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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贾宝玉:天生爱红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毕全忠 参加讨论

    [编者按]对《红楼梦》一直很有研究的原《人民日报》高级记者毕全忠,以八十回本《红楼梦》为据,对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作了精彩分析,人民网读书频道特将《认识贾宝玉》在此刊登,以飨网友。
    说《红楼梦》就不能不说贾宝玉。他是书中的主角,《红楼梦》一书的思想艺术成就很大程度体现在这个形象的身上。在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所创造的人物形象中,贾宝玉是一个塑造得很成功的、人性开发很深的典型形象。
    近百年来,出现了很多以《红楼梦》为题材的戏剧、电影、电视剧等等,其中贾宝玉有多种多样的形象。他们都是剧本改编者、导演、演员根据自己对《红楼梦》的理解扮演出来的,与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的形象有不少的甚至是很大的差别。很多读者印象中的贾宝玉,其实是戏剧、电影、电视剧中的形象,不是曹雪芹笔下的形象。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形象?他为什么要塑造这个形象?本文试图对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形象的意图作些追索、探讨。
      曹雪芹自己的说法
    至今还未发现曹雪芹自己对《红楼梦》的评论。但第一回正文前(也是全书正文前)有一大段“序言”似的文字,引述作者写此书的内容、目的、心情。这段文字是迄今所见到的曹雪芹自己关于《红楼梦》唯一的自述,是研究《红楼梦》的重要资料。
    自述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曾历过一番梦幻”是什么意思呢?俗话说“人生如梦”,这句话当是“曾经历过一番人生重大变故”之意,变故前后反差极大,前事就如梦幻一般。“故将真事隐去”之“故”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所以”的意思,那么前面的“梦幻”与后面的“隐去”就是因果关系了;另一种是“故意”的意思。两种意思皆通,暗示作者经历的“梦幻”不能明说,有所顾忌,所以要隐蔽起来。“借通灵之说”,就是假借女娲所炼之石“通灵”后“下凡”的见闻刻在石头上的记载,来说作者经历的“梦幻”,是“化真为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之意。这段话的关键词是“梦幻”,即人生的重大变故。自述又说:“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这段话的意思,撮其要者有三层:“赖天恩祖德锦绣纨绔”、“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从“赖天恩祖德,锦绣纨绔”到“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就是“梦幻”,是人生重大变故;“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是因,“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是果。这一切,在《红楼梦》中就落实到了贾宝玉这个人物身上。因此,这也就是曹雪芹自己对贾宝玉这个人物的评说。
     所谓“自传体小说”
    序言里那段“自述”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贾宝玉这个形象与作者曹雪芹本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从现有的资料看,曹雪芹的身世与贾宝玉“赖天恩祖德,锦绣纨绔”变成“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很相似。在今天我们看来,曹雪芹并不是“一技无成”,而是多才多艺,并且是伟大的文学家。但在当时社会的眼光看来,他那些才艺、他写的《红楼梦》并不算正经的才、技。从已发现的资料来看,曹雪芹不是顺从宗法、热衷仕途、追名逐利的人,没有任何参加科举的记载。因此,贾宝玉很像曹雪芹。于是,有些学者如胡适等就认为《红楼梦》是“自传体小说”,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有些人更是在《红楼梦》中寻找曹雪芹生活中的亲朋,和当时社会上的一些人,如说史湘云是“曹雪芹续弦的妻子”、秦可卿是“康熙废太子之女”等等,走上了“索隐派”的老路。
    作家、艺术家在创作时,总是会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选择一些素材,用到人物塑造、情节编织之中,也往往在人物形象身上寄托自己的生活理想甚至社会理想,体现自己的审美观念。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也是如此。但仅有这些素材是不够的,还要从社会生活中广泛选用其他素材,经过艺术创造才能成为作品中的情节和人物形象。经过艺术创造而成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已不是原来的素材了,不能把两者等同起来。这是文学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是常识。作家如果囿于自己的亲身经历,那艺术创造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就会写成回忆录了。如果把《红楼梦》看作“自传体小说”,就会极大地贬低它的文学价值。
     贾宝玉与脂砚斋
    研究《红楼梦》都要碰到“脂砚斋”这个人。以“脂砚斋”和“畸笏叟”为号的这个人,在曹雪芹身前身后二十多年间多次批、评《石头记》,批语达三千多条。从批语看,他与曹雪芹的关系很密切。他的批语有一点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多次指出小说内容的来源与他本人有关,尤其是多次指出贾宝玉的事就是他的事。举几个例子。
    第九回写宝玉要到家塾上学,辞别贾母之后,“宝玉忽想起来未辞黛玉”下面有脂砚斋一条双行夹批:“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可见书里写的这个细节是脂砚斋所经历的事。
    第二十二回写薛宝钗生日演戏,贾母命凤姐点戏,此处有脂砚斋一条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廖廖),矣(奚)不怨(悲)夫!”直说脂砚参与书中之事。这次看戏都是女眷,唯有贾宝玉一人是男性,可知脂砚即宝玉。
    第二十五回写宝玉被贾环以灯油烫伤,马道婆乘机向贾母骗钱,这里有一段脂砚斋的旁批:“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合(河)的混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可见脂砚斋和作者是这个情节的当事人。
    “脂京本”《石头记》第十七、十八合回中写贾元春回娘家“省亲”,说到贾宝玉自小是由姐姐元春教导带大的,“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即元春)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姐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在这段文字旁,脂砚斋有一条重要的旁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可见脂砚斋同样自小受到姐姐的教导,而姐姐早死。这里用“领至此教”,而不用“受至此教”,用“领”字表示他姐姐地位非常高,并非常人。这里脂砚斋又把自己与贾宝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类似的例子很多,不再举了。从这些批语看,《红楼梦》中的很多人物和情节都来自现实生活的真人真事,有关贾宝玉的很多情节则来自这个脂砚斋的经历。这自然对研究贾宝玉这个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受到很多研究者的关注。那么这个“脂砚斋”究竟是谁?红学家吴世昌先生(1908-1986)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他根据脂砚斋的批语和清朝人的记载进行考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曹硕,这个曹硕是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形象的“蓝本”“模特儿”。简单地说,曹硕就是贾宝玉。具体的考证论述见吴先生的《<红楼梦>探源》与《<红楼梦>探源外编》。脂砚斋是谁的问题弄清楚了,反过来又可以解释脂砚斋的批语。例如上面说到的贾宝玉自小由其姐姐元春教养一事的批语,查曹家家世,便知曹硕的伯父曹寅的长女、曹硕的堂姐嫁给了讷尔苏郡王,真是个王妃。可见脂砚斋这则批语是有事实根据的。吴世昌先生的研究结论有可靠的依据,情理上也能解释《红楼梦》的构思逻辑,因此是可信的,在学术界基本得到了公认。
    但是,贾宝玉是个文学形象,并不是某个真人的化名。曹雪芹在塑造这个形象时以他叔父曹硕为“模特儿”,也就是更多地从曹硕身上、从他的经历中选用素材。但所用的素材并不限于曹硕的经历,也可以从其他人首先是作者自己的经历中汲取素材,所以,贾宝玉身上多少也有些作者曹雪芹的影子。“脂京本”《石头记》第十七回写大观园落成,贾政要去察看并拟匾额,正好贾宝玉在园里玩,贾珍告诉他:“你还不出去,老爷就来了!”贾宝玉吓得“带着奶娘小厮们一溜烟就出园来”此处有脂砚斋一条夹批:“不孝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可见曹硕与曹雪芹叔侄两人有类似的经历,都怕父亲。曹雪芹是借贾宝玉这个形象表达他对社会、人生的感悟,反映自己的审美理想,写自己胸中块垒,不能把贾宝玉跟脂砚斋(曹硕)及曹雪芹混为一谈。脂砚斋虽然披露了贾宝玉的很多情节来自他的经历,但他也并未把贾宝玉看作就是他自己,而是把贾宝玉视为雪芹创造的文学形象,称之为“玉兄”。
    神瑛侍者”
    前面说的是贾宝玉这个形象的现实生活基础,用来塑造他的素材来源。这是贾宝玉在现实生活中的来历。可是在《红楼梦》里却是另一种来历。
    贾宝玉实际上在第一回《红楼梦》的楔子里就出现了,就是“赤瑕宫神瑛侍者”。楔子里通过“茫茫大士”之口说:西方灵河岸上有一株绛珠草,得到这个“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才得以久延岁月,最后“脱却草胎木质”修炼成女子形貌。绛珠草对神瑛灌溉之恩日夜缠绵在心,常思报答。而神瑛则“凡心偶炽”“意欲下凡造历幻缘”。那“绛珠仙子”见神瑛下世为人,便也下世为人,以一生的眼泪回报神瑛。于是他们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由警幻仙子安排下凡。他们这段风流公案带动了一干风流冤家跟着下凡,陪他们了结这段公案。
    这个“神瑛侍者”下凡便是贾宝玉,而“绛珠草”就是林黛玉。作者为什么要构思贾宝玉的这种来历?这不是随意编造,而是有深刻含义的。
    首先,这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写作的一个传统。古代长篇小说往往在楔子里用灵异事件作为全书故事的发端起因、概括介绍全书的内容。《西游记》《水浒传》《儒林外史》等在楔子里都用灵异事件作为全书故事的起因。《红楼梦》也在楔子里也虚构了“神瑛”与“绛珠”的灵异事件作为全书故事的起因,预告了全书的内容——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经历,以及陪同他们下凡的其他“风流冤家”的风月故事。
    第二,“神瑛”与“绛珠”下凡为人之前便已有情。他们下凡是为“造历幻缘”,所以先到“爱情之神”警幻仙子那里去“挂号”。这说明人的情爱之欲是天生的,是天性。天生的就是天然合理的。这就跟宋、元直至清朝一直是统治思想的理学直接冲突了。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宣扬“去人欲、存天理”,《红楼梦》却说人欲即天理,“去人欲”不也就是“去天理”了吗?与书中写的薛宝钗“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之病以及她服用的冷香丸联系起来,更可以看出这里蕴含着曹雪芹深刻的人文主义思想。
    第三,中国古代神话传说、诸子百家、神怪小说中从未有“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这两个人物。他们完全是曹雪芹杜撰的。他为什么要杜撰这两个人?“瑛”,《说文解字》说:“玉光也”,《玉篇》说是“美石如玉”,就是像玉一样的石头,有玉的光色而不是玉,是“假宝玉”。“神瑛”就是通灵性的石头。曹雪芹杜撰“神瑛”的目的就在于引出这个“假宝玉”即贾宝玉!这就可以解释《红楼梦》序言里引述曹雪芹说的“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是借“神瑛”即“假宝玉”的经历来讲述梦幻故事。“将真事隐去”,隐去的是什么“真事”呢?这就跟“脂砚斋”有关了。前面说了,“脂砚”就是曹雪芹的叔父曹硕。“硕”字拆开来就是“石页”,“页”在古代就是“头”的意思。“脂砚”是石头,曹硕也是石头,而“神瑛”也是假宝玉、真石头。神瑛所居“赤瑕宫”、脂砚即曹硕所居“脂砚斋”、贾宝玉所居“怡红院”,均为“红楼”。曹雪芹又在“悼红轩”里“借通灵之说” 隐去了“朝代年纪”和真姓实名,把曹硕及其亲朋(包括曹雪芹自己)等人的很多真事作为创作素材,写成成了“红楼”里的梦幻故事,故称《红楼梦》。又因为故事假托是被另一块石头——女娲补天石记录下来的,所以又叫《石头记》。而绛珠(草胎木质)与神瑛(玉石)的“木石前盟”这段“还泪”的梦幻故事则是全书的中心,因此,《红楼梦》甚至也可以叫《还泪记》。
    天生爱红
    《红楼梦》里贾、史、王、薛四大豪门中,贾、史两家是是贵族,是有爵位的。贾家第一代贾演、贾源以军功封“国公”,爵位仅次于王。古语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贾家从第三代起就一代不如一代,这正是贵族豪门普遍的命运。贾宝玉是第四代嫡孙。他衔玉而生,这是“祥瑞”,因此自小就倍受宠爱,贾家包括先祖贾演、贾源的阴魂都把他看作是能使家族兴旺的继承人。他聪明灵慧,可是秉性乖张、性情怪譎,完全不是父祖辈所想望的子孙。
    第一回里通过冷子兴的口说,贾宝玉周岁时贾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罢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贾政便认为他“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欢。可是他祖母却仍宠爱如珍宝。自小到大,除了奶妈以外,贴身丫环就有四个,其他伺候的小丫头有七八个。贾府这样的家族,男女接触之防是极严的,可是贾宝玉是例外,一直生活在女孩子中间。这样的成长环境使他养成了很多“怪异”的性格。
    贾宝玉天生爱红,喜欢弄胭脂。不仅常为女孩子们“淘渌”胭脂,还喜欢吃胭脂,尤其喜欢吃女孩子嘴唇上的胭脂。这种“爱红”的毛病看起来有点变态,似乎很淫荡,其实另有含义。《红楼梦》里“红”其实就是“情”,凡用“红”字之处,大都可以用“情”字来替换。贾宝玉天生爱红,其实就是说他天生有情。“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贾宝玉天生就是“情种”,而且是《红楼梦》里的“超级情种”。多情,是贾宝玉性格中最大的特征。这“情”是一种感情,是对异性的爱恋之情,与淫荡是两回事。对异性的爱恋之情是人普遍的本性,是基本的人性。性,也是基本的人性,但淫荡则是性的放纵,是“无情之性”。作者写贾宝玉“多情”,是发掘和演绎天然的人性。在贾宝玉身上,天然的人性发掘得很深刻,演绎得淋漓尽致,这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是罕见的。
    贾宝玉的“多情”甚至到了“情痴”的程度。见着可爱一点的女孩子他就“多情”,就喜欢,就放不下。第十四回写秦可卿大出丧,送葬队伍路过一个村子歇脚,贾宝玉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给他演示纺车纺线,他就恋恋不舍了。第三十九回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胡编了一个雪地抽柴火的女孩子的故事,说是死去的一位小姐显灵。贾宝玉信以为真,又“多情”了,放不下,就叫仆人茗烟按刘姥姥胡诌的地址去找那小姐的庙。小姐的庙当然找不到,茗烟只找到一个青面獠牙的瘟神庙。可是贾宝玉还不死心,说以后问清楚了再慢慢找。
    “男尊女卑”是封建宗法的一个基本观念。宗法制下,妇女的地位很低,她们是男性的奴婢。贾府中即便是贾母,她极力维护的仍是男性家长的利益。当她的儿子贾赦决定把迎春嫁给恶棍孙绍祖时,贾母明知不好,但也无法干涉。王熙凤表面上看是荣国府的掌权者,但实际上她也不过是男性家长的代理人而已。就像现在的一家公司,她不过是总经理而已,真正的老板是贾政、贾赦、贾琏等。当她丈夫贾琏不再需要她时,她便被“休”了。可是,贾宝玉却说“女儿是水做的骨头肉,男人是泥做的骨头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是对封建宗法的公然对抗。
    他喜欢女孩子,因为女孩子天真、单纯、自然,还没有被宗法礼教和利禄等恶习所荼毒。他喜欢女孩子,并不是把她们当作玩物而加以侮辱、欺凌。他尊重女孩子们的人格,非常体贴她们,常设身处地的为她们着想。这体现了他的平等思想。对年纪比他大的,包括女仆,他都称“姐姐”。他对待林黛玉那种体贴不必说了,就是对袭人、晴雯、香菱、鸳鸯等奴仆也是体贴入微。第六十二回写香菱在大观园玩弄脏了石榴裙,贾宝玉给她替换衣服,为香菱着想得比她自己能想到的还周到细致。第六十一回写贾政之妾赵姨娘逼迫女仆彩云偷王夫人的玫瑰露给贾环吃,并嫁祸于人,致使女仆柳五儿被冤屈,玉钏儿、芳官两人也受牵连。事实真相大家都知道,但都忌讳说是赵姨娘逼使彩云偷的,因为她是探春的生母,怕伤害到探春。贾宝玉就把丢失之事全揽到自己身上,说是他偷着玩的,从而保护了那几个女仆。这样的事他不止干过一次。王熙凤就说宝玉爱揽事,为庇护丫环,给他个炭篓子他也愿意戴。
    贾宝玉最大的幸福就是女孩子们都爱他,都陪伴着他。第三十三回写他被父亲贾政打得半死,薛宝钗去探视。宝玉伤重动弹不得,说话也困难,但听到宝钗劝慰他的话语“如此亲切稠密”,看到宝钗“红了脸低下头来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挨了几下打,她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她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她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她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息。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这种情怀,贾宝玉对袭人等女仆也曾表达过。这里丝毫没有庸俗、低级的成分,与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滥淫之辈是完全不同的情怀。贾宝玉喜欢那么多女子,似乎用情很滥,其实他最爱的还是林黛玉,心底埋藏着的是“木石前盟”。这是很清楚的。
    如此多情,当然也有流弊。弊端之一就是盲目性。贾宝玉认为所有的女孩子也应该都爱他。倒不是因为他的家庭、身世显赫,而是因为他自己多情。这是不少青春期少年的心理。喜欢贾宝玉的女孩子也确实不少,这更使他认为所有女孩子都爱他,如若他死了,所有女子都会为他流泪。可是,后来他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第三十六回写贾宝玉到贾府的戏班子住地梨香院去玩。他照例以为戏班子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便一挨身坐在唱戏唱得最好的龄官身边,央她唱一段戏。谁知龄官立即起身就走,也不给他唱。他从未有过被人弃嫌的冷遇,便“讪讪的红了脸只得出来了”接着他看到龄官痴心爱着的竟是管戏班子的贾蔷!这件事使贾宝玉的“多情”受到很大的挫折,使他悟到爱情各有“分定”,女孩子们的眼泪他“竟不能全得了,从此以后只是各人得各人眼泪罢了”。这种心理变化非常细腻、真切,是青春期少年情感的生动写照。这个经历对贾宝玉性格的发展、变化影响很大。书中另一个女性也是不喜欢贾宝玉的,那就是尤三姐。好在贾宝玉与尤三姐并无交往,如若他也跟尤三姐讨近乎,碰壁会碰得更惨。
    贾宝玉多情的另一个弊端是不能不涉及性关系。第五回写贾宝玉在秦可卿床上睡午觉,梦中与秦可卿“成姻”“难免有儿女之事”。这是暗写他在秦氏引诱下与秦氏确有性关系,并使秦氏怀了孕,致使秦氏堕胎得病而死。接着他又与仆人袭人有性关系。不仅如此,贾宝玉还跟秦锺、蒋玉函有同性恋。他读了《西厢记》后甚至都敢跟林黛玉调情,惹得林黛玉很生气。作者没有把贾宝玉写成一个没有缺点的圣洁的“情圣”,而是把贾宝玉写成现实中有血有肉的人。作为当时豪门贵族的子弟,他也有这个人群的一些毛病。但他毕竟不是低俗、淫荡之人。
    对异性的爱恋之情本是普遍的人性,只是道学家们、伪君子们不承认而已。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这个形象不仅把这种普遍的人性写出来了,而且描写到这样深刻的程度,真是把人性中最深的底蕴发掘出来了。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描写青春期少年对异性的爱恋之情,如德国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俄罗斯屠格涅夫的《初恋》中的主人公,就都只是“传其大概”。能发其底蕴、写得如此深刻真切的,只有《红楼梦》。
    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
    曹雪芹自述里说的“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之“罪”,在贾宝玉这个形象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些“罪”实际上是他对封建宗法的反抗。
    贾宝玉有衔玉而生的“祥瑞”,又聪明灵慧,“略可望成”,被看做是贾家家业的继承人。虽然祖母溺爱,但所受教育还是很严的。第五回写他梦中到了太虚幻境,他“梦中喜欢,想道:这个去处有趣。我就在此处过一生,纵然失了家,我也愿意,强如天天被父母师傅打去”可见父母、师傅的责罚是是很严厉的,以至于他宁可不要家,也要自由。父母的教育、师友的规训无非是“留心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将来在世上“立身扬名”。
    儒学到了宋元时期已蜕变为“理学”。宋朝朱熹及程颐、程颢等理学家以“理在先、气在后”的哲学思想解释儒学,讲究“去人欲、存天理”。所谓“天理”就是封建宗法及其道德观念。他们这些学说在宋朝还没有成为社会统治思想。从元朝起,朝廷规定科举考试必须以朱熹注的四书、五经作为准则。于是知识分子竞以程朱理学作为登仕进身之阶,程朱理学也就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原来孔孟学说中的民主、进步思想基本上都被抛弃了。这种状况延续至清朝。《红楼梦》第二回里,贾雨村就大讲“正、邪”二气,所谓“正”“邪”就是“理”。可见那时的知识分子崇尚理学。这种风气也沾染了闺阁。第三十一回里,侯门千金史湘云竟然也大谈“阴阳二气”“或正或邪”。
    程朱理学既是哲学思想,也是社会政治理想和人生理想。其社会政治理想就是牢固而有序的宗法制社会。宗法制的本质就是等级附庸制。臣民是君主的附庸,百姓是官府的附庸,子孙是父祖的附庸,妻妾是丈夫的附庸,奴仆是主子的附庸。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王权、政权、族权、夫权。宗法制也是家长专制,君主、官吏、父祖、丈夫、主子都是家长,是靠家法来维护的社会秩序。所谓“国法”也就是最高家长——君主的家法。这些就是“天理”、“正气”。理学的人生理想就是“去人欲、存天理”以“立身扬名”,宣扬“失节事大,饿死事小”。理学主张的“节”就是与“人欲”对立的“天理”,是家长宗法制的精神体现,如臣民对君主的绝对服从、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儿孙对父祖的绝对服从等等。贾宝玉所受的“父兄教育”“师友规训”就是这些哲学思想、社会政治理想和人生理想。
    可是,贾宝玉对这些教育、规训极其反感。第三回说他“愚顽怕读文章”,不喜欢读“正经书”。他说“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就是说那些理学家对四书的解释都是“杜撰”的。他从不谈“阴阳二气”“正邪”等理学老套。他喜欢读《西厢记》这样的传奇、小说等杂书。薛宝钗就说他是“杂学旁收”。当时反对理学的知识分子往往喜欢读老、庄,一方面把它们作为反理学的武器,一方面也是把它们作为精神家园。贾宝玉也是如此。第二十一回写贾宝玉成天跟林黛玉、史湘云在一起,还在黛玉房里洗脸、漱口、梳头,袭人见他“分寸礼节也没有”,便和薛宝钗密谋以冷淡不理采的策略来规劝他。贾宝玉对这样的规劝十分愤恨,便读《庄子》解闷。读至“绝圣弃智,大盗乃止”一段,引起共鸣,便续写“焚花散麝,而闺阁人始含其劝矣”等语,以发泄愤恨。“焚花(指袭人)散麝(指麝月)”虽为一时激愤之辞,却也暴露了贾宝玉对“师友规训”的反感。
    贾宝玉十分憎恶以理学沽名钓誉、谋取利禄。他嘲笑“文死谏、武死战”的封建王权政治道德是“浊气一涌,立刻碰死”。贾雨村是热衷仕途利禄的知识分子的典型。他明知恩人甄士隐的女儿英菊(香菱)被薛蟠霸占了,但为讨好薛蟠及其亲眷贾府,竟设计为薛蟠开拓而不加追究,眼看着香菱受薛蟠奴役、凌辱而不闻不问。贾宝玉把这样的人骂为“禄蠹”。他父亲贾政偏最赞赏贾雨村,不仅徇私帮贾雨村复职、升官,还常接待他,贾雨村每次到来,还要贾宝玉出来陪着。贾宝玉对此极其反感,口出怨言。贾府自己家里的很多人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及亲眷薛蟠等也都是滥淫、凶狠、丑恶之辈。他们的恶行贾宝玉不可能不知道。现实的丑恶从反面教育贾宝玉:父兄、师友的教育、规训是如此虚伪!这是他“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的重要原因。
    可以看出,贾宝玉已初步形成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包括审美理想。他也已具有了一些社会理想,但还未形成完整的社会政治理想。他追求个性的自由,尤其是追求爱情的自由;他具有平等思想,反对对人尤其是对女性的歧视与奴役;他崇尚真诚,反对伪饰;他讲义气,厌恶奸邪;他追求高雅,憎恶追名逐利。这些是贾宝玉精神世界中最起作用的因素。这些精神素质是他与林黛玉两人相互真诚爱慕的基础。这些精神素质是封建宗法制度所不容的,因此也正是他们爱情悲剧的根源。
    理想至上,柔而能刚
    从表面看,贾宝玉是爱情至上,温柔多情之极。但实际上他却是理想至上,有极其刚强的一面。
    他多情,喜欢跟女孩子混在一起。他不仅爱林黛玉,也很喜欢薛宝钗、史湘云等,包括袭人。但一涉及到人生理想,他却态度坚决、不讲情面。第三十二回写史湘云在贾宝玉住处闲谈,贾政派人叫贾宝玉出去见贾雨村。贾宝玉非常不愿意见这个贾雨村。史湘云就劝他:“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贾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这个“经济”不是现代所说的意思,而是“经世济时”“治理国家社会”的意思。史湘云跟贾宝玉是一起长大、自小在一起玩的,贾宝玉平时总是叫她“云妹妹”的。这次劝诫贾宝玉的话语,正触犯了贾宝玉的人生理想。贾宝玉顿时翻脸,也不叫她“云妹妹”了,还“请”她到别处去坐坐,就是要把她赶走,毫不留情!袭人赶快安慰史湘云,说有次薛宝钗也是这么劝诫贾宝玉,话还没说完,贾宝玉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薛宝钗登时羞得脸通红,并且从此贾宝玉就跟她“生分”了,即疏远了。袭人问贾宝玉:你对林姑娘也敢这样吗?贾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要是她也说这些混账话,我早和她生分了!”一个“混账话”把薛宝钗、史湘云骂到极处了。这不仅是无情,而且是愤恨。林黛玉是贾宝玉真正知心、真正爱的人,主要原因是林黛玉从来不说这些“混账话”。即使是林黛玉,如果她也说这些“混账话”,贾宝玉也要和她“生分”的。可见贾宝玉是把人生理想放在爱情之上的,是理想至上,而不是爱情至上。正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正是贾宝玉的刚强之处。他是柔而能刚,多情中隐含着无情。
    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头肉,男人是泥做的骨头肉”,但对为虎作伥、凶狠阴险的女性,他却是极其愤恨的。第七十七回写他母亲王夫人清剿大观园,把长得好看一点、思想行为比较自主一点的女仆如司棋、芳官、晴雯、四儿等都驱逐出去。周瑞家的等一帮管事媳妇押着司棋出园时正碰上贾宝玉。他去阻拦,但那些管事媳妇只听王夫人的,根本不理睬贾宝玉的阻拦。贾宝玉瞪着她们,看已远去,指着她们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这一骂,是连他母亲都骂在里面的。病中的晴雯被王夫人赶走后不久就夭亡了,年仅十六岁。七十八回,贾宝玉深情地写了《芙蓉女儿诔》祭奠她,歌颂这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女仆“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写到害死晴雯的人,他说:“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篷榛,蔓延户牖”是身边内部的人;对这些人,他要“箝诐奴之口,罚岂从宽?剖悍妇之心,愤犹未释!”“箝”是用夹子强力夹住的意思。“诐奴”(诐读“闭”)是用卑鄙的谣言污蔑人的奸佞小人。温柔多情的贾宝玉竟然也说出这样凶狠的话来,要箝人之口、剖人之心!真是愤恨之极了。谁是“诐奴”呢?是身边的人,首先是袭人。晴雯被逐时贾宝玉已怀疑袭人了,袭人也很心虚。袭人背后是薛宝钗给她出主意、王夫人给她撑腰。至于“悍妇”,贾宝玉心里明白,不光是执行王夫人驱逐令的奴才,也包括他母亲王夫人。从《红楼梦》的八十回本可以清楚地看出,越到后来,贾宝玉就越疏远薛宝钗,跟他母亲也越不亲近。这些都显示贾宝玉对封建宗法的绝不相容。在人生理想面前,他为执着于理想可以抛弃亲情,不惜断绝亲情,与家庭决裂。
    最能显示贾宝玉刚强的就是第三十三回。这回写忠顺王府蓄养的戏子琪官即蒋玉菡跑了,王府知道蒋玉菡跟贾宝玉是好友,就派王府长史(相当于秘书长)到贾府要人。贾政得知宝玉跟戏子混在一起,还互赠汗巾,又听贾环诬告宝玉“强奸”王夫人的丫鬟金钏儿,致使金钏投井自杀,暴怒之下便发狠把贾宝玉打个半死,还要用绳子勒死他。在这过程中,贾宝玉没有半句求饶,甚至不啃一声。贾政口口声声说他打宝玉为的是“光宗耀祖”,免得他将来“弑君杀父”。王夫人和贾母闻讯赶来解救,宝玉才免于一死。这一事件是封建宗法对追求自由、反对奴役的精神诉求的一次暴力镇压。贾政凶相毕露,显示了他顽固维护封建宗法制的凶残面目。蒋玉菡出走是反对奴役、追求自由的抗争,虽然未必是贾宝玉指使的,但贾宝玉是完全知情并支持的。至于金钏儿自杀,那是因为受王夫人打骂和驱逐。贾宝玉那么柔嫩之躯,遭此毒打,还面临被勒死的威胁,竟然不辩解、不求饶,表现了他对封建家长宗法制决不低头、毫不妥协的刚强意志。当晚林黛玉来探望他,“抽抽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吧?’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有坚定的人生理想支撑的誓言。
    从脂砚斋的评语看,后四十回里林黛玉死了,贾宝玉跟薛宝钗成了亲,贴身丫鬟麝月跟随他们。但宝玉最终还是抛弃了薛宝钗、麝月而出家为僧了。第二十一回脂砚斋的一则夹批透露了这些后事,还评论说这是“世人莫忍为之毒,故之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如此决绝无情,就不是偶然的了。在柔弱的外表之内,竟有如此硬骨,这是迄今所有《红楼梦》戏剧、电影、电视剧中都没有表现出来的。
    贾宝玉这种既多情又无情、既柔弱又刚强、看似矛盾的性格,正是当时社会孕育的一种典型。事物对立着的两极,总是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的。有封建宗法制的压迫,必然就有反封建宗法制的抗争;有理学,就必然有反理学。贾宝玉生长在豪门,家庭是理学及封建宗法顽固的堡垒,他却反理学、反宗法,就很自然地形成这种看似矛盾的性格。
     综观贾宝玉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这个形象是真实的,是塑造得很成功的。鲁迅说:“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这是很精辟的评说。
    我国古典文学创造了很多成功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每一个形象都给读者以具体的印象。他们的个性往往可以用一、两个词来概括。如诸葛亮,可以用一个“智”来概括,关云长可用“义”概括,张飞则是“猛”,曹操是“奸雄”,李逵是“莽”,鲁智深是“粗中有细”,等等。《红楼梦》中的人物也都是栩栩如生,甚至比上述文学形象更生动、更真实,然而很多人物却很难用一、两个词来概括。如林黛玉,都说她是“多情善感”,但仅仅“多情善感”是不能概括她这个形象的,她个性中还有其他重要方面。薛宝钗,个性复杂,也不好简单概括。贾宝玉的个性是什么呢?更不好简单概括。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形象。这就是鲁迅所说的“敢于如实描写”“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现实中的人物本来就很复杂,个性往往是多方面的,并非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要把人物写活,就必须写真,不能“传其大概”。这种创作思想,曹雪芹在第一回所引的自叙中就表明了。这种创作思想在贾宝玉这个形象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八十回本《红楼梦》所叙的是贾宝玉十一岁至十七岁这个阶段的人生经历。这个阶段正是青少年时期,也是他人生观逐步形成的阶段。他生长于贵族之家,自小就受娇宠,是锦衣玉食的贵公子,是贵族豪门寄以重望的继承人。但他却是个“逆子”,对封建礼教有反叛精神。他憎恨理学和家长宗法制,鄙视追逐功名利禄者,嘲弄王权政治道德;他尊重女性,对奴仆等“下人”有爱心,具有平等思想;他追求人性尤其是爱情的自由,等等。这些体现了曹雪芹的启蒙主义思想。然而,作者没有把他理想化为十全十美的形象。贾宝玉是豪门中“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的纨绔子弟。纨绔子弟的一些毛病他身上也是有的,而且到后来成为“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的“八旗子弟”。然而他极力挣脱封建营垒的桎梏,始终没有向统治营垒屈服、投降,更没有往这个营垒里去钻营,而是维持了自己信念和人格的尊严。贾宝玉的精神世界正是中国历史上很多“士”共同的精神特征,因此,他这个形象既有个性,又具有高度的典型性。曹雪芹创造这样一个典型,以寄托他的审美理想。这也就表明了他对当时社会的认识与态度,这就是:这个家长宗法制社会是压制、摧残人的天性的,是令人愤恨的,他决不向这个宗法社会低头、屈服。这就是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形象所要体现的人文主义的启蒙思想。
    原载:人民网-读书频道201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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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人民网-读书频道2011年02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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