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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招魂>研究观点辨析》与罗义群先生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熊人寛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罗义群先生所介绍的苗族“招魂”是与《招魂》以及现存湖北、湖南等地的“民间招魂”不同的另一类“招魂术”。 经过夸张的“楚国之美”,依然和楚王的身份不相称。屈原“不喜奢华”论,没有依据。 “楚王射兕受惊吓”论,不能成立。宋玉不是巫师。他没有资格为楚王招魂。 《招魂》是屈原对招魂词进行艺术改造后的文学作品;不是实际应用的招魂词。
    关键词 《招魂》,苗族招魂,宋玉
    罗义群先生《〈招魂〉研究观点辨析》一文,引“苗巫文化”招魂之实例;并介绍了一些苗族招魂词。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罗先生的新见,有助于《招魂》研究的深入探讨。不过有些见解,缺少实据,颇有可疑之处,特提出以求教于罗先生及专家学者。
    一、罗先生的苗族“招魂”与《招魂》不同
    
◇罗先生介绍的苗族“招魂术”
    罗义群先生说:“苗族认为,落魂实际上是魂被鬼关住了,守门的鬼一般不让人进入室内。巫师对鬼进行欺哄利诱、斗智斗勇,鬼才答应放魂。要想自我解救是不可能的。”“从招魂的具体情况考察,‘自招’是不可能的”。“巫师以黑布掩面,双脚弹跳不止,时间约两小时,一个体弱多病的人无论如何也无法胜任。”;“我为了撰写《中国苗族巫术透视》这本书,曾走访过28位苗族巫师,没有一位巫师能给自己看病,能给自己招魂。”[1] 罗先生说:“尽管招魂的名称、牺牲、形式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不管招哪种魂,所用牺牲的心脏都是被招回的灵魂,待仪式结束,必须用热灰烧焦给落魂者食用。”[1]
    罗先生说:“苗族招生魂,巫师找到灵魂囚禁的地方后,先同守洞的鬼进行周旋:给它好吃的,说它喜欢听的,若守门的鬼执意不放生魂,便进行强攻。苗族驱鬼也是一样,若鬼老是赶不走,巫师则把油锅烧得烫烫的进行强攻。”[《从苗族巫歌看<离骚>的“魔法综合”》]
    ◇现存湖北、湖南等地的“民间招魂”一例。
    ——《汨罗民间招魂词》:
    临期切莫再迟呆,水远山遥亦早归,要听明师亲指点,急忙随我宝帆来。
    魂兮归来莫向东,东方之子涕淋淋,十日并出扶桑中,铄石流金路不通。
    魂兮归来毋向南,南方有虎视眈眈,痒毒流膏起烟岚,雁飞不过魂何堪。
    魂兮归来毋向西,西方不可以止栖,溺水流沙八百里,鹤髦鹅毛浮不起。
    魂兮归来毋向北,北方穷塞无人过,千里冰雪飞嵯峨,断指裂肤莫奈何。
    归来归来,故土不可旷,时日不可延。[2]
    现存湖北、湖南、贵州各民族的这一类“民间招魂词”与《招魂》比较,两者结构具有明显的一致性。
    ◇苗族“招魂”与《招魂》不同
    罗先生介绍的苗族“招魂术”是与《招魂》和《汨罗民间招魂》不同的另一类“招魂术”。
    前者的“招魂”,“是魂被鬼关住了”。后者不是。
    前者“巫师找到灵魂囚禁的地方后,先同守洞的鬼进行周旋:给它好吃的,说它喜欢听的”;要靠“巫师对鬼进行欺哄利诱、斗智斗勇”以“解救被恶鬼引诱而去的游魂”。后者不是。
    前者要用“强攻驱鬼”——“巫师则把油锅烧得烫烫的进行强攻”。后者没这一套。
    前者的“招魂”都要用牺牲,还要把“牺牲的心脏,烧焦给落魂者食用”。后者不用。……
    虽说“在现存的苗巫文化中,招魂等巫事活动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1]。其目的是为了“解救落魂”去除疾病。但是这种“招魂术”本质上都是巫师的迷信活动。
    罗义群先生相信“魂被鬼关住了”,巫师“对鬼进行欺哄利诱、斗智斗勇”,才能“解救被恶鬼引诱而去的游魂”吗?
    “巫师以黑布掩面,双脚弹跳不止,时间约两小时”期间,他的心理活动,真实思想,不得而知。或是痴迷者,幻想与恶鬼斗争,并相信他的作法对病人有益。或是行骗者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总之,招魂术对生病的人,或许有一些心理安慰,此外并没有其它益处。
    总之,罗先生的苗族“招魂术”,是与《招魂》以及现存湖北、湖南等地的“民间招魂”不同的另一类“招魂术”,它不能与《招魂》直接类比。
    二、“《招魂》叙述之奢华只合帝王” 论?
    
罗先生说:“《招魂》叙述之奢华只有帝王才能享有。” [1]
    借用熊任望先生的话说:〖“宫廷居处之美,饮食服御之奢,乐舞游艺之盛”,对楚王来说,恐怕倒是不够相称的了。不说别的,单以女乐与侍妾而论,春秋前关于乐舞的规定是: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春秋时的大夫,就有冲破规定,以八佾舞与庭的。招辞里说“二八齐容,起郑舞些”,只有十六名歌舞伎,相当大夫一级的“法定”标准。《孟子》里说到,战国时的“大人”,“侍妾数百人”。招辞里说“二八侍宿,只有十六人。这些如果说反映的是楚怀王的生活,不是距离实际稍远了些吗?为什么不仅没有象四方上下之恶那样夸张渲染,相反却打了折扣呢?〗[3.P211];楚王享用的〖可称为珍馐的,一是熊掌,二是鼋。……为什么巫阳开的食谱中没有这些珍馐?〗[3.P244--245]
    描写的“四方之恶”是夸张、虚构,描写“楚国之美”又何尝不是夸张、虚构呢!经过夸张的“楚国之美”,依然和楚王的身份不相称。还要说这些美好的东西只配楚王享受,岂不是无稽之谈么。
    三、屈原“不喜奢华”论?
    
罗义群先生说:“屈原自招说,最不能解释的是为什么用奢华来引诱不喜奢华的屈原。《招魂》内颂楚国时盛言饮食、晏乐、居处、女玩之美,始终是主张屈原自招说论者的一块心病。” [1]
    这是把屈原神圣化的一种论点。屈原作品中有不少神圣化的描述,并且绝少提及其家庭和日常生活。但是,屈原必竟是人,必然有其鲜活生动的一面,《招魂》中饮食、晏乐、居处、女玩之类,或许是正是他回忆任“左徒”时的生活(经过夸张之后)的描绘。
    屈原的真实面貌在《涉江》中也略有流露:“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珮宝璐……”。流放期间的屈原,服饰尚如此讲究,其任“左徒”时的生活可想而知。 再如,《离骚》中“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偷乐。”这可是国君和国君以上的人物才能享受的待遇,而《离骚》中的主人翁,却坦然享用,这岂不是“奢华”到极点了吗!
    罗先生所说的“屈原不喜奢华”等等,都是些无迹可寻之辞。而屈原的服饰,和《招魂》中“饮食、晏乐、居处、女玩”之类,在春秋战国时代,任要职的大夫们当中,是普遍存在的“正常的现象”,不这样反倒不正常了。因为不同的“著装佩饰”、“饮食、晏乐、居处、女玩”,象征着人们在社会上的不同等级。不得势的孔子还“食不厌精”,还一定要乘车等等,就是旁证。罗义群先生若是了解一下春秋战国时代,大夫之类的人物是怎么生活的,就用不着揣着这样“一块心病”了。
    四、“楚王射兕受惊吓”论?
    
罗先生说:“襄王云梦游猎亲自射兕,受到了凶猛青兕的惊吓,从此卧病郢都,直至‘皋兰被径兮斯路淹’也不见有好转。楚国习俗,兕牛是射杀不得的,谁要射杀它,‘不出三月必死’,这更加深了襄王的病痛。这是创作此篇的真正原因。”
    诗文中只有“惮青兕”三个字,就被演义出这么多文字?
    罗先生与赵逵夫先生和潘啸龙先生一样,据《吕氏春秋•至忠》云:“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夺之。……臣之兄尝读《故记》曰:“杀随兕者,不出三月”。果然,“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 罗先生等认为“这反映了春秋战国时代楚国的一种禁忌。”
    《吕氏春秋•至忠》记叙的此类怪异之事,纯属无稽之谈。“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没有事。“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子培之死,与“杀随兕”有关吗?假如真有一个主管此事的凶神恶煞,难道会不分真假,去惩罚冒认者吗?——鬼神也可以欺骗吗?此类怪异之记,可用作论文的主要依据吗?
    “荊有云夢,犀兕麋鹿盈之”[《戰國策•宋卫》]。犀、兕是楚王的猎获对象,犀、兕之皮是楚国的战略物资,用于制造盾甲。楚国每年要猎杀很多犀、兕。怎么会有“射兕禁忌”呢?
    《战国策》“江乙说于安陵君”章,言楚宣王(前369--340)“亲射狂兕”,以为极乐之事。既没有射兕不吉之说,更没有因“杀随兕,不出三月”而死。此记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可证明战国时代的楚国,并无“射兕禁忌”之说。
    很多学者认为诗文中的“惮”,通“殚”,义为“毙”。“惮青兕”可译为“青色的犀牛应声而亡”。用不着去大量地“添字解经”。
    五、“宋玉招楚襄王生魂” 论?
    
罗义群先生说:“我们把招魂词、招魂者(作者)、招魂对象、招魂方式当作一个系统来进行考察,能够自圆其说、自成体系的话,我们便认为该系统中的作者在理论上便有存在的可能性……”;“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上列五个系统中,唯有宋玉招楚襄王生魂这一系统没有破绽,符合楚巫文化逻辑。因而,《招魂》作者为宋玉,所招对象为楚襄王之生魂。”[1]。又说:“只有能‘过阴’的巫师才能招魂。” [1]
    罗先生认为《招魂》是实际的“招魂”;而且“只有巫师才能招魂”。
    为楚王“招魂”,是极为严肃、慎重的事。要“宋玉为楚王招魂”,前提是宋玉必须具备为楚王“招魂”的资格。请问:宋玉是巫师吗?他有资格为楚王招魂吗?
    罗先生只是说:“宋玉到了郢都,经友人引荐成为楚襄王身边的一位‘小臣’。”地位低下的“楚襄王身边的一位‘小臣’”,能为楚王招魂吗?
    假如“楚襄王由于意外原故失魂而病”要为楚王“招魂”,那也是楚国大巫师之类的神职人员的职责,不容他人越俎。
    宋玉之流,官小职微,并非巫者,不能够通神。他没有资格参与为楚王招魂“撰写招魂辞”,更不可能直接为楚王招魂。
    再从作品看,宋玉作品除了世俗化的“巫山”神女外,几乎从不言“神”。故从招魂辞的内容和风格上看,《招魂》应当是屈原的作品,而不是宋玉的作品。
    罗先生的“系统”,连最起码的条件都没有包括。还奓谈什么“唯有宋玉招楚襄王生魂这一系统没有破绽”?
    六、《招魂》是屈原的文学作品!
    
从现存湖北、湖南、贵州各民族的“民间招魂词”与《招魂》比较来看,两者结构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喊魂都遵循由东而南,而西,而北的次序,然后是再对故里赞颂。可见,民间的“招魂词”,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另一方面也说明《招魂》作品,可能借鉴了当时楚国民间流行的招魂词这种形式。
    实际的招魂唱词简明扼要,方便记忆。《招魂》长达282句,长篇累牍夸饰炫耀,是屈原对招魂词进行艺术改造后的文学作品。
    《招魂》是想象、假托,由上帝命巫阳招魂……又有引文,又有乱辞。实际的招魂职责人是“巫”之类,没有上帝、巫阳。实际的“招魂辞”也没有这样的引文与乱辞。
    实际“招生魂”者,目的是为了去除疾病。屈原的《招魂》则是为了抒发情感,排解精神上的愁苦。
    太史公评论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所谓“悲其志”,就是《招魂》与《离骚》《天问》《哀郢》一样,是诗人抒发情感的独白,是屈原的言志之作。而不是“招魂”之实。
    “招魂词”,叙述夸诞,极力铺排。前半部分,是神话传说与诗歌创作巧妙溶合的奇幻之作,神巫氛围浓厚。这正是通晓巫学,“熟知神话,深钦神巫,善作神游”(张正明《楚史》)的屈原的特长。或许如罗义群先生所说“屈原是楚国的大巫”吧?而宋玉作品中,除了世俗化的“巫山”神女外,很少言“神”。就招魂辞的内容和风格上看,应当是屈原所作,而不是宋玉的作品。
    假托巫阳“招魂”,是表达屈原魂归郢都之心情。而身在南征途中,要“魂兮归来,哀江南”,乃是无可奈何之现实。——这可能就是屈原《招魂》篇的情结所在。
    所谓“自招”只不过是屈原假托巫阳为自己招魂。并非真的“失魂卧病”要自招其魂。故罗先生的“从招魂的具体情况考察,‘自招’是不可能的”之说。与“屈原自招”的实际情况不符,不能类比。
    
    主要参考资料
    [1] 罗义群《〈招魂〉研究观点辨析》《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802 P54~58
    [2] 莫道才《〈大招〉为战国时期楚地民间招魂词之原始记录说》《云梦学刊》200105 P5-8.
    [3] 熊任望《楚辞探综》河北大学出版社 200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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