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不幸早年谢世,未能完成他的全部著作。在他逝世的二十多年后,高鹗代替他续成后四十回书,使这部伟大作品得以完整的形式流传后世。这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历来国内外的学者对于高鹗续书的基本看法是:功大于过。但是,近年来,部分红学家却提出了不同观点,于是,怀疑、批判,甚至否定之说,似乎愈演愈烈。对此,笔者愿就自己的一些见解,谈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 不可否认,高鹗的续书是有缺点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和许多评论者是没有争议的。但是,目前有些专家对于高鹗续书的评论,完全忽视不同作家在艺术见解上的相对独立性,抓住后四十回的某些章节,任意扩大续书者创作思想上的消极因素,不顾整个作品的社会影响,甚至用现代人的政治标准,苛求于古人。这种非历史主义的评论方法,是《红楼梦》研究中的歧路。 尽人皆知,《红楼梦》一书,从创作、评注到续作、修辑,是由几个不同阶级地位、不同政治见解、不同艺术水平的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的。马克思主义的学术研究,主张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畴里加以考察。而所谓“历史范畴”,包含的内容十分复杂,它对于不同作家的影响限制往往是不尽相同的。不论是曹雪芹、脂砚斋或高鹗、程伟元等,由于每个人的阶级地位、生活经历、政治见解与艺术水平不完全相同,因而使这部作品的构思布局、情节发展以及艺术形象的塑造等,前后都出现了许多自相矛盾的痕迹。就以原作者曹雪芹来说,他出身于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于政治上、生活上的不幸遭遇,使他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没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尽管如此,他所塑造的贾宝玉与林黛玉等人的艺术形象,虽然有着强烈的反封建的叛逆精神,但同时又流露出封建贵族世家子弟所特有的阶级自矜感。在前半部里,林黛玉与薛宝钗性格。匕的冲突,几乎是无法调和的;可是,到第四十二回后,他们之间又“互剖金兰语”,尽释前愆,竟然又言归于好了。从前八十回的构思及脂评所提示的情节看,在他所写的后三十回中,林、薛之间的斗争,并没有直接对立起来,而是以黛先死、钗后嫁的回避形式收场。这种处理方法,显然与作者本身的封建思想的局限有关。 历史的现象是十分复杂的。同一阶级的作家,由于阶级地位、生活经历的不同,同样会产生相对独立的思想见解。高鹗其人,原是个塾师寒儒,他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抱有很大的幻想。这个人在爱情生活上有许多不够诚实的表现,但是,他在创作上由于接受了曹雪芹的思想影响,加上他自己对于封建婚姻制度的认识与分析,因而,也就能够冲破自己思想上的偏见,进而把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发展写得十分真切而动人,并且把林、薛之间的爱情悲剧写得十分尖锐,其悲剧艺术效果,远远超过了原著,达到了更高的水平。这种现象的出现,从艺术创作的实践规律上看,这也是可能的。任何作家对于现实社会生活的认识,总是不断反复,逐步提高的。从个人角度上讲,创作实践属于主观的能动作用;从客观上考察,他所写的作品则又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尽管高鹗的艺术才能远远比不上曹雪芹,只是由于特定因素的影响,打开了他的艺术思路。随着他对于现实生活的观察、分析,客观事物反过来强制他不断改变自己的创作意图。因此,高鹗在续书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学生”超过“老师”的特殊现象。 事实证明:《红楼梦》这一伟大作品的形成,不完全是按照曹雪芹一个人的构思而定型的。我们在评价这部作品的社会价值时,也不能单纯按照原作者的意图而定。必须承认,这部作品是几个作家不同艺术见解的对立、补充与提高的综合产物。这是一种“历史的合力”。也就是说,这几个作家,其政治见解、艺术才能虽然是相对独立,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可是,他们在《红楼梦》这个历史悲剧的形成及其成书、流传等方面,都是有所贡献的。如果尊重历史事实的话,我们就不能过分地尊曹抑高,厚此薄彼。而应该面对作品,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具体内容出发,实事求是地评价它们各自的功过得失。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学术工作者应有的科学态度。 二 高鹗续书的主要成就,在于他突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大团圆”结构形式,并且以震撼人心的艺术描写,大大丰富了这个历史悲剧的社会内容。鲁迅先生说:“自《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被打破了。”这个评论当然也包括对高鹗续书的估价在内。这是由于中国历来的古典小说,基本都是以“大团圆”的结局而收场的。从唐传奇《李娃传》到宋传奇《谭意歌传》,以至后来的《西厢记》、《牡丹亭》、《平山冷燕》、《玉离魂》等等,因袭相传,形成一股反现实主义的逆流。直到《红楼梦》问世以后,嘉庆年间,相继出现的《复梦》、《后梦》、《圆梦》、《续梦》、《补梦》之类的续貂之作,都是由于不满于原书的悲剧结局,而代之以“大团圆”的收场。这种借助于皇权、神力的捏合,用虚幻的空想腐蚀人们的灵魂,实际上也是起着美化统治阶级、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正因如此,这些皆大欢喜的庸俗续书,并没有得到广大读者的承认,早已被人民所唾弃,成为历史垃圾中的废物。唯独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书,却与曹雪芹的原著以完整形式流传后世,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了。 高鹗所续的这四十回书,一方面根据前八十回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创造性地合乎规律地发展了它的悲剧情节。另一方面,它又保持了原作的个性特色,并且从生活矛盾的内在连贯性上,把这个历史悲剧逐步推向高潮。台湾红学家林语堂曾说:“《红楼梦》之有今的地位,主要的魔力不在前八十回,而在后四十回。”从近百年来,各种《红楼梦》剧本演出的效果看,这些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近年来,有些专家认为:后四十回书也可能是根据曹雪芹的残稿整理的。他们所持的理由,除文字推敲上的猜测外,并没有提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因此,对于这种观点,我个人是不敢苟同的。因为从脂砚斋所提供的线索看,曹雪芹对后四十回的情节设计,并没有涉及到林、薛之间的婚姻冲突。根据前人的文字记载,也有几种不同结局的说法。其中以犀脊山樵为《红楼补梦》所写的序言最为有力。他说:“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原书叙金玉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奈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死,亦未见以钗冒黛之说。”(见嘉庆二十四年藤花榭刊本)关于这个情节,在原作第二十回中,端午节,元妃给各姊妹所赠的礼物,唯宝钗与宝玉相同。据此看来,犀脊山樵的话,似乎是可信的。但是,尽管目标是在揭露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如果只把元妃一人作为统治阶级的代表,悲剧形成的因素就有些单一。其情节的发展,必然是迳直的、单调的,由于缺乏真实的生活根据,艺术效果也会受到影响。如前八十回中,尤三姐的悲剧形成,其结果虽然也很精彩,但由于作者对尤、柳二人的爱情关系及其与封建制度之间的矛盾、对立过程,没有充分展开描写,这个悲剧的酝酿、发展,缺乏感人的生活细节,因而,大大减弱了它的艺术魔力。高鹗在构思林黛玉的悲剧结构时,为了强化矛盾冲突的力量对比,有意识地增加了“掉包之计”。通过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对于林、薛的不同态度,不仅揭示了统治阶级的险恶的居心,而且增加了故事情节的曲折性。使封建统治者与叛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更加尖锐剧烈,从而更好地发挥了悲剧结构的艺术魔力。 值得注意的是:高鹗在组织、推动这个悲剧发展的过程中,在结构逻辑上,巧妙地运用了中国古典文学的排比、衬托等手法,把几个不同的生活情景联接对比,从而形成一种在本质上与个别映像截然不同的艺术激情。在情节的推移发展上,打破了直接对立与转变的老一套“悬念”方式,把它演化为一种连环性起伏不断地潜在式的“悬念”结构。矛盾的产生与发展,犹如一石投水,激起水波向四周波动开展,不等水波平静,又击一石,又是几圈水波向外荡漾。形式含蓄,内容尖刻,艺术效果耐人回味。林黛玉之死,本来是人们意料中的事,但作者却妙用才思,欲擒故纵,多次反复,使人“悬念”不已。八十二回,借送蜜饯荔枝的老婆的话,点破“林姑娘与宝二爷是天生的一对”,惹得黛玉在当天晚上竟做了那么一个血淋淋的梦。显然,这只是她的悲剧的一次预演。到八十四回,有人给宝玉提亲,偏偏说得有名有姓,竟是南诏道张大老爷的小姐,煞有介事似的。而在八十五回,贾芸这个小子,竟然冒冒失失给宝玉说起媒来;而王熙凤又当着宝玉、黛玉的面,也打趣“他们两个倒象夫妇一样的相敬如宾”。两个方面都似乎言出有因,真假难辨,叫人悬念不已。隔了一段时间,到八十九回,雪雁背着黛玉突然告诉紫鹃说:“宝玉订亲了……”偏偏又让黛玉听见了,到此时,矛盾的突然激化,犹如一张拉满了的弓,弦子绷得紧紧的。但如果让黛玉竞因此绝粒而死,不但文情迳直,且觉钟情尚未至深,死也死得糊涂。以后,作者又让雪罹问起给宝玉订亲的事,侍书却说:“那里就订了呢?二奶奶说,宝玉的亲事,老太太总是要亲上做亲……”黛玉听了,心里一松。于是死而复生。如此起伏不定,文愈曲而情愈深。我们说,某些平铺直叙的小说,之所以不能吸引人,其原因就在于作者不善于把握事物发展中矛盾对立的差异状态。其实,现实生活中最引人关心的矛盾,倒是那种接近激化而又尚未充分展开的矛盾。在林黛玉的悲剧上,高鹗巧妙地运用了接近激化的矛盾发展的表现手法,经过多次反复,悲剧的气氛就愈来愈浓,直到宝玉结婚前,消息被王熙凤瞒得滴水不露,偏偏又让傻大姐直接讲到了黛玉的面前。这时犹如晴天一声霹雷,悲剧高潮突然耸起,急骤而下。林黛玉从“惊梦”到“绝粒”,再到“焚稿”,经过一系列生活细节的描写,感情流露十分真切。悲剧发展的趋势,层次清晰而又紧凑,这种悲剧的情节愈典型,读者的“逆受精神”就愈强烈,愈能发挥悲剧艺术的感染力,也就愈能打动读者的思想感情。 中国古典小说中对于同一时期、不同空间所发生的互相关联的故事,一般多采取“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手法,分别加以叙述。但高鹗在组织这个悲剧高潮时,却打破时、空界限,把薛玉钗的成婚与林黛玉之死的前后经过,分成二十几个小段(镜头),交替出现,互相映照,形成强烈对比。一边是王熙凤满脸谄笑,神秘地趴在贾母耳边,咕咕唧唧地“献计”;一边是病奄奄的林黛玉向紫鹃嘱托后事,泣不成声;一边是新婚洞房,红烛高照,薛宝钗盛服艳妆,鬟低鬓亸;另一边是潇湘馆,灯昏惨淡,李纨、探春、紫鹃等含泪为死者整理衣衾;忽而笙歌悠扬,忽而哭声哀恸。镜头一转,只见宝玉按捺不住,上前揭起宝钗头上的盖头,两眼直视,半语全无,顾不得别的,口口声声只要找林妹妹去。接着又是另一个镜头:“潇湘馆内,大家痛哭了一阵,只听得远远一阵音乐之声,侧耳一听,却又没有了,再听时,唯有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读到这里,读者脑海中叠印的幻景,就会产生出巨大的艺术感染力,眼泪也就忍不住夺眶而出了。这种表现手法在中国其他古典小说中还是少见的,它正是后来电影艺术中“蒙太奇”手法的先导,但比电影“蒙太奇”的产生要早一百多年,这是高鹗对文艺结构形式的艺术创造,也是他对中国语言艺术发展的巨大贡献。 三 责难高鹗的人,很少考虑续书者的难处。按说搞文艺创作忌讳带“框框”,而续书的人则非带“框框”不可。因为他必须根据原著的人物性格特征,按照生活的必然规律,形象化地再现人物的成长过程。续书的成功与否,在于人物的性格特征前后能否统一?性格的发展是否符合生活规律?任何作家在塑造艺术典型时,都不能单纯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行事,起决定作用的只能是人物自己。每个人物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成长,正如一棵树只有栽在适合它生长的土壤之中,能按照它的本性自然而然地成长起来。从这个角度上考察,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中,原书的几个主要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贾母、贾政、王熙凤、紫鹃、袭人、妙玉等,性格都有所发展,给人的印象极深。薛宝钗、迎春、惜春等人,从续书者设计的情节看,是符合曹雪芹的意图的,但由于描写不够充分,艺术形象显得不够丰满。探春、湘云等人基本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甚至有些倒退现象。 近年来,许多评论者指责高鹗不该让贾宝玉读书、中举,更不该让林黛玉板起面孔,劝宝玉谋取功名。严格说来,这些批评都是脱离作品实际的,也是不客观的。封建社会的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各种社会现象与它的本质也是不完全吻合的。贾宝玉作为一个世代书香家庭的子弟,真正不读书、不应试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只看生活的现象,关键是要抓住它的本质。高鹗续书一开始,贾宝玉就奉严词入塾读书了。但是,按照宝玉自己的说法:“目下,老爷口口声声要我学这个,我又不敢违拗……”。高鹗甚至给这一回所定的题目也是《老学究讲义惊顽心》,其本身就含有贬义。由此可见,他也懂得贾宝玉在原著中的叛逆性格,并且一直是掌握着这个主导性格来描写的。当塾师贾代儒要求宝玉串讲“后生可畏”的词义时,他所说的那段话,有意回避开“发迹做官”的要旨,表面应付了一番。代儒又问他:“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的意思,他就觉得刺心。便顶碰道:“这句话没有什么讲头”。代儒硬逼着要他讲,他当然也不能不顺竿儿爬。所谓“德乃天理,色乃人欲,好德终是浮浅,人那里肯把天理好的象人欲似的”。类似提法,都证明高鹗对贾宝玉的抵触情绪,描写得非常细致、逼真。我们有些同志却不顾这些客观描写的用意,硬是指责高鹗让宝玉入塾读书是为了做八股、升官,其实,八股文决不是什么绝对不可以做,问题要看他是怎样的做法。代儒给宝玉出的题目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他写道:“圣人有志于学,幼而已然矣!夫不志于学,人之常也,圣人十有五而志于学,不亦难乎!”稍有点文言文知识的人,显然就可看出他是与圣人的教诲相对抗,怎么能说他也是热衷于代圣立言呢?另一篇题目《则归墨》,原是引用孟子的话。宝玉的释题,寓意是以墨子的兼爱、平等思想,反对杨朱的利己、等级观念,实际上也是他的叛逆性格的一种反映,这有什么可以厚非的呢?至于黛玉劝宝玉谋取功名的话,是否合适?还要看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讲出来的?原来宝玉上了几天学,觉得很别扭,心里闷的慌。一放学,就溜到黛玉的房中来,黛玉假意劝他瞧瞧宝姐姐去,宝玉道:“这会子喒们坐坐,也好散散闷,你又催起我来……”黛玉在爱情上摸到了真心,便觉得高兴。就挖苦地说:“紫鹃把我的龙井茶给二爷泡一碗”,“如今二爷上学念书了,比不得头里”。显然,当时使黛玉高兴的并不是念书不念书的问题,而是哥哥对妹妹的真情流露。宝玉接着驳道:“你还提什么念书,我最讨厌这些道学话”。“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它诓功名混饭吃也罢,还要说代圣立言……”在这种情况下,黛玉当然也不能不应酬几句。这才说出“八股文章中也有些近情理的,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谋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等话。从这段文字前后的意思看,黛玉说出这些话,显然是为了安慰宝玉的情绪,并非真心劝他做八股。何况宝玉听到这里,便觉不堪入耳,实际也表明了高鹗的态度。在前八十回里,黛玉对宝玉谈情,常常是通过戏谑、耍笑、挖苦、打趣的口角形式来表达的,八十回后,由于年事已长,环境变化,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变得“亲极反疏”,所以,彼此讲话就不象过去那样直率了。至于宝玉听说父亲升了粮道,“越发乐得手舞足蹈了”。情况与上述一例相似。那是由于贾母说要给黛玉做生日所引起的,不完全是由于父亲升官的缘故。 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的语言、行动体现着他的思想本质,一切事物的形式与本质也应该是统一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种表现形式都能反映出它的本质。有时候,人们为了某种原因,也常常讲一些言不由衷的话。马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为多余的事了。”因此,我们在分析作品的内容时,就不能离开艺术形象的客观意义,仅仅根据人物的一言半语,断章取义,曲解作者原意。 贾宝玉的应试中举,也是许多评论者指责最严厉的一点。事实上,宝玉的中举,正是反对封建的功名利禄的一种形式。临下考场前夕,薛宝钗对他进行了一番苦苦劝谏,他只是仰天大笑。宝钗道:“我劝你从此收心,好好用功,但能博得一第,也不枉天恩祖德。”宝玉叹了口气说:“一第呢?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倒是你这个‘不枉天恩祖德’,却还是不离其宗!”可见他对宝钗的劝谏,思想上仍然是尖锐对抗的。更可笑的是:当贾兰进来说,“爷爷叫咱们好生念书”时,他竞笑道:“好,我也要作几篇(文章),熟一熟手,好去诓个功名……”这就是贾宝玉应试中举的实质。因此,我认为:贾宝玉的中举与一般古典小说中才子中状元,其性质完全是不同的。很显然,贾宝玉的中举,并不是为了食禄奉君,封妻荫子。而且在中举后,竟悬崖撒手,出家当和尚去了。实际上是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无情的嘲笑。高鹗之所以这样处理,无非是在虚幻、色空思想迷惑下,对于功名利禄的鄙弃。但我们今天在评论这个问题时,则应当意识到它正是封建科举制度因袭发展下人的“异化”,也就是说,当封建社会发展到腐朽、没落阶段,最高统治者用以笼络、禁锢人民思想的科举制度,已经转化为一种排斥这种制度的“异己”力量。明末清初,《儒林外史》小说的出现,王夫之、黄黎洲、戴震等思想家的反儒学说的抬头,都是这种转化的表现。只有彻底消灭这种制度背后的阶级统治,才能最终消除这种“对立”现象。 贾政这个人,在曹雪芹的原著中,是个端方正直,言必忠信的正人君子。他给人的印象,除过板起面孔说教外,几乎没有什么内心活动的剖析。八十回以后,高鹗则通过几个典型事件,深刻地揭示出他的灵魂中许多比较本质的东西。他这个人,自称不惯俗务,对于贾雨村的钻门子升官,颇多讥讽。实际上他自己也是靠巡抚吴大人的关系,才升为工部郎中的。薛蟠打死人命后,薛姨妈托他给知县行贿,他也知此事:“上边好托,下边难办”,可见他也是懂行的。可是,当他升任江西粮道后,手下人劝他给节度使送礼。他却假装清高,竟说:“我这官是皇上放的,难道不给节度使做生日,便不叫我做官不成?”他见过节度使后,知道镇守海门的总制大人与节度使是亲戚。为了巴结上司,他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许与镇海总制之子,女儿结婚时,节度使还为他设席贺喜,哪知过了不久,这位节度大人竟参了他一本,说他“失察属员,重征粮米,苛刻百姓”。他在任内时,原是被手下人所左右,甚至被李十儿等捉弄得毫无主见,搞出了许多徇情卖法的丑事。他竟无可奈何地说:“我是要性命的,你闹出来不与我相干。”等他丢了官,回到京城后,同僚们问他:“你在粮道任上,怎么叫门上家人向人家要钱?”他听了还十分惊讶,竟说:“我从来不敢有这念头。这是对天可表的!”通过这些描写,充分表现出他是个不谙世俗,易受愚弄的书呆子。其实,这种人在当时的统治阶级中,属于是一种不学无术但又要假装清高的伪君子。他的思想中,除过愚忠愚孝之外,并不存心干什么坏事,但是,他又被封建社会各种邪恶势力,拖入泥坊而又不能自拔。这样看起来,高鹗所塑造的这个艺术形象,比之于曹雪芹原著中的形象,其典型意义无疑是深刻得多了。 许多评论者总是把贾母看作是扼杀宝、黛爱情的刽子手。其实这也是不对的。按照高鹗的续书,最初,贾母是主张把黛玉许配宝玉的。这件事,原是侍书从二奶奶(凤姐)那里听来的。她说:宝玉的婚事,“老太太心里早有了人了,就在咱们园子里的。大太太(王夫人)那里摸的着底呢?老太太不过因老爷的话,不得不问问罢咧。”(九十回)那次,宝玉与黛玉同时患病,贾母听了自是心烦,因说道:“偏偏这两个玉儿多病多灾的。林丫头一来二去的大了,她这身子也要紧……”(八十三回)这样口气,看来也是想把两个玉儿作配。按照封建社会的习俗,儿女的亲事,是要父母之命而定的。黛玉是她的外孙女,自己当然不好直接说明。后来,借着贵妃娘娘的关心问候,她主动给贾政说:“提起宝玉,我还有一件事和你商量,如今他也大了,你们也该留神看一个好女子,给他订下。”并且说:“也别论远近亲戚,什么穷啊富(啊)的!”(八十四回)这些话本来已经点得很明了。可是,王夫人一早已看中了宝钗,加上,黛玉平时为人皆不合众人的坎儿,因而也没人迎合贾母之意出面为之作合。从另一方面看,贾母也是满脑子封建思想,深知三从四德(夫死从子)之义。她发现贾政态度不明朗,心中便有些不喜欢,只好说:“论起来,现在放着你们作父母的,那里用我去操心……”后来,当众人重新提出宝玉的婚事时,王熙凤给她点明“金玉姻缘”的话头时,她掩饰地说:“可是我背晦了。”当然,象贾母这样的人,是积极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的。在宝玉与黛玉之间,她首先要维护宝玉的利益,况且,“看来林丫头也不是个有寿的”。所以,后来她也同意娶宝钗了。但就其本人的思想感情来说,她始终是矛盾的。当王熙凤献出“掉包”之计后,她仍然担心:“倘或闹出来,林丫头又怎么样呢?”当得知宝玉的心事后,半晌不说话。后来,黛玉病重,她还去看望她,黛玉说:“老太太你白疼我了。”她听了心中十分难受。黛玉死后,她也承认:“是我弄坏了她。”直到她本人临死之前,她仍然感到宝玉的婚事不谐,又怜惜宝钗所嫁不偶。总之,在这个人物身上,高鹗很重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在他的笔下,这个人有时是阶级感情掩盖了伦理感情;有时则是伦理感情抑制和影响着阶级感情,始终使人感觉到她的身上还残留着某些人类共有的感情痕迹。 王熙凤,这个作威作福的管家婆,在前八十回里,她嘴甜心辣,狡诈毒狠,干尽了许多坏事。但在字里行间,作者对她的聪明才干又流露着一种浅淡的赞赏和同情。这个人物性格上的矛盾,显然是封建宗法制度下,家族内部等级压迫、勾心斗角的产物,不能单纯把责任归之于她个人。高鹗似乎很理解曹雪芹对这个人物的爱憎分寸。到八十回后,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解体,在贾府被抄前后,他就精心着意地描写这个人物双重地位及其性格的分化。在贾宝玉的婚姻问题上,她一方面适应王夫人的要求,出谋献策,扼杀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另一方面,她又睁一眼,闭一眼,隐约流露出对宝黛的某种怜悯与同情。她在待人接物上,也幡然改变了过去那种刻薄、刁滑的作风:邢岫烟丢失棉衣,她怜穷恤贫,三番两次托人送去衣物;对司棋之死,也能讲几句公道话,以宽厚仁慈待之;特别是对贾芸的徇私求情,居然能理正词严地加以拒绝,显然变成了一个正人君子。可是,她毕竟干过不少坏事,常常心怀鬼胎,水月庵一出事,她就疑神疑鬼;大观园之行,她惊魂落魄,心有余悸而不敢明言。甚至对贾琏的摔碗、耍脾气,也是眼泪巴巴的,不予争执。及至贾母死后,她在料理丧事中,处处呼应不灵,上下拉肘,欲干不得,欲罢不成,不得不哀求大娘婶子们,“可怜可怜我吧!”所有这些描写,似乎与前半部的这个人物是完全矛盾的,实际上正是作者把她的复杂性格进一步丰富、浮雕化了。作者的意图,似乎是“恶欲知其爱”,看来王熙凤之所以坏,不完全是她个人的责任。严格地说她只是封建宗法制度下,权术玩弄者们所豢养的一个打手而已。临到收场时,作者特意为她安排了一个给刘姥姥“托孤”的凄婉场面,算是对这个“做尽了坏事”的女人的怜悯和同情。 值得提出的是:对于袭人和紫鹃这两个丫头的处理,也是十分得当的。在前八十回中,袭人往往被人们看作是薛宝钗的同党,紫鹃则是林黛玉的利益的维护者。但是,钗黛之间的爱情冲突,从没有在这两个丫头身上交叉地表现出来。到八十回以后,随着钗黛之间爱情悲剧的发展,作者着意深化了这两个丫头的性格。袭人,这个在封建社会自愿出卖自己的独立人格的奴才,最先在这个问题为自己找出路。因想平日贾母、王夫人素来看重黛玉,她便以为黛玉必是宝玉的正配妻子无疑。于是,她就借着香菱被打一事,来探黛玉的口气。没料到黛玉竟说“大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她碰了软钉子,觉得很尴尬,却毫无恼恨黛玉之心,反而曲意奉承,了若无事。宝玉失玉后,钗黛二人都不在意,唯独她怕得要命,甚至还来恳求黛玉:“求姑娘给他开导开导”。在她的眼里,宝玉就是她的靠山,她以为只要抱住宝玉这条粗腿,她自己也就有所依靠了。后来,在宝玉的亲事上,上头已确定了宝钗,她心里也很高兴。但是,她所高兴的,也只是因为若是宝钗,“我就可以卸些担子”。但对黛玉,她并没有丝毫报复的心理。有些评论者认为王夫人之所以要娶宝钗,就是由于袭人进了谗言,这实在是冤枉人。从作品的具体描写看,袭人给王夫人回话,是由于当家的人已决定用娶宝钗的办法,给宝玉冲喜。这说明在钗黛之间的取舍已定。袭人之所以要给王夫人回话,是因为她知道宝玉的心事。所以,她认为“那只怕不但不能冲喜,竟是催命了”。而且还说:“我再不把话说明,那不是一害三个人了么?”实际上也包括替黛玉的命运担心在内,怎么能说袭人就是个进谗言、杀黛玉的蛇蝎之辈呢?从曹高二人所描写袭人的全部生活看,她的意识中就只有一个宝玉,这正是封建社会人身依附制度的一种表现。不论宝玉娶的是宝钗或黛玉,她也只是正配夫人跟前的一个变相奴才而已。宝玉出走以后,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也不得不遵从主子的命令,又下嫁给蒋玉函。对此,有些人又抬出封建统治阶级的贞操观点。挖苦她说:“若是当时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艺术观点来看,一个艺术形象的美好价值,在于它使人们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分析,认识阶级社会不同人物的生活意义及其价值。绝对不能就人物品德的好坏,赋之以个人感情的好恶评价。客观地说,从袭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为巩固压迫自己的阶级的奴才的转化过程。其中有很大程度是历史因素决定的。我们当然没有必要跟在封建士大夫阶级的屁股后面,对于一个已经丧失了自己的独立人格的奴才,落井下石。这是我们应有的批判道德。 紫鹃也是个奴隶,却是一个具有正义气节,没有丧失人格的女子。在宝黛恋爱过程中,她的确替黛玉操了不少的心,始终都是以朋友和妹妹的心理与身分对待的。尽管她希望黛玉和宝玉的婚事能够如愿,而自己却不抱任何幻想。在她看来,“黛玉那个性儿是个难服侍的;宝玉的性情虽好,又是个贪多嚼不烂的。”“我尽我的心只服侍姑娘,其余的事全不管。”这正是她与袭人截然不同的地方。当宝玉与黛玉的关系,还没有明确时,她处处试探宝玉的心;当黛玉冷淡宝玉时,她又以黛玉的代表身分,热情接待宝玉;甚至批评黛玉“浮躁了些”。最后,当她得知宝玉要娶宝钗时,便激出一腔闷气来:“我看她(指黛玉)明日死了,你拿什么脸来见我?”为了薛宝钗成亲,王熙凤派人来找紫鹃去欺骗宝玉。她敢于违抗贾母、王夫人和王熙凤的命令,当面顶碰林之孝家的:“林奶奶,你先请吧,等人死了,我们自然是要出去的。”令人深思的是:宝钗与宝玉结婚后,她对宝钗的态度却毫无怨恨之心,照样是有说有笑的,偏偏不理睬宝玉。对于她的这种态度,宝钗始终是谅解的,甚至把对她是出过力的雪雁,也打发走了,偏偏把紫鹃放在自己的身边。这就说明作者对这个人物性格的观察处理是深刻符合生活规律的。同时,也说明紫鹃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因为她知道宝钗之嫁宝玉,其责任并不在宝钗身上;也可以说,她们林姑娘之死,并不是由于宝钗夺去了宝玉而造成的;她之所以不肯理睬宝玉,也并非认为是宝玉的薄情负义;而是由于她一旦理睬宝玉,就会联想到她那个可怜的林姑娘,也就会伤透她的心。后来,当宝玉找她,向她赔不是时,她竟关着门,赌气地说:“若就是这些话,我们姑娘在世时,我也跟着听熟了。若是我有什么不好,二爷倒是回太太去,左右我只是个丫头,更不算什么。”当她发现宝玉站在门外发呆时,自己也动了感情,忍着泪说:“是走了,还是傻站着呢?有什么又不说,尽在这里怄人。已经怄死了一个,难道还要怄死另一个么?”说到这里,两个人都伤心流泪了。很明显,他们都是为着死去了的黛玉而流泪。至于紫鹃之于宝玉,那是情义有别的。到最后,她还是跟着惜春出家去了,这是任何人也不能混淆的。应该说,高鹗在塑造紫鹃的形象时,是别具匠心的。她是区别于晴雯之外,另一个感人至深的奴隶典型。她的性格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林黛玉之死的正义性与纯洁性。这也是高鹗的艺术成就之一。如果按照阶级论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划分方法,那不仅会把复杂的生活现象简单化,而且那样袭人将不成其为袭人,紫鹃也就不成其为紫鹃了。 四 高鹗的艺术表达能力虽然远远比不上曹雪芹,但是,作为续书来说,大部分章节在摹拟、模仿原作的艺术风格方面,却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是,也有些篇章写得比较粗糙,与原作相差较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主要是由于续书者对当时社会某些生活现象或事物,认识、感受、理解不深。因而,在他所续写的后四十回书中,在艺术技巧与语言风格方面就出现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凡属高鹗比较熟悉、并且打动过自己的感情的事物,就写得比较精彩。如宝玉与黛玉的爱情发展、妙玉对宝玉的爱慕钟情、贾芸对小红的挑逗、甚至夏金桂与宝蟾对薛蝌的招惹勾引等。不仅构思精巧,情节典型,语言表达方式也各有特色。尽管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搞清高鹗本人的生活经历,但从他笔下所流露的感情色彩来看,可以肯定地说,他这个人对于爱情生活是十分敏感而丰富的。因而,他就能抓住某些人物的感情脉络,揣摸出人物当时的心理活动,创造出一些十分贴切的生活语言,形象化地再现人物的性格变化及其感情色彩。 从美学观点上看,小说创作是造型与表情相结合的语言艺术。作品中的抒情描写,渗透着作家对客观事物形象的认识、创造与评价。如九十一回,宝玉与黛玉通过谈禅的形式,含蓄而沉郁地表达了双方的爱情。这段问答,如辘轳旋转,愈转而寓意愈深。黛玉连续采取了六个不同的变换语式,苦苦追问:“宝姐姐要和你好?你怎么样?”的问题。宝玉答话,斩钉截铁,颇有悟机。从文字表面来看,黛玉的问话似乎有点绕口令的味道,但并不使人感觉到可笑,反而感到那个急切追求爱情的姑娘,真是有一万个不放心。宝玉答话,虽是生僻的禅语,却又剥开了它的外壳,如使人看到了一颗赤诚热切的心。这种文白相混,长短不齐的句式,并不使人感到繁琐冗长,反而如细嚼橄榄,愈嚼愈觉有味。八十七回,妙玉与惜春下棋,写得十分静细。宝玉突然插问一句,打动了妙玉的尘心。通过几句拘泥、尴尬的问答,连用了几个“微微一笑”,也就很有分寸、很有层次地把两个人的内心世界,维妙维肖地勾画出来。八十八回,贾芸给小红送东西,本是邪意挑逗,小红却假装正经,半推半就,两个人说话断头落关,吞吞吐吐,眉来眼去,字字勾魂,勾勾搭搭之情,跃然纸上。九十一回,夏金桂与宝蟾共同设计勾引薛蝌的一段谈话,表面上句句是家常闲话,实质上却语意双关。妙在一问一答,步步入邪,嘴上讲的是一本正经,却句句话都蕴含着一种淫欲邪念。既要拖人下水,又要不露痕迹,真是微妙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在这些章节里,作者的思想就象一根无形的金线,把许多不同感情色彩的单字串连起来,信手拈来,款款脱俗,形成几种不同寓意的生活情境。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对自己还不很熟悉的社会生活,如贾珍鞭仆、包勇投靠贾府、贾政赴任主事、大观园驱妖、甄应嘉复职、散花寺抽签等章节,由于缺乏真实感受,抓不住事物的特征,情节提炼不典型。甚至生硬编造情节,有不少人为的刀斧痕迹。故事的叙述,只有纵向叙述,缺乏横断面的剖析。表达语言又以当时官方的文言体为主,古涩、拗口、平庸呆滞、缺乏生活气息与感情色彩,与人物的性格及生活环境不合拍。布局构思始终限制在一个狭窄的天地,缺乏应有的广度与深度,不能给人造成一种深刻的印象。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某些比较特殊的社会生活,由于作者缺乏应有的社会知识,因而只能照抄别人的文字材料,甚至以枯燥的推理来代替艺术概括。如八十六回黛玉论琴,八十九回宝玉填词、评画,几乎都是从别人的书面材料中抄来的。黛玉论琴全是一些老学究式的说教,根本不象从这个多才多艺的姑娘嘴里讲出来的。与前八十回中曹雪芹所写的论诗论画,截然不同。由于抄来的文字,语言生硬、冗长,隔断了人物之间的感情交流,使人读后厌其繁琐。又如一百七回,写贾母临死前散余资的一段谈话,长达三百余字,显然是作者为了宣扬封建的伦理观念所作的诠释图解,完全不是一个活到九十多岁的老人临终前思想、神志所能做到的。在有些章节中,作者为了阐明某种意图或观念,往往硬性插入一段局外的谈话,以便与故事情节相吻合,从而达到自圆其说的目的。如一百六回贾府被抄后,为了说明被抄的原因,凭空插入几个没名没姓的亲友的议论,连续出现了三个“有的说……”,长达二百六十余字。一百七回,贾府败势后,为了批判贾雨村的忘恩负义,通过包勇在街上听到众人议论,也是连续出现了三个“那人道……”,长达二百四十余字。一百一十一回,贾雨村被罢官问罪,为了颂扬当今皇上的圣明,又是插入众人议论,连续出现三次“那两个人道……”,长达三百七十余字。象这样粗糙低劣的编造,肯定是作者仓促敷衍而成的。象这样的败笔,是艺术珍品中的瑕疵,我们也无需替他掩饰。 从以上情况看,后四十回书中,写得十分精彩的不少,写得粗糙低劣的也有。有人怀疑其中写得比较精彩的章节,可能是曹雪芹的残稿。笔者过去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经过反复分析、考证,除过文字、情节上的异同,没有找到任何有力的佐证。值得研究的是:后四十回书中的精彩章节,没有一处与脂砚斋所提出后半部情节线索相吻合。而且在这些章节里,同样出现高鹗式的语言特征和败笔。而且这些精彩章节的文体及其语汇、人物的语言习惯、句式结构等也与前八十回迥然不同。当然,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断然排除这里边可能保留有曹雪芹某些残稿的可能性。但是,也可以肯定地说,高鹗本人也是写过不少精彩章节的。作为一种学术研究,需要有一个科学、严肃而又客观、公允的态度,在没有发现更新的、更有力的旁证材料之前,我们不能轻率地剥夺高鹗的创作权。尊重事实,尊重真理,尊重作家的劳动,是一个学术工作者应有的学术道德。我愿意和一切持不同观点的学者、专家共勉之。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1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