是很明白的告诉我们雪芹是记载他自己过去的事情吗?又何必牵强附会到别的事情上去呢!所以比较起来,自然以胡先生的主张近理一点。至于他们的考据例证,限于篇幅的关系不能举述了。 〔 1 〕 俞平伯先生作此表,就是一方面要明了雪芹的事略,同时另一方面将书中之宝玉当为雪芹的替身。因《红楼梦》始自宝玉十一岁.所以说“红楼梦从此开始”。 〔 2〕 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本是当时名士冒辟疆的妾,后来被清兵夺去,送到北京,得了清世祖的宠爱.封为贵妃。后来董妃关死,清世祖哀痛的狠.遂跑到五台山去做和尚去了。 ― 录胡适《红楼梦考证》 〔 3 〕 蔡孑民《石头记索隐》: “书中之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照他的考证,以宝玉指胤礽,林黛玉影朱竹垞,薛宝钗指高江村… … ” 〔 4〕”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 … 见于胡适《 红楼梦考证》。 原载:一九三五,五,十九脱稿于沪江(上海《沪江附中季刊》创刊号,1935 年6 月) 原载:一九三五,五,十九脱稿于沪江(上海《沪江附中季刊》创刊号,1935年6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