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沈玉成先生的《左传译文》对于普及和宏扬祖国的传统文化功莫大焉。然而,书中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错误和漏洞。今举其典型,连缀成文,以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关键词 《左传译文》;《春秋左传注》;质疑 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面世不久,沈玉成先生的《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0年版)便出版了。二书相辅相成,诚如沈先生所说:“读者在阅读注文以外再参考译文,对理解原文也许可以增加一些方便。”全译《左传》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没有深厚的古文功底是很难完成这一巨大工程的,而沈先生很快便完成了。这对于普及和宏扬祖国传统文化,功莫大焉。本人怀着极大的兴趣和敬意阅读了全书,深感方便,受益颇深。然而,在研读中也发现了一些千虑一失的问题,今就披阅所见,举其典型者连缀成文,以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一)、原文:隐公元年。“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未尝君羹,请以遗之。”, 《左传译文》将传文中“未尝君之羹”,译为“没有尝过君王的肉汤”。 查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确有“羹,肉汁也”的说法。但杨《注》的下文又据《尔雅·释器》及《仪礼》郑《注》的“肉谓之羹”指出:“此指上文所舍之肉,盖熟肉必有汁,故亦可曰羹。” 按:“羹”,《说文》作“”,从“羔”从“”,是个会意字。“羹”字的本意指的就是熟肉,后来词义引申,才有了肉汁的意思。传文用的是“羹”字本意。杨《注》不仅根据传文的特定语境把“羹”字训作“肉”,而且还分析了词义的引申过程,至明至切。《左传译文》既与杨《注》相抵梧,也没有表达出原文之意。 (二)、原文: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左传译文》:“凡属都邑,城垣的周围超过三百丈就是国家的祸害了。” 按:把“城过百锥”译成“城墙的周围超过三百丈”,误。《春秋左传》杜注:“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杨伯峻先生注:“侯伯之城方五里,计每面长九百丈,即三百雉。大都不过三国之一:故不能过百雉”。杜注曰“径”,杨注曰“每面长”,文异而意同,都是指城墙的边长,而不是周长。抛开古注今注姑且不论,即从传文本身分析,译文也不合史实。传文下文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果如译文所说,大都的城墙周长是三百丈,那么“九之一”的小都,其城墙的周长就只有一百丈,面积不过十亩多一点(周制更少)。查遍古今城邑,恐怕也难找到这样小的“都”。 (三)、原文:隐公十一年。“……吾先君新邑于此,……” 《左传译文》:“……我祖先在这里新建城邑……” 按:传文里的这句话是郑伯即郑庄公说的。据《春秋左传正义》,“新邑于此”者,应是郑庄公之父郑武公。杨《注》也说:“郑国初封于西周,国土在今陕西华县东北二十里。东迁之后,郑武公伐虢、桧而并其土地,因立国于此。”依照春秋惯例,对已故的诸侯郑武公,其子郑庄公称为“先君”。现代汉语中没“先君”这个词,不妨用“先父”对译,译成“祖先”就不贴切了,因为“祖先”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是指“一个民族或家族的上代,特指年代比较久远的。”(《现代汉语词典》)。 另据孔《疏》“郑桓公之子武公所国也”和杨《注》“因立国于此”,“新邑于此”也应译为“在这里新建国都”。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