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第二百二十卷·列传七·诸王六》写道: 和恭亲王弘昼,世宗第五子。 雍正十一年,封和亲王。 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命高宗与弘昼领其事。 乾隆间,预议政。 弘昼少骄抗,上每优容之。 尝监试八旗子弟于正大光明殿,日晡,弘昼请上退食,上未许。弘昼遽曰:“上疑吾买嘱士子耶?”明日,弘昼入谢,上曰:“使昨答一语,汝齑粉矣!”待之如初。 性复奢侈,世宗雍邸旧赀(资),上悉以赐之,故富于他王。 好言丧礼,言:“人无百年不死者,奚讳为?”尝手订丧仪,坐庭际,使家人祭奠哀泣,岸然饮啖以为乐。作明器象鼎彝盘盂,置几榻侧。 三十年,薨,予谥。 子永璧,袭。三十七年,薨,谥曰勤。子绵伦,袭郡王。三十九年,薨,谥曰谨。弟绵循,袭。嘉庆二十二年,薨,谥曰恪。子奕亨,袭贝勒。卒,子载容,袭贝子。同治中,加贝勒衔。卒,谥敏恪。子溥廉,袭镇国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