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群兄: 您好!惠赐大著《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日前收到,不胜感激!大著气魄宏大,功力扎实,材料丰富,令弟由衷赞佩。然而,不必讳言,书中的不少观点,特别是《结论》中的一些观点,弟实在无法苟同,也许弟太过保守,不能与时俱进。现斗胆将一些疑点呈上,请兄不吝赐教焉。 一、 何谓“三座大山” 在《结论》中,兄严厉谴责“五四”新文学家在鸳鸯蝴蝶派头上扣上了“三座大山”,即“一、地主思想与买办意识的混血种;二、半封建半殖民地十里洋场的畸形胎儿;三、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让弟起疑的是,这“三座大山”之说,究竟是“五四”新文学家的原话,还是吾兄的艺术加工? 毫无疑问,“五四”新文学家是把“鸳蝴派”当成了文学革命的重要阻力的,对他们的创作倾向和某些具体作品都做过尖锐批评。比如,对他们作品中的某些思想糟粕(即兄所谓之“地主思想与买办意识”就毫不客气地进行过针贬;对他们不少游戏人生的创作态度更是深恶而痛绝之;对他们好些扭泥作态、无病呻吟的言情小说与胡编乱造、不食人间烟火的武侠小说,对他们抱残守阙、酸腐陈旧的章回小说形式,也都有过摧枯拉朽的扫荡。如果不批评、扫荡这些东西,“五四”新文学何以立足?“五四”文学革命还称得上是什么革命吗?然而,这些正常的、难得的、高屋建领而又回肠荡气的文学批评,到了吾兄笔下,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什么“三座大山”了呢? 众所周知,所谓“三座大山”,指的是鸦片战争之后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五四”文学革命家对“鸳蝴派”的批评则纯粹是文学论争,而且是一个文学弱势群体(“五四”新文学)向一个文学强势群体(“鸳蝴派”的挑战与发难,目的不过是打破“鸳蝴派”的一统天下,为新文学争一席之地。要说当时文学界有什么“三座大山”之类,也只能是以“鸳蝴派”为代表的盘根错节的旧文学,而不可能是什么挑战权威、白手起家的新文学。吾兄把“三座大山”的大帽子扣给“五四”新文学,实在是选错了脑袋。 不存在新文学对“鸳蝴派”的什么“三座大山”,这绝不意味着新文学对“鸳蝴派”的批评完全正确,毫无偏激、过火甚至“走火”之处,在80年后的今天,站在历史的高度,进行认真地分析、总结,是完全必要的。然而,兄站在为“鸳蝴派”翻案的角度,对“五四”文学革命大施挞伐,这就大大离谱了。 二、“文学研究会”宣言何辜? 吾兄对“五四”文学革命的先驱者及主要社团,主要抨击对象似乎是“文学研究会”及其骨干份子沈雁冰。所谓“三座大山”的第三座,指的就是文学研究会宣言。因为该宣言有云: 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己经过去了。我们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治文学的人也当以这事为他终身的事业,正同劳农一样。 大概文学研究会的12位发起人当年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一纸宣言竟有如此大的威力,竟成了一座“大山”。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