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改编,许多学人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如沈治钧的《不泼冷水,不灌烧酒——平心关注〈红楼梦〉重上荧屏》,段江丽的《从小说叙事到影视叙事的改编空间——关于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思考》①,红楼梦学会组织了多次讨论,《红楼梦学刊》数期发表了多篇讨论文章。对《红楼梦》电视剧(新版)的改编原则,提出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而又切实可行的见解和建议,值得编导和演员细细琢磨和挖掘。 作为《红楼梦》的爱好者,我对新版,既有衷心的祝福,也有深切的忧虑。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新版编剧黄亚洲先生在回答“新版新在哪”的问题时曾谈到关于情节内容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包括:第一,编剧的想象和创作更多地体现在对情节的增删和种种细节的选择、强化、渲染中,其目的是让新版《红楼梦》(原文没有书名号,冒昧添加)更加通俗易懂,故事流畅,而不是简单地将一部复杂冗长(“冗长”似欠准确)的文学巨著重现;第二,在编写剧本时力求“故事好看”,因此下了很大的工(似应作“功”)夫在加强故事的清晰度上,有些文本中的“幕后戏”,都拿到了前台来表现:比如宝玉、黛玉、宝钗的三角关系就有了新的演绎。新版中,宝钗的爱情主线会更突出,其独特的心理情绪将会被适当渲染,尤其是对其母薛姨妈的自私心理,剧本会加以更生动的表现;第三,采取神话与现实两条线同时进行,剧本安排宝玉和黛玉在转世投胎前就以绛珠仙子与神瑛侍者的身份见面,“所以第一集就是《石头下凡》”,等等②。 一、“诬真为假”——改编主题之误 段江丽说,“新版的主题尚不得而知。”②(p44) 但从所引编剧下述话中透露的信息,不由人不心存疑惑:“宝玉、黛玉、宝钗的三角关系”,“宝钗的爱情主线会更突出。宝钗不会被塑造为第三者,但其独特的心理情绪将会被适当渲染,尤其是对其母薛姨妈的自私心理,剧本会加以更生动的表现。” 黄亚洲虽然明确地表示:宝钗不是第三者形象:“宝钗在当时还是识大体的,性格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不像有些红学家说的上蹿下跳。她跟宝玉之间不是纯粹的利益婚姻关系,而是有一定真感情的,所以她不是令人讨厌的第三者形象。她也有七情六欲,不单单是一个旁观者角色,或者一个随遇而安的人物。”③ 诚然,黄亚洲本意不想把宝钗塑造成第三者形象。而事实是:只要把《红楼梦》主题或主线当作爱情,认定《红楼梦》写的是宝黛钗“三角关系”(三角恋!),只要照搬后四十回黛死钗嫁而且让宝玉穿着新婚礼服去哭灵,就不会不对薛宝钗颇有微词。宝钗作为第三者的尴尬身份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即开宗明义宣称为“闺阁昭传”,故书亦名《金陵十二钗》。《红楼梦》就是要为钗黛为代表的红楼女儿立传,因为她们代表真善美,代表曹雪芹的理想人生价值。曹雪芹特别反感传统的三角恋爱关系,“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梦》是写三角恋爱关系吗?突出“宝钗的爱情主线”,还要“尤其”“更生动的表现”“其母薛姨妈的自私心理”,不知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是否写了“宝钗的爱情主线”,更何谈“突出”?编剧却要“尤其”“更生动的表现”。如果把“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红楼女性为代表的真善美被毁灭的悲剧,作为三角关系看待,将宝钗(包括“其母薛姨妈”)看作“拨乱”木石前盟,成就金玉良姻的小人“突出”,曹雪芹地下有知,恐怕也不会答应。 薛宝钗形象问世以来,遭遇到两大劫难:一是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钗嫁黛死的“掉包计”情节设计,几令所有读过《红楼梦》的人都曾泪洒潇湘而扼腕蘅芜。随着胡适的考证与几代学人的艰辛努力,将前八十回曹雪芹原著与后四十回高鹗所续严格区分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是1954年的批判运动。批判俞平伯的“两峰对峙,双水分流”的“钗黛合一”论,提出了“钗黛对立”,一为封建阶级的叛逆者,一为封建阶级的卫道士。“斗争论”红学,早为人们唾弃,但仍阴魂不散④。考察其误,主要表现于对薛宝钗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缺乏深层次的认识。 以钗黛为代表的大观园的青春少女,是作者歌颂的真人,她们都是既具理性又有独特个性的真人,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宝钗代表理性之真,黛玉代表性灵之真。性灵之真更多表现于以直为诚,故多用直笔;理性之真则常常表现为以曲为诚,故常用曲笔⑤。 宝钗所重的理,代表传统文化的理性精神,如仁爱、孝义、诚信、宽容、勤劳俭朴、讷言敏行,等等。 宝钗还将理性精神自觉地贯彻到自己的立身行事中,确实做到了事事处处“用学问提着”而反对“世俗”,更遑论“媚俗”。她具有仁厚博爱的本性,故能拂逆王夫人之意,而关照谁也看不起的卑弱者赵姨娘,大观园姐妹中凡有困难者都能慷慨相助,而自己生活却极其俭朴,“从来不爱花儿粉儿”和“富丽闲妆”,追求“淡极始知花更艳”的高层次的审美人生;她具有自尊自重也能尊重他人的本性。故能在王熙凤与鸳鸯导演双簧,玩弄刘姥姥逗老祖宗开心取乐时,全场大笑,她不笑;她待人宽,责己严,当薛蟠被柳湘莲痛打,薛姨妈气急要告诉王夫人拿办柳湘莲时,她郑重劝告:这“不是什么大事”,是我们家的“无法无天”,告诉王夫人实际上是“以势压制常人”,经过二三次这种教训,对他改过只有好处,句句掷地有声;她的诗才堪称一流,却常常以“女子无才便是德”相劝——即使做诗也只是陶冶性情,不忘女性本等,如:“贞静”、女工(针黹纺织),她每晚与莺儿做针线到三更。(《红楼梦》中的女性,都是女工高手。不说晴雯病补雀金裘,黛玉、湘云、探春莫不如此。这是曹雪芹对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社会中男耕女织生活的肯定。)她不忘“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的圣人教导,从不背后拨弄是非,论人短长,总是息事宁人,寻求和谐相处,真正做到了儒家要求女性的德、言、工、容,堪称传统女性美的典范。 宝钗不仅自己按传统文化的要求立身行事,还劝导姐妹按传统文化的要求立身行事。在劝导宝玉如何立身行事方面,遭遇到的误解最多。宝钗劝宝玉立身行事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学习好儒家经典(包括八股时文),走“读书明理、辅国治民”的人生道路,真正实现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理想;(第四十二回)或者读书不成,仕途无望,“耕种买卖”(第四十二回)亦可,总之要在“外头大事上用功”(第三十七回),不可总在内帷厮混,“无事忙”,充当“富贵闲人” (第三十八回)。宝钗的目的,是目睹世无真正读书人,“读了书,倒更坏了”,(第四十二回)于是劝导宝玉这个“略望可成”(第五回)的“真人”能成为“读书明理、辅国治民”的真正读书人,来补“末世”之天,来拯救贾府后继无人的厄运,至少具有独立生活的本领(如耕种买卖),彻底抛弃“只管安富尊荣就是”的贵族公子纨袴子弟气息。在劝说方式上灵活多样,宝玉挨打后深情式劝导,起诗社时“富贵闲人”、“无事忙”的幽默式劝导,称赞香菱学诗时的感叹式劝导,第一百一十八回讨论人品根柢时的论辩式劝导等等。宝钗深知其不可劝而劝之。体现了儒家“铁肩担道义”的孜孜以求的精神,更体现了视宝玉为“真人”、为亲人才恨铁不成钢的深挚之情。宝玉则认为自己是块被弃而不用的“顽石”,“无才可去补苍天”,这“末世”之天下皆国贼禄鬼,真诚丧尽而虚伪横行,非一二真人所能补,我则我行我素,到真诚仅存的女儿世界“护法群钗”,这就是宝玉一边骂宝钗(包括湘云)入了国贼禄鬼一流而又与之亲密无猜的根本原因,这只要看看第三十七回至八十回文字就知道我言非虚。同是真人,却因对人生价值的不同认识,带来误解,这实质上体现的仍是人的生存无奈,生存悲剧。可见,如果不是有意夸大这种矛盾和分歧,宝钗的理性认识和人生劝导不仅当时是正确的,即使放到今天仍不失其现实意义。⑥ 造成误读宝钗的根本原因,源于误解曹雪芹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态度。宝钗(包括探春、李纨,也包括宝玉⑦、黛玉)等人对儒家的态度,可以说代表了曹雪芹对儒家的态度。 以儒家思想为主,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历数千年积累,经无数风雨洗礼,不断发展为高度成熟的文化,是东方文明的代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是既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又关心人的发展的文化。即使在《红楼梦》研究中误解最多的“存天理,灭人欲”,也有其合理内核⑧。朱子曰:“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人欲便也是天理里面做出来。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钱穆在《朱子新学案》中作了深入的阐释。钱穆解释说:“朱子只教人各就自家日常生活中讨取,平平恁地做工夫。莫要凭空求讨天理,亦莫要一意搜剔私欲。立言平实深到,后人乃谓宋儒以理杀人,又要泯去天理人欲分别,更有认放纵人欲即是天理者。人之私欲,尚不能一意专务克治,又况要一意提倡与放任。”⑨ 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批评宋儒(主要针对朱子)以理杀人,“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⑩ 梁启超谓“《疏证》一书,字字精粹,”“其哲学之立脚点,真可称两千年一大翻案;其论尊卑顺逆一段,实以平等精神,作伦理学上一大革命。其斥宋儒之糅合儒释,虽辞带含蓄,而意极严正,随处发挥科学家求真求是之精神;实三百年间最有价值之奇书也”。“虽然,人生而有欲,其天性矣,节之犹惧不蔇,而岂复劳戴氏之教猱升木为也。二百年来学者,记诵日博,而廉耻日丧,戴氏其与有罪矣。”(11) 梁启超一方面充分肯定《孟子字义疏证》具有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又指出其逻辑上的片面性与实践中的危害性,深刻、全面、透辟。 《红楼梦》“意淫”与“皮肤滥淫”之区分,实在是对天理人欲关系的最准确的把握。既具哲学的深刻性,又具艺术的形象性。曹雪芹以他的生花妙笔,一方面淋漓尽致地描绘了“皮肤滥淫”之辈的荒淫纵欲,如珍、蓉父子聚麀,调戏尤氏姐妹,竟至贾琏不顾国孝家孝偷娶尤二姐,另一方面又写他们假守礼法,贾敬去世,珍、蓉辈稽颡泣血,喉咙哭哑。一方面写出了家族的统治者王夫人等既不能禁止赦、琏、珍、蓉之流的放纵私欲,另一方面又不能区分正当人欲(“意淫”)与放纵私欲(皮肤滥淫)之界线,将“理”变成了滥杀无辜的藉口。这些构成了曹雪芹既反对放纵人欲的“皮肤滥淫”,又歌颂“意淫”,反对“以理杀人”的思想倾向。曹雪芹以其对世道人心与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超越了戴震。 薛宝钗所坚守的正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而在一些红学家的眼中、心里,薛宝钗还是奸伪小人(12)。造成这一失误的根本原因:并未深刻理解薛宝钗所代表的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关爱他人,是仁义礼智信这些做人的基本道理。 究其原因,还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缺乏深入理解所致。例如将宝钗视为与水晶玻璃心的黛玉对立的奸诈伪巧人,正是源于对传统文化关于“诚”的误解。 实际上,“诚”的本质在心,传统文化强调“诚”,正是从心出发。儒家强调“正心诚意”,把它作为修身的根本,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道家视域高超的天地境界,襟域博大的海洋气度,也源于他们清心寡欲,以诚待物。佛教强调“平常心是道”,“平常心”就是真心,不打诳语。“诚”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人而不是为己。讲究方法,讲究策略,这正是“以曲为诚”的表现形态。如果说,“诚”只能与“直”相对,“曲”一定与“伪”相连,那么,委婉全成了伪饰,“诚”的表现形态变成了僵死的教条。那样,生活也将单调划一、枯燥无味。大观园里的青春少女,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有雍容华贵的牡丹,有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有带刺的玫瑰,有斗雪的寒梅,有雏菊,有红杏,有海棠,有桃花。人生本来是多姿多彩的,我们怎能只认同某一种性格,而否定其他性格?怎能因为喜爱某一种花草。就放弃对其他花草的欣赏呢?正是大观园的百花,才共同描出了红楼美景,才共同组成了红楼女儿多姿多彩的美好人性。 余英时早在三十年前就独具慧眼地指出,俞平伯是最有条件创造新典范的人。余先生所谓“新典范”,是指继新红学派之后,代表红学研究最正确的道路(13)。而俞平伯的道路,正是“钗黛合一”之路,肯定传统文化核心价值之路。 《红楼梦》写了一系列死亡,一系列悲剧,(14) 凄凉之雾,遍披华林。但是,《红楼梦》哀痛而不绝望,正是因为从红楼女儿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光辉。红楼女儿本性之真诚。代表曹雪芹对真诚人性的追求,对人生意义的终极关怀和追求,代表我国传统文化最本质的内核。“学圣人,首当学圣人之心。圣人之通于天心者在其仁”(15)。这是《红楼梦》对今人的最深刻启示。 诬真为假,是当前红学界的一大缺失,新版编导理当三思而后行。 二、“遗真造假”——追求“故事好看”之误 据黄亚洲博客载:制片方这一回偏偏就要找一个“外行”,这个人必须善于写故事,让更多观众喜欢《红楼梦》,甚至让国外观众也因为故事脉络的清晰而理解、喜欢上头绪繁多的《红楼梦》。 黄亚洲的长处就是强化故事的完整性和清晰性。为了讲明白一个故事,一些背景和暗场的戏,他认为都应当适当地放到明处来表现。 《红楼梦》的基本创作原则是“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追求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的高度统一。情节不追求故事性,以写日常生活见长。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刻画人物性格,揭示人物不同的品貌风神。如多次写过生日,而且重点写了宝钗、凤姐、宝玉作生日祝寿。宝钗生日是贾母出钱,突出点戏,表面写宝钗逢迎贾母,实则表现少男少女间孩子气的误会性矛盾冲突,形象地塑造了宝钗追求雅俗共赏、大雅若俗的审美情趣,同时伏脉千里,为宝玉出家埋下伏笔(16)。凤姐做生日由贾母提议凑份子,还累及赵、周二位苦姨娘(主事李纨乘凤姐不在时退还),着重写贾琏偷情,凤姐泼醋。正因其假,宝玉偷出去私祭金钏儿。宝玉生日,与宝琴、岫烟、平儿同日,小姐丫环一起拜寿射覆取乐,直灌得湘云醉眼芍药茵。晚上兴犹未尽,为了表达“各人的心”,义由丫环发起,“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抽花签,将大观同女儿的“咱们之乐”推向最高峰。在这里,平等、自由、真诚、高雅的女儿情性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其他如起诗社、咏白海棠、咏菊、咏柳、咏螃蟹、烤鹿肉、协理大观园、品茗栊翠庵、出四书谜语,无不展现钗、黛为首的大观园女儿(包括“总花神”宝玉)的天真、聪慧、清纯、美好的人性。 据黄亚洲博客,编剧说:故事情节会加强神话内容,“采取神话与现实两条线同时进行”。从所透露的内容看,有些想法是十分可取,但也有令人忧心之处。《红楼梦》的情节两大基本线索: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余英时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中说:“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创造了两个鲜明而对比的世界。这两个世界,我想分别叫它们作乌托邦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两个世界,落实到《红楼梦》这部书中,便是大观园的世界和大观园以外的世界”(17)。“乌托邦的世界”,落实到《红楼梦》这部书中,便是“大观园的世界”,宋淇用“理想世界”一词表达。我理解除了大观园是作者的空中楼阁这层含意,更强调大观园是作者塑造的理想人物的理想生活环境,是肮脏的现实世界中仅存的相对干净的沃土。生长在大观园中的“百花”(《红楼梦》常以花草比喻群钗),代表作者的理想人生,她们虽然生活在“处处风波处处愁”的现实世界,有着“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经历与遭遇,但她们的人生代表真、善、美,充满理想光辉。大观园的自然景物固然很美,但更美的是生活在其中的青春少女们的心灵。她们是清纯(水、冰雪)、深情(“意淫”)真诚的象征,与“现实世界”即“大观园以外的世界”的污浊(泥)、荒淫(皮肤滥淫)、虚伪形成鲜明对比,王熙凤是连接这两个世界的桥梁。两个世界之外,确实存在神话世界,如:宝黛前世姻缘、一僧一道、石头历劫红尘、太虚幻境、“泠香丸”等,它是理想人物的出身地,也是其归属处,而且随着情节的发展,神话中人物、场景还不时出现,一僧一道是连接神话世界与理想世界的桥梁,因此不可或缺。新版编剧改变被誉为经典的1987年版电视剧未写前世姻缘、未写太虚幻境等等遗憾,从“石头下凡”写起,既符合曹雪芹原意,又是深有创意的。但是,神话世界只是理想世界的一部分,不能无限夸张,甚至如编剧所说:“采取神话与现实两条线同时进行”。编剧所指“现实”,实际上包括了余英时的两个世界,把大观园的世界和大观园以外的世界,笼统地归入现实世界,并且要“采取神话与现实两条线同时进行”,把神话世界游离出理想世界,“两个鲜明而对比的世界”,变成了神话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比,“同时进行”的结果,把一部以写实主义为主的作品(当然有浓厚的浪漫主义因素),偷换成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并驾齐驱的作品,如果不编造大量注水情节,神话与现实两条线怎能“同时进行”? 强化故事的完整性和清晰性固然重要,更在于通过故事的叙述。刻画人物的不同性格。对迎春被“天外人”奶妈婆子欺侮事件,大观园少女们的态度各个不同:探春之敏,黛玉之谐,宝琴之爽,宝钗之静,迎春之懦,平儿处事之从容得体,无不神形毕现。但有一点相同:姐妹之间充满真情、深情。(第七十三回) 强化故事的完整性和清晰性固然重要,更在于刻划人物的内心世界,特别是表现红楼女儿真、善、美的精神气质。湘云送螃蟹给赵、周二位苦姨娘(《红楼梦》405页),李纨退还赵、周二位苦姨娘礼金(《红楼梦》465页),无不体现宝黛为首的众女儿本性之善良。 红楼女儿真、善、美的精神气质,还体现于细节的真实。第六十二回众小姐丫头一起在怡红院饮酒射覆,湘云念了句“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那讨桂花油”,晴雯等丫头笑道“云姑娘会开心儿。拿着我们取笑儿”,真的向湘云讨桂花油。黛玉接口笑道:“他倒有心给你们一瓶子油,又怕罣误着打窃盗官司。”黛玉本意是打趣宝玉承认玫瑰露失窃之事,无意中却伤及了彩云,“彩云有心病,不觉的红了脸。宝钗忙暗暗地瞅了黛玉一眼。黛玉自悔失言……忙一顿行令划拳岔开了。”这是一幅绝妙的黛玉的性灵之真与宝钗的理性之真融合的图画,是既要自己开心,又更注意他人感受、他人开心的美德的弘扬。对此,即使被称为经典的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也忽视了这一细节的真实。又如尤二姐事件中,平儿作为义仆与本性善良的双重角色身份得到了充分体现,众姐妹识见之高下也有所传达。苦尤娘被赚入大观园后,“园中姊妹,如李纨迎春惜春等人皆为凤姐是好意;然宝黛一干人,暗为二姐担心。虽都不便多事,惟见二姐可怜,常来了,也还都怜恤她”。在这场善与恶的交锋中,各色人物都应有具体的故事,补充、丰富一些细节。以突出大观园女儿的本性之善。过去对大观园少女善良的一面发掘不够,而这也是传统文化本质的东西。不过,即使如此,也要适可而止。 被视为经典的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经典在那?就是编导心存敬畏,完全忠实于曹雪芹原著。如果新版自视会编故事,多加注水情节,势必遗真造假。结果如何,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三、“沿假失真”——遵照后四十回之误 黄亚洲坚持认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的1982年版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红楼梦》,是读者和观众心目中长期以来一个比较完整的版本,其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的。基于此,新版对于人物感情浓度作了进一步聚焦。新版中,林黛玉的死更具悲剧性,宝玉将穿一身新郎服在“第一时间”奔出门去潇湘馆哭灵。悲情也将在这一刻达到极致。 愚意以为:遵照后四十回,首先必须甄别哪些地方符合曹雪芹原意,哪些地方有所背离,哪些地方完全歪曲了曹雪芹原意。周汝昌对高鹗续书虽有偏激,新自叙说虽不足取,但也精彩纷呈,红光夺目。如《红楼梦新证》增订本“后记”说:“(高鹗伪续将雪芹原著的)一切矛盾冲突,通通化为乌有了之后,小说怎么续下去……他转移目标,改换重心,看准了佳人才子因‘终身大事’而弄出了一些波澜——是历来传奇野史中并不罕见也并不难以‘处理’的东西,于是遂抓住钗婚黛死这一点,大做其掩人耳目的文章,这样果然效果不差,使人们忘记了其他的一切,这就是高鹗将一部《红楼梦》‘改造’成一出‘爱情悲剧’的巧妙手法。”(18) 编剧黄亚洲要加强的“钗婚黛死”,正是高鹗精心编织的极具迷惑性、感染力的情节,使宝钗成为可耻的第三者,落下了千古骂名。(参见沈治钧文,《红楼梦学刊》二零零七年第四辑,第12—13页) 难道前八十回中那么明智果断,与黛玉好到“俨似同胞共出”的宝钗,就那么服服帖帖听从家长安排,去干连袭人都清白的“一害三”的事情?还是按曹雪芹的思路来简略地疏理一下宝黛钗三者的关系。首先钗黛判词合一,赞美她们的“停机德”、“咏絮才”,肯定二人都是德才兼备的少女。解释判词并与之对应的曲虽然一分为二,但仍是双向赞美:“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黛死后钗嫁,虽然夫妻相得,互敬互爱,但宝玉仍然感到美中不足,怀念黛玉。黛玉是因病而死,这从前八十回对黛玉病情越来越重的描写中可以体味出来,前八十回写黛玉之病,日重一日。第三十二回即有“病已渐成”,“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之悲叹,决非“钗婚黛死”描写的被活活气死。黛玉死后,为什么宝玉不去践行自己“你死了,我做和尚”的诺言,而是与宝钗成婚呢?这在前八十回中也有线索可循。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作者用整整一回的篇幅来写宝玉对男女真情的感悟。藕官为死去的菂官烧纸,芳官向宝玉道出个中缘由:“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菂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得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菂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只是“以后断不可烧纸钱。……只要心诚意洁,便是佛也都可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以后快命他不可再烧纸。”宝玉的这一痴理仍是源于“诚心”二字,要的是“心诚意洁”——真情,这是对“你死了,我做和尚”的修正。联系第七十九回更可见出八十回后黛玉死后娶宝钗:宝玉祭晴雯,林黛玉笑“红绡帐里,公子多情,黄土垄中,女儿薄命。”这一联意思却好,只是‘红绡帐里’未免熟滥些。建议改为“茜纱窗下,公子多情”,宝玉改作“茜纱窗下,小姐多情,黄土垄中,丫鬟薄命。”黛玉笑不合适,宝玉改作“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乱改了”。为何特改“红绡帐”为“茜纱窗”?曹雪芹以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之笔,联系第五十八回“茜纱窗真情揆痴理”,明示祭晴雯实际就是祭黛玉,暗示八十回后将与第五十八回有类似情节,黛玉病死后宝玉娶宝钗恰恰是黛玉的心思,黛玉的希望,娶宝钗同样是对黛玉的真情。这就是“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的最好注脚。理虽痴,情却真。与“黄土垄中,卿何薄命”遥相呼应。正如戚蓼生所说的:“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具有一击两响、一喉两音的艺术效果。 而掉包计则完全无视这些,篡改曹雪芹本意,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红楼梦》,偷换成宝黛钗三角恋爱关系。自高鹗续补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问世以后,否定薛宝钗的多了,其立论主要根据:宝钗“藏奸”,交结袭人,破坏木石盟而成就金玉缘,实际上是把宝钗当作破坏“金玉良缘”的“拨乱其间的小丑”。这是后四十回与曹雪芹的创作原则恰恰相反的。无怪沈治钧感慨深沉地说:“若像曹雪芹原稿所描写的那样,林黛玉病故于先,薛宝钗出嫁于后,则其‘停机德’何至于遭受到那么深广的误解呢?”①(p12-13) 对宝玉的结局我亦有不同于新版编著的想法。如百二十回本原著中宝玉最后遁入空门,在旧版电视剧中被改成了沦为乞丐。而新版电视剧中,黄亚洲觉得还是让其回归大荒山为好,所以他的遁入空门之状,也是按后四十回描写的那样: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 宝玉的结局遁入空门确实符合曹雪芹原意。这在前八十回有多处提示,也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哲学构思:石头下凡(一僧一道由仙界携入红尘)——历劫红尘——回归石头(一僧一道由红尘携入仙界)。历劫红尘一段,除经历“风月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还有“贫穷难奈凄凉”一段,1987年版编剧按照前八十回内容和脂砚斋等批语提示,编了沦为乞丐等情节,正是对高鹗续书明显不足的纠正。宝玉正是从这大富大贵到大悲大苦的人生经历中,体悟出“万境归空”的道理。可知比仅仅因为爱情破灭让他中举之后再出家深刻多多。不过,即使宝玉出家,也不能如后四十回“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正是鲁迅,对此提出过非议。黄亚洲编剧遵照后四十回的一个重要根据是鲁迅所说“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如果编剧执意让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看来作者只是为了打鬼,借助钟馗罢了。 前八十回的基本思想是“万境归空”,后四十回暗换成“福善祸淫”,太虚幻境变成了真如福地,这一根本性改变,许多学者均已指出,编导切莫轻忽。(19) 钱穆总以对中国传统文化应该充满“温情和敬意”自勉与勉人,沈治钧在总结文学名著改编的教训时,第一条就指出“对于名著缺乏起码的敬意”,“有些影视编导难以摆脱现代人的傲慢,不明白‘了解之同情’为何物,与古人全无会心。他们总是高估自己的创新能力,同时低估观众的鉴赏水准。殊不知,名著之所以为名著,乃因各个方面大体上均已臻于完美,编导照猫画虎即可,何劳削足又添足?背离文学名著的思想艺术风貌、刻意渲染庸俗无聊的奇情畸恋,草率添加自以为是的注水情节,早已令人深恶痛绝。”①(p9-10) 曹雪芹思想深邃,才华横溢,学识渊博,身世凄凉,含着血泪,历时十载,增删五次而创作的《红楼梦》,无论主题、人物、情节、语言,无不达到中国叙事文学的巅峰。牵一发而动全身,差半毫而谬千里。改编时,保持“一点点诚惶诚恐,一点点小心翼翼,也许还不算多余。”①(p9—10) 沈治钧“不泼冷水”,是仁者之心。浇一瓢冷水,或许还是一副清醒剂。禅家讲当头棒喝,不是一棒子打死,也不是长坂喝断,只是叫你打破迷关,开启智慧:改编空间虽大,基本原则难违。 附记:本文内容曾在全国第四届戏曲理论研讨会上(2007年9月22日,湖北师范学院)择要宣讲。 注释: ① 分别见于《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4辑,《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辑。 ② 转引自段江丽《从小说叙事到影视叙事的改编空间——关于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思考》(《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辑第43-44页)。 ③ 引黄亚洲的言论,出自“黄亚洲博客”。 ④ 如:冯其庸《论红楼梦思想》,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李劼《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名家图说薛宝钗》中吴颖、张锦池、朱淡文、孙爱玲等人文章。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⑤(13) 参见杨罗生《性灵之真与理性之真的融合——论钗黛和好及其文化意义》(《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困扰宝钗形象分析的几个问题》(《衡阳师院学报》2004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4年第7期转载)。 ⑥ 杨罗生《桃花牡丹岂相袭——驳袭人是宝钗的影子说》,《荆州师院学报》2003年第6期;《漫说薛宝钗的“冷”》,《红楼梦学刊》2004年第2期。 ⑦ 第七十三回贾宝玉自己说《大学》、《中庸》、《论语》可以连注释背下来,他要烧书,《四书》还是舍不得。因为儒学教人,最重正心诚意,而宝玉人格的基本点,正是一个“诚”字。宝玉反对仕途经济,正如宝钗说的:“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指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蹋了。”因为世人只是把《四书》作为向上爬的敲门砖而已,并非反对儒家经典本身。而“红楼梦中人”选秀时。某竞选宝玉的演员谈对人物理解时,明明白白写着宝玉是“封建阶级的叛逆者”。 ⑧ 赖振寅:“宋代理学家严申‘天理’与‘人欲’不可并存,二者犹冰炭不可共器。”(《“钗黛合一”美学阐释(之三)》,《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辑第98页)冯其庸:《红楼梦》“是思想上反程朱理学的书,”(冯其庸《万颗珍珠一线牵——读丁维忠〈红楼探佚〉书感》,《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辑第250-251页)。 ⑨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84-88页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8月。 ⑩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第9-10页,何文光整理,中华书局1982年6月第2版。 (11)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168页、第111-112页,夏晓虹点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蔇:ji,至,到。 (12) 冯其庸分析宝黛“木石前盟”被谁毁灭的问题,“从薛宝钗金锁的来历到宝钗进京待选所反映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本性,……想通过‘金玉良缘’来实现她富而又贵的愿望。”薛宝钗通过家族利益关系蓄意破坏、毁灭了“木石前盟”。丁维忠说:“扼杀宝黛爱情的是薛姨妈——王夫人——元妃!直接严逼而害死了黛玉的是王夫人!”《万颗珍珠一线牵——读丁维忠〈红楼探佚〉书感》,《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辑,第253-254页。 (13) 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海外红学论集》第21页。 (14) 详见段江丽《1949年之后〈红楼梦〉主题研究述评》,《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辑。 (15) 钱穆《朱子新学案》,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69页。 (16) 参见杨罗生《会做人——人性美的闪光》,《云梦学刊》2003年第6期,《袁世硕先生从教五十周年纪念文集》转载。 (17) 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见于《海外红学论集》第31页。 (18) 《周汝昌梦解红楼》,漓江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 (19) 王婷婷《〈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不同的创作主旨》,《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辑。 原载:《云梦学刊》2008/02 原载:《云梦学刊》2008/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