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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若干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遂夫 参加讨论
引 言
     能否正确认识一部文学作品的时代背景,关系到能否正确理解该作品的整个内容及其思想意义。而对于我国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来说,则不仅止于此,它还直接关系到对作品的著作权,作者的生平,以及书中生活素材的来源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和判断。
     遗憾的是,在这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学术界长期存在着微妙的分歧意见;同时又存在着一些带共通性的误解。也许正是后者掩盖了前者的缘故吧,过去几乎从来没有集中就此问题展开过充分的深入的讨论。、本文拟就与《红楼梦》时代背景有关的若干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的浅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书中写了贾家的“由盛而衰”吗
    我们先从这个极简单的问题入手。
     乍看,这是一个提得很古怪的问题。因为,无论旧的或新的红学家,也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样的立场观点,似乎都没有对此表示过怀疑,即一致认为。《红楼梦》写了贾家“由盛而衰”的全过程。就连在有关此书的时代背景问题上提出过不少发人深思的独立见解的周汝昌先生,也无法摆脱这一传统的看法,而且他还将书中的所谓“‘盛’、‘衰’两大部分”作了具体的划分,认为前半部写至“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便达到“盛限”,从五十五回起,则“写‘衰’之始”[1]。
     但是我却要冒昧地说,《红楼梦》其实并没有写贾家的“盛”,而是从一开始就写“衰”;整个作品,是写贾家从衰微到逐渐败亡的过程。说得更准确一点, 《红楼梦》的整个故事以及其中的典型人物,不是放在贾家“由盛而衰”的背景上,而是放在这个家族由衰而败的背景上描写的。套用周汝昌先生的分段法,我认为此书的前半后半,应是“衰”与“败”两大部分,前半部写衰微中的表面繁华,败亡前的回光返照;从五十五回起,便开始写溃败。
     甲戌本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他一开头就说。
     如今这荣国两门,也都消疏了,不比先时的光景。
     脂砚斋在这后面一连写了三条批语:
     记清此句!可知书中之荣府,已是末世了。
     作者之意,原只写末世。
    此已是贾府之末世了。
    真可谓叮咛再三,语重心长!
     作者本人,似乎也与脂砚斋的心情一样,深怕读者忽略这一关键性问题,因而紧接着作了如下一段描写:
     雨村道:“当日宁荣两宅的人口极多,如何就消疏了?”冷子兴笑道:“正是,说来也话长!”雨村道:“去岁我到金陵地界……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大门前冷落无人,(按,此处有一批语:‘好!写出空宅。’)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蓊蔚洇润之气。哪里像个衰败之家?”冷子兴道:“亏你是个进士出身,原来不通。古人有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按,此处又有一批:‘甚字好!盖已半倒矣。’)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这就把问题的实质讲得十分透彻。作者特意写这么一段冷子兴为贾雨村析疑,等于是剖析了读者的心理活动。的确,许多人一看到书中贾府那种异于“平常仕宦之家”的奢华气派,便感到眼花缭乱,加之联想到作者曹雪芹祖上曾得康熙皇帝恩宠,有江南四次接驾的盛举,自然很容易像书中的贾雨村一样,总觉得贾府不像个“衰败之家”,以致误认为书中所写的表面繁华,即是对贾家一一也是间接对曹家——“盛世”的写照。而对于书中一些明显描述其衰败气象的笔墨,则往往牵强附会地解释成是作者在“以盛写衰”,以便揭示贾家“盛世”——也间接揭示曹家“盛世”乃至整个“康乾盛世”——的衰弱本质。应该说,才华卓绝的《红楼梦》作者,在一定程度上是早就料到了这一点的,所以才通过上述这段对话描写,把其中底蕴向读者事先交待明白。殊不知时至今日人们还是要在这一点上发生误会。究其原因,有的人固然是由于对小说中这类“开场自”式的描写注意不够;有的人则不然,他是明明注意到了,却因有其他某些误解存于心中,而不愿意相信它。也许以为:贾雨村,“假语存”,他的话未必可靠!
     姑不论“假语”之义是否应作如此理解,仅就此处的具体情况而言,阐明这一真象的主角实在并非贾雨村,而是冷子兴。这一回的开头有一首标题诗,其末尾两句云: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甲戌本此处有一眉批:
    故用冷子兴演说。
    你看!作者就怕有人不相信姓“贾”的人说的话,这才特意安排了一位姓“冷”的人来演说荣国府。
     冷子兴,“冷自心”,冷眼旁观的有心人之谓也。我们欲知书中贾府的盛衰,不信他信谁?!
    “借省亲事写南巡”是怎么回事
    一般人认定《红楼梦》写了贾府的“盛世”,还有一条“硬证”,即书中写了元妃省亲。产生这一认识的依据,倒不在于书中所写的省亲场面如何隆盛,而在于甲戌本第十六回之前有这么一条批语: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极热闹极忙中写秦钟夭逝,可知除“情”字俱非宝玉正文。
     人们特别注意的,当然是“借省亲事写南巡”这半句话。研究者大都以为,仅此一语,即可证明:作者是借一个虚构的“省亲”事件,在书中影射描写康熙帝南巡时曹家四次接驾的盛况。这一点,已故的戴不凡同志作了比较详尽的发挥:
     贾妃原不过是“假妃”(不过是借这个假妃省亲“写南巡”而设的罢了)。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一书中,就收有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内务府关于修建西花园的帐目奏折三件。这座西花园显然是备巡幸之用位于南京的,被曹雪芹移西而东的大观园(原荣府西花园)则是备“贾(假)妃”省亲而建,写省亲是假,写南巡是真,在这一点上,小说和历史也有合拍处。[2]
    这就把“借省亲事写南巡”一语发挥得有典有据,使人觉得简直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了。
     然而,人们显然错会了批书人的本意。所谓“借省亲事写南巡”,如同批语中并列提到的“极热闹极忙中写秦钟夭逝”一样,都不过是就书中实际写到的一些内容,揭示作者在情节结构上采用了一种巧妙穿插的艺术手法而已。具体说来,就是指作者在描写元妃省亲事件的过程中,借机插入了一段回忆南巡接驾盛况的
     凤姐忙问道“省亲的事竟准了不成?”贾琏笑道:“虽然十分准,也有八九分准了。”……凤姐笑道:“若果如此,我可也见个大世面了!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果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我偏没造化赶上。”赵嬷嬷道:“哎哟哟!那可是千载难逢的。那时候我才记事儿,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说起来——”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导、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赵嬷嬷道:“那是谁不知道?……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哎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凤姐道:“常听见我们太爷们也这样说,岂有不信的!只纳罕他家怎么就这么富贵呢?”赵嬷嬷道:“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还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
    请看,书中插进这么一段有声有色、饶有风趣的追忆性文字,岂不正是脂批中所谓“借省亲事写南巡”么!如此一段独特描写,的确可以看作是,“出脱”了凤姐等人同时也包括作者自己的“许多忆昔感今”之慨。戴不凡同志说,作者的年龄如果“幼于曹頫”,便“对末次南巡不可能有什么可以‘忆昔感今’的”[4]。这样分析显然过于武断,也缺乏最起码的说服力。试问:书中带头在那里“忆昔感今”的风姐,不也自恨晚生了二三十年,“没造化赶上。南巡时的盛况吗?所谓“忆昔”,其实与人们常说的“怀古”差不了许多,不一定非要自己亲身经历过不可;间接了解的情况,同样可以成为追忆的材料和根据。风姐说得好:“常听见我们太爷们也这样说,岂有不信的!。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特意让赵嬷嬷提到了“独他家接驾四次”的“江南甄家”。脂砚斋在这里加了一条批语:
    甄家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不言而喻,书中安排这样一个住在南京的若有若无的“甄(真)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用来象征极盛时期的真正的曹家——在有清一代的历史上,的确是只此一家享受过“接驾四次”的殊荣。作者“忆昔感今”的实际着眼点,也正在这里。只不过他稍微耍弄了一点“烟云模糊”的“狡狯之笔”,把曹家当年的四次接驾,巧妙地、双关地说成是“江南甄(真)家”之事;而提到贾府,则虚晃一枪,只说那时“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然而深知内情的脂观斋一点也不放过,偏在“接驾一次”之处批上一句:
    又要瞒人!(见庚辰本)
    所谓“借省亲事写南巡”,其真象便是如此。它非但不能成为判断《红楼梦》写了贾家盛世的依据,倒是恰好可以反过来印证:书中所写的贾府确已是宋世了。明确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可以进一步理解:作者之所以要在描写“省亲”这一书中头等热闹排场的大事件时,插入一段对“盛世”的追忆,除了具有脂批所揭示的“忆昔感今”的用意之外,更重要之点恐怕还在于:要使读者通过对贾府今昔之比的深切了解,更清晰地透过省亲事件的表面繁华,看出贾府的“末世”光景。由此也就可以看出,《红楼梦》书中即便在写省亲这样的大场面时,也不是什么“以盛写衰”,而是地地道道地以其衰微的事实本身,在描写这个家族的末世。
     必须特别强调一下,我们这里所说的“盛世”与“末世”,是就书中或当时生活中的某一封建家族的盛衰而言的,并不涉及整个封建社会的盛衰状况。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尤其是与最高统治者的利益相违悖一一的个别封建家族的盛衰,同整个封建制度或封建社会的盛衰状况,不一定就成正比。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我们并不否认,由于《红楼梦》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所达到的空前高度,使得书中所写这一典型的封建家族的衰败,在客观效果上预示了整个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总趋势。但即便如此,我们仍须看到:这只是预示,而不是揭示或反映。因为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雍乾时期,最高统治者打击公开的或潜在的政敌(包括曹家在内),事实上是相对地巩固而不是削弱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如果说,整个封建社会发展到清代,已经进入了它的最后阶段,那么,雍、乾时期最高统治者大刀阔斧翦除政敌(注意!不是指镇压人民),也只能是相对地延缓而不是加速了封建社会的衰败。如果再实事求是地对当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方面都作一番考查,还可以看到,清季的所谓“康乾盛世”,并非名不副实;而其鼎盛阶段正好出现在乾隆时期,也不是偶然的现象。这与雍正朝大刀阔斧翦除政敌、整肃纲纪所形成的政权巩固,不能不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我始终认为,清代或整个封建社会开始衰败的转捩点是 否真在乾隆朝,还大有值得商榷之处。这些,可以让历史学家去讨论。但不论怎么说,乾隆朝本身或者至少说在曹雪芹生活的时代,还并没有显示出像《红楼梦》中的贾府那样典型的“末世’,光景,这一点应该是肯定无疑的。因此,生活于该时期的曹雪芹,决不可能用文学作品去“揭示”和“反映”整个封建社会的“末世”,这也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故事的中心地点究竟在哪里
    这同样是一个长期纷争且与认识此书的时代背景直接相关的老问题。
     有人说,大观园是袁枚的“随园”,书中故事应发生在南京。也有人说,大观园的原型是北京恭王府花园,书中其他环境特征也是北京,故事应发生在北京。还有人说,大观园是曹頫的西花园,本来在南京,被曹雪芹用艺术手段拆迁改建到了北京,似乎是南京的故事搬到北京来敷演。目前比较占优势的一种意见则是:作为文学作品的《红楼梦》,其取材或南或北,书中的贾府和大观园,只不过是作者经过对素材进行提炼加工而创造的典型环境,并无确切的地点可言。
     这后一种意见,也许合乎一般文学作品的常情。但《红楼梦》毕竟是一部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以作者的自身经历为素材而创作的现实主义文学杰作。其中尽管有着明显的艺术上的慨括和虚构,有着微妙的政治上的避讳和遮掩,却毕竟会因生活素材本身的制约,而使作品留下许多真实生活的痕迹。即以地点意!问题来说,作者虽然每有掩饰之辞,但现实主义的巨大威力,却终于使作品从扑朔迷离的环境氛围之中,凸现出显而易见的真实的地理轮廓。这对于深知内情因而特别容易透过书中的艺术描写窥见其生活原貌的脂砚斋等人来说,真可谓洞若观火。
     就在甲戌本第一回提到“朝代年纪、地兴邦国却反失落无考”之处,有一条旁批:
    据余说,却大有可考。
    我们看看批书人是怎么“考”的。正文一开头:“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旁边立即批明:
     是金陵。
    后来刚提到林黛玉之父林如海“本贯姑苏”,旁边又批明:
    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
    这就不仅明确“考”出,金陵(即所谓金陵省,或单指南京)是书中主要人物十二钗的出身之地。而且表明这是“用真”,即用了作者在真实生活中“所见之女子”的真实出身之地。
     但是,书中故事的中心地点,是否也在金陵呢?前面我们引了贾雨村叙述他到“金陵地界”,“进了石头城”。从贾家“老宅门前经过”的一段文字。其中明言,那是贾府的“老宅”,“大门前冷落无人”。而且旁边的批语也注明:
     好!写出空宅。
    贾雨村所见的这一南京“老宅”,既然是一座“大门前冷落无人”的“空宅”,自然也就并非他后来护送林黛玉投亲所去的那个“街市繁华,人烟阜盛”,“大门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的宁荣二府了。另外,当贾雨村说他隔着“老宅”围墙,望见“后一带花园子”时,又有批语指出: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这就又为我们“考”出:南京“老宅”的那个“后花园”,确有可能是戴不凡同志所说曹頫奉旨修建“作巡幸之用”的“西花园”。但此园既在“老宅”后面,即便“还有苗蔚澜润之气”,也无论如何与后来所写“香烟缭绕,花彩缤纷”的大观园不相干——这是过去好些红学家都没有完全闹清楚,因而时常发生误会的一个问题。
     总之,经脂砚斋这么一“考”,便足可证明:《红楼梦》故事的中心地点决不在南京。那么,脂观斋有没有正面“考”出,这地点到底在哪里呢?
     首先我们看,甲戌本楔子叙述这一问题时,用了一种自相矛盾的笔法。一边说石上所记的故事“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一边又说:“石上字迹分明,……诗后便是此石堕落之乡,投胎之处。”不仅如此,作者还借癞僧之口作了进一步暗示:
     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好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
    就在这段话中描述地舆邦国的一连串排比句旁边,脂砚斋一一批明:
    伏长安大都。伏荣国府。伏大观园。伏紫芸轩。
    这就是说,顽石的“堕落之乡”——亦即书中人物活动的中心场所——是“长安大都”荣府“新宅”[4]里的大观园。
     何为“长安大都”?甲戌本《凡例》专门有一段解说: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属夫妇儿女家常口角,则日“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书中贾府和大观园所在的“长安大都”,原是文人笔墨中对天子所居的京城的一种古称。在曹雪芹的时代,当然只可能是北京。
     《红楼梦》故事的中心地点既然在北京,为什么书中的女儿们又叫“金陵十二钗”呢?这一点,脂砚斋已经批明:金陵是“十二钗正出之地”。作者在书中也反复交待:她们都是本贯在金陵因种种缘故而汇集到了北京。例如:黛玉,本贯姑苏,从小随父居于维扬任所,后因母亲去世,才由其父拜托贾雨村顺路护送“到了都中”,寄居于荣府。宝钗,出身于“珍珠如土金如铁”的金陵薛家,从小住在金陵城中,后因其兄倚财仗势打死人命,才随母亲、哥哥一道“合家进京”,投奔荣府。湘云,生长于金陵大族史侯家,因是贾母的内侄孙女,所以经常来荣府居住。凤姐,则是从金陵大族王家嫁到贾府来的。其他如香菱,是因在南京遭拐卖,被薛蟠强占作妾,携带入京的。妙玉,则是苏州人氏,自小入了空门,后因父母俱亡,又“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这才随师父上京.住在“石门外侔尼院”。
     正因如此,书中凡叙荣府及六观园所在之地,皆称“都中”、“京都”、“神京”凡叙从南方来到荣府、皆称“进京”、“上京”、“入都”;而凡叙离开荣府到南京,则称“回南京”,“哭向金陵”等等。
    贾宝玉的生活原型到底是谁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姑且抛开过去“索隐派”胡诌的什么顺治、纳兰之类不算,目前也还大致存在这么三种意见:一,认为贾宝玉的生活原型正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二,认为是曹雪芹的父辈;三,认为是曹雪芹及其父辈的综合。在这后两种意见中,对于曹雪芹父辈的具体所指,又存在不少分歧。有明指是曹頫的,有说是畸笏叟的,有说是“雪芹之叔”脂砚斋的,也有说是所谓“原作者”“石兄”的。
     笔者赞成第一种意见,即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只能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
     本来,在这一闯题上最有发言权的仍数脂砚斋和畸笏叟。他们都是曹雪芹的亲人和著书的助手。在他们所写的批语中,有着许许多多明指宝玉或宝玉的前身(石头)为作者,同时又明指作者即雪芹(芹溪)的可靠证据。因过去人们对这一点论述颇详(笔者在《脂批就是铁证——关于<红楼梦>作者问题与戴不凡同志商榷》[5]一文中,亦曾论级),这里也就不再赘述。我们现在尝试着从反面去论证一下:贾宝玉的原型,不可能是曹雪芹的父辈,亦不可能是曹雪芹与其父辈的综合。
     甲戌本第二回,有一段关于冷子兴介绍宁荣二府家世情况的详细描述(按:引文括弧中的语句,系脂砚斋旁批):
    当日宁国公(演)与荣国公(源),是一母同胞弟兄两个。宁公居长,生了四个儿子。宁公死后,长子贾代化袭了官(第二代),也养了两个儿子。长子贾敷至八九岁上便死了;只剩了次子贾敬袭了官(第三代),如今一味好道…… 幸而早年留下一子名唤贾珍(第四代),因他父亲一心想作神仙,把官倒让他袭了。……这位珍爷也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叫贾蓉(至第五代)。……再说荣府,……。自荣公死后,长子贾代善袭了官(第二代),娶了金陵世勋侯家的小姐为妻。生了两个儿子:长子贾赦,次子贾政(第三代)。如今代善早已去世,太夫人尚在,长子贾赦袭着官,次子贾政自幼酷爱读书……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取名叫作宝玉,……如今长了七八岁……
     在目前,有一点是大家都公认的。即:书中写的贾府,是以作者自己的曹氏家族为其原型。既然如此,我们对作者详细开列的这份贾家世系谱表,便决不可以因怕招“索隐派”之嫌而加以小视。尤其是深知内情的脂砚斋特地注明了贾家在金陵的:世系序列,更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可靠的线索,使我们能够运用这些材料,去对照查证一下曹家的真实历史状况。[5]
     曹家移居南京,始自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康熙二年癸卵一(1663),朝廷停差江宁和苏、杭织造官,改由工部拣选内务府员久任监造。曹玺即于该年以内务府郎中首任江宁织造。其时雪芹的祖父曹寅尚年幼,、然已同其弟曹宣一道随父之任。可见,曹玺正是曹家移居江宁(南京)的第一代织造郎中。从这以后,曹家在江宁世代袭职。但曹寅一门,仅到第三代的曹颙、曹頫,便因“亏空”获罪去职而告终。后来举家迁返北京。这与《红楼梦》中写荣府一门,仅袭职到第三代的贾赦、贾政便难以为继的情形,极为相似。
     试将书中荣府第三代与江宁曹家第三代承袭职衔的情况作一对比:
    
    书中描写
    曹家史实
    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
    曹寅病逝后,江西巡抚郎廷极立即奏请朝廷以曹寅之子曹颙仍为江宁织造。(7)接着,内务府亦以此事上奏。(8)
    皇上因恤先臣,即令长子(贾赦)袭官……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颙奏折:“……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9)曹颙奏折称:“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10)
    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衔……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内务府奏折:“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颙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奉旨:依议.”(11)
    (贾政)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
    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内务府奏折:“该项出售之人参,已于是年十月十二日交付管理三处织造事物郎中李煦、孙文成、员外郎曹頫等。”(12)
    从这一对照中即可看出:历史上的曹頫,不论在辈份、职衔乃至承袭职衔的情由、顺序等各方面,均与《红楼梦》中宝玉的父亲贾政的情况一般无二。除此,在曹家的历史上便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来。这就雄辩地证明:书中荣府第三代次子贾政的形象,只可能是以江宁曹家第三代的过继次子曹頫为其生活原型而塑造的。当然,还须排除另一种可能性:会不会是书中虚构的贾政,与曹家实有的曹頫产生了偶合?这一点倒也不难解决。就在上述引文中“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一语的旁边,脂砚斋特意加了一条可以说是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批语:
    嫡真事实,非妄拟也!
    这是一条无可辩驳的铁证。既然作者的亲属都说,额外赐给金陵贾家第三代次子贾政一个主事衔这件事,是现实生活中的“嫡真事实”,那么,在作者家族的历史上,除了曹頫,谁还有过这种 “额外”的“恩宠”呢?所以只能认为,书中贾政的生活原型确 是曹頫,而非其他任何人所能顶替。
     证明了这一点,问题也就十分明显了。我们完全可以由此而推论:曹頫既然在辈分、职衔等各个方面均与《红楼梦》中的贾政相符,脂批中又点明是“嫡真事实”,怎么可能同时又被颠倒世系当作贾政之子(贾宝玉)的模特儿写入书中呢?同理,与曹頫同一辈份的其他亲属,也不可能充作贾政之子的模特儿。反过来说,在《红楼梦》中井然有序排作金陵贾府第四代(而且是无所作为的“不肖子孙”)的贾宝玉形象,既然已在作品的楔子中,以及作者的亲属兼助手们的批语中,被直接间接地指明为作者本人的化身,那就证明这位作者(不论人们承认他是曹雪芹与否),只可能是江宁曹家第四代的不肖子孙,而决不会是第三代安然承袭父兄职衔的曹頫之辈。
     因此,仅以书中的这些内证,即可完全排除贾宝玉原型是作者曹雪芹的父辈(或者说包括其父辈)的任何可能性。
     笔者这一判断,自然是就贾宝玉形象的主体而言,并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离开自己青少年对期的生活原貌,按自己成年以后的理想标准去虚构主人公的某些性格和行为;也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从自己并非亲历却显然听家里人讲起过的旧闻掌故中,顺手拈来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敷演到主人公身上(如“大海饮酒”,即属此列)。
     但是另外有一种情况,却有必要略加澄清。在脂、畸等人的批语中,还不时会看到一些从书中宝玉的某种形迹而联想到作批者本人的类似经历的事例,这又作何解释?例如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宝玉听人说老爷叫他,“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了兴,脸上转了颜色”。旁边有批云:
     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惊骇,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曾有是病,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
    同回,写茗烟在宝玉房中伴读,想方设法与宝玉寻开心。旁边又有批云:
     书房伴读,累累[屡屡]如是。余至今痛恨.
    甲成本第八回写下人向宝玉索讨“斗方”,有眉批云: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
    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旁边亦有批云:
     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过去,许多研究者都把这类批语看作是脂、畸在以宝玉自况。尤其是对这后一条批语,几乎是众口一词地认为:“批书人”与“俺先姊”,便是书中宝玉与元妃的模特儿。就连早已认定贾妃只不过是“假妃”的戴不凡同志,也自相矛盾地信从此说,并确指批语中的“俺先姊”即是嫁为“纳尔苏王妃”的“曹寅长女”;进而确指这位“批书人”即是“宝玉原型一一石兄(按:指所谓‘原作者’)的弟弟曹頫”[12]。诸如此类的说法尽管千差万别,却有一个共同之点:即认为上述一类批语,可以证明宝玉的原型不是或不完全是曹雪芹,而只是或至少应包括曹雪芹的父辈。
     可是,我们只要更仔细地分析一下,情况就完全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了。
     第一、上述这类批语,其内容只是就一些在当时的官僚贵族家庭中较常见而带有普遍意义的事情发表同感,并不像另外一种类型的批语由提到“风媚点戏,脂砚执笔事”,或提到“三十年前事,五书于三十年后”那样,确指书中描写的某事,即是批书人所曾经历的同一事。而且,上述批语在行文措词上也仅限于“同感”的范畴。如说“余亦惊骇”,“亦曾有是病”,“余亦受过此骗”。“批书人领过此教”,等等。即以“批书人领过此教”这句话为例,不外乎说,批书人也曾领教过在幼年时姐姐教自己读书识字的滋味。大不了说明批书人也曾有个姐姐,这个姐姐已经早逝,如此而已。这与其姐姐是否亦如书中贾妃那样是“皇妃”或“王妃”,则并无直接的关联。有人或许以为:这位“先姊仙逝太早”,就使批书人成了“废人”,岂不正可说明批书人的“先姊”’就是“皇妃”或“王妃”?但仔细研究一下雍、乾时期的历史状况,也就可以明白:不论是当时的曹家,抑或别的什么封建家族,他们当时的失势和败落,与某一个成为“皇妃”或“王妃”的女儿是否健在,可以说毫不相干。在雍正上台,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谁要是有碍于政权的稳定和巩固,即便是康熙遗下的诸王子,也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更何况其他远亲。所以我认为,以这条批语的连贯语意来分析,所谓“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云云,只不过是说:姐姐死早了,使批书人丧失了继续学习的机会,以致如今腹内空空,才疏学浅,近乎于废人。如果一定要从其中引伸出什么弦外之音,我倒以为,这正好暗示出批书人可能是一位女性。否则,失去了“先姊”的“手引口传”,为什么就不能像书中的宝玉那样,继续入学念书呢?
     第二、批书人在上述批语中抒发自己的同感和联想,纯属因事而发,并不拘泥于书中某一具体对象,甚至不受其身份、性别的限制。因而,在现存脂本中,除了有不少涉及宝玉而常常引起人们误解的批语之外,还有大量涉及其他各种人物却被人们所忽略的同类批语。如甲戌本第六回,王夫人对周瑞家的说,刘姥姥“今儿既来了、瞧瞧我们,是他的好意思”。旁边即有一批。
     “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又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
    第五回史湘云的曲子.“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旁边也有一批:
    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第二十六回写黛玉叫不开门,本想动气,转念一想:“虽说是舅母家,……到底是客边”。旁批:
    寄食者着眼!况颦儿乎。
    此外,第二十四回写贾芸向他舅舅卜世仁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旁边批道:
    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
    这最后一条,批书人不仅联想到自己,似乎连作者的类似经历也包括进去了,故云“余二人”。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如果以此作为推测批书人的家世、经历、气质、性格乃至年龄、性别等等的参考资料,则可;若一定要据此而说脂砚斋等人是在以书中某人自况,那岂不是说,他们也同时在以刘姥姥、史湘云、林黛玉、贾芸自况了吗?
     所以,尽管存在着许许多多人们长期以来误认为是某种把柄的脂批,却在实际上无法改变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而非曹雪芹的父辈这一铁的事实。这是红学研究中一个不容忽视也不容回避的重大原则问题。本文对此问题的初步论述,尚属抛砖引玉,今后若能彻底澄清此一疑案,则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认识《红楼梦》一书的时代背景,而且有助于解决与曹雪芹家世有关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贾府之败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在曹雪芹的原著中,贾府最后将彻底溃败。尽管《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稿早已迷失,但在现存的前八十回里,对此已有许多暗示。如第五回《红楼梦曲》:“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一片自茫茫大地真干净”,等等。脂观斋和畸笏叟的一些批语中,则透露得更确切:
     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叟。
     (庚辰本第二十七回眉批)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
     (庚辰本第二十四回旁批)
     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夹批)
    这足以说明,贾府的结局是:事败,抄家,诸子孙流散。
     然而,书中将要写到的贾府之败,其真实的历史背景又是什么呢?过去学术界实际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多数人认为:这是以曹頫在雍正五年(1727)被抄家的史实为素材写的,其确切背景,正是雍正上台继续翦伐政敌的那场斗争。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书中的贾府之败,虽有雍正五年曹家被抄的某些素材在内,而主要依据的,却是乾隆五年(1740)左右曹家第二次遭变的史实。若以此说,其时代背景便至少应往后推移十三年,即乾隆查办庄亲王允禄与弘皙等人“谋逆案”的那段时期。可见,人们在这一问题上的微妙差异,直接关系到对作者家世和个人经历问题的不同认识。
     关于曹家二次遭变的说法,迄今尚无确切的史料可稽。但我们决不可以因此而轻视此说。早在半个世纪以前,鲁迅先生所著《中国小说史略》中,就曾提出过这一猜想:
     雍正六年,頫卸任,雪芹亦归北京,……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14]
    后来,周汝昌先生通过对雍、乾时期许多历史情况的分析,正式提出此说。虽然他提供的有关史实材料,大都只能作为间接的辅助证据,但这些材料很能发人深思,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当然,要发现直接证明此事的确切材料,在目前看来困难较大,至少还有待时日。然而笔者认为,我们之所以希望更确切、更详尽地研究了解曹雪芹的家世和经历,说到底是为了更准确地认识《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思想艺术价值(其中也包括正确认识作品的时代背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适当地从作品的描写之中去寻取一些具有独特意义的线索,来同当时的有关史实互相参证,从而作出较为切合实际的推断呢?否则,即便今后发现了确切史料证明曹家经历过第二次变故,恐怕也难以说明《红楼梦》中的贾府之败就一定是根据它写的。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红楼梦》第一回关于甄士隐家“一段小荣枯”的描写。
     甲戌本脂批说:“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从小至大,是此书的大章法.”这虽是在谈写作技巧问题,但提出“从小至大”的构思立意,则能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作者一开头写这么一个“甄家”遭祸,正是为全书所要着重描写的贾府之败作引。书中是这样描写甄家遭祸的情景的:
     三月十五日,葫芦庙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只可怜甄家在隔壁,早已烧成一片瓦砾场了。
     有人以为,全书以甄家毁于火作引,说明贾府的终局也应毁于火,这样才可能“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推断显然过于简单化。其实,无论“落一片白茫茫大地”也好,“烧一片瓦砾场”也好,都分明是一种象征性的描写。甲戌本这段文字之上有一眉批:
    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南直”即南直隶,本是明代的建置之称,这里应是指清代的江南省,或单指江宁府(南京)。脂砚斋这类人作批,每遇书中古称,均要注明眼下的真实名目,奇怪的是,唯独在这里,他们也一反常态地作起古来。这就使人感到似乎是一个特须隐讳的敏感性问题。系这一现象分析,所谓“南直召祸”,会不会是指南京 时期的曹家遭祸——即雍正五年曹頫之被抄家呢?我看这可能性 很大。不过批语所强调的是写出了召祸的“实病”,则又说明不应 着眼于“毁于火”、这样的表面现象,而须透过这一现象去看它的实质。什么实质?即指上述引文中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其象征性的含意十分明显:一家出事,累及四邻;或者说别人惹祸,牵连自己。所谓“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显然指此。这正是清代,尤其是雍、乾时期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一个突出特点;也可以说是曹家遭祸的重要因素之一。至于书中将此一段甄家遭祸的描写,作为贾家事败的预兆或象征,这在作品本身的结构安排上是显而易见的,作者于此并无隐讳之意。可是,我们切莫忘记书中一句点晴的话:风月鉴“两面皆可照人”。脂砚斋对这句话作了注解:“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对于作品一开头就像拉开“序幕”似地郑重描写这么一段甄家遭祸的情节,我们当然也不能光看它表面的譬喻,还应更深入-一步看到它背后的隐喻。具体地说,我认为这正是作者在含蓄地表明:贾府衰败之前已经有过一次遭祸,的经历一一即脂批“南直卓召祸”。
     这会不会过于穿凿呢?不妨回味一下甲戌本第二回前面的那首标题诗: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逡巡。
    缺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什么叫“一局输赢料不真”?就是说,仅仅输赢一局,还难以逆料往后的兴衰。这岂不是间接告诉我们,有谁已经“输”过一局了吗?过去有人曾理解为这是针对雍正夺嫡上台一事,似乎作者是在借题发挥地对“赢局”者(即雍正帝胤禛)的终究要灭亡发出诅咒。然而实际情况恐怕恰好相反,这诗中虽是“输”、“赢”并提,但联系整个诗意,其针对的重点却在“输局”者的一方。意思是说:仅仅“输”过一局,仍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或如诗中所喻之“香消茶尽尚逡巡”。其弦外之音自然是:还须再“输”一局,方可彻底溃败。
     由此可以使人恍然大悟:书中的贾府之所以一开始就被描写得那么“消疏”、“衰败”,原来是已经“输”过一局、“死”过一次的了;只不过因为是“百年望族”,根基雄厚,所以才“死而不僵”,“香消茶尽尚逡巡”,得以苟延残喘一段时期而已。
     此外还有一个耐人寻味之点。《红楼梦》除简略地写了这么一个南京乡宦“甄(士隐)家”之外,还虚写了一个所谓“金陵体仁院总裁甄家”。实写的“甄家”在南京毁于火,虚写的“甄家”则在南京被抄了家[15]。若按通常的情况,在同一部作品里重复写这么两个遭祸的“甄家”,难免有文章结构上的叠床架屋之病。但才华卓绝的曹雪芹,偏以“特犯不犯”的笔法作此处理,则不只表明他具有艺术上的过人胆识,更重要的是显露出作者一种不寻常的苦心孤诣:即通过这么一大一小、一虚一实两个“金陵甄(真)家”的叠现,可以更充分而且更巧妙地从不同的角度去隐寓和象征书中贾府——也即现实生活中北京曹家——的前身。
     总之,从《红楼梦》的实际描写之中,可以为周汝昌先生所倡导的“曹家二次遭变”说寻出许多有力的佐证。从而也可说明,书中所写贾府之败的确切时代,应该落实到乾隆初年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复趋激化——即乾隆帝查办庄亲王允禄等人的“谋逆”案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中。
    为什么贾府在南京还有个“老家”
    书中的贾府是在北京,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书中又隐约透露出:贾府在南京似乎还有个“老家”。
     第三十三回,宝玉挨了打,贾母赌气对贾政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而且命令家下人:“快打点行李车轿回去!”很明显,这里并非是说贾母要回她自己的娘家(贾母回娘家何须同王夫人一道?),而正是透露出贾府在南京还有一个“老家”。
     更有趣的是,纵观全书,这个“老家”,还并非是贾雨村看见的那个金陵“老宅”(因为书中明言老宅“冷落无人”,脂批也说是一座“空宅”),而很大可能正是若隐若现、像影子似地存在于书中的“金陵体仁院总裁甄家”。这可以从书中甄、贾二府的微妙关系中得到印证。关于这一点,我们放到后面去谈。现在首先来查考一下:书中透露贾府在南京还有个“老家”,到底有没有现实生活的依据?换句话说,贾府的原型一一曹家,在迁返北京之后,是否也有可能留下一部分亲眷在南京?
     勾稽史实,早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家的老主子玄烨就曾说过:“曹寅在彼处(指南京)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16]雍正五年曹家被抄,其家产房屋虽被“赏赉”给了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但隋赫德在奏折中明确声称:
     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17]
    过去研究者大都将这段话里面的“蒙思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同“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混为一谈。其实,仔细咀嚼,这两者无论从时序和性质上说,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显然是隋赫德根据雍正的“恩谕”,将曹家在南京被籍设的房产给他们“少留”一点下来;后者,则是隋赫德在揣度雍正意向之后,根据曹家即将返京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出将他自己在京的多余房屋人口(奴仆),“酌量拨给”曹頫。
     这样判断的依据何在呢?第一,曹家在南京居住年久,住房达十三处(四百八十三间)之多[18],说明其家口繁衍甚众,自不免嫡庶分居,实难全迁北京。第二,此次曹家被抄,比起瘫正元年(1721)李煦家被抄来,案情似较轻微;雍正对他两家的态度及处理办法,亦有明显区别。例如,曹、李二家分明是姻亲,也都是康熙特为恩宠的世袭织造大员,其“亏空”的原因亦大体一致,然而雍正在上台之始即查抄了李煦家,却准允曹頫“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19]。直到雍正五年,才以“朕屡次施恩宽限”,“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20]等理由,下令查抄曹家。另外,雍正对处置李煦家产的谕旨是:“著将其家物佶价,抵偿欠银,并将其房屋赏给年羹尧。”[21]而对曹頫,则并无“估价”和“抵偿欠银”一项。表面看,是将“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统统“赏赉”给了隋赫德,实际上却在“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之中,给曹家留下了很大的回旋余地。第三,至关重 要的是,具体办案人员在对曹、李二家进行查抄的范围上,亦有明显区别。内务府总管允禄等人面奏查抄李煦家的情况是:
     查过其家产,估价十万九千二百三十二两余;京城家产估银一万九千二百四十五两余。共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余。[22]
    隋赫德奏闻查抄曹家的情况则是:
     奴才……于未到(江宁)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頫家……所有旁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固封。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余则桌椅、床机、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并无别项[23]
    两相对照即可看出:无论江南总督范时绎也好,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也好,都只清查了曹家在江南的家产;而不像允禄查抄李家那样,在“查过其家产”一项之后,还列有“京城家产”一项
     这最后一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从情理上讲,曹玺移居江南以后,子孙分支比较复杂,轮到曹頫袭职,又多了一层过继的关系,此次既是查办江宁织造府的“亏空”案,想也不会扩大到凡曹玺子孙的房产——特别是其京中亲眷的房产——尽行籍设的地步。因此,这次查抄曹頫家而仅限于其织造府所属的江南家产,应是可以理解的。再从实际情况看,曹頫!在京的房产并不丰盈,仅有“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24]。“住房”与“空房”既是分别记载,说明城内仅有的二所房屋,也是居住着一部分亲眷的。现在曹頫举家返京,即便京中住房不属抄没之列,恐怕也难以完全容身;要是一并抄没了,再从里面去“酌量拨给”,岂不成了一所半所?雍正的“以资养赡”又从何谈起?
     所以,根据这种种情况分析,曹頫的京中家产,决不在抄没之列。既如此,“蒙恩谕少留房屋”,便只可能是从南京查抄的房屋中留下一部分。同理,隋赫德所称“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也就不是指从曹頫的“京中住房二所”中去“拔”,而是指从他自己在京的多余房屋人口中划拨出一部分(因为他已经获得了曹家在江南的全部家产)。
     于是,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在曹家北返以后,那些“蒙恩谕少留”的房屋,又用来“养赡”谁呢?我怀疑正是用来“养赡”曹家因种种缘故而不能离开或不愿离开南京的一部分亲眷。这样,我们不仅找到了《红楼梦》中屡屡提到“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的现实依据,同时也才可以真正懂得作者戏称“甄家”为“金陵体仁院总裁”的寓意所在。甲戌本在这一杜撰的头衔旁边,有一条颇费猜疑的批语:
    此衔无考,亦因寓怀而设,置而勿论。
    脂砚斋作批,向来不隐讳书中各种称谓的寓意或谐音。但奇怪的是,这里成了一个例外,她分明知道作者是“因寓怀而设”,却偏偏话到嘴边又“置而勿论”了。联系我们刚才的推断,再来品味批书人这一欲言又止的情态,便可恍然大悟:所谓“体仁院”云云,岂不正是挪揄“金陵甄家”的存在,体现了皇上“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的“仁爱之德”么?
    能否从书中寻出曹雪芹生年的线索
    曹雪芹的生年,一说约为雍正二年甲辰(1724),一说约为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孰是孰非,姑且不论。有一点却应该指出,主“乙未说”者所依存的一种观念,看来大有问题。他们认为:曹雪芹只有生于康熙末期,才可能在南京度过一段少年时代,经历一点曹家的盛世繁华,从而也才可能据以写出《红楼梦》这一现实主义的不朽杰作。过去,有人将这种观念当作“乙未说”的有力支柱。然而在实际上,它正好是“乙未说”不可弥补的一大漏洞。
     前文已经指出,《红楼梦》并没有写贾府的盛世,也没有写南京“老宅”中发生的事情。现在似乎还应该增加一条:作者以他自己为原型而塑造的贾宝玉形象,对南京(或整个江南)几乎是一无所知。
     甲戌本第五回,警幻告诉宝玉,“ 金陵十二钗正册”是“贵省中十二钗冠首女子之册”。宝玉听了,不胜惊讶,问道:
     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有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儿呢!
    脂砚斋在旁边加了条批语:
    “常听”二字,神理极妙!
    乍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字眼,有何“极妙”的“神理”可言?仔细一想,果然妙哉!宝玉这个“常听”,实在比风姐“常听”太爷们说南巡接驾事还要彻底得多。它所包含的意义,不仅仅是没有赶上贾府盛世繁华的问题,简直连南京(或江南)是个什么样儿也全然不知。这便间接地透露出:书中的贾府,虽然原籍在金陵,却已迁移北京多年,以致年已十余岁的宝玉,竟对金陵毫无印象。于此可见,主“乙未说”者所存的那种观念,是很成问题的。
     那么,我们现在能否从《红楼梦》所隐藏的“真事”里面,寻找出曹雪芹生年的线索呢?
     第五十六回有一段关于“甄家”的古怪描写:
     只见林之孝家的进来说:“江南甄府里家眷昨日到京,今日进宫朝贺。此刻先遣人来送礼请安。”……贾母便问(送礼请安的人):“多早晚进京的?……这些年没进京,也不想到今年来。”四人也都笑回道:“正是,今年是奉旨进京的。……只是这十来年没进京来,却记不真了。”
    所谓“江南甄府”,即赵嬷嬷所说“独他家接驾四次”而后来却被抄了家的“江南甄家”;也即贾雨村所说的“金陵城内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甄家”。如前文所述,作者巧妙安排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甄(真)家”,显然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它既可以作为书中贾府以及现实中的曹家盛世时期的象征,又可以作为贾府的南京“老家”——即曹家返京后留在南京的一部分家眷的虚写(注意!这段引文中正是写的“江南甄府里家眷昨日到京”)。但奇怪的是,这个“体仁院总裁”之家的人怎会“十来年没进京来”?又怎会这个时候突然“奉旨进京”,而且要“进宫朝贺”?这里面分明存在着引人深思的奥妙。然而书中只淡淡一提,便讳莫如深,“置而勿沦”了。很明显,作者突然插入这样极不寻常的细节,应该是有其现实生活依据存在的。
     不妨先假设一下,《红楼梦》如果真是写的雍正五年被查抄以前的曹家,那么,能否在这次查抄之前的史实中,找到曹家的人“十来年”不进京的线索呢?可以肯定地说,找不出来。然而相反的事例—一即曹家的人在此阶段频繁进京的记载,倒有不少。姑且抛开曹寅在世与康熙皇帝打得火热的那段时期不算,单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去世至雍正五年(1728)曹家被抄这十六年间的情况来看,便可以在现存零星档案史料中查出如下记载:
     1。 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曹颙奏折称: “ 奴才随后即起身赴阙,恭谢天恩。”[25]
     2。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十日李煦奏折称:“臣于三月初二到江宁织造署内,即向臣妹(按即曹寅遗孀李氏)宣示恩旨:……目下不必进京,俟秋冬之际,率领曹頫将曹寅灵柩扶归安葬[26]
     3。 康熙五十七年正月初三日内务府奏折称;“惟官参运往南省,难免有乘机夹运私参情亭,应由臣等将运去之参,亲自监视秤量,装箱加封,由部领凭交付曹頫发出。到南省后,着李煦、孙文成共同监视开箱。”[27]
     4。 雍正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内务府奏折称:“曹頫现在此地,着将曹頫所交绸缎内轻薄者,完全加细挑出,交伊织赔。”[28]
     5. 雍正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谕旨称:“本年系高斌回京之年,奏请派官员暑理其缺。高斌着不必回京,仍着曹頫将其应进缎疋送来。”[29]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江宁曹家的人在雍正五年被抄之前的十六年之内,有案可查的进京次数就达六次以上(还未包括档案中所载派家人进京送晴雨表、送织品等项在内)。而最后的两次进京,正是曹頫被抄家的前夕。说明《红楼梦》中所写甄家“十来年没进京”的情况,不可能发生在抄家前的南京曹家。
     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不从整个南京曹家,而单从曹家北返后留在南京的那部分亲眷的情况去分析,则明显存在着这样“十来年”不进京的可能性。
     谁都知道,自雍正上台起,政治形势即对曹家不利。特别在雍正二年曹頫的一个请安折“御批”之中,雍正严厉警告曹家“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否则,“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30]。可见,至少从受到警告的这一年开始,除曹頫本人因公赴京和后来携家眷北返之外,其余住在南京的亲属,决不敢在此波谲云诡的政治气氛中擅自上京走动;在曹家被抄北返的最初几年,显然也照样会保持这种谨慎的状况。
     若以雍正二年(1725)开始计算,留在南京的亲属要有十来年不进京,便需算至雍正十三年(1736)左右。这个时候,有没有发生什么政治形势方面的特殊变化,致使长期龟缩在南京老家的曹頫亲属“奉旨进京”,而且“进宫朝贺”呢?当然有。
     据周汝昌先生研究,在曹家返京之后,“疑有拯曹氏未致一败涂地者”[31]。这一点虽然还找不到确切的实证,但我们至少可以说,此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迹象,显示其家境有继续恶化的可能(关于隋赫德于雍正六年所奏在江宁织造府左侧庙中查得镀金狮子一事,虽然可以算是一个不良迹象。但这镀金狮子是胤禟直接派人到江宁铸就的,只因铸得不好才交与曹頫顿寄庙中,与曹家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隋赫德奏折中主要是就此铸件的处理办法——“或送京呈览,或当地毁销”——请求“圣裁”[32],并无以此查究曹頫之意;雍正也没有下达追究的“谕旨”。所以我认为曹頫不会由于这件事而受到影响)。到了雍正后期,曹家的境况自然更有可能随着某些显贵姻戚的重新受到重用而日趋好转。但最关键的转折点,应当说是雍正十三年。在这一年的秋天,乾隆帝即位,随即对八旗及内务府五旗包衣佐领人等的经济案件,下达了“宽免”旨令。按其涉及的范围,曹頫一案亦包括在内。据周汝昌先生推测,曹家已入官的房产,可能部分退还,曹頫本人,亦当被重新起用为内务府员外郎[33]。特别是乾隆上台之初,政策作风与雍正大异,对过去在雍正朝获罪去职的臣僚,纷纷有所宽赦和起用。
     根据上述情形分析,曹家留在南京的亲眷中人,便极有可能于乾隆即位之后,或因受到宽赦,或因重新起用而“奉旨进京”,同时“进宫朝贺”乾隆帝即位。就具体时间而言,乾隆即位在雍正十三年秋,下达“宽免”的“恩诏”在同年十月,具体实施则在十至十二月。而《红楼梦》中甄府家眷“奉旨进京”及“进宫朝贺”,是在刚过了新年不久——这正可看作是次年正式改元之年(乾隆元年,1737)的新春时节——在时间上也十分合榫。
     这就涉及到曹雪芹的年龄问题了。若按“乙未说”,雪芹此时应是二十二岁;若按“甲辰说”,则是十三岁,那么,书中宝玉在甄府家眷“奉旨进京”时多大年纪呢?作者于此故作狡狯,只让甄府来人报了一下甄宝玉的年龄:“今年十三岁。”甄、贾二玉实为一人,故贾宝玉也是十三岁——这正好与“甲辰说”完全吻合。
     但是,这会不会也是一种“主观附会”,或至少是偶合呢?不妨再找一条线索来印证一下。
     前面我们引录过凤姐的一句话:“如果早生二三十年”,她就可以赶上“太祖皇帝仿舜巡”的热闹场面了。凤姐说这话的时候,书中宝玉只好十一岁;参照我们刚才推定的真实年代,应为雍正十一年(1733)。从这时上溯二十至三十年,是康熙四十二年(1703)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之间,正好可以“赶上”曹家四次接驾中的后三次,即“赶上”康熙四十二年(1703)、四十四年(1705)、四十六年(1707)的第四、第五、第六次南巡一一这段时期,也才真正说得上是曹家的“极盛”时期。
     仅止于此,也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更可注意的是,赵嬷嬷为凤姐所说的那段“极盛”时期,划定了一个精确的界限:“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一查曹家史实,唯独只有从雍正十一年上溯二十至三十年的这段时期,即康熙四十二年至五十二年期间,才真的具有赵嬷嬷所说的那种情况存在。因为,正是在康熙四十二年(即曹家第二次接驾时),曹寅才首次奉旨与李煦轮管两淮盐务;次年(康熙四十三年),始被正式钦点兼任两淮巡盐御史。当时御史衙门在扬州,织造府在江宁,曹寅自然要经常往返于“姑苏、扬州一带”。就在曹寅被钦点为巡盐御史的这一年冬天,他给康熙的奏折中称:
    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内河船只,预备年内竣工。
    这里所说的“造江船”,既与“内河船只”相区别,显然是指监造运行于长江下游宽阔江面的一种大型船舶,也即赵嬷嬷按俗称所说的“监造海舫”。(按:“海”者,谓其大也;不必实指作航海用的船。“海塘”之“海”,亦如是。若一定要实指,则姑苏、扬一带何来“海塘”?又何需“海舫”?)此外,在曹家最后一次接驾的那一年(即康熙四十六年)夏天,曹寅又在另一奏折中称:
     臣予六月初十日已至仪真(按:清代属扬州府)掣盐,但因六月内场河浅涸,盐船艰于运行,秤掣无多,目下堵坝蓄水,兼之连日有雨,船只陆续抵所,商民胥悦,江南太平无事。[35]
    看!赵嬷嬷所说的“修理海塘”,也正可从这类“堵坝蓄水’,的工程中,找到着落。
     从以上事例的分析中,可以说明:《红楼梦》中许多关键性的细节描写,与曹家史实相契合的情况,决不是孤立的、偶然的。特别是这种契合,无不与书中宝玉和其他重要人物的年龄相联系,便更可说明:《红楼梦》声称的所谓“假语存”、“真事隐”,只不过是一种“托假言以谈真事”的手段而已,实际上仍然是自始至终贯穿着曹家史实的真实脉络,其中包括作者某一段生活经历的确切线索。
     因此,我以为决不应该忽视书中有关贾宝玉和其他重要人物的年龄方面的描写。过去有的研究者曾在这上面下过许多功夫。如果在此基础上,能结合书中具有关键性意义的细节描写去对照查考一下有关史实,则很可能成为我们打开红学这座迷宫的一把钥匙。
    小结·如何看待书中的“真”与“假”
    本文着重通过对《红楼梦》所写贾府的家庭境况,地理位置,以及主要人物之间的年龄、辈分关系等等的辨析,去对照和比较曹家的有关历史状况,从而推论出如下几点:
     (一) 曹雪芹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是在曹家于雍正六年迁返北京之后度过的。
     (二)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主要取材于他的自身经历。即以他自己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思想言行,作为贾宝玉形象的模特儿,以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生活于其中的北京曹家,作为贾府的原型。
     (三) 《红楼梦》故事的时代背景,应是雍、乾时期。更确切地说,是雍、乾交替前后的历史阶段。其具体年代,约为雍正七年(1729)至乾隆七年(1742)之间。
     需要稍加说明的是,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具体年代的起迄,我主要是参照书中宝玉的年龄来划定的。即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所说“宝玉……如今长了七八岁”开始算起,直至宝玉二十岁左右(家族彻底溃败之后一二年)为止。但现存前八十回原作,仅写到宝玉十六岁左右即告中止,约当于乾隆三年左右。
     最后,略谈一谈我如何看待《红楼梦》中“真”与“假”的关系问题的一点浅见。
     曹雪芹自称这部书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他的亲密助手脂砚斋,则时时强调: “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一字一千斤重”。他们的话,一是自谦,一是推崇,而且都不免有些夸张,却同样道出了作者写作此书的良苦用心。
     我们决不否认,作为一部文学作品, 《红楼梦》毫不例外地存在着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既有联系而又不完全等同的问题。这正是书中反覆声明的“真”与“假”的辩证关系之一。书中的贾府,肯定不会是北京曹家府第的自然主义模拟,而可能综合了其他某些贵族府第的规模在内。书中的贾宝玉,也肯定不会是曹雪芹童年和青少年形象的机械照搬,而可能溶入了作者成年以后的思想(包括其理想),以及同类青少年的影子。脂砚斋批书,之所以在十分肯定地说宝玉“非作者为谁”的同时,又接着来个“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其用意也许正为了表明:宝玉既是作者,又不完全是作者;他是经过了一番“幻化”并高出于生活原型的一个艺术形象。
     过去,有人为了证明宝玉这个形象并无确定的生活原型,曾举出庚辰本第十回的一条双夹批为例: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
    然而就在同一个庚辰本的第二十六回,又有另一条旁批: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这又说明,批书人不仅“目曾亲睹”过这位“玉兄”,而且还发生过“玉兄”将其比作薛宝钗、林黛玉一类“知已”的事情。由此亦可反证:前面那条批语所说的“实未目曾亲睹者”,并非就宝玉其人的原型而言,主要还是指书中描写的那些极富理想色彩的“宝玉之为人”——即如该批语所针对的那种“至痴至呆”的举动。
     应该说,书中主人公既是作者,又不完全是作者,这正是《红楼梦》不同于所谓“曹雪芹自叙”(胡适语)或“作者自传”(俞平伯语)的根本区别之所在。正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不同于“狄更斯自传”,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不同于“高尔基自传”一样。但是,这与我们认定贾宝玉的模特是作者曹雪芹,认定大卫·科波菲尔的模特是狄更斯,认定阿列克塞的模特儿是高尔基,并无丝毫的矛盾。人们老爱援引鲁迅先生的一段话,去批判胡适的“自叙说”,却没留意鲁迅先生在这段话里首先就十分肯定地说过:“《红褛梦》里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霑”[36]。的确,当我们联系着曹雪芹在思想、素养、经历,以及所处的对代、所继承的文化传统等诸方面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再来对他的作品进行分析,便不能不承认:《红楼梦》中虽有不少远比《大卫.科波菲尔》和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还要“假”得厉害的内容(例如什么“太虚幻境”,“顽石通灵”之类),但在其生活真实的蕴含方面,却毋庸置疑地并不亚于甚至大大超过后者。
     正因为如此,我比较倾向于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一书中对他过去的自然主义的“自传说”所作的修正意见,即认为《红楼梦》“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37]。我当然也赞成巴金同志最近发表的意见:“《红楼梦》虽然不是作者的自传,但总有自传的成份。”[38]
     用我自己的表述方法,《红楼梦》应该是一部中国古代的半自传体小说。正因为它产生于中国,产生于中国的古代,产生于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产生于这个社会里的一位有着独特家世经历和难言之隐的旗人作家之手,其中的“真”与“假”即生活真实与艺术虚构之间的关系,也就决不是我们现在用某种简单的类比或抽象的法则所能完全概括得了的。这需要我们非常客观地、冷静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对它进行研究。
     《红楼梦》中的“真”(包括以“甄”姓为谐音的人和家庭),它可以是假,又不完全是假。反之,“假”(亦包括以“贾”姓为谐音的人和家庭),也可以是真,又不一概俱真。有时,“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有时,“真”即是假,“假”即是真。有时,却又“真”是真,“假”是假。若要试图从中寻出一个确定的规律或法则,我看是绝对办不到的。但是,我们如果单从作者写作此书的动机和出发点来看,则书中的所谓“假”,只是一种表象,是无可奈何、掩人耳目的幌子;“真”,才是实质,而且是可以“按迹循踪”?加以捕捉的。
     书中有一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其耐人寻味之处恐怕正在于,它强调了书中的“真”与“假”向其反方向转化的前提和条件。即: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一一有还无。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当作者不得不以假当真、将无作有,把一些纯属虚构的事物描绘得活灵活现的时候,便往往会使书中的“嫡真之事”,也蒙上一层“假”(即虚构)的色彩,而容易被人所忽略。我想,这副对联之所以被安排在“太虚幻境”的入口处,而且书中不嫌重复地两度提到它,恐怕正说明它是作者含着悲酸的自白,是对读者意味深长、委婉含蓄的警醒。难怪脂观斋在告诫人们不要忽略“此书表里皆有喻”时,郑重其事地说了这样的话:
     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
     在关于理解和辨别书中“真”与“假”的问题上,但愿《红楼梦》不要再哭!
    1981年3月初稿
    1982年7月修改
    注
     [1]周汝昌:《<红楼梦>原木是多少回?》,载《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
    号。
     [2][3] 戴不凡:《石兄和曹雪芹——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第二篇》,载《北方
    论丛》1979年第三期。
     [4]书中称金陵城中“冷落无人”的宁荣二府为“老宅”,应是针对目前所居的
    “新宅”而言。故可称座落于“长安大都”的宁荣二府为“新宅”。
     [5]载《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二期。
     [6]根据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以下简称
    《曹家档案》,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并参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人民
    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
     [7]《曹家档案》第101页。
     [8]《曹家档案》第105页、第llO页。
     [9]《曹家档案》第103页。
     [10]《曹家档案》第1I1页。
     [11]《曹家档案》第126页。
     [12]《曹家档案》第155页。
     [13]戴不凡:《畸笏即曹頫辨——脂批考之一》.载《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出版。
     [1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l974年版,第207页。
     [15]庚辰本第七十四回。探春发怒。突然冒出一句话:“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此处有一双夹批:“奇极!此曰‘甄家’事。”
     [16]《曹家档案》第105页。
     [17][18][23]《曹家档案》第187—188页。
     [19]《曹家档案》第157页。
     [20]《曹家档案》第185页。
     [21]《曹家档案》附录一、第206页。
     [22]《曹家档案》附录一、第205页。
     [24]《曹家档案》第132页。
     [25]《曹家档案》第119页。
     [26]《曹家档案》第130页。
     [27]《曹家档案》第147页。
     [28]《曹家档案》第177页。
     [29]《曹家档案》第180页。
     [30]《曹家档案》第165页。
     [31]周汝昌:《红楼梦新征》(增订本)第636页。
     [32]《曹家档案》第118页。
     [33]参阅周汝昌《红楼梦新征》(增订本)第676页及其他有关部分。
     [34]《曹家档案》第29页。
     [35]《曹家档案》第46页。
     [36]鲁迅:《<出关>的“关”》。《且介亭杂文末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出版。
     [37]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自序》,棠棣出版社1952年出版。
     [38] 巴金:《文学的作用——随想录九》,《巴金近作》(第二集)第154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
    

    原载:《红学论稿》
    
    原载:《红学论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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