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人称周汝昌先生是二十世纪“唯一的红学家”,“最伟大的红学家”(1997年《红楼》第1期史直生《为周汝昌先生一辨》)。在这个新世纪,周先生又戴上“红学泰斗”的帽子。这些称呼都是很吓人的。 那么周汝昌先生都有哪些“贡献”呢?其主要“贡献”有: 1、他的最大贡献是把胡适提出的《红楼梦》“自叙传”发展到绝对化的“写实自传说”,把小说的贾家与现实生活中的曹家完全等同起来了。 2、提出史湘云嫁贾宝玉说,也就是说,小说中的史湘云最后嫁给了曹雪芹;史湘云就是批书人脂砚斋、畸笏叟,她就是曹雪芹的妻子。 3、用仇视的心理批判高鹗,彻底否定《红楼梦》后40回续书。 4、置记载曹雪芹是奉天辽阳人的历史资料于不顾,硬说曹雪芹是河北丰润人。 5、否定研究小说《红楼梦》是红学的内容,提出红学研究的范围是:㈠曹学,㈡版本学,㈢探佚学,㈣脂学。 6、否定脂砚斋批语中的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重新提出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说。 7、用夸大之词支持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制造”了一个“震惊人类的发现”。支持丰润人的所谓考证,几乎弄出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的事来。支持刘心武,弄出一个所谓的“秦学”来,又一次搅乱了红学界。 8、此外,他还为曹雪芹未完成的巨著《红楼梦》重新续补了后面的故事,创作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在这部续书中完成了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说。 很遗憾,周汝昌先生的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在红学上周先生一生的努力都是在“证假为真”,站不住脚。 我们在探讨周先生的红学成就的时候,注意到他的研究方法独具的特点。方法在研究工作中绝对不是一个小问题,正确的方法会引导我们走向胜利的彼岸,错误的方法则会把我们引入迷途,走向泥沼。因此总结周先生的方法论,也就是在总结上个世纪的红学史的经验与教训,不会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随意附会法。这是周先生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这个方法在他的《红楼夺目红》达到俯拾皆是的地步。 周汝昌自诩平生研究《红楼梦》最得意的发现就是史湘云嫁宝玉,也就是说曹雪芹最后娶的妻子是史湘云。他在《红楼夺目红》中几乎用一半以上的篇幅来证明这一点。他不管曹雪芹怎样描写宝玉心中只有黛玉一人,没有根据地说“宝玉真爱的是湘云。” 他在《芳官与湘云》一节中说:“黛玉乃是小旦——俱不属正旦之位。那么,正旦芳官又‘象征’谁呢?答曰:湘云。芳官身上有湘云的‘影子’,其容貌、气质、脾性、行止、境遇,……都与湘云相似相近。”他认为芳官是个“小湘云”,所以她分给了宝玉。他从“湘云的‘影子’”正旦芳官被分到怡红院得出什么结论呢?他说:“总结一句:在雪芹笔下与宝玉意中,只有湘云方是相当于正妻的身份品味——而并非‘续弦’之可比。”“宝、湘二人是青梅竹马,是同食同塌,是旧圃新房,是风尘知己,是患难夫妻,钗、黛如何能与之比肩哉。”①芳官被分给宝玉本来和湘云将来嫁给谁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周先生居然能附会出湘云是宝玉的正妻,而非“续弦”之可比来。 他在《湘云四时花》中自问自答说:“那么,冬天的湘云,又是什么花呢?答曰:是梅,而且是红梅。……所以,宝玉乞梅诗是‘入世冷挑红雪去,离尘香(湘)割紫云来’。字字关合,无有闲文泛笔。”②他主观认为湘云冬天是红梅花,所以宝玉向妙玉乞红梅就是在祈求湘云做自己的妻子。 在《绛芸轩》中他又说:“所以,只‘绛云’一名,早就‘预卜’‘注定’了一件大事:由芸、红夫妇的功劳,使得宝、湘二人也终竟结为‘白首双星’。” 他在《藕香榭与探佚》中说:“须悟‘藕香’又即谐音‘偶湘’一义。这座榭,与史湘云的事情息息相关,至为重要。”曹雪芹之所以“设置藕香榭这处水阁时,内中早涵多层寓义,而宝、湘二人历经苦难坎坷之后复再重会——据见过‘异本’《石头记》者传述,那是二人在船上忽然睹面惊认故人,又正是‘独上兰舟’、‘芙蓉影破归兰浆’的影射所指了。藕香榭关系全书结局,并非虚语。”③ 他在解释柳湘莲的名字字义时说:“‘柳湘莲’何义?柳郎‘相怜’?‘柳’与‘湘’相‘连’——有义侠救湘的经过?湘云是多次落难之人,终与宝玉重聚,应是柳郎之大力。宝玉也为苦难的小妹完成了好事。” 他在《狱神·大理·李家》中说:“老子曾为‘柱下史’。雪芹于是借‘史’喻‘李’。巧极了——史大姑娘的祖父李煦,是雪芹的舅爷,他因康熙帝南巡接驾有功,得封官大理寺卿,所以雪芹祖父曹寅诗集中也称他为‘大理’——一下子回到皋陶老祖宗的时代了。也就是说,宝玉落难于狱神庙,暗示他与‘大理’有千古奇缘,未致受屈遭祸,经义侠之士营救出狱后,终得与‘大理’家的女儿结为‘双星’。”④真把附会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曲解作品为自己观点服务法。周先生曾经说过:“读雪芹之笔墨,首先要尊重他的文词笔法,本心本意;不宜把一知半解充作‘真际’,更不宜用外来的什么模式来硬‘套’雪芹的头脑胸怀,让他冤沉海底。”(《红楼夺目红》第43页)但是,周先生从来不尊重曹雪芹的“文词笔法,本心本意”,经常利用曲解作品来证明自己奇怪的观点。 在曹雪芹的笔下,神瑛侍者、顽石、绛珠仙子同来到人世的贾宝玉、以及他口中所含的那块美玉、林黛玉的对应关系,清清楚楚。周先生多次说过,《西游记》写了个石头变猴子的故事,曹雪芹就在《红楼梦》中写个石头变人的故事。石头变人的故事在《红楼梦》中是有版本作根据的,这就是程甲、程乙本描写的顽石化为神瑛侍者,神瑛侍者降生人世就是贾宝玉这么个故事。周先生是非常重视版本的,他对程本恨得要死,而曹雪芹笔下从来没有描写过石头变人的故事。后来读了他的《红楼夺目红》中《甄、贾二玉》、《邪祟、冤疾、祸福》才明白其何所指,原来他认为“娲皇炼就、僧道点化的通灵宝玉”,“它是全书主人公怡红公子的‘前身’与‘结晶’”(《红楼夺目红》205页),他认为贾宝玉就是顽石变的。周先生是这样证明自己的观点的: 要知道,石头经“挂了号”(批准“通过”),真到下凡时,是“混”在人家“一干情鬼”当中的,它不但见过绛珠与神瑛,而且还“偷”了神瑛的形貌——因为,大石本来不具有人之体状,僧道只把它幻化为美玉,也不曾赋予它以人的仪表。石头实际上是“效法”了神瑛的一切外秀内美。 绛珠入世成为黛玉,神瑛下凡成为甄宝玉——二人投在一处,而绛珠错认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这就是双层的命运悲剧:一则“乱点”了“鸳鸯”,不会有相逢之机会。二则石头与绛珠又本无施予和酬债的缘分;所以“两边”都是不幸的结局(《红楼夺目红》204页)。 这就暴露了周先生“龙门红学”的本质特点。他在这里故事编得很神奇,很有趣,很有吸引力,但在脂评本中找不到任何根据。在周先生最推崇的甲戌本中,神瑛侍者降生人世就是贾宝玉,茫茫大士把顽石变化成一块晶莹的美玉就是贾宝玉诞生人世时口中所含的那块“宝玉”,林黛玉则是绛珠仙子。“而绛珠错认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绛珠仙子下世报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又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警幻仙子的精心安排,在人世相会怎么会有错?两个神仙相认怎么会出错?曹雪芹的艺术构思怎么会有错?显而易见,周先生是在通过曲解作品为他的湘云将来嫁宝玉的观点服务,不拆散了宝黛爱情,在他虚构的后半部中宝玉怎么娶湘云呢? 周先生熟知的甲戌本第25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 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描写宝玉、凤姐被赵姨娘、马道婆所害,生命垂危之际,来了一僧一道,说要用贾府的“希世奇珍”给二人疗病。这时作品写道: 贾政听说,便向宝玉项上取下那玉来递与他二人。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 “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可羡你当时的那段好处: 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 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 可叹你今日这番经历: 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 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念毕,又摩弄一回,说了些疯话,递与贾政道: “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上槛,将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外人冲犯。三十三天之后,包管身安病退,复旧如初。” 这里通过和尚即茫茫大士手持贾宝玉脖子上所挂的那块玉说的“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又一次把顽石的幻象就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玉交待得清清楚楚。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重要情节想来周先生也是很熟悉的,那么他的神瑛侍者是甄宝玉,顽石盗版神瑛侍者的形象变成贾宝玉就是他处心积虑编造的为宣传自己观点的龙门故事了。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宝玉只结过一次婚,这就是和宝钗的“金玉姻缘”。但是周汝昌说:“金麒麟的故事,才是宝玉的真姻缘。” (《红楼夺目红》131页),“书到一半了,这才大笔点醒了一大奥秘,原来:玉佩金麟,才是一对儿——才是真的‘金玉’之姻缘。”(同上121页) 《红楼梦》描写的“木石前盟”本指宝玉黛玉的关系,周汝昌说“木石前盟”是指湘云宝玉的爱情关系,因为“湘云姓‘史’,原型姓李。姓李的原姓‘理’。后逃生藏于一颗李树下,得以存活,遂改姓李。‘李’是木,不是‘草’。…‘木石前盟’,若如此‘破译’,或许虽不中亦不远。”他说:“何曾宝黛有前盟,莫把人言信耳听。木石本是孩年语,李棠花开记旧情。” (《红楼夺目红》213页)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5回通过警幻仙子对宝玉明确说:“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馀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贾宝玉所看到的也是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一共三厨共三十六人。有一条脂批说:“树(数)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说明在曹雪芹《红楼梦》稿本中,曾经在末回警幻情榜中写了五副金钗,共六十人,但在定稿时改成三十六人了。周汝昌有个观点说曹雪芹看到《水浒传》写了一百单八个男子英雄好汉,他就发誓要写一百零八个女英雄。他置曹雪芹的描写于不顾,也置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的批语于不顾,通过曲解手法,硬是给《红楼梦》编出了9副金钗,以达到一百零八钗的数目。 大话欺人法。什么叫做“大话欺人法”呢?就是利用自己的“权威”地位,对所谈问题基本不作论证,只是说它“至为重要”,“重要无比”,“核心之核心”,“红学二百多年来的一大突破”,等等欺吓读者的大话罢了。 1992年3月13日《书刊导报》头版头条发文加编者按说:“著名的《红楼梦》研究权威周汝昌慧眼识才,发现了一位青年红学家,这位青年学者发现了两部《红楼梦》,结构的《红楼梦》与故事的《红楼梦》。这位青年学者的成功,使他自己成为中国第一个探索小说学中结构学的人。”编者按指的就是段献民《震惊人类的发现:〈红楼梦〉应有两部——王国华替曹雪芹完成〈太极红楼梦〉》这件事。周汝昌就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给中央领导写信说: 我认为王国华的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影响。这门专学建立以后,红学上的所有重大问题(争议)都可以顺利解决。这不仅是‘红学’的事,它实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大课题,巨大贡献,所关至为重要”(见段献民《震惊人类的发现:〈红楼梦〉应有两部——王国华替曹雪芹完成〈太极红楼梦〉》)。 周先生在《周汝昌谈红学研究中的新问题》(《书刊导报》8月21日)中说:“我鼓励、支持过王国华,是事实。报送(按:‘送’疑为‘载’之误)文章中涉及我的叙述,也都真实。”“给中央的报告材料确实是我写的,我将向党中央负责,向学术向道德负责,向人民负责,更向中华文化负责。任何恐吓诬蔑也是枉费心机的。”这证明所引周先生信中的话是他的原话。这段话正是周先生用“大话欺人”的代表。事实的真相是王国华所谓的《太极红楼梦》不仅没有任何价值,反而把曹雪芹《红楼梦》完美的艺术结构破坏殆尽。但周汝昌却说:“我认为王国华的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影响。这门专学建立以后,红学上的所有重大问题(争议)都可以顺利解决。”什么“专学”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把所有有争议的重大红学问题都能顺利解决?我孤陋寡闻,不曾闻听过。以我还算健康正常的脑子所想,根本不可能出现可以包治红学百病的“万能结构学”的。至于说王国华的“结构红楼梦”“这不仅是‘红学’的事,它实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大课题,巨大贡献,所关至为重要”,大话简直把天都要吹破了。难怪会出现“震惊人类的发现”这种出格的报道了。 周汝昌在《红楼艺术》第十一章《怡红院的境界》里说:“这就可见,‘焦棠两植’又是全部大书的‘核心之核心’,其重要无与伦比!”为什么这么重要呢?因为周先生认为怡红院种植的红海棠是湘云的象征,所以他在后文中说:“在‘千红一哭’中,湘云独占红首,而不是钗、黛诸人。”他还说:“从本题讲,怡红院除了这个两植的象征之外,还有一个绛云轩,它可又是核心之核心,宝玉小时候自取的轩名,这时移到园中来了。”周先生故神其说的目的在于让读者相信他的“草草言之,已有如许之多的艺术层次,将多种手法错综在一起,来拱卫着一个遥传湘云之神彩的总目标。你看奇也不奇?美也不美?”说穿了,就是用大话让读者相信他的湘云最后嫁给宝玉的神话。 他在同书第十章《“补遗”与“横云断岭”》中说:“一般人只知书中有个林黛玉,以为她最重要,而不悟‘林家二玉’,一黛一红(小红本名林红玉),红比黛重要得多。”林红玉比林黛玉重要得多,也是欺人大话,她为什么会如此重要呢,因为在周先生虚构的世界里,小红和贾芸在日后曾帮助湘云与宝玉的结为夫妻。 周汝昌一方面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另一方面又送给曹雪芹许多廉价大帽子:“大思想家、大诗人、大词曲家、大文豪、大美学家、大社会学家、大心理学家、大民俗学家、大典章制度学家、大园林建筑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⑤这是“大话欺人法”的最生动最典型的表现。 泼脏水法。所谓“泼脏水法”就是指把莫须有的罪名加给对方,或者用辱骂恐吓对待论敌,其斗争手段超出了学术的范围。周先生对高鹗后四十回的功过评论就用此法。他在棠棣出版社版《红楼梦新证》中说: 就目前来说,恐怕一提到《红楼梦》,脑子里便纠缠着伪四十回续书的混淆印象的读者就还大有人在。有人赞扬过高鹗保持了全书悲剧结局的功劳;但我总觉得我们不该因此便饶恕高鹗这家伙:先不必说他技巧低劣,文字恶俗;单就他假托“鼓滩”淆乱真伪的卑鄙手段一层来说,这家伙就不可饶恕,更不用还说什么赞扬不赞扬了。而况他保持了的“悲剧结局”又是怎样的呢?不是“沐天恩贾家延世泽”吗?不是贾宝玉中了高某自己想中的“举人”,披着“大红斗篷”雪地里必定要向贾政一拜之后才舍得走的吗?看他这副丑恶的嘴脸,充满了“禄蠹”(贾宝玉平生最痛恨的思想)“礼教”(在贾宝玉思想中全部瓦解的东西)的头脑!他也配续曹雪芹的伟大杰作吗?现在是翻身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难道我们还要为了那样一个“悲剧结局”而欣赏这个败类吗?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里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一百数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⑥ 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中肯定了高鹗续书的悲剧结局;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中说高鹗续《红楼梦》是一种失误,但肯定他“功大于过”。这是严肃学者对高鹗续补后四十回在学术层面所作的客观评价,为广大读者所认可。周汝昌在这里却把一盆脏水——他满嘴的恶言毒语一古脑倒给了高鹗。鲁迅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他老人家还说过,“含着血口喷人,首先弄脏了的是他自己的嘴”。周汝昌这种泼妇骂街式的语言,哪里有一丝一毫的学术色采,哪里还有一点点学者的风度!至于他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诬蔑高鹗是乾隆让和珅“重金延请为他续补‘红楼’的文士”。“高鹗自乾隆五十三年中举以后,屡考进士落第,颇有牢骚,及《红楼》‘全本’功成,他很快就中了进士——乾隆六十年乙卯科,和珅也正是充读卷官的,其中关系也有奥妙之处。则和珅欲酬高鹗,不过一句话耳。”一口脏水泼向三个人——乾隆、和珅与高鹗。 周汝昌用脏水喷人,最有名的还有对俞平伯先生与迷失了的“靖本”关系一事。他在《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1月号)中深文周纳,诬陷俞平伯先生把靖应鹍藏本《石头记》藏匿起来了。这件事的当事人靖宽荣、王惠萍在《海外奇谈——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指出:“长期以来,周汝昌先生以研究‘红学’的专家自居,颇善于摇笔鼓舌,肇事生端。……大概周先生写这篇大作的动机,也和伪造曹雪芹佚诗的用心差不多,仅仅是要‘活跃’于红学界,充当‘出面解说此事的重要人物’吧!”韦奈在《致周汝昌——替俞平伯申冤》指出:“我外祖父一生为人耿直,对待学术问题,从来是虚怀若谷,不计个人恩怨。八十余年,堂堂正正地做人,老老实实地搞学问,‘藏书’之罪,无论如何人也加不到他的头上。”韦奈还特别指出,“在周文中如此专横跋扈之处,是处处可见的。”正因为其专横跋扈,所以才屡次用泼脏水法代替严肃的学术争鸣。 周汝昌在他的一条帚扫光二十世纪红学史成就的名文《还“红学”以学》中说:“至今连这‘红学’的特定含义在大教授那儿都扯不清,则势必产生真红学与假红学的混乱。‘文学’范围的一般析赏评论不必说了,即如对小说作者的生卒与祖籍来作些考证——这其实也是一般从事文史工作者的起码‘基础课’,可是现在这也成了‘著名红学家’,可见这一‘界’的‘家’之滥竽之地步了。” 他这盆脏水泼的是冯其庸先生和他的《曹雪芹家世新考》,进而还把冯先生当做“假红学”的代表。严肃的学术争鸣应该是指名道姓的批评,他却是用一种阴冷影射的语言来指斥对方。他之所以恨冯其庸,是因为《曹雪芹家世新考》论定曹雪芹的祖籍是辽宁省辽阳市,等于揭了他“丰润说”这个伪命题的底。 此外,它的脏水还向王利器、张国光先生泼过。这为大家所熟知,此不赘。 无中生有法。“无中生有法”指周汝昌先生能在“无”中找到论据,找出观点来。例如他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的第十二节中说: 读到赵烈文《能静居笔记》引及宋翔凤的那一条,不禁大吃一惊!这条资料,自从蒋瑞藻在《小说考证拾遗》中引了以后,似未引起任何注意。后来我再转引它,那时所重视的只在于“钥空室中,三年,遂成此书”一点,别的就都草草看过,不作深思了。如今再读时,实在是惊心触目!你看那是怎么说的—— 谒宋于庭丈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曹实楝亭先生子,至衣食不给。…… 这真是太重要了!这样关系重大的事,过去流水看“过”,视而不见,实可自愧。⑦ 周先生的智慧我们平常人是赶不上的,他就在赵烈文记载宋翔凤的话中找到我们读不出的四层意思来: 1、曹雪芹的《石头记》一变而成为程高的《红楼梦》,正是“删改抽撤”政策的实施,其真正的主持者有一位大人先生,或者叫名公巨卿——此人正是善于改动原本、假手他人,别著一书、用以进呈讨好的和珅。考察一下,处处合符,般般对榫。宋翔凤的话,揭示了现代人已难理解的历史真实。(《献芹集》414页) 2、应该看到赵烈文记录宋翔凤的话的时候,他的拙笔(过分求所谓“洗练”)已经把事情大大简化了。换个方式说,我以为宋翔凤原话语意并非是说和珅只进呈了一次或只进呈了一类本子。在换个方式说,宋翔凤的话(被记录成了那个样子以后)仍然可以听得出:他是说,到和珅这一次(末一次)进呈的时候,乾隆皇帝点了头——表示“这样子行了”。这才是所谓“高庙阅而然之”的本事和本意。(《献芹集》416页) 3、我以为,宋翔凤的话,应该是所包较多的,和珅的进呈,并不是一次。他将所得之本呈交乾隆之后,就决定了《石头记》的命运:这部“邪书”不能让它照样“流毒”,必须加以“抽撤”。于是他们将八十回以后的原著,全部销毁,另觅“合宜”之人“撰成全部”。(《献芹集》417页) 4、可见宋翔凤的被简化了的原话是从曹雪芹当年如何开始写作《石头记》谈起,直讲到日后和珅如何进呈了那部“新全本”而获得御赏的整个过程的(乾隆也很喜欢“补阙”的,例如修四库书时发现《离骚图》已然不全,他下令补“齐”了)。他还为此“新全本”特意布置下“索隐红学”,连作者也散布“不知谁何”之说或“常州某孝廉”之论,——这全是他为了令人无从捉摸本来真相,藉以改变这部重要小说的性质的策略手段。(《献芹集》417—418页) 他看出赵烈文记录宋翔凤原话不具备的意思:对《红楼梦》实施“删改抽撤”政策的名公巨卿是和珅;他从宋翔凤的话中听出和珅向乾隆进呈的《红楼梦》有多次,乾隆“然之”的是最后一次进呈的一百二十回伪全本;曹雪芹全本《红楼梦》之所以不存在,是乾隆、和珅君臣合谋将八十回以后的原著,全部销毁了;他还复活了当年宋翔凤的原话是从曹雪芹当年如何开始写作《石头记》谈起,直讲到日后和珅如何进呈了那部“新全本”而获得御赏的整个过程。周先生就这样把“无中生有法”发展到了极致!但是,这不是红学,而是周汝昌先生首创的“龙门红学” ! 周汝昌在他的《还“红学”以学― 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 北京大学学报》 哲社版1995、4)的长文中大力肯定了鲁迅的红学见解,但经过他“无中生有”的妙笔,鲁迅变成了“坚决磊落的‘自传说’者”。他在文中说: 鲁迅也是个坚决磊落的“自传说”者,除上述学术论著外,在杂文中他也风趣地写出了这样的话:“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曹雪芹整个儿地进了小说”。评论家们讳而不言,其实是最能代表先生的风趣的真实见解的“语录”。 针对周汝昌先生这里引用的两条鲁迅语录,应必诚先生在《周汝昌先生“新自叙说”反思》中说:“《鲁迅全集》我也曾读过几遍,但怎么也记不起找不到周汝昌先生所引的这两条语录。”“究竟是评论家对周汝昌先生认为的‘最能代表先生风趣的真实见解的“鲁迅语录” ’讳而不言,还是根本就没有这样两条‘鲁迅语录’呢?如果我们的学者,为了获得对自己学术观点的支持,都去随意地虚构权威的语录言论,那还有什么学者的操守、学术的尊严、学术的规范可言。”⑧ 周汝昌在他的《 还“红学”以学》中一再说鲁迅坚决支持了他的“自传说”: 只要细读《 中国小说史略》 第二十四篇《清代人情小说——红楼梦》 ,就会看出,鲁迅在蔡胡两家之间,作出了毫不含浑的抉择:弃蔡而取胡。并且昌言指明:“自传说”开端最早,而论定却最晚。 应当体会到,鲁迅下了“论定”二字是笔力千钧,他岂是轻言妄断之人? “论定”根本不是鲁迅的话,而是经周汝昌篡改后强加给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 原文为: 然谓《 红楼梦》 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⑨ 鲁迅创撰《 中国小说史略》《红楼梦》部分时,借鉴吸收了胡适《 红楼梦考证》 取得的成果。鲁迅不掠人之美,在谈及“自叙传”说的时候,明确说这是胡适考证的结果,“确定反最后”也是由胡适“确定”的,“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而决不是由鲁迅自己“确定”的,周汝昌在撰写《鲁迅大师》 这节文字时,手头显然有一本《中国小说史略》 ,不知他为什么不引证鲁迅的原话,反而将鲁迅说胡适的“确定”改为鲁迅自己的“论定”,还给他加上了“笔力千钧”的赞语?表面上看他好像是在赞鲁迅,实际上是周汝昌自己赞自己。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指以权威自居,随意发议论,我说东就是东,我说西就是西;不要客观标准,不管自相矛盾,总之我说的都是真理,以“霸气”来对待学术事业。 比如他在《还“红学”以学》中主要就用的是这个方法。你看他先说胡适的自叙传说“从严格意义上讲,所谓的‘旧红学’原来是一个不曾存在的假想名义。红学的实体,确自‘五四’期间胡氏肇始。”但是他又说:“事情也很分明:胡氏之于《红楼梦》研究,实未建立一个堪称独立的新创的‘学’。”紧接着他又把胡适的“新红学”否定了。这还没有完,你看他又说鲁迅“弃蔡而取胡。并且昌言指明:‘自传说开端最早,而论定却最晚。”“更应着重指出的,是鲁迅并非照抄别人的文字见解,他自己作了更多的探索,而且有超越别人的识见。这才真正够得上是‘学’的了。”这就让我们不明白,胡适的自传说没有“学”的品位,为什么鲁迅肯定胡适的“自传说”就突然有了“学”呢?大家要记住,自相矛盾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的最明白无误的表现。 周汝昌一生坚持《红楼梦》是曹雪芹“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是作家的自传,可他的论证却在否定自己的自传说。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的《人物考》里说:“这个曹尔正,便是《红楼梦》里的宁国公贾演”;“曹玺是《红楼梦》里的荣国公贾源”(棠棣版《新证》第42、43页),宁荣二公兄弟关系就同曹玺、曹尔正兄弟关系不合了。众所周知,《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辽东曹氏宗谱》准确记载曹玺为兄,曹尔正为弟,为什么到了小说中要弟作兄,兄变弟呢?这符合周先生“写实到底”的结论吗?为了迁就小说中宁荣二公的兄弟关系,生硬地修改历史,颠倒曹家兄弟的次序,这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的最为生动的表现。 一般作家写自己的自传,都要让人物生活在自己家里,这恐怕没有例外。但是周先生是个例外,他硬要曹雪芹一家生活在别人的园子里。在《红楼梦新证》中周先生说:“和大观园最相像的,我以为是果亲王的承泽园。”“进门之山水掩映,出门之深而反近,有专植卉草者,类蘅芜院;有梵寺,类栊翠庵;有潄流亭,类沁芳;‘藕花荇藻’,类藕香榭;‘修竹成林,构数楹读书其间’,大类潇湘馆;平田野蔬,则绝似稻香村”(棠棣版《新证》第150、151页)。现在周先生修正了大观园遗址的看法,他认为“恭王府就是大观园遗址”(周汝昌《恭王府考》第5页)。他不仅找到了大观园,还找到宁国府遗址。他在《恭王府考》中说:“所以,恭王府居巷西,俗称‘西府’,阿拉善王府居巷东,俗称‘东府’者因此,” “从种种迹象看,曹雪芹由于住处或别的原因,对这一带地势是非常之熟悉……很可以说明,他的以荣宁二府为背景的小说,要写出这个环境,就采取了他所熟悉的李广‘大第’遗址(按:即后来的恭王府)为主而运用了‘一墙之隔’东西两府的这个特点,以为小说布置上生色。”(《恭王府考》第117、119页)。他认为这里的“西府”恭王府即荣国府,“东府”阿拉善王府即宁国府。假若曹雪芹真的把自己一家搬到恭王府生活,让叔祖公一家生活在阿拉善王府,《红楼梦》还能成为“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吗?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能耐的人谁个敢如此大胆,以如此明显矛盾的说法欺哄读者大众? 周先生在《还“红学”以学》中说:“不悟学术天下之公,不是为哪个个人服务的。”很可惜,周先生话虽如此说,但他的作为却同此背道而驰。他彻底否定20世纪《红楼梦》研究的成就,目的却是在树自己绝对化的“写实自传说”。出人意料之外地是周先生在这篇宏论中肯定了一位美国学者浦安迪。他说: 以我所见,他是一位难逢的扎实而正派的学者,功力深厚,也对中国文化下功夫研求理解,深造有得,又能从事叙事美学、接受美学、结构主义分析等角度提出值得重视的创见。我总以为,无论海外海内,多一些这样埋头治学、不务奔竞的真学者,那么“红学界”的情况方能逐步地好转起来。 我也知道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浦安迪教授是个治学严谨的有成就的学者。我这里无意评论他的学术成就,我这里想说的是周先生对他做这么高的评价却是事出有因的。周先生在《海外红友小记》中这样记载发生在他和浦安迪之间的交往: 另外他又曾称我为“红学院长”(Dean of Redology),这话的意思是:红学的学位首领,因为在学府里来讲,校长主要是个行政之长,而各个学系的院长才是学术品位的领头人。 我并无资格和“运气”在某校获一个“名誉博士”荣誉,但我却觉得:有浦教授这么一称呼我,代表了他对我的看法,这实在比“名誉博士”的头衔更为荣幸。⑩ 这是否就是周先生把浦安迪教授树立为海内外红学家学习榜样的原因呢?我自然不敢肯定,只知道它确确实实是事实。 周汝昌先生在一篇学术论文中把上个世纪中国的所有研究《红楼梦》的著名学者,比如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俞平伯、王利器、冯其庸等等的研究说得一钱不值,只推崇一个外国学者,这绝对不是科学的治学方法。 正因为周汝昌治学的方法不对,所以其终生研红的主要结论几乎都是错误的。 注释 ①周汝昌.红楼夺目红[M].第92-93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 ②周汝昌.红楼夺目红[M].第120页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 ③周汝昌.红楼夺目红[M].第201-202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 ④周汝昌.红楼夺目红[M].第270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 ⑤周汝昌.红楼十二层[M].第6页.太原市:书海出版社.2005. ⑥周汝昌.红楼梦新证[M]. 第583—584页.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 ⑦周汝昌.献芹集[M]. 第411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 ⑧应必诚.红学何为[M]. 第265-266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⑨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194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⑩周汝昌.岁华晴影——周汝昌随笔[M]. 第265页.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1月 原载:《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一期
|
相关文章
论探春形象的意义——兼与刘梦溪同志商榷 20世纪红学研究历史是怎样读懂《红楼梦》的发展史 一曲女儿的热情颂歌——论《红楼梦》的主题 论《红楼梦》的浪漫主义 读周汝昌《 还“红学”以学》 论周汝昌先生“写实自传说”的失误 《红楼梦》并不存在万能的“大对称结构” 不要把瞎编的一百零八钗硬栽到曹雪芹头上 “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是一个伪命题 《红楼梦》并不存在万能的“大对称结构”
|
|
原载:《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一期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