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红楼梦》(下简称《红》)的首席女性,林黛玉形象至今已伴随《红》走向了世界,为读者、学人所钟情。她的外秀内慧,痴心悲情,乃至她的病态……都让其爱慕者心醉神迷,尽管其负面性格也招致许多误解。综观近十年的相关研究,论者的视角仍是多方位的。 一、 人物性格研究 说起林黛玉,大家最易想到的是其体弱多病、多愁善感,虽不乏才情却尖酸刻薄、不懂世故、小性儿、敏感、爱哭、爱吃醋的冷傲孤高的美人形象。若说某个女孩很像林黛玉,那就是指其具有以上的某些负面性格,令人生厌。比起薛宝钗的富有心机,黛玉很率直,然亦有论者认为“率直未必是无条件的好”。举“送宫花”一事来讲,黛玉“根本是缺乏教养”、“小器”、“不懂礼貌”、“不知轻重”,“其率直无假真令人难受,宁愿见她虚伪些、做作些”。[1]31-32至今,对黛玉性格作诸如此类的评价,似已是绝大多数论者和读者的共识。综观近十年学界对黛玉的研究,对其性格似无新的界定,而多是重新审视其以上性格的某些方面,或在已有评定的基础上继续探讨其性格的成因,为其“辩护”。现择要述之。 黛玉之“哭”。李希凡认为,黛玉“哭自有因”,“有时是因被知心、知己感动而洒泪,映射着她心中真情的光芒”。[2]130吴宝成、王春华的《隔帘消息风吹透捧心西子“泪”为魂———黛玉之哭浅析》一文认为,黛玉之哭就是曹雪芹之哭。“黛玉因不幸的‘家事’,难诉的‘心事’,难卜的‘身世’而哭泣。”其哭“既是内心的忧伤的郁结,也是对忧伤释怀的一种方式”。深一层来讲,“黛玉之哭正是曹雪芹之哭的心灵投影映照”。据此,吴、王二人认为只有黛玉才是最能解“谁解其中味”之“味”的人。[3]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黛玉之“小性儿”与“多心”。近之研究者倾向于为黛玉之“多心”、“小性儿”作“辩护”,认为这“只是其自尊的一种独特表现方式而已”[4]。“是她对大自然、对人生、对命运进行种种关注与思考后的真实剖析,是她悲剧意识的表现形式。”[5]或认为“只是过于重情感而显执着与任性”[6]。张国风在《红楼闲谭》一书中认为,黛玉的任性“其实质是要求宝玉在知心和专一的基础上发展彼此的感情”[7]14。曾扬华则说:“林黛玉的‘小性儿’之类乃是一个在污浊环境中又处于弱势状态的人对现实的一种抗争和抵制,它是一个不甘接受命运摆布的强者的表现。认识到这一点……就没理由在这方面再去责难她了。”[8]26他还进一步指出,黛玉“岂止不‘小性儿’”,“实在还是一个十分宽容、关心他人的热心人”。[8]31她“并不那么复杂”,而是“一个很平实的人:纯真、朴实、善良、坦率”,“就是她自尊心颇强,强到竟让许多人把它当成了缺点和毛病,诸如小性儿、心胸褊窄之类”。[8]45“如果说她颇有一股子傲气,倒是蛮确切的。”[8]35对黛玉的喜爱,溢于言表。汪道伦则坦言黛玉之“小心眼”,“小”的不可恨,而可爱。[9]张利玲《林黛玉形象补论》以作品描写为“唯一依据”,重新审视黛玉为人处事风格,指出林黛玉是“随和克己”、“热衷现实生活”、“颇有人缘”的。论者还为黛玉的“多心”“小性儿”作了辩解:“‘多心’并非林黛玉专利”,“黛玉的多心小性儿爱恼人有特定范围”,其弄性的实质“主要源于爱情的自私和排他性,并非不善处世使然”,且其“弄性的结局往往是喜剧性的”。[10]虽是见仁见智,但对黛玉之哭抱以客观理解的心态却是殊途同归。窃以为这更符合黛玉的内在真实性情。 黛玉是否明世故。张国风认为,黛玉“不能说是一个不明世故的人”[7]11。“大凡黛玉‘不明世故’的地方,一是为了爱情,二是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势力的环境使她更加多疑地注视着周围人对她的态度。她用自己的直率和纯真抵御着外界的轻贱和冒犯。”[7]13 论及黛玉性格的成因,胡秀芬认为,形成黛玉悲剧性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其身世、疾病、传统文化精神、金玉良缘等方面的影响。[11]朱萍则认为,因孤独无依而形成的教育真空,形成和加固了黛玉的悲剧性格。[12]赵海霞指出:凄凉的身世、破碎的家庭、社会教育方面的缺失等,使黛玉多疑孤傲、坦率任性、敏感自卑。[13]贾立刚借用弗洛伊德的“自我———本我———超我”理论分析黛玉多重性格的成因,[14]可惜结论似乎无新意。刘永良《天真活泼幽默诙谐———林黛玉性格的另一面》[15]、董亚萍《浅析林黛玉的幽默》都论析了林黛玉性格中幽默的一面。董文论析较深刻全面,文章从林黛玉的语言幽默入手,分析了其幽默所运用的方法:一是转移话题,移植生趣;二是借题发挥,比喻谐趣;三是渲染铺垫,夸饰成趣;四是前呼后应,联想成趣;五是故作姿态,讥讽之趣;六是单独针对宝玉的含讥带讽的幽默等。每一类都结合小说中的相关情节进行例证分析,并指出黛玉“思维灵动”、“颇具雅趣,谑而不虐”的幽默既显示了其“轻灵活泼”的性格,又体现了她在“姐妹嬉笑”时的“奉上唯礼”,还表现了她对宝玉“爱恨交加、嗔而有情”。同时又进一步指出幽默是其尊严的承载。[16]总体而言,董文材料翔实,论证有理有据,从另一视角绘出了黛玉性格的又一面。彭有明、王文静联合撰文指出,黛玉会话中修辞运用的不得体,使其表现出不受人喜爱的性格特征,[17]似有“借鉴”董文之义。 二、 审美形象研究 黛玉作为中国传统文学中极具魅力的佳人形象之一,对其形象的审美批评一直是百家争鸣、色彩纷呈。此形象之美和魅力是无可辩驳的,其“美之为美和所以为美的根源在于其诗性之美”[18],魅力在于她是“灵性的集合”、“理想主义的化身”,是“超物质的”。[19]郑虹则认为,黛玉“不符合传统文学中佳人的典型”,而是具有男女双重气质,“更似古代风流才子的典型”,“男性气质,显示了黛玉的完整性”。[20] 至于黛玉形象的内在蕴涵,王志武从《红》的实际描写出发,重新阐释了黛玉形象的文化意义在于“表达了作者对古代文化走向落寞的感叹”[21]。曹小晶《素心无奈天上月———〈红楼梦〉林黛玉形象的再分析》对林黛玉的前世身份、现世遭遇及地位进行梳理论述,进而指出黛玉既有强烈的诗人气质,又有浓厚的自我情结;既自尊优越,又自卑焦虑。她虽已具近代的自我人格意识,但因爱情梦想、人生定位无法实现,终致毁灭。[22]马玉的《试论林黛玉的“病态美”》指出,“病态美”是对林黛玉评价的一个误区,是有牵强之意,辱没之嫌。黛玉的美是真实美、典型美,更是综合美。[23]张利玲《林黛玉形象补论》一文亦认为,传统批评对林黛玉“风神独具的清标清纯清奇的气韵和人格”的较多关注,“存在着人为的单薄化、纯净化倾向”,过于夸张林黛玉身上任情率性的浪漫气质,“忽略了文化背景(大环境)的制约作用”,“忽视了侯门贵族贾府(小环境)的特殊性质”,“误解了贵族小姐林黛玉应有的修养”,并肯定“无论内因外因皆不至于使生活在贾府中的林黛玉存在明显的人格变异”。[10] 计文君《黛玉之“心证”———论林黛玉形象的精神优美与精神病态》一文以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探讨了黛玉身上所具备的精神优美与精神病态两相合一的特殊气质。在精神优美方面,该文先着重谈了精神优美的三个前提,即认知、审美、理解和自我实现等高级需要具有自主功能;对认知和理解的追求使其对内在本质的塑造更具独立和自觉;是对书香门第和半封闭“桃花源式”大观园的文化保护。在精神病态方面,作者将其成因归纳为:疾病、父母双亡与寄寓荣府而产生的安全、自尊、归属的危机感,爱情被剥夺的危险,才华施展受阻而产生自我实现的挫折。作者最为突出的地方是指出了分析这两种精神状态的意义所在:更高的悲剧意识与审美意味,包括脆弱之心对自我坚持的震撼力,用精神病态的底色来映衬精神优美之光。最后作者从当代小说的角度谈到小说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问题,并认为这就是小说存续的意义,对于当代小说创作的现状作了一个启发。[24] 张志所写《林黛玉释名———兼论林黛玉的“玉容”“玉德”之美》一文,从林黛玉之名的寓意谈起,认为林黛玉之名寓意是:其人如玉、带玉,同宝玉一样也是一位具有玉的特性和“玉德”的“人玉合一”的君子形象。张志认为,曹雪芹对此寓意在书中有予以暗示和佐证:其一,林黛玉只有乳名而无学名、无字,是“作者为了突出‘黛玉’之名,强化‘带玉’之寓意的一种特意安排”。其二,“玉带林中挂”的判词倒读即为“林带玉”,“点黛玉其名,进而点破命名之寓意:带玉”。其三,宝玉为让黛玉开心而特意杜撰的“香玉”故事,也隐喻黛玉“带玉”。其四,黛玉前生“绛珠仙子”之名隐喻黛玉具有珠玉般的品质。其五,脂批“以玉为骨”的批语明确点明黛玉形象的玉性特征。“比德于玉”的黛玉其人,不仅具有玉的外在形质之美,且具有其内在的玉德品格之美,体现出信、智、礼、法、仁等多种传统美德。[25] 杨真真《桃花意象及其对林黛玉形象的观照》一文以林黛玉与桃花的契合点为中心,梳理出桃花的各种文学意象及其对林黛玉形象的观照,指出作者承袭前人佳作,以桃花作为黛玉爱情悲剧和悲剧命运的主题花,使这一人物形象更加凄美动人,更加真实完整。[26]文章从对桃花意象的源头梳理,到归纳此意象在文学中的各种表现,再到《红》中桃花背景下的林黛玉,论证详细而有系统性,于深化对黛玉形象的认知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关于“封建叛逆形象”。长期以来,人们多认为宝黛爱情建立在“共同反封建基础上”,宝黛是反封建的叛逆形象,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此乃黛玉形象阐释的主旋律,影响极大。近年来,人们对黛玉的认识少了人为拔高,逐渐趋于理性、客观。对于“反封建叛逆形象”这一论断,一些研究者在此前已开始提出质疑。王志武认为,黛玉“只不过在贾府这样秩序森严的环境里,把自己纯真的本性压抑起来罢了”,并不是封建家庭的叛逆者,而是一个“读书知礼的淑女”。[21]尹携携《论林黛玉唯情主义性格悲剧》一文这样讲:以前我们一直认为林黛玉与贾宝玉是志同道合,认为他们是一对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宝黛二人的爱情基础是对封建思想的共同叛逆。其实这些论定总是带有如来佛祖头上金光四射的美丽光环的性质,没有实在的意义,只是拔高了林黛玉的思想境界,对林黛玉形象的认识未免有失偏颇,更没有读懂林黛玉的爱情悲剧。[27]赵玉芬则从林黛玉的出身、经历、对封建教育的反应、对宝玉读书的态度、对爱情的态度等方面的分析得出:林黛玉并不是一个反封建的叛逆者。[28]胥惠民的《论不要拔高林黛玉》则明确指出:“在曹雪芹笔下,林黛玉基本上是一个没有背离贵族立场的少女,虽然追求爱情,但缺少实质性的大胆行动,她连宝玉的爱情表白都不敢接受,听后反而哭闹不休,怎么能成为叛逆者呢?”“所谓封建礼教叛逆者的林黛玉实际是被拔高了的形象,而非《红楼梦》中的实际黛玉。”作者并进一步指出“曹雪芹只塑造了一个贵族地主阶级的叛逆者贾宝玉”,“林黛玉则是一位靠诗‘立言’的典型”。“堪怜咏絮才”这一判词明确表明曹雪芹要从诗这个角度塑造这一人物形象。[29] 三、 黛玉原型及文化蕴涵研究 赵建忠的《斑竹一枝千滴泪——林黛玉原型及其文化内涵》从原型角度追溯了黛玉的前身——绛珠草的渊源及其与湘妃竹的联系点,指出竹之刚强品格与绛珠草之柔弱特性和谐地体现在黛玉一人之身。[30]陈景河考证绛珠草隐指人参,曹公借人参怕风吹雨打日晒,与绛珠草、林黛玉体貌相似这一特征,喻当时大清怯弱不堪的国体。宝黛不是封建“叛逆者”形象,而是满族童真时期的少男少女形象。[31]红学研究对这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应予以新的思考。杨天舒、唐均二人认为,黛玉这一绛珠仙草化身红尘后的人间形象与“入世还泪——泪尽入世”的经历正合“天界——人间——地界”这一“下凡——归仙”母题的轨迹。[32]其文着重考察了黛玉与民间文学中流传的神女传说之间的深切历史渊源,并揭示了从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女、女巫、羽人,到林黛玉这一寄托着曹雪芹对理想彼岸的全部期望的纯美形象,以及演化和意象化过程中所积淀的文化内涵。 邓辉《论林黛玉的神话原型及其审美意蕴》对于红学界比较典型的有关黛玉神话原型的说法——“长白山露珠草说”和“灵芝说”作了分析,支持“灵芝说”,并补充了自己的一些根据。对于“长白山露珠草说”,作者“看来有所不妥”的原因是:《红》成书之际长白山天池尚未形成,是以这不可能成为《红》第一回里所描写“青埂峰”的借鉴实体。邓认为曹雪芹选用灵芝作为黛玉神话原型的原因有三:首先,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说,灵芝于国人眼中代表着一个民族文化的深沉积淀,体现着民族(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其次,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有斋名西堂,“西堂产九台灵芝”这件家族往事,影响了曹雪芹有关黛玉神话原型的创作灵感。最后,作者著书时所处的环境——西山,多有灵芝草。从创作手法立意来看,“曹雪芹同屈原一样将灵芝作为自己理想和抱负的寄托,黛玉率真和孤标傲世的性格中又有着曹雪芹的影子”,而“灵芝的孤傲、高洁、秀美、芬芳等特点皆恰似黛玉的性格”。论及黛玉神话原型的审美意蕴时,邓认为“绛草还泪故事所依托的神话素材是报恩神话”,作为黛玉神话原型的灵芝,既有“祥瑞清高的寓意”,又有“富贵长寿的寓意”,所依托的神话背景则是“灵芝草乃炎帝女儿瑶姬(未嫁而逝)精魂所化”。由此,作者得出结论:瑶姬的神话母题在与灵芝结合后,便有了曹雪芹对林黛玉这个人物创作的契合点:一是富贵媚人,二是未嫁而亡。“天上的花神却是世上的薄命人”,曹氏创作上的“反笔”立意构思,从“神话世界方面,拓展了《红》的魅力”。此外,对于一直存在的有关“芙蓉”意象在林黛玉和晴雯之间的取舍的争论,邓认为“其实答案很明显”:作者既然定林黛玉的神话原型为灵芝,就不会是芙蓉。[33] 论及林黛玉的人物原型,颇受学者关注的是冯小青这一形象对黛玉形象塑造的影响。21世纪有关冯小青、林黛玉比较的较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当推王人恩先生的《双木起而二马废———试论林黛玉形象对冯小青的继承与超越》[34]。郭宏瑜在《情爱的纠葛与脉络———论冯小青与林黛玉的生命元素承续》一文评价王人恩先生此文“在研究冯小青的文本考证与人物真伪上花了相当大的工夫,巨细靡遗。而在比较青黛二人的形象上,仍不脱以文字片段或情节的类似处来作比较。就全文来说,青黛比较的篇幅较对小青的考证少的多”。郭宏瑜从文学与文化的角度探讨了黛玉对小青生命元素的继承与延续。他指出所谓“小青典型”人物,“应是一种传统文化的累积与纠结现象,这样的典型应是由整个中国文化共同的价值观念累积而成,这类人物自有其承续与发展上的意义”。“与其说小青为黛玉人物创造时的原型,毋宁说小青所赋予黛玉的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归结,黛玉即是在这样文化的土壤中塑造与发展的……二者并非文字上的借鉴而已,存在于彼此间的、有更多文化上的承续与扩展,有更多属于女子之间情爱的纠葛与脉络。”郭宏瑜首先在文本的基础上,从青黛共有的四种生命元素———“弱症”、“才名相妨与夙慧早夭”、“影恋”与“自恋”、“宿命与抗衡”来分析了“这样一种才女特质在黛玉身上的承袭”。郭认为“曹雪芹所创造出来的林黛玉具有相对确定的文化内涵,夙慧、早夭、福薄便是这种文化性格的重要特征”。此外,文章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黛玉由内到外明显特殊于小青之处,即:自我意识的深层觉醒;诗人气质的扩大;情爱的纠结;悲剧性质的完全提升。论者指出:“小青的风流债,是一种怜己情怀;黛玉接续的,则是对感情的无能为力。”“黛玉为爱而生,为爱而写,为爱而死……是怜己、伤时、动情、为爱,这种纠结的爱情力道,自是小青尚未达到的。”小青的悲剧是外在因素结成的理所当然的结果,“黛玉的悲剧却带有一种先天性格论调”。[35] 对于青黛的承继问题,郭宏瑜认为:“文化累积进入创作者的灵魂,转而创造岀各种人物,这些人物必将拥有我们‘似曾相识’的特质,而这样的特质将在日后其他创作者所创作的人物身上得到承续。文学中女人的典型尤为如此,在文化累积的进程中,各种不同女人的典型必然会归结在林黛玉身上,小青的形象当然也不例外。”[35] 马兆勤、马伊笑也有论文谈到冯小青形象对林黛玉形象塑造的影响。[36]细看此文,乃是基本承袭王人恩先生一文,其文中亦有交代。另有魏玉莲、罗浩刚合写一文谈到朱淑真对林黛玉形象的影响,[37]亦无甚新意。 四、 有关黛玉之死的研究 黛玉之死是《红》最动人的情节,历来研究者从不同方面,如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方式、死亡原因等进行研究并得出不同论评。单就死亡原因来讲,有死于“性格缺陷说”,死于“恋爱失败说”,死于“贾府贵族集团说”,主凶是贾母、凤姐、元春、王夫人等。不认同于“他杀说”的辛若水认为:黛玉死于“精神自杀”,“那些看不到黛玉精神自杀,而苦苦研究、论证林黛玉死于他杀,并找真凶的人,没的污了颦儿的芳魂”。[19]王子溪《红消香断有谁怜———从异常心理学角度重新审视林黛玉的死亡》借用西方异常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理论分析了林黛玉的“郁闷”,指出心理疾病是引起其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论者按照抑郁的程度把黛玉的一生大致分为了三个时期:黛玉抑郁的养成、发展时期(第五至第三十二回);抑郁缓解、好转时期(诉肺腑至第七十九回);抑郁反复发作、直至死亡时期(第七十九至九十八回)。对于黛玉反复发作的抑郁,贾府中人,从仆人到姐妹们到贴身丫鬟到贾母等都持一种“苛刻、冷漠”的态度。论者从性格、生活娱乐、饮食、睡眠、自我价值认知、死亡和自杀念头等六方面梳理了小说中黛玉重度抑郁发作的症状表现。在此分析的基础上,论者认为黛玉的死因,就个人因素来说,“直接原因是重度抑郁发作对身心两方面的消极影响。一方面……造成她情绪不稳定……另一方面……直接影响到了她的身体状况”。[38]、汪道伦论及“钗嫁黛死与泪尽夭亡”时指出,续书所写钗嫁黛死是同步的,使黛玉之死有被“逼”的意味,人工之“巧”太过,根本没有走进“泪尽夭亡”的大门。泪尽夭亡之所以优于钗嫁黛死,是因为黛玉自然之死中体现最大的不自然之死。[9] 王跃武在《从金钏儿、晴雯、尤三姐之死看林黛玉之死》一文中从文本出发,将黛玉之死和前八十回中金钏、晴雯、尤三姐之死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黛玉之死这部分文字违背了前八十回的创作思想,是败笔,是“写得最糟糕”的一例。作者据前八十回中金钏、晴雯、尤三姐之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红楼梦》中的女性在面对死亡这个人类大困境时,令人感到震撼地绽放出人性的光彩,这是《红楼梦》蕴涵的一个独特的美学原则。故“作为《红楼梦》杰出女性的林黛玉在面临同样困境时,其表现只能比金、晴、尤等人更富有震撼力”[39]。而黛玉死前的状态,缺乏一种极强的主体意识。不知论者是否认为黛玉也应像金、晴、尤一样死前诉出求死之心并采取某种“激烈”的方式自尽,才是富有震撼力。张国风则认为:“无论从结构布局、情节设计,还是从人物的刻画、环境气氛的渲染上都极为成功。”“是后四十回中的大手笔”,其“功力和灵气”“绝不在‘宝玉挨打’、‘抄捡大观园’之下”。[7]杜贵晨《论西门庆与林黛玉之死——兼及〈红楼梦〉对〈金瓶梅〉的反模仿》认为:“由于其本人沉湎于所溺的慢性自戕式生活态度和最后遭遇来自其对象方面的突然打击,而不治身亡。”“林黛玉因沉溺于情而死,她的死是在天生‘弱病’基础上慢性自杀式的爱情。宝玉成婚消息的漏泄,是对她濒临绝望之心理的最后一击。”[40]简而言之,对人物死因的探究,研究者似倾向于求诸其身了。 五、 关于林黛玉的比较研究 通过比较来探讨个体的形象特质,是文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林黛玉形象的比较研究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古今中外,无所不包。近十年的相关比较研究择要梳理如下:林黛玉形象与我国文学中典型人物形象的比较。自《红》诞生至今,钗黛之争就没有停息过,磨嘴挥拳,可谓奇观。孰优孰劣,见仁见智。胡文炜认为,不论是“钗黛合一”、“钗黛对立”,还是“前八十回合一,后四十回对立”,“钗本合一,程本冲突”,都不切合《红楼梦》一书的实际。最妥当的还是“钗黛共美”,即“兼美说”。[41]191台湾的谢鹏雄认为,二人“都是深情、专情的女子”,“没必要拥护一个而反对另一个”。[1]31徐乃为如此评价说:“已成定论的钗黛形象的对立……实是长期以来习非成是的无稽之谈。”钗黛与宝玉乃“等距离的婚恋关系”,二人“貌则兼美,才则并秀,德则趋同”。[42]陈文新在《〈红楼梦〉的现代误读》的第三章指出:“钗黛合一说”与曹雪芹的本意是符合的。扬黛抑钗倾向反映了一种共同的社会文化心理,即这是“憎恶文化规范的一种表示”,“是不满于传统的一种表示”,“历代权势人物借文化规定为自身谋利益的行径导致了尤其广泛、强烈而持久的对文化的敌意”。“虽不合理却值得重视”。[43]218-224曾扬华在其著作《钗黛之辩》一书中从黛玉、宝钗本身说起,于上篇的“第四、五、六章集中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范围以及就作品的不同的表现手法,对钗黛二人作了广泛的、至少有三十多次的比较,尽管它们之间的角度差异相当大,但对比的结果却是绝对鲜明的一致:林黛玉总是处在正面的位置上,而薛宝钗却毫无例外地是一个负面形象”。下篇主要论析了贾母这一关键人物对宝、黛、钗三人的婚恋问题的态度,指出贾母决不会“舍黛取钗”。[8]391作者的论辩过程涉及到诸多主要和其他重要人物以及彼此间的相互关系、许多故事情节等,却繁而不乱,颇有新意。杨星丽[44]、范会洋[45]、刘睿[46]、王红相等亦有相关研究论文。其中王红相认为,“林薛二人其实是站在现实世界与宗教世界的边缘上的,是为世人指向宗教的路标”[47]。曹雪芹构造钗黛的意图正在于此。 梁冬梅《永不凋零的原野之花———刘姥姥形象的文化意蕴兼与林黛玉之比较》一文,在回归文本的基础上,对二者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林黛玉、刘姥姥是“理想和现实的两极”,是“‘情’和‘义’的两极”。“林黛玉是从天上走来的”,“是曹雪芹最崇高的艺术理想”,“是先知先觉者,她深沉的死亡意识、悲剧意识犹如永远行进的西西弗”。“刘姥姥是从无边的原野走来的”,“是中华民族最真实的生命存在。她的生命经历就是中国历史最本真的现实”。[48]二者在许多方面截然相反,并形成鲜明对比。邱江宁则借助当代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心理学中的“焦虑”概念,将潘金莲、林黛玉两个气质截然相异的人物相提并论,指出二者极具个性张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们内在深切的焦虑感,并从人物内在情感和情感生成角度分析了人物个性与行为的成因。[49]较之以往的对此二者之比较或讳莫如深,或作表皮之论,可谓一突破创新。王应龙在《从杜丽娘与林黛玉之差异看作家创作心态》中分析了二者作为叛逆女性在反抗动机和悲剧性质上的差异。[50]黄清玲《反叛高歌三人奏———崔莺莺、杜丽娘、林黛玉形象分析》一文分析比较了崔莺莺、杜丽娘、林黛玉在追求爱情和反叛封建礼教的相似处后,剖析了她们性格特点和形象的不同点:崔是“由爱生欲”,体现出对“门当户对”的反抗;杜是“由欲生爱”,体现出对“人性复归”的追求;林“则根本脱离了欲望”,体现出冲击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的“制天命”的斗争精神。[51] 陶小红《白流苏与林黛玉》把张爱玲小说《倾城之恋》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和林黛玉进行比较,指出二者的相同处在于:两人同样把希望寄托于爱情,都为爱情而煎熬而失落,又皆因爱情而坚韧无畏。不同处在于:林黛玉是诗化的寄托了曹雪芹对人生美好理想的追求;白流苏是世俗的,反映了张爱玲洞彻人生与社会之后的苍凉和无奈。[52] 林黛玉形象同国外经典文学名著中的典型人物进行比较论述的论文数量,根据中国知网统计,约计27篇。比较对象涉及到哈姆雷特、简·爱、玛格丽特、奥菲利娅、安娜、凯瑟琳、苔丝、弥利安、娜塔莎等典型人物。其中与简·爱比较的论文有10篇。现就这27篇研究文章作择要述之。 孙茹《崇高与秀美———哈姆雷特与林黛玉之死》比较分析了哈、林之死所体现的不同美学内涵:崇高与秀美。[53]学人们还从身世遭遇、人格魅力、反抗精神、爱情观、爱情结局等方面论析林黛玉与简·爱的异同。代表性论文如:许绮《独立与叛逆———简·爱与林黛玉之比较》[54]、赵莉《折翅鸟之歌———简·爱与林黛玉比较谈》[55]、马振丽《绚烂与质朴之美———对比林黛玉与简·爱的悲喜爱情》[56]等。论及二者之异的原因,戴峰认为乃曹雪芹的幻灭感、夏洛蒂的抗争精神使之然;[57]潘桂林、高雪晓认为在性别叙事作用下,二者走向女性从男权社会出走的两极。[58]文章均从作者角度入笔。杨茜的《自古红颜多薄命——林黛玉与玛格丽特形象比较》[59],丁哲琼的《异中有同的中西美女——由林黛玉和玛格丽特想到的》[60]都把中国18世纪的贵族小姐和19世纪法国的风尘女子作比,并指出中西艺术的异同。比较点涉及到人物外形气质、美学性格、作者对她们的态度,等等。 纪映云的《林黛玉和娜塔莎不同人生走向的文化意蕴》[61]、赵金祥的《解读奥菲利娅与林黛玉的殊途同归》[62]、赵红妹的《林黛玉与安娜的爱情悲剧之因》[63]、许文涛的《林黛玉与凯瑟琳比较谈——两位东方女性的弗洛伊德式解读》[64]、刘宝贵的《浅谈林黛玉与苔丝的爱情悲剧因素——两位东方女性情感的悲歌》[65]、赵学栩的《用读者反应理论来看林黛玉和苔丝的异同》[66]、赵树理的《自古红颜才女多薄命的社会因缘——剖析弥利安与林黛玉人物形象的相似之处》[67]等基本上都是从生活环境、身世、性格、价值观、爱情等方面把黛玉和各人物进行比较研究。其中纪映云指出:黛玉和娜塔莎的结局在文本的显性层面上都凝聚着哲学色彩;潜在层面上都反映了男性社会的审美情趣和对女性的期待心理。[61]许文涛、赵学栩、赵树理则分别借助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读者反映论、女性主义批评等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深化了对人物的理解,又开拓了研究视域,也使典型人物的文学价值更为清晰地显现出来。 六、 以黛玉诗词为切入点的相关研究 《红》中出自曹雪芹之手、记在那些“异样女子”名下的诗词,对于丰富她们的人物形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从诗词入手反观相应的人物形象,也是为学人所注重的一个研究视角。李庆霞指出,黛玉诗歌中的追问意识,体现了对生命本体的关怀和主体意识的觉醒,使《红》带上了关注个体生存状态、呼唤个性自由的哲学意蕴。[68]邹自振的《从林黛玉诗词看其心理流程》从《哭花阴》、《葬花吟》、《题帕三绝》、《秋窗风雨夕》、《桃花行》等诗词入手窥观林黛玉的心境变化流程。他指出林黛玉的自创诗词,均具有“这一个”的艺术特色。[69]霍省瑞、陈冬季联名发表的文章《林黛玉的诗词及其自我意识》指出,黛玉的诗词先后表现出其自我生命意识、自我情爱意识、自我独立意识及自我爱怜意识等不同层面,且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愈演愈烈,体现着一种趋强性。[70]张宏生的《说诗与作诗:林黛玉的两重性》提出了黛玉论诗与作诗不统一的问题,并就其原因给出个人见解,最后他指出,似乎应视其为用小说代言的问题。[71]类似研究文章还有一些,恕不一一举述。 七、 其他研究 魏瑾《从文学文体视角看林黛玉形象在翻译中的再现》一文,从文学文体角度对《红》两种英译本———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译文和大卫·霍克斯的译文进行对比,分析了林黛玉这一形象在翻译中再现的得失,指出了文体再现对文学翻译的重要意义。[72]杨卫军博士的《林黛玉何以不避祖讳》一文,从林黛玉不避外祖父贾代华之名入手,考察了林如海与贾府的关系,列出四处疑点。文章结尾说:“作者故意设计黛玉名犯祖讳,众人避忌,仅以姓称,是否正是寓示着黛玉对贾府忌讳的触犯,影射着彼此内在观念中的重重矛盾,也正是为黛玉的悲剧结局以及《红楼梦》之缘起埋藏下的深深伏笔呢?”[73]杨雪君的《林黛玉与义山诗》认为,林黛玉与李义山在悲情人生的许多方面是相似的。黛玉声称不喜欢义山诗是有原因的。[74]刘嘉伟发现四川清音、四川竹琴等四川曲艺中的黛玉形象颇具特色:“《宝玉探病》《悲秋》《黛玉葬花》等清音曲目中对黛玉进行了世俗化的塑造,使其更加亲切,对爱情的追求也更加执著大胆……四川竹琴中的黛玉更豁达宽容。”[75] 八、 小结 《红》一书博大精深,作为此书的首席女性,黛玉形象也是复杂的,见仁见智,千人自有千解。近十年对此形象相关研究,仅就单篇论文数量而言,根据中国知网统计,仅文史哲类刊物所载论文就达400余篇,除去从选入高中课本的《林黛玉进贾府》入手进行论析的100篇文章外,发表于《红楼梦学刊》、《明清小说研究》、《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南都学坛》等核心刊物的略计50余篇。新世纪,林黛玉被关注的程度,可见一斑。客观而言,对于林黛玉的学术研究,在20世纪的基础上有继承和发展,虽是继承多,发展少,但总体上,少了一些主观的拔高,多了一些“理解”,也更加注重人物的个体性与主体性,体现出研究的客观性、科学性。研究视角与方法亦愈多样化,如借助哲学、美学、心理学、文化学、社会学等理论,这于深化对人物形象的理解,大有裨益。当然,其中也存在些许问题:如重复研究很多,观点雷同,新意较少,不乏抄袭他人之作等,于此领域研究甚无益处;有部分文章欣赏性偏多,学术性较少等。我们深信,新世纪的林黛玉形象研究将会总结经验,摒弃不足,突破创新,取得更大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谢鹏雄.红楼梦女人新解[M].济南:齐鲁书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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