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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红学正名——兼与何满子同志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遂夫 参加讨论

     洋洋大观的红学研究,竟然需要正名,岂非笑话一桩?——在我刚刚表露这一观点时,许多同志都不免感到惊讶而失笑。其实不然。我以为在当前提出这一问题,确有它较为紧迫的现实意义。而这种也许并非杞人忧天的紧迫感,却是由于读了何满子同志的一篇文章所勾起的。
     近年来,一些同志对国内红学研究的现状颇有微词。但过去大都表现为私下的议论和学术会议的内部讨论之中,而且往往和门派之间的意气搅和在一起,使局外人不便插嘴;偶有见诸报刊的,也多属旁敲侧击之词。最近《光明日报》所载何满子同志的文章:《现实主义的小说和非现实主义的评论——近年来<红楼梦>的研究现象一瞥》(见该报1981年8月5日第3版),算是把问题公开地、直截了当地提出来了。
     文章对近年来红学研究的状况,作了一个形象的、高度概括的总结:
     恶作剧的历史的鞭子呼啸着,把“红学”赶到了融合着“索隐派”和“实证派”的路子上。
    显而易见,这并非是针对某一个局部存在的缺点错误,而是针对着当前红学研究的总的方向。意思也表达得十分明白晓畅。即是说:当前红学研究的“大方向”又错了,走上了集历史上“索隐派”和“实证派”诸种邪谬之大成的歧途。
     既然问题如此严重,那么,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
     何文紧接着以幽默嘲讽的笔调,描述了当前红学研究“乌烟瘴气”的局面:什么“曹氏的谱牒呀,交游呀,曹雪芹的朋友的朋友的诗词呀,题跋呀,画像呀,糊风筝的工艺书呀,乃至假诗假画的真赝之争呀,都成了热闹的题目”。而且,“这种‘最新红学’,即‘新红学’,即‘老红学’的复兴的朕兆,在五十年代末,即小将们冲刺了一阵渐呈难以为继之状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特别是“六十年代之初,……曹雪芹卒年的壬午、癸未之争,大观园的遗址之争,曹雪芹晚年著书韵黄叶村的地点之争,脂砚斋是谁之争,曹雪芹父辈的名字之争,等等,早就恢复了或扩大了五四以前的劲头。如果不是接着来了一个连续十年的‘横扫’,《红楼梦》这部经的解经之作,在那时就大有进入‘乾嘉盛世’的灿烂时期的可能。”
     这段话说得既俏皮又直露。总的意思不外乎说:当前的红学研究,由于将文中所举种种有关曹雪芹的问题全都当成了“热闹的题目”,也就标志着进入了烦琐考据的空前鼎盛时期;而且,要不是十年“横扫”刹了一刹风,这个鼎盛时期还会提前十多年出现。——其愤慨不平之情,嘻笑怒骂之色,可谓跃然纸上。
     平心而论,何满子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义愤和嘲谑,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事实确如他文章中所追述的那样,这问题是老早老早就不只一次地提出来了,却几经反复,始终未得解决,真可以说是困扰了红学界乃至整个思想界达三十年之久的老大难问题。1954年对新红学派的批判,十年动乱中对所谓“修正主义红学”的“横扫”,其矛头所指,实际上都是这同一个问题——甚至连揭示问题所使用的夸张变形的归纳方式和戏谑嘲讽的语调,都相差无几。
     假如将1954年的批判,十年动乱的“横扫”,以及何满子同志这篇文章的指责,概括为一个对此问题的共同的认识公式,便是一
     研究作者(曹雪芹)=考据=烦琐考据
    当我们列出这样一个赤裸裸的公式之后,也许谁都会觉得这公式有几分不妥。然而仔细对照过去在此问题上的种种责难,又确实与这个公式所体现的实质内容一般无二。那么,人们是在什么样的前提之下,才推论出这样一个公式来的呢!对于1954年和十年动乱时期的情况,我们姑且不论,且看眼前何文所提出的前提:
    世上的事物虽然互相牵涉,无穷无尽,但总归有一个界限可划,超过了这界限,就是烦琐考据。
    然而这至关紧要的“界限”又是什么呢?何文紧接着讲了:
    研究文学现象,作品无论如何是第一义的,作家是第二义的。
    乍看似有道理,细味则会大吃一惊。因为单看这后一句话,说得完全正确,但与建国以来红学研究的客观状况却并无矛盾一一甚至与何文所指斥的现象本身也并无矛盾。即以何文所提到的“六十年代初”为例,当时尽管有那么一个筹备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纪念活动的特殊背景,更有着为了确定在哪一年、在什么地方举行纪念活动更恰当而触发起来的对曹雪芹卒年、“大观园”遗址等问题的争论,可是从全国各报刊所发表的红学论文的数量比例来看,仍然是研究作品(《红楼梦》)的文章篇目和字数,大大超过了研究作者(曹雪芹)的文章篇目和字数——大约超过了一两倍之多。如果单就带有考据性质的争论文章而言,则其比例的差距还要增大。所以,何文中的“第一义”、“第二义”云云,正确固然正确,然而却显得有些无的放矢。可是问题还并不在这里。如果光是议论一番“第一义”、 “第二义”的关系和差别,即便有点空对空,作为再一次地提请研究者们注意,也未尝不可。现在的主要问题却在于,何满子同志所发的这番议论,其本意正是为了针对他前面提出的所谓“划界”之说。经他如此这般一联系的结果,那研究文学现象中的“第一义”与“第二义”之间的差别,竟一下子突变成了区分正确研究与烦琐考据的“界限”——这就实在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其间的奥秘究竟何在?通观何文,始终不得要领。我们只能在那粗暴的划界之处,可以见到一个分明是强词夺理的补充说明:
    即使要理解(不妨读作研究——引者)作家,首先和主要的根据也仍、然是作品。
    即是说,研究作品是第一义的,研究作家是第二义的;而即使研究第二义的作家,“首先和主要的根据”仍然是研究第一义的作品。——这样几经倒腾,便将所谓“第二义”的作家研究,于无形之中一笔勾销(虽然前面加了一个“首先和主要”的限制语,也丝毫改变不了“第二义”被彻底消灭的命运。我们前面所引何文对有关研究曹雪芹的各项内容皆不留余地地全盘否定,即是明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何满子同志打从一开始立论,便在这至关紧要的“界限”问题上模糊了概念;其中心论点(也即他所继续宣扬的那个蹩脚的公式)的逻辑性,自然也就大成问题。从而,也就导致了他整个论述上的一系列思维混乱。
     然而奇怪的是,像上述何文所作的这种老掉牙的指责,每当由于历史的原因而有所收敛之时,人们除了在行动上继续我行我素地既研究作品又考证作者之外,并没有想到要从理论上去彻底澄清一下此事的是非;而每当这种指责在适当的时机再次露头,人们却总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地对其避之犹恐不及,更不可能想到——或者说更不愿意——直接与之抗争。我认为这正是为什么每一次这种指责伏而又起,总显得那么声色俱厉、咄咄逼人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本来,学问之大,无奇不有,而任何一门学问,又都离不开考据(自然科学或许更甚)。但是人们很难见到其他门类的学科会以杜绝“烦琐考据”为由,不加区别地对考据本身、甚或对整个与考据有关的某方面研究大加挞伐。例如同属文学研究范畴,从未听说有人指责不该去辨析莎士比亚某篇新发现佚著的真伪;不该去考证包括生卒年出生地点、祖宗归属等项目在内的李白生平、家世;不该去探讨鲁迅、郭沫若的交游,以及他们的同时代人(也许连“朋友的朋友”都不是的)涉及其人其事其作品的“诗词呀、画像呀”,等等——却唯独在涉及《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同样方面的问题时,则不仅是特别敏感,简直可以说到了不敢越雷池半步的境地。这种现象之令人难以理解,或许也可以看作是红学史上的一个“谜”吧!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四人帮所推行的极左路线已被批得臭不可闻,党的双百方针已得到广泛贯彻执行的今天,何文的观点竟然还会引起不少同志的共鸣;而且远在何文发表之前,就已经随着新时期红学的复兴而逐渐形成了一种流言般的舆论,给那些侧重于研究曹雪芹的学者造成了无形的精神压力。有的人打算放弃红学,改弦易辙;有的人则苦思冥想,希望另设“曹学” (或曰“外学”),使之与“红学”(或曰“内学”)正式分家。
     这就给人们提出一个十分尖锐而亟待澄清的问题:红学,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才恰当?或者换句话说,红学所要研究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对此,冯其庸同志在《关于当前<红楼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北方论丛》1981年第2期)一文中,曾把它概括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关于作者的,其中包括:
     1.关于曹雪芹家世的研究,2.关于曹雪芹传记的研究,3.关于曹雪芹文物的研究等等;此外,似还可以包括曹雪芹的时代,以及明清以来的政治史、思想史、文学史、建筑史等各方面与曹雪芹和《红楼梦》有关的部分在内。
    一是关于作品的,其中包括:
     1.《红楼梦》的版本学,2.《红楼梦》的思想内容,3.《红楼梦》的人物创造,4.《红楼梦》的艺术成就,5.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他的创作,6.《红楼梦》成书过程,7.《红 楼梦》八十回后的情况,8.脂批的研究,9.《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研究,10.关于《红楼梦》语言的研究,11.《红楼梦》与我国古典文学传统的关系,12.《红楼梦》给予后世的影响,13.《红楼梦》与清代社会、等等。
     冯其庸同志这样分类,在细目上或许有不尽合理、不够完善之处,但在总体上和大致的划分上,则是不错的;对于研究作家与研究作品这两者之间的比重安排,也较为合度(不能简单化地以先叙研究作家、后叙研究作品,便视为颠倒了所谓“第一义”与“第二义”的关系。须知按通常的叙事方式,往往是把较重要的部分放在后面)。不过有一点似可斟酌:冯其庸同志在作这种科学的划分时,不知何故却将研究作者的部分称之为“曹学或外学”;把研究作品的部分称之为“红学或内学”。如果是持有前面所述那种“分家论”观点的人作如此称呼,自然可以理解;而冯其庸同志是将这两个方面的研究仍然当作一门总的学问来分类的,如此称呼,便显得有些费解了。试问:既然这门学问的总名称就叫红学,其分属的两个子部之中又有叫做“红学”的,岂不造成自身概念上的混乱?岂不正可以给那些无端责难红学中的考据、责难研究作家,进而试图将考据及整个对作家的研究逐出红学大门之外的谬说以可乘之机?
     何文对红学内容的归纳,便正是单单承认被冯文称之为“红学或内学”的这一个方面的内容——当然何文由于要彻底根除“考据”,其归纳的内容范围实际上比冯文对这一个方面的内容的归纳还要狭窄。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何文所理解的“红学”,主要是指研究“曹雪芹的美学思想”,研究“《红楼梦》的艺术方法、人物性格,它的认识价值和艺术价值等等”——连研究任何一部文学作品所必不可少的版本考证,也绝口没有提到;更别说对于作品的素材来源即本事方面的考证研究了。总之,在何满子同志看来,既然这门学问叫做红学,就丝毫也不能离开《红楼梦》这部“作品”;如果离开了“作品”而直接从“作家”的家世、交游、佚著、(虽然佚著也可以叫做作品。但不是《红楼梦》本身,便也入不了“红”学)、遗物等等方面去进行研究的,或者甚歪还要对有关资料的真伪进行“考据”的,便统统都叫做“恢复和扩大”了新红学派“把‘红学’推向‘曹学’”的错误,“而且大有走向‘杂学’的趋势”。何满子同志所认为的最彻底的解决办法,便是将这些不直接带“红”字的研究,统统当作“另外的学问”从红学之中加以驱除。面对这样的指责,如果为了调和折中而将研究作品正式命名为“红学或内学”,抑或为了逃避矛盾而将作家研究和对作家作品的考证改称“曹学”,使之与红学正式分家,看来都是行不通的。因为这样做正好与何文之论殊途同归,走进了同一问房子。
     应该看到,何满子同志对红学内涵的这种片面的狭隘的理解——即认为红学仅仅是研究《红楼梦》这部书的一门学问——的确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观念。本文提出要为红学正名,正是希望从根本上破一破这种观念,为大家进一步探讨解决这一历史性纷争,聊作献芹。
     众所周知,“红学”之称,起源于清光绪年间。依据是,李放《八旗画录》转引《绘境轩读画记》的一条小注:
     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按指《红楼梦》),自相矜为红学云。(《八旗画录》1919年印本)
    比《八旗画录》早几年印行的均耀《慈竹居零墨》和徐珂《清稗类钞》,还分别记载着华亭一位名叫朱子美字昌鼎的老先生,对于“红学”一名的特殊解释。前者记云:
    华亭朱子美先生昌鼎,喜读小说。自言生平所见说部 有八百余种,而尤以《红楼梦》最为笃嗜。精理名言,所谭极有心得。时风尚好讲经学,为欺世俗计。或问:“先生现治何经?”先生曰:“吾之经学,系少三曲者。”或不解所谓。先生曰:“无他。吾所专攻者,盖红学也。”(《慈竹居零墨》,载《文艺杂志》1914年第八期)
    后者所记,略有异同。
    一日,有友过访,语之曰:“君何不治经?”朱曰:“予亦攻经学,第与世人所治之经不同耳。”友大诧。朱曰:“予之经学。所少于人者,一画三曲也。”友瞠目。朱曰:“红学耳。”盖“經”(按即“经”的繁写)字少“????”,即为“红”。
     (《清稗类钞》第二十八册,商务印书馆1917年出版)
    从这些记载所述的这位喜读小说而犹好读《红楼》的朱昌鼎先生的言论中,可见红学一名最初产生的时候,是带着几分开玩笑的意味的——至少它并不是一种严格科学的命名。这些最初使用这一名称的老夫子所赋予它的内涵,也确是仅限于对《红楼梦》这部作品发一发议论,即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是也。
     当然,也有不仅限于口头发议论,而确实将红学当作一门严肃的学问加以研究并形诸笔墨的。目前所见最早的一条以红学之称述及自己的研究著述的记载,是徐兆玮《游戏报馆杂咏》诗及其自注。其诗云:
     说部荒唐遣睡魔,《黄车掌录》恣搜罗。
     不谈新学谈红学,谁似蜗庐考索多!
     (载孙雄《道成同光四朝诗史一斑录》,光绪三十四年
    油印本,下册)
    诗注则云。
     都人士喜谈《石头记》,谓之红学。新政风行,谈红学者改谈经济;康梁事败,谈经济者又改谈红学。戊戌报章述之,以为笑噱。鄙人著《黄车掌录》十卷,于红学颇多创获,惜未遇深于此道者一证之。
    这位徐兆玮先生在吟诗作注中矜夸自己“《黄车掌录》恣收罗”。“于红学颇多创获”,他所说的红学,与朱昌鼎因蔑视经学而运用文字游戏的机巧所演化出来的“红学”戏称,是有本质差别的。他在这里不仅蔑视经学,也鄙夷那些朝三暮四的浅谈红学者;他自己,则实实在在地真正把红学当作了一门学问,而认真加以研究,著为《黄车掌录》一书。而且他还有一个与我们目前一些尉志极为相似的特点,即明确声称他不搞“考据”——“谁似蜗庐考索多!”
     我在这里详细回顾“红学”一名最初产生时候的状况,目的是要说明:“红学”一词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即当时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原是基于同那种好讲经学之风唱对台戏的思想,而用半开玩笑的方式提出来的。这虽然可以反映出《红楼梦》一书在当时读书界和学术界的巨大影响,但将“红学”作为一门学问的名称提出来,却不像传统的经学或理学那样,有一套严格的理论和方法。似乎可以这样说,提出“红学”这一名称的人所赋予它的基本涵义,便是“谈红”——即谈《红楼梦》这本书。谈它的人物,谈它的思想,谈它的艺术,有时也猜谜似地谈它的本事,但绝少下功夫去谈它的作者。直到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派的出现,才从根本上扭转了治红学而只研究作品不研究作者的相沿成习的时风。
     所以,“红学”一名,从产生伊始,便仅仅着眼于《红楼梦》这部书,而绝没有像后来科学地研究某一文学现象那样,意识到应该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去研究作家与作品。这一点,在后来那些自觉地以“红学”标榜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学者心中。不能不说打下了极深的烙印。
     因此,事情就是这样的离奇而不可思议:当这门学问还没有一个确定的名称,只是在事实上伴随着作品的问世而产生的时候,仿佛还有着较宽广的研究内容。例如被现代人奉为红学鼻祖的脂砚斋,其所作的《红楼梦》批注,可以说一开始便突破了作品论的狭隘界限,在分析作品思想意义和艺术成就的同时,已经初步涉及到了对作者的思想、经历、家世乃至创作素材、时代背景等多方面问题的探讨。而当这门学问发展到有了一个正式的命名之后,却反而被不尽科学的命名本身所束缚,逐渐招来了时有被赶入某一狭小胡同、不得窥其墙外大千世界的舛运。
     纵观当今世界上的文学研究领域,以各经典作家及其作品为中心所进行的单项研究,在称谓上除了有个别实例是仿照红学即《红楼梦》研究之例以作品命名之外,其他的都是以作家命名。如外国的莎士比亚研究(亦称莎学)、斯汤达研究(亦有称斯学的):巴尔扎克研究、托尔斯泰研究,中国的李白研究、杜甫研究、鲁迅研究(亦有称鲁学的)、郭沫若研究、茅盾研究、萧红研究,等等。以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而论,完全可以毫无愧色地与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等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和作品并列比肩。若单以研究的规模之巨、影响的日益深远而论,则世界上唯有莎学方可与之相伯仲。既然如此,难道就不可以在称谓上按世界通行的这种规范化体例,将我们的红学也更命为曹学即曹雪芹研究么?我看是完全可以这样做的。
     但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说可以这样做,不等于说一定要这样做。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只要在内容实质上不至于发生误解,名称上的不够规范或不够科学,本来是无足挂齿的。现在我提出正名之说;也并非是想改变红学的名称。而是希望大家在更明确地意识到这个称谓的历史局限性之后,能够从这门学问的实、质内容上,赋予红学这一不很规范、不很科学的命名以新的、科学的涵义。使每一个研究者或关心这门科学的人,都在概念上达到统一,从而清楚地认识到下列几点:
     一、通常所说的《红楼梦》研究,不能简单化地颠倒一下词序,理解为“研究《红楼梦》”;它实际上应该叫做曹雪芹研究。所谓“红学”,也只不过是“曹学”的一种相沿成俗的别称而已。
     二、正因为如此,红学的内容,既包括着研究,《红楼梦》这部作品和曹雪芹的其他作品,也包括着研究曹雪芹这位作家和续作《红楼梦》的其他作家。前者可以是第一义的,但不等于全部;后者可以是第二义的,但不等于取消。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三、如果说,新红学派确如何文所论,起到了“把‘红学’推向‘曹学’”的作用,那么,这非但不是它的过失,恰恰是它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如果近几年来国内的研究,也确如何文所论,已经完成了把“红学”转变为“曹学”的进程,那也非但不应当受到责难,恰恰可以作为新时期红学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加以总结和发扬。
     四、当务之急,红学首先应该享有与其他作家作品的研究相平等的基本的生存权。即凡在研究其他作家和作品中不被指责的问题,在研究红学时也不应该受到格外的非难。举例说,既然发现了有关莎士比亚、斯汤达或鲁迅的片言只字、友朋书札之类,可以视为珍贵文物而加以鉴定和研究(包括争鸣),那么,发现了曹雪芹的佚著和遗物,也理当享受同等的待遇。
     五、再从长远的眼光看,红学不仅需要争得基本的生存权,还应当争得比研究一般的作家和作品的范围更要宽广得多的特别学科或曰专学的权利。这一点,是基于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基于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和《红楼梦》成书过程等诸多问题上举世罕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基于曹雪芹其人及其作品本身的博大精深而又迷云环绕。
     只有在上述这些问题上真正统一了认识,才可能给红学下一个能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的定义。以我个人的浅见,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红学,就是研究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问题的一门学问。
     为什么要加一个“与此有关的各种问题”的尾巴呢?主要就是为了包括那些在一般的文艺学或小说学中不常遇到的特殊问题。诸如可能是续书的后四十回问题,可能是续书作者、亦可能是纂改整理者的高鹗、程伟元的问题,以前可能存在过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佚稿的真相问题,现在还可能存在着的曹雪芹佚文佚诗、遗墨遗物的真伪问题,离奇古怪的六十四、六十七回书稿失而复出的问题,千差万别的各种版本(包括抄本)的异文和某些重要抄本的昙花一现、复又迷失无踪的问题,隐姓埋名的著书助手兼批书人的脂砚斋、畸笏叟到底是一是二、是男是女、是叔父是续妻的问题,等等。
     曹雪芹及其《红楼梦》的存在,无疑是古今中外极罕见、极独特的文学现象。作为文学作品,《红楼梦》不仅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出现,都会光芒四射、魅力无穷,使人感到宏伟博大、深邃杳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将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它独特而崇高的价值。作为文学家,曹雪芹则肯定是一个可以入于世界最优秀作家之林,而又才情卓异、秉赋特高、令人永难窥其城府的旷世奇才。
     这样的作家和作品,世界上除了莎士比亚,谁能与之匹敌!而目前我们的红学研究,无论从深度、广度和繁荣兴旺的程度来看,都与理应达到的规模相距甚远。所谓“红水泛滥”云云,实在呼喊过早。真正的红学热潮,必将随着全世界人民对中国文学日益深入的了解,在世界性的大范围内掀起。
     因此,诚恳奉劝那些抱着小家子气的狭隘眼光和偏见的同志,别再把红学往死胡同里赶了吧!让我们放开眼界,敞开心胸,迎接真正繁荣兴旺的红学盛世的到来!
    1981年8月17日初稿
    1981年12月5日修改
    原载:《红学论稿》
    
    原载:《红学论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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